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种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价值论论文,剩余价值论文,现代科技论文,科技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04(2006)03-0072-03
根据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可知,资本家或企业主提高剩余价值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它一般是指通过延长工人的工作日和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来生产剩余价值并达到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方法和途径;二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它一般是指在运用科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生产剩余价值并达到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方法和途径。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不管是延长工人的工作日还是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都是难以做到的,而且在现代企业中工人的工作日在不断地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也不比以往有所增加,因此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已经不能成为资本家或企业主提高剩余价值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现实选择了。相应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成为资本家或企业主不得已的选择了。这也就是说,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资本家或企业提高剩余价值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唯一方法和途径,就是通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最大限度地获取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对于拥有现代企业的资本家或企业主来说就显得特别重要。而现代企业之相对剩余价值的实质是什么呢?它果真像传统剩余价值理论所认为的是由在企业现场的“生产工人”创造的吗?从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来审视,科技创新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什么关系呢?
一、从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来审视传统剩余价值理论与现代经济社会的矛盾及其实质
大家知道,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是马克思划时代的伟大功绩。然而,当我们运用传统的剩余价值理论来考察分析现代企业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却遇到了难以解决的矛盾现象。传统剩余价值理论认为,就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生产工人的工作日一开始就分成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这两个组成部分;为了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就要用各种方法缩短生产工资的等价物的时间,从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这种在工作日长度已定的条件下由于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地延长了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是相对剩余价值[1] (P73)。对企业而言,只有变革劳动过程的科学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降低劳动力的价值,才能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进一步讲是社会上所有企业通过吸纳科学技术,改进生产的科学技术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来实现的。简言之,相对剩余价值是在社会各企业普遍采用科学技术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由“生产工人”创造的。可以说,我国经济学界传统理论对相对剩余价值的认识大致如此。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有关经济学类的辞典以及有关对马克思经典著作《资本论》的解读性或注释性的著作、文章等,基本上都作出了如此的解释、说明和论述,可以说是“大同小异”。所谓“大同”,是指各种著述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没有多少质的差异;而所谓“小异”,也仅仅表现在论述的文字数量、段落次序、列举事例等量的差别。笔者认为,仅仅作出这样的解释、说明或论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其作出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因为这样的解释、说明和论述会造成一种错觉,或者说是一种误解——即认为相对剩余价值全部都是由处在生产第一线上的“生产工人”创造的。
如果说相对剩余价值全部是由处在生产第一线上的“生产工人”创造的,那么在现代大量的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在类似于“无人工厂”企业中“生产工人”的数量是比较少的,而该种企业的高额利润是从何而来呢?根据传统的剩余价值理论及其它的基础理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可知,企业中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2] (P75),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价值不包括除去“活劳动”以外的任何的物质因素,甚至不包括其它的任何一个物质“原子”[3] (P132)。这样,“无人工厂”作为高科技的产物,一方面它的利润即创造的价值是非常大的;但另一方面“无人工厂”中“在场的”工人是非常少的,即其中的“活劳动”是非常少的,“无人工厂”中“在场的”少数工人即非常少的“活劳动”如何创造出巨大的高额利润?也许有的同志会提出“无人工厂”中“在场的”少数工人都是“高级”的生产工人,他们的劳动是高级复杂的劳动,而在马克思看来,“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4] (P58),这样不就把问题解决了?事实上,这种解决也显得太“牵强”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笔者再追问一句:“‘无人工厂’真的达到了‘无人’的程度时又如何呢?”显然,“无人工厂”的高额利润不是也不可能是全部由这些“生产工人”来创造的。这样,便构成一个突出的矛盾——即传统的相对剩余价值理论与现代经济社会现实的矛盾。
笔者认为,从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看,尽管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生产工人有关,生产工人参与了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但相对剩余价值绝非全部是由生产工人创造的;这些生产工人仅仅起了“中介”作用,大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的相对剩余价值是在科技并入生产过程的前提下,借生产工人之“手”将凝结在科学技术成果——尤其是基础科学理论成果中的大量潜在价值显化或转化出来的结果;进一步讲,现代企业中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就是它的整个科技创新或整个科技劳动的过程。
二、从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及其实质的考察分析
为了系统地论述上述观点和解决上述矛盾,笔者认为,首先应当依据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对基础性科学成果的价值及它的存在方式和生产过程进行考察分析。但由于在其它相关文章中已经阐释,因此笔者在此仅列出其主要观点:基础性理论科学成果主要是由“不在企业现场的”科学人员付出的创新性劳动所生产的,它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作为商品,也像其它商品一样,在其中也凝结着作为一般的无质的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即科学价值[5] (P22-26);同时,由于其价值具有转移而不减的“奇异性”和在服从价值规律方面具有特殊的复杂性等特点所决定[5] (P22-26),基础性理论科学成果在一定意义上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科学价值库”,其实质是历代所有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学人员高级复杂的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总和[6] (P8-13),并且在某个历史时期它的价值量为[W[,1]-A[,1]]=[W[,0]+m[,1]],其中W[,1]和A[,1]分别表示此时期基础性理论成果的价值和价格,W[,0]表示此时期之前的理论科学成果的价值,m[,1]表示在此时期基础性研究人员创造的剩余价值[7] (P59-62)。在此理论前提下,若从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来审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是现代企业的整个科技创新的过程,而相对剩余价值在实质是在科技并入生产过程使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前提下,由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显化或转化而来的。对此,笔者作如下的考察分析。
(一)伴随科技创新过程,科学价值库中的价值向技术成果的转移。在现代企业的整个科技创新的过程中,科学价值库中的价值首先并入企业“准在场的”技术人员的劳动过程,向技术成果转移并被其吸纳进而成为它的潜在价值。一般地,技术成果的价值(为了与笔者的其它文章相一致,在此用W[,2]表示,以下相同)构成是:(1)基础科学成果的价值[W[,1]];(2)研究设施的价值[用C[,2]表示];(3)技术人员创造的自身的价值[用V[,2]表示];(4)技术人员创造的剩余价值[用m’[,2]表示]。用公式表示为:W[,2]=W[,1]+C[,2]+V[,2]+m’[,2](公式1)。由于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技术研究的直接目的是将基础科学成果转化为能够运用于社会生产的成果,实现其经济价值,因此公式1中C[,2]、V[,2]和m’[,2]能够在现实中实现,即能够在其价格中表现出来。对于W[,1],尽管通过技术研究已经将其转移到技术成果中,但是人们在计算其价格时,“习惯”于只计算购买基础科学成果的价格A[,1]而不管其内含的价值是多少。这样,技术成果的价格[用A[,2]表示]构成,用公式来表示,则为:A[,2]=A[,1]+C[,2]+V[,2]+m’[,2](公式2)。比较公式1和公式2可以看出,技术成果的价值和价格之间存在一个差值,即W[,2]-A[,2]=W[,1]-A[,1]=M[,0]+m[,1]。这说明技术成果中凝结着的科学价值库的价值的绝大部分[W[,0]+m[,1]]没有显化出来,而显化出来的仅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即A[,1]。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已经转移到技术成果中并被技术成果所吸纳,这为其向企业现场的生产过程的转移并进一步凝结到企业产品中去奠定了基础。
(二)伴随科技创新过程,科学价值库中的价值借助于技术成果向企业产品的转移。伴随现代企业整个科技创新过程的进行,科学价值库中的价值通过技术成果这一中介并入企业“在场的”生产工人的劳动过程,向企业产品转移并被其吸纳进而成为它的价值的一部分。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产品的价值[用W[,3]表示]构成是:(1)技术成果[即软件资本]的价值[W[,2]];(2)生产设施[即硬件资本]的价值,用C[,3]表示;(3)生产工人创造的自身价值,用V[,3]表示;(4)生产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用m’[,3]表示。这样,社会生产产品的价值构成可用公式表示为:W[,3]=W[,2]+C[,3]+V[,3]+m’[,3](公式3)。由于企业进行生产的目的就是追求经济价值,因此企业产品价值构成中的C[,3]、V[,3]和m’[,3]都能够在该产品的价格中显示出来,实现其价值。但是,由于人们“习惯”使然,或者说“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4] (P58),企业在计算其产品的价格时,只将技术成果的价格A[,2]计算在内而不管其内含的价值是多少。这样,企业产品的价格[用A[,3]表示]构成用公式表示,则为:A[,3]=A[,2]+C[,3]+V[,3]+m’[,3](公式4)。从理论上讲,该产品若以其价格A[,3]出卖成功的话,企业已经收回了成本A[,2]、C[,3]和V[,3],而且获得了生产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和m’[,3]。而事实上,企业是不会以A[,3]来出卖该产品的,因为技术成果的价值W[,2]伴随该成果并入生产过程已经转移到企业产品中,而成为该产品的价值,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企业以W[,3]出卖该产品便能成功,这样,企业不仅收回了成本A[,2]、C[,3]和V[,3],也不仅获得了生产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m’[,3],而且还获得了超出m’[,3]的另一部分价值[8] (P109-114)。根据上述公式可知,这另一部分超出m’[,3]的价值[用M表示],用公式表示则为:M=W[,3]-A[,3]=W[,2]-A[,2]=W[,1]-A[,1]=W[,0]+m[,1](公式5)。
(三)相对剩余价值的实质之所在。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相对剩余价值实质上是伴随企业整个科技创新过程的进行,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通过技术成果的吸纳和企业产品的凝聚等环节而最终在社会生产领域中加以实现的。根据公式5可知,企业或资本家获取的超出生产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m’[,3]的另一部分价值——即W[,0]+m[,1],正是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通过技术成果的吸纳和企业产品的凝结这些中间环节,最终在社会生产领域中实现的结果。而这种从科学价值库中转化出来的被企业或资本家所获取的超出生产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m’[,3]的另一部分价值[W[,0]+m[,1]],实质上是相对剩余价值最重要或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科技并入生产过程进而普遍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必然结果。这如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根本的革命。”[4] (P557)也正是这种生产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了根本的革命,资本主义“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4] (P424),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的大幅度提高,使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能够生产出大量的超出生产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m’[,3]之外的另一部分剩余价值,这就是相对剩余价值。
三、结束语:现代企业的“整个科技创新过程”是其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实质
透过上述从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视域的考察分析可见,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在实质上表现为伴随企业“整个科技创新过程”的进行,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通过技术成果的吸纳和企业产品的凝聚等环节而最终在社会生产领域中加以实现的过程,或者说是科学价值库中的价值通过技术创新的成果并入企业生产并借助于企业中生产工人之“手”加以显化或转化出来的过程。这个过程,在现象层面表现为生产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过程,但在实质层面并非就是生产工人创造了这些相对剩余价值。进一步讲,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工人所创造的所有的剩余价值,就只有m’[,3]这一部分。而m’[,3]这一部分,既包括了生产工人所创造的绝对剩余价值,也包括了生产工人所创造的相对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工人虽然参与其中,但是他们所创造的相对剩余价值的量,与从科学价值库中转化来的相对剩余价值的量相比较,是微乎其微的。那种认为“相对剩余价值纯粹是由生产工人创造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一种只注意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表象而没有抓住其本质的观点。按照这种理解,我们在一开始提出的矛盾问题——传统相对剩余价值理论与现代经济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既然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就是企业整个科技创新的过程,相对剩余价值的绝大部分不是由生产工人创造的,而是伴随企业整个科技创新过程的进行而从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转化出来的,那么在现代大量的高新科技产业,尤其是在类似于“无人工厂”的企业中的高额利润,表面上看是由“生产工人”来创造的,而实质上是从科学价值库中的潜在价值转化出来的。这样,即便是在现代大量的高新科技产业或企业中真的达到了“无人”的程度,那仍然可以按照我们对相对剩余价值的新理解,来解释、说明该种企业中的高额利润的来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