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行政和学术权力模式制约下的基层教研组织改革效果的制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层论文,权力论文,学术论文,效果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10)02-0001-04
我国大部分高校教学组织形式长期采用校—院—系—教研室的层级结构。随着高校的发展,层级结构这种教学行政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教学与科研、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化分工与学科交叉的需要,一些新的组织形式如梯队、学科组、科研基地、研究平台等开始出现。但是,由于存在对原制度模式的路径依赖,在改革过程中,新旧组织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这种冲突的实质就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关系再调整的冲突,它对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程度和管理模式的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两种模式比较
行政模式和学术模式在组织运行要素方面有以下不同,见表1:
比较两种模式反映出以下几种关系:传统行政模式下的教研组织被视为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突出领导者的行政权力,利于政治管理,个体主要以科层制的服从工作为主,信息的传递是单一的直线式,资源的分配由上至下,个体只能在非正式群体里寻找宽松的环境和自由交流。这种模式显然不是按着从事知识活动的规律而设置的,在面对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显然不会活跃学术与科研。而学术权力模式恰恰能够满足信息社会开放性的要求,将组织视为一个同外部环境资源广泛交换的系统,它适应了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个性化劳动和创造知识的特点,符合知识的生产、传播与积累的科学规律,按照有效率地创造知识的原则,将每一个个体视为自我管理的主体进行资源优化组合,给予他们宽松自由的空间,成员个性化的资源得以开发和利用,组织形散而神不散,以能力和学术成就树立领导者的权威,进行团队式的管理。显然,学术权力模式比起传统行政模式更富有活力和进步性。因此,进行改革有其必要性和进步意义。
二、教育行政管理理念及改革可选模式
大学教育改革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满足培养各个层次不同人才的社会需要,它直接涉及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改革的趋势是从传统行政模式向学术权力模式转变。从学院层次看,学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既存在着一致也存在着冲突关系。任何组织中都存在一定的分配资源的权力,需要进行行政管理才能使组织正常地运行。但是,对于行政管理的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认识决定二者之间关系匹配的关键因素。对权力的价值理念不同,对民主与集权的偏好就不同,对基层教研组织管理的原则也会不同,见表2:
表2说明,在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不是要不要和要以谁为中心的问题,而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还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教育行政管理的理念不同,对模式的选择也不同。这种认识对实践过程中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顺利与否、成功与否起决定作用。
“大学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表现为以‘科层制’架构起来的组织性,以及以学科、专业、‘学问’营造的无序状态。”这一组织特征“使得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的大学既要行使以学术自由为价值取向的学术权力,又要行使以制度效率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权力,二者共生共存于大学组织之中”[1]。我国的高校(除民办外)一直是国有事业单位性质,至今教育体制和教育行政设置都由教育部负责,长期以政治行政权力领导教育,教学体制和学术研究体制与政府机构相对应的层级设置,忽视教育教学和科研发展的特定规律,强调政治性为第一位,学术权力第二位,这必然束缚知识的创新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面对迅猛的科技发展、全球化和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传统的压制人们思想和学术发展的循规蹈矩的行政命令方式已经成为阻碍。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改革的发起者和权力资源分配者,尽管发起者意识到学术权力的运行模式对优化教育资源的优势,但在政治权力惯习对教育的约束下,传统行政力量仍然强大。所以,改革不可能完全选择纯粹理想化的学术领导权力模式。从改革的实践看可以进行三个模式选择,见表3:
将权力集中和集中程度两个因素作交叉分析,生成集权型、分权型和混合型三种管理类型,他们分别对应行政领导权力模式、学术领导权力模式和混合领导权力模式。通过表1的要素对比,学术权力模式比起传统行政模式更具有优越性。但是,受历史上政治化倾向的惯性影响,学院改革定位在学科群体和学术机构与教学行政单位两种功能并存上面,基层教研组织实际在这种双重领导权力模式之下进行。
对于中国曾经的高度政治化教育管理体制,混合性双重管理模式标志着传统行政权力模式已经向学术权力模式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相容、抗衡、冲突与调和等诸种关系,直接对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效果产生影响。从发展趋势上看,以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的学术权力模式为中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认为,基层教研组织改革应当是学院制教育组织结构的系统改革,从教育理念、价值观和具体制度改革到评价监督体系是一套完整的设计。许多研究者常常拘泥于教研室层面改革的层次来认识问题,这只在微观的操作性层面比较有效。
三、基层教研组织改革后的特点
我国建国前后实行不同的大学学术组织建构,1949年前,采用的是英美学院制的“校—院—系—所”模式,相应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主要是系或研究所。建国后,学习前苏联实行“校(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学术组织结构模式,取消了学院制,专业教研室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形式,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为传统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80年代后期,高校开始了学院制改革。在结构上由原来的“院—系—室”行政色彩较浓的机构设置改成“院—学科梯队—项目组或专业与课程群负责人制”的教学与科研整体结构设置。改革后的情形是院、系仍然存在,增加了科研学术团队,出现了多个学术领导核心。所以,在组织内部仍然形成了两种权力并存的局面,本文称之为混合领导权力模式,即在学院一级的教学单位内,既存在一套党政行政管理权力系统,同时也存在一套学科梯队或研究基地等学术权力系统的情况,二者在一个组织内部形成两个权力发源地。基层教研组织(原教研室)现在改为学科梯队或课程组或专业负责人等突出教学和科研的学术权力团队,使学院制组织结构开始扁平化。为了彰显由行政管理权力向学术管理权力的改革,许多高校还成立了教授委员会参与行政决策和管理过程。改革后双重权力体系下的以教学和科研为核心的学术基层教研组织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功能性交融。功能性交融的基层组织是根据组织的效率需要去配置功效不同的权力要素,部门之间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进行系统运行。对于教学与科研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性质决定了行政权力特别是政治性的教育行政不应当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只有行政管理为科研教学服务才能使教研组织的效率得以发挥。功能性交融组织能够合理地运用组织系统资源,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制度优势与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将两种权力之间的冲突降低到最小,有效发挥组织功能,提高组织效率。功能性交融不同于机械性混合并优越于机械性混合。
第二,组织结构呈现为直线式与项目组式交叉,基层学术组织打破了传统行政科层模式并与学科研究项目矩阵模式交叉形成混合型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更加趋于扁平化。
第三,管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界限模糊,组织成员中兼具管理主客体身份的人员在增加。自主权力主体地位上升。
第五,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个性化资源得以开发和利用,这就扩大了组织对外开放的边界,增加了组织向外界获取资源的领域和资源交换能力。
第六,形成多权力领导中心。院、系、学科梯队、项目组、专业课程负责人制等多种形式构成不同的领导中心,使得资源的分配分散化、均衡化,使形成不同对象的利益群体都有受益的可能。
第七,教学和科研的研究性得以加强,从而提高了教学和科研创新能力。
第八,在大学基层教研组织形式改革后,特别是研究型为主的团队,也存在课堂教学受冷落的现象,造成科研与教学之间不相融合的矛盾。
总之,基层教学和科研组织改革的核心思想是以学术为中心,提高学术的地位和权力。在双重权力关系运行下,在基层教研组织结构由教研室改为学科梯队、课程组之后,仍然有约一半以上的组织处于改革效果不佳状态。
四、对基层教研组织改革效果的制度分析与管理策略
组织社会学理论认为,组织结构与形式是权力关系的体现,当新的组织结构形式取代旧有的组织结构形式的时候,必然发生冲突,冲突的结果反映出冲突双方权力效力的大小。基层教研组织改革的不佳效果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两种权力关系的调适、两种权力之间的关系状态对科研基地和学科梯队改革的绩效构成压力。在改革和不改革或改革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上,参与者们根据选择后的最大收益,采取了不同的选择策略。
1.组织满意和路径依赖
从建国后高校发展史上看,人们在认识观念上、管理机制上和利益分配上对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已经形成一定的习惯,组织本身也存在对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尽管组织这种形式本身是因为效率而设置的,但是组织在持续运行后常常留恋于这种已有状态——“组织满意”而不思进取,这反而破坏了组织的效率。打破这种路径依赖需要转变认识观念、冲破既得利益群体的束缚,建立一个新的秩序。所以,即便是双重领导权力对组织也有两种倾向的认识和管理:一是倾向行政权力的人认为管理就是服从科层权力,并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管理组织资源,强调科研学术权力服务于行政管理权力,常常用行政手段压制学术权力和资源分配。二是倾向学术权力观念的人认为管理就是服务。在实践中,有的基层教研组织改革的目的是强化学术权力淡化行政领导权力,充分尊重了知识传播和创造的规律,强调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认为行政管理的一切都应为教学科研服务,行政权力不应凌驾于学术之上。可见,即便在混合权力模式下,也会产生偏学术权力或偏行政权力的组织运行情形。与基层教学组织形式改革的目标对应,偏学术权力为核心的组织改革的动力强,效果显著,反之,则效果不佳。
2.既得利益群体左右决策权力
既得利益群体的压力关乎改革成败。学院制改革的实质是分权,将过去长期受控制的学术权力从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中释放出来,因此,对学院制改革而引发的基层教研组织改革,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改革的效果是既得利益群体和新制度设置之间力量较量的结果。改革效果差说明尽管组织在结构形式上有了变化,但利益和权力仍是核心,既得利益者的力量起主导作用。由长期的行政教研体制造就的既得利益群体常常左右行政决策和决策执行,使学术权力受到一定限制。如,在一些高校成立的教授委员会对教育行政决策的作用并不大,在与行政权力的较量中往往失败。既得利益者在改革中运用的选择策略就是形式化,即实质教研改革内容的虚化,它得以实现是因为组织本身存在着可以被利用的缺陷。
3.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之间的内在冲突
制度学派的观点认为,任何组织都会面对两种不同的环境: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这两种环境对组织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技术环境要求组织效率,是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制度环境是组织制度化过程,制度化是组织不断地接受和采纳外界的公认、赞许的形式过程,通过与外部的交流,组织获得稳定的存在形式。组织就是在不同环境压力下开展活动的[2]。由于两种因素对制度要求的规则不一致从而产生矛盾冲突。制度环境要求组织必须服从“合法性”机制,即采取为环境制度“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这样做对组织内部的运作是否有效率。技术环境要求效率,而制度环境常常要求组织耗费资源去满足合法性。如果合法性和效率之间比较一致,那么组织运作就是顺畅和有效率的,如果合法性和效率之间不一致,为解决这种冲突,组织采取如下对策,见表4:
可见,组织本身存在的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冲突,影响了组织改革的效果。从学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离的改革来看,首先,拥有行政权力优势的既得利益者们能够采取将内部运行同组织结构分离的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按照上级改革的要求改组基层教研组织,在形式上建立了基层学术新组织模式,定立新的考核和奖惩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上并不按照教改的要求真正落实。这种形式的合法化对组织效率的提高没有什么作用,却满足新制度环境对组织合法性机制的要求,保护原有组织平稳地存在或缓慢地发展。所以,改革的结果必然是“新瓶装旧酒”。其次,增进效率的成功改革也会出现不可避免的问题,即忽视正式组织结构的规章制度和任务要求,在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过程中,基层学术组织改革效果较好的组织却常常冷落学院最基本的教学活动,科研与教学融合问题是基层教研组织改革后必须面对的。科研主导型基层组织如何进行教学服务,教学主导型如何进行科研考核都是直接制约基层教改效果的管理因素。
4.行政权力对应于制度环境的要求,而学术权力一般与技术环境要求相对应
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是在大学学院中进行的,学院制的领导和管理就是对两种权力关系的配置和实际运用,它对改革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
首先,权力配置。基层教研组织改革要求学院以资源优化为中心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对分离,以保证组织结构设置原则、权责关系和运行机制的顺畅,改革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的弊端,实现以教授治学强化学术权力、学术自由与学术制度创新。否则,任何形式化的改革都有悖于改革的初衷,基层教研组织改革只是装点门面。要特别注意基层教研改革过程中两种权力的变相集中,特别是行政领导者的权力配置。在实践中,学术组织行政化问题比较突出,学术委员会也会受行政权力的掣肘。
其次,分权基础上的决策机制。分权的权力配置用来保障平等的主体关系,是改革成功的根本;分权才能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互相监督与制约的关系,任何一方权力的高高在上,都会加大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行政权力主要表现在人事选拔、财务等的经费分配、考核和岗位评聘奖励等具体措施上,它的实施对行政权力是否服务于学术与教学研究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
再者,以教研职业的科学规律和社会角色期待统一观念,用观念共享机制调节反对者和赞同者之间的冲突,切忌仅从功利性的利益得失出发来整合组织秩序。尽管人们总是出于对利益的考虑进行选择,但创建一种新制度的基础是建立在超越任何个人既得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必须用共享观念达成基本同意,才能保证新制度的形成,高校基层学术制度的改革也是如此。
总之,学院应该从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出发,从观念、组织权力结构设置和实际运作机制三个基本方面入手为基层教研组织的改革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