透视腐败官员的“廉正秀”_反腐倡廉论文

透视腐败官员的“廉正秀”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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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分子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往往都有用豪言壮语鼓吹和标榜清廉的作秀行为或作假习惯,这是一个常见的甚至普遍的现象。如,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在台上时,曾有许多“反腐语录”,颇为“动人”。诸如,“做清官是大智慧”,“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既然做领导干部,就要决心‘生活在玻璃房子里’”。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曾在《人民日报》撰文说:“为官只是一时,做人才是一生。为官品不端,迟早要翻船。”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曾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

       毫无疑问,贪官作秀行为本身很荒谬,证明他们是行为卑鄙龌龊的无耻之徒,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风政风。然而,如果认真地分析为什么贪官都不约而同地不惜大费周章,以公开的方式作“廉洁秀”,以偷偷摸摸的方式满足贪欲,就很有益处。

       应该说,任何一个较为广泛普遍、为一定规模的人群共同实施的行为模式,都不可能是无缘无故偶然出现的,也不会是单纯出于私人的兴趣偏好,一定有着客观的规律性和必然性。这个认识符合“存在决定意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例如,腐败现象的产生,不仅是腐败者个人道德操守有缺陷的问题,而是普遍的人性弱点、权力导致腐败的规律和既有制度存在弊端漏洞等各种现实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个客观存在就是,尽管我们的党、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在制度、机制、教育、风气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不尽如人意亟待改善的问题,但是我们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和党纪国法,以及立足于这些基础上的党心民心等综合因素,仍是强大的、积极的、正义的力量。贪官的腐败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为社会民众、党以及国法所不容。这样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发展的主流。

       这种社会形势给贪官的心理造成了巨大压力,使他们产生恐惧,不敢明目张胆地挑战党纪国法,不敢公然实施腐败行为。贪官当着公众讲符合党的要求和民众意愿的好话,以骗取信任和发展机会,背着人则钻制度不严和监督不力的空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是典型的口是心非的“两面人”,是为个人利益最大化不得不作出的选择。其实,贪官迫于形势作出这种选择,与窃贼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一样。

       可见,贪官纷纷作秀的现象,说明了贪官畏惧人民畏惧党纪国法,所以说并不可怕。相反,如果贪官可以毫不掩饰明火执仗地贪污腐败,那才是最严重最危险的状况。因为如果贪官不再心存畏惧,不再需要伪装,那就说明,公共道德底线已经被洞穿,约束权力惩治犯罪的法网已经被撕毁,可以对贪官形成压力、震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积极因素已经失效,这才是最可怕的。

       从贪官标榜清廉的作秀现象中可以看出,正与邪的较量究竟谁更强大,廉与腐的斗争究竟谁更有力,腐败贪官与人民群众究竟是谁更怕谁。这有助于我们树立正义必能战胜邪恶、反腐败斗争的预期目标一定能实现的信心。因为,腐败永远是不敢见人的丑行,国家永远不会成为贪官的乐园,我们一定会达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预期目标。

       尽管把权力关进笼子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结果,但对腐败现象的顽固性仍不可低估。我们必须做到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有效的制度,实施严格的权力制衡和权利制约,改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巩固和增强民族正气和社会元气,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如此,才能有效约束权力,让官员没有条件没有机会腐败,也就可以减少丑恶的“廉洁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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