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人们追求高层次高品质的生活,人们的环保观念也在不断的得到增强,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环境的发展关系每一个人的利益,所以要提高公众参与度,改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途径。
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面临的问题
1.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给我国的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进环境的发展中来是非常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我国提出并应用后,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评价内容以及工作程序,随后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渐渐的传入国外很多国家,并被其他国家所应用。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做出改变才能够得到长久的应用与发展。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应用而生和我国的国情是离不开的,我国重工业等污染严重的产业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目前而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虽然近些年不断的进行更新,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但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配套上下游行业制度标准以及上位法律制度等,并未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造成了在一定时期的使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工业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发展步伐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破坏,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很多新问题,虽然执行能力很高,但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效果不佳的状况频频出现。
1.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完整的体系
《环评法》的颁布为我国的环境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产业开发和项目建设活动带来的环境破坏。条文内容规定了产业要选择合理的布局和选址,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项目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环评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多的项目建设公司和施工企业提高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实现了企业“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为国家的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但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弊端不断出现,比如,一些水电站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进行违法建设,污染了水资源,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极大的影响了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一些工厂的建设选址不合理,为了用水便利建设在河流附近,产生大量的工业、生活垃圾和废水,降低了我国的环境质量,不利于我国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我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度的规定还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公众参与度积极性不高、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较小,参与方式单一等等,导致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效性。
目前来说,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角度机制比较匮乏,规划的编制单位比较单一,大多数都是政府部门来进行编制,由政府以及政府的监察部门来进行实施,部分单位为了应付和完成工作对追究责任不负责,只是走过场,导致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和发展。其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执法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管理执法工作比较懈怠,要不一刀切要不敷衍了事。还有一部分主管部门为了当地的经济指标对不合格生产标准,厂址选择明显错误的项目也进行批准,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2.1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体系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体系,通过法律的保护为环境影响评价保驾护航。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了解和分析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要求。不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体制机制创新,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积极借鉴国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先进的成功经验,把符合我国环境的经验应用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当中来,注重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只有在思想上根植这种环保意识,才能让公众在行动上做出改变。
其次,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法监督,通过执法监督制约建设单位和生产企业合法合规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评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等,因此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执法监督力度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供保障。通过法律条文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环境监督责任,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的行政管理权但也要赋予其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对不符合生产标准和排放标准的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等。
2.2提高公众参与度
增强参与主体的代表性,尽可能发挥公众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作用,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集思广益,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公众性。其次,简单公众在参与过程中的程序要提高效率,语言要简洁明了、抓住扼要。此外,评价单位要让公众先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让参与公众早介入到环境影响评价中,从而才能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评价单位在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编写时,要广泛的吸收公众的意见,并通过互联网等多媒体进行信息的公式。
我国颁布了有关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为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拓展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实现参与方式的多元化,不仅仅在大企业参加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在一些中小企业也要积极引进公众的参与,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评价。《暂行办法》中规定要采取问卷调查法、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或者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时可以邀请具有专业经验的地方代表和相关专家来进行评审。而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他们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比较单一,大多数都是选择题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因此,要实现参与方式的多元化,发挥各种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鼓励她们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参与方式上可以选择问卷调查以外的方式,比如听证会、热线电话、专家咨询会等,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2.3修改与现行《环评法》配套的相关法律与制度
《环评法》的修改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基于我国环境的国情,打破传统的方式。虽然《环评法》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与元《环评法》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弊端日益突显,越发的显出滞后性、机械性,不能随着新《环评法》的变化而灵活改变和应用,不能有效的防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因此,国家要对《环评法》配套的相关法律与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改,在既有内容基础上对法律条文的内容进行补充和拓展延伸,扩大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实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其次,要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条款。
2.4搞好“三同时”等相关制度的衔接
我国的“三同时”制度是为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和质量而制定的。首先,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时,就需要实行“三同时”制度提供制度保障。但是“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有效的把两项制度有效的衔接起来,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各个阶段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监管,通过对各个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向国家和公众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立反馈机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治理污染以及防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和落实监督管理。
结束语: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领域在不断的扩大,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也提出了新要求。但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体系,提高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参与度,对现行《环评法》配套的相关法律与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补充拓展,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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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伟(1985-)男,汉族, 2008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与核与辐射方面的研究。
论文作者:蒋伟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19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9
标签:环境论文; 评价论文; 制度论文; 我国论文; 法律制度论文; 公众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中国电业》2019年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