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研究论文_秦丛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研究论文_秦丛丛

秦丛丛 山东省滨州市委党校 山东 滨州 256600

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基本确立下来的,在后来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健全完善,最终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政治制度。制度成立之初就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其后的发展历程中特色愈加鲜明,并且逐渐展现出自身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利于实现民族繁荣以及保障群众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等独特优势。

关键词:中国特色;政治制度;人民性;效率;政令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造出来的。在中国的政治制度取得成功之前,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几乎是一些国家的唯一选择,很少有国家相信自主探索的民主发展道路能够最终成功。当前,在西方普遍遭遇政党政治、政治制度的转折时刻,世界各国从中国的成功经验中看到,走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正确选择。这既还原了世界本应具备的多样性,也深刻阐明了中国的政治制度所具备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该制度从创立之时就区别于西方的议会制度和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体现出自身的鲜明特色,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表各个阶级利益的根本政治制度。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特色更加鲜明。

首先,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深刻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也再次凸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和苏维埃制度的不同,体现了其鲜明特色。其次,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1]这一重要论断首次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明确人大制度的新定位,也进一步凸显了制度本身的独有特色。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2]这个制度与一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有着显著区别,是中国的独创性成果,具有鲜明特色。

首先,共产党作为国家的执政党,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执政党,有着崇高的理想信念,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宗旨,并且始终视人民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其次,在中国,其他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战友,不存在西方政党的相互倾轧和攻讦以及势不两立。十九大报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这使其特色更加鲜明。把各民主党派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决定了它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因此更加突出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的定位。[3]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经过失败的民族自决政策后,中共中央经过认真研究,明确指示,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既不同于前苏联的联邦制,也不同于民族自决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民族区域的体现。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在继承原有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理论上和思想上创新,使其特色更加鲜明,一是强调制定差别化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使民族自治地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二是,创造了民族关系的新思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同志从民族复兴的角度,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在民族自治领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诠释,也赋予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的内涵和使命。

(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色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经过艰辛探索最终确立下来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宪法的框架下,以相关法律为基础,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为领导,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广大城市及农村地区实现人民自己管理自己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4]当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式有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可以让基层群众通过各种自治形式把自身的利益诉求直接反映出来,是凸显中国特色的自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取得了一些新突破,其特色更加鲜明。一是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不断拓展,不仅涉及城乡社区自治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还涉及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是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不断拓宽,通过直接选举、听证评议、网络论坛、民情信息站等多种途径,大大拓宽了居民民主参与的空间。三是基层民主监督实效不断提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出的优越性

首先,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代表全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所以广大人民群众选择它,人民群众信任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其代表的利益始终是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面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做到整合兼顾,从未偏袒任何一方,真正做到了来自人民、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其次,有利于动员全体人民。动员功能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极大限度的动员人民主动参与国家建设当中。其动员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体现在人大代表通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第二个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有几百万人,这是一支重要力量。每一名代表联系50人,那么就会有1亿群众被联系起来,这种动员力量是何等的巨大。

(二)政党制度体现出的优越性

首先,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一届接着一届干,政策具有连续性。在中国,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并且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与共产党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他们之间是团结合作关系而不是对立竞争关系,这就具有与生俱来的稳定性。同时,中国政党制度所遵循的宗旨,是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突出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和其他民主党派团结一致、共同协商,制定出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不会像西方两党多党制那样,政策会受政党更替的影响而不具稳定性。其次,效率优势。中国的政党制度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迅速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民主的决策快速有效实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的政党政治是“否决政治”,容易导致相互拆台、相互揭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国家机器低效运转。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的优越性

在中国推行六十几年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巨大成功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在中国是切实可行的,是具有极大优越性的。首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政令统一。[5]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可以在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但必须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下行使自治权,必须统一于宪法,对国家和上级机关的政策、命令,可在自治权限范围内变通执行,最终只能统一于国家宪法框架内,这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政令畅通。其次,有利于实现民族繁荣。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全面贯彻实施,使民族自治区的人民踏上几十年发展的快车道,从贫困落后走向富裕进步,从封闭守旧走向开放文明,社会面貌及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优势

一方面,它充分体现了民主参与的直接性和有效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为群众可以通过自治渠道直接反映利益诉求,直接参与社会事务,能够直接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在社区、村居、企业当中群众可以行使选举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形式来直接参与各类事务,行使民主权,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它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伴相生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在充分提高居民民主意识的同时,也对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发挥了积极作用。历史发展经验证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也成功的解决了基层实践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并且能有效促进亿万群众参与的民主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十九大报告[N].人民出版社,2017.

[2]殷有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政治制度文化的现代化发展[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1-7.

[3] 王韶兴.政党政治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

[4]肖立辉.基层群众自治的缘起与发展[J].科学社会主义.2008.03期

[5]吴廷勤.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3.

论文作者:秦丛丛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11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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