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下的居民承载力体系及其计量_通货膨胀论文

物价上涨的居民承受力体系及其测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受力论文,物价论文,居民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经济生活中的通货膨胀率与人们对通货膨胀的承受力常常不一致,而在居民、企业、政府三者当中,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承受力最低,因此有必要关注居民对物价上涨承受力的研究。居民物价上涨承受力体系包含经济承受力、心理承受力和政府调控保障能力,该体系有三大指标的定量计算公式,依据有关资料对具有代表性年份的居民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进行试算,有利于开拓通货膨胀的社会承受力定量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物价上涨 承受力 测量

一、居民物价上涨承受力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然而,频繁发生的严重通货膨胀也使国民经济经常处于较大的波动之中,导致群众生活出现不稳定。近几年来在一次次的民意调查中,物价上涨问题都名列前茅,成为社会各界人士最关心的“热点”。究其原因,就在于通货膨胀已经给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国家安定带来了深重的危害。

从现象上看,通货膨胀的受害者——居民、企业、政府对通货膨胀的反应烈度同通货膨胀本身的严重程度并不一致。比如,1994年物价上涨率在1993年13%的基础上进一步攀升到21.7%,达到建国以来的历史最高峰。然而,居民在如此高的物价上涨率面前却比较泰然,没有出现象1988年物价上涨率只有18.5%时那样的抢购商品、挤兑存款等现象。又如,1987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的调查,有92.8%的人表示自己最担心的是“物价进一步上涨”;1988年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有73.7%的人认为最令人忧虑的事是“物价上涨,生活无保障”;1994年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的调查,在“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中选“通货膨胀”者降为20.8%;而1987年、1988年、1994年通货膨胀率则分别为7.3%、18.5%和21.7%。[1]通货膨胀率逐年增长,群众的反应烈度逐年减弱。既然通货膨胀率与通货膨胀的承受力二者常常高低不一,所以我们在关注通货膨胀率的同时还应注意研究社会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

一般来讲,居民、企业、政府三者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相比,居民的承受力最低。因为就企业而言,它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可以通过加价销售产品弥补其在原材料涨价中所遭到的损失,从而把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就政府而言,也可以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来化解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危机,或者直接抑制住通货膨胀的进程。而通货膨胀对居民生活的关联度最大,直接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由市场调节,占城镇居民大多数的工薪阶层的收入却主要由计划调节,而计划调节慢于市场调节,这就会造成一部分人实际收入有所下降,甚至会出现“返贫”现象。据统计,1993年约有20%的居民家庭实际收入有所下降,绝对减收户和相对减收户分别占4.1%和15.2%[2]。况且居民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又同政府的承受力密切相联。如果居民的承受力较强,政府的承受力随之也较强;如果居民的承受力较低,在通胀面前很多居民生活贫困,意见强烈,情绪激动,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势必大大降低政府对通货膨胀的承受力。既然在居民、企业、政府三者当中,居民的承受力最低,所以研究物价上涨的社会承受力的重点就是居民的承受力。考虑到目前资料收集的现状,本文仅限于考察城镇居民的通货膨胀承受力,暂不涉及到农村居民。

居民的物价上涨承受力首先包括居民的经济承受力,因为通货膨胀对居民生活的直接影响就在于造成他们经济受损,实际生活水平下降。显然,居民经济收入的多少即家底的厚实与否,决定了他们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抵御通货膨胀必须增加居民的收入,但居民的收入不是可以随意增加的,它受制于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速度。所以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其一般界限就是居民收入的增长率(通常表现为工资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物价的上涨率,越过了这个一般界限,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就会下降。此外,考虑到社会成员中贫富有差别,收入增长有高有低,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低收入家庭有可能无法维持其基本生存需求,因此还应当设置居民经济承受力的最低界限,这个最低界限就是居民所获得的收入能维持其基本生存需求。越过了这个最低界限,居民就会陷入绝对贫困之中,甚至可能采取反社会的行为。

居民的物价上涨承受力其次包括居民的心理承受力。物价上涨使居民经济受损这一客观事实,开始并不一定被居民意识到,但一旦意识到,就会引起居民的物价心理压力。居民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力实际上就是指居民可承受的物价心理压力。物价心理压力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以往行为模式和心理反应模式遭到破坏而引起的不安全感,比如居民已习惯于低物价上涨率的状态,一旦物价上涨过快,就会感到不适应而惊慌失措;二是人们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剥夺或相对剥夺而引起的危机感和不安全感。物价上涨对居民经济状况的损伤会通过居民的心理得到放大或缩小。如果居民的心理承受力强,对物价上涨不太敏感,就会缩小经济受损对心理的压力;如果居民的心理承受力弱,则物价上涨给经济状况造成的些许影响都会使居民心理压力过重,经济受损上升到一定的“度”还会产生许多消极的反社会行为。居民的物价心理承受力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改革的推进,环境变化的增多,人们心理上的理解能力、应激能力、耐压能力、平衡能力等等都得到增强,其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力得到了较快的提高。

此外还要看到,政府对物价的调控能力和对居民生活的保障能力,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的大小,也应当被包括进居民的物价上涨承受力体系。政府对物价的调控能力是指政府对物价指数的控制能力以及对由物价上涨引起的各种社会混乱的控制能力,调控强有力的政府会给居民在困难中以很大的希望;政府的保障能力是指政府向国民提供失业、医疗、养老等经济保障的能力,可靠的保障能力将有利于降低居民因物价上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他们的安全感。

居民的经济承受力、心理承受力与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相互影响,循环累积,构成完整的居民物价上涨承受力体系。其中的一项得到增强,另两项会随之增强;一项被突破,另两项也难以防守。

二、居民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的测定

如前所述,居民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有其一般界限和最低界限,一般界限就是居民收入增长率不低于物价上涨率,最低界限就是物价上涨不至于危及低收入层的基本生存需求。因此在测定经济承受力的时候,关键就在于如何对居民收入增长率、物价上涨率、低收入层的基本生活保障三者进行量化。

先看居民收入增长率和物价上涨率。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工资,收入的增长主要通过工资的增长来体现;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活消费品价格即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的涨幅上。因而居民收入增长率不低于物价上涨率的要求,其实质就是居民的平均工资增长率不低于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的增长率,即:

我国建国以来包括改革开放以来,从总体上看,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每上升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约为2%[3], 这一关系是比较合理的。从具体年份来看,由于我国的工资制度没有同物价指数直接挂钩,加上这些年工资改革与物价改革分别进行,衔接不够,往往先涨物价,后加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物价增长的比例关系不尽合理,导致居民有时收入增长多于物价增长,形成强大的购买力,推动物价进一步上涨;有时收入增长低于物价增长,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经济承受力的一般界限被突破。

研究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要充分考虑居民收入差距。收入差距越大,通过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平均生活费用价格增长水平计算得到的经济承受力值,其代表性就越差。因为低收入层家庭由于其工资基数小,通常工资增长率赶不上全社会的平均工资增长率;由于其恩格尔系数较高,通常生活费用价格的增长率要超过全社会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的平均增长率,因而他们在物价上涨时最先遭殃,反应也最敏感。

以1993年为例,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2336.54元, 生活费支出2110.81元,两者相减后,人均结余225.73元; 但不同收入组家庭的人均结余水平相差很大,按最低、低、中下、中、中上、高、最高7个档次分组,人均结余情况如下:(单位:元)

最低 低 中下中 中上高最高

平均收入 1180.27 1529.08 1841.03 2222.02 2708.76 3299.12 4502.02

平均支出 1261.36 1528.68 1770.17 2055.72 2404.13 2810.32 3533.49

余额 -81.090.40

70.86 166.30 304.63 488.80 968.5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年)

不同收入层居民家庭的结余水平不同,决定了他们具有不同的储蓄能力以及对价格上涨有不同的经济承受能力。为计算方便起见,对居民收入差距这一变量,可以考虑选用以下两个指标:一是用吉尼系数反映居民收入差距;二是增加使用低收入层人均收入增长指数,来强调低收入层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在居民经济承受力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于是就得到:

该公式表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和低收入层人均收入增长指数越高,吉尼系数越小,居民生活费用价格增长指数越低,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就越强;反之,则经济承受力减弱。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低收入层最易受到物价上涨的冲击,为简化计算过程,可以通过抽样调查了解有多大比例的被调查者认为“收入增长可以抵销物价上涨的影响”,再用这一比例A来替代公式1中低收入层经济承受力的影响变量。则公式1简化为:

一般来说,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能力有一定的弹性,除了上述公式中涉及到的主要参数以外,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家底状况、银行储蓄利率的高低等因素,也对居民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产生着影响。不过,考虑到这些因素或比较复杂,或难以确定,故暂时忽略不计。

限于资料不全,这里选用1986年和1988年的数据进行试算。

1986年,居民生活费用价格增长指数为7%,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为15.8%,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增长4.3%[4],吉尼系数为0.19;

1988年,居民生活费用价格增长指数为20.7%,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为19.7%,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增长15.2%[5],吉尼系数为0.23。

根据公式1:

也就是说,1986年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比1988年大得多,1986年尽管低收入层收入增长速度慢,对物价上涨表现出很大的不满,但从社会总体上讲,却比1988年稳定。

再如,1994年的京沪调查中有50.9%的人认为“自己收入增长难以抵销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这样49.1%的人认为收入增长可抵销物价上涨的影响,1994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4 %, 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24.1%。根据公式2:

三、居民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力的测定

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物价心理压力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定性分析阶段。这里给出的测定居民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力的方法,带有很大的尝试性。

先考察影响居民物价上涨心理承受力的两个主要因素。

1、价格期望值与物价心理承受能力。

人们的需要都与他们的生存、发展有关,当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前,总有某种担心,害怕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这种担心,实际上就是一种心理压力,它和心理承受能力成反比。随着需要的满足,这种心理压力得到解除,人们对与此有关的事物也就能够在心理上加以接受了。然而也有另一种情况,尽管人们的需要得到了一定程度甚至是相当程度的满足,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仍然不高,这是由于他们对需要满足的期望值和需要的实际满足度之间有差距。这种差距大小也和心理承受能力成反比。这就是说,人们在需要得到满足之前,往往根据自己的情况,设定了需要的满足程度,当需要的实际满足程度超过这一期望值时,不管超过的原因是由于期望值过低,还是由于实现值真的较高,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都会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反之,当需要的满足程度低于期望值时,即使这种差距是由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值所引起的,人们也会觉得不可接受,引发强烈的不满情绪。

物价期望值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府将物价控制在一定水平的期望,二是在此物价水平下,对自身获得利益的期望。期望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在一项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开封五城市的比较研究中得出如下结论:人们的期望与居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信息地位及开放程度紧密相关。经济社会越发展,开放程度越高,信息地位越重要,人们的期望被调动得也就越高。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是众多重大信息的发源地和枢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因而人们的期望值也高,心理承受能力也弱[6]。此外, 居民的期望值还与他们个人的自身状况,包括对自身能力的评价、对自身以往经历的认识等等有关。如1992年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经济期望值最高的是专业人员和大学生群体。

在我国,居民对物价低位运行的期望明显过高,居民总认为物价上涨率会很低,甚至不涨。其原因有二:一是政治上的因素。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优越性之一就体现在物价稳定,没有通货膨胀。因而建国以来,中央一直推行固定物价的政策。这就使居民形成思维定势,在设计、预期自己的收入、改革的收益时,都不自觉地将物价上涨因素未加考虑。一旦在现实中察觉到物价上涨,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认为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物价上涨的剥夺。二是改革之初宣传的片面性,仅强调改革可以提高收入的一面,使居民对经济形势的期望值普遍过高。对物价变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以及物价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和不可避免要带来的“阵痛”宣传不够,使居民对物价上涨的风险心理准备不足。

2、价格敏感度与物价心理承受能力。

价格敏感度是指消费者对商品价格变动的心理反应程度。在经济生活中,不同种类商品的价格变动,引起的消费者敏感度有所不同;对购买频繁、生活必需、单价较小的商品的价格变动,人们的敏感度往往较高;对购买次数少或者是一次性购买的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动,人们的敏感度往往较低。同一个消费者,可能会因一盒火柴涨价几分钱而忿忿不平,但购买一套已经提价百把元的家俱,却满不在乎。敏感度的变化使得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常常发生分离。这里存在着一种“物价幻觉”现象,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当消费者的收入与物价同时按大致相同的比例增长时,消费者更容易注意物价的增长而相对忽视收入的增加。如从1986年到1993年,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1.7%,职工生活费用价格年均增长只有9.6%, 但社会舆论和种种经济现象显示出,人们对物价上涨的评价远远有别于实际状况。

价格敏感度也与价格期望值、民族心理、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拥护程度有关。人们对物价低位运行的期望值高,其对物价的敏感度就高;相反,认为物价上涨不可避免者,对物价的敏感度就低。民族心理决定了居民的应变能力和耐压能力,民族心理优越,这方面能力就强,对价格的敏感度就低。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拥护,有利于增强人们对政府解决眼前困难的信心,从而降低价格敏感度。

价格敏感度和抢购等极端行为常常结伴而行。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对它的需求量会减少;价格下跌,需求量会增加。但是,在存在着很高价格敏感度的条件下,当某种商品价格上升时,人们可能会害怕它继续上升,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反而会膨胀,膨胀超过了一定的“度”,就形成“抢购风”,完全破坏了价格杠杆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功能。

根据以上两大变量即物价低位期望值和物价敏感度,以及上一节所得经济承受力的结果,可得出计算居民物价上涨心理承受力的公式:

价格低位期望值和价格敏感度都可通过抽样调查来获知。通过了解有多少比例的居民认为现在物价上涨幅度已“较严重”或“严重”,用此比例表示物价低位期望值,该比例越高即居民的价格低位期望值越高,物价心理承受力就越小。至于价格敏感度,则采用单项选择的办法,了解居民当中有多大的比例对物价问题最关注,用此比例表示价格敏感度,该比例越高即居民的价格敏感度越高,物价心理承受力就越小。

再以1988年和1994年的资料为例,对居民物价心理承受力进行试算。

1988年的一次抽样调查中[7],有73.7 %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感忧虑的问题是“物价上涨”(价格敏感度),有64.6%的被调查者认为“还是过去物价稳定好”(价格低位期望值),居民经济承受力为0.54(前面已计算过);

1994年零点公司的调查,居民对物价问题的首位关注率只有20.8%(价格敏感度),84.9%的被访者认为通货膨胀“很严重”或“严重”(价格低位期望值)[8],居民经济承受力为0.69(前面已计算过)。

根据公式3:

因此,1994年尽管居民对物价上涨的经济承受力只比1988年时高一点,但由于居民的价格敏感度大大降低,有六成市民认同通胀是一种自然现象的观点[9],1994年居民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力就比1988 年时强得多。

四、政府调控保障能力的测定

在物价上涨时期,影响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的因素有以下几项:

1、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政府的财力同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成正比。

在经济上升且各种经济关系较为宽松的时期搞物价改革,政府有财力保证,企业有消化能力,居民的承受力也较强。但是,在经济增长过热、各种经济关系不协调、需求过份膨胀时出台物价改革方案,就会加剧经济的紊乱状态,弱化政府对物价的调控能力,最终导致经济崩溃。1988年初我国政府曾制定了稳定经济、深化改革的方针,但入夏以后由于对经济形势的估价过于乐观,在经济明显过热、通货膨胀已出现两位数的情况下,仍出台了较大的物价改革方案,并大造闯“价改关”的舆论,以致加剧了群众对物价上涨的恐慌心理,在许多地方诱发了抢购商品和储蓄下降。

2、社会风险程度的高低同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成反比。

社会风险指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政府及其决策者所不愿意出现的各种状况,社会风险度也即社会不安定程度,它可通过社会痛苦指数、腐败指数、贫富分化指数和社会不安定指数来反映。痛苦指数除了通货膨胀率以外,主要还有失业率指标;腐败指数通常包括因腐败而受惩的干部人数、职位、渎职方式及后果等指标;贫富分化指数包括绝对收入差距、相对收入比例、富裕者致富方式与消费方式等指标;不安定指数则包括政策变动、激进言论、牢骚、谣传、怠工与骚动等指标[10]。以上4个指数相互感染,循环放大。物价上涨时若社会风险程度高, 就会“火上浇油”,削弱政府的调控能力,使社会更加不稳定。反之,若物价上涨时社会风险程度低,即社会较安定,则政府的调控能力就相对较强。

3、改革政策的配套与协调同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关系极大。

在物价改革政策出台时,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来缩小物价上涨给居民带来的振荡,力求避免物价改革政策和其它易引起社会动荡的改革政策一起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这本身就是政府调控能力的体现。如房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它们的启动毕竟会不同程度地损害人们的利益,引起人们的担忧。在1992年的一次调查中,有51.5%的人担心房租越来越高和买不起住房;有45.3%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增加个人经济负担; 对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则群众的顾虑更大[11]。因此,在物价上涨过快时,房改或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不宜进行,即使进行力度也不能大;相反如果辅之以工资调整或相应的补贴,则会减轻物价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震荡。

4、居民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同政府的调控保障能力成反比。

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的束缚,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形成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住房由政府分配,看病找政府报销,生活困难靠政府补助,甚至吃不到大白菜、买不着豆腐都要找政府。不找“市场”找“市长”,不靠自身靠领导,这已成为许多老百姓的习惯性行为。越是如此,政府在物价上涨时的调控保障能力就越弱。目前,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入人心和政府的放权改革,居民已增加了自救意识,但这种自救意识还很薄弱,一旦遭到挫折比如说较严重的通货膨胀时,还会退而依赖政府。在1993年那次对京津沪三市的调查中,京沪两市有1/4 强(27.04 %)的调查对象将“努力增加工资外收入”作为对通货膨胀的首选对策;然而时隔一年,1994年在对京沪两市的调查中,又有31.3%的被访者选择了“等待政府制止通胀”作为首选对策,且居民中对于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者增多[12]。

从改革以来我国物价上涨的史实中可以看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还是较强的。只要政府贯彻落实治理通货膨胀的政策,物价上涨率很快就会回落。1995年初,政府采取限价、严禁出台调价方案、财政巨额补贴等措施来降低1994年底的高通货膨胀率,仅费时三个月,就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季度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率低于20%,物价涨幅逐月回落: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三月价为18.7%,比二月份回落1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三月份为21.3%,比一月份回落1.1个百分点[13]。

当然,频繁而严重的通货膨胀将会增加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削弱政府对整个经济的调控能力;频繁而有力度的宏观调控又会阻滞政府职能的转变。结果出现了“怪圈”;当宏观调控为搞活经济、加快改革创造条件时,通货膨胀也乘机作乱;当实行“双紧”政策加以有力调控时,通货膨胀确实得到缓解,但经济的运行也发生困难,最常见的就是生产滑坡。如1995年一季度,尽管物价涨幅回落,但国内生产总值仅增长0.9%,工业总产值季环比出现负增长(-3%)[14]。

综合考虑影响政府对物价上涨调控保障能力的诸因素,可以得到以下计算公式:

为了提高该公式的可操作性,有必要继续研究,用一系列简练的量化指标来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如劳动生产率等)、政策的配套协调度(如社会保险覆盖率等)、社会风险度(如用痛苦指数×腐败指数×贫富分化指数×社会不安定指数来表示)、居民对政府的依赖度等变量。不过,这已是本文所不能容纳的了,有待于今后进一步深化。

注释:

[1]参见“ 1987 年改革的社会心理环境”, 《中国:改革与发展》1988年第5期;“改革深化期的市民心态调查”,《社会学研究》1990年第2期;“京沪市民通胀心理承受能力调查”, 《中国经济时报》1995年3月3日。

[2]参见《上海统计》1994年第6期。

[3]参见田源、乔刚主编:《中国价格改革研究》, 电子工业出版社,1991年版,第169页。

[4]、[5]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计算,低收入户包括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

[6]参见“社会心理承受力的深层分析”,《社会学研究》1994 年第4期。

[7]参见“改革深化期的市民心态调查”,《社会学研究》1990 年第2期。

[8]、[12]参见《中国经济时报》1995年3月3日。

[9]参见“1993-1994年:中心城市稳定性分析与预测”, 《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2期。

[10]社会风险度及其所含4个指数的具体计算办法,参见童星编著:《社会管理学概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75页。

[11]参见“改革的社会承受力研究”,《管理世界》1993年第5期。

[13]参见《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5月2日。

[14]参见“高通胀危害可能显现”,《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5 月10日。

标签:;  ;  ;  ;  ;  ;  ;  ;  

物价上涨下的居民承载力体系及其计量_通货膨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