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初探论文

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初探论文

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初探

马海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 郑州 450046)

摘要: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是近年来国家教育改革的重心所在,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提高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效的关键是要做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法学专业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需要结合法学教育自身的学科特点,突出特色课程教学,善于利用案例分析法启发学生进行创新性研究,加强实践教学。同时,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对高校各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具有重要指导价值。所以,法学专业教育可以通过外部融合的方式来提高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

关键词: 法学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发展口号。在人人都讲创新、各行各业都讲创新的时代环境下,肩负培养创新人才、传播创新思想和方法任务的高校,如何将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的理念贯穿到教学、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国家经济文化事业的创新发展注入强劲活力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双创”教育教学改革的利好政策,“双创”教育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各大院校均设立了创新创业学院来统筹管理全校的“双创”教育。但是要想把“双创”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与学校的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同时,还要实现高校内部创新创业资源的整合。

一、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基本方略之一。完善以宪法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依法治国的重心所在。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是未来中国法治事业的接班人,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是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必然要求。

创新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法学专业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关系到中国未来科学立法和法治文明的实现,也关系到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也要结合中国国情,立足中国实际进行制度创新。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的民法典有了许多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文明,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还不行,还必须有科学的司法体制设计。近年来,中国各地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取得创新性的进展和成绩。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政策推行下的家事审判制度改革,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很多地方法院探索出了非常有人性化和亲和力的家事审判制度,大大提高了家事审判的效率,提高了法律的实施效果,既解决了矛盾也广泛地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是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典型的制度创新。这一审判制度的改革彰显了创新思维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因此,法学专业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可以有效促进未来中国立法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完善。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高校的“双创”教育有了明显进展。一个直接的体现是很多学校都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实效并不明显,突出体现在:“双创”课程没有专门的教材,课程内容具有随意性,上课时间太短,考核方式太随意,缺少专门的“双创”师资等等。所以,表面上看,“双创”教育是普及了,但效果并不理想。所以,要想把“双创”教育落到实处,关键是把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法学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的融合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融合,二是外部融合。内部融合是指法学专业教育本身要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外部融合是指法学专业可以与其他专业的“双创”教育相结合,发挥法律对于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双创”教育理念应当贯穿于高校所有专业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法学专业教育也不例外。法律作为一种调节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性工具,其价值具有广泛性和普适性。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人们的创新创业行为自然也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二、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内部融合

法学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的内部融合要根据法学专业学科自身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有的放矢的知识和技能训练。

(一)在专业课程中渗入“双创”教育理念

虽然目前高校开设有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但其中的法律知识太薄弱,而且都是有关宪法、刑法的一些常识性浅显知识,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门法律鲜有涉及。要强化学生对以上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使得以上法律知识的学习能真正起到实务性指导作用,应当将《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与创新创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知识点整合,删繁就简,深入浅出,编纂成一本《创新创业法律基础》,并单独开设一门课,保证足够的上课时间,由法学院的专业老师来进行教学。这一课程的开设将从法律的视角教会学生如何创新创业,并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使“双创”活动事半功倍。

(二)强化案例分析法进行教学和科研创新

前面提到知识产权法是与大学生“双创”紧密相关的一门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教育内容并不限于知识产权法,还包括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知识产权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知识产权教育被纳入“双创”教育课程体系,是由知识产权与创新创业的紧密关系决定的。知识产权作为当今世界国家发展和竞争的重要战略资源,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发展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来激励创新。把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有利于提高高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打造高校创新高地,增强高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与保护能力,提高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和水平。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营造知识产权文化和良好的“双创”氛围,增强学生进行发明创造和科技研发的能力,从而加快知识产权成果的产生。知识产权管理有利于整合高校创新资源,实现师生协同创新。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高校“双创”教育课程体系,应当分年级结合专业特点,循序渐进增加知识产权类课程,如知识产权概论、世界创新案例解读、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创新与专利制度、版权与版权产业、商标与品牌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实务等等。

习近平在2017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研究者与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他进一步指出:“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要发挥青年的创造精神,勇于开拓实践,勇于探索真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实践既是真知的源头,也是探索发现和创新的源头,法学专业教学应当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学校应当加强实践教学,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实训平台和基地,让学生从法学实践中观察、思考、发现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启发学生认识到法治精神和法的价值之所在,让学生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培养学生投身社会、献身法治事业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法学实践教学

“鲲龙”AG-600的出现恰好可以让这些问题迎刃而解。它只需要一块水深超过2.5米的水域便可实现降落,同时其自身的大载重量也确保了投送量的足够多。

三、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外部融合

以O生产装置合成结晶工艺单元为例,其中含有二氯甲烷和石油醚等易燃易爆介质较多,数量较大,通过对开发的F&EI评估计算软件进行验证,评估计算得到的F&EI指数见表4所列,表4中确定的物质为汽油,操作温度为120 ℃,MF值为16。安全补偿措施系数见表5所列,工艺单元危险分析汇总见表6所列,有关数据对改进O装置合成结晶工艺单元的安全操作具有重要价值。

(一)在高校“双创”课程中开设创新创业法律基础课程

在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里,与创新创业关系度最为密切的一门法律制度是知识产权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认为:在激励创新的科技制度中,最根本的是知识产权制度,这源于知识产权制度蕴含的三大机制:新型产权安排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有效的市场机制。知识产权法是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的法律制度,它与创新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作为知识产权权利对象的知识产品(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等)必须具备创造性,创新是智力成果的必要特征。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创造者的创新成果来激励人们创新,从而促进人类科技文化的发展进步。通过学习知识产权制度,能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动机,提高学生的创新技能。这在《专利法》中体现得最为充分:具体来说,如何来认定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以发明创造为例,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必须具备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而对于创造性、新颖性的认定标准,则体现了技术创新的含义和方法。因此,学习《专利法》能培养学生掌握技术创新的方法与技巧。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对这些与创新紧密相关的法学类课程,应当从课程设置、课时分配、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重视,学校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法任课教师的培训,使他们能在课堂上给学生尽可能地传授更多如专利检索、专利布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新创业知识。

(二)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双创”教育课程体系

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教师应当在课堂上为学生详尽剖析法律制度背后的法理基础。但这还远远不够,法律最终要用于司法实践,必须结合活生生的案例,才能将法律制度讲透彻,让学生既能懂法,又会用法。同时,法律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每一个法律制度都有它适用的条件和时代背景,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特别是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很多新的问题时,现有法律在适用的时候就会遭遇困境和难题。所以,法律制度在保持一定稳定性的前提下,还必须紧跟社会现实进行与时俱进的修改和完善。法律服务于生活,又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变化。如何让我国的法律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完善?司法实践是最好的检验方法。也正是从一个个活生生的司法案例中,我们发现了现有制度的不足,然后进行研究论证,最后进行立法层面的修改。所以案例分析法不仅是吸引学生学习兴趣的一种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也是一种法学专业非常好的科研方法。法学专业教师应当积极倡导学生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意”等数据库平台,指导学生调取大量同类案例就某个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学生写论文,从而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让学生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为中国法制进步建言献策。法学专业的学生只有具备从现实案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立足中国现实国情进行法学理论和制度的创新,才能更好地为将来中国法治体系的完善、为科学立法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律不仅是一种工具,也是一种思维。创新创业活动不仅要有国家现有政策支撑,更要符合现有法律制度规定,一切创新创业活动都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让在校大学生认真学习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其创新创业的效率,使其掌握创新创业的方法,还可以规避创业可能产生的风险与责任。所以,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学习与“双创”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必要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与“双创”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主要有《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及知识产权法。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作为创业者,企业的管理层必须要熟悉该制度,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公司是企业创业的组织形式,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创业项目是否合法,创业者之间如何进行股权分配,如何规避创业中的财务风险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借助《公司法》的帮助。公司成立后与他人开展的交易行为和经营行为从法律性质上看大多是一种合同行为,受《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所以《合同法》是所有创业者必须熟谙的一个基本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它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基和关键性竞争资源。企业不仅要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而且还要避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建立一套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因此,创业者学好知识产权法至关重要。当然,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并不仅仅限于以上四种制度。发挥法律制度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行为的保驾护航作用需要法学专业教育走出法学院,与高校其他专业进行对接融合,具体措施,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开展。

通过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至今该系统已稳定运行五年。水量平衡是中水系统的设计关键,南山终端生活用水平均消耗量约9800 m3/a,中水系统运行稳定,产水水质合格,回收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浇灌约8000 m3/a,中水回收率达到81%。随着厂区自动喷淋等各项节水措施的落实及绿化浇灌面积的不断增大,最终实现了生活污水“零”排放,保证了较高的回收利用效率。

(三)在高校设立“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心”

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仅是进行知识储备,更具有预防和规范作用,但当学生真正在创新创业活动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时,还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来解决。所以,高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心”。“中心”的组成人员以具备律师资格的法学专业教师为主,可以由法学院高年级学生担任助理。法律服务中心的动作经费由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事上由法学院来组织配备,管理上实行法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协同管理的机制。

(1)通过对所制得的吸附剂的比表面积的测试,可以得出比表面积最大的就是复合材料,其次是硅胶,再就是硅酸镁吸附剂,比表面积值最小的就是硅酸钙吸附剂。

这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也是一个人人可以创业的时代。信息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创新思维无处不在、创新理念大放光彩。能创新,才能创业。创新需要方法,创业需要制度保障,不管是方法的指引还是制度的保障,法律都将大有可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法学教育的目标之一,高校“双创”教育需要法学教育的指导,法学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值得更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2]马海霞.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11(01).

[3]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EB/OL].(2017-05-03).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5/03/c_1120913310.htm.

[4]创业者须知:你可能遇到的8类法律风险[EB/OL].(2015-04-30).http://www.qncye.com/qibu/zhishi/043013951.html.

[5]马一德.以创新为动力谋求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J].人民论坛,2015(17).

A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Integration of Legal Education an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MAHaixia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Zhengzhou Henan 450011,China)

Abstract: Strengthening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s the focus of national education reform in recent years,and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implementing the national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building an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The key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to combin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with professional education.The law major is 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The improvement of th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bility of law major students needs to highlight the teaching of characteristic courses,be good at using case analysis to inspire students to carry out innovative research,and strengthen practical teaching.At the same time,law,as a tool,has important guiding value for the improvement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bility of college students.Therefore,law education can improve the actual effect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rough external integration.

Key words: legal education;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novation;entrepreneurship;integration

doi: 10.16083/j.cnki.1671-1580.2019.06.006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580(2019)06—0032—04

收稿日期: 2019—02—22

基金项目: 2018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高校‘双创’基地建设中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8B0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8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河南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研究——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视角”(课题编号:20180106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模式研究与实践”(华水政(2017)139号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马海霞(1979—),女,河南项城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与知识产权法。

[责任编辑: 韩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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