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仕飞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浙江,313000)
【摘 要】项目作为施工企业的基石与载体,在一次经营收益触底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二次经营来确保利润,提高盈利水平,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本文以湖州片区公路工程为背景,对二次经营的策划与实施进行了系统阐述。
【关键词】策划;实施;二次经营
1.引言
在投标成果欠佳的情况下,二次经营能够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项目扭亏减亏或者盈利的有力途径。
2.湖州片区公路工程概况
包括连接线项目与国道改建项目,均已延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与桥涵,其中:
连接线项目造价20757万元,路线全长1.945km,包括互通立交1座(桥梁2379.6m/6座),除主线、被交线外,另有10条匝道,合同工期2011年4月至2013年2月。
国道改建项目造价21147万元,路线全长2.55km,包括分离式立交1座(桥梁1215.6m/3座)及大桥1座(651.2m),合同工期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3.常见变更
3.1 清单工程量复核
清单工程量复核又称0#变更,由于发包方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招标图与施工图有所差异等原因,量差无法避免,部分子目甚至量差极大。
清单招标情况下,招标人对“量”负责,投标人对“价”负责,清单复核能够掌握真正的有效合同价。只有清单复核,才能全面熟悉并掌握设计图纸,对清单中的错误及漏缺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后续施工中更易于发现合同外、图纸外、应变更或索赔的工作内容,为合同价款调整提供第一手资料。
公路工程招标文件,一般都将项目专用技术条款列为第一优先解释,因此在复核过程中,不能仅仅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范本所列计量规则,更要掌握项目专用技术条款对计量规则的说明,据此设置清单工程量。
根据连接线项目专用条款,土石方工程量据实调整。项目进场后第一时间进行复测,复测断面原则上与设计桩号重合,特殊地段适当加密。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复测后发现,既有道路挖除的工程量上涨900%,原因有二:一是设计图纸明显计算错误,遗漏部分匝道数量;二是已有道路路面结构层厚度与设计所示厚度有所差别。
3.2 路基工程变更
3.2.1 土石比
多数公路项目计量规则都规定土石方综合单价,因石方开挖成本远高于一般土方开挖成本,若实际施工中土石比例失衡,较难变更单价,故在投标阶段应考虑此风险。
3.2.2 软基处理
软土路基存在稳定性以及沉降问题。常用处理方法有开挖换填、堆载预压、塑料排水板、旋喷桩以及粒料桩等。不同的施工环境、处理成本或者材料供应状况决定着不同的处理方法,或者是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对于较浅软基(1-2m),开挖换填十分有效,但对于深层软基处理则效果不佳;堆载预压适合各类软弱地基,且材料与机具简单,但仅适用于工期充裕的项目。
连接线项目软基处理设计为水泥搅拌桩和塑料排水板,预压期分别为3个月与10个月。研究图纸后发现,两种处理方式路段前后相连,且处理深度及间距一致。考虑交付施工用地已滞后,为确保主线工期,避免前后沉降不一,保证工程质量,软基处理方式最终统一变更为水泥搅拌桩。此变更工程量达65000m,变更金额260万元。
3.2.3 路基防护变更
路基防护工程常用方法有植物防护、骨架植物防护及圬工防护,不同防护结构有着不同的使用范围和功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除满足正常的功能以外,对景观要求也越来越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连接线项目路基防护原为浆砌片石,但鉴于其外观及后期质量通病隐患,景观功能将大打折扣。经考察后,防护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外挂花岗岩形式,城市景观功能得到体现。
3.2.4 雨水、污水管道变更
管道施工常用方法有开槽埋管、牵引管以及顶管等,实际施工时,应根据施工环境、安全、技术及经济效益角度出发,寻找最适合的施工方法。
国道项目雨污水管道按照城市远期发展规划设计,穿越交通干道以及数个较深较大水体(沿线路方向长20m至50m不等),最终施工方法由开槽埋管变更为沉井与顶管施工。
本变更从安全与交通方面考虑,被干扰道路连接主城区与火车站,车流量很大,保证了正常交通,使交通与施工互不干扰。从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方面而言,避免破坏水体,减少土体开挖与堆放。从经济效益方面而言,原开槽埋管单价较为保守,而顶管与沉井施工的新组单价较为合理,最终增加盈利约120万元。
3.3 桥梁工程变更
3.3.1 桩基变更
从成本角度而言,嵌岩成本远高于土层钻孔成本。而勘探资料可能与实际不符,桩基可能需提前入岩,这对施工单位来说,相对不利。因此,在可行情况下,可考虑提高桩顶标高,或将低桩承台调整为高桩承台,既增加桩长,也减少基础开挖方量。
3.3.2 桥梁结构形式及方案变更
桥梁结构形式的选择因素很多,包括环境、安全、技术、工期、占地范围等,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熟悉图纸,对模板等周转性材料,应尽可能减少规格,保证周转次数。在结构功能不变的情况下,优化墩柱结构形式,以减少费用。
如果现场施工组织或施工难度较大,可考虑施工方案的变更,如预制与现浇方案互换、支架现浇与悬臂现浇互换等。国道项目横跨主干道,上部结构设计为悬臂浇筑施工,计算工期至少为6个月,安全隐患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此时,可考虑钢管支柱加贝雷横梁方案,可减少成本并增加安全可控度。
3.4 其他变更
在高填方路基地段,可考虑路改桥,既减少填方方量,也减少路基沉降,保证工程质量。
4.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连接线项目出现索赔情况如下:
1)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引起的变化,如《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规定预应力压浆材料由水泥调整为专用压浆料;
2)拆迁进度滞后引起临时通行道路不断修补增加的费用;
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如凿除厂房拆除后的地下圈梁基础;
4)现场已有自来水管道、通信线路的保护与迁移;
5)现场人工、机械不同程度的窝工费等。
索赔,必须准备好相关依据的收集、整理和费用的计算工作,可采用实际费用法,根据索赔事件逐条计算索赔金额,最后进行汇总。
索赔要正确估算成本,如机械设备窝工产生的费用,若机械设备自有,则窝工费用应以折旧计;若从市场租赁,则以租赁价格作为窝工费用。连接线项目受拆迁影响剩余工程造价仅800万元,占有效合同价18876万元的4.2%,但施工内容涵盖填挖方、挡墙、涵洞、桥梁基础至桥面系。二次进场后,受制于工作面,生产工人与机械设备产生窝工现象,如果简单按原合同执行,人工费、机械费及项目管理费严重超支。经协商后,对于人工费,借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价,以延期均价与合同期均价的差价作为补偿;对于机械设备费用,以经签证的机械设备的工作天数乘以台班单价来代替原投标单价中的机械费用,仅此两项,索赔费用就达100万元。剩余两联支架现浇箱梁,报价中已含模板与方木的摊销费用,但现场无法摊销,需一次性购置两联模板及方木,最终以两联模板及方木的市场价减去定额水平的摊销费用,实际增加40万元。
5.小结
公路工程二次经营受地形、环境、气候、水文及合同条款等各种原因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针对性地策划。虽然二次经营的策划与实施难度大、时间跨度也大,但我们应将其当成项目常态管理,以期达到最初的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吕文科. 施工企业二次经营的理念和方法.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1月, 139- 140.
[2]赵红军.公路项目二次经营的策划与实施[J].山西建筑,2012(3), 244.
论文作者:冯仕飞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3月总第20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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