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前景论文_洪爽

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前景论文_洪爽

东莞市中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3073

摘要:作为城市环境污染物,城市垃圾也可以成为一种资源来加以利用。就目前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发展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垃圾产量逐渐增加,城市垃圾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宝贵资源。通过对城市垃圾的现状分析,总结了城市垃圾处理现状、处理方式以及城市垃圾应用前景。

关键词:城市;垃圾;资源化

0 引言

城市化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人口膨胀带来城市垃圾的逐年增加,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造成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生产生活。垃圾又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和深化,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保证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资源化是社会和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城市垃圾资源化有助于缓解城市垃圾不断增加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并且通过分类回收处理技术获取新的资源,因此,城市垃圾资源化迫在眉睫,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是我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

1 城市垃圾的危害性

在收集、处理、运输以及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时,会污染大气、水体以及土壤,这不仅会对环境卫生质量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1.1 浪费土地资源

就相关的数据统计表明,全国所堆放的垃圾占据了 5×10 8 m2的土地面积,其存在更是达到了 70×10^8 t。由于很多城市没有发展到,甚至是旧没有适合垃圾堆放的场所,使得土地资源被严重的浪费。

1.2 严重污染空气

长时间以来,国内的生活垃圾都是采取的露天堆放的方式,导致大量硫化物、氨等有毒有害的气体释放到了大气当中,且其中还含有多种致畸性物质以及致癌物质。

1.3 严重污染水体

在垃圾腐烂的过程中,会有大量酸碱性的有机污染物产出,而垃圾当中的病原微生物以及重金属随着雨水和渗滤液,就会渗透到地下水中,导致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进一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1.4 严重破坏农田

如果垃圾没有经过任何严格的处理,直接在农田当中使用,也会降低农田土壤团粒的结构。随着病原菌之间增多、重金属日益积累,就会对农田土壤生产能力带来严重的破坏。

2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2.1焚烧处理的局限性

焚烧处理对垃圾具有选择性,不是所有垃圾都能够焚烧,垃圾的低位热值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焚烧处理使垃圾中的可利用性资源被浪费,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焚烧垃圾所获得的热能仅能利用一次却没有办法使垃圾重复循环使用。并且焚烧后产生大量的烟气,损失了大量热能。烟气容易带来大气污染需要净化,这就需要依靠新技术来解决。焚烧导致的空气净化过程需要进一步消耗资金和人力物力,这些是焚烧处理方法的局限性。

2.2填埋处理的局限性

垃圾填埋方法历史悠久,方便简单,为各国广泛使用。但填埋的场地需要较大面积,随着填埋场地的不断减少,垃圾填埋场地选择更加困难。填埋后垃圾渗出的液体容易污染水源和土壤,溢出的气体也容易造成大气污染,影响周边空气环境。另外,填埋后的垃圾发酵会产生甲烷气体还容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排放到大气中的气体会增强全球温室效应。此外,填埋场处理的能力有限,一定周期后还要投资更换新的填埋场地,占用大量土地资源。

2.3堆肥处理的局限性

垃圾的堆肥处理不能处理垃圾中不易腐烂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比如垃圾中的一些金属、石块、塑料、电池等不容易被微生物分解,因此这些垃圾需要分类回收,另行处理。堆肥处理周期时间长,占用大量的土地面积,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堆肥后产生的肥料效果相对化肥较低、成本却很高,与化肥相比销售量低,经济效果差。堆肥处理方法首先需要将垃圾进行分类,将易腐烂的有机物分类出来进一步发酵,有效控制金属液体的渗漏,进而保证肥料达到国家标准水平,实现垃圾的资源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

3.1城市垃圾管理机制必须完善

3.1.1引入竞争机制

作为城市环保管理部门,需要对规划决策、宏观指导以及监督管理的职责加以履行,做好统一的强化管理,促进社会的相互协调。目前,很多城市都拥有自己的垃圾收集以及处理系统,但是却不利于成本的节约以及资源的共享。在清运与处置垃圾上,需要由城市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负责相应的事项。引入市场机制,就可以建立之社会化的服务管理模式。作为城市环卫服务部门需要建立出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来走进市场,通过回收、储存、运输、利用,确保最终的处理程序都能够严格按照现代化企业的规范操作来进行,这样才能偶实现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运转。

3.1.2建立一体化的回收网络体系

社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也是大量产生生活垃圾的 “源泉”,同时,也是城市管理中最主要的基层单位。所以,城市垃圾资源化就应该将社区作为平台,构件资源回收系统,将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加以实现。回收社区生活垃圾,应该注意分类与充分,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下,才可以有机的结合社区服务、精神文明、资源回收等,从而将资源充分回收的社区系统构建出来,以此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最大化的垃圾资源化。

3.2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的资金需妥善解决

3.2.1政府大力扶持

第一,城府部门需要加大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的资金扶持的原因在于:其一,相比成熟的一、二、三产业,城市垃圾回收利用还处于初期阶段,很多技术都还在萌芽与空白的状态下,需要大量成本的投入,在市场竞争中还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上;其二,垃圾管理存在公益性的特点,作为一种服务,垃圾管理也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同传统化的产业部门有区别,无法从消费者那里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其三,在现有的市场价格体系当中,自然资源原材料是非常廉价的,而废弃物再资源化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的是成为原材料用于加工,其成本要远远高出资源的原材料,所以比新开采资源的购买要划算很多。另外,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就无法保证垃圾资源化处理的进步与发展。第二,对于从事垃圾处理的产业或者是投资行为,政府可以给予免税处理,给予企业货款贴息。如果垃圾处理投资经营规模较大,并且获取了良好的运行效果的企业,政府部门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给予征用土地以及登记注册等方面的优惠,将直接投资转变成为鼓励行为。

3.2.2主体负责制度

城市垃圾本身所具备的公益性也就决定了政府部门应该对其加以扶持,而城垃圾的外部性会造成一种良好的外部效应,这就决定了垃圾处理需要由生产商以及居民来共同负责。本着“生产者负担、恶意者赔偿、形成者付费、回收利用者得力” 以及“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就可以拓宽垃圾资源化的社会融资渠道:第一,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居民根据人口,非生产性企业按照职工数量,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垃圾产生量来收取一定的垃圾费用。所收取的垃圾费用要归纳到地方财政之中;第二,填埋税。对于需要进行填埋处理的垃圾,需要再一次收费,这样才可以避免过多的垃圾填埋的出现,鼓励垃圾综合利用效率的提升;第三,产品费与包装费。这要求了产品的生产者与包装者能够承担消费后出现废弃物的原理,这样不仅可以体现出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也可以约束过度包装产品的行为出现,这样也可以将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减少,降低垃圾的处理费用;第四,实行押金返还制度。对于铝制易拉罐、饮料以及啤酒玻璃瓶等可以实行押金返还制度,这样有利于垃圾的再利用。通过上述的方式,就能够鼓励废物的回收,也可以将垃圾处理面临的资金瓶颈解决,加快垃圾资源的处理,对于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3增强保护、参与积极性

3.3.1调动公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社会公众参与体现了一个国家公民素质的高低,以及社会主义民主发育的实际程度,同时也是环境保护同经济增长之间的平衡杠杆。其一,让回收生活垃圾成为人们基本的生活习惯,做好合理的布局设置,提供方便的垃圾桶,在垃圾桶上,应该有图标文字等说明。其二,从小开展环保教育。在中小学德育课程当中纳入环保教育以及垃圾分类回收教育;第三,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将垃圾从源头上加以控制,要求生产者对于使用寿命终结的产品在处理上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经济,这会刺激生产者在设计产品时考虑到产品在使用寿命后的再回收利用的可能性。对于环境无害的材料使用,实际上就是一种产品环保化的激励。

3.3.2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各级宣传部门应该针对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环境文化的弘扬,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就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将每一年 11月 15 日定为全国的“回收再利用日”,鼓励居民积极地参与到再生物质利用的项目当中去。日本结合城市美化活动,在每一年的 9月份也开展了公共垃圾的收集活动,并且发放小册子,让居民认识到再生利用,了解垃圾处理相关的知识,这样对于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都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所以,我国就可以利用传统的节假日来开展环保的宣传,这样在公共道德水平以及环保意识提高的同时,还可以将原本的传统生产消费方式摒弃,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打下基础。

4 总结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在垃圾资源化的研究和处理方面,公民的垃圾资源化意识淡薄,人才储备和技术实力较差、所以我国垃圾资源化的实现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更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企业的支持和公民的参与。发展循环经济,促使城市垃圾资源化,减少城市垃圾对生产生活的危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紧迫性。通过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公民对于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识。对于政府和企业,应该制定系统性的垃圾资源化处理行动方案,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制度,积极向经济发达国家以及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国家学习,促进我国垃圾资源化的健康发展和环境现状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龙学军.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J].科技创业月刊,2012(06):189-192.

[2]余素洁.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其产业化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0.

[3]张叙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1.

[4]谢 红.城市垃圾源头分类及资源化利用[J].环境与安全,2014,2:213-214.

[5]陈正华,王雪茜,孙军城市垃圾的处理及其能源化利用[J].应用能源技术,2014,11:47-50.

论文作者:洪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0

标签:;  ;  ;  ;  ;  ;  ;  ;  

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前景论文_洪爽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