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调整与退出的障碍_轻工业论文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退出障碍与产业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北地区论文,产业政策论文,产业结构调整论文,障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478(2009)02-0097-04

一、问题的提出

古典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通常可以表达为萨伊的市场定律,其微观基础是以瓦尔拉斯价格机制为特征的,无需考虑生产要素沉淀成本问题,这是因为从长期看来,生产要素可以充分流动,市场趋于完全,不会发生沉淀成本,生产要素可以在各个企业或产业上充分流动,具有均质性或完全通用性,亏损企业可以自由进出某一产业,不存在任何退出障碍或进入障碍。此时,无约束的生产要素充分流动是获得瓦尔拉斯经济中生产要素最优配置的关键条件。在这样的经济中,无须任何政府干预。相反,如果此时政府对市场干预反而会扭曲生产要素流动,妨碍竞争性市场实现最优配置。然而,最近对于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无一不是对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假设前提的修正,比如,产业组织理论大多质疑生产要素充分流动,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已经证明了沉淀成本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再比如,新制度经济学重要分支——交易成本经济学已经涉及资产专用性,通过考察交易成本大小来比较组织的存在及其演变等等,都已经论述了沉淀成本存在的普遍性。

同样,对于东北地区扭曲的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大都认为是制度性退出壁垒,往往忽略了沉淀成本的影响。由新制度经济学可知,制度的存在本身是内生的,内生于交易成本,所以,交易成本又内生于资产专用性、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所以,我们不能忽略沉淀成本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实际上,东北地区产业结构扭曲是因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其要素禀赋结构之间矛盾而内生的,进而使东北地区传统的经济模式由三个基本方面构成:(1)以重工业为优选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战略;(2)以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和低物价为主要特征的宏观经济环境;(3)以计划分配资源、重要部门的国有制和人民公社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管理体制。传统模式的这三个主要内容具有形式上的历史因果关系和运作上的相互配合,相互依赖的逻辑联系。[1]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本意是通过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带动轻工业、农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这种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目标以及由此形成的扭曲的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信号的政策环境,不利于我国资源比较优势的利用,形成了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的扭曲的产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重工业缺乏比较优势,缺乏竞争力,无法摆脱亏损局面。

因此,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必须将缺乏比较优势的重工业的生产要素转移出来,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存量调整。这时会出现生产要素是否具有充分流动性(或资产通用性)的问题。如果生产要素具有充分流动性,重工业可以自由退出市场或产业,转移到有利可图的轻工业上,从而不会影响生产要素最优配置。然而,由于要素不能充分流动,具有资产专用性,乃至要素市场不完全普遍存在,致使重工业的资源不能自由进出产业,进而影响生产要素最优配置,从而造成产业结构调整困难。

二、沉淀成本概念及其形成条件

沉淀成本(Sunk Costs),有时又称为不可补偿成本(Irrecoverable Costs),是指投资承诺之后不能通过打捞价值回收的那部分成本。[2](P80)在新古典竞争性市场经济模型中,实际上都假设生产要素市场完全(零交易成本),所以企业进出市场或产业,没有沉淀成本,可以瞬时进行生产资源调整,从而至少会实现拉姆齐最优——平均成本定价法,[3]否则就是帕累托最优——边际成本定价法,因没有沉淀成本,也就不会出现进入与退出障碍问题。那么,在现实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会发生生产要素沉淀成本?

首先,沉淀成本的产生与生产要素专用性有关。一般说来,专用性生产要素一旦脱离现有的生产关系中,其价值较低,而通用性资产即使发生用途转移,不会发生较大价值损失。换言之,生产要素一旦投入并承诺了专用用途后不能转移其用途。按照威廉姆森的分类,[4](P82)资产专用性可以划分为:(1)设厂位置专用性。例如,在矿山附近建立炼钢厂,有助于减少存货和运输成本,而一旦厂址设定,就不可转作他用。若移作他用,厂址的生产价值就会下降;(2)物质资本专用性极强。设备和机器的设计仅适用于特定交易用途,在其他用途中会降低价值;(3)人力资本专用性。在人力资本方面具有特定目的的投资。当用非所学时,就会降低人力资产的价值;(4)特定用途的资产,是指供给者仅仅是为了向特定客户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而进行的投资,如果供给者与客户之间关系过早结束,就会使供给者处于生产能力过剩状态。这样,专门为支持某一团队生产的持久性投资,一旦形成,因发生用途转移就会带来价值损失而产生沉淀成本。或者说,专用性资产在事后严重依赖于团队的存在和其他团队成员的行为。

其次,交易成本也是沉淀成本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当交易成本增加初始投资支出以及减少打捞价值时。例如,谈判成本、运输成本、买卖间信息不对称等都会进一步减少再出售价格。尽管生产要素不是产业或企业专用性的,但经常也是部分沉淀的,一般是由于“柠檬”问题,[5]使出售的资产价值大打折扣,就像汽车市场的旧车问题。即使是新的,只要买到手之后,因买卖双方质量不对称,再出售价格就会大幅度下降,也会带来沉淀成本。

再次,投资网络效应。依赖性资产和唯一性资产也会产生不同的沉淀成本。一般说来,唯一性资源是指当该投资从企业退出时,将导致企业剩下的资源价值减少。它强调唯一性资源被其他非唯一性资源所依赖,在交易过程中处于谈判的主动地位,它可以利益所具有的天生优势去获得更大利益,而非唯一性资源被称为依赖性资源,它反映该类资源价值完全依赖企业其他资源的存在。因此,当唯一性资源对其他投资的打捞价格至关重要时,这一效应便会产生。因此,依赖性投资打捞价格很高,其流动受限于唯一性投资打捞价值的影响,很容易出现沉淀成本。

最后,政府规制或制度安排(显性或隐性契约),以及社会保障都会产生沉淀成本。例如,政府对资本控制,因不允许买卖而带来沉淀成本。

因此说,如果生产要素市场完全,可以充分流动,生产要素在各个产业的机会成本相等,那么就不会产生沉淀成本。然而,由于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不能充分流动,生产要素在各个产业的机会成本并不相等,进而使生产要素再出售价格下降,就会产生沉淀成本。此时,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因沉淀成本的存在,它就会构成产业结构调整的退出障碍,致使产业结构难以调整。一言以蔽之,沉淀成本投资是企业或产业专用的,企业退出市场其资产对其他企业或产业来说没有任何用途,沉淀资本的不可逆性导致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困难:企业不能自由地退出市场,产业退出机制受阻,导致产业调整困难,所预测的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经济效率和福利水平难以实现,而仅仅是一种幻觉。

三、产业结构调整中沉淀成本退出障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赶超战略,大多情况下国有企业都是重工业性质的,它们的特点是资本密集型的,固定资本专用性强,生产的规模经济明显。然而,由于这些国有企业缺乏比较优势,没有竞争力,很容易出现亏损。当出现亏损时,如果生产要素没有沉淀成本,那么亏损企业会瞬时自由交换退出市场,进而转向其他产品或产业的生产,不会出现产业结构调整困难情况。

然而,如前所述,沉淀成本普遍存在,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更为显著。首先,国有企业生产要素具有专用性,往往专用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很难适应其他生产需要,因而转为他用,其再生产的机会成本近于零。其次,在体制转型时期,生产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极为不完全,经济主体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特别是信息不对称情形严重,交易成本极大,很难实现最优配置,进而很容易产生资源浪费。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退出后,企业资本找不到市场;劳动市场不完善,企业退出后,职工难以找到出路;产权市场不完全,难以满足产权转让要求等;银行业受银企债务链的困扰和资本市场功能削弱,企业退出后融资更为困难。再次,体制转型时期,法律法规不完善,不仅非人力资产流动受到限制,而且人力资产流动同样受到限制。国有企业职工因下岗不仅失去工资,而且还失去福利和保障,造成国有企业职工难以自由流动;最后,国有企业内部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导致资本利用率下降,无形中加速固定资产贬值速度,也会产生大量的无形沉淀成本,等等。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产业是易出难进,进入壁垒高,退出障碍低,这是一种较好的产业结构;而我国的产业结构则是易进难出,无疑是一种较差的产业结构。不管怎样,一旦国有企业亏损,由于生产要素专用性和要素市场不完全等因素会产生显著的沉淀成本。由于这些沉淀成本的存在,加上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最终导致国有企业不会轻易退出市场,造成产业结构调整十分困难。更为甚者,往往造成原有经济结构的固化。

从东北地区实际来看,资源优势是劳动丰裕,资本短缺,结果是工资价格低、资本价格高,其产业结构如果依靠市场调节,必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轻工业多,资本密集型产业如重工业少的格局,但是为了实现赶超战略,人为压抑资本价格,结果大力发展重工业,忽视了轻工业发展,如图1所示:

图1:沉淀成本与重、轻产业调整

在图1中,横轴表示重工业性质的产品数量H,纵轴表示轻工业性质的产品数量L。在资源可以充分流动情况下,市场价格机制可以引导资源最优配置。我们假设,东北地区要素禀赋结构使社会最优组合点在E点,此时重工业产品数量为,轻工业产品数量为(轻工业产品数量大于重工业产品数量)。但是为了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政府人为的社会最优组合在A点,此时重工业产品数量为,轻工业产品数量为(轻工业产品数量小于重工业产品数量)。从E点向A点转移过程是由传统的计划体制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实现的,即通过人为压低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实现的。由于重工业性质的国有企业缺乏比较优势和竞争力,所以很容易亏损。因此,需要将亏损产业的生产要素转移到有利可图的产业上去,即从A点再移回E点,从而矫正扭曲的产业结构调整,以便符合我国当前的要素禀赋结构,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约束条件现实。

当没有生产要素沉淀成本时,重工业产品的生产要素具有通用性,重工业性质的生产要素完全可以通过其价格来生产轻工业产品,使缺乏比较优势的产业自动向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用途,即减少重工业产品的数量,如,此时节省下来的生产要素完全可以用来增加生产轻工业产品数量,如,使社会产品组合点仍然停留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上,不会带来任何生产要素的浪费。

然而,当有生产要素沉淀成本时,重工业产品的生产要素具有专用性,重工业性质的生产要素不可能用来生产轻工业产品,使缺乏比较优势的产业无法向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用途,即减少重工业产品的数量,如,此时节省下来的生产要素不可能完全用来生产轻工业产品数量,如,使社会组合点停留在生产可能性曲线内部,这样会带来生产要素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追求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忽略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资本密集型经济现实。为了避免生产要素浪费或出现沉淀成本,重工业性质的企业会进一步增加投资,从而带来投资过度,造成“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进一步固化原有的产业结构。

由于重工业性质的产品大多是资本密集型的,因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等专用性带来沉淀成本,此时亏损企业无法顺利转产和流动。因而,东北地区重、轻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会产生沉淀成本阻碍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应该根据东北地区的经济现实采取有利可图的方式降低或者补偿沉淀成本数量,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进程。

四、降低或补偿沉淀成本的产业政策

在没有沉淀成本的前提下,生产要素可以充分流动,即使缺乏比较优势,重工业企业完全可以依靠价格机制(或市场制度)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某一产业,公平竞争环境很容易形成。然而,在发生沉淀成本的情况下,缺乏比较优势的重工业企业因缺乏竞争力而承受亏损,又因沉淀成本显著而难以退出市场,从而造成产业调整两难境地,往往会进一步固化原有产业结构,造成承诺升级。因此,我们需要从化解沉淀成本角度寻求制度安排,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这恰恰是产业政策出台的根本原则。特别是因沉淀成本,以及因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造成进一步增大退出障碍,都构成产业政策的主要着眼点,其目的是减少因沉淀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

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极为不完全,产业结构调整不是一个简单地直接定价(市场制度)问题,而是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间接定价方式(非市场制度)。因此,从沉淀成本补偿或降低角度审视产业政策,消除产业结构调整障碍,需要做到:

第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开的、信息充分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场所,减少地方割据和地方行政障碍,以减少生产要素流动的阻力,这样,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会降低沉淀成本。

第二,进行人力资源再开发,对滞留在产业内的人员,进行人力技能再培训,以适应新的生产环境;同时对下岗或失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以解决重新上岗问题。这是消除生产过剩或错位,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第三,根据最有效率需要,重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力,实现垂直一体化和水平一体化(或推进兼并和联合),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等,形成合理分工,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提高规模经济收益。这是实现规模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最后,破产和清算(出售),以及股权(产权)的有偿转让等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选择方案,包括通过金融资本市场重新资本化或杠杆收购或重组企业所有权。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等,免除职工流动的后顾之忧,有利于降低流动沉淀成本。

总之,政府实施的产业政策是非常重要的——采取限产、停产和转产,为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或信用保证,减轻债务或税收减免等政策加速亏损企业退出市场,或者采取调整援助政策,如“重组”、“减员”、“增效”的调整战略,化解生产要素流动障碍。对于那些以沉淀成本为主的产业,面临减产甚至关闭、破产问题,如果转产,需要大量投入,这个过程企业自身难以完成。因此,对于退出和转产企业的资金支持、失业救济、再就业援助和区域经济振兴援助是政府援助政策的主要内容,[6](P150)也是产业政策最根本的原则。

[收稿日期]2008-09-10

标签:;  ;  ;  ;  ;  ;  ;  ;  ;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调整与退出的障碍_轻工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