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集体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探索论文_陶晓宇

电网集体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探索论文_陶晓宇

(浙江华云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1232)

摘要: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集体企业发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特研究和探索电力集体企业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以利于更好地把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关键词:电网集体;组织建设;研究探索

一、法律依据

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工会干部集中座谈、上门请教杭州市地方工会和省电力工会、实地走访各基层集体企业、向大成律师事务所咨询等多种形式,得到以下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二、现状调查和存在的问题

1.组织现状。

我先后走访了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下属8家集体企业,了解到:实业总公司各直属单位的工会组织情况参差不齐,工会隶属关系也不甚统一,有三家单位已成立独立工会(其中有一家隶属街道工会),其他五家单位未成立工会。

2.人员现状。

2014年实业总公司将原有直属集体企业中的大部分劳务派遣员工通过考试考核改签为社会聘用员工,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了直属集体企业与社会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目前在实业总公司,社会聘用员工数量已占公司员工总数的近80%,他们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他们中的优秀者,已经走上重要岗位,作为业务骨干、技术核心参与公司经营。同时,也浮现出劳动关系和工会组织关系不一致所带来的新课题。

3.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不统一。抛开大多数直属集体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这一现状不谈,就已成立的工会组织而言,有一家直属集体企业其工会组织的管理在隶属关系上是割裂在实业公司工会之外的,管理标准、工作方式、活动开展等都会有所不同,从员工队伍建设全局角度来看,从工会建设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的需要来看,都是不利的。

(2)不利于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协调发展。社会聘用员工因其工作、生活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所至,往往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需要更多的关爱、理解和尊重。感知职工冷暖安危,时刻把职工放在心上,这是对工会工作性质的界定和要求,然而因社会聘用员工组织关系与工作关系的分离,造成了工会工作的难以覆盖,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3)工会组织经济压力大。由于大部分直属单位没有成立独立工会,无法计提工会经费,员工活动难以开展,实业公司工会出于员工大家庭建设的考虑,一直尽其所能对未成立工会的直属单位员工活动进行支持,但力量毕竟有限,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明显的经济压力。

(4)建立工会是员工的诉求。实业公司除全民员工外,其他直属集体企业的社会聘用员工还无法成为工会会员,他们迫切希望通过加入工会组织的方式,在政治上、精神上强化企业大家庭的归属感,更加充分的感受企业对员工的关怀。这也是企业让员工进一步工参与民主管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接下来,我又开展了全面咨询工作:(1)同杭州市南星街道的工会负责人座谈,去北山街道工会实地走访,了解地方街道工会运作的具体细节;(2)同实业公司人资、财务等部门讨论关于会员福利保险等环节的操作方式;(3)就基层工会组建、管理、章程等具体内容和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讨论,以法律为准绳有效规避风险。

综合以上情况,无论是《工会法》的明确规定还是各直属集体企业的迫切需求,在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依法治企的新形势下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必须加强,从根本上防范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不统一、不利于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协调发展、员工缺乏归属感等潜在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基层工会管理模式设想

实业公司下属集体企业工会可以采用如下管理方式:

(一)一级法人二级管理模式

1.方式一:所有直签员工加入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工会。

直属集体企业设立分工会,直签员工加入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工会后,由实业公司工会统一管理。

采用该方式的优点:(1)简单可行、操作方便;(2)所有工会会员身份、管理统一;(3)可由上级工会直接任命分工会主席,便于管控。

(二)二级法人二级管理模式

直属集体企业独立加入浙江省电力(产业)工会,并由实业公司工会统一管理。

采用该方式的优点:(1)实现上级工会统一领导,使电力集体企业工会管理更为适应电力产业工会的标准及要求,活动开展更具有电力产业的特点,(2)电力集体企业工会会员身份得到统一。

2.方式三:直属单位独立加入县级地方总工会。

采用该方式的优点:操作方便。缺点:(1)由于全民和集体员工的会员隶属实业公司工会,新成立的工会以社会聘用员工为主,存在一个单位员工有两种工会身份,不利于企业的和谐发展;(2)增加上级工会统一管理的难度。

综上所述,权衡利弊建议:

1.实业下属全资子公司(直属单位)可采用一级法人二级管理模式即方式一。原因在于:(1)随着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的合并重组现象屡有发生,一旦子公司合并的话,原有的工会经费全部上交上级工会,企业无权收回,故采用分工会方式可有效避免此弊端;(2)若子公司成立独立工会需单独设财务经审部门(会计、出纳),不但造成人员不足且与集约化管理相矛盾,故采用方式一即可解决此矛盾;(3)由于大型活动(如安全、教育、文体等活动)举办要统一,包括行政出资、工会主办活动,故采用方式一较为可行。

2.实业控股子公司可采用二级法人二级管理即方式二。

由于考虑到控股公司人员身份不一致性等因素,故采用方式二相对可行。

3.实业参股企业可采用二级法人二级管理即方式三。由于参股企业相对分散,人员不属于实业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所在区域加入地方进行统一管理较为可行方便,故考虑采用方式三。

四、工会组建原则

1.会员入会要求:全民、集体、直签员工必须试用期满

一年后方可申请加入。

2.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的履行主体为实业总公司工会。

3.工会经费:各直属单位按工资总额2%统一提取上交到实业公司工会。

4、组织机构设立及具体运行机制、工会及分工会职责等详见《实业公司工会章程》。

5、加强和完善集体企业职代会制度的体系建设,有效落实职代会各项法定职权,职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分工会为单位平均分配,不按各单位职工人数而定。

6、外包、代理制员工可加入中介代理公司的工会组织,但可委托实业公司工会管理并参加实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操作思路。

1、实业总公司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直属单位)采用一级法人二级管理模式,所有直签员工加入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工会。

2、可先选一家直属集体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成功后再在其它单位进行推广,逐步完成直属集体企业分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作。

3、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暂不组建工会,待日后条件成熟再作进一步的完善。

五、研究成果展望

通过对新形势下集体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探索,找出当前在国网公司深化集体企业体制改革和中央加强群团工作的要求下符合集体企业需求且可行的工会组建模式,建立集体企业工会,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论文作者:陶晓宇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18

标签:;  ;  ;  ;  ;  ;  ;  ;  

电网集体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探索论文_陶晓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