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质量分析_婚姻与家庭论文

中国近代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质量分析_婚姻与家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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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家庭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准的上升以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与此同时,人们对家庭和婚姻的需求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所扮演的角色及家庭价值观念已经不再适用。本文以1987-1996年“上海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十年研究课题”资料为主要依据,(注:该课题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承担,采用分层多阶段概率抽样方法,对居民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历年样本数分别为1000-1200户。)对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问题作一探讨。

一、家庭生活满意度与其他满意度指标的比较

在有关生活质量的研究中,国内外的学者大都发现,在所有关于满意度的指标中,人们对于婚姻生活和家人关系的满意度总是最高的。我们将这十年样本中上海城市居民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与家人关系、亲戚关系、邻居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住房条件、经济状况、工作状况和个人健康状况等八项指标作了比较,结果发现,在上述指标中无论各项满意度指标发生怎样的变化,上海城市居民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总是最高的,其次对家人关系的满意度。

虽然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其重要地位在不少文献中已获得了肯定,但迄今为止,将家庭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尤其在现代社会,离婚、试婚、未婚母亲以及同性结合、代人生育等现象的日益增多,使家庭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要给我们的研究对象下一个正式而确切的定义,显然要比作研究本身困难得多。这里,我们只能采胜一个较为狭窄的定义,即家庭是一种建立在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基础上的、至少由两个人组成的共同生活体。

在评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质量时,家庭生活满意度的指标显然是十分重要的,而婚姻生活的满意度,又构成了家庭生活满意度的轴心。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父系家长制,造就了家庭中亲子关系的特殊地位。几千年来,中国的家庭关系主要就是这样一种是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关系,夫妻关系在这一核心中只能居次要地位。但在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已从附属地位上升到核心地位。子女长大以后,为了谋取更好的职业,常常会脱离家庭到其他地区去就业;或者在结婚以后离开父母另住。这种迁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使得家庭的血缘关系发生了某种断裂。与这种断裂相反,婚姻的情感维系作用显得更为突出。夫妻之间的相互依赖和亲密,使得婚姻关系成为所有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稳固、最持久、最深刻的关系。由此,我们将可以解释在生活质量的满意度指标中,婚姻关系的满意度为什么明显高于其他满意度的原因。

二、家庭生活满意度的时代变化

1、十年的比较。对上海城市居民的家庭生活质量进行时代变化的比较分析,将会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而准确地评估80-90年代上海人的生活质量。

从样本反应的情况看,上海城市居民有关家庭生活满意度的各项指标,在1987-1996年这十年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最具显著意义的特征就是满意度明显提高。除婚姻生活、家人关系外,经济状况、工作状况、住房条件、邻居关系、亲戚关系和同事关系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1987年与1995年比较,各项指标分别增长了8.0、14.9、9.8、7.9、17.0、34.2、34.7、20.6个百分点),人们对个人健康状况的满意度也有了显著的提高,1995年比1987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

在1991年的资料中,上述八项指标中的五项指标(经济状况、工作状况、经济收入、亲戚关系、同事关系)与1987年相比,也呈上升趋势,但显著意义不大,而在婚姻生活、家人关系、住房条件这三项指标上,甚至低于1987年。

由上可见,上海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的满意度是与整个上海的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深圳等沿海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上海人的心理冲击很大,尽管人们相信市场经济给每一个家庭都带来了新的生机,但面对狭窄的住房空间,拥挤的交通道路,拮据的经济状况以及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生活质量的差距,上海人仍不免牢骚盛多;而观念的变化,人性的解放,又使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与家庭的需求有了新的憧憬,由此导致了一部分人对婚姻生活和家人关系满意度的下降。但到了1995年以后,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经过“三年大变样”后的上海,不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更使上海人感到精神振奋,对前途充满希望。这种状况和心态反映到家庭生活中,就是各项满意度指标的明显上升。住房条件改善了,邻居关系满意度随之提高;工作状况改善了,收入增加了,同事关系满意度也随之提高;经济状况改善了,亲戚关系满意度也随之提高;个人心情舒畅了,健康状况满意度也随之提高。所有这些满意度的提高,自然也会影响到婚姻生活满意度和家人关系满意度的提高,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2、性别的比较。尽管对生活质量的研究已经引起许多学者的兴趣,但是在国内,从性别视角讨论家庭生活质量的文献却为数甚少。国外有学者认为,男性和女性对同一段时间的婚姻评价和感觉都有所不同,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同一段婚姻里面存在着两段不同的婚姻:“他的婚姻”和“她的婚姻”。而且,女性对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满意度大都比男性低。我们在样本中也发现了相似的情况,除了1991年中有一项“与子女的关系”满意度女性高出男性0.8个百分点以外,女性在婚姻生活、家庭生活、子女关系、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关系、亲戚关系和处理家务劳动轻重方面的满意度指标均低于男性。

也就是说,在承担家务劳动方面,女性的满意度明显低于男性;在家庭生活和婚姻生活上,女性的满意度也较男性为低。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80年代的上海女性对传统家庭角色分配的不满。因为上海是一个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家庭中的两性平等意识也较强,虽然我们的研究并没有直接涉及“男性以社会为主,女性以家庭为主”的价值观念,但从上述满意度的性别比较中,我们还是不难发现部分女性对这一价值观念所持的否定态度。1991年,女性在承担家务劳动轻重的问题上,满意度略有提高,但还是比男性低了3.8个百分点;在亲戚关系上,低了1.9个百分点;在家庭成员关系上,低了2.4个百分点;在经济状况上,低了1.1个百分点;家庭生活上,低了4.9个百分点;在婚姻生活上,低了7.3个百分点。1995年以后的情况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女性和男性在上述各项满意度方面指标接近,在婚姻生活、家人关系、亲戚关系方面,满意度甚至高于男性(分别高出0.5、0.5、2.9个百分点)。这表明,上海人对婚姻生活满意度的评价,在家庭性别方面的差异已明显缩小。

造成这种差异缩小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上海的大多数家庭中,两性平等的意识已经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家庭的权力模式呈现向女性倾斜的态势。(注:参见徐安琪主编:《世纪之交中国人的爱情和婚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9月版,北京。)其次,在1992-1994这三年间,上海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这种改善在客观上增加了女性对家庭生活的满意度。因为,随着住房面积的增多和居住单元的独立,父母与已婚子女分开居住成为可能,婆媳之间的摩擦争吵相应减少,节假日的礼节性走访,大大增加了相互关系的友好和融洽。此外,由于几户合用厨房卫生而经常发生在主妇之间的大量邻里纠纷,也随着住房单元的独立而自然消失。这种直接影响家庭生活氛围的矛盾的减少,也是女性满意度增高的一个相关因素。第三,随着上海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激烈程度对大部分事实上承担社会主角的男性形成了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他们看到周围的同事、同学、邻居、亲友在事业上不断发展,原来不如自己的也超过了自己,内心难免产生对自己的不满。于是,尽管每个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在不断增长,但与女性相比较而言,男性的满意度并未和这种增长完全保持同步。

3、年龄的比较。1987年的样本显示,在各年龄组中,30岁以下组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指标最高,但1995年的样本则相反,30岁以下组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指标最低。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是,在30岁以下组的人群中,对婚姻生活满意度的指标变化最为显著,而且这种变化与经济状况的改善并无明显的相关性。在1987年的样本中,30岁以下组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最高,而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则排列第三;但在1991年,这一年龄组的人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则下降到最低,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也下降到最低。如果说经济状况满意度的下降将直接影响婚姻满意度的话,那么1995年的情况显然无法解释。1995年,30岁以下年龄组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比其他年龄组的平均分高了9.3个百分点,但婚姻生活满意度与其他年龄组的平均分相比,低了9.1个百分点。同时,样本还显示,在这个年龄组中,对婚姻生活非常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的比率也大大高于其他各年龄组。

青年男女对婚姻生活满意度指标的评估变化,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上海近几年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人们观念的变化之快。1987年,中国的改革开放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就上海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来说,还没有真正进入大变样的实质性阶段。虽然对于婚姻的现代意识早已为人们所了解,但这还不是人们对真实生活的感受。观念的变化取决于人们的实际生活条件。在上海人的实际生活条件还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的情况下,青年男女的婚姻家庭生活自然也会被囿于传统的观念模式之中。生活在这种模式中的青年男女,只要恋爱的甜蜜尚未变味,有情人的天地就可以包容一切,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不会低了。但是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年轻人的发展机会越来越大。大多数青年男女凭着年龄的优势,率先向各个最具希望和能实现理想的岗位与目标发起冲击。由此,这一代人对婚姻质量的要求,自然就明显区别于其他年龄组的人群。由于理想和现实生活毕竟存在着很大差距,所以尽管年轻人的生活指数一直在上升,经济状况满意度大大增加,但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依然低于其他年龄组。

三、家庭性别与分工趋势

正如许多研究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在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家庭成员的分工方面,依然存在着以女性为中央核心的事实。我们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情况。但是,世纪末的上海家庭在家庭分工方面的形态,到底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模式还是现代民主化的模式呢?随着上海的迅速发展,从前者向后者转变的方向与趋势显然是毋庸置疑的。

家庭事务实际上可以分为三方面,即:感情维系、家务劳动的承担及家庭决策。由于我们的研究中缺乏关于家庭性别分工的系统定量资料,所以只能通过对上海居民家务劳动的分工和发展变化,来帮助我们了解现今家庭的实际运作情况,并进一步探索它与家庭生活质量的相关性。

在传统社会中,两性分工是以“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确立的。一般情况下,父亲负责家庭的经济来源,母亲则担当生儿育女、家务和维系家人情感的任务。50年代以来,在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思想影响下,大批中国妇女走出家庭,投身到社会大生产之中。男女平等不但表现在妇女有了就业机会,还表现在她们拥有了和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使她们无须在经济上和人格上依附男性的支配。

那么,在现代中国,尤其是上海,妇女在家庭内的角色和地位是否真的已达到男女平等的理想状态了呢?抑或如有的人认为的那样是“阴盛阳衰”了呢?对家庭内性别与家务劳动分工的分析,可能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个问题。

从家务劳动的分工来看,1987年,女性在家务劳动中依然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家务分工中除了辅导子女这一项男性承担的比率比女性高出4.9个百分点以外,其余的家务分工都是女性承担的比率大大高于男性。从1987年至1996年在时间跨度上只有十年,但这是中国社会迅速发展的十年。社会的开放和人性的进步,给男女平等的思想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家庭关系的民主和平等,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一种追求和需要。这种追求和需要反映在家务劳动的分工上,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香港等地的家庭研究证实,在家务劳动分工上,尽管每个人都最清楚自己对家庭的贡献,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是谁,对自己参与家务的评估都高于家中其余被访者对其的评估。高估自己及低估他人的贡献,这一点,我们在1995年的样本中也得到了证实。但在1987年的样本中,情况却完全不同。在所有家务分工中,女性都既高估自己又高估丈夫的贡献;而男性则相反,低估自己也低估妻子的贡献。

这种现象表明,在对待家务劳动这一问题上,女性的观念和意识较前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长期以来,家务劳动一直被认为是女人的份内事。在这种认识背景下,丈夫稍稍主动做了一点家务事,女性就会感到过意不去。正是这种感觉上的差异,导致了女性高估丈夫对家务贡献的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竞争的加剧,尤其在一些历来由男性占据竞争优势的工作岗位,女性的境遇更显得十分艰难。在这种状态下,要求丈夫共同分担家务劳动便成为现代女性的一种企盼,而忙于社会竞争的男性,当然更希望尽量摆脱家务劳动。于是,谁都想让对方多承担一点,谁都觉得自己做得多了。

四、城市居民对中国传统家庭价值观念、代际观念的看法。

1、家庭居住观念。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观念最为根深蒂固,而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的家庭,通常也被视作最幸福的家庭。只要父母在世,儿辈就不能分家或分灶。那么,在核心家庭已经成为现代家庭主要模式的今天,上述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从1991年的调查资料来看,无论是站在为人父母的立场还是站在为人子女的立场,大部分人都主张已婚子女最好和父母分开住,但住址距离不要远。从父母的立场来看,愿意和已婚子女分开住,但距离不远的占42.5%,认为最好各自独立住的占26%,两者相加占68.5%;从子女的立场来看,愿意和父母分开住,但距离不远的占43.3%,认为最好各自独立住的占15%,两者相加占58.3%,比父母立场者低了10.2个百分点。

于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显然可以从多方面进行。一方面,可能是许多做子女的出于亲情,不愿和父母分开过,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子女对父母的依赖,超过了父母对子女的依赖。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生儿育女的目的就是为了老来有人照应,从这点出发,父母希望子女留在身边的应该是多数。但事实上,不少年轻夫妇在结婚成家以后,并没有真正承担起当家人的作用,相反,他们在生活上和经济上处处依赖父母。这种现象,使一些身体状况欠佳、退休收入又不高的父母感到不满。于是,只要自己生活能自理,做父母的大都不要和子女住在一起。当然,对于那些内心十分渴望儿孙绕膝、每日都能享受天伦之乐的父母来说,这种选择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对生活的无奈。

1995年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两代人对于家庭居住观念的变化。从子女的立场来看,认为父母不必与子女住在一起的占57.8%,与1991年的58.3%基本一致,从父母的立场来看,愿意固定与一个已婚儿子或女儿同住的占17.5%,比愿意固定与一个已婚儿子同住的多了4.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对这些选择愿意和子女同住的父母来说,儿子和女儿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就总体而言,认为父母与子女不必住在一起的人还是占了大多数。从人们的一般观念来看,认为父母与子女住在一起为好的仅占1/5左右;认为最好住在附近的约占2/3;另外有1/10左右的人认为住在隔壁较好。这表明,就大多数家庭而言,对两代人居住方式的选择标准是合情合理,既要避开住得太近造成的矛盾,又要尽到互相照顾、互相关心的责任,使人伦亲情在不同的屋檐下继续得以延续。

2、生育观念。尽管在现代城市,大部分人都认为养儿防老的观念在今日的为人父母者心中已经渐趋淡化;尽管我们的研究也已证实,多数人都主张父母不必与已婚子女住在一起,但是,这是否意味着现代人已经不再愿意生儿育女,或者做子女的已经完全淡化了传统的尽孝观念呢?我们的研究或许有些令人意外的结果。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在中国沿袭了几千年的祖训。结婚成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延续种族,继承香火。但在今日中国。尤其是上海,这一传统观念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已经烟消云散。29.1%的人不同意美满婚姻一定要有孩子这一看法,37.6%的人不同意没有孩子的婚姻生活是空虚的这一看法;28.4%的人认为有小孩的麻烦比好处多,25.3%的人认为有小孩会对父母的自由造成太多的干扰。这表明,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变迁,已大大改变了中国人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这种改变既体现在生育子女的数量上,从多子多福到只生一个好,甚至到不生也好;又体现在对子女性别的选择上,从注重生男孩到生男生女都一样。尤其在上海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已基本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来说,要完成这种生育选择的根本性转变过程,还需要更长期的努力。

3、离婚观念。从80年代以来,上海的离婚率每年都在增长,按每千人口的离婚对数,1980年为0.29‰,1996年为1.8‰,16年增长了5倍。如果按当年结婚数与离婚数的比例来计算,则1980年为51:1,即51对结婚,有1对离婚,而1996年为3.6:1,即3.6对结婚,有1对离婚(注:参见上海市统计局统计年报数据。)。

尽管对于离婚这一背离传统观念的行为,社会的宽容度已经较过去有了很长的提高,但在人们的心目中,对离婚的价值判断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的研究证实,从不同的角色立场出发,其结论是有明显差异的。

很显然,对子女来说,多数人认为离婚对子女最不好,这一看法,与社会上一些因父母离婚而陷入不幸境地的儿童的遭遇相吻合。由此,人们普遍认为,在一个家庭中,即使夫妇天天吵架,只要不离婚,对孩子来说总是最好的。中国社会转型期婚姻质量研究的结果或许能够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该研究上海地区的资料显示,在回答“目前的夫妻关系主要靠什么来维持”这一问题时,承认自己为子女而维持婚姻的人占比例最高。

对妻子来说,也有一半以上的人认为离婚对女性不好。这一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依然处于不利地位的事实。在男权社会中,男性是以事业和成功为吸引力的,而女性主要是以青春和美貌为吸引力,前者可以维持很长的时间乃至终身,后者却只有在短暂的青春年华才具有优势。虽然在现代中国,城市家庭中两性平等的程度在世界上堪称榜首,但几千年男权文化根深蒂固的不平等观念造成的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对家庭的依附现象依然难以消除。

相比之下,人们对男性在离婚问题上,相对持一种较轻松的态度,原因也仅仅由于在目前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氛围中,男性重新获得理想婚姻的机会比女性要多。

五、城市家庭网的比较及长子在家庭中的地位。

家庭网是现代中国城市家庭模式变化的产物。对于家庭网的形成及其特点、功能等,相关的研究已进行了不少。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家庭网“大多是由可能组成联合家庭的几个独立核心家庭之间所组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具有特殊的结构和功能。作为社会网的一种,家庭网的本质特性在于其间有亲属关系,因此关系比较密切,有较强的内聚力。作为现代家庭模式的家庭网不同于旧式封建家族,其包含的各个家庭既不同居共财,也不被置于封建家长统治之下和封建伦理观念束经缚之中,而是相对独立的,在保持各自独立生活方式的前提下,以频繁交往和相互救援为主要特征”(注:参见潘允康、阮丹青《中国城市家庭网》,《浙江学刊》1995年第3期。)。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价值观念中,亲子关系历来是重于夫妻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的。这种家庭关系上的纵向取向,对现代家庭网的影响依然是十分明显的。这一点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得到了证实。我们发现,在上海,家庭网中父母家庭、已婚子女家庭的纵向交往强于与兄弟姐妹家庭的横向交往。前者在“见面”、“聚会”、“电话”、“信件”等方式的交往上,频数都相对较高。这与天津市1991年进行的关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结果吻合。(注:参见潘允康、阮丹青《中国城市家庭网》,《浙江学刊》1995年第3期。)但将上海和天津作一比较,两个城市之间在这方面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1.上海人与父母家庭的见面、聚会和电话信件联系频率均高于天津;2.兄弟姐妹和已婚子女见面与聚会次数略低于天津,但电话、信件交往频率高于天津;3.兄弟姐妹和已婚子女中的“老大”与其他成员的交往频率高于天津。这表明,中国城市家庭网的交往形式存在着一定的地域差异。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关这方面的探讨尚不多见。从我们掌握的资料分析,大致可发现这样两个原因:

其一是城市交通、住房原因。

其二是生活方式上的原因。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中,长子的地位是相当高的。即使在90年代的大都市上海,父母在分配家产、家资和家物时,依然倾向于长子,然后是幼子、其他儿子,再次是幼女、长女和其他女儿。这表明,除了因长子对家庭的贡献较多,使父母在家产的分配上比较注重其利益之外,传统的长子继承家产的观念依然存在。否则,我们将无法解释为何对家庭有同样贡献的长女,在家产的分配上却位居倒数第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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