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面临挑战:中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的困难分析_农业论文

中国农业面临挑战:中国农业现代化面临的困难分析_农业论文

面对挑战的中国农业——中国农业现代化难点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难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目前正在加紧进入WTO的工作,一旦中国进入WTO后,将使中国农业从过去的封闭状态逐步进入开放的国际环境之中,农产品市场也将逐步走向国际化。而中国目前的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市场的价格,在质量和品种上更缺乏竞争能力。加之,商品性农产品普遍规模小、批量少,根本无法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市场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其中不仅有强大的外部压力,更为严峻的困难还在于中国农业自身存在的诸多矛盾。分析中国农业发展的现状或许能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中国农业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的艰难程度。

1.在传统的农业中,农产品的增加主要依靠土地面积的增加和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但在现代的农业中,当农产品达到一定的水平后,农业增长主要依靠科技的进步。即通过农业生产要素的变革,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形成新旧技术之间的差别效益。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10多年来,中国的农民开始走出封闭,无论是在投入新的生产要素方面,还是在采用新的农业技术方面都表现出较大的热情。但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农业科技发展仍然是比较缓慢的,农业生产技术仍然停留在较为明显的传统方式上。中国面临着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尽快步入现代农业的艰巨任务。

一般而言,一个合乎国情的农业科技结构的最基本要求,是与本国农业资源禀赋相匹配,实现对劣势要素的替代,才是农业科技运行的理想结果。农业科技的进步或偏重于节约劳动,或偏重于节约土地,其结果分别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土地产出率的提高。显然,对中国这样一个土地资源极为稀缺的国家来说,选择只能是唯一的:即推行土地节约型的农业科技,利用新的农业科技及相应要素来提高土地产出率。可惜的是,在中国发展农业的整体思路上,长期陷于偏重劳动节约的误区中,将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取向,形成技术供给与农业资源禀赋之间的不协调。因此,校正农业技术的供给方向是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首要问题。

笔者无意否认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但相对而言,对中国来说推行土地节约型的农业技术显然更为重要。现实是令人失望的,中国在推行土地节约型农业科技方面效率难尽人意。无论是在良种推广,还是浇灌效率、化肥和农药的投入等方面都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以良种的研究和推广为例,以探索生命机理为特征的良种选育体系,研究周期长,推广周期也长(大约各为10年)。因此,具有重大突破的新型良种的推出,至少应该在上一代良种推出时即开始立项研究,唯此才能为良种选育提供充足的技术贮备。再如,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顾焕章等人的研究, 1965—1988年间,中国土地产出率提高的变动中有79.86 %源于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然而现代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却十分低下,其中化肥的使用效率仅达30%。目前中国农业技术供给疲软的状况,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今后农业的发展。

中国的农业科技投入所以在个别因素乃至整体上表现出严重的不足,是由目标取向、管理体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推广乏力所致。农业科技供给疲软,不仅有制度选择方面的原因,还有经费不足方面的原因。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对农业科研的投资不到全国科研总经费的1%,仅占农业总产值比例的0.2—0.25%,大大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1—2%的适宜比例。没有适当的农业科研投资比例,将无以形成农业稳定增长的技术基础。这样,不仅影响土地利用效率,而且也不能适应农产品消费结构变化的新形势,带来供给增量与消费增量的新矛盾。低层次、低质量的农产品生产,不仅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国内市场,更无法进入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

2.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历史地看,农业迄今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原始农业阶段、传统农业阶段和现代农业阶段。这是一个由产品完全自我消费形态向生产与消费未完全分离的中间形态,再向生产与消费完全分离的企业化经营形态的演化过程。这一演化过程也是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逐步发展和创新的过程。离开了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的发展、创新,农业是无法完成发展阶段的转换的。可以断方,没有与现代农业相契合的现代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只能是一个神话。

中国农业正在由传统农业缓慢地转向现代农业,处于由产品完全自我消费形态向生产与消费完全分离的企业化经营形态转化的中间状态,即转变过程中的已与市场发生联系,但生产与消费尚未完全分离的阶段。现阶段中国农业的组织系统进入艰难的动荡期,旧的农村组织系统开始分解,有些旧组织已经或正在瘫痪,现存的组织无以承担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任。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而今中国农村的新组织正以形态多样化和发展多样化的态势在成长着,在旧组织分解和瘫痪中形成新的组织形式,然而真正能够满足现代农业需求并完全替代旧组织的新的生产和流通组织并未成长起来。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实际就是对中国农村原有经济组织的重塑,形成新经济主体。但它并未能从根本上打破中国农村传统的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组织与分散的以血缘、亲缘为基础的家庭、宗族组织相结合的两极形式,这种缺乏“中介”组织的结构是一种极度扭曲的组织形态。它使得中国农业仍然保持稳定封闭、流动性极小的小农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排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化经营形态的发展。走出困境的最佳选择,就是尽快完善制度环境。

从中国农村的现实看,现代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的形成,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环境是组织和市场。因此,组织制度的创新与市场机制的重构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组织制度的创新,选择适当的经营组织形式和选择现实的规模经济利用形式,可以使现代生产和流通组织逐步成长起来。选择适当的经营组织形式就是尽快实现集中的批量购买和销售,以降低交易成本,节约流通费用和促进生产增长。也就是说,要着力发展各种形式的中间经济组织,弥补分散的小农户与分散的市场之间形成的“真空”地带,为最终形成网络型的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奠定基础。选择现实的规模经济利用形式,决不是指复归旧体制,通过重新集中土地来实现规模变动。而是指在保持现有农户分散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和集中买卖等活动,以满足农户生产、经营上的多种需求来实现的。适当的经营组织形式与现实的规模经济结合的过程和就是新的生产和流通组织的构造过程和农村组织制度、组织结构创新的过程。

完善的市场机制是现代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存在的基本前提,而目前中国的农村市场还不存在商品交换普遍化的制度性条件。因此,重构市场机制,矫正农村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不完备,是我们难以回避的现实。这其中,更为困难的是农村要素市场的矫正。目前,虽然改革已带来农村要素市场交易的恢复和活跃,但它的发育仍然是极不完善的,尤其是土地商品化和土地市场的发育仍存在着很大障碍。尽快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让农村市场真正实现商品交换普遍化,才能使市场机制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为现代农业生产和流通组织的构造提供发育和成长的市场环境。

3.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府在农业政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促成了中国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农业的增长。但改革以来的农业经济发展却是在波动中成长的,呈现出一种不稳定的态势。对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各有所见,主要有自然灾害说、市场供求说、生产结构失衡说等观点。上述观点虽然不无道理,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经济增长的不稳定,但决非根本原因。笔者认为,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波动,主要是由农业政策目标指向和变动所致。新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清楚地表明:每次农业经济总量增长率由高到低的转变,都与政策的变动有关。无论是50年代中后期,还是60年代末期以及1985年农业经济总量增长率的下降,都是由不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因素所致。相反,50年代初期,1963—1965年及1979—1984年农业经济回升,都是正确的农业政策目标指向的结果。因而,对中国农业的发展来说,“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一个极为明智的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农业政策。所以有必要从政策科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从政策科学的角度看,任何一次政策的出台都必须具有明确而合理的指向,使政策操作和运行具备经济上、技术上和政治上三个方面的可行性。因此,它一方面应能反映大多数人(农村政策则要包括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意愿和期望;另一方面也应该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治环境相吻合,具备战略性、对策性、预见性和创新性的特点。依据上述要求来探讨中国农业政策目标理想结果实现的难点,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在传统农业条件下,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政策的主观随意性大,农民使用既定的生产要素从事经济活动,很少受到规范和框架的约束,经济主体应付变化的行为在本质上说更多的只是一种反应而已,在“政策真空”、“政策失灵”的状况下更是如此。前些年西瓜的生产就一直陷在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的循环圈内难以自拔。农民的行为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自发反应,简单地通过市场信号进行决策,形成一种同上同下的整体性的行动,带来一轮又一轮的市场波动。其它诸如苎麻、兔毛等农产品,无不重复这样的循环。可见,一个没有政策目标规范和约束的农村市场必然是混乱无序的,它不具备自动达到人们所期望目标的功能。农业生产本身固有的特殊性,以及目前中国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后、耕地及其后备资源的严重短缺、劳动力基数大且素质低下的现实,都需要凭藉有效的农业政策投入才能实现中国农业发展阶段的转换,实现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

从系统的观点看,一个有效的农业政策,必须能回答以下问题:Ⅰ、中国农村的现状是怎样的;Ⅱ、中国农业将来的发展目标应该是怎样的;Ⅲ、影响中国农业发展的障碍是什么;Ⅳ为实现中国农业的发展目标应该采取哪些行动;Ⅴ、既定的农业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哪些问题。

显然,现行的中国农业政策与上述要求间的契合度是相当低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一直存在政策选择不当,力度把握不准及缺乏实施政策的有效手段与中介等方面的问题。

正确制定能以支撑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发展阶段的政策体系,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科学的高质量的信息,无此将无法对农业发展态势作出正确的判断;二是完善的要素市场体系,无此将无法形成政策推行的制度基础和中介环节。面对现实,我们必须坦率的承认,这两个前提条件的形成,将要经历一番比较困难的历程。我们所能做的和所应该做的,就是进行理性的探索和讨论,为这两个前提条件的实现铺平道路。

4.对于任何一种经济组织来说,其存在的合理性前提都是唯一的,即能否最大限度地利用规模经济。农业规模经济的实现,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其一,规模经济的实现是由农业生产过程以外的因素,如公共设施、市场集聚、产业关联形式变动等带来的。其二,合作经济这一经济形式则是规模经济赖以实现的组织依托,它通过若干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在一个经营实体中形成的经营规模的扩张达到规模效益。因此,重新构筑和塑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矛盾,实现中国农业规模经济的唯一有效途径。

然而,重塑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势难回避国家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问题。从政府的政策指向看,各类合作组织应成为“民办”组织,在具体举措上,亦宣布供销社退出政府系列,均意在强调合作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使之走向真正意义的“合作”。但从现实看,至少在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合作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是相当难以实现的。首先,近年来政府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强调合作的重要性,并将各类农村合作组织纳入国家的经济发展框架之中,但由于合作社法至今尚未出台,使合作组织在运行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和行为规范。这不仅使得合作组织无章法可依,也为政府干预行为的随意性提供了可能;其次,目前合作社领导仍由政府委派,“官本位”体制框架依然存在,合作社的“官方化”色彩并未得到真正的淡化,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的只能是政府利益;第三,目前的合作社,如供销社在具体业务上亦代行政府职能,行使一些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分配权及个别农产品的收购权。可见,国家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合作社的经济活动。

国家的干预与合作社的独立性、自主性之间是一对显而易见的矛盾。笔者以为,对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有效的国家干预是必要的。合作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之中,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离开了必要的国家干预,合作经济的成长和发展将是相当困难的,此其一。其二,中国在传统上是缺乏规范意义上的“合作”基础的,植根于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集体主义,是以人们之间的感情构成联系的纽带,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经济组织活动必然是狭隘、脆弱的,无论是经济环境亦或人文环境,都不具备充分的联合开展经济活动的条件。而国家的干预完全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何况,中国的改革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对整个国家来说,应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中国的政体决定了合作社必须处于政府的领导之下。所以,在合作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国家对合作社的干预是勿庸置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保证国家干预的同时,使合作社能以保持其自身特性并具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让合作社真正成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社会经济组织。因此,“清醒地把握政府的参与度和最终发展目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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