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社会主义转型的两种战略构想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建国前后社会主义转型的两种战略构想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建国前后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两种战略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后向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574(2001)02-003-08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在建国前后有两种构想。对这两种战略构想的评价,一直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史研究的热门话题。有的同志对建国后最初战略构想完全肯定,对改变后的战略构想,即过渡时期总路线基本否定;有的同志恰恰相反,对建国后最初的战略构想基本否定。毛泽东说:“笔墨官司,有比无好”。这种在学术研究上的分歧是正常的,和风细雨的讨论大为有益。笔者不揣浅陋,谈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两种战略构想

新中国成立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有两种战略构想。两种战略构想的关系是什么?本质区别在哪里?中国要搞社会主义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什么时候采取社会主义步骤。胡乔木说:我们“并没有在取得政权的时候马上这样做”,建国后最初的战略构想是,搞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再采取“社会主义的全线进攻”,“一步”进入社会主义。[1]

早在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就创造性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描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蓝图。1945年4月,他在中国共产党七大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进一步发展了《新民主主义论》的思想,论述了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必要性,指出现在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因此,中国“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2]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建国前后的最初战略构想进行了讨论。毛泽东说:我们努力发展国家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又说:到底何时开始社会主义的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刘少奇说:我们共产党人要高瞻远瞩,看到前途。但过早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同月,曾经中央修改和肯定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对这一战略构想进一步作了政策规定。

1949年3月,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的《决议》明确规定: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说,搞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再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同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没有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写进去。在这次会议期间,曾有党外人士向毛泽东询问,要多少时间过渡到社会主义去?毛泽东回答说:大概二、三十年吧!这就清晰地看出,搞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而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已成为党内外的共识。从七届二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对建国前后的最初战略构想进行了反复的宣传和阐述。

搞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这个“相当长时期”究竟有多长?在酝酿探索中作过15年、20年甚至30年的估计。这一时间估计,1951年缩短为13年。这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指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要使省级以上的干部都明白。”[3]这里讲的十年计划经济建设,是指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刘少奇在同年5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对此作过解释。显然,那时候的大体设想是,大约用10-13年左右的时间,搞新民主主义建设,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按当时苏联式的工业化标准(现代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引者注)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而后再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战略构想,为探索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1952年6月,毛泽东鉴于“五反”运动揭露出来的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得出了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主要矛盾的结论。同年9月24日,他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而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到社会主义。[4]这是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以后,刘少奇、周恩来都较详细地论述过这一大致设想。到1953年6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进行了讨论,第一次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这年9月,发布庆祝国庆四周年的口号,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布了这条总路线。此后,经过修改补充,到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中宣部拟定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准确的完整的表述。《学习和宣传提纲》对于“相当长的时期”作了说明:大约是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从1953年算起,到1967年基本完成,加上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3年,共18年。1954年2月,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这条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宪法中。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第二种战略构想。两种战略构想的关系是什么?有的同志认为,两者的精神是一致的;也有的同志认为,第二种战略构想较之最初战略构想发生了部分改变。我认为,第二种战略构想较之最初的战略构想,是思路的改变,当然,这种改变不是对原有战略构想的彻底否定,而是一种继承和发展。这种改变,主要是过渡的途径不同。最初的构想是,有个相对稳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然后“一步”进入社会主义。改变后的构想舍去了相对稳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认为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是过渡时期,在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同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两种战略构想的本质区别在哪里?我认为,两种战略构想的本质区别是在何时消灭资本主义这个问题上发生了变化。最初的战略构想对私人资本主义是利用和限制,改变后的构想对私人资本主义是利用、限制和改造。实践表明,过早消灭私人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

二、战略构想改变的缘由

国民经济的恢复没有使中国的基本国情发生改变,毛泽东关于中国资本主义不是多了而是少了的基本估计也没有过时。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需要党提出新的方针政策予以解决。三年国民经济恢复积累的新经验,对社会主义改造步骤的新认识,以及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促进党中央主要领导人重新审视原有的战略构想,做出了从现在起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战略选择。具体说:

第一,统一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逐步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新中国成立前后,物价很不稳定,1949年4月、7月、11月和1950年2月,先后出现了四次物价大涨风。人民政府为稳定物价采取了行政法律手段和经济措施。先是进行“银圆之战”,针对当时猖獗的银圆投机,严禁金条、银圆、外币在市场上流通,规定人民币为唯一的合法货币。由于投机商对政府法令置若罔闻,1949年6月10日上海军管会断然查封了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将投机商二百余人逮捕,沉重打击了破坏金融的非法活动。接着,不法投机商又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哄抬价格,于是人民政府又进行了“米棉之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粮食、棉花、棉布、煤炭的大规模调运和集中。全国各大城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一致行动,敞开销售,使物价迅速下跌。

为从根本上稳定物价,管好用好有限的财力,维持全国安定,1950年3月政务院通过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使金融物价趋于稳定,财政经济困难很快走向初步好转,人民币有了信誉。毛泽东高度评价这一胜利,认为其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高度统一的财政经济,加之国营经济的迅速发展,逐步走向了计划经济的轨道。在物资短缺的情况下,这一建立在高度统一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显示了明显的优越性。随着经济发展,这一体制存在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但当时这一选择是正确的。正如龚育之同志指出的:这“是当时在物资短缺而需求紧迫的严峻形势下党和政府唯一正确的选择。而且一定程度的统一和计划性,对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始终是必要的。”[5]这是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后,马上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关键原因。

第二,建国初期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后,鉴于严峻的国际环境,鉴于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实际情况,鉴于苏联的经验,我国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经济力量非常弱小,而且主要是商业和金融资本,很少工业资本;民族工业资本又主要投资于轻工业,一般规模不大,雇工不到十人的占69.7%,并且技术落后,工场手工业占79.1%。民族资产阶级没有能力担负起实现中国工业化的重任。而当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比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表现出明显的优越性:技术比较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要实现工业化,只能主要依靠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资金。资金从哪里来?我国工业化的起步,虽然得到苏联等国的援助,但基本上是自力更生。“一五”时期国家财政收入1354.9亿元,国外贷款仅占总收入的2.7%。[6]这一比重说明,我国工业化主要依靠内部积累来获得资金。内部积累,农业是主要的来源。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新中国成立时,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9.9%,1952年农业产值仍占工农业总产值58.5%,而且轻工业原料的80%取之于农业。还有,个体农业难以满足工业化对粮食和工业原料迅速增长的需要,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互助组较为普遍地发展起来,土地入股的初级社也已经开始发展。较之单干农民,农业互助合作有明显的增产优势,当时对这一点也取得了共识。这是改变最初战略构想,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选择社会主义的第二个原因。

第三,对私营工商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已经积累了利用、限制的许多经验,这实际上成为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步骤。新中国建立后,资本主义经济在发展中出现了种种矛盾。1950年稳定物价以后,由于物价飞涨、抢购囤积所造成的虚假繁荣很快消失等原因,私营工商业出现了萧条,许多工厂停工,商店歇业。在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为解决私营工厂的原料和产品销路问题,大部分私营工厂承办加工业务,接受国家的订货和统购包销产品,私营商店开始为国营商业代销。国家创造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1951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空前发展起来。这些本来是为了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生产困难而采取的措施,实践结果表明,不但利用和限制了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加深了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的联系,引起它们在生产关系上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资本家在开始并没有认识到对它们的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当时也没有认识到这一点。1953年总结经验中认识到,所有这些形式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改变了过去关于在将来某一天宣布实行国有化、一举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想法。这也是改变原有战略构想,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在政治上拒绝承认新中国,在经济上对新中国实行封锁,在军事上对我国进行威胁包围。当初,毛泽东想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1949年12月22日出访苏联的毛泽东给中央的一封电报说:“波兰、捷克、德国都想和我们做生意。”“此外,英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或已有生意或即将做生意。因此,你们在准备对苏贸易条约时应从筹统全局的观点出发,苏联当然是第一位,但同时要准备和波、捷、德、日、美等国做生意,其范围和数量要有一个大概的计算。”[7]这说明,闭关锁国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历来的政策。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新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更加紧张,西方加强了对我国的经济封锁。在我国恢复经济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中,只有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支援我国,我国只能门开一面,实行“一边倒”的政策。正如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所说:“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深知欲达到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一边倒。积四十年和二十八年的经验,中国人民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8]有的同志撇开当时历史条件看问题,否定建国初期的“一边倒”政策,我认为是不妥当的。显然,新中国当时所处的环境,也是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胡乔木说:“如果国际环境是另一个样子,中国选择的条件、时机和形式将会有某些不同,但是叙述历史不是写小说,不能由我们自由想象”。[9]这段话讲得很有道理。

三、最初战略构想并非理想的蓝图

建国前后最初的战略构想与后来的改变,都离不开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因此,对两种战略构想的评估,要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比较。

基于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建国前后最初的战略构想与后来的改变,虽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上不同,但目标模式殊途同归,都带有那个年代的历史局限。早在1940年3月4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民主主义有三种,英、美、法是老民主主义,即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我们是新民主主义;苏联是新新民主主义,即无产阶级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是暂时的,过渡的,是一个楼梯,将来还要上楼,和苏联一样。”[10]这就是说,我们将来要转变成和苏联一样的社会主义。关于改变后的战略构想,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明确地说:“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11]这就清晰地看出,两种转变战略构想的目标模式都是以苏联为榜样的,在所有制上都追求建立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没有经验,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借鉴苏联经验,照搬苏联模式,是难以避免的。

拿农业的目标模式来说,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把苏联的集体农庄作为我国农业互助组织未来的目标模式。1943年11月,他在《组织起来》的讲话中说:“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12]建国前夕,刘少奇在《普遍组织消费者和小生产者的重要形式》一文中说:“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可分为三类。一是劳动互助社,又名变工队或换工队,这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劳动互助组织。二是集体农场(即苏联式的集体农庄—引者注)。三是农业公社。这后两者则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组织形式。”[13]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组织形式,也就是各种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发展的最终模式,这是建国前后最初战略构想中农业的最终目标模式。改变后的战略构想,依然把苏联的集体农庄作为各种劳动互助组织的最终模式。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都指出,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高级社,是苏联的集体农庄。

建国前后的最初战略构想,不仅与改变后的战略构想在目标模式上殊途同归,而且在做法上也有不少是参照苏联经验,如:第一,认为在土改后,只有等到国家实现了工业化,能够提供给农民大量机器后,才能搞农业集体化,这是参照了苏联的经验。1951年5月13日,刘少奇《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民主人士学习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将来我们是要搞社会主义的,但是现在不搞,而且在最近十年内是不搞的,因为现在工业只占10%,要发展到40%、50%,哪怕你跑得怎样快,总要10年20年。这种思想与那时苏联对我们党的影响有关。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曾抓了一段时间的工业化,到1927年底,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达到42%。同年12月2日,苏共召开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尽力开展农业集体化的决议。1929年苏联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把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大规模农业集体化结合起来,这时苏联工业已能够为农业提供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苏联的这一经验对我们党是有影响的。刘少奇认为等我国现代工业发展到40%、50%,工业能供给农民大量的机器后才能搞农业集体化的观点,显然是参照了苏联经验。

第二,先有土地国有化才能搞农业合作化的观点,是脱离我国国情对苏联经验的照搬。刘少奇在建国前后不只一次谈到,先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才有可能。1951年7月,他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就谈到,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才有可能。我们知道,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立刻实行土地国有化,1929年的大规模农业集体化是在土地国有化基础上进行的,这种农业集体化要废除的是牲畜、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显然,先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才有可能的观点,也是照搬苏联的,正如薄一波指出的:“中国只有先机械化和土地国有化才能搞合作化的观点”,“基本上是照搬苏联的,并不符合我国国情。”[14]

第三,主张采取革命剥夺的手段消灭富农。刘少奇认为,将来消灭富农,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他们。1951年6月3日他在华北局讲话说:“富农要求参加互助组或互助组有了富农,虽然贫农不满他们剥削,但又离不开他们。领导上应采取不干涉态度。将来富农要以阶级姿态出现的,甚至有些村支部、村政权会被富农操纵。纵然如此,我们也不可怕。富农一定会发展。大一些多一些有无关系?没关系。现在富农固然有剥削,但也有好处,能稳定中农,有利社会生产。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他……”。[15]这种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富农的做法,是从苏联那里搬来的。1930年1月,联共(布)中央明文规定了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没收富农的财产,没收富农的耕畜、机器和其他农具转交集体农庄,对富农分子采取镇压、驱赶的政策。显然,刘少奇关于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富农的观点,是参照了苏联对富农进行剥夺和镇压、驱赶的做法。

由上述可见,建国前后的最初战略构想有其不足之处,有不少观点和做法包括目标模式,也是照搬苏联的。用80年代、90年代的理论去评判50年代的蓝图是不科学的。

四、改变后的战略构想有不少做法符合中国国情

改变后的战略构想,即过渡时期总路线,虽然在理论上有严重的缺陷,目标模式也是照搬苏联,但在实践中不少做法有中国自己的特点。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的不完全一样,一开始就有区别,中国建国以来就有自己的特点。”[16]具体地说,这些特点主要有:

第一,创造了逐步过渡的形式。解决个体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我们党没有像苏联那样在取得政权后宣布土地国有化,搞农业集体化也没有像苏联那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业公社、农业劳动组合、共耕社等形式并存,统称集体农庄。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在开始时究竟以那种组织形式为主并不明确,所以在1929年运动刚一大规模展开,就有不少地方一下子搞起了农业公社,弄得人心惶惶,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到1930年1月,联共布中央才明确了农业集体化以农业劳动组合为主要形式。苏联的集体农庄,就是指农业劳动组合这一形式。苏联农业集体化,因为没有逐步过渡的形式,且速度发展很快,造成粮食产量下降,牲口大量死亡。我国从国情出发,创造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一逐步过渡的形式,在不同阶段以那种组织形式为主,在指导思想上是明确的。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私有观念很深,采用逐步过渡的形式,可以使个体农民比较自然地脱离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避免对生产力的破坏,同时也培训了干部。实践表明,采用逐步过渡的形式解决农民土地私有制是毛泽东的创见。

对资本主义企业,我们党也没有像苏联那样利用政权的力量无偿地收归苏维埃共和国所有,而是从国情出发,创造了一系列的由低到高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解决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也是我们党的创造。

第二,采用和平方法。毛泽东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用的方法是和平的方法”,“在我国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的所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17]

在农村,我们党用和平的方法把个体所有制改变成了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在富农问题上,我国没有像苏联那样采取剥夺、镇压和驱赶的办法,而是根据富农的表现,让他们分期分批地加入合作社。采用让富农入社的办法消灭富农阶级,缓和了他们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满和反抗,这是我国农业合作化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城市,我们党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与和平赎买政策,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变成了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与苏联不同。杨尚昆于1991年12月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谈到了这一情况。他说:苏联对资本家是很厉害的,统统赶走,有的抓起来杀头。所以那个时候沙俄贵族的后裔,大资本家等有钱人,往巴黎跑,稍微穷一点的就往哈尔滨跑,哈尔滨成了“东方巴黎”。相比之下,我们党采取和平的方法消灭民族资产阶级,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特点。

第三,把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结合起来。尽管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战略重点是变革生产关系,但毕竟把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发展生产力与解放生产力结合起来。“一化”与“三改”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应当指出,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解放生产力,都是完成国家工业化,使我国走向繁荣富强。尽管1955年夏季以后,由于“三大改造”过快发展,造成社会主义工业化与“三大改造”脱节,但总的看来,我们做得是比较好的。因此,可以说把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结合起来,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特点。

有人说,用18年时间完成国家工业化,这一时间估计太短了。时间估计长短与工业化的标准有关。在50、60年代,按照苏联的看法,我们党把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标准,我国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在1959年就超过了70%。按照上述标准,我国在1959年就完成了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因此,不能说18年的时间估计太短。如果以80年代我们党对工业化标准的认识,即工业化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是发展大机器工业,对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进行根本的技术改造,同时实现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显然,18年时间的估计确实太短。不过,研究任何问题都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不能脱离当时党的认识水平,否则很难说清问题。

总之,过渡时期总路线虽然在理论上有严重缺陷,但有不少符合中国国情的特点和做法,基本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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