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中交乌干达MKK项目 北京 100024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从 2013年正式提出以来,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企业国际承包工程迎来了新的机遇。企业“走出去”面临着各种风险,进度风险是其中极为常见的一种。当前在乌干达建设市场上,DB(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方兴未艾,但由于业主资金不足等因素,导致项目普遍不能按时完工。工期索赔因而成为一项新的课题,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中交乌干达MKK项目是DB项目,本文详细列举了MKK项目遭遇的进度风险,分析了工期索赔的合同依据,并对共同延误事件工期影响分析方法做了介绍,为今后类似的DB项目应对进度风险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进度风险;工期索赔;DB;共同延误
设计-施工(Design-Build,DB)模式是一种由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的总承包管理模式,承包商对整个工程承担大部分责任和风险。DB模式往往采用总价合同,对承包商而言,能起到鼓励承包商尽快完成工程项目的作用,并促使承包商将设计与施工综合考虑,以控制成本,减少风险。
DB项目的承包商面临着众多的进度风险,有些是可原谅的风险(承包商有权索赔),如因业主、其它当局或不可预见等因素对进度造成的延误风险;有些是不可原谅的风险(承包商无权索赔),如承包商自身原因对进度造成的延误风险。乌干达MKK项目即为DB模式,项目在进场后,遭遇了众多的进度延误事件,项目因而面临工期违约且被业主处罚误期赔偿的风险,因此工期索赔成为了项目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必然选择。今后类似的DB项目如能提前了解MKK项目遭遇到的进度风险,有利于应对进度风险和做好工期索赔工作。
1.设计延误风险及工期索赔
1.1设计延误风险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和施工均是承包商义务。MKK项目与COWI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期为4个月。可项目全部设计文件,却直到开工后17个月后才获得业主批复,设计工期拖后近13个月,严重影响现场施工。
设计延误的原因主要是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复缓慢。FIDIC黄皮书第5.2款[承包商的文件]规定了“审核期系指工程师审核和批准所需要的期限,但不超过21天”。MKK项目主合同中业主要求部分,对设计批复程序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公路局(业主单位)需要在承包商提交设计文件后的21天内,批复设计文件或者通知承包商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如果在21天末,公路局未能通知承包商设计文件已批复或者需要修改,则承包商有权通知公路局,如果在3天内,还没有收到业主的意见,则设计文件将视为已得到业主批复。如果,业主在21天内通知承包商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则承包商需要按意见修改设计并重新提交公路局审批,审批期限同样为21天。
图1:设计批复流程图
对项目设计进度造成延误的最大因素为,业主在审核项目的设计时,经常是在审核期满前的最后几天,通知承包商设计需要修改,等待承包商修改完再次提交后,业主又可以有21天的审核期,在审核期满前,业主再次发出一封修改通知,设计文件又需要重新修改并提交审核。业主的此种行为,并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设计批复程序,但却对项目设计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延误。
值得注意的是,业主指出的设计中需要修改的问题,每次都不一样,即业主总能从项目的设计中,找出一些新问题,并以新问题为由,拒绝批复项目的设计。这样一种行为,在项目看来,充分暴露了业主在审核设计时的不专业、低水平,否则业主应当在第一次审核时,就能识别出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而不是每次都能发现些新问题。可工程师却解释说,新问题的产生,是因为旧问题修改后才凸显出来的,所以发现较晚。
项目为了加快设计批复,以便于现场可以动工,经过跟监理业主协商,采取了将全线分段设计,分段提交审核批复的方式。先将主要精力放在优先段设计上,等到优先段设计批复,现场能够动工后,项目在专注其它段落的设计批复。
分段设计批复的方法,提前了现场动工的时间,项目现场在优先段设计批复后即开始动工,而不用继续等待所有段落设计批复。
1.2设计延误工期索赔
因业主设计批复延误,导致设计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在设计图纸批复前现场无法动工,现场动工延误,进而导致了项目施工进度延误。根据FIDIC黄皮书8.4(e)款,由业主原因影响现场施工造成延误的,可以向业主索赔。
但实际上,尽管设计批复延误严重,但因业主大部分行为满足合同规定的批复程序要求,因此项目对大部分的设计延误未能索赔到工期。最终设计延误仅业主设计批复超出21天未给处审核意见的情况索赔到了工期。
2.征地付款延误风险及工期索赔
2.1征地付款延误风险
MKK项目主合同规定了征地工作全部由项目承担,项目需要完成征地报告,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CGV,Ministry of Land)的批复,接着需要按照批复的征地报告支付补偿款给沿线受影响居民。业主将给予承包商征地预付款作为支付征地款的启动资金,项目支付的补偿款需通过中期计量拿回。
项目遭受到的最大风险是:在2016年11月份,公路局突然来信,决定为了保证高效率的管理征地款,业主决定征地付款工作由公路局来做,付款之外的工作仍由项目完成。项目优先段征地报告在2016年10月即得到了批复,如果项目负责付款,则在征地报告得到批复后,可以立即支付。可是,付款改为业主负责后,由于业主资金不足,导致优先段的付款在2017年2月份才开始,延误了3个多月。
值得注意的是,业主负责征地工作的最后一步付款工作,是公路局目前确定的政策,预计将适用以后所有的DB项目。在公路局当前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征地付款延误预计将普遍存在,因此公司后续DB项目应当重视此风险。
同时,MKK项目沿线征地工作,也有着一些其它影响因素。一是,沿线有很多居民不满意补偿单价,导致其不接受批复的征地报告上的补偿金额,因此造成征地工作延误;二是,沿线很多地段,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在产权未明确前,无法征地补偿,因此造成征地工作延误。这些因素,虽不像业主付款延误那样,直接导致项目没有现场进入权,无法开工。但有着影响时间长,造成项目施工段落始终不连续,施工组织安排需跳跃施工等造成项目施工效率降低。
为加快现场征地付款速度,项目同样采用了分段编写征地报告,分段批复和付款的方式,首先保证优先段的征地报告得到批复,并要求业主优先支付优先段的征地补偿款。通过这样的方式,加快了项目优先段征地付款速度,以便于获得现场进入权,为现场动工创造条件。
2.2征地付款延误工期索赔
因业主征地付款延误,导致项目无法获得现场进入权,项目在获得现场进入权以前现场无法动工,现场动工延误,进而导致了项目施工进度延误。根据FIDIC黄皮书8.4(e)款,由业主原因影响现场施工造成延误的,可以向业主索赔。
3.水电设施拆迁延误风险及工期索赔
3.1水管电线设施拆迁延误风险
在水电设施拆迁方面,以往项目的经验,水电拆迁工作都是项目直接找几家有资质的分包商报价,然后选择报价最低的分包商报送业主批复,水电拆迁工作一般耗时不长。但是MKK项目业主先是要求由各设施的业主单位承担拆迁任务,随即项目写信要求电力设施业主单位(电力局)和水管设施业主单位(水务部)提供拆迁服务报价,但这些政府当局均不能及时提供报价。在拖延很久后,最终项目从这些政府当局拿到了报价,提交给业主审批时,业主却又嫌政府当局报价太高。业主接着重新要求项目找水务部、电力局索要工程量清单和有资质的分包商名单,邀请分包商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招标程序的冗长,各政府当局响应速度缓慢,均严重影响水电拆迁进度。
同时,在项目签订水电拆迁合同后,现场部分段落由于征地问题,当地居民不允许开展水电拆迁工作,也进一步造成了水电拆迁工作的延误。
3.2水电设施拆迁延误工期索赔
因政府当局延误,导致项目水电拆迁进度延误,项目同样无法获得现场进入权,项目在获得现场进入权以前现场无法动工,现场动工延误,进而导致了项目施工进度延误。根据FIDIC黄皮书8.5款,由当局原因影响现场施工造成延误的,可以向业主索赔。
4.频繁降雨延误风险及工期索赔
4.1频繁降雨延误风险
项目进场后,沿线下雨频繁,雨量较大。因此,造成项目有效施工时间减少。同时,MKK项目沿线普通填方材料液塑限均偏高,受降雨影响较大,雨后现场材料含水量过大成淤泥状,必须翻松晾晒,造成雨后现场无法迅速复工。沿线降雨特点是间隔降雨,现场经常是今天下雨,第二天翻松晾晒,隔一天又下雨这种情况,无法形成连续施工,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为了加快雨季施工进度及安全,项目部专门制定了雨季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科学组织施工,减少反复翻松晾晒之类的浪费性工作,抢抓下雨间歇期有利施工条件,加开施工进度。
4.2频繁降雨延误工期索赔
尽管频繁降雨,造成项目有效施工时间减少,严重影响项目的施工效率与进度。但是根据合同条件,不是所有的降雨天都可以索赔工期。根据合同规定,只能对异常降雨的天气索赔到工期,即只有一天的降雨量大于10mm或者月度降雨量大于历史月平均水平,才能够因异常降雨索赔工期。
根据合同和乌干达通用规范规定,异常降雨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和合同权利,无需要过多的证明。但项目为计算异常降雨工期索赔,需做好两方面的准备:一是,需要从政府当局的气象局获得历史降雨量数据,并提交给监理业主备案;二是,需要在和监理共同确认的地点,装好雨量测量器具,并每天与监理共同记录当天降雨量,按月汇总签字确认,并上报监理备案。
5.业主预付款及计量款支付延误风险及工期索赔
5.1业主预付款及计量款支付延误风险
按照合同约定,MKK项目预付款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全部得到支付,可由于业主资金短缺,预付款直到项目开工一年半以后,业主才全部支付完。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延迟导致设计工作和动员工作迟缓,进而导致了项目现场施工进度延误。
根据合同规定,MKK项目计量款应当在项目提交计量后的56天内得到支付,但由于业主资金短缺,项目计量款均是延误支付,平均延误时间在半年以上。计量款的支付延误,对项目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
根据乌干达现状可以预测,公路局在未来几年资金仍将处于短缺状况。因此,预付款及计量款延误支付情况在以后的项目中将普遍存在。因预付款和计量款延误支付,将很有可能导致现场进度延误,因此需要注意此问题。
MKK项目为减缓付款延误对项目的影响,不断写信给业主说明,业主延误支付工程款,已经造成了承包商现金流紧张。且无法及时支付各类材料、电力水管拆迁等分包款项,进而导致现场施工缓慢。如果因付款延误导致承包商现金流断链,承包商则会根据合同条款,减缓现场施工速度或者暂停施工。同时,延误的付款,每天都将产生融资费,将加大了业主的损失。
5.2业主预付款及计量款支付延误工期索赔
因业主预付款及计量款支付延误,导致项目设计工作和动员工作迟缓延误,项目现金流受到影响,进而导致了项目施工进度延误。此项工期索赔,在索赔程序上稍有变化。
根据FIDIC黄皮书16.1款,“如果工程师未能按照第14.6款【期中付款证书的颁发】的规定确认发证,或业主未能遵守第2.4款【业主的资金安排】或第14.7款的【支付】的规定,承包商可在不少于21天前通知业主,暂停工作(或放缓工作速度)”。因此,因业主预付款及计量款支付延误,是可以通过暂停施工或者放缓工作的速度的方式,在通知业主的21天后,业主仍然未能付款(未能改正错误),才可以向业主索赔工期。
6.共同延误工期索赔
6.1 共同延误的概念
共同延误(Concurrent Delay)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的托期往往是由两种及以上原因(承包商的原因,业主的原因,或客观的原因等)同时发生而形成的。
乌干达MKK项目,遭遇的进度风险,大都是同时期发生、一起作用造成共同延误。
6.2 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
不同于中国法律体系采用的是大陆法系(制定法),乌干达因为属于英联邦国家,法律体系主要为英美法系(Common Law)。英美法系主要是判例法(Case Law)。乌干达工程师在处理索赔问题时,经常会引用英国的SCL准则(Society of Construction Law,Delay And Disruption Protocol,2nd Edition,February,2017)。SCL第10款规定了,共同延误发生时,承包商有权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获得延期。SCL第14款规定了,共同延误发生时,有且仅有在可以将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增加的额外费用和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区分开时,承包商才有权得到因业主延误导致承包商增加的额外费用。
6.3 共同延误进度影响分析方法
MKK项目在做进度延误分析时,是采用的关键线路法(CPM),先计算出根据实际情况预测,编制出能够合理的完成剩余工程的实际进度计划,将此进度计划的工期,与项目初始进度计划的工期相减,延长的天数即为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工期延长天数。
但项目工程师在做决定时,是根据SCL第11.5款推荐的进度影响分析方法,采用的是“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视窗对比分析法(As-planned versus As-Built Windows Analysis)”。此种方法的特点是,不用重新编制实际进度计划,因为实际进度计划往往争议很大,很难编制出使各方满意和接受的进度计划。此种方法,是基于一种“回溯分析(Retrospectively)”方法,通过现场的同期记录,计算出在延误事件的影响下,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占计划完成情况的百分比,在扣除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因素,即可算出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天数,也就是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工期延长天数。
7.结论
工期索赔,是应对项目进度风险,维护承包商合理权益的有力手段:
(1)设计延误风险,主要在于业主批复缓慢,且不断提出新意见以延长审核期。设计延误,承包商只有对业主超过21天未能评论或批复的情况索赔工期;
(2)业主预付款、计量款、及征地付款延误,主要在于业主资金短缺;电力水管设施拆迁延误的风险主要在于政府当局响应速度的缓慢;异常降雨延误风险,属于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这些延误风险,均可以索赔工期;
(3)工期拖延往往是由两种及以上延误事件同时发生而造成的共同延误,根据国际惯用的SCL准则,共同延误承包商有权获得由可原谅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且承包商的共同延误不能减少应给予的工期延长时间;
在目前乌干达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延误的情况下,加强进度风险的管理,提高工期索赔的能力,将有助于提高项目和公司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SCL. Society of Construction Law Delay And Disruption Protocol(2nd Edition,February,2017)
[2]吴昊等.2016-2017 全球工程经营现状与风险分析报告.天津大学全球工程经营公众号,2017
[3]崔军主编.FIDIC合同原理与实务.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4]丁士昭主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四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5]FIDIC合同指南.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论文作者:董化明,李鑫鑫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9
标签:项目论文; 业主论文; 工期论文; 承包商论文; 风险论文; 进度论文; 现场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