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湖南长沙 410006
【摘 要】目的:探究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静脉注射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于2016年2月~2018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92例,依据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实验组依据参照组,每组患者均为46例,参照组患者采用美托洛尔进行药物治疗,实验组患者在参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用胺碘酮进行治疗,对比其治疗效果。结果: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显著优于参照组,P<0.05,统计学具有意义。结论: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在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中,具有较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值得临床应用。
【关键词】快速性心律失常;胺碘酮;美托洛尔;治疗效果
快速性心律失常是指患者心跳过速、心房颤动等情况。快速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医学中常见的医学疾病,其主要临床症状表现为:心悸、头晕乏力等[1]。有鉴于此,本文特选取我院于2016年2月~2018年2月期间收治的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92例,进一步研究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静脉注射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应用效果具体研究内容如下所示。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自2016年2月~2018年2月两年期间,来我院进行治疗就诊的92例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患者均满足室上性心动过速,房扑,房颤,且无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的患者,房颤类型为初发房颤以及阵发房颤。并排除患者中存在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功能障碍以及精神障碍类疾病等。同时排除:患者存在重度心衰、肺间质病变、甲减、碘过敏、低血压休克。所选取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实验组以及参照组,每组患者均为46例,其中实验组患者中男性患者为25例,女性患者为21例,患者年龄均在32~68岁之间,患者平均年龄为(49.27±17.96)岁。参照组患者中男性患者例数为22例,女性患者例数为24例,患者年龄均在30~72岁之间,患者平均年龄为(49.73±18.54)岁。将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等基本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分析结果为,数据对比均不存在统计学意义,可以进行对比(P>0.05)。本次研究已经向我院伦理委员会进行申请,并已同意。研究所选取的患者均为患者自愿参与,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1.2研究方法
参照组患者采用美托洛尔[生产单位: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282]进行药物治疗,实验组患者在参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用胺碘酮[生产单位: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103]进行治疗,两组患者的具体治疗方法如下所示[2]。
1.2.1参照组:参照组给予酒石酸美托洛尔注射液进行药物治疗,对患者进行静脉注射治疗,每次注射15ml,初始注射速度较慢,逐渐加速。以7天为一个疗程,本次研究共进行14天。本药品禁忌症为:心源性休克、心率低于45次/分钟、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房室传导阻滞为2~3度、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以及中到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1.2.2实验组:实验组在参照组患者的基础上,给予盐酸胺碘酮片进行治疗,治疗方法为口服,每次服用0.2g,每天3次,以七天为一个疗程,第一疗程结束后减量为每天0.2g,每天2次。直至完成本次研究,共计14天[3]。本药品禁忌症为:碘过敏患者、哺乳期妇女以及甲亢患者。
1.2.3其他治疗:同时对两组患者进行常规性治疗以及护理,例如:吸氧治疗、饮食护理等。在本次研究中,患者禁止服用其他与本次研究无关的药物,防止对本次研究结果造成不良影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结果的正确性等。
1.3观察指标
依据两组患者所采用的治疗方法不同,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本次研究将患者的治疗效果分为:治愈、有效以及无效三个标准。治愈效果的判定标准为:患者临床症状全部消失,心律失常情况恢复正常,有效效果的判定标准为:患者的临床症状得到缓解,心律失常情况明显减少,无效效果的判定标准为:患者的临床症状未得到有效缓解,心律失常情况无变化。治疗有效率=(治愈+有效)/例数×100%。
1.4统计学意义分析
将两组患者的临床对比数据采用SPSS19.0软件系统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出现的计数资料均采用卡方进行检验,当P<0.05时,证明本次数据对比统计学意义存在。
2.结果
依据两组患者所采用的治疗方法不同,对比其临床治疗效果,对比结果为:实验组46例患者中,治愈例数为25例,有效例数为17例,无效例数为4例,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为91.30%,参照组46例患者中,治愈例数为15例,有效例数为18例,无效例数为13例,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为71.74%,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以及治疗有效率显著优于参照组患者,P<0.05,统计学对比存在意义(如表1 所示)。
表1 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以及治疗有效率临床数据对比
快速性心律失常,是临床中的常见病症,患者心律过快,且不规则,异于窦性心律。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以头晕、心悸等为主。临床医学中对其的治疗方法主要分为药物治疗以及非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主要为:电复律、除颤等电学疗法,手术治疗方法有一定疗效,但临床治疗中不常用[4]。以药物治疗为主流治疗方法,本文选取92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实验组以及参照组,参照组采用美托洛尔进行治疗,实验组在此基础采用胺碘酮进行治疗,治疗结果为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参照组,统计学分析意义存在(P<0.05)。
综上所述,胺碘酮联合美托洛尔对于快速性心律不齐疗效较好,值得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1]郑海燕,李萍,古丽江•马合苏提汗等.探讨抗心律失常药物不良反应的分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7,4(56):11023,11026.
[2]郭麦荣.胺碘酮治疗快速型心律失常临床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7,27(33):40-41.
[3]杨春峰.缬沙坦联合美托洛尔对高血压病并快速性 心律失常的影响价值评估[J].心理医生,2018,24(10):157-158.
[4]王笑宇.小电导钙激活钾通道在心房颤动发病机制中作用的研究进展[J].泸州医学院学报,2017,40(2):214-216.
[5]简鹏,李庆海,范立华等.甘松新酮对快速性心律失常大鼠心肌细胞抑制作用的实验研究[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5,31(22):2240-2242.
论文作者:谭宇军,邓秀娟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蒙医药》2018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3
标签:患者论文; 实验组论文; 快速性论文; 心律失常论文; 例数论文; 洛尔论文; 统计学论文; 《中国蒙医药》2018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