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周边贸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边境贸易的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边境线最长、拥有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东北到西南9个省区分别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锡金、印度、缅甸、老挝和越南等15个国家相毗邻。陆地边境线长20000公里,有30多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目前中国有138个边境县市,开设边境口岸100多个,其中国家级口岸30多个;此外还有为数甚多的边民互市点和通道。特别是1992年7月西藏普兰口口岸恢复与印度北方帮贡吉中断33年的边贸,标志着中国与周边邻国的边贸沿着边境线全面铺开。形成了一个以边境省会为中心、以边境口岸为窗口、沿边全面开放的新格局。目前,边贸已由原来的边民互市、边境民间贸易和边境地方政府贸易三种商品交易形式,向着边境贸易与边境地区经济技术相结合的更高级的经贸合作形式发展。边境地区经济合作形式灵活多样,一般以易货贸易为主,也做现汇贸易、补偿贸易、加工贸易及旅游贸易。
据海关统计,1992年1-9月,全国边贸进出口总额11.86亿美元,比1991年同期增长122.3%。边贸的飞速发展迫切需要在货币结算方面有突破性发展,加强周边货币兑换管理和周边汇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在边境贸易中率先实现人民币区域性自由兑换。
中国边贸发展状况如下:
1.中国与东欧、俄罗斯的周边贸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苏两国的经济贸易经历了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在50年代经过大发展之后,60年代则急剧萎缩,并逐渐跌入谷底。80年代初开始复苏,并于1986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双方贸易额突破20亿美元。而后稳步上升,1988年曾达到约30亿美元的高峰。1989年以后,中苏贸易全面展开,不仅政府协定贸易有所进展,而且边境贸易和地方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俄罗斯积极发展同中国的贸易合作关系,以易货贸易为主要形式的贸易额显著上升,1992年在俄罗斯对外贸易总额减少23%的情况下,中俄贸易额却比1991年增长69%,为50多亿美元,超过原苏联同中国最高贸易记录(1991年中苏贸易额为37亿美元,其中,中国同俄罗斯之间的贸易占中苏贸易总额的80%)。1993年又比1992年增长52%,达76亿美元。在这期间,中俄地方间的特别是边境贸易有了蓬勃的发展。中俄建交后,中国进一步开放了边境地区。中俄两国政府确认,在两国边境开放21对口岸。中国开通的对独联体各国的口岸30多个。中俄双方都赞成并正在采取措施把两国的边境地区变成开放的合作区域。另外,中俄两国在大力开展双边合作关系的同时,还积极推进与东北亚地区的多边合作。中俄积极参与联合开发图们江三角洲这一大型工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中俄贸易具有以下特点。
(1)易货贸易与现汇贸易并存,传统的易货贸易形式仍占主导地位。
(2)中俄双方经贸技术合作全面深入展开,形式多种多样,正向更广泛的多领域、多层次合作方向迈进。除政府间的专项贸易外,两国政府、地方边贸和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十分活跃。现已有30多个中俄合资企业在运营,已签署200多份兴建合资企业的意向书。2000多俄罗斯企业和公司进入了中国市场。中俄经贸将开辟新的合作领域。中俄除在劳务合作、承包工程、服装业、医疗卫生业、公共饮食业等方面的合作外,今后在能源、动力、交通、运输、治金、航空、航天、轻纺、农业、林业、渔业等领域将有广泛的合作前景。
(3)边境贸易在中苏(俄)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明显变化。边贸已由原来的只限于边境地区的小额贸易,变成规模巨大,无“边”限制的大额贸易。边贸的目标也由调剂余缺变为走向国际市场为宗旨的新型贸易。同时,边境贸易的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地域、经营方法和经营内容方面都无限制。边贸成为对俄贸易的主力军。1992年全国对俄边境地方贸易占全国对俄贸易的一半以上。其中,新疆的边贸占全部边贸总额的42.6%,黑龙江则占54.6%。
(4)中俄贸易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发生重大变化。中俄贸易由50年代的高度计划管理体制和外贸实行垄断变为由国家宏观调控,由地方和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体制。两国的贸易正向着规范化、健全的法制化轨道前进,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需求,不断调整贸易政策及贸易行为。
(5)两国地缘优势和经济互补性,是今后进一步合作的有利条件。
2.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同边贸易
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是联结中哈经贸的重要通道。几年来,霍尔果斯口岸的对外贸易已形成地贸、边贸齐头并进的局面。但1994年以来口岸边贸形势不振。
霍尔果斯是中国同原苏联贸易往来的重要口岸,1971年这里的中苏贸易被迫中断,1983年11月恢复开放。这10年间,口岸进出境货物近200万吨,贸易总金额14亿多瑞士法郎,出入境人员100余万人次。苏联解体后,霍尔果斯边贸来势迅猛,易货贸易、现汇贸易、寄售贸易、互市贸易和旅游购物等同时发展。1993年霍尔果斯口岸的边货量达67万吨。边民互市是霍尔果斯边贸的主要形式之一。边境互市每天入市客商400人左右,最多时达800人。1993年边民互市对外贸易额达1.2亿元人民币。但1994年以来,口岸边贸不振。主要有以下原因:哈原材料生产下降,价格中涨,进出口税率提高;哈对外贸易法规不健全,运输线上货物不安全;中国国内市场对哈原材料需求减少,霍尔果斯至内地的运输条件差以及签证等问题;1994年7月,为恢复中国商品的声誉,中方加强对进入边民互市和出境的商品技术的检验。技术提高后,价格上扬,哈商贩以价高难以出手为由,要求恢复经销低质低价商品,我方不同意,造成边民互市萧条。但这只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国的边境贸易定会在新的基础上得到更大的发展。
3.中国与越南的周边贸易
随着中越关系正常化,近年来,我国与越南的边境贸易发展迅猛。双方交易的商品由过去较为单一品种发展为今天的多种多样,贸易方式也由过去的易货贸易、零星现金支付,逐步发展到货币交换,边贸进出口总额年年大幅度递增。总的来看,我方的出口成交额始终是大于进口成交额。
目前广西与越南边境沿线已开放了25个边民互市点,1990年边贸交易额为7.6亿元,1991年为22亿元,1992年为3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的贸易基础十分脆弱,我国出口的商品都以中低档为主,价格一般都较高;越南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工业原材料,而且价格又较低。目前中越经贸联系只有单一的边境贸易,需要开展长期稳定的联合,1989年凭祥市边境贸易总额达2亿元,1990年达2.47亿元,1991年达3.7亿元,1992年达4.7亿元,1993年达7.8亿元。边境贸易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又如,1993年大新县边贸总额为850.7万元,比1992年增长14.3%,其中出口4797万元,占边贸总额的56.4%,比1992年增长6.7倍;进口3710万元,占边贸总额43.6%,比1992年下降45.9%。
目前,相当的边贸交易仍是以货易货进行,也有些交易是以人民币现金进行。这只能适应边民互市和小额贸易的需要。由于没有开办转帐业务和现汇结算业务,对于越南购买我国的大宗商品,我方采取赊销方式进行销售,致使货款迟收,越方占用资金在越南盾升值后付款,我方面对汇率风险和商品交易风险,边贸结算不畅,制约了双方边贸的发展。由于中越两国尚未建立起国际结算关系,目前还不能使用国际间通用的贸易贷款结算方式,只能采取过渡时期的特殊结算办法,其做法是:
(1)以人民币计价为主,不排除可兑换的第三国货币作补充支付手段。
(2)有一笔贸易就当场结算,避免汇率风险,银行也不垫款。由于中越边境以农行网点为多,双方可先在一国境内自己国家农行中开有结算户头,交易时双方农行开办特约信用证签证业务、当场清算,通过结算户头记载,如果结算户头出现不平衡时,根据协议用人民币或双方认可的第三国货币按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核算在人民币,转入结算户头作补充支付。
边境贸易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1)边境地区地方政府通过征收边贸税、各项管理费、各种土特产税等各项税费收入,实现利润,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不仅缓和了地方财政困难的程度,而且为加强边区道路、通讯和边贸市场等基础建设提供了财源。
(2)边民收入增加,住房设施改善,绝大部分解决了温饱,其中一部分还进入富裕阶层,有的还购买了汽车、盖起了新楼房。
(3)进口原材料,弥补了部分生产企业原料不足,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增强了企业活力。
(4)促进了边境建设。通过多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进行边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边贸运输畅通,从而大大改善了边境贸易的环境。
(5)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随着边贸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到边贸点旅游的外地及外国人越来越多,出入境人数有增无减,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二、中国边境地区人民币与外币的出入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活动日益密切;资本、商品、劳务输出需要货币金融的相应渗透和融合。由于多数周边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币值不稳,经济相对落后;而中国经济稳步发展,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在这些国家不断坚挺,特别是在其边境地区居民心目中的信誉、地位不断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使人民币在俄罗斯、东欧、东南亚、港澳以及缅越市场流通,并在国际交往、经贸往来中履行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的职能,成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且在其流通市场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对周边国家的易货贸易的开展,带动了双方经济技术合作、劳务输出、国际旅游、民间旅游贸易等的全面发展,边境地区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人民币、卢布、港币、美元等自由外汇多种货币流通及卢布、越币、缅元、哈萨克斯坦坎戈、蒙古图格里克、韩国圆、尼泊尔卢比等周边国家和地区货币共同流通的局面。
人民币、外币流出入境的渠道大致有四个:一是边境互市小额易货贸易差额,尾数付给人民币;二是边境旅游人员来往带出入;三是边贸公司业务人员、边境官方人员及出入境公务人员出访带出,国外来华旅游和来内地投资经商者为了便于工作生活,而带入人民币或外币投资或付费,华侨以人民币、外币汇款或以钞代汇,来华国外人员通常是在境外兑换成人民币带入我国境内;四是国内外炒买炒卖外汇及人民币的投机者,特别是1993年3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允许从3月1日起个人出入境可携带6000元人民币之后,人民币流出入境的数额不断增大。据各方面数据预测分析,每月流入香港的人民币现钞达20多亿元以上,澳门2亿元。人民币流出大于流入。
(1)港澳地区人民币流入量大,客观要求兑换业。港澳与内地交往密切,国内商品物价比港澳地区便宜,港澳居民多用人民币来国内购买。
(2)国内人到港澳多购买首饰或以人民币兑换港币购买商品。人民币业务成为港澳零售业、首饰业、银行业吸引顾客、扩大营业额的手段,纷纷接受人民币购物或开展兑换业务。
(3)兑换人民币收益较高,买卖存在价差,利润可观。
(4)港府对设置开办兑换点等外汇监管比较宽松,促进了人民币兑换业的发展,香港从事人民币兑换业的主要有:持牌银行、财务公司、一般公司的找换店专门的找换店。此外,在河口中越边境地区,双方农业银行共同投资办起了货币兑换所,专门从事人民币、越南盾的兑换业务。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放开,边贸发展很快,边贸活跃使人民币大量流入周边国家。由于人民币坚挺和人民币的外流,使边境地区长期滞销的工业、农业产品卖了好价,也使一些企业起死回升,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部分货币是会滞留在对方的,即使今后回流,由于受双方经济互补性制约也不会冲击国内市场。
三、中国周边贸易的结算
1.与东欧和独联体的贸易结算
(1)中国同前苏联的记帐贸易
政府协定下的记帐贸易,贸易量随政治原因波动很大。中苏两国政府自1950年签署第一个政府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以后,直到1990年,政府协定项下的记帐贸易一直是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体。按照协定规定,两国贸易代表团每年轮流在两国首都进行贸易商谈,决定下一年的贸易量,采取划拨清算方式,双方互不支付现汇。这种政府直接控制下的易货贸易方式,体现了两国高度计划经济和硬通货短缺的双重特点。
(2)中国同独联体和东欧国家的现汇贸易
东欧和苏联剧变之后,由于他们实行全方位开放政策,我国与其贸易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同时,世界上发达的产品出口国对我国在独联体及东欧国家产品市场的地位和发展构成很大的竞争压力。这就要求我国实行新的出口战略采用新的贸易结算方式。自1990年起,我国同波兰之间由政府协定记帐贸易转为现汇贸易。从1991年起,我国又同苏联、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以及蒙古从原来的两国政府间的协定记帐贸易改为现汇贸易。政府间不再一年一度地派代表团谈判年内贸易,改由双方各贸易主体自主地进行进出口贸易。中国银行对这些周边国家的现汇贸易业务,认真贯彻代理行政策,严格把关,资信调查通过信用证的转证或向中国银行莫斯科代表处咨询等办法解决。其授信额度,代理行按国家风险较大的比例掌握;非代理行则采取更加严密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及时安全收汇。
现汇贸易使得我国与独联体国家农产品贸易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但是,由于硬通货缺乏仍是双方的共同特点,所以我国的食品和轻工业品与独联体国家的重化工业品和木材等为主的易货贸易仍然占主导地位。以俄罗斯为例,1990年,中俄进出口贸易额58.6亿美元,其中易货贸易额37.2亿美元。我国与独联体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双方在较长时期内都需要对方的产品,同时,双方又同属外汇匮乏国家,所以易货贸易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目前,全世界参加易货贸易的国家已多达100多个,在国际贸易总额中,易货贸易占有一定的比重。目前,在政府间的协定记帐贸易大幅度下降,现汇贸易又不景气的情况下,外贸企业根据国家制定的政策,大力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地方易货贸易。地方易货贸易大体有三种结算方式。一种是直接易货,即易货贸易的双方根据合同协议,以货换货。年终凭合同发货单的提货单对帐,次年以货弥补差额的结算方式。造成我国对俄贸易出口大量顺差,形成俄方大量占用我方资金,加重了我国边贸企业的利息负担,经济效益下降。例如,我方的进出口公司以60吨白糖换俄罗斯的一辆卡马斯车。这种结算方式不通过银行,也不发生货币支付,完全是以货币换货。在这种直接易货贸易中,我方进出口公司为避免风险,往往采取先收货后发货的方法。第二种是寄售方式,即我方外贸进出口公司在国外设立门市部,向外商推销商品,收取该国货币,然后在该国购买商品运回,销售给国内企业,或向外商销货收取该国货币后,将其兑换成美元或其他硬通货。由于相当数量的易货贸易不通过银行进行结算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一次性等值的易货贸易受到选择商品的需求制约,不易于周边贸易的发展,迫切要求改进。币种选用瑞士法郎结算,卢布与人民币的汇率很难确定,应尽快制定合理汇率。目前可实行俄方提出的记帐贸易,定期结算,用现汇找差的方法。
2.对周边贸易结算的建议
(1)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将出现多种贸易形式并存的局面,应采取多层次结算方式。与之相适应。①易货结算方式。一类是既不通过银行,也不以货币计值的狭义的易货贸易结算,主要用于易边民互市中物物直接交换;另一类是虽不通过银行,却以货币计值的广义的易货结算,主要用于易货贸易中等量价值的货物交换。②现钞结算方式。一是不通过银行,以现钞直接购货清算;二是通过银行收付本、外币现钞进行现款结算,既转帐结算方式。前者适用于小批量、小金额的贸易,后者则适用于大批量、大金额的贸易。③现汇结算方式。其性是:以自由兑换的硬通货计价,及时逐笔收付结算。但必须具有对外金融机构网点,以及通讯、清算设备,且清算银行必须建立代理行关系。④记帐清算。适用于两国彼此设立帐户,进行贸易协定或支付协定下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支付手段可以是协定国任何一方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货币,且不必逐笔支付,由双方银行定期(通常一年)核对进行清算,差额由逆差方以货物或现汇补偿。记帐货币只能用于计算商品价格和抵偿协定项下货款,不能用于兑换其他国家的货币或偿付其他国家的现汇款项。⑤宣传推广适合同周边国家进行易货贸易的对开信用证业务,即双方银行互相开立以对方为受益人的金额相同或略有出入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都已被受益人接到有关通知银行后同时生效,改变目前在易货贸易中大量使用商业信用的状况,使其成为国际贸易间的银行信用,为周边贸易双方提供银行信用担保,增强客户的安全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现汇贸易。
(2)对周边国家双方公司间长期的大宗易货贸易,且为多批发货者,应通过双方有密切业务关系的银行直接通汇,开立易货贸易帐户结算。
(3)在周边贸易中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
目前在蒙古、越南、老挝、缅甸已把人民币当作主要的支付手段,成为第二硬通货,有的甚至当作第一硬通货。除了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以外,其余周边国家外汇储备很少,外汇支付能力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周边贸易中推行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容易被外商接受。但是原则上鼓励开展以人民币、对方货币计价的易货贸易;由双方企业自行确定用哪一种货币计价、差额用哪一种货币找零,适当放松对参贸企业的现金管理,但银行不承担对方货币的兑换业务,对方货币贬值、升值的收益都由持有人接受。
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中国已经开始对外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了。例如,前苏联对北疆铁路建设发放的5亿元人民币政府货款;1990年李鹏总理访问莫斯科时签订的中国给苏联的10亿元人民币提供日用消费品的政府贷款;1992年我国政府给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各3000万元人民币政府贷款等,都是两国官方签订的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的货款协议。此外,目前中缅、中越、中老(挝)边境贸易,虽然双方货币均可流通支付,但实际上都愿意以人民币结算,原因是人民币币值比较稳定。缅甸官方收取过境费要5元人民币,而不要缅甸币。根据1992年年初统计,缅甸商人在中国云南边境的贸易都是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通过中方银行转帐结算,贸易双方都感到十分方便。目前独联体各国的商人对人民币是欢迎的,甚至兴趣很大。中亚五国使用的卢布也不是本国货币,受制于俄罗斯,并且很不稳定,一再贬值。因此,在这些周边国家推行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是完全可以行得通的。
鉴于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流通并作为结算货币的事实,我国应考虑准许人民币携带出入境的数额扩大,放开人民币,允许进入双边国际贸易结算领域,允许人民币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参与国际市场所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我国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国家外汇储备已约有300多亿美元,完全有能力在周边国家率先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目前应因势利导建立起切合实际的边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和两国货币兑换制度。越南已接受和使用人民币,银行也开办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经营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业务。这说明,人民币在越南流通实际上已被政府和银行默认。人民币汇率并轨,人民币浮动汇率机制的建立已为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解决了技术上的难题。
标签:边境贸易论文;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论文; 商品货币论文; 易货贸易论文; 外汇论文; 货币论文; 人民币论文; 银行论文; 中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