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善翠
(内蒙古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 内蒙古 通辽 ?028000)
【摘要】 当前,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对医疗环境影响也很大,增加了社会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恶化了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因此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及发生了医疗纠纷如何解决,成为当前医疗机构急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医疗纠纷;防范;处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4-0315-02
1.医疗纠纷的产生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1.1 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
1.2 对门、急诊病人诊治时不详细记录,未履行告之义务,当病人拒绝治疗和检查时未签字,必要的常规检查如血象、胸透、心电图未做,以致漏诊、误诊。
1.3 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和不足。如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恶劣、医疗技术水平低。
1.4 医疗收费不规范、不透明。
1.5 患者和家属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期望值过高。
1.6 病历资料书写不及时、不规范。
1.7 一些媒体不客观报道,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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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建立融洽医患关系,努力提高病人满意度。做到解释病情要科学、签字手续要完善、执行制度要严格、说话要谨慎。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医务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
2.2 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病人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如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就诊标识详细清晰、消除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等现象。
2.3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医务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同时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对可能出现并发症或意外的地方,一定要让患者或家属签字存入病历,不能贪图省事。另外,医生护士记载的病历一定要一致,不要相互矛盾。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法律文书,成为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决定命运的重要依据。
2.4 对易发生纠纷要有预见性
面对不断增多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患者有治疗效果不佳、对医疗行为不理解、沟通不足及费用等方面的问题时,医务人员应耐心地解释、诚心的道歉,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往往能得到病人的谅解而解决,把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医疗纠纷的处理
3.1 处理要及时
在纠纷开始,患者或家属因病情变化不理解前来质询医院时,医院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指派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直接接待,他们对患者的治疗处置过程是面对面的,最了解、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通过解释或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打消患者疑虑,同时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如封存病例等。切勿踢皮球一样推诿患者,或者说:“我们没错,你告去!”来激化矛盾。对患者应有足够的理解和耐心,这样可避免一部分医疗纠纷向恶性发展。
3.2 沟通工作要细
当患者认定是医院造成的医疗差错时,医院应提醒他申请医疗鉴定并提供法律范围内允许提供的材料。?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予患方充分的言论空间,这样可减轻患方的敌视情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让患方理解我们工作中的小瑕疵。要善于利用患者及家属的亲友或对病人及家属有影响的关系人来协助我们共同做患者及家属的工作。[2]医院应该设置医疗纠纷处理部门,制订切实有效的监控细则和方法,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医疗工作流程,锁定客观环节,杜绝主观过失。医疗服务如同企业的产品,质量就是生命?。
3.3 医院态度要明确?
患者或家属提出高额赔偿,医院领导认为人家死了人或受到了伤害,医院“花钱买平安”,以减少万一败诉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对医院无责任、无过失的医疗纠纷,无论患方以任何方式扰乱医院秩序的,我们必须依法办事绝不轻易给予经济补偿。对无需鉴定的医疗纠纷,双方协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院方在医疗纠纷事件中有无责任、责任有多大,确认存在责任大的、损害大的要给予经济补偿,尽可能地减少病人的损失。
3.4 医疗纠纷并引发群体事件
这就需要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避免事态进一步趋于恶化。公安部门的震慑力量是促成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一方面要求医务人员牢记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用科学、认真的态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学法、懂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希望医疗机构与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少和化解医疗纠纷,营造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使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砚.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J]. 中国科技信息,2013(2):134-135.
[2] 谢廷慧,刘琼.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及管理对策[J]. 中国病案,2014,15(2): 38-40 .
[3] 周丽春,阿依努尔.??医疗纠纷的引发原因及防范措施探讨[J]. 人民军医. 2011(05) :444-446.
论文作者:魏善翠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2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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