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鲁士道路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历史正当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普鲁士论文,道路论文,正当性论文,历史条件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进的过程中,土地问题是中心问题。尽管欧美各国都按自己的条件,取不同的手段解决这一问题,如英国的“地产清除”,法国的小块拍卖,美国的出售“后备土地”,俄国、德国的赎买等等,但归纳为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遍规律,则不外乎有两种形式,或称两条道路:一种是旧生产关系的代表者封建主为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资产阶级化,用资产阶级的剥削手段代替农奴制的剥削手段,把封建地主经济逐渐调整为资产阶级一地主经济;另一种是新生产关系的代表者资产阶级用暴力废除封建土地占有制和封建剥削关系,建立起自由农民在自由土地上的自由经济。列宁“把这两条道路叫做普鲁士式的道路和美国式的道路。”〔1 〕作为农业资本主义改造典型形态之一的普鲁士道路,它是德意志国情的产物,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德意志民族勃兴的基础,有其历史正当性。
(一)
十七、十八世纪,古老的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在资本主义洪流的冲击下,也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然而这一发展是有其明显的特点的:(1 )资本原始积累是在国家分崩离析的条件下进行。(2)资本主义关系是在农奴制加强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状况, 使德国资本主义的成长长期处于落后缓慢的状态,“使德国(1648年后——引者注)有一百年不见于政治上积极的欧洲国家之列。”〔2 〕从这个实际出发,人们在分析德意志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时就可以看到:
第一、德意志资产阶级没有条件,也没有勇气用民主的手段去完成德国农业资本主义的改造。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激进的资产者敢于为废除地主土地占有制而斗争,进而实现资产阶级彻底的“土地解放”。但,这种取革命手段解决封建地土占有制的方式是有条件的。其一,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力量是强大的,政治上革命要求是强烈的,并已认识到除非铲除封建基础,资本主义就无发展的可能。其二,就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来说,资产者还敢于联合无产阶级,而无产者也尚处于追随资产者同自己的敌人的敌人作战的阶段。其三,土地占有制带有浓厚的、纯粹的封建色彩,即使没有普遍出现资本主义化的倾向,资产阶级自己还没有土地,对土地这私有财产的冲击尚不致于危及资产者的私产。在德国,“出世得太迟了”的资产阶级,早已丧失它抖起这种勇气的客观条件了。它十分软弱而又先天不足,同英法比较,相差甚远。1816年,全德十二个大城市总人口只有七十五万,等于巴黎同一时期的人口数。最大城市柏林仅十九万七千人,汉堡(连郊区在内)十万人,来比锡三万八千人。〔3〕时至十九世纪中期, 英法已在普遍发达的工场手工业基础上完成或正在完成向机器大生产的过渡,而德却才起步。德国的煤产量是七百万吨,生铁二十万吨,棉花消耗量四百六十万英磅,而英国则分别为七千九百万吨,二百二十万吨和近六千万英磅。〔4 〕这状况使德国迟迟难以形成一支与封建权势抗衡的统一政治力量。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英国从十七世纪起,在法国从十八世纪起,富有的、强大的资产阶级就在形成,而在德国则只是从十九世纪初才有所谓资产阶级。”〔5〕并且,当它走上政治舞台时, 历史已把这个社会的另一对矛盾摆到它的面前了。它想利用人民的革命力量解除封建束缚,又害怕革命人民会把矛头转向自己。法国大革命中工农群众的积极干预,里昂工人的“进行自己的革命”,西里西亚织工的独立发动,这些都使它惊恐地看到:站在背后的巨人比横在前面的僵尸危险万分。还有,随着农业资本主义化的进行,资产阶级的投资土地,也使德国资产阶级更醉心于改良的道路。因为在它看来对某一种私有制形式的冲击,同样对其他私有制形式也是很危险的。德国资产阶级的这种经济地位和它所面临的那种阶级关系,使它不可能也不敢像早期资产阶级那样,诉诸自下而上的革命手段去进行资本主义的农业变革。
第二,德国无产阶级尚未成熟到足以领导资产阶级革命实现“彻底的土地解放”的程度。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德国工人阶级的力量还很微弱。整个德意志邦联三千五百万人,农村人口为二千五百万,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在占全国人口比例很小的工人队伍中,又是以手工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工人居多。全德工业最发达的普鲁士,一千一百七十多万人中中,手工业工人有三百万,工厂工人仅二百五十万〔6 〕拥有数百或上千工人的大企业更是凤毛麟角。这状况直至国家统一初期仍无多大改变。1875年,在纺织业各部门工作的工人五十三万多人,其中实际从事家庭手工业的为三十二万人。〔7〕1831年, 全普鲁士二十五万二千架织布机,仅有三万五千五百架属完全依靠织布为生的织工所有,其余的或以农业作为副业供自己使用,或属于一些本来是织工但也耕种土地的人所有。〔8〕工业的这种同土地的密切联系, 使得它牢牢地保持着宗法关系的残余。以麻织业著称、工业中心之一的西里西亚,“自由的织工是少见的;织工的绝大多数是庄园主的臣民并且必须交纳织工捐和承担封建赋税和封建义务。”〔9〕同时,资本主义发展的缓慢, 国家的分裂,封建统治的强化,也使德国工人难以形成统一的组织。从三十年代的“被剥夺保护者同盟”和“正义者同盟”到六十年代普遍出现的各种协会,不是属于密谋性的组织,就是一般的工人团体,谈不上是能起核心作用的政治组织。而工人运动的活动家,无论是沙佩尔、鲍威尔、魏特林,还是倍倍尔、李克卜内西,都还不是真正的或成熟了的共产主义者,他们当然也不可能在工人中传播和灌输正确的理论。
第三,欧洲大国对德意志民族统一的阻遏和对德国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破坏,使德国农业资本主义取革命改造的手段增加了一层困难。这个沟通东方与西欧、地中海与北海、波罗的海要道的中欧大国,一向是列强觊觎的战略要地;这个土地肥沃、河网密布、气候适宜、盛产作物的农业国,一向是列强垂涎的粮仓;这个分崩离析的古老帝国中,一个个以牺牲民族利益为生存条件的大小邦国,一向是列强争霸欧洲的仆从。没有独立的外交,没有统一的国家,没有强大的国力,使德意志在解决国内的重大问题时,无不受抑于外部的条件,仰息于列强的态度。走自下而上的道路解决土地问题,对德意志来说,这意味着进行一场结束封建分裂割据的革命;对列强来说,这意味着欧洲强国的崛起,失去了一头挤压不尽的德意志“奶牛”,这自然是为它们所不容的。很长的一个时期内,东面的俄国,西面的法国,北面的英国,无不对德国革命抱敌视的态度。伟大的农民战争时是如此,十八世纪末的南德革命时是如此,1848年三月革命时它们更是以百倍的疯狂进行干预。特别是沙俄,一直是充当镇压德国革命的欧洲宪兵的角色。所以,德意志的农业资本主义改造,不能取激进的革命方式而是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即由容克地主偃旗息鼓地缓慢进行,外来的压力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不可否认,在资本主义变革的年代,尤其是在封建势力十分顽固的情况下,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关系,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彻底的农民方式”,即“用革命手段铲除和消灭这种地产”。〔10〕无数的德国志士仁人曾为之血洒疆场,前赴后继。闵采尔揭竿而起,福斯特的美因兹共和国,1848年维也纳、柏林三月烽火,均可看作为“用革命手段”铲除封建关系的尝试,但都一一失败了。究其原因就是德国的农业资本主义化,虽也存在自下而上民主改造的可能性,却缺乏使之实现的现实条件,终于走了一条自上而下的改革道路。
(二)
德国的地主阶级审时度势,在封建主义的外壳下,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容克庄园,逐渐改变封建土地关系,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这是有其历史的、阶级的和时代的根源的。
首先,农奴制复辟为容克经营资本主义大地产大开方便之门。德国的农奴制虽早已在十三世纪时被废除,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失败后,却于十六世纪中期死灰复燃。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后,易北河以东农奴制复辟到达了顶峰,以致于这里的“自由农民正如白色的乌鸦那样少见”,〔11〕所谓“普鲁士道路”恰恰就是首先在普鲁士的这个地区盛行和发展起来的。在农奴制复辟的时候,易北河以东的勃兰登堡、普鲁士、波美拉尼亚、梅克伦堡的容克地主趁机剥夺农民,发展领主庄园,把古老的农奴制经济同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融为一体。在这种庄园经济中,土地高度集中,容克大地产占有绝对的优势。(这种土地结构即使是进入大规模农业资本主义化的十九世纪亦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十九世纪中期,普鲁士在总共九千一百多万摩尔根地产中,占总农户数的1.6%的大土地所有者(一般拥有六百摩尔根以上土地)占有了四千五百多万摩尔根。其中一万二千多个骑士地主(容克)占有了二千八百万摩尔根。〔12〕在这种庄园经济中,农民被变成只领有一间茅屋和一小块菜园的农奴式雇农,农民与地主的从属关系仍然保留,经济组织采取的是雇佣劳动与徭役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容克据此实行超经济的剥削,如1848年在俾斯麦的克尼福夫庄园干活的雇工,所得的实物和工资是少得可怜的。夏天男工是四个格罗申,女工三个格罗申,冬天各减一个格罗申。每年男工要做一百五十六天,女工要做二十六天无偿劳动。〔13〕在这种庄园经济中,容克经营商品性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甜菜制糖和马铃薯酿酒,以适应西欧日益发展着的工业对农产品的需求,使靠劳役地租获得的农产品从为了消费的自然实物变成为市场交换的商品,而这种经营又是在一大堆封建特权的保护下进行的,领主靠着领地警察权、领土裁制权、教会保护权等发展庄园的商品经济和工业生产。由上可见,正当资本主义在欧洲蓬勃发展、把德国迅速卷入资本主义市场的时候,德国正赶上国内农奴制复辟的加强,这使它在适应资本主义的需要、解决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土地集中、使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无须象英国那样进行圈地运动,把农民赶出土地,再大量雇佣农业工人(主要是通过血腥立法来满足大农场经营的劳动力之需),而是由地主在原先的土地上,剥夺农民,强使农民进行农奴式的雇佣劳动,经营资本主义式的大地产。
其次,在德意志农村中,特别是易北河以东地区,传统的经济组织村社土地制度的存在,使“排除农民的事情变得相当容易”。〔14〕为便于说明问题,不妨同英美作个比较。英国中世纪的土地关系是所谓“开放耕地制”。那里早已出现了大批的自耕农(公簿持有农和自由租地农)。居民的村庄座落在耕地、牧地和公地围绕的中央区域,大的村落五十家,小的十家。耕地划为一英亩、半英亩的狭长地带,采用三圃制(冬作、夏作和休耕)。各土地保有者,依世袭租佃权的大小在土地上耕作。为避免因地质、地位不同产生的纠纷,各人的耕地、领主与农民的耕地是犬牙交错在一起的。下种和收获的时间,乃至作物的种类和管理,都得协同一致。这种地土关系和土地结构,在“羊蹄可以把泥土变成黄金”的刺激下,使英国在进行中世纪土地占有制的改造时,采取“地产清除”的形式,即“完全不顾定居的居民,把他们赶走;完全不顾原有的乡村,把这些乡村化为平地;完全不顾农业建筑物,把它们全部拆毁;完全不顾原有的农业种类,一下子把它们改变过来,比如,把耕地变成了牧场,总之,根本不采用那些传统的生产条件,而是在历史上按一定形式创造了这种条件,使之在每一场合都符合最有利地运用资本的要求。”〔15〕这就是说,英国的“开放耕地制”促使资产阶级的土地变革不可能造成一个自由农民的自由土地制,而是彻底剥夺农民;不是仍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而是使农民的自由化和无产化相伴而行。美国没有一个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大量的垦殖地,这就使得美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下最好的、可以设想的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化”,〔16〕即把这些大量的“后备土地”,国家按名义价格分给农民,使土地私有完全在新的、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在德国易北河以东,土地占有形式是由村社土地的传统关系来决定的。此处原先是德意志的军事采邑领地,骑士领主多为征服者的后裔,世代相传对其领地内的村社马尔克进行严密的控制。中世纪下半叶,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征服了厄尔士山脉和理森山脉以北的地区勃兰登堡。为了永远控制之,帝国皇帝将它分赐给参与征服的骑士男爵(领地称为“骑士封土”Ritter Gutsbestizer)。 这些“新主人”〔17〕把领地分为若干村庄耕地(即“村社马尔克Feldmarken),每个耕地又分成许多份地,称“胡菲”(Hof),每个“胡菲”带有一个院子和菜园宅地。原先这里的斯拉夫人或新迁移于此的人对“新主人”承负了代役租和工役的义务便是“胡菲”的世袭拥有者。“所有这些人,在典型的东部庄园中都是奴隶式的。……在这样一个村社中,所有的人都服从庄园主的管辖,他们生活在一种‘继承性的隶属关系’的状态中。所有的人都束缚在土地上。”〔18〕领主可随便支配农民的土地,也可控制农民自身,而且由于王权的微弱,使村社马尔克又日甚一日地依赖于领主的保护,特别牢固地保持着封建的从属关系。因此,德国既没有象英国那样进行“地产清除”,造成农民自由化和无产化并行的必要性,又缺乏象美国那样大批拍卖土地,造成农民自由土地的可能性。德国中世纪土地占有形式的资产阶级改造,采取以容克为中心的改良方式来进行,村社马尔克这样的经济组织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的。
再次,中世纪末期德意志东西部市场关系的变化也是形成容克庄园经济的不可忽视的因素。由于新航路的发现,欧洲商业活动由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德意志易北河以东逐渐丧失其经济的重要性,靠近法、荷、英的西部和西南部则获得较快的发展,都市纷纷兴起。这就形成德意志东西部市场关系上的差异,并由此引起土地关系上的差异。西部和西南部,城市对农产品的大量需求,农民可就近出售作物,农业商品率高,土地价值高,于是庄园领主就实行分散的土地所有制,由农民租种土地,即所谓地租庄园制(Renten Grundherrschaft),把农民作为地租源泉。在这里土地结构如同英国圈地前的情景一样。田地划成许多长方形的地段,称“格万”(Gewann),“格万”再分为习惯的小长条。耕者的保有地是由散在所有三圃地中的许多细长条组成的。因此完全可以看到,“支配德国西部农村生活的,是密集的村庄,分散的农民保有地”〔19〕,大地产是相当稀少的。在东部,都市不发达〔20〕,市场狭隘,农产品不能就近消化,必须远销英、荷,而西欧各国对此处的粮食需要却是大宗的,加上由于“价格革命”,西欧粮价大大高于易北河以东,领主目睹农业商品经济有利可图,为了垄断粮食出口,便在封建关系的庇护下,亲自经营大地产。于是,那里便盛行着大规模的领地经济,容克一般亲自经营一个拥有二千英亩的庄园。这种领地庄园制(Gutsharrschaft)是把农民作为劳动力的源泉。东西部历史上形成的这种土地结构的差异,到了实行农业资本主义变革时,很自然地就按各自原先的模式发展。西部发展为自由农土地制,东部发展为容克庄园制。在农业改革的十九世纪上半叶,易北河以东的大地产“几乎都掌握在大地主自己手中。”〔21〕在普鲁士,二百公顷以上的大地产占了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在波森和波美拉尼亚则占了二分之一,〔22〕在梅克伦堡甚至达到百分之六十。西部的符腾堡、巴伐利亚、巴登,这种大地产仅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三。巴伐利亚有一半的土地属于拥有十二——五十英亩的中农。〔23〕伴随这种地地关系而来的就是东部农民的无产化和雇工化,即成为农奴式的雇工。“同东部德国相反,西部德国没有形成一个实际意义的农业工人阶层,作为农业雇工的工作并不成为维持生计的职业,而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补充。”〔24〕所以说(顺便附加几笔),在实行农业资本主义变革时,不是整个德国都是走了普鲁士道路,西部、西南部就颇大程度上存在着法国式(实质上是美国式)的道路。
还有,德国容克地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他们都有亲自经营农业的传统习惯。这与英法地主是迥然相异的。克拉潘曾把英法德的贵族作这样的对比:“旧制度下的法国领主从来没有多少耕者的气息。十八世纪英国的‘宗教地主’把小农的土地收买得精光,把田地一块一块地合并起来。……但他把所继承(或购入)的大部分土地租与资本主义农业家这一新兴的阶级。在德国东部,容克变成了自己的资本主义耕者。”〔25〕德国的经济学家海因茨·卡姆尼策也指出:“几个世纪以来,普鲁士大地主坐镇庄园,并(与法国的大地主相反)参与经济管理”,他们把农业“从自给的手段发展成金钱收入的来源。”〔26〕这里且以出身容克世家的俾斯麦为例。从二十四岁起,他就先后独立经营过波美拉尼亚庄园、雪恩豪森庄园、法尔辛庄园以及以后他告退归宿的弗里德里士鲁庄园。对庄园的事务,俾斯麦都是事必躬亲。正是德国容克有此不脱产的“务实”的传统习惯,使他们对市场动态的供求,经济效益的高低,经营形式的优劣就有了亲身的感受,因而较能接受新时期的生产与交换形式。
最后,欧洲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以及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给了容克资产阶级化以强有力的推动。在法国革命的激发下,工农暴动遍及莱因区、萨克林和西里西亚,大有酿成伟大的农民战争再版之势。革命民主主义者空前活跃,格尔奥格·福斯特领导成立的美因茨共和国,在德意志上空第一次飘扬着民主旗帜,“自由地生,自由地死”的口号响遍全德大地;在拿破仑战争的扫荡下,一大批德意志中小邦国被取消,莱因河左岸封建农奴制被废弃,拿破仑法典等一系列资产阶级立法被强行实施,资本主义关系获得了发展的条件;在资本主义法国凯歌行进的强烈的对比下,德意志的封建农奴制度国家呈现了明显的腐朽无能。奥斯特利茨的惨败,维也纳、柏林的沦陷,提尔西特屈辱条约的签订,使一部分头脑清醒的容克看到了不对新的资产阶级关系和时代要求作让步,依然故我地统治下去,非但无望摧垮法国的力量,而且也难于挽回容克经济的崩溃。于是,一系列资产阶级运动性质的改革发生了:1804年《关于放宽土地占有的条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的人身关系》敕令,1811年《关于调整地主和农民之间关系》敕令,允许农民在缴付赎金的条件下,脱离与地主的从属关系,有权拥有和支配土地,解除贡赋和劳役等封建义务。1850年普鲁士进一步实行《调整地主与农民关系法》。这些,使农民不同程度地解脱了封建束缚,容克获得了经营资本主义农场的地土和资金,容克庄园经济迅速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德意志农业的资产阶级改造,保留容克地主的土地占有,把中世纪的土地关系调整为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这是德意志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和国际关系综合作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普鲁士式道路在德国的推行是有其历史的必然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完成重大的变革,所取的手段和所走的道路,只能是取决于它的客观的、既定的条件,不能从主观意愿出发,为之设想一条“理想”的道路,更不能因此而予以全面否定。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7〕
(三)
易北河以东地区普鲁士的“解放农民”正式开始于十九世纪初施泰因、哈登堡改革,1848年革命加速了改革进程,1850年的“调整法”使改革达到高潮,六十年代中“农民的解放”在法律方面基本完成,到七十年代初普鲁士道路在德意志大部份农村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德意志的农业资本主义循着这条道路发展,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乃至社会生产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瓦解了封建基础,从根本上改变了德意志的社会经济性质,是德国从封建制度和平长入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改革后的容克庄园经济,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变了,它再不是收取地租的骑士领地,而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紧密联系、产生剩余价值的资本。容克把改革中获得的土地和资金“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组成部分”,“用来购置农机、工具和化肥,着手改良土壤”,从事资本主义经营。〔28〕改革后的庄园经济,劳动力的性质变了。农民再不是被视为半生产资料的隶农,而是农奴式的雇工。海因茨·卡姆里策指出:“1816年到十九世纪中期,在普鲁士德国一方面出现了以市场为目的大地主,另一方面出现了农业工人作为必要的对立物。”〔29〕改革后的庄园经济,产品分配的性质变了。农民为维持自己和家人生活的必要劳动以及为农场主创造利润的剩余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有了质的变化。过去农民必须把一周的绝大部分时间为领主服劳役,晚上和周日才能耕种自己的土地。现在,农民尽管因传统的关系仍不同程度上受到领主的压榨和约束,但毕竟可以在自己的份地上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了,即使在庄园主土地上干活,再也不是无偿的,而是以谷物或货币的形式支付工资了。封建的超经济的剥削关系已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所代替了。正是这一农业改革,使德国从封建制度最终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化,可能通过自上而下的全面调整来实现。
它改变了德国的阶级结构,加速容克资产阶级化,为德国经由“小德意志计划”实现统一创造了经济的和阶级的条件。农业改革的一个直接结果是极大地增强普鲁士王国的经济实力。农业、工业生产率明显提高。在“农民解放”基本完成的年代(1850年),较之改革初期(1820—1830年),普鲁士的黑麦产量增加了30~40%,燕麦50~70%,小麦15%,牲畜饲养量增长了60%,即由1816年的一千五百万头增至1846年的二千六百万头。〔30〕农牧业的增产又推动了农业加工业的大发展,特别是酿酒和制糖。1836~1837年,平均每家糖厂仅产糖二万三千斤,1851~1852年达到五十四万斤。同期甜菜的加工数量从五千万斤增至一亿四千七百万斤。
工业方面,借助农业改革给它带来的活力更是有了长足发展。1837至1847这十年中,仅西里西业石煤产量从六十一万吨增至一百三十五万吨。全普鲁士的高炉产量由九万多吨增至一百三十多万吨,机器厂由四百二十三个增至近二千个,马力由七千多匹增至六万六千多匹,铁路由六公里猛增至六千公里。〔31〕农业改革对普鲁士的另一重大影响就是,引起封建地主阶级的分化,容克把获得的赎金和土地,经营资本主义商业性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他们虽然外表上还保有贵族“冯”(von)的称号,骨子里已经资本主义化了。德国学者沃尔夫甘·措恩指出:改革使“从原来的封建上层等级中产生了一个新的职业阶层,即有实践经济的农业企业家,或如人们后来所说的农业党的成员。他们的贵族性再不占主导地位,而是把贵族和资本主义性融为一体的地主,其数字迅速增加发展成一个统一的阶层,他们把物质利益放在首位。”〔32〕据统计,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易北河以东一万二千多个骑士领主中有百分之五十七演变为资产阶级化的容克。〔33〕正是这样的新变化,才使普鲁士在镇压了1848年革命后得以充当革命遗言执行人的角色,深化经济、政治改革,逐渐成为“一个非资产阶级分子日益资产阶级化的国家”〔34〕,为德国的统一和最终完成向资本主义过渡提供了一个“中心”的“战场”。
它促进了全德农业生产大规模发展,加速了农业经营中工业化的进程,成了德意志经济起飞的基础。由于解放农民是在保护容克利益的前提下自上而下进行的,加上农民缴赎金多以土地抵债,因此,整个十九世纪地主占有制这一土地结构非但没有改变,而且大大加强,出现了土地高度集中。据统计,改革使易北河以东的农民几乎丧失了一百万公顷的土地,有二万一千——二万四千农民消失掉。〔35〕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占全国农户总数28.6%的地主和大中农户,拥有耕地面积91%,〔36〕到本世纪末,一百公顷以上的土地所有者掌握全德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二百公顷以上的掌握五分之一,五百公顷以上的掌握十分之一。〔37〕这状况使轮耕法、农业教育、农业化学、农业合理管理以及使用农机得以广泛实施。仅改裸麦地、大麦地、休耕地古老的三圃制为各种作物杂然纷陈的轮耕制,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就使耕地面积增加了一百七十万公顷。〔38〕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农业上的机械化水平还很低,平均每公顷土地年需铁仅四—八公斤。1850年拉·扎克创造了第一架钢犁,不过十几年光景,便出现了“拥有蒸汽机的大农业占有优势。”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有近一千二百家农机厂,拥有工人二万三千人,“先进的德国农场无一例外都拥有收割机、条播机、撒肥机、打谷机。”1846年按照“农业化学之父”李比希的理论,德国建立了第一家化肥厂。到十九世纪下半期,农业中使用化肥已很普及了,磷酸盐的消耗量1882年是五千吨,1886年达十三万吨。作为化肥原料的钾盐的开采量更是大幅度的增长。1861年是二千三百吨,1870年二十九万吨,1870年一百二十多万吨。〔39〕所以克拉潘指出:“十九世纪四十、五十年代后,德国在农业和林业方面差不多已赶上欧洲其他国家,在农业化学方面,它显然占领先地位。”〔40〕德国的农业产量因此而迅速增长。1800—1860年,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了45%。〔41〕1850—1870年,小麦平均每公顷增长20%—25%,〔42〕总产量从五十万公石增至二百六十万公石。〔43〕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年,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等谷物总产量由一千四百多万吨增至二千五百多万吨,〔44〕整个农业生产增长了30%。〔45〕农作物的增产又直接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特别是甜菜制糖业和马铃薯酿酒成为德国的两大经济支柱。容克在庄园内设立工场,特别是酿酒厂,“几乎每个大农庄都把谷物和马铃薯产量的相当部分用于烧酒贸易。”〔46〕马铃薯烧酒畅销世界市场而成为普鲁士商品的代表。
新生产工具和新耕作技术的采用,农牧产量的增长及农产品工业的兴盛,表明着德意志的农业生产力就是沿着这条普鲁士式道路向前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恰恰就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47〕七十年代后,德意志帝国不断发展为强大的工业国正是在此基础上起步的。
它加速了德意志工业革命的进程,为德国资本主义工业的急剧发展注入了强烈的兴奋剂。首先,大幅度增长的农业产量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生活资料和工业原料。1880年—1900年,德国的人口从四千五百三十万人增长到五千六百四十万人,同一时期谷物产量从一千四百九十多万吨增加为二千二百三十六万多吨,〔48〕能满足国内对黑麦需求量的92.6%,小麦的73.7%。〔49〕其次,容克把大量的“解放”赎金投放于工矿和交通运输,为发展工业提供了巨额的资金。德国的资本原始积累实际上是在严重缺乏外部因素的情况下,由容克利用“封建外壳”的保护自上而下地改革、强使生产者与产资料分离来进行的。在“解放农民”的整个过程中,容克共获得了三亿塔勒以上的补偿。〔50〕德意志的经济之所以在十九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开始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化,流入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这一巨额资金,无疑是一次大输血。此外,农民赎取了人身自由权,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十九世纪中期,调整已基本完成,84%的农户和94%的车马役、72%手工役已“偿还”,到十九世纪末,有二百五十万负有服役和纳税义务的农户偿清了义务,脱离了领主的封建从属关系。破了产的小农或因偿清封建义务而丧失土地的农民纷纷把自己连同家属抛向劳动力市场。1913年,全德六千七百万人口中工人约占46%。在矿山、工厂的工人增长了三倍,即从1852年的近三百八十万增至1913年的一千一百五十万。〔51〕特别应指出的是,大批农民的“解放”,使十九世纪晚期德国正在勃兴的电力、炼钢、机器制造、化工等大型企业得以源源不断地扩展和补充劳动力。1882年,在大企业的工人是一百六十万,中企业为一百四十万,小企业四百三十万。1895年,大中小企业则分别为三百万、二百五十万和四百八十万。〔52〕最后,改革极大地加强了容克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为德国工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权力保证。德国是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发展呈跳跃性的状态,它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电气、化工、钢铁等新兴工业。这种企业规模大,资本有机构成高,仅由容克和资产阶级私人自筹资金、自行创办是难以做到的,加上底子薄,市场狭,使它一走上世界市场竞争舞台就遇到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资本主义世界工业萧条,价格跌落,更使微弱的德国工业难以在国际上立足。这些难题都由于有了容克国家政权的卵翼而顺利解决。诸如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排除外来商品竞争,帮助本国工业资本控制国内市场,给予高利润的军事订货,实行出口津贴以增强对外竞争能力,制定专门法律以保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等等。所有这些,使德国以迅猛的势头步入工业强国的行列,以优势的力量同其他资本主义工业国角逐于国际市场。德国的工业资本二十世纪初是十九世纪中的十倍,即从六十亿马克增至六百亿马克。〔53〕工业生产平均增长率六十年代2.7%,七十年代4.1%,八十年代6.4%。〔54〕新兴工业遥遥领先。由是,德国在世界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改变。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英法的比重分别从32%和10%下降为18%和9%,德国则从13%上升为16%,〔55 〕二十世纪初跃居欧洲之冠。
总之,这条在德意志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普鲁士道路,对德国历史的发展是起着明显的积极作用的。德国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化的过程,正是由农业变革达到工业变革,进而完成政治变革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把十九世纪初年开始的农业改革称为德国近代史的开端是顺理成章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世界近代史的教学与研究中,对革命和改革的评估,有失偏颇,即扬革命,抑改革。反映在教材体系上则是重革命,轻改革。一部世界近代史往往被几次革命事件占去大部份篇幅,有的几乎把近代第一期的历史写成资产阶级革命史。应该承认,人类社会在实现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的过程中,表现为暴力行动的政治大革命确曾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种转变方式,并不适应于所有的国度,也不贯穿于近代史的始终。在近代史的中后期,多数国家走的是改良改革的道路。就是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轰轰烈烈的英法等国,大风暴之后应如何调整、完善、巩固自己的资本主义体系,也显示出革命并非“万能”,不能取代改革。法国依然奉行不断革命的法则,继1815年拿破仑帝国覆亡之后,又爆发了1830年7 月革命、1848年2月革命、1870年9月革命,每隔十几年就进行一次。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一次又一次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改革。结果怎样呢?英国很快上升为工业强国,法国长期停滞不前。这种现象发人深思。该如何认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改革的社会功能?拙见以为,(一)改革是更显示出经济力的作用,社会矛盾首先在经济领域里表现得十分充分,非改不可,非改则垮,它没有任何偶然的、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因而是水到渠成,基础较牢,一般地说,成功了的改革逆转是少见的。(二)改革是一种渐变,顺序渐进、由此及彼、步步深入,因而是同时期社会经济、政治状况所能承受的,这里不存在超越时代的壮举(如法国的“九三年”),也无需在大动乱之后调整冒进、缩回超越的一步。(三)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是统治阶级的自我扬弃,弊端何处,出路安在,都能有较明显的判断和选择,并且还能更有效地协调社会的各种关系,因而可以较充分地解放社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它的潜力很大,后劲很足。过去人们在揭示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时,过多地强调革命的显功能(何况,也不容排斥仍有“负功能”),而忽略改革的正功能、潜功能。这是不恰当的。历史学家很少注意到本世纪社会学、特别是发展社会学在有关社会变迁与社会进化方面所作出的理论贡献,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注释:
〔1 〕列宁:《十九世纪末俄国的土地问题》《列宁全集》第十五卷,第114页。
〔2〕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91页。
〔3 〕海因茨·卡姆尼策:《 1848 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Heinz Kamnitzer:Die Wirtschaftliche Struktur Deutschlands Zur Zeit den Revolution 1848),柏林1952年版,第4页。
〔4〕约阿斯姆·斯特莱桑特等:《德国史》(Joachim Streisand:Deutsche Geschisichte),第2卷,柏林1975年版,第371页。
〔5 〕恩格斯:《德国的制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52页。
〔6〕《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4、6页。
〔7〕《德国史》第2卷,第506页。
〔8〕克拉潘:《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 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26页。
〔9〕梅林:《普鲁士—德意志史论》(Historische Aufsatze zur preussisch-deutschen Geschisischte)柏林1952年版,第240页。
〔10〕《列宁全集》第十三卷,第222页。
〔11〕恩格斯:《马尔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第366页。
〔12〕《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7页。1摩尔根=0.2553公顷。
〔13〕《普鲁士—德意志史论》第251页。 格罗申是当时德意志的一种银币,1格罗申约合12芬尼(1马克=100芬尼)。
〔14〕《1815—1941法德的经济发展》,第49页。
〔15〕〔16〕《列宁全集》第十三卷,第252、405页。
〔17〕“新主人”Jungherr,“容克”(Junker)由该词转音而成。
〔18〕《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第53—54页。
〔19〕《1915—1914法德经济发展》,第47页。
〔20〕直至1800年,普鲁士拥有十五万人口的城市仅三个,一万人以上的四个,最大的城市柏林也只有十五万人。见彭迪先:《世界经济史纲》,三联书店1949年版,第206页。
〔21〕〔23〕《1815—1914法德经济发展》第231、223页。
〔22〕〔24〕沃尔夫甘·措恩:《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Wolfg ang Zorn:Handbuch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s-und Sozialgeschichte)第2卷,斯图加特1976年版,第296、304页。
〔25〕《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第50页。
〔26〕《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10页。
〔27〕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03页。
〔28〕樊元:《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人民出版社,第244页。
〔29〕《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9页。
〔30〕《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10页。
〔31〕《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14、15、21页。
〔32〕《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第301页。
〔33〕《德国史》第二卷,第381页。
〔34〕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21页。
〔35〕奥·比希克,瓦·诺伊格鲍尔:《普鲁士现代史( 1648 ~1847)》(O.BusCK,W.Neugebauer:Moderne Preupische Geschichte(1648—1947)第二卷,柏林1981年版,第1033—1034页。
〔36〕樊元、宋则行:《外国经济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9页。
〔37〕彭迪先:《世界经济史纲》,三联书店1949年版,第225页。
〔38〕《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第250页。
〔39〕〔41〕《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第65、79、77、78、314页。
〔40〕《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第206页。
〔42〕《德国史》第二卷,第380页。
〔43〕海因里希·贝希特尔:《德国经济史》(Heinrich Bechtel:Wirtschaftsgeschichte Deutschlands)第三卷,慕尼黑1956年版,第262、263页。1公石=100公斤
〔44〕维尔纳·佐姆巴特:《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德国国民经济》(Werner Sombart:Die deutsche Volkswirtschaft in 19.,Jakrhundert und in anfang des 20.Jahrhundert)柏林,1921年版,第519页。
〔45〕《德国史》第二卷,第633页。
〔46〕《1848年革命时期德国经济结构》,第11页。
〔47〕《列宁全集》第十三卷,第223页。
〔48〕《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德国国民经济》,第519页。
〔49〕《1815—1914法德的经济发展》,第244页。
〔50〕《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第二卷,第306页。
〔51〕《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第2卷,第528—529页。
〔52〕《德国史》第二卷,第637页。
〔53〕《德国社会经济史手册》第二卷,第542页。
〔54〕《德国史》第2卷,第633页。
〔55〕《德国史》第二卷,第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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