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卦传》真的存在错简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杂卦传论文,错简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09)05-0043-05
自东汉以来,多数易学家认为,《杂卦传》最末尾的八个卦存在错简。最先提出此说者当属东汉郑玄。郑氏注“大过,颠也”曰:“自此以下,卦音不协,似错乱失正,弗敢改耳。”①后两宋苏轼、蔡渊承袭此说,并依韵而订正之,然所订顺序各有不同。
苏轼所订顺序:
《颐》,养正也;《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女之终也。《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②蔡渊所订顺序:
《大过》,颠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归妹》,女之终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③
其后,信从《杂卦传》末尾八个卦“错简说”者甚众。有直接信从苏氏、蔡氏之说者,有综合苏氏、蔡氏之说者,有另提出新说者。
南宋俞琰可能是综合苏氏、蔡氏二说的第一人,俞琰说:
蔡氏先大过后颐,苏氏先颐后大过,此两句当从苏氏,其余从蔡氏。④
而元王申子则是较早另提新说者,其依据无非也是协韵说。其所订顺序为:
《大过》,颠也;《颐》,养正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女之终也。《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⑤
以上四种方案皆有信从者。因为《周易》的文献极其繁多,后来的学者可能不及见某些文献,故有可能将已经提出过的方案当作新的方案又重新提出来,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清翟均廉《周易章句证异》即引有苏轼、蔡渊、俞琰、毛奇龄等四家之说及附和各家之说者⑥,但其中清人毛奇龄所订方案实即王申子所订方案。
当今大多数学者亦仍信从错简说,其中大概以赞同蔡氏方案者居多且影响较大,同意其他方案者较少且影响也较小。此外,亦有人在过去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提出新的方案。如青年学者陈仁仁先生所订方案即与以上四种方案皆不相同。⑦其方案与王申子最为接近,只需将王申子方案的大过与颐互相调换位置即可;亦可将其方案看作苏氏与王氏方案之综合,即前两卦从苏氏,以颐大过为序,后六卦从王氏,以渐归妹、既未济、姤夬为序。亦不能排除今后还会有学者提出其他新的方案,因为八个卦的排列方式还没有穷尽。
除东汉郑玄外,后世也偶有学者对错简说持比较审慎的态度。
宋代大儒朱熹就说:
自遘(姤)以下,卦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今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未详何义。⑧
元解蒙亦认为“不当僭改经文”,并说:
且依经文读之,其韵亦协,而立言之序亦不能无意。⑨
解蒙不仅从协韵的角度,而且重新开始从立意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是向虞翻、干宝的回复,可惜其并未展开讨论。
上面说过,清毛奇龄提出过一种订正方案。但实际上,毛氏属于折中派。他既认为大过以下八个卦非错简,又认为这八个卦仍隐含着“二二相耦”的排列形式。他说:
此(指大过以下八个卦)非错简者,乃故乱之以使之杂,既非序次,复非反对,其名“杂卦”者以此。
他既说大过以下经文现貌“既非序次,复非反对”,这是说,大过以下还有个依反对关系排列的本来的序次;又说“非错简者,乃故乱之以使之杂”,这是又承认了目前杂乱的排列也是正确的。他还说:
尝按其韵,则正、错俱叶,故知有意为此者,此圣人之文也。⑩
其所谓“正、错俱叶”者,“正”,指按“二二相耦”的排列;“错”,则指不按“二二相耦”的排列;“正、错俱叶”,则指无论是改正经文,按“二二相耦”的排列,还是仍依经文现貌,文本都是叶韵的。这说明经文既显现出杂的排列(非“二二相耦”的排列),又隐含着不杂的序次(“二二相耦”的序次),乃“有意为此者”。毛氏并依韵及“二二相耦”的形式逐一揭出了这个隐含的序次。
由上可知,关于大过以下是否协韵的问题,存在两派意见正好相左的看法。郑玄说,大过以下,“卦音不协”;绝大多数赞同错简说的学者也同意郑玄此说;而朱熹则认为,“以韵协之,又似非误”;解蒙、毛奇龄等亦认为,“依经文读之,其韵亦协”。两派之中,都不乏大家,他们意见况且相左,说明从用韵角度来考虑错简问题,并不那么可靠。
多数赞同“错简说”的学者往往都是以“二二相耦,非覆即变”说及协韵说为根据来立论,以上所列举的四种订正方案无不如此。唯当代学者廖名春先生大概是受了明代学者何楷所录“错简二图”(11)之启示,对“错简说”在论证方法上有进一步的思考。廖先生在接受“错简说”的基础上,对错简的可能情形做出了具体推测。
廖先生认为,《杂卦传》“大过颠也”以下违反了“二二相耦,非覆即变”的原则,又不协韵,错简是必然的。既然肯定存在错简,则“大过”以下六卦(大过本身未错简,最末卦夬卦也未错简)当初书写的形制一定满足如下两点:(1)此六卦写于多支简上。因为“如果在同一支简上,就不存在错简了”;“如果载于两支简,只是两简前后位置颠倒而已”,也不会错成今本《杂卦传》的样子。(2)“它们有的是两卦书于一简,有的是一卦书于一简,不可能有一简不成句的现象。”一支简书写多于两卦,则肯定已体现出“二二相耦”的情形;每支简或多数简都书写两卦,则不会拼接成今本《杂卦传》的样子。又,如果“有不成句的简存在,错简就会造成文句不通”。廖先生最后将《杂卦传》“大过”以下六卦分为五简:(1)颐养正也既济定也;(2)未济男之穷也;(3)归妹女之终也;(4)渐女归待男行也;(5)姤遇也柔遇刚也。(12)
廖先生的结论肯定是不对的,但他的分析方法倒是很有启发性。廖先生的方法提醒我们从反面来思考这一问题。第一,《杂卦传》是一篇文章,末尾几卦不存在分段的问题,而且从出土文献来看,除了很特殊的情况(如卦爻辞一卦是一个整体,就自成一段),古文一般是不分段的,故《杂卦传》没有理由不连续地抄写下来。既然会连续地抄写,就不会出现每支简到底部都正好是一句话终了的情形,更不会如廖先生所说是有意识地要两卦或一卦抄写一简。第二,即使真的是有意识地要两卦或一卦抄写一简,则拼接时更有可能会拼接成“二二相耦”的形式,因为前面全都是“二二相耦”的形式,将末尾几卦也排成“二二相耦”不是更顺理成章吗?第三,如果《杂卦传》确实全部是按照“二二相耦”的形式排列,且又有意识地两卦或一卦抄写一简的话,则难道不是更会依“二二相耦”的形式分简抄写吗?所以,廖先生的分析方法恰恰可以反证《杂卦传》“错简说”是没有可能性的。
萧汉明先生说:“当时(西汉)的《易》博士尚不了解错综之义,不懂得《杂卦传》的结构特征,致使八个错简卦的排列次序一直保持至今。”(13)我们知道,汉代是象数易盛行的时期,汉代易学家对卦爻画的各种变化关系应该是了如指掌的,说汉《易》博士不了解错综之义,恐怕说不过去。即使西汉《易》博士开始可能不了解错综之义,但当需要对散乱、残断的竹简进行拼接时,总不致于盲目地进行拼接,而一定会寻找拼接的依据,这样就必然会对《杂卦传》文本本身进行深入研究,也就必然会发现《杂卦传》的错综之义,而拼接成“二二相耦”的形式,而不是相反。东汉虞翻在注《杂卦传》时,就于《杂卦传》末尾注解说:“自大过至此八卦,不复两卦对说。”(14)东汉人在不需要对错简进行重新拼接的情况下,都能发现《杂卦传》的错综之义,西汉人总不至于在有对错简进行重新拼接的压力下仍然敌不过东汉人吧!再退一步,即使通过研究《杂卦传》文本也仍然没有发现其“二二相耦”的排列形式,那么,在对散乱、残断竹简进行拼接时,也不致于刚好全都拼接成非“二二相耦”的形式(首先,“二二相耦”的卦正好全都残断成两两分开的情形就微乎其微)。
因此,如果说,《杂卦传》末尾的八个卦当存在有的卦依“二二相耦”的形式排列、有的卦不依“二二相耦”的形式排列的情形时,我们还可以推测可能是由于错简导致的话,那么,当它们为全不依“二二相耦”的形式排列的情形时,则其必然不可能是因为错简导致的,而一定是有意为之的。
早在汉、晋时期,就有儒者从取义角度对《杂卦传》卦序末尾八个卦不依“二二相耦,非覆即变”方式进行排列做出了有价值的解释。此即《周易集解》所录汉儒虞翻与晋儒干宝之说。
虞氏认为:“大过死象,两体姤夬,故次以姤而终于夬,言君子之决小人。故‘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清儒李道平疏曰:“以大过棺椁死象,下体似姤,上体似夬,故‘次以姤而终于夬’。夬言君子之决小人,故‘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15)此说“两体姤夬,故次以姤而终于夬”,后为《周易折中》发展为“循环互卦”(16)的观点。
而干宝则认为:“《杂卦》之末……不以两卦反覆相酬者,以示来圣后王,明道非常道,事非常事也。”(17)此亦《系辞》“易之……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变通者,趣时者也”之义也。
虞翻、干宝之说,对于解释《杂卦传》末尾八个卦的排列,虽然还比较粗糙,不具有决定性的说服力,但其敏锐地抓住了正确的解释方向。
前贤对于《杂卦传》是否存在错简问题之所以争论不休,没有定论,原因还在于对《杂卦传》内在的象数结构与规律及其体现的深层思想缺乏认识。由于停留于表面的认识,因而无论是持错简说还是持非错简说,都只是一种猜测。有鉴于此,笔者通过对《杂卦传》内在象数规律的分析,发现了《杂卦传》存在上、下、杂篇的内在结构(见下图)及此结构所效法的乃是昼夜变化之道。
《杂卦传》上篇从乾、坤到晋明夷,依互覆之卦作一卦算,共15卦;下篇自咸恒至需讼,依互覆之卦作一卦算,亦15卦;杂篇即全篇末尾不按“非覆即变”方式排列的大过、姤、渐、颐、既济、归妹、未济、夬等八卦。还有井困卦,《杂卦传》说:“井通而困相遇也。”故井困卦是联系上下篇的桥梁,是一过渡之卦。
上篇末尾以晋明夷终。《彖传》说:“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明入地中,明夷……”《象传》亦说:“明出地上,晋……”“明入地中,明夷……”大明即太阳,又《说卦》有“离为日”、“坤为地”,故晋有日出地上为昼之义,明夷有日落地中为夜之象。
而下篇以需讼为终。《说卦》有“坎为月”、“乾为天”之说,故需象征月升于天之象,讼象征月自天西沉之意,即需讼亦有昼夜之象。又《杂卦传》开篇即说:“乾刚坤柔。”而《系辞》则曰:“刚柔者,昼夜之象。”这是明确点出了《杂卦传》卦序的宗旨,在于阐明昼夜变化之道。
笔者曾经阐述《序卦传》卦序乃在于效法四时之运行(18),而此《杂卦传》卦序则是效法昼夜之变化。体现了《序卦传》卦序与《杂卦传》卦序之间的互补关系。
以上说明了《杂卦传》上、下篇完整的对应关系,则《杂卦传》末尾八个卦理应有不同的排列方法。而《周易折中·杂卦明义》则以互卦和循环互卦的观点,对《杂卦传》卦序规律做出探讨,提出除末尾八个卦外的其他56卦依互卦进行分组排列,而末尾的八个卦则依循环互卦的方式排列。
《周易折中》针对《杂卦传》提出的互卦与循环互卦的观点及笔者关于《杂卦传》分为上篇、下篇和杂篇的观点,无可辩驳地表明,《杂卦传》末尾之八个卦并无错简,《杂卦传》的传承是完整无缺的,“错简”说不能成立。
注释:
①林忠军《周易郑氏注通释·杂卦》,载氏著《周易郑氏学阐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36页。
②[宋]苏轼《东坡易传》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元]熊朋来《经说》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宋]俞琰《周易集说》卷四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元]王申子《大易缉说》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清]翟均廉《周易章句证异》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陈仁仁《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周易〉研究——兼论早期易学相关问题》,武汉: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77页。
⑧[宋]朱熹《原本周易本义·周易杂卦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四库易学丛刊”本。萧汉明先生以为,“自遘以下”乃为“自大过以下”之误,并径改(见萧汉明《周易本义导读》,济南:齐鲁书社2003年10月版)。的确,自大过始,卦即不依反对之序排列了,故萧先生之说是正确的。但朱熹此处又可能确实作“自遘以下”,因为大过卦本身是可以不当作错简看待的,也就是说,错简是从大过卦的下一卦开始的,由此一角度看,朱熹作“自遘以下”是完全可能的。故不应径改,最多只能作一注解。
⑨[元]解蒙《易精蕴大义》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⑩[清]毛奇龄《仲氏易》卷三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卷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廖名春《〈周易·杂卦传〉的再研究》,辅仁大学图书馆编《2004年古籍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2004年。
(13)萧汉明《〈杂卦〉论》,载《周易研究》1988年第2期,第22页。
(14)[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736页。
(15)[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736页。“两体姤夬”之“夬”,李鼎祚《周易集解》毛氏汲古阁本、四库本等俱作“决”。似应以作“夬”为当。
(16)[清]李光地编纂,[今]刘大钧整理《周易折中·〈序卦〉〈杂卦〉明义》,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第822-823页。
(17)[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736页。
(18)李尚信《〈序卦〉卦序中的阴阳平衡互补与变通配四时思想》,载《周易研究》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