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卢梭问题”——基于政治思想史的一项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卢梭论文,思想史论文,哲学论文,政治论文,尔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14086/j.cnki.wujhs.2016.01.014 写作于克罗茨纳赫时期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从文本上直接针对黑格尔的法哲学,特别着力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国家部分,因此该时期的作品往往被称为马克思的政治批判或法的批判。如果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放置在近代政治思想史的线索里,这部作品延续了近代政治哲学一些主要议题的讨论,可以说,它是直接继承了近代政治哲学的理论遗产,其中最有意思的话题是,当黑格尔的法哲学批评了洛克—斯密的英国自由主义传统、批评了孟德斯鸠—卢梭的法国启蒙传统之后,马克思以其独特的批判方式复归了这两种传统某些符合现实的部分,并借用这些传统去批判黑格尔国家理论的神秘性。 重新考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卢梭哲学的影响值得关注。克罗茨纳赫时期的马克思非常聚焦德国政治现状与政治意识的矛盾状态,并对此持有强烈的批判立场。卢梭对现代性的自我批判立场对马克思有所启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对立做出了批判,重新将政治问题指向了由卢梭开启的现代政治哲学问题域中。于是,卢梭对现代社会的批判传统,也成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的重要理论资源。 一、政治思想史视域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随着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兴起,研究者们逐渐注意到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中的复杂张力,马克思对政治问题的理解总是随着自身哲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这无疑增添了研究的难度。第一类范式是抽取马克思哲学中涉及政治的关键词——例如正义、国家、阶级斗争等——过滤出马克思在字面上涉及政治哲学的段落。这样的研究存在着误读马克思的可能,因为人们总是在特定的语境中理解和创作概念,一旦概念离开了文本的具体语境就会呈现出失真的状态。寻章摘句的研究虽然汇总了大量讨论政治的片段,却丧失了文本之间的有机联系。第二类范式是划分马克思哲学发展史的各个部分,例如“宗教批判时期”、“政治批判时期”、“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等等。这种划分固然概括了马克思哲学发展的基本趋势与方向,却掩盖了马克思哲学的思想丰富性。例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依然存在于马克思的学说之中,并且不能被政治经济学批判所一一解释。 两种研究范式的共同特征是从马克思哲学发展史出发研究马克思哲学,导致将马克思哲学独立成一部自己的历史。研究者往往关注于马克思哲学内部的发展线索,而更多地错失了马克思哲学与其他哲学之间的思想关系。这一问题在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中尤为显著,本文讨论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作为马克思早期的一部代表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不仅蕴含了马克思成熟时期思想的萌芽,也有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直接回应。在马克思哲学发展史的视角中,这部著作是唯物史观诞生之前的孕育之作,文本反映了费尔巴哈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批判性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这部手稿中有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颠倒,借用了费尔巴哈哲学中主词与谓词颠倒的形式,并且构成了对黑格尔哲学思辨方面的有力批判。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时期的作品与费尔巴哈哲学的亲缘性关系,不仅被马克思本人在后来的作品中亲承,并且被后世的思想史家默认为一项基本的学术前提。 问题是,这部手稿真的仅有费尔巴哈哲学作为其思想资源或是对话者吗?1843年的马克思又是如何评价费尔巴哈的呢?马克思说:“费尔巴哈的警句只有一点不能使我满意,这就是:他强调自然过多而强调政治太少。然而这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唯一联盟。”①如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显然“强调政治太少”的费尔巴哈不可能支撑起整部手稿的思想资源。对该现象的进一步追问是,这种研究视野是否太局限于德国思想史的范围了?马克思哲学发展史通常预设德国古典哲学为理论前提,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哲学的亲缘性关系是产生于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逻辑。因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被单向度地放置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逻辑之中,马克思哲学来源的多元性及其理论的复杂性构成都被大大削弱了。 其实,这部手稿的政治哲学意涵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中可以获得更大彰显,很多隐而不显的思想资源由此可以呈现给诠释者。首先,黑格尔的法哲学并非仅仅是黑格尔一个人的思想,黑格尔通过描述近代政治哲学的一贯话语,展现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逻辑。《法哲学原理》实际上勾勒出了近代政治哲学自我理解的思想运动。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理解,也是对近代政治哲学历史运动过程的回应。其次,黑格尔法哲学回答了近代政治哲学的若干基本问题,比如他在论述政治国家问题时,格外强调国家是如何保持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的统一。相应地,马克思对国家哲学采取批判的态度,既是批评了黑格尔把普鲁士王国等同于政治国家的立场,也不满于黑格尔在逻辑上未能自洽现代国家的合理性。在黑格尔法哲学中,实存政治制度与政治哲学原则的对立关系,是以矛盾的形态出现的,马克思以此来揭示两者的不对等关系,从内容构成来说,延续了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理论遗产。 利科就曾这样评价《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通过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国家和一切国家进行了批判。这也许就是由亚里士多德、卢梭和黑格尔勾勒出的,由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概括的西方政治思想。”②西方政治思想中论述的国家理论,是伴随着现代国家在西欧的发展所不断进行的调试。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部分提到“实存与合理”的辩证关系,一定程度上说,近代政治哲学与现代社会、国家的建设保持在这样的辩证关系中。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这对辩证关系被转化为马克思的批判方式,于是黑格尔用以把握政治哲学的方式,也成为了马克思批判的武器。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转化是通过重新理解近代政治哲学的资源,复归传统中某些尚未能在实存中建立,却已经被黑格尔在理念中先行把握的内容。换言之,黑格尔是从理念中把握了现代社会的原则,但是这些原则并没有充分发展起来,尚未变成实存的事物。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注意到黑格尔的法哲学脱离了社会现实的部分,并对此予以批判。 与成熟时期的唯物史观不同,青年马克思将一些能够与实存状态相契合的思想再度提出,并作为批判性视角审查黑格尔的法哲学,这构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独特方法。麦卡锡认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里提倡的民主制与国家观点“属于卢梭和黑格尔这一传统,并非属于洛克和孟德斯鸠传统——因为后者将投票看成是个体论的一种表现,以及是处于政治权力分化背景中的权利”,甚至这部作品都是马克思“通过卢梭的眼睛来阅读黑格尔的”③。思想传统并不是作为某种“死去”的思维,它仍然是一种隐匿的在场,尤其是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依旧存在于思想史的时候,它等待着再度被激活的时刻。在政治思想史的视域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一部以批判的方式激活理论资源的著作,显现了德国古典哲学发展线索中看不见的问题。笔者以“卢梭问题”为例,延续西方学者已有的讨论,在政治思想史的视域中,重新考察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与整个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之间的复杂关系。 二、“卢梭问题”的政治现实性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一项核心内容是讨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谈论市民社会是一种“需要的体系”时,提到了市民社会内部具有不断分解和区别的重要特点,市民社会是一个自我分化的系统,它既生产出自身的特殊化环节,也生产出各类特殊的需要。组成市民社会的现代个人也因为市民社会的抽象化而分裂为各种人的形象: “在法中对象是人(person),从道德的观点说是主体,在家庭中是家庭成员,在一般市民社会中是市民(即bourgeois),而这里,从需要的观点说是具体的观念,即所谓人(Mensch)。”④ 个人的整全性在市民社会的抽象化组织中被区分为各个部分,市民社会的每一个特殊领域都对应着市民社会所需要的人的形象。市民社会通过满足不同的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外在的普遍关联,但是市民社会的分化作用又带来了问题:市民社会的性质决定了市民社会的成员处于分裂的状态,人的整全性被瓦解为市民(资产者)、家庭成员、公民等等,每一个部分都片面地表达了市民社会的特殊性质。这种市民社会的特殊场景也提示出现代社会的危机:人与人之间都无法建立实体性的关联,以至于无法整全地把握自身。 现代人的分裂危机首次成熟地表达是出现在卢梭的著作中,此后它成为政治哲学必须面对的棘手困境,现代社会越是文明,现代人却越来越处于分裂。这种人(homme)的分裂问题,这就是所谓“卢梭问题”。具体地说,“卢梭问题”分别指向了两种彼此相连的分裂原因:(1)自然人与现代人的分裂;(2)市民与公民的分裂。第一种分裂是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建构中,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分离,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属性彼此区分。现代自然权利论理论常设有这样的分离,它通过区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来表明现代政治的独特性质,它建立在人为的历史之上,并且是对自然状态的克服。因此自然人所代表的是尚未政治化之人的自然形象,社会状态的人则是通过自我定义的政治人形象。在卢梭的观点里,社会的诞生在于自然人意识到自然生活的局限,并且有意识地构成一种自主的联合形式。这样,政治社会的形成强化了人的社会属性,淡化了人的自然属性,生活中的自然目的被规制在社会属性的要求之下。 第二种分裂是当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关乎义务的道德生活取代了由本能支配的生活⑤。本能的生活是人们出于自爱的生活,在社会状态下则化归为个人的特殊利益,该个人即是市民(bourgeois)的形象;然而,真正的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需要按照社会目的生活,而不是将社会视为维护特殊利益的场所。这种社会需要个人摒弃自己的偏私,让个体真正围绕着普遍利益结合起来,在社会化进程中,人们将自己的私人利益转让给集体,从而在意志层面实现了社会的普遍意志。也正因此,公民的形象站在了市民的对立面,在实存的社会中,个人被分裂为市民与公民两种形象,一种是实存之义,一种是应然之义。 青年马克思也是在实存与应然的辩证关系上正式回应了卢梭问题。马克思和卢梭一样注意到,市民社会中的私人(资产者)身份与政治国家所要求的公民身份是分离的,因而当我们使用孤立的人来指代现代人的形象时,它折射出现代社会的分裂状态。尤其是在人权问题上显得尤为明显。马克思在谈论人权的时候,是这么说的:“首先,我们表明这样一个事实,所谓的人权,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的droits de l’homme[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⑥ 市民社会的原则造成了现代人错误的自我理解。马克思批评的人权是市民社会成员的私人权利被抬高到普遍的人权,反过来定义了现代人的自身形象⑦,人们只从私人权利出发进行自我理解。在社会机制的运作中,真实的个人并不如抽象的私人权利重要,私人权利就逐步在社会中取代了人的自我理解,资产者的权利代表了普遍的人权。既然如此,如果该人权是值得维持的话,那等于维持私人与公民的对立以及整个社会的分裂状态⑧。 马克思与卢梭分享着类似的表述,但却有着重大的区别。这个区别是,卢梭哲学中人的分裂被还原为政治状态(公民)与非政治状态(私人)的区别,个人需要通过自我教育成为真正的公民;但对马克思而言,人的分裂是市民社会领域实存的现象,是作为利己主体的资产者与国家所要求的公共性之间的矛盾。作为资产者,市民社会成员并不是政治的动物,一旦政治国家要求资产者介入政治的时候,他又要伪装成公民,将私人的利益假扮成公共利益。因此,人的分裂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矛盾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建构政治国家的起点。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从卢梭问题延伸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是青年马克思解读政治思想史的重要贡献。马克思谈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颠倒,表面上是直接针对黑格尔的,但他再度引出卢梭问题是为了说明政治国家没有解决人的分裂问题。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形式是实存的政治状况,所以人的分裂问题也依然实际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卢梭问题也由此保持着历史现实性的维度。 在政治思想史方面,卢梭问题在政治哲学中所具有的现实性维度,促使马克思在评论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意识到,卢梭问题依然构成对黑格尔哲学的质疑,特别揭示了当时德国政治现实性中的矛盾。同时,马克思以自己的方式重新提出卢梭问题,就形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文本中黑格尔与卢梭再度对话的关系,黑格尔与卢梭哲学之间的张力也通过马克思的批判再度显现出来。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在处理过往哲学的关系时发展着自己的哲学。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我们同样能够找出马克思本人对于卢梭问题的转换与处理,这里的转换既是对卢梭问题的回答,也冲击了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逻辑。 三、通向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异化的指认与批判 1843年的马克思对卢梭问题的突出转化,在于他没有把人的问题局限在人本主义的见解里。人本主义通常会将人的分裂问题归结为人自身,现代人通过自我教化来克服自身的分裂。马克思的基本立场是,现代人的分裂仅仅是现象,而非原因。人的分裂是政治分裂作用于现代人的结果,人的分裂其实是政治分裂在人身上呈现出的现象。这种分裂既是因为市民社会的功能性分割所致,市民社会的运转机制决定了市民社会成员的社会性质;另一方面,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形式所造成的分裂效果,更是现代人分裂的根本原因。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有明确的说法:“市民社会和国家是彼此分离的。因此,国家公民也是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市民彼此分离的。这样,他就不得不与自己在本质上分离。作为一个现实的市民,他处于一个双重组织中:处于官僚组织——这种官僚组织是彼岸国家的即不触及市民及其独立现实性的行政权的外在的和形式的规定——和社会组织即市民社会的组织中。但是,在后一种组织中,他作为一个私人处于国家之外;这种社会组织不触及政治国家本身。”⑨ 由于现代人不得不处于双重组织之中,社会组织和国家组织分别要求他成为市民和公民。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不同性质让双方存在着紧张关系:真正的政治只可能实现在政治国家之中,因此人被市民社会所规定的属性被描述为较为低级的私人需要,个人只有作为他在政治制度框架下所享有的地位及结果时,他才是政治性的。马克思的政治批判重新聚焦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结构,也是注意到人的社会性与人的政治性并没有在实存的政治环境中获得统一。如果按照黑格尔的讲法,来自于政治国家的政治性足以扬弃市民社会的社会性,那么个人便不会遭遇市民与公民的分裂问题,市民的资产者形象早应该以一种公民的形式出现,而不是保持着市民与公民的分离与对峙。 人的分裂问题成为了一个镜像:个人从自身分裂的遭遇处境能够理解现代政治的特征。卢梭问题正是从这里理解了现代政治却又受困于现代政治的矛盾。伊波利特(J.Hyppolite)借用黑格尔与马克思哲学所共通的术语“异化”描述现代政治,将其称为“政治异化”(political alienation)。政治异化表达现代国家所基于的事实:因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二元结构,人的现实性被分割为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分离。异化所针对的是两个彼此联系的现象,人的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疏离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疏离现象。政治异化特别表明,在实存的历史时间中,政治呈现出双重化(gedoppelte)特征,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暴力对抗的直接呈现,但是彼此疏远的状态却不能达到彼此的统一。伊波利特认为,私人生活与公民生活进入到双重化状态,并不是在市民社会的完成阶段才出现的,《精神现象学》中“哀怨意识”很早就指认了两种生活共同存在又彼此分离的形式⑩。只不过哀怨意识大致描绘的历史时间是罗马帝国的晚期,是政治异化的古代形式,它的现代形式就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哀怨意识是主奴辩证法激烈斗争的结果,彼此彻底分离的主人意识与奴隶意识经过生死斗争最终双重化为一个简单的单一体,在作为单一体的哀怨意识内部,两种彼此矛盾的自我意识同时存在着。 政治异化的存在基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它们彼此构成的双重化结构正是政治异化的表现。政治异化作为市民社会原则与政治国家原则同时存在,一方面它们表明了相互对立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现代政治的基本格局;另一方面政治异化包含在同一个结构中,也就是说,政治异化虽然因为内在分裂而处处表现着政治的紧张关系,但它毕竟容纳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抗性关系,并且将两者真实性的关联展现给我们。其直观的呈现方式就是私人与公民的分裂现象。因此,我们说人的分裂现象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观审,政治异化的现象描述依赖于人自身分裂的经验性活动。 马克思和黑格尔都认识到政治异化的问题,他们都认为政治异化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政治有待克服的弊病。“黑格尔觉得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分离是一种矛盾,这是他的著作中比较深刻的地方。但是,错误在于:他满足于这种解决办法的表面现象,并把这种表面现象当作事情的本质。”(11)黑格尔政治哲学要达到的内在统一需要政治异化的矛盾,市民社会必须表现出政治性质的缺乏,对立于政治国家的政治性;相反政治国家贬低市民社会的私人性,以达到理想主义的普遍性诉求。马克思这里的批评直指黑格尔调和的不真实性,与其说黑格尔通过描述政治异化的矛盾来克服政治异化,不如说黑格尔不断巩固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继续维持着政治异化的现代形式。 另一方面,政治异化会造成政治理解的困难。如果政治异化分裂了私人与公民,那么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究竟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联系,还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联系呢?该问题追问的是个人与他人发生物质联系与实际交往的场所在哪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结构保留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交往关系:市民与市民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政治交往。那么理解真实个人的现实性究竟是来自于市民的社会层面,还是公民的政治层面呢? 可以说,这一问题的产生来自于政治异化的障眼法。政治异化具备着意识形态的功能,它以一种不真实的现象遮蔽着社会的现实性内容,并且制造了某种幻觉,似乎我们能够在市民与公民之间做出选择,实际上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政治异化提供的选择困难。从认识论上来看,政治异化提供给一个分裂的解释结构来理解现实性内容,一旦从分裂的幻觉出发获得的只是对幻觉的解释。况且政治异化在思想领域不断生成与之配套的哲学和意识形态,非真实的事物在观念的加工之后变为迷信,进而假扮为真实的事物。马克思从政治异化的现象出发,追问人与人唯一可能真实交往的场域,其实是在确定认识政治的起点坐标,正如阿尔都塞的评论:如果真实的人于其自身之外找到他们的真理,那么这种真理只能是不真实的,即只能是一种现实的异化。这种真理的现实性必定不是它自己的(12)。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所以大幅批评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是因为黑格尔选择从政治国家的视角来理解并且尝试克服政治异化,但他所立足的政治国家并不是现实的政治国家,这个政治国家不仅不存在于普鲁士,也不存在于现代世界,因此他只是从实存的市民社会原则推导出逻辑的政治国家原则,后者完全从属于逻辑的范围内。黑格尔从政治国家的视角克服政治异化,却进一步肯定了“颠倒的世界”。马克思批判的基本观点揭示了这种主张中的错觉;国家不是人的真正的世界,而是另一个世界和一个非现实的世界;只有在一种与人的实际关系矛盾的虚构权利中,国家才解决实际的矛盾(13)。 马克思的批判是对“颠倒的世界”再做一次颠倒,即逻辑的事物变为事物的逻辑,后者是从市民社会的自身原则出发理解政治。即便这种社会关系是值得批判的,市民社会中的资产者是有局限的存在者,他们缺乏自由也缺乏政治的普遍性,甚至他们都不能理解市民社会的运行机制,但是他们至少反映了真实的、非思辨的社会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批判结果就在于,马克思逐渐明晰了现代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理解现代政治的关键。所以,颠倒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并不意味着批判的结束,它只是正确地描述和理解了政治异化,批判的任务才刚刚开始。 通过社会关系来理解政治,是近代政治哲学发展线索的重大转变,社会关系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联系,它更能反映政治与经济在社会中的交互作用,并由此揭示历史运动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从这里出发,随后的研究逐渐深化了对社会关系的理解。例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著名的异化问题,是讨论劳动关系的异化形式及其产生的社会机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关“生产—交往形式—个人活动”的讨论,是沿着社会关系的历史变迁,勾勒出历史发展的一般原则。因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回应的“卢梭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诞生阶段的初步形象,而它与近代政治思想史中的理论渊源,意味着思想史研究能够进一步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形象。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3页。 ②利科:《历史与真理》,姜志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255页。 ③麦卡锡:《马克思与古人》,王文扬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05~254页。 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启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05~206页。 ⑤卢梭:《社会契约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4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2~183页。 ⑦近代政治哲学注意到,人的自我理解上升为一种神话般的意识形态,“在近代,出现了单个‘独立的’领域,把自身抬高为自我目的——就连国家或‘社会’也作为整体挣脱了‘人是准则’的规范,以便把由它们确定的秩序不仅解释成自主的,而且解释成绝对‘独立的’”。参见阿尔福德·马丁:《马克思、韦伯、施米特论人与社会的关系》,载刘小枫:《施米特与政治法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118页。 ⑧在同时期的作品《论犹太人的问题》中,马克思也有类似回应卢梭问题的段落,他认为自然人等于非政治的人,公民等于政治人,同卢梭的结论一样,它们之间的矛盾是现代政治的重大局限。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88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96~97页。 ⑩Jean Hyppolite.Studies on Marx and Hegel.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9,p.110.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94页。 (12)阿尔都塞:《黑格尔的幽灵》,唐正东、吴静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8页。 (13)利科:《历史与真理》,第261页。标签: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文; 政治论文; 卢梭论文; 市民社会论文; 黑格尔哲学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公民权利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法哲学原理论文; 思想史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论文; 政治学论文; 哲学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