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的态度及护理需求论文_汪小红

湖北省汉川市精神病医院 新河镇卫生院

摘要:目的:探讨精神病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的态度及护理需求。方法:选取本院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接诊的精神病患者家属246例,针对患者保护性约束行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对照组家属123例实施常规护理指导,观察组家属123例实施护理干预,比较两组家属的认可程度、社会支持量表(SSRS)评分、护理满意度。结果:观察组家属认可程度(对保护性约束有心理准备、能够理解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在进行保护性约束前有必要征得家属同意)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家属SSRS评分(客观支持度、主观支持度、支持利用度)、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护理干预可提高精神病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的理解,并提高社会支持度和护理满意度。

关键词:精神病;保护性约束;护理需求

精神病是临床常见病,我国发病率约为3%[1],已成为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由于精神病患者存在非理性行为,例如兴奋、躁动、自伤、毁物等,不仅会威胁自身安全,还会威胁周围人群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而保护性约束可有效防止精神病患者不良行为的发生,但很多精神病家属对此看法不一[2-3]。此次研究将精神病患者家属246例随机分为两组,分别实施常规护理指导和护理干预,针对认可程度、SSRS评分、护理满意度进行对比分析,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院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接诊的精神病患者家属246例,入选标准:年龄高于18岁,研究取得患者家属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经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排除标准:患有精神性疾病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对照组家属123例,男64例,女59例,年龄为21~78(43.8±11.7)岁,文化程度:小学36例、中学43例、大专及以上44例。观察组家属123例,男62例,女61例,年龄为20~77(43.4±10.9)岁,文化程度:小学34例、中学46例、大专及以上43例。两组家属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家属实施常规护理指导,内容如下: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医院的相关知识、住院环境,讲解人员配置和探视制度等。

观察组家属实施护理干预,内容如下:⑴健康宣教。向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告知其保护性约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家属的认知水平,争取家属同意。⑵心理干预。通过沟通和交流,掌握家属的心理状况,给予其安慰、鼓励、支持,帮助其消除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的影响,使用通熟易懂的语言,指导家属给予患者言语安慰和情感支持,提高家庭支持度和社会支持度。⑶规范操作。由于保护性约束属于强制行为,要遵循相关规范,谨遵医嘱开展治疗,操作人员要事前经过专门培训,做好相关登记,包括约束原因、时间、患者信息等。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培训,以确保患者安全。⑷护理需求。尽量满足患者及家属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耐心解答各种提问,说明原因,取得家属的支持和理解。

1.3 评定标准

社会支持量表(SSRS)评分标准[4]:包括客观支持度(3个条目)、主观支持度(4个条目)、支持利用度(3个条目),3个维度,共计10个条目,采用1~4分评定,分数越高,社会支持度越高。

护理满意的评定标准:采用自制调查表,内容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由家属进行画勾评定,护理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资料应用SPSS16.0软件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家属的认可程度比较

观察组家属认可程度(对保护性约束有心理准备、能够理解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在进行保护性约束前有必要征得家属同意)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 讨论

有研究显示[5],保护性约束是违背精神病患者意愿的,患者会出现明显的反抗行为,家属看到后,会不理解而产生误解,甚至指控护理人员。而治疗期间,心理受到伤害是家属非常担心的问题之一,家属的文化水平越高,其表现的心理问题会越明显,还会担心患者出现躯体伤害,是否会影响到患者的日后生活能力等。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家属认可程度(对保护性约束有心理准备、能够理解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在进行保护性约束前有必要征得家属同意)明显好于对照组。观察组家属SSRS评分(客观支持度、主观支持度、支持利用度)、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说明护理干预可提高精神病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的理解,并提高社会支持度和护理满意度。

分析如下:通过护理干预,患者家属的认知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对疾病的临床治疗给予了充分的谅解,消除了家属的心理顾虑和反感情绪,但一定要掌握正确的约束方法,家属对于患者四肢、床上的约束是比较认可的,也是比较容易接受的,而头部约束是难以接受的。因而,要建立良好的保护性约束的临床路径,同时注意加强观察,落实基础护理,将有助于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风险,并提高护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徐凤芹,肖秀丽.浅析青少年精神病发病率上升与家庭教育的关系[J].中国实用医药,2013,8(31):259-260.

[2] 王云仙,温爱玉.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认知及护理需求的调查分析[J].护理与康复,2011,10(10):846-847.

[3] 姚渊,陈皎.外科重症监护室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态度的调查[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3,30(5):27-30.

[4] 路长飞,贾存显,张吉玉,等.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在农村自杀死亡者中的信效度[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1,25(3):218-222.

[5] 褚丽红,陈文琪,洪善娟,等.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对保护性约束的态度及心理干预效果研究[J].护士进修杂志,2014,29(6):551-553.

论文作者:汪小红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6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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