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中国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特色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新中国诞生后,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中国共产党已经历了几代人的辛勤努力,在这一过程中,陈云所作出的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是全党公认的。本文从陈云经济理论中的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的关系;经济规模和国力相适应;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改革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利用外资、引进新技术等五个方面阐述了陈云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作出的贡献。
关键词 陈云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贡献
陈云是我党的一位卓有声望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又是一位颇负盛名的经济理论家,也是我国经济工作的杰出领导者。早在革命战争年代,陈云就负责过经济工作。新中国成立以后,更是长期战斗在经济工作战线上,他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摸索、总结和形成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这一思想大大突破了前人之说与外国现成模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是辩证的统一
陈云认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是辩证的统一。
首先,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是一项重要国策。陈云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建设的目的。早在三大改造时期就把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同人民生活联系起来,要求建立一种有利于人民的经济。1956年,当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经济建设已成为中心任务,但是,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的位置如何摆,是先生活后建设;还是先建设后生活,这的确是一个有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陈云明确指出:“在国家大规模建设中,要照顾人民生活的需要,”〔1〕“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须兼顾,必须平衡。 ”〔2〕经济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搞, 因为不搞经济建设就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在一定的经济条件和国力水平之下,建设终究不能搞得太多,摊子不能铺得太大,只能量力而行。进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不能影响到人民现有的生活水平。他批评一些同志只想多盖工厂,干起来往往把人民的生活放在一边,不太注意以至根本不注意人民生活问题的为建设而建设的错误作为。他说:“只注意建工厂、不管职工吃的,那怎么行?”“我看,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问题,其意义决不在建设工厂之下,应该放在与建设工厂同等重要的地位。”〔3 〕陈云一贯坚持在搞好人民生活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正确主张。
当我国的国民经济由于盲目冒进而遭到严重挫折以后,陈云在总结大跃进的教训时,又明确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握一个根本方向,就是“我们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革命搞成功了,千万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们手里失掉,现在我们面临着如何把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下去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要安排好六亿多人民的生活,真正为人民谋福利。”〔4〕他把民生问题定为主要的国策。为此, 他在阐述多种经济建设方案或主张时,始终围绕着这个国策。如在生产与基建的决策上,认为应“先生产,后基建”;在原料分配的次序上,应“先生活,后建设”;在商业工作上,号召商业要为人民服务等等。时时处处以是否能为人民谋福利为转移。
其次,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陈云首先是把改善人民生活放在首位,反对只顾经济建设不顾人民生活的错误倾向,更反对只想改善生活,而不顾国家建设,使人民生活的改善没有牢固的基础的错误倾向。他指出:“要使10亿人民有饭吃,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只顾吃饭,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必须保证有饭吃后,国家有余力进行经济建设。因此,饭不能吃得太差,但也不能吃得太好,吃得太好,就没有力量进行建设了。这里就包含着一个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界限;只有这么多钱,不能提高太多,必须做到一能吃饭,二能建设。”〔5〕只有这样,国家才有希望, 人民生活改善才能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上。总之,陈云这些论述包含着丰富的内容:第一、必须把吃饭问题摆在首位,在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建设;第二、又不能吃光用光,必须有积累,搞建设,把改善人民生活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必须把人民生活与经济建设两方面兼顾起来。他的这种兼顾生活与建设的经济理论,不仅顺应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即发展生产与生活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发展生产要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生活的改善要以生产发展为基础,而且确实已被中国建国以来经济建设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二、经济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
陈云在及时地总结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 特别是总结克服1953年和1956年两次小冒进的经验时,提出了著名的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观点。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也就是要量力而行,既反对建设规模小于国力所允许的限度的右倾保守思想,更反对好大喜功,超过国力可能的“左”倾冒进,根据我国当时的情况,他主要是反对后者。
首先,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是经济稳定的保证。早在1957年1 月,陈云就认为:“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适应还是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象我们这样一个有六亿人口的大国,经济稳定极为重要。建设的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了,就会出现经济混乱;两者合适,经济就稳定。”〔6 〕这里所讲的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实际上就是包括三个平衡:第一、财力平衡。即用于建设的投资不能超过国家手中掌握的可用于建设方面的财力。第二、物力平衡。即建设规模必须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物质供应相适应。第三、财力与物力平衡。即建设所用的投资的价值形式必须与物质形式相适应。为了保证这三大平衡,他又提出要注意各种制约因素,主张采取五大措施,即搞好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和外汇收支的平衡,从价值形式上制约或控制住建设规模;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基建的原则排队供应物资,并适当留有一定的余地;以农业的发展水平决定建设规模;以生产资料的可供总量为依据来确定非农业劳动力的增长幅度;基本建设规模和财力物力之间的总体平衡不仅要看当年,更要瞻前顾后。陈云提出的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是经济稳定的保证,已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对于我国当前和今后的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使基本建设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为了使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陈云在1953年就提出基本建设规模要和财力、物力保持平衡。这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基本建设的一条规律,违背了这条规律,基本建设规模就会超出财力物力所能允许的限度,从而引起比例失调,这一规律已被我国1958年的教训所证明。1958年的“大跃进”使我国的基本建设规模超出了国力,引起了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陈云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这种困难的基本原因就是违背了基本建设规律,即“已经摆开的基本建设规模,超过了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性,同现在的工农业生产水平不相适应”,不仅“农业负担不了”,而且“工业也负担不了”。他根据基本建设规模的要求,提出补救的办法是,必须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必须把基本建设规模砍下来,“砍到国家财力、物力特别是农业生产所能承担的程度”〔7〕为止。 并明确提出:“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统一排队,避免盲目增加建设项目,扩大建设规模”;“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次序,应该是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使基本建设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8 〕同时,他还为如何看待重点提出了标准,这个标准并不是大型或重型企业,而是看其是否与人民生活有直接的重大关联,是否是国民经济总体中的关键环节。
再次,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革新、改造,后新建。这是陈云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丰富与发展。马克思认为:“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在简单再生产内部生产出来的。”〔9 〕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简单再生产,就没有扩大再生产。陈云正是从这一原理出发,根据我国的财力和物力,提出:“在原材料供应紧张的时候,首先要保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要保证必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的部分用于基本建设。先保证生产、后供应基建这种排队的必要,主要是为了维护最低限度的人民生活的需要,避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挤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10〕这就是说,在财力物力和供应上,必需按照先生产、后基建的次序,只有“满足了当年生产方面的需要,再搞基本建设。有多大余力,就搞多少基本建设。今年如此,今后也要如此。”〔11〕这是因为基本建设的物质基础是现行生产中生产出来的,只有正常的现行生产,才能为基本建设提供现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忽视了这一基本关系,片面扩大基本建设规模,挤了生产,这对基本建设来说,无疑等于釜底抽薪。
陈云还为我国的基本建设,即扩大再生产提出了新的途径和方式,他说:“我认为我们在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中,除了要上若干个大项目以外,我们着重点应该放在国内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上。”〔12〕“现有工业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和引进新技术。”〔13〕陈云的这些论述概括起来,就是我国的基本建设即扩大再生产重点是对现有企业进行挖潜、革新、改造,包括技术改造和设备革新;同时也要上一些大的新建项目。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条建设四化的正确道路。因为,在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资金还比较短缺、能源不足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过多地搞基建,过多地建设新项目。所以,我们的建设方针是:今后发展国民经济,主要不是依靠建新厂,扩大基本建设规模,而是依靠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道路。
三、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陈云是对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最早探索者之一。早在1956年,陈云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情况,就提出了对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进行改革,认为应该按照新的经济条件,设计一种新的体制,实行一种可行的、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建设的新的计划体制,他说的新的计划体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和流通的调节作用。
首先,必须发挥市场在生产中的调节作用。他说:“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14〕他还明确提出如果忽视市场调节的自由生产的作用,产品的品种就会减少,质量就会下降,人民的需要就会受到抑制。所以,必须保留一部分按照市场情况自由进行的生产,这种生产不受国家参考指标的束缚。陈云能在50年代提出重视市场对生产的调节作用,这是非常可贵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视市场为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许多人对市场谈虎色变,在这种气氛下不仅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而且需要经济学家的战略眼光。
随后,陈云根据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发展了自己上述的观点,他认为“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我们“现在的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结果必然出现缺少市场调节的部分。”“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也就是经济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可以‘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在此前提下,他进一步明确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经济必须有两个部分:(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部分); (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 让它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调节的部分)”。〔15〕在这里,陈云肯定了市场调节生产的必要性,提出了过去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缺点是由于缺少市场调节这一条。可见,陈云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上的最早开拓者之一。
其次,陈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决定流通的原理,提出了改革社会主义流通体制,建立一种统一灵活的社会主义新型市场。他说:“我国的市场,……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在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中,其流通渠道是多种形式的,既有大型的国营商业,又有合作商店,同时也有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灵活的走街串巷的剃头挑子,专卖针头线脑的小摊贩,走村串乡、送货上门的小货郎。显然这是一个既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又方便群众生活的符合我国实际的市场模式。其基本特点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而灵活,有统有放。
再次,计划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陈云既反对片面的强调计划而否定市场的调节作用,也反对醉心于所谓市场的自发调节而否定计划的作用。1982年12月2日, 他在同上海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谈话中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形象地比喻为“笼子”和“鸟”的关系,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笼子”就是国家计划,“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只能让“鸟”在“笼子”里飞,当然“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进行修改。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个“笼子”。陈云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条规律,即不论是单独依靠计划,还是单独依靠市场,都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换句话说,计划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手段,它们的有机结合已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过于依靠计划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或者忽视计划的宏观调控,或者单纯依靠市场,都会使经济生活中很多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陈云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的论述,与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物的有关思想一起,大大启迪了我们对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
四、改革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50年代末60年代初,陈云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就对当时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首先,应在保证国营经济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与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50年代陈云就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模式进行了勇敢的冲击,指出,对个体经营的铺子不要一刀切,它们“可以向两方面发展,一部分吸收到国营公司里来,或者变成公私合营的商店;还有一部分,在很长时间里要保留单独经营方式”〔16〕。“把它们搞掉了,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不利的。”〔17〕他除了肯定个体经济形式有存在的必要之外,还特别强调了个体经济的性质,认为:“小商贩是商业中的独立劳动者,”〔18〕“是我国商业中今后长期需要的一种经营服务形式”,〔19〕“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20〕很明显,陈云在这里所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结构,以适应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社会主义经济要实行多种灵活的经营方式,以便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的理论,是陈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其次,扩大地方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充分发挥地方与企业的积极性。1957年11月,陈云就指出了工业管理体制主要有两个缺点:一是“地方行政机关对于工业的现行体制中的物质分配、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等方面的职权太小”;二是“厂矿企业的主管人员对于本企业的管理权限太小,工业行政部门对于厂矿企业中业务管得过多。”〔21〕并认为“这两种缺点限制了地方行政机关和厂矿干部在工作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2〕不符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政方针,必须进行改革。陈云为了扩大地方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力,以便调动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出了四项措施:(1 )调整企业的隶属关系,把直接由国家管的一部分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2 )增加地方在物质分配方面的权限;(3 )中央与地方按照八比二的比例分配下放企业的全部利润;(4)增加地方在人事管理方面的权限。 为广大企业在生产经营、人财等方面的自主权也提出了三项措施:(1 )减少指令性指标,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计划管理的职责;(2 )国家和企业实行利润分成,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3 )改进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除厂长、副厂长、主要技术人员以外,其它一切职工均由企业负责管理。尽管陈云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当前有一定的差距,但在50年代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已是一个了不起的勇敢尝试。
另外,陈云还提出了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充分实现企业的民主管理;实行经济责任制,去掉“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须讲求经济效益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所有这些对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远见卓识,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陈云一方面根据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资金不足和技术落后的现状,指出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又针对当时引进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着重分析了我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制约条件,为我国正确执行对外开放政策,有效地利用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作出了深刻论证。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1979年3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陈云说, 对外资和外国技术“一定要,而且要充分利用”。〔23〕1980年12月他又指出:“资金不足,可以借外债”。“引进有利的技术,也是必要的”。〔24〕“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这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25〕这些论述充分肯定了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在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必要性。
陈云不仅论述了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的必要性,而且提出了正确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其基本方针就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这是我党的一贯方针。但陈云认为,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讲自力更生,否认外援,循守愚蠢的闭关锁国;一种是讲对外开放,忘记了自力更生为主,一下子靠企图借债买一个现代化。两种极端都是不正确的,我们目前遇到的主要是第二种倾向。陈云说:“资金不足,可以借外债,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愿借外债给我们国家的纷纷到来。”“今后在自力更生为主的条件下, 还可以借些不吃亏的外债。 ”〔26〕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外国资本家也是资本家,他们做买卖所得的利润,绝对不会低于国际市场的平均利润。”“世界上没有一个愿做低于平均利润率买卖所得的资本家”,他一再提醒对外国资本家要警惕,并不是不利用外资,而是给人们敲敲警钟。“因为我们有些干部对这件事还很天真。”〔27〕陈云在利用外资,引进新技术的问题上,一是赞成、肯定;二是强调要头脑清醒,积极谨慎。
陈云特别对使用外资和新技术引进提出了必须把握的几条基本原则,即第一,对借到的外资,“要十分谨慎地使用,只能用在最关键的项目上,”〔28〕第二,借外债必须“考虑国内投资能力,做到循序渐进”:〔29〕“即使我们能借到一些国外的买方信贷,但自己配套的那一部分也要占到接近一半。”〔30〕这就是说,利用外资,引进国外设备的规模要与国内的配套能力相适应;第三,“借外债必须充分考虑还本付息的支付能力”,〔31〕第四,“我们国内现有的基础是不小的,要在这个基础上引进新技术(软件)或则填平补齐,或则成龙配套;用这些办法扩大我们的生产能力”;〔32〕这就是说,引进设备时也应注意对国内现有企业的挖潜;第五,引进时,要以技术、效益、经济等多方面权衡利弊得失,要作出“几个比较方案,择优选用”,力求稳妥。因此,“一切引进项目,都必须有专家参加,必须是领导干部和专家共同商量。”不能领导说了算。“定案时宁慢忽急。”〔33〕
收稿日期:1995—06—10
注释:
〔1〕〔2〕〔3〕〔4〕〔6〕〔7〕〔8〕〔10〕〔11〕〔14 〕〔20〕〔21〕〔22〕《陈云文稿选编》(1956~1962年),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21、49、176、38、180、78、39、176、12~13、12、 60、60页。
〔5〕《三中全会以来》下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58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60页。
〔12〕〔13〕〔15〕〔23〕〔24〕〔25〕〔26〕〔27〕〔28〕〔29〕〔30〕〔31〕〔32〕〔33〕《三中全会以来》上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5、606、69、78、601、602、601、602、602、73、174、73、175、605页。
〔16〕〔17〕〔18〕〔19〕《陈云文稿选编》(1949~1956年),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2、272、286、2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