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死亡观与医学观的历史观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医学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R-02 文献标识码 A
1 死亡——哲学和医学共同的研究对象
死亡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早在19世纪就曾指出:“今天,不把死亡看作生命的重要因素,不了解生命的否定实质上包含在生命自身之中的生理学,已经不被认为是科学的了。因此,生命总是和它的必然结果,即始终作为种子存在于生命中的死亡联系起来考虑的。辩证的生命观无非就是这样”[1]。
死亡如何定义呢?生物学认为,死亡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辞海》把人和高等动物的死亡分为3类:一是因生理衰老而发生的生理死亡或自然死亡,二是因各种疾病造成的病理死亡;三是因机体受机械的、化学的或其他因素所造成的意外死亡。死亡的过程有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2个阶段。很显然,这里的死亡界定仅就肉体生命而言,完全撇开了人的精神生命。
生命是什么?《新华词典》把它解释为由核酸和蛋白质等物质组成的生物体;《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辞海》综合了上述二者的看法,认为生命是由高分子的核酸蛋白体和其他物质组成的生物体所具有的特有现象。事实上我们仍然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它是怎么来的,将走向何方。已有的知识告诉我们,生命具有三要素:蛋白质、新陈代谢和运动,但这也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
人的生命不仅具有生物学意义,更主要的还具有社会学意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但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由于人的社会属性,如人类理性、精神、劳动、社会关系等,它们使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承认人的生命包括2个方面: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二者统一于人本身,但精神生命高于肉体生命。
精神生命究竟是什么呢?这又是一个未解的难题。古往今来,各种宗教教义、哲学流派观点纷呈,莫衷一是。如基督教认为,精神生命是神吹给人的一口“气”,佛教认为,她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佛性”;道教则认为她是一种“自然之气”。唯心主义哲学基本上和宗教观点一脉相承,都认为精神生命是一种既超脱于肉体生命之外又隐藏其中的绝对存在。唯物主义哲学与此相反,认为精神生命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外来客,而是肉体生命基础之上产生的人类意识、情感、意志、信念的总和。一旦肉体生命死亡,精神生命亦不复存在。“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不是指精神生命本身不死,象基督教的“灵魂永生”、佛教的“涅磐”那样,而是喻指泽被千秋的精神遗产。
无论如何,人死和其它动物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我们迄今不能破译死亡这一千古之谜,但死亡及死后的状况,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重大人生课题,不仅有宗教的神圣断言,哲学的理性思考,也有医学的临床观察和科学研究。
医学是关于人的健康与疾病、生命与死亡的科学,医学观则是指一定时期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生命与死亡的根本看法,它反映这一时期医学科学总的特征和水平,决定着这一时期医学科学和医疗实践的发展方向。作为救死扶伤的职业,医学自始至终在与疾病和死亡打交道。尤其是人工心肺机问世以后,脑死亡标准的提出,克隆技术的发展,安乐死、临终关怀的出现等,更使得人类死亡观与医学观的紧密联系凸显。
死亡,既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课题,又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关注对象。研究死亡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死亡的价值与意义:其一,死亡在整个生命过程中所占的时刻是瞬间的,但它的影响却被覆人的一生,促使人类领悟生命的真谛和生活的目的,成为推动生活的巨大动力;其二,死亡是人类繁衍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在因素与特殊推进器;其三,死亡促进人类智慧的更新和素质的提高;其四,从死亡共在、无死无生的角度看,死亡更是须臾不可缺少的人生环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死亡和濒死的具有代表性的认识和态度都有所不同,不同的国家、民族、地域亦有所不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西方死亡观和医学观的每一个历史形式都是它所处时代的产物,它们既相互影响,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彼此独立。随着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演进,西方死亡观和医学观也相应地表现为“否定的死亡观与神学医学观”、“迷茫的死亡观与医巫医学观”、“渴求的死亡观与经验医学观”,“漠视的死亡观与生物医学观”和“辩证的死亡观与现代医学观”5个具有质的差异性的阶段。通过死亡观和医学观的相关性研究,我们对生命与死亡、健康与疾病的认识将更加全面而深刻。
2 否定的死亡观与神学医学观
在原始社会,死亡问题是同原始宗教神话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它的根本特征就是对死亡的反抗和否定。原始死亡观的基本内容:一是死亡可以避免。原始人不是从死者本身寻求死亡的原因,而是从死者之外,从神、天使或他人那里寻求人死亡的非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原因。在他们看来,通过某种补救措施,死亡就能得以避免。法国哲学家列维·布留尔指出:“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要想象‘自然死亡’实际是不可能的。须知这是一个和其它观念毫无共同之处的独特的观念。”[2]二是对死亡终极性的否定。在原始人看来,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绝对终结,尽管尸体要腐烂,但总有一部分永远存留下去,而且肉体死后人的幽灵或游魂继续活着。三是对超个体灵魂不死的信仰。在漫长的原始社会里,氏族公社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基于此,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超个体灵魂的信念,它附着于氏族或部落的首领,由此代代相传。
与此相照应,医药起源时期的原始医学观,是古代人们对人类身体的生理、病理无知和恐惧的产物,它认为,人体是神创造的,疾病和死亡是上帝的惩罚或鬼邪作祟,所以祛病延年只能乞求神灵的护佑或驱邪赶鬼。
3 迷茫的死亡观与医巫医学观
古希腊早期,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断言:“死亡就是我们醒时所看见的一切。”[3]这个哲学命题意味着,人的死亡和自然万物死灭变化一样,是一种自然的合乎规律的现象,是人所固有的自然属性。古希腊奴隶制度形成时期,毕达哥拉斯从神秘唯心主义的立场出发,指出肉体是灵魂的监牢,死亡是灵魂暂时离开了身体,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灵魂又会重新进入另一个或人或动物的身体,类似于佛教的灵魂轮回转世说。自称“牛虻”的杰出唯心主义哲学家苏格拉底对上述2种截然不同的死亡观均持异议,他认为只有神才能回答生死及其本性问题,所以他说:“对于死亡本性,我不自命知之。”[4]尽管苏格拉底不能“确知”死亡本性和死后境界的好坏,但却始终“对死抱着乐观的希望”,因为人死可以“摆脱俗累”,可能比生更好。被马克思、恩格斯誉为“希腊人中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德谟克利特,提出了“死亡是自然之事的解体”命题,他认为灵魂是“有形体的”和“有死的”,来世生活根本不存在,所以只有“愚蠢的人怕死”[5]。同时代的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则认为,“死亡是灵魂从身体的开释”[6],与德谟克利特的死亡观根本对立。
古典时期以后,奴隶制社会日趋没落,人被全面地推向了死亡的边缘,使得对死亡的恐惧成了当时最流行的社会病症,从而导致和促进了这个时期的以标榜治疗死亡恐惧症为主要特征的死亡哲学的“繁荣”,但是哲人们给出的疗方却不尽相同。伊壁鸠鲁认为:“死亡是一件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事”,“贤者既不畏惧死亡,也不厌恶生存”,人应当“好好地活”,也应当“好好地死”[7],这与中国儒家文化强调的善始善终不谋而合。卢克莱修则认为,世间万物都不免一死,这是本性使然,对于人来说,最聪明的莫过于“顺从自然的厄运”,“老年人更应当高高兴兴地让位给未来世代”[8]。塞涅卡提出:“只有在死的条件下我们才能够得到生”,所以,“一个人必须不断地想到死亡”,“如果希望一死,他怎么会恐惧呢?”[9]
奴隶社会这种迷茫的死亡观,对当时的医学观影响很大。一方面,迷信和巫医盛行于世。另一方面,又涌现了一批具有朴素唯物论和自然辩证法思想、反对用巫术迷信治病教人的医学家。被誉为“西医之父”的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提出了“体液学说”和机能整体的医学观点,他主张在治疗上应注意病人的个性特征、环境因素和生活方式对病人的影响,既重视药物治疗,亦重视卫生饮食疗法。他的生命观、疾病观和治疗观以及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对西方医学的发展影响巨大。这种医巫并存的医学模式,适应了奴隶社会制度和生产力水平,与迷茫的死亡观正相吻合。
4 渴求的死亡观与经验医学观
中世纪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是:基督教神学在“知识活动的整个领域中”具有“无上权威”[10]。结果,哲学便成了神学的裨女,基督教对死亡的回答取代了前人所有的观点,并且在欧洲享受了事实上的独占地位长达千年之久。
基督教回答死亡的中心口号是“在耶稣基督中复活”,其基本目标在于引发人对死亡和天国的渴望心理,把为上帝而死和过天国生活看作信徒的至上善举和最终归宿。《圣经》指出,上帝造人是为了让人生而不是让人死,但人类的始祖亚当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偷吃了“善恶树”上的禁果,于是人类的后裔世世代代带有“原罪”,再也吃不上伊甸园中“生命树”上的果子,注定要死。但上帝富有仁慈大爱,派他的独一爱子耶稣来到人间作“中保”传扬真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人类的死罪。“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11]但只有信靠基督的义人(“因信称义”)才能死后复活,得到灵魂的永生,进入幸福无比的天堂;而不信的罪人死后在主的末日审判时灵魂也要复活,然后经受硫磺火湖的煎熬,进入黑暗无边的永死。这正是基督教能够震撼人心、广传开来的奥秘所在。
但是,基督教的“复活学说”并没有根绝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死亡终极性意识和人们对灵魂不死的古老信仰,所以,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复活学说”作进一步论证,以解除人们心底的疑虑,于是产生了教父学和经院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尔图良、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德尔图良说:“上帝之子死了,正因为讲不通,这才是可信的。在埋葬之后,他又复活了;正因为是不可能的,这才是完全确实的。”[12]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基督教文化与古希腊罗马文化不同,它的本质特征不是理性,而是非理性,而是信仰。奥古斯丁与德尔图良不同,他提出并论证了“天主之道担负了我们的死亡”和“我们应到上帝之城寻求永生”[13]的死亡命题。托马斯·阿奎那也反对唯信仰主义,他提出了著名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构建了前所未有的最为系统的天主教思想体系。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人在尘世生活之后还另有命运”,“通过自身存在的神圣理性不死”,“人的最后目的是享受来世的天堂幸福”[14]。然而,这种渴求死亡的同时蕴含着“罪人”对死的恐惧,所以,随着人类历史车轮的前进,人们还在深化死亡研究。
这一时期的经验医学观,也叫机器医学模式,它把人看作是一架机器,把高级的动物运动形式看成是简单的机械运动,疾病便是机器发生了故障,医生看病全凭修理这种机器而长期积累的经验。古罗马著名的医学家、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盖伦,继承了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学说,创立了医学和生物学的知识体系。由于盖伦学说符合基督教神学家的需要与口味,因而被宗教神学所利用,在中世纪西方医学中占有绝对统治地位,从公元2~16世纪长达1000多年时间被奉为信条。
宗教统治者一方面把盖伦的唯心主义目的论奉为经典,不准有丝毫违反和怀疑,致使许多医生把盖伦当作至高无上的偶像来崇拜,不敢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又把一切医疗机构和医疗设施全部操纵在基督教会和僧侣手中,把僧院变成了所谓的“医术中心”。然而当时的基督教会只注重灵魂,轻视肉体,提倡迷信,摧残科学,所以,起初进步的经验医学观反而成了封建教条,严重阻碍了医学的向前发展,史书上称之为黑暗时代。
5 漠视的死亡观与生物医学观
文艺复兴运动以后,生存原则或自我保存原则逐渐成为哲学的根本原则,死亡或彼世生活问题便退居到从属于今世生命的次要地位。近代西方死亡观还一改中世纪以《圣经》为思考死亡问题的绝对前提,取而代之以人及其理性为唯一尺度和准绳,具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性质。
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奠基人笛卡尔,基于“非常明显的自然理由”而指出:灵魂和身体是2种本性完全不同的实体,“我们的灵魂比身体更经久”,“它们曾经是为欢愉乃至极乐而生,这种欢愉和极乐要比我们在尘世上享受到的大得多;对于死者我所想象得到的无非是他们将要去过一种比我们所过的还要宁静和甜蜜的生活”[15]。既然如此,何惧死亡呢?斯宾诺莎认为,人的心灵不可能随身体而完全消灭,自由人的智慧不是默思死而是默思生。
与此相反对,17至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批判了近代唯心主义的和理性主义的灵魂不死学说,从另一角度表达了以漠视死亡为基本特征的近代死亡观。伽桑狄认为,灵魂是物质的,因而是有死的。伏尔泰指出,灵魂不死是无法证明的。在他看来,人应当既不怕死,也不求死,活要活得充实,死要死得愉快。因此,我们既无须像古希腊罗马人那样惧怕死亡,也无须象中世纪基督徒那样渴求死亡。
德国古典哲学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光辉顶点,其死亡观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认为,灵魂不死只有道德的确定性,自由人应当“自己选择去死”[16]。辩证法大师黑格尔把“否定之否定”规定为精神发展的基本公式,认为“生命的活动就在于加速生命的死亡”,死亡是一种扬弃,“是意识之自然的否定”,是精神同自身的和解,他强调说:“精神的生活不是害怕死亡而幸免于蹂躏的生活,而是敢于承当死亡并在死亡中得以自存的生活。”[17]人本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指出:死亡是生命的固有种子,是生命的最后表露,我们必须从人本学观点来理解死亡:“属人地死去”。即人不仅有不能不死的自然性质,又和动物不同,有人的理性和意志,愿意去死。尽管有死,也定要充分地度过一生,“做一切属于人应该做的事情”;尽管生命有死,但人的“信仰不死”,即在“所从事的事业中寻得自己的天堂”[18]。
人道主义取代神道主义,对医学观的影响极大。到了17世纪,经验医学观被生物医学观所替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包括医学在内的整个自然科学有了迅速发展。实验生理学的创始人之一,英国医生威廉·哈维,在西班牙医生塞尔维特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实验,证实了血液循环现象,于1628年发表了《动物心血运动的解剖研究》一文,不仅纠正了盖伦流行1500年之久的错误理论,而且有力冲击了宗教神学思想的绝对统治。
19世纪以后,自然科学迅速发展,医学基础科学有了划时代的进步。魏尔啸细胞病理学的创立,巴斯德关于病原微生物的研究,摩尔顿麻醉法的发明,李斯德创伤消毒法的应用,以及临床诊断方法的进步等,使欧洲医学真正走上了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道路,生物医学观由此更加深入人心。生物医学观认为,人的健康和疾病都应从生物学的角度去寻找答案,每一种疾病都必须也可以在器官、细胞或生物大分子上找到可测量的形式或化学的变化,都可以找出生物的或理化的特定原因,都能找到特异的治疗手段。这就使医学不仅能从器官、细胞的水平上去认识疾病,而且能进一步深入到生物膜、蛋白质、酶和核酸的结构及功能的分子水平上去认识疾病,极大地促进了医学科学的发展。但是,生物医学观的最大缺陷,在于仅仅研究了人体和疾病的自身本质,却将人的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割裂开来,忽略了心理、社会诸重要因素对人体健康和疾病的影响。
6 辩证的死亡观与现代医学观
当代死亡哲学坚决反对近代死亡观中孤立片面地看待生死的形而上学观点,反对它的漠视死亡、回避死亡的消极态度,强调生死共在,死在生中,提倡直面死亡。
意志主义哲学家叔本华认为,个体必然有生有灭,但死亡“并不触犯生命意志”[19],就人类而言,生命意志永远不灭。叔本华的弟子尼采指出:“苦难并不是反对生命的根据”,“我们的死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死”,即“永恒重现”与“成就之死”[20]。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把死亡看作是一个极,而任何极都是一种双面的雅努斯(古罗马宗教所信奉的兽性精灵,两面人),他认为“死不能从外面把意义给予生命”,“我们的自由原则上是独立于死亡的”,针对海德格尔“向死的自由”的观点,萨特强调:“人是绝对自由的,人就是自由。”因此,“我不是为着去死而自由的,而是一个要死的自由人。”[21]
尽管叔本华、尼采、柏格森、雅思贝尔斯、海德格尔和萨特等人本主义者断言,科学和理性不能解决人生和死亡问题,但还是有一些当代哲学家坚持用自然科学家的眼光,来审视人生和死亡问题,开辟了当代死亡哲学的“第二战场”。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把死亡看成生命的必然归属”,认为“只有借生本能和死本能才能解开生命之谜”,“爱的本能通过满足的过程被排除以后,死的本能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达到它的目的”[22]。著名的分析-科学哲学家罗素认为,人作为生活在宇宙中的一种生物,其生死是服从因果规律的,整个人类最终必然灭亡。既然如此,“为我们必不免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在这上面耗费时间徒劳无益”,而“让死的恐惧缠住心,是一种奴役”。我们应当把心思尽可能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即“把一些不可能的东西投入到我们的生存里去”,做一个从“死亡中走出来”的人[23]。
在当今时代流行的诸死亡哲学形态中,除了那些以复兴过去时代哲学为旗帜的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和新托马斯主义外,还有许多的反映当今时代精神为宗旨的形态,如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存在主义、实证主义、过程哲学和弗洛伊德主义等,这些哲学虽然都曾盛极一时,但却都象哲学星空中的流量,一划而过。他们中未曾有过一个作为西方死亡哲学的正宗长期统治西方哲坛,更不用说作为意识形态长期控制民众的社会心理了。然而,在当代死亡哲学领域里,有一种生命力旺盛、与时俱进的死亡哲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死亡哲学。
马克思主义的死亡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以无产阶级为物质武器,以鼓舞和指导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为实现全人类的最终解放英勇奋斗为宗旨,批判地继承人类遗产,成为当代唯一集科学性和革命性于一身的先进死亡观。
马克思指出:“死亡是不朽的本原”,“辩证法是死”[24],高尚的人应当“为人类牺牲自己”,他在热情赞扬巴黎公社的信中说:“自古以来没有一次战斗有这么多人自我牺牲。”[25]恩格斯认为:“生就意味着死”,“由于自然的必然性而发生的一切事件,不管多么可怕,它们自身都包含着一种安慰”[26]。列宁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都是极端蔑视死神的人,他的“在群众中发扬视死如归的精神”[27]是十月革命胜利的重要精神武器。
概言之,辩证的死亡观既没有绝对放弃古代原子论以物质解释死亡、视死亡为一种物质的或自然的必然性的唯物主义原则,也没有绝对放弃古代理念论以精神(灵魂不死)解释死亡、强调神圣理性不死的唯心主义原则;既没有绝对放弃中世纪“勿忘死”的死亡观,也没有绝对放弃近代“勿忘生”的死亡观;而且它作为一种自身发展着的死亡哲学形态,既没有完全放弃中世纪死亡哲学在上帝中永生(即在类中永生)的原则,也没有完全摒弃当代存在主义死亡哲学的个体性原则。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死亡观是整个历史的一面镜子,它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目标是道德死亡。所谓道德死亡是指人的死符合社会、他人和自身的根本利益,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相一致,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与辩证的死亡观相照应的现代医学观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现代医学观认为,作为医学研究对象的人,不仅是由各种器官组织构成的有机实体,而且是具有复杂心理活动的社会成员,一切不良的精神刺激与环境因素、不恰当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都可导致疾病的发生。许多疾病并不是细菌、病毒和各种理化因素所引起的,而是根源于有害的心理、社会因素。健康不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而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
现代医学观有3个明显特征:第一,它以系统理论为指导,把人当作一个整体,强调在多层次的等级系统中研究人的健康和疾病,同时兼顾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既注意治疗,又注意保健;既关注生命价值,又关注生命质量;既看到病人个体,又要看到社会群体。第二,从多方面调动人们防治疾病的能力,做到运动、营养、治疗和保健相结合,以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第三,医疗卫生事业从整个社会人群着眼,致力于有效地消除各种危害人类健康的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