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汇的演进与近代中国金融生态的变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电汇论文,近代论文,中国金融论文,生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F8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3~0121~09 人类的经济活动如工商贸易等,需信息的快速传递:“以商家生财之道,惟凭居积贸迁。而为迁为积,又视在远市价之高低为断。苟能得声气之先,有利可图,不难一网打尽。”可见,“声气”即信息乃“商家生财”的重要基础。而“能得声气之先”,则需一定条件。具有快速传递信息功能的电报,便是绝佳的条件之一。职是之故,电报这种新型通信工具自引入中国以后,迅为商家所认知与取用。1882年11月25日,亦即中国第一条电报大干线——天津至上海线建成未满周年之际,时人便指出:“自电线传音,呼吸之间,不隔千里。各行栈家争先斗捷,皆通在远之情,莫擅独得之秘。”[1]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家对电报的倚重日深。创建于民国初年的福新面粉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麦庄。“各地麦庄收麦的价格、数量和什么时候开始收购,都听命于上海总公司麦务部的指示(一般用电报),而总公司麦务部对各地麦庄的指示,又根据当时上海粉市和面粉交易所的交易情况,如果粉麦交换率有利,即用电报指示收购;如果粉麦交换率不利,或者为了抑低麦价,即用电报指示止购。”[2]可见,电报已是福新面粉公司指挥调度的不可或缺之工具。正因电报对于商家如此之重要,斯时稍大企业多设有电报挂号。此已成为传统企业向现代转型的主要参数之一。国际贸易亦然。近代中国的出口商品中以生丝最为重要,民初“输出额有超过一亿两之状况”。“然则此生丝在贸易上必要之机关何在?即电信是已”。“盖生丝如绢织物等,流行之变化极多,市价之动摇亦大,当贸易品远出于欧美诸国时,若无电信之利用,决不能得交易上圆满之发达”。[3] 观上可知,电报引入中国后,日渐成为经济领域必备之工具。金融业更是显例。未通电报前,票号在“每日市面银钱平稳时,由通常信分报联号各庄”,如逢行情暴涨暴落,“用加紧专信报告,有直接关系之各分庄”;“设立电报后,则由电报报告之”。[4]另一方面,“倘遇一庄因市面变故而影响周转,一封电文,各庄马上汇集巨款,应用不穷”。[5]可见,电报为票号这类金融机构通告紧急行情、迅速调剂资金,以稳定市场,提供了极大方便。不仅如此,电报一经取用,甚且悄悄改变票号等金融机构既有的营运操作方式,衍生出诸种新型经济行为,电汇即其中之一。作为金融机构所推出的汇兑业务之一种,电汇在近代中国,初由票号开发,嗣后亦为钱庄、银行、邮政等机构办理,对斯时及其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乃及当今。学界对电报与近代经济发展之关系的研究已获较丰硕的成果,①然于近代中国的电汇问题尚无专文论析。鉴此,并因其影响既巨且深,笔者拟对之作一初步考察,侧重其演进历程的梳理与功能影响的阐释,以期推进该课题的研究。 电汇在近代中国的演进历程,从其经营的主体与规模两方面观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880年代中期至1906年为发端阶段,1907年至1932年为发展阶段,1933年后为深入发展阶段。 一、票号:近代电汇的发端 电汇由票号始创于1880年代中期。嗣后,账局、钱庄、银号等机构亦开办该项业务。然在1907年票号的电汇业务由盛转衰前,这类机构的电汇量小,故票号是此间电汇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另一方面,这段时期电汇虽具一定规模,然总量有限。鉴上,1880年代中期至1906年可谓电汇的发端阶段。 近代以降,票号的汇兑业务发达。所谓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相关机构(主要为金融机构)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初为资力雄厚的商号所推行,后成为票号的主要业务。[6]早期汇兑有票汇与信汇两种方式。其中,票汇是票号收到汇款人款项后,开出汇票,汇款人将之交收款人。后者持票到汇入地的分号或连号兑取款项。[7]信汇是票号收到汇款人的款项后,函告汇入地的分号或连号;汇款人写信告知收款人,后者再持信向该分号或连号兑取款项。[8] 电报引入中国,成为汇兑方式发生变革的重要诱因。自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电报渐在中国推展开来。[9]至1890年代初,已形成规模初具的电报网,此为汇兑方式的创新奠定重要技术基础。另一方面,19世纪四五十年代,西人已开始在中国内地从事贸易及工商等经济活动,嗣后逐步扩大。六七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渐次发展起来。而工商、贸易等经济活动多需资金的快速调拨,以加速其周转。况且,政府机构在其所主导的各类经济行为(如解协饷、河工、赈济等)中,亦常需款项的及时划拨。于是,改变传统的汇兑方式,利用电报这种新型通信技术办理汇兑业务的需求渐增。此为汇兑方式的创新奠定重要市场基础。正是在上述情势下,票号率先开办起电汇业务来。两广总督张之洞曾奏:“又奉会办海军、北洋大臣李鸿章电催,提解转行司局送予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由商号百川通等八家电汇藩库平纹银十二万两,限十二月二十七日赴海军衙门交纳。因气炮一款本系洋银,现以纹银汇兑,每百两应补纹水银九两,共补纹水银一万零八百两。又每百两给汇费银三两五钱,共汇费银四千二百两。统计在气炮款内支出洋银十三万五千两,业经如数提发各商号电汇赴京。旋准李鸿章电转准海军衙门十二月二十八日电覆[复],二十七日如数收讫在案。”[10]由张奏可知:其一,在光绪十一年十二月(1886年1月)前,至少百川通等8家票号已开办电汇业务;其二,此时李鸿章等清朝大员对于票号的电汇业务已较熟晓,则表明此项业务的开办当更早。 至1890年代初,“各省电汇银两已属通行”。[11]然此间并非所有票号皆热衷该项业务,一些票号甚至是资力雄厚之大号,仍存勉强乃至抵制情绪。从表层看,是票号有安全之虑。票号对于票汇,本有周严的保密制度。如蔚泰厚号“汇票纸,以绿线红格,由平遥县一处印,各分号均用总号之纸,如坏了一张,必须寄到总号备数。其汇票纸夹印‘蔚泰厚’三字。各处书票只须出于一人之手,并将笔迹报告总号通告各分号,以备查考。又于汇票后面暗书月日及银数,此种暗号外人不知,但恐日久泄漏,故数年必改。”再如协同庆号“会(同汇)票是在湖南订印的,拿上看,不过是个折纸,也没有花纹格式,可是纸里暗印的有‘协同庆’三个字,把会票拿起一耀就看出来了。印暗字,为的是以防造假。其实,造假也是不容易的。会票全凭写的字体,写会票的人,各号都知道,一看字就认识。字写得真好,和刻的一样,别人学也写不下那个样。除了靠字体而外,还盖有图章。图章刻得很细法。”[12]可见,票汇的保密工作异常精严。而长期执行这种严格保密措施的票号,虽知电报亦可设密码,但对其功效多存疑虑。在票号看来,电报以电码传递信息,需假手他人,故存在泄露之风险。蔚丰厚票号北京分号经理孔老台在办理电汇业务之初,致函总号时称:“如果电兑即可兴旺,自当以电兑为是;特恐电兑虽有暗码,总要假手于人,行之既久,难免有意外之虑”,请求停办。继任者李宏龄“亦深以停止为妥”。稍后李又称:“电会必系紧急用项,而刻下电局偏将此类电报列入第三等,且字多舛错,往返查问,必索多费。虽各家皆有暗码,然至数次查问之后,必不免有泄露之处。既有泄露,即难免有意外之误,此不可不豫防者。”可见,管理者对泄密风险多表现出高度的关切。另从深层看,票号有损利之忧。电汇多为应急,通常是电到即取,一般不过两三天,这使得票号的得空期大为缩短,一些票号遂忧利润减损,此更为关键。前揭蔚丰厚票号北京分号经理李宏龄又指出:普通汇兑(票汇与信汇),“会水每千两已收三十两,交银总在四五个月以后;此四五月中又可获利数十金,计每千会水已在百金之谱。即使电水增加,亦断不能过此数;且交银太速,反少得四五个月利息,甚不上算。”因上,蔚丰厚号在电汇试行一年后提出停用:“我号准其电兑银两,已试办一年,救他人之急需,我号所得兑费亦属寥寥。少得兑费属小,关乎利害甚大,与其追悔于后,莫若及早回头,各庄以(1891年)二月底即行停止。”该指令得到执行。[13] 可见,电汇在推行之初并非一帆风顺,透显一种新行为出现后为社会所普遍认同与接受需有一过程,此恰提示出社会及观念变迁的缓进乃至反复之势。然是时,该业务既为多家票号所取用,倘个别票号弃之不办,则易造成老顾客的流失,从而影响生意。缘此,当蔚丰厚号通知“各庄以二月底即行停止”电汇之时,其北京分号经理李宏龄一改曾经的反对态度而表异议。李从当下形势方面察之,认为电汇已成为留住老顾客而利经营之重要手段:“惟近来察看情形,与前年(1889年)又不相同。各省电会银两已属通行,若咱号一家不用电会,势必耽误主道。譬如,我号旧日之主道,或有电会款项,势必至别号电会,别号可由生而熟;为日既久,我号反因之由熟而生,即有不用电会款项,亦恐由别号汇兑。是生意未必因电兑格外生色,却恐因停止电会减色,此亦不可不虑。”李又在另信中重申:“刻下各省电会银两已属通行,势不能不随众办理,以广招徕;但日久事长,难免意外之虑。各码头字号太多,各家皆电会,独咱号不用电会,势必耽搁买卖。”[14] 可见,一些票号先前所忧的利损问题仅观于当下,未虑及久远。而安全问题本不为关键,票号可自编密码,②且电汇中“日期、平包、数目,均能以一二字代替,颇为简捷”。[15]看来,票号先前的种种虑忧,从根本上言,当是思想局限所致。一旦认知跟进,这类业务便推展开来。③ 事实上,电汇业务的开展为各票号带来巨额经济利益。早在1891年,来华西人即注意到:“电报的开办和扩充,沟通全国,对于山西票号商所起的作用及所得的利益,恐怕是首屈一指的了。”④20世纪初,江西巡抚李兴锐更明确指出:“中国西商(山西票号)多于各省设立汇兑庄,无虑千百万巨款,层纸书函,数言电报,即可立为兑付。每一字号岁盈不下数十万,而未尝费一金之本。”[16]这一切反过来又透显出山西票号的电汇业务之盛。另据统计,山西票号在清季最盛时期设总号、分号于国内外133地,总数达657家。[17]而清季电汇的通汇区域达118个城市,大致形成一网络,覆盖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各区。[18]尽管史料中尚未见具体统计,但在鼎盛时期,票号的电汇业务当已具一定规模,由上可揆之。⑤更为关键的是,票号所开启的电汇行为,本身即具重大意义,标识传统的汇兑方式与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并为嗣后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该项业务积累了经验。 二、钱庄与银行:近代电汇的发展 1907~1932年,票号的电汇业务由盛转衰。钱庄与银行代之而起,成为此间电汇业务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再加上社会对电汇需求量的大幅提升,使得该项业务增长显著,故可谓电汇之发展期。 自1907年起,受银行尤其是官办银行的挤压,票号的汇兑业务特别是公款汇兑业务下降显著,从而严重削弱其电汇业务。以1906~1908年间票号的公款汇兑业务变化为例,1906年,票号的公款汇兑总额为22576499两。至1907年已降为13574660两,减少了四成。而1908年已不及1906年的一半了。[19]宣统以降,票号受橡皮风潮尤其是辛壬变乱的影响,倒闭甚多,公款汇兑业务下降更著。入民国后,票号仍一蹶不振,乃至日趋衰败,如至1913年存20家,1919年为10家,1921年5家,1932年仅余2家。[20]票号在昔日电汇经营主体中所占据的最主要之地位,渐渐逝去。 钱庄继票号式微后,日渐成为电汇的重要经营主体。清末以还,钱庄发展迅速。至1928年,“钱庄在中国各省,无省无之”。[21]此类金融机构经营的汇兑业务在清末已有显著扩增。以天津为例,该市对上海有关棉纱款项的汇兑在光绪末年,每年约在1000万两。除一部分为外国银行经办外,钱庄所占的份额已高出票号10%。[22]天津这类沿海大城市的情况虽不能代表全部,但钱庄的汇兑业务在不断扩增,当是事实。至民国初年,“钱庄在国内汇兑上,已握有极大势力,业务十分发达”。盖钱庄与商人接近,“凡普通商人及小商埠商人,多与之往来”,故熟悉商人信用;再者钱庄联络广泛,易于庄际汇兑;三因钱庄的汇水稍低,易于招揽生意。[23]这一切使得钱庄的汇兑业务日益发达。而钱庄的汇兑业务中即含电汇,时人指称:“钱庄汇兑,亦分信汇、票汇、电汇三种。”[24]另称:“上述各种业务(存、放款)之外,尚有各地汇款亦钱庄重要之一,惜其所调动之款项究有几何,无从推测耳。此种汇款,大抵为见票后三天至三十天期付款之汇票,亦有信汇及电汇。”[25] 需要指出,此间并非所有钱庄皆办理电汇业务。如广西南宁等地钱庄在办理汇兑时,“30年代前多采用信汇方法”。[26]然就总体言,电汇当是多数钱庄汇兑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此间钱庄的兴盛,尤其是钱庄汇兑业务的兴盛,使得电汇业务有较大拓展,此构成民国前期20年电汇发展之基。而一些地区的电报局在电码计算上,对钱庄等金融机构的电汇电报实行优惠政策。如1924年,某厦门人来福州开钱庄。其在汇兑时发现,“电报汇兑用英文密码,英文三个字作一码,九个字作三码,不论交付或收用,只用三码即可。当时的电报局,英文九个字只作一个字计费。此外,以八、九两字分别代表港、沪。报行情用五个字,电报局只算一个字,计费极省。”[27]此进一步促进了电汇业务的发展。 银行一经设立,便成为票号电汇业务的强力竞争者,在票号衰败后更成为电汇最重要的经营主体。清末即已设官商银行20家。[28]这些银行尤其是官办银行对票号所开展的各类业务特别是公款汇兑业务形成强力竞争。以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为例,“各省遍设分行,是为官办银行之嚆矢。由是中央与地方公款之存放暨协饷税款之汇兑,悉由该行经手,而山西票号之营业,遂日趋没落”。[29]民国建立后,北京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新办了一系列银行。截至1932年,已设各类银行260家,[30]年增12家左右。这些银行皆办理汇兑业务,或在各银行规章中有明确规定,或在实际运营中得以体现。如《兴华汇业银行则例》(1912年11月26日)、《殖边银行则例》(1914年3月6日)、《交通银行则例》(1914年4月7日)、《中国银行章程》(1918年1月25日)、《新华储蓄银行章程》(1919年4月4日)、《中国实业银行章程》(1919年10月15日)、《农商银行章程》(1920年7月2日)、《中央银行条例》(1927年10月22日)、《中国银行条例》(1928年10月26日)等。[31]1929年3月3日中国农工银行设立,亦办理汇兑业务。[32] 银行汇兑种类甚多,就顺汇言,有票汇、信汇、电汇、旅客信用证等。“而电汇的方法,有顾客与银行同时发电者,亦有托银行单独发电者。如单有银行发电,则乙地银行接电后,例须向收款人送汇款通知书,收款人可根据汇款通知书取款。顾客与银行同发电,则须两电对照,始能付款。银行电汇,概用密码,行内除一二紧要职员外,他人不得而知,盖防行员串通他人作弊也。”[33]可见,民国前期的20年间,银行办理的电汇业务已相当成熟。⑥ 观上可知,1907~1932年,票号日渐衰败,继之而日益隆盛的是钱庄与银行等。这类金融机构除少数外,多开通电汇业务,使得电汇的经营主体呈现扩充之势,从而推动了该项业务的发展。 三、钱庄、银行与邮政:近代电汇的深入发展 1933年后,一些前此尚未开办电汇业务的钱庄,亦相继经营该项业务。另一方面,银行获得长足发展,此类金融机构的电汇业务繁盛。更为关键的是,邮政亦于此间开办电汇业务,成为一新生力军。可见,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电汇业务的经营主体获进一步扩增,从而使得电汇量有较大提升,故当是电汇的深入发展时期。 1933年后,钱庄仍是电汇的重要经营主体。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钱庄倒闭甚多。但据统计,截至1933年,皖、浙、闽、冀、湘、鄂、赣、苏、粤、晋、鲁、川以及东三省等仍有钱庄1200余家,“此犹指较大者言”,其中尤以粤、浙、苏等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为众。另需指出,偏远省区如察哈尔、绥远、蒙古等亦有分布。[34]兹将1933~1934年各省钱庄分布情况列表(单位:家),见表1。据该表知,在1933年前后,钱庄的分布达20省,仍相当普遍;数量超1260家,尚比较庞大。此是该时期电汇拓展不容忽视之基础。更为关键的是,如前所揭,一些钱庄直至1930年代方开办电汇业务。如广西南宁钱庄办理汇兑,“30年代以后才逐渐使用电汇,需时两三天即可”。[35]这种情况同样提示,1930年代以后方为电汇的深入发展期。近代中国电汇的演变与金融生态的变化_银行论文
近代中国电汇的演变与金融生态的变化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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