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骨科医院:450052)
[摘要]目的:探讨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原因,并观察分析脊柱结核术后复发患者再手术后的治疗效果。方法:以在我院接受治疗的30例脊柱结核术后复发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导致术后复发的原因及危险因素,针对其复发主要原因进行再手术治疗,其中6例患者进行单纯的病灶清除手术,7例患者进行病灶清除及窦道切除术,10例接受I期经前路病灶清除植骨融合联合后路内固定术,4例进行单纯的CT引导下经皮穿刺灌注引流和局部化疗,另有3例接受I期经后路植骨融合内固定术联合CT引导下经皮穿刺灌注引流和局部化疗。在手术术后对患者加强抗结核药物治疗,并对患者的血沉、CT三维重建评估结核活动和植骨融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结果:脊柱结核术后复发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包括术前术后未进行正规化疗、术后积液未及时发现、术中病灶清除不彻底、术后脊柱稳定性差等,再手术后所有患者结核症状消失,无结核复发的情况,术后8~12月患者植骨融合愈合,内固定位置正常。结论:脊柱结核术后复发是由多种因素综合所致,术后应加强抗结核药物治疗,并保证手术过程的准确无误,若术后复发,应根据复发的原因采取合理的手术方法,避免再复发的发生。
[关键词]: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复发原因;再手术疗效
脊柱结核是一种继发病,从肺结核、消化道结核或淋巴结核等疾病演变而成,经血循环途径造成骨与关节结核【1】。在脊椎结合中腰椎结核发生率最高,其次是颈椎结核和胸椎结核,脊柱结核患者临床表现多伴有贫血、疼痛、盗汗等症状。目前对于脊柱结核的治疗手段主要是手术治疗,包括切开排脓、病灶清除术、前后路脊柱融合术和矫形手术【2】,术后如果抗结核药物治疗不到位或者术前准备不充分和术中操作不精细,极易引起结核的复发,而导致脊柱结核术后复发的危险因素错综复杂,给脊柱结核复发的诊断及治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本文以在我院接受治疗的30例脊柱结核术后复发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导致术后复发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对再手术治疗后的疗效进行观察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2年10月到2015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了150例脊柱结核患者,均实行了首次手术治疗,术后有30例患者复发,复发率为20%,复发的患者中男性20例,女性20例,年龄18~70岁,平均(40.8±6.2)岁,其中有3例颈椎结核患者,5例胸椎结核患者,腰椎结核患者16例,胸腰段结核患者2例,腰骶段结核患者4例,将这30例患者作为复发组,所有患者均实行再手术治疗,在复发组的患者中有25例患者首次手术治疗失败,包括10例腰大肌脓肿者、7例切口下冷脓肿积聚者、5例窦道、3例植骨块吸收者,有三例患者在临床治愈后复发。与复发组对应,设立未复发组。
1.2方法
手术前做好术前准备,对患者当中的2例不合理化疗患者进行链霉菌、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治疗,并于3周后进行手术;对3例全身营养不良的患者进行支持治疗,于1周后进行手术。以病椎为中心进行CT三维重建和MRI检查。再手术治疗中,6例患者进行单纯的病灶清除手术,7例患者进行病灶清除及窦道切除术,10例接受I期经前路病灶清除植骨融合联合后路内固定术,4例进行单纯的CT引导下经皮穿刺灌注引流和局部化疗,另有3例接受I期经后路植骨融合内固定术联合CT引导下经皮穿刺灌注引流和局部化疗。再手术术后对患者加强抗结核药物治疗,常规口服异烟肼、利福平、乙氨丁醇和吡嗪酰胺,术后1周加用1种喹诺酮类药物。局部化疗方法在异烟肼中加入生理盐水,每日灌洗引流1次、全身化疗时间为12~18个月,局部化疗时间为2~3个月,并对患者的血沉、CT三维重建评估结核活动和植骨融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3】。
1.3判断评价标准
脊柱结核的治愈标准:术后2年结核无复发情况发生,血沉在正常范围,X线检查提示病变部位骨性愈合,恢复正常活动和轻体力工作3~6个月。
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因素评价标准:观察和分析初次手术自身营养状况,术前术后化疗是否规范,术中病灶清理是否彻底,术后脊柱稳定性和积液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5项因素。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再手术疗效评价标准:脊柱结核复发再手术后,在术后的1、3、6、9、12个月里对患者的血沉、CT三维重建进行分析,根据Bridwell标准评估结核活动及植骨融合情况,其中椎间植骨融合情况可分为I~IV级,I级为植骨块融合完全重塑,骨小梁存在;II级为植骨块完整,骨块不完全重塑,无透光区;III级为植骨块完整,骨块上下缘出现透光区;IV级为植骨块塌陷或吸收【4】。
1.4统计学方法
借助临床统计学软件SPSS18.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对应数据库,用Logistic统计法对脊柱结核复发原因及作用强度进行分析,若最后结果显示P<0.05,表明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脊柱结核术后复发的原因及量化赋值见表1,复发组与未复发组的复发危险因素及量化赋值见于表2,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见于表3。其中复发组自身营养状况差的有5例,均为老年患者;术前术后未进行正规化疗的有22例,术中病灶清理不彻底的有13例,术后脊柱稳定性差的有10例,术后积液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的有23例。
3讨论
脊柱结核术后复发的原因有多种,根据本组病人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主要因素有术前术后未进行正规化疗、术后积液未及时发现并处理、自身营养状况差、术中病灶清理不彻底、术后脊柱稳定性差这五方面,均具有统计学意义。
由于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因素错综复杂,在脊柱结核复发再手术术后应加强对患者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及全身支持治疗,保证患者良好的身体营养状况;术前术后都要进行正规化疗,化疗应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的原则;术中对于病灶的清理要准确定位病变部位并充分显露病灶,彻底清除脓液、死骨、窦道、干酪样物质、结核肉芽组织和坏死椎间盘;内固定可维持脊柱的稳定性,促进植骨融合、矫正后凸畸形及结核静止和治愈;术后积液如果没有早期发现和处理,就会形成血肿残留,进而引起结核复发,若发现应及时处理。另外对有手术指征者,需进行2~3周的非手术治疗作为术前准备。非手术治疗包括全身抗结核药治疗与局部制动。抗结核药治疗一般通过4-5种种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进行治疗,3~6个月后改为两种抗结核药物治疗,整个疗程应不少于1.5-2年。局部制动采用胸腰支具或石膏背心和石膏腰围带一侧大腿(下腰椎结核)固定,固定期为3-6个月,固定期间应多卧床休息。通过再手术治疗,患者的血沉有明显改善,病灶清除后进行了植骨和前路内固定,稳定了脊柱且植骨融合情况良好,患者症状消失,且没有再复发,表明再手术治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再手术成功。
只有重视起手术治疗的前后全过程,针对个中复发危险因素,采取合理的再手术手段,强化术后营养支持及化疗药物治疗,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脊柱结核的复发。
[参考文献]:
[1]蓝旭,许建中,罗飞等.脊柱结核术后复发原因分析及再手术疗效观察[J].中国骨伤,2013,26(7):53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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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世炳,范俊,董伟杰等.脊柱结核内固定术后结核复发的临床分析(附23例报告)[J].北京医学,2012,34(9):808-810.
[4]曹烨,宋言峥,李垒等.脊柱结核术后复发的原因分析及处理[C].//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2012年学术大会论文集.2012:120-120.
论文作者:郭润栋
论文发表刊物:《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6年6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9
标签:结核论文; 术后论文; 脊柱论文; 患者论文; 病灶论文; 手术论文; 原因论文;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6年6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