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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议暨中国教育审计制度建立20周年总结大会上,将教育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被确定为今后教育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同时,主要目标还包括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力度及效益性审计力度。
三大目标
“审计署曾公布过高校违规收费问题,在审计报告出来后,教育部就曾表示要抓紧研究”,教育部负责人提到了制定今后教育审计工作目标的背景:此前在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中,公布了教育领域的财务问题,先是18所高校违规收费逾8亿元,然后又有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违规收取考试费1.4亿元,而且还查出校办企业的一些财务问题。“因此,确定目标之前认清当前教育审计面临的新形势尤为重要。”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当前的新形势是教育经费和筹措渠道增多,教育资金面临的风险加大;在教育投入持续增长的同时,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和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同时存在;面对教育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教育审计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教育审计工作本身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教育审计队伍还远远满足不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些新形势都对教育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鉴于此,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2005年11月24日的大会上指出,今后教育审计工作要紧密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其主要目标一是将教育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特别要注意从未审计或长期未审计的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力度,进一步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和防止违规投资、借款、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效益性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大额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等各类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这三大目标可谓有的放矢,非常切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与会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内审组刘福洲如此说,他建议今后的教育审计工作在三大目标的指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校要从理顺内审管理体制和完善内审制度入手,从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入手,从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和提高审计质量入手,切实做好工作。进一步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审工作领导体制,同时抓重点,抓效果,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认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防止和杜绝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要优化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培养审计工作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为提高内审服务能力打下基础,鼓励审计人员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促进教育内审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四项任务
袁贵仁在会上指出了三大目标影响下的下一阶段教育审计的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国家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要求审计机构提前介入,了解预算编制有关情况,并在预算执行的期中和期末开展事中和事后审计,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法与效益。要高度重视资金安全问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银行对账单审签工作。关注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发挥事前控制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211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实现预期效益。
二是逐步开展对大中型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及早介入,在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签订合同、洽商变更、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发挥事前、事中控制的作用,进行全过程审计,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对校办企业的审计,在校办企业改制过程中既要保证企业的正当权益,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特别关注改制方案的确定,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把关。同时还要关注校办企业改制后带来的新变化,在新的企业制度下、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发挥内部审计的监控作用,依法加强对企业的年度审计,防止企业财务或经营风险波及学校。
四是规范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特别是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除此之外,还要注重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优势,从审计角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有效信息。
记者了解到,2004年全国各级教育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万多项,比1996年增长了4倍;审计金额3200多亿元,比1996年增长了6倍;查处违纪违规等有问题资金近4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9亿多元,比1996年增长8倍多。这一方面反映了教育审计工作20年来的稳步发展,但另一方面是不是同时也凸显着随着形势的发展,教育领域经济问题也日益增多呢?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教育系统制订和完善各类审计规章制度近4700个。20年来,教育部三次以“令”的形式颁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特别是2004年颁布的第17号令,进一步阐明了教育审计的职能,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审计管理的职责,提出了设立教育审计机构和人员配置的要求,严格规定了教育审计工作程序。但愿即将执行的四项主要任务是对上述规定的进一步完善,能为促进教育部门和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重在落实
针对教育部的审计承诺,资深社会与经济研究专家吴元贵教授认为,此举跟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是有联系的,这说明,教育部发现了教育领域公共财政支出存在着很大问题,但承诺归承诺,关键还在于执行与落实。
他的这种强调是有一定背景的,2004年贵州省教育厅对9个“两基”复查县、16个验收县2001年至2003年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复查审计时,就为各县追回应拨未拨的义务教育经费总计1.4亿元。2004年教育系统完成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6.1万余个,送审额440多亿元,但经过再一次的审计又减额近44亿元,减率近10%!这表明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增加教育经费的政策同时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新的空间,而有关审计措施还是不能完全及时落实到位,甚至必须通过复查审计才能发现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
对此袁贵仁要求,教育审计要从传统内部审计向现代内部审计转变,才能科学有效地解决落实与执行问题,才能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而如何探索出科学有效的现代内部审计,袁贵仁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对内部审计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运用好内部审计这一重要的管理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大力加强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建设;加快教育审计规范化建设,尽快建立一系列适合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准则、办法,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教育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教育审计的持续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湖南省教育系统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千多项。通过内部审计发现经济案件线索29条,移送司法机关5件,在群众“问责不力”的呼声中,国家审计署等外部审计机关也加入进来,在双重审计再次复查的合力下,又发现经济案件线索42条,移送司法机关23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51件,从而更多地追回了经济损失,也实现了更有效的问责。
吴元贵教授说,现在教育部承诺要将教育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内部审计,这既是教育系统自我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更是国家审计署等外部审计机关不能忽略的一个话题。他表示,不管是“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还是“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这些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属于公共财政支出,只要属于公共财政支出,就必须同时经过国家审计署或者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的严格审计。并且只有实行内外结合的双重审计,才能真正使教育领域钱花到实处,花得透明,更好地发挥双重监管、相互督导的审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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