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烟公司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之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洋论文,公司论文,之争论文,英美论文,烟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本世纪早期,英美烟公司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之间,展开了一场压制与反压制的斗争。这场斗争不仅持续时间达20余年,其激烈程度也为商界所仅见。那末,它们之间为什么会引发这场斗争的呢?其斗争的基本概况、性质和结果如何?又有哪些经验教训和值得深思的问题?至今学术界尚未有人进行专门的研究,而弄清这些问题,对于今天的中国人则不无借鉴意义。本文试就这些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学术界的兴趣。
一
英美烟公司(British American Tobacco Company,简称B.A.T.),1902年由英美资本家共同出资600万英镑设立,总公司设在英国伦敦,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俨然构成一大烟草王国”。(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93页。)中国亦为其主要市场之一。早在1903年,英美烟公司即出资7500万墨西哥银元,在香港成立美国烟公司,1905年改名为大英烟公司,与中国封建势力和买办相结合,很快控制了中国的烟草市场。至1919年正式成立驻华英美烟公司,“总揽在华一切企业之大权”,资本总额达2.5亿港元,成为“国际烟草托拉斯在远东的主要堡垒”。(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91页。)
正当英美烟公司将其势力发展到中国,并开始垄断中国烟草市场的时候,中国烟草业的民族资本势力也开始兴起,其中尤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发展最快。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是在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由广东南海的华侨商人简照南、简玉阶兄弟等创办的,原名广东南洋烟草公司,资本10万元,地址在香港。但开办之初,“以销不甚畅”,“卒致破产”,(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90页。)由简照南叔父简铭石出面收买,改组为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以后逐步扩展,至30年代初,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总、分公司和总、分厂10余家,烤烟厂4座,印刷厂、锡纸厂、竹咀厂、制罐厂各一座,合资造纸厂一座的大型民族资本企业,资本总额达1500万元,从而打破了英美烟公司对中国烟草业的独占局面。
向来视中国烟草业为其独占利益的英美烟公司,对于新兴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自然感到不快,一开始就对其进行排挤打击,企图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后来排挤打击不成,又进行威逼利诱,先后三次许以巨利,提出对南洋公司进行收买或合并,企图兼并南洋公司,但都被南洋公司严词拒绝了。
纵观英美烟公司对南洋公司的排挤打击,有些是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也有许多属于不正当竞争,具有资本主义侵略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前一类的竞争措施主要有:
1.利用雄厚资本,在市场上削价竞销,企图“在营业上挤垮南洋”。(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5页。)这也是英美烟公司最常用且贯彻始终的一种手法。如1914年,它将原价250元一箱的"GoodBeam"烟,降低一半价格在市场上抛售;1915年6月,将5.85元一盒的“三炮台”,跌至5.25元以下。
2.不断创制新牌,以抵制南洋公司的产品。英美烟公司经常派员到各地市场调查南洋公司的产品,如发现南洋公司出产的某种牌号畅销时,即对之进行研究,并立即赶制出一种价格相当而烟味更好,或烟味相当而价格更低的新牌子以与南洋公司的产品竞销。1914年在东北市场,曾以“白刀”牌(又名“金钱”牌)与南洋公司的“飞船”竞销;1915年在广州抛出“大头针”和“大山”牌,与南洋公司的“地球”相争,等等。(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7页。)
3.对其产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通常的宣传措施是大做广告,不仅在各街道墙壁张贴,也在各电台、报刊发布广告,并且向各酒楼、茶馆、官衙、军政各界、学校、妓院广泛赠送礼品烟,请其“品尝”、“试吸”,分送印有其香烟牌号的月历牌和漂亮挂图,等等。
4.收买控制代销商和代理商号。“彼洋商新创码头,必定价格从廉。此外每货箱内附装物品一、二件,以买代销家之欢心,故愿极(竭)力争售。”(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8页。)如有行商愿将其产品“包销外埠”,该公司还将“运到该地一切费用”(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71页。)全部包办,以促推销。有时还采用“津贴和月费的方式收买各代理商号,使专售英美出品”,不销和贱销其他公司产品。1915年,该公司就在北京招聘12人,在东安市场摆设烟摊,专售其各种香烟,并“贴给花费,每家每月贴洋30元,不准售别种牌烟”。(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70页。)
5.以各种小恩小惠吸引消费者,如收交空烟盒,以旧换新;在烟盒内附赠彩票,刺激消费者的侥幸心理,诱发消费者的购买欲,借此推广市场,等等。
关于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勾结媚外官府,减轻税收,降低成本,提高其竞争能力,打击排挤民族资本卷烟。
英美烟公司根据1843年中英签订的《五口通商章程》所附《海关税则》和1858年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其进口香烟在通商口岸销售只须缴纳“值百抽五”的从价税率,如运销内地再缴纳2.5%的子口税,(注:褚德新等主编:《中外约章汇编(1689-1949)》,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5页。)即可通行全国。其在中国的制造品,根据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的规定,享受一切进口商品的同等待遇。而民族资本的产品“既纳进口正税,复纳子口半税,杂捐,附加等税,负担既重,成本加多,虽出品优美,诚难与外货竞卖”。(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64页。)而且,英美烟公司还勾结官府实行所谓的“包税”,即其所产卷烟,无论何种牌号等级,税费一律“通算”,每箱2元,并直接向财政部或各省财政厅缴纳,与各地方税务机关不发生任何关系。民族卷烟厂所产卷烟非但不能享受这种“包税”待遇,其税率亦较英美烟公司的高出许多,按品级高低每箱缴纳3-10元不等。此外,1921年8月,英美烟公司还与北洋政府全国烟酒事务署签订了所谓的“声明书”。“声明书”规定:凡英美烟公司的进口烟除了缴纳进口海关税和至北京的崇文门落地捐外,运往内地概按每箱(5万支)纳12.375元、7.125元、4.125元、2.150元四个等级纳税,其在中国制造的卷烟,每箱(5万支)完2元出厂税,“领有捐单及贴印花”,以后“所有各省之厘金及各种捐税等项,均准免纳”。(注:《关系中国主权纸烟捐款之问题》,上海总商会印行。)1925年3月又补充四条,主要是增加了与“内地统捐”税率相等的“各省卷烟保护捐”。(注:《关系中国主权纸烟捐款之问题》,上海总商会印行。)此“声明书”和补充四条公布以后,立即遭到全国工商界的严厉谴责。1925年5月,全国商业联合会在北京开会,通过了要求政府撤废“声明书”的决议,指出这“不独妨及于将来关税特别会议,且有损于独立国之精神,……直使国家税源,立于万劫不复地位”。(注:《关系中国主权纸烟捐款之问题》,上海总商会印行。)
此外,英美烟公司还通过给中国政府财政贷款,“用以代替缴纳税款的办法”,(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48页。)取得在卷烟税捐上打的75折扣的特权,即75万元贷款抵100万元税款,也是所谓的“预付税款”。
其次,打击“南洋”的商标牌号,破坏“南洋”的声誉。
一个产品的商标代表着该产品的声誉。如果一个商品的商标牌号出众,该商品自然影响广大;反之,如果商标牌号出了问题,该商品的声誉也随之扫地。所以,英美烟公司便经常通过打击南洋公司的商标牌号以破坏南洋产品的信誉。早在南洋公司成立之初,英美烟公司就诬称南洋公司的“白鹤”牌商标牌号“影射”英美烟公司的“玫瑰”牌,“双喜”牌香烟“影射”英美烟公司的“三炮台”,迫使南洋公司将价值2000余元的“白鹤”烟在香港督府前付之一炬,并禁止“双喜”烟在香港出售,致使南洋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连年亏损,负债20余万元,不得不拍卖改组。1915年又复指南洋公司的名牌“三喜”牌“影射”其“三炮台”,要南洋公司“遍登各埠广告认罪”,赔偿其律师诉讼费,南洋公司遂不得不将“三喜”改为“喜雀”牌,销路顿减三分之一。(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74-75页。)以后在二三十年代,英美烟公司又先后诬指南洋公司的“无双”烟“伪冒”其“三炮台”,“金斧”牌“影射”其“大厌巴士”,多次提出诉讼,借此打击破坏南洋公司的声誉。
第三,垄断原料。
垄断控制原料亦为垄断市场的重要手段。因为通过垄断原料,使对方不仅得不到充分的原料供应,而不得不缩减生产,减少产量,而且也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竞争能力。这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掏心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早在1910年,英美烟公司就在威海卫地区试种美国烟草,企图借此将中国的烟草原料控制在自己手上。因为中国本地的烟叶不适宜制作纸烟,只能用来制作旱烟和水烟烟丝。制作纸烟的烟叶必须用美国烟叶。可是,威海卫地区的气候不适宜美国烟草的生长。1913年,英美烟公司进一步扩大试种。分别在湖北光化、老河口地区,山东潍坊地区,安徽凤阳和河南许昌等地广泛试种。结果,除湖北地区因气候不宜失败外,其他地区均获得成功。从此,它便广泛地诱导这些地区的农民种植烟草,一方面向农民“贷给种子和肥料以及烤烟用的必要的器具”,“在收买时一律付以现金”;并在各地建立了烤烟工厂,建立了一整套的买办组织,借以控制烟叶的种植和收购。从而使它垄断了中国卷烟工业的原料,仅山东省,它就垄断了该地“出产的美国种烟叶生产量的80%,这是它得以在中国烟草工业方面称霸的最有利的条件”。[16]
第四,诬称南洋公司为“日资”、“日货”。
1915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提出了《二十一条》,并强迫袁世凯政府与之签订了《民四条约》,即《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和《关于山东之条约》,使之实际上获得了《二十一条》所提出的大部分侵略特权,从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兴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抵制日货运动。1919年巴黎和会签订的凡尔赛和约,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强行将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名义及特权”,全部让与日本,并要德国将山东的“各项档案、登记册、地图、地契及各种文件”(注:褚德新等主编:《中外约章汇编(1689-1949)》,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40-443、474页。)限在三个月内全部移交给日本,从而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五四爱国运动,兴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抵制日货运动。在这两次抵制日货运动中,英美烟公司借口南洋公司总经理简照南曾加入日籍,南洋公司初创时曾引进日本机器设备,聘用过日本技术人员,诬称南洋公司为“日资”、“日货”,从而在舆论界引发了一场关于南洋公司是否“日资”、“日货”问题的大争论。
其实,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由于中国的国际地位低下,海外华侨得不到本国政府的保护,为了生意和事业的需要,“不得已寄名外籍”(注:中华商业协会等:《各公团参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记》,1926年印行。)是极普通的事情,也是当时的普遍现象。同时在当年中国科学技术十分低下的情况下,民族资本家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属正常现象,不足为怪。英美烟公司在这两次抵制日货运动中提出这类问题,也并不是出于对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表示真正的同情,而是别有用心,企图将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的视线转移到南洋公司身上,以期既达到其打击南洋公司的目的,也借以破坏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第五,暗中破坏。
英美烟公司暗中破坏南洋公司的手段通常是用金钱收买该公司在各地的个别仓库管理人员和个别代理商,唆使那些品行不端的仓库管理人员故意拖延发货时间,等到货物变质发霉时再发货;并唆使那些见利忘义的南洋公司代理商,将南洋公司的香烟收起,等到发霉变质时再出售。有时它们也直接出面,将南洋公司产品大量收购囤积起来,等到货物霉变以后再出售,然后唆使顾客将已经发霉的香烟拿到南洋公司去兑换并进行大肆宣扬。(注:《工商界要认清前途,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0页。)这样既使南洋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严重地损坏了其声誉,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其销售市场。
自然,英美烟公司的这些手段措施,有的不光是用来对付南洋公司一家的,但由于南洋公司是当时华资卷烟工业中最大的一家民族企业,也是在华英美烟公司最大的一家竞争对手,因此,自然也就成为其最主要的打击对象,其所遭受的损害自然最大。由此可见,英美烟公司当年为了排挤打击中国的民族工业,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二
面对英美烟公司的强大压力,南洋公司的实业家们没有屈服,虽然当时该公司创立不久,资本薄弱,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利权,为民族卷烟工业争回一席之地,同时也是求得自身的发展,与英美烟公司展开了顽强不屈的斗争,并在斗争中不断地求得自身的发展。
首先是争夺市场。由于英美烟公司创立在先,南洋公司创立较迟,当南洋公司呱呱堕地之时,英美烟公司已挟其雄厚的资本,垄断控制了中国的卷烟市场。南洋公司必须首先打破英美烟公司对市场的垄断,为此,南洋公司决定:英美烟公司的卷烟销售到哪里,南洋公司的生意也必须发展到哪里。英美烟公司没有占领的地方,南洋公司更要抢先一步,先去占领。长江一带当时为英美烟公司的根据地,上海尤为其龙头、据点。所以,南洋公司在第一次改组以后,首先就将力量发展到上海及其以北地方,1915年分别在上海、天津开办了分厂;1918年第二次改组以后,进一步将公司从香港迁到上海,并在上海设立了总厂,与英美烟公司直接对垒。为了打开各地市场,南洋公司同样也派调查员分赴各地调查市场行情,对长江一带尤为重视,曾“轮派两员来往调查”。(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90页。)
在争夺市场过程中,南洋公司对于英美烟公司的削价竞销,也不顾自身资本的薄弱,与英美烟公司展开了灵活多变的削价互竞。1916年3月,英美烟公司将上海“派律”烟由250元一箱降到225元时,南洋公司即将与“派律”同等档次的“飞船”烟降到了215元一箱。随后,英美烟公司将外地“派律”一起集中上海,与南洋公司拉开了在上海决斗的架势,南洋公司则立即将自己的产品迅速运往外埠,填补了英美烟公司在外地的空缺,使之“不能首尾相应”。此外,在与英美烟公司争夺市场的过程中,南洋公司同样也采取了削减批价,津贴水脚运费,包办税厘等增加分销利益,以及附赠彩票,以空盒换新等刺激消费的办法,扩大消费市场。自然,这样“于公司利权未免有损”,使公司的营利受到相当的影响。然而通过这“积以岁月”(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88-90页。)的竞争,终于使南洋公司打下了比较稳固的基础。
其次,大做宣传广告,扩大和提高公司产品的声誉。
南洋公司除了和英美烟公司一样,在各埠大做木牌墙壁的广告招贴,向各公司企业、机关单位和个人分送月份牌、各种图片和赠送产品,并与新闻界广泛联络,利用报刊、电台大做宣传广告以外,还根据中国特定的文化氛围,开展了英美烟公司所不能做也做不到的宣传广告,这就是积极参加各种国货展览会,积极参加赈灾活动和慈善事业,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等等。民国时期的历届旧政府,为了博取声誉,也实施了一些提倡实业、保护国货的政策,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设立了国货陈列所,举办过一些国货展览会,并组织一些国货参加国际博览会。南洋公司曾将其产品分送各地的国货陈列所,参加一些国货展览会,并在1915年的北京国货展览会上,得到袁世凯特赏的“计然遗策”匾额一块,大大增加了南洋公司产品在全国的声誉,使之获得了一次“大突飞”(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91页。)的发展机会。
在参加赈灾和赞助慈善事业方面,1914、1915年,广东连续两次遭受严重水灾,南洋公司均捐助巨资,用以救济灾民。1920年,北方遭受严重旱灾,南洋公司拟捐助10万元资金,与上海佛教筹赈会一起,共同办理了这次赈灾。1931年全国发生特大水灾,南洋公司又将其出售的香烟,根据上、中、下三个档次,分别提出8、6、3元一箱,用以赈济苏皖地区的灾民。同时在1931年,南洋公司还出资资助了华侨慈善机关。
在赞助公益事业方面,主要是捐资兴学。1915年马来西亚华侨育才学校经费发生困难,南洋公司即从当地销货货款中,每月提出150元用以资助该校经费。从1919年开始,南洋公司又连续三届,资助15名留美学生费用,加上1920年捐助南开大学1万元,1920、1921年两次捐助复旦大学近5万元,1923年资助暨南大学1万元,先后共计10余万元。1933年议决在香港及对海兴办义学5所,每月提供办学经费各100元,用以救济烟贩们的失学子弟。
赈灾和赞助慈善和公益事业,在中国向来被称为“义举”、“行善积德”,最受社会尊重颂扬。所以这不仅表现了南洋公司民族资本家的爱国爱民的精神,也是最好的一种宣传方式,使南洋公司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声名鹊起。其中特别是1915年的广东救灾,影响最大,使他们“大大获得社会上的好评及受惠灾民的感激。救灾的规模颇大,传颂中外,而南洋产品销路也愈畅”。即以广州的商务而论,“经此水火之灾而后,各行商务无不锐减,惟我公司之烟卷则不然,不惟无减,且更有加”。(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99页。)
第三,关于英美烟公司以“日资”、“日货”相攻击的问题,南洋公司首先将问题公诸社会,先后致函香港华商总会和上海中华国货维持会等,请求派员调查,澄清事实真相。经两次调查证实:“不特该公司系完全华人所设,并只其简氏兄弟三人合资自办而已。至其全场制造,无一而非出自华人之手,所有技师、机师均属华人充当,此实我华人公司工厂之特色也”(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80页。)并将调查结果公诸报端,“以释众疑”。(注:《新闻报》1919年5月22日。)简照南自己也把当年经商日本时不得已加入日本国籍的原因、经过公诸于众,并公开宣布:在此国难当头的时候,脱离日本国籍,经批准“回复国籍”,(注:《新闻报》1919年9月13日。)求得了社会的谅解和舆论的支持。
在“日资”、“日货”问题的事实真相澄清以后,南洋公司便变被动为主动,展开大力反攻。一方面,他们深刻地揭露了英美烟公司假借“日资”、“日货”问题大做文章的险恶用心,指出其“最忌者乃在‘国货’两字;必先将‘国货’两字推翻之,乃能为所欲为也。于是乎借复籍一事,阴行其推翻之策”。(注:中华商业协会等:《各公团参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记》,1926年印行。)同时,他们进一步大力提倡“国货”,以“杜塞漏卮挽回利权”相号召,痛切地指出:“香烟一项,吾国岁销七、八千万。利权极大,向为外商垄断独吞。自本公司出现,稍稍与竞,而贸易总额,不逮其十分之二。”(注:《新闻报》1919年5月18日。)他们并进而号召,“外烟在吾国势力至大,非敝公司一家所能尽挽其利,必须多数如敝公司者继起共进,方冀外烟消灭。”(注:《新闻报》1919年5月17日。)为了表明南洋公司团结广大民族资本家共同反对西方列强的经济侵略,发展民族工业的决心,他们公开宣布,将公司“公诸全国”,公开招股1000万元,增资达1500万元,俾使“国人得共同享受其权利”,(注:《新闻报》1919年5月28日。)从而有力地粉碎了英美烟公司借“日资”、“日货”问题发起的挑衅,同时也使南洋公司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第四,围绕商标和税捐而展开的斗争。
在这方面,南洋公司由于得不到政府方面的有力支持,而不得不采用哀兵之计,以退为进,以博取社会舆论的支持。即如关于商标问题,1915年,当英美烟公司诬指南洋公司的“三喜”影射其“三炮台”而强令改变商标时,南洋公司衡量自己“势力不敌”,“莫敢与争”,被迫将“三喜”改为“喜鹊”,然后将不得已的苦衷诉诸社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公愤,“各方皆代抱不平”(注:《时事新报》1931年6月9日。)。在这年8月广州举办的谭根飞机表演会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谭根严词拒绝了英美烟公司购买场内广告专利权的请求,而将这给了南洋公司。尔后,英美烟公司购买了大量入场券,准备派观众携一大型风筝入场,届时在场内放飞,下挂“三炮台”的广告,不料在入场时遭交通警和门警禁止,不得将风筝带入场内;后来不得已改在场外和海边放飞时,又复遭交通警和民警禁止,最后只得在远处山坡放飞,但由于距离远,人们已看不清广告字迹了,只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三”字,人们又误以为“三喜”烟又重新面市了,竟发出了一片欢呼声。英美烟公司在场内兜售香烟也遭白眼冷待,而南洋公司的香烟却争购一空。
在税捐方面,他们也多次联合工商团体呼吁,反对英美烟公司所享有的种种税收特权。只是由于当时政府不敢得罪西方列强,他们的呼吁才没有成功。
此外,为了打破英美烟公司对烟叶原料的垄断,南洋公司也仿效英美烟公司的先例,购运美国烟种,在山东坊子、安徽刘府、河南许昌等地“广劝种植”,“将烟草栽植法,编印成书”,广为散发,并在各地设置烤烟厂,“每岁收购烟叶,为额綦巨”(注:《时事新报》1931年6月9日。),从而也打破了英美烟公司对烟草原料的全面控制。
通过这一系列的斗争,南洋公司虽然没有完全打破英美烟公司对中国卷烟市场的垄断,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英美烟公司对中国民族卷烟工业的排挤压迫,打破了英美烟公司企图独占中国卷烟市场的梦想,为国家民族挽回了一定的利权;同时也使南洋公司求得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自然,在南洋公司反对英美烟公司压迫的斗争中,也采用了收买英美烟公司旧有代理人的做法。1916年他们向镇江、南京和苏北各埠推销卷烟时,就是通过镇江华益号和南京振华号贩运的。而该二号原来也都是英美烟公司的旧有代理商,这时他们已转而为南洋公司服务了,南洋公司则每月分别给他们130元和200元的佣金。这虽然属于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但已被工商界广泛采用,而且南洋公司是在英美烟公司收买了他们的代理商以后,不得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
三
前面论及,南洋公司在反对英美烟公司压迫的斗争中,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英美烟公司的凶焰,求得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胜利。那么,南洋公司为什么能取得如此的胜利的呢?它为后人反对西方列强侵略的斗争提供了哪些经验教训呢?对此,我们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南洋公司的先驱者们具有坚强的勇气和敢于斗争的精神。这是任何企业家成功的基本要素。对南洋公司来说尤其是这样。因为南洋公司面对的是一个比自身庞大千万倍的资本巨人,其总公司初创资本600万英镑,最高时达3600万英镑,(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41页。)相当于当时中国货币三四亿元。其在中国的公司资本也高达2.5亿港元,比起原始资本只有10万余元,最高时也只有1500万元的南洋公司,具有绝对压倒之势,并且还享有一系列侵略特权,垄断了中国的卷烟市场。但是,南洋公司的先驱者们并没有被这一资本巨人的气势汹汹所吓倒,即使在创办之初迭经挫折,一年以后即告破产,亏耗20万元时,其“志固绝不以之而稍馁,其奋斗精神,且以之而益坚”。后虽遭英美烟公司的百般逼迫,“企图倾覆”,南洋公司的先驱者们仍“深谋远虑毅力主持”,“其建业之精神及意志,诚足佩者”。(注:《时事新报》1931年6月9日。)后来,英美烟公司发现光靠压力不能使南洋公司屈服时,便设下圈套,以利诱之,表面上许以种种优惠条件,先后三次提出与南洋公司合并,或将其全部收买,均遭到南洋公司绝大多数董监事们的严词拒绝。他们深刻地揭露了英美烟公司假借“合并”而阴谋兼并的真正目的,指出“诱以重利,设宽条件,其意何在?欲人寇而已”;“一经合并,入其彀中,利在目前,害在日后”;“将来事权日侵日削,其害一也”,(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109页。)有力地回击了英美烟公司的“合并”阴谋。
其次,以“提倡国货”、“挽回利权”、“杜塞漏卮”相号召。由于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西方列强通过历次武装入侵,强逼中国的历届旧政府与之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一系列侵略特权,使得中国“利权外溢”,漏卮如流。外国资本主义正是通过这一系列侵略特权,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并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直接剥削中国人民,排挤打击中国民族资本的。因此,民族资本主义要求得自身的发展,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必须首先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及其所规定的一切侵略特权。然而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本身的阶级局限性,提不出彻底的反帝革命纲领,只得以“提倡国货”、“挽利权”、“塞漏卮”相号召。这虽然是一个不彻底的改良主义的口号,却符合民族大义,顺应时代潮流,不失为进步口号,具有巨大的号召力。中国近代曾兴起多次“抵制外货”和“收回利权”的群众运动。南洋公司的先驱者们也都积极地投入了这些群众运动,并把他们反对英美烟公司压迫的斗争与“抵制外货”、“收回利权”的群众运动结合在一起,汇入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的洪流,以这些群众的爱国运动为依托,从而大大增强了他们斗争的力量和勇气。所以南洋公司曾多次在各大报刊发表文告,号召抵制外货,指出:“窃惟香烟一物,已成日用所必须。舶来吸我利权,岁计七、八千万。递年增广,尤未可量。若大漏卮,莫此为甚。”他们表示:“商等激于爱国观念,何忍图个人之私利,而弃国家之大计?区区素志,可质神明。设不幸此烟草利权,终落于外人之手,商等夫复何言!沦胥以亡,又岂敝公司所能幸免哉!”(注:《新闻报》1919年5月28日。)而且南洋公司本身就是在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的一片“不用美国货,不吸美国烟”的口号声中,“为挽回利权振兴国货起见”(注: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04、810页。)而创办的。
第三,依靠群众和舆论的支持。在与英美烟公司的斗争中,南洋公司始终把争取群众和舆论的支持放在首要的地位。由于近代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届旧政府已经形成“官怕洋鬼”的屈从地位,很难起到保护和维护民族资本利益的作用。但是,南洋公司的实业家们深信:“人心未死,公理大明”,(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96页。)广大群众是爱国的,舆论是主持公道的。虽然他们在斗争中仍始终寻求和争取政府的支持,但更多的是寻求并寄希望于广大群众和舆论界的支持。每到关键时候,他们就把问题公诸于众,让公众和社会舆论来判明,即如关于商标和“日资”、“日货”问题的争论等。所以,南洋公司十分注重与社会各界和舆论界的关系,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对于赈灾、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资助尤为卖力。这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南洋公司实业家们关心社会和热爱祖国的精神,也是争取公众和舆论的支持、开拓市场的有力措施。
第四,在争取公众和舆论界支持的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与工商界同仁的团结。正因为如此,所以南洋公司在许多重大问题上都得到了工商界同仁们的广泛支持。如在所谓的“日资”、“日货”问题的争论中,先后就有10多个工商、学界团体在报界发表文告,为其辩护,几乎包括了全国和上海的各主要工商界团体,如中华国货维持会、中华工业协会、中华商业协会、中华劝吸国货纸烟会、上海粤侨商业联合会、报界联合会、江苏教育会、环球学生会。全国也有158家纸烟同业和161名工商界巨子发表文告,为其辩护,证明“南洋出品是国货,南洋本身是华产”。(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134页。)
不仅在反对英美烟公司的斗争中,而且在反对北洋军阀政府压迫的斗争中,南洋公司也是依靠工商界同仁共同斗争的。如在1923年,福建“新行纸烟印花税”,在征收出厂税和二五附加税的基础上,“新行值百抽二十”(注:《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第1卷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775页。)的印花税,使南洋公司一下子加重了许多负担。南洋公司立即函告各工商界团体,请求声援。上海华侨联合会、中国国货维持会等各工商团体立即行动,联合致电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农商部和全国烟酒事务署,为其请命,指出:“国家为税法计,应使国内实业繁兴,税源自广,若徒加重捐税,致使商民失业,实业凋零,即原有之税源亦且不保,于官于商,两无所益。”(注:《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第1卷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775页。)终于迫使福建当局取消了新行的纸烟印花税。
为了联合工商界同仁共同斗争,他们甚至不惜将南洋公司扩大改组,广泛招股,将原属于简氏一家所有的南洋公司,发展为众多商人共同投资的大型企业,以“合群策群力共策进行”。(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第134页。)
南洋公司在反对英美烟公司压制的斗争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可并没取得完全的胜利,完成挽回利权的任务。英美烟公司仍然挟其雄厚的资本,垄断了中国卷烟市场的79%,而民族资本卷烟业加上日本在华卷烟业一起也“仅占总供应量的21%”。(注:陈真、姚洛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46、147页。)而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英美烟公司本身资本雄厚,不是轻易能动摇得了的。而且它享有许多侵略特权,得到中国历届旧政府的支持保护。而南洋公司非但没有得到本国政府的支持保护,反而倍受歧视和摧残。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6、1917年段祺瑞政府曾两次企图并吞南洋公司,后由于意见不合和张勋复辟,政局变动而未成。但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终于在1936年被宋子文所兼并控制了。另一方面,南洋公司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斗争中存在有一定的软弱妥协性。即如在几次商标问题的斗争中,曾多次屈从于英美烟公司的淫威,被迫改变了商标。在反对英美烟公司和北洋政府的并吞中,一些主要股东也都表现了一定的软弱妥协性,只是由于大多数股东的反对,才没有被并吞。此外,他们在斗争中虽然也团结了一些工商界同仁们共同斗争,但在与同行联络的同时,又展开了竞争与斗争。尤其是在30年代初,曾与华成、华达和华东等民族资本卷烟厂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以致消耗了民族资本自身的力量,破坏了内部的团结,大大削弱了与英美烟公司斗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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