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理论思考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劳动力转移论文,剩余论文,理论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问题,是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普遍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也是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
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地解决了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
在整个80年代,我国农村工业吸纳了1亿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机。没有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不会有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1990年以后是大规模增长转移时期,年际间劳动力跨区间流动的数量成几何级数增长,流动的基本趋向是从农业区向工业区、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外出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近一半进入大中城市,形成了离土离乡的异地转移模型,已成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方式。
但是,中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仍然是以兼业为主的转移。
一般说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越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规模较小。如东南沿海及中部地区农业劳动力转出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较高,而西部、东北、西南等地区农业劳动力转出量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较小。
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既有益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转移成本。对农业劳动力输出地而言,提高了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水平,增加了劳动者和劳动力输出地的收入,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对城市和工业区输入地而言,因流入的劳动力是一种廉价的资源,降低了当地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工资成本,增强了产品竞争能力、增强了当地的资本积累能力。主要问题有:
1.农业发展的落后及不稳定。农业发展的落后及不稳定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1)80年代以来,由于国家在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缺乏强有力措施,加上务农与务工和经商存在悬殊的收入差异,降低了广大农民务农的兴趣,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已使务农劳动力素质显著下降,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外出劳动力较多的非发达地区,务农的已不再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技术水平的劳动力,长期外出打工,导致农村人才严重流失,而留在家里的基本上是老、弱、妇、幼者,这对我国有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造成了许多不利的影响,这种低素质的农业劳动力难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2)相当一部分劳动力流出户往往私下与接包户交易转包土地,必然造成转包期短、接包户对土地采取短期化、掠夺式经营,不利于形成农业生产的稳产高产。(3)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使一些地方严重缺乏从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劳动力,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因长年失修,削弱了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4)近年来在大量农民工外出的同时,留在农村的农民各种上缴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许多地方的农业负担严重超过国家标准,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达到农民年收入的40%~50%,过重的农业负担进一步挫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使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潜伏着更大的隐患。(5)农业生产规模小及其规模不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在调动亿万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从而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农业生产的小规模经营和规模不经济,不仅是我国农业生产实现规模经营、现代化和机械化的巨大障碍,同时也是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转移的重要因素。
2.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屏障。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仍然未能从根本上改革。有关调查表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但在现行户籍制度约束下,他们无法取得同城镇市民同等的竞争能力和平等的待遇,他们在就业、加薪、吃、住、孩子上学等方面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困难。虽然已有相当部分劳动力已基本脱离农业,属于纯转出的剩余劳动力,为全国城镇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他们因没有城镇户籍而被认为是城市“二等公民”。这种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给政府对进城农民工的有效管理造成了许多困难。一方面,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人身权难以保障,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和子女上学难、失学多,农民工劳动投入与收益不相称。
3.农村农业外就业的空间及潜力很大但目前开发有限。我国目前还有5亿亩宜农荒地,10亿亩宜林荒山荒坡,40亿亩待改造的草地,10亿亩黄土高原和12亿亩荒凉的沙漠地区,以及大量的滩涂等,这些土地面积约相当于我国现有耕地面积的6倍,土地资源挖潜大有文章可做。目前我国农业内部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遇到了资本积累和供给不足的制约。农业内部资本积累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内部的就业扩张。因此,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发展林、牧、副、渔业等,向大农业进军虽可以解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但目前受到资本积累不足的严重制约。
4.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后继乏力。“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直接导致乡镇企业布局的分散化。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全部乡镇企业的92%左右分布在各个自然村落,7%分布在建制镇,仅1%分布在县城或县以上城市,这种极度分散化的布局:(1)虽然有利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但不利于乡镇企业形成规模经营,不利于乡镇企业形成其竞争能力,不利于实现乡镇企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战略转移,从而提高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2)不利于产出结构的优化,使乡镇企业的发展不能有效地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制约着乡镇企业吸收农村更多的剩余劳动力;(3)制约着我国农村人口进一步城镇化的进程,导致了城市化发展的滞后;(4)近年来许多地方乡镇企业正在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项目转移,乡镇企业的资本含量和技术含量进一步提高等等,都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着乡镇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
5.人为因素。有的城市要求民工进城后要缴纳暂住费、管理费、岗前培训费等等,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转换成本,特别是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民来说,进城寻求就业要预先支付将近千元的转换成本是无法承担的,他们只有望城兴叹了。有些行政干预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招募外来民工,对招募、使用外来民工的工厂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在就业安排上也都要求用人单位“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优先招用本市居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不得新招劳务工;并且对许多工种禁止或限制使用民工。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城市劳动力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具有相容互补性,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民工在城市从事的大多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脏、累、苦的工作,并且民工在城市取得收入,为了维持其生存与生活必然会在所就业的城市消费大量商品;民工创造的收入通过社会再分配成为城市的财政收入,这些资金完全可以被城市用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机会,从而扩大城市的规模。从长期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后还会压低城镇平均工资和抑制城镇工资增长过快的趋势,这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6.进入城市的民工中存在着部分文盲、半文盲。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0%,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崛起,需要大批量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
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影响。根据经济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经验,第三产业应该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比重最大的产业部门,但我国则恰好相反。
三、当前我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选择
(一)当前我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
1.城市吸纳:目前有限,但有潜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善了流入地劳动力短缺的局面,对城市化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华南经济圈的腾飞、三峡工程、浦东开放与开发、京津唐等大中城市重大项目建设都离不开转移的劳动力。有人认为:中国目前城市人口太多,问题突出,就是因为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造成的。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中国城市的问题是因为城市的功能、设施本身的欠缺和不配套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造成的。事实上中国城市化水平很低,而且城市人口比重上升极为缓慢。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主要途径是扩大城市行政区域或撤县建市、撤乡建镇。研究表明,1985-1990年的城市化人口中,有56.7%是通过这一渠道“被动城市化”的。
除此以外,农村人口登堂入室、获得城市户口的道路是极其狭窄的。城市化发展滞后,已制约了经济发展。城市是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心。现在许多城市带动不了周围的小城镇与农村,有人将其比喻为小马拉大车。从第二产业的特点看,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布局,可以产生系统结构组合的“集聚效应”。而城市化的滞后导致我国乡镇企业的布局过于分散,失去了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同时,城市不发展,第三产业也发展不起来,使就业吸纳能力进一步衰减。
2.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
把发展乡镇企业继续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并不意味着继续沿袭80年代“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转移模式。目前乡镇企业布局的高度分散和城镇化进程的严重滞后正是这种模式的直接结果。由于条件所限和乡镇企业初办的宗旨所限,有95%的企业分布在村庄上,集中在小城镇上的仅占40%,进入具有完善设施的城市的企业更是廖廖无几。这种高度分散的局面,给社区发展和乡镇企业本身的发展带来诸多困难,如信息不畅、基础设施成本太高、工业的同构化、企业间的协同及交易成本大,造成对农业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土地利用率及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能力,反过来又影响乡镇企业向更高层次上发展。因为第三产业发展的最必要条件之一是工业企业和人口的集聚,越不过一定的“人口门槛”,就不可能使服务业获得合理的利润,白白损失了通过集聚本来可以获得的大量的第三产业就业岗位。80年代后期以来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与这种状况是有关系的。基于上述分析,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应是今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
当然,提倡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化,并不是把现有的乡镇企业都搬到小城镇中去,或新办企业都办在小城镇上,更不是“遍地开花”建小城镇,而应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同时应为乡镇企业找到最大限度创造就业机会和最大限度推进技术进步的最佳结合点创造制度条件。
操作上应考虑的因素是:
(1)引导农村工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可以解决大量就业问题,但其发展规模已受到需求不足的硬性约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内市场供求已基本饱和,在国外市场,亦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扩张发展的难度颇大。鉴于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短缺的现状,必须配套做好以下几点:
①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步伐,同时以要素捆绑的方式,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扩散。部分城市工业的配套企业适当向农村扩散。②乡镇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不宜过高,继续巩固劳动对资本的替代,一方面要完善资金市场,由资金供求决定资金利率,不能再像计划体制下那么便宜了;另一方面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保持劳动力廉价的优势。③在国家尚无财力大规模投资教育培训的情况下,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在“边干边学”中提高其人力资本积累。
(2)鼓励乡镇企业连片集中发展,建立大批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引导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搞活小城镇房地产市场,以地聚财,把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收入和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利润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3)加速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公用事业、信息及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把农业服务产业化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开发农村房地产、旅游等新兴产业。
3.农业内部消化:“蓄水池”的自我蒸发。
农业不仅是过剩劳动力的“蓄水池”、农外就业不稳定的“减震器”,农业内部同样也蕴含着丰富的就业潜力。
(1)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是提高农业就业容量的有效途径。就种植业而言,粮食作物吸收劳动力强度比经济作物小。而从广义农业看,发展林牧副渔需要大批劳动力,又不占或少占耕地,符合我国农业人多地少的特点。试想,我国人口增加了这么多,耕地减少,单产又没有革命性的增加,为什么城乡普通人家的饮食质量反而有了显著提高?原因就是近年畜牧、养殖、水产、瓜果和园艺农业等开发性农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些产业受行政机制的干扰少些,受利润机制驱动,其产供销各个环节都吸引资源投入,因此,比单一种粮可多吸纳劳动力。这个自发的变化过程,显示了由市场调节的农业结构变革,是可以兼顾食品供应和农民就业两方面的。
(2)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扩大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是实现劳动集约化的重要途径。采用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对太阳光热、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利用率,有利于解决各种农作物争地的矛盾,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
(3)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比较脆弱,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农业抗灾能力不强,中央和各级政府通过以工代赈、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建旱涝保收基本农田、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强农村交通和通讯设施建设,把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与改善生产条件和国土整治结合起来,可以大大缓解这些地区劳动力过剩的压力。此外,还可以通过拍卖“四荒”使用权,调动起农民依靠自身投入开发农业资源的积极性。
(二)当前我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对策
1.一些地方农民已自发兴建了一些“农民城”进行制度创新。但这种制度创新根本满足不了制度需求的短缺。政府应该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以职业和居住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并且着手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逐步改革城市就业的社会保障、医疗、住房、教育、入托等制度性壁垒,达到农村剩余劳动力入城后能与城市居民受到同等的制度约束和平等待遇。
2.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城市部门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提高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营造出一个自由选择就业、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流动的大环境,并降低和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迁移成本。
3.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兴建中小城镇结合起来。据国外研究测算,乡镇企业每提供一个就业机会,就会产生1.73个第三产业就业机会,可见兴建和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能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据统计,在1990年至1998年期间,城镇非农业人口从21733万人递增至29320万人,平均每年递增达33.8‰,比1961年至1980年的人口自然出生率13.5‰高出2倍多,说明我国的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还没有把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兴建中、小城镇结合起来。因为农民用于住宅的大量投资还没有被政府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和有目的组织进行城镇化建设。农村个人投资建房自1991年至1998年平均每年递增12.86%,远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但是除一些省份把农民建房纳入集中统一规划、有意识地创建小城镇外,全国相当一些省市对农村个人投资建房没有往兴建小城镇方向引导。政府应该运用宏观调控能力,将兴建小城镇与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使城镇的发展能得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与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结合起来。加大向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比重,不仅有益于提高农民的素质,为产业结构的升级做好合格的劳动力储备,而且也推迟了新增适龄人口进入劳动力待业大军的速度和减少就业压力。在农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同时,加大向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特别是要加快农业内部的种植结构调整,开发出因地制宜适合农民自身特点的品种和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投资,兴建为农产品运输、销售服务的中介市场,加速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转移。
5.扩大劳力输出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高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为广阔的就业途径。
6.大力推进农业的深度开发可以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目前中国可耕地资源稀缺,但从全国来看,待开发的农业资源仍很丰富。据统计,我国现在成片农荒地约3300万公顷;有宜林荒山、荒坡地近8000万公顷;宜牧草山4500万公顷;有淡、海水可养殖水面270万公顷;有可养殖滩涂面积100万公顷。对这些农业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可以吸纳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地荒漠化加速的严峻形势面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再造一个“山川秀美大好河山”的宏大工程。无论是植树造林,还是兴修水利,这些具体工程都可以酌情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建设。并且可着手进行生态农业的开发,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面积成规模的种植经济作物,在品种和地域上实行多样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出的附加值。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退耕还林、退湖还田的生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真正实现谁投资谁受益,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积极性,稳定而彻底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