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评抗日时期陈独秀的政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见论文,陈独秀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十多年来,史学界以确凿的史实为依据,彻底否定了王明、康生诬蔑陈独秀为汉奸的说法,有关陈独秀是一位坚决主张抗日救国的爱国者的历史面目,也已为大量确凿的史实所证实。但是,对于陈独秀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政见,史学界除了肯定其主张抗日救国之外,似乎再也找不出什么可肯定的了。对于陈独秀鼓吹发展资本主义、连篇累牍地谈论民主问题,尤其是批评斯大林的言论,基本上都是被否定的。笔者认为,对于陈独秀这期间的某些政见,值得进一步讨论,提出粗浅看法,请大家指教。
是否走的是逆历史潮流之路
综观近年来研究陈独秀在抗日战争时的政见的论著,可看出陈独秀政治思想的复杂性、多面性。他既背离了传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也背离了托洛茨基主义;既与中国共产党有某些根本意见分歧,又与中国托派展开论战;既认为国民党是抗战的领导力量,又反对国民党的专制独裁统治;既认为英美是反法西斯战争中的民主势力的代表,又认为英美的帝国主义政策是压迫落后民族的;既拥护国共合作,反对国民党的反共政策,又对共产党的某些方针、政策表示不满;既同情苏联的反法西斯战争,又认为苏联的政治制度是违背了社会主义原则的独裁专制,认为斯大林是违反无产阶级利益的独裁者。
陈独秀的这些复杂的政治态度和政治思想,构成了他在这一阶段,属于一位民主主义者、爱国主义者。然而,史学界研究陈独秀在这期间的政治思想的论著中,往往仍以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者的标准要求他,从而痛斥他为“背离革命的逃兵和叛徒”,得出了陈晚年走的是“逆历史潮流之路”的论断。①笔者认为如此评价陈在抗战时期的政见,有失偏颇。
陈独秀既然早已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也就无必要仍以中共党员的政治思想标准来要求他。应当允许他在政治思想上与中国共产党人有差别。也不必因陈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是中共中央的总书记,在其被开除出党后,仍以中共党员干部的标准衡量他。
有人认为抗日战争领导权问题,是判断陈独秀政见是非的关键问题,陈不承认中共对抗日战争的领导权,反而认为国民党对抗日战争拥有领导权,这是叛逆之表现。其实,陈把领导权视为一种权力。当大部分地盘和大部分中国军队掌握在国民党手中的情况下,他很难理解中共对抗战能够实现领导权。他不懂得中共通过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引导抗战的正确方向,从而领导抗战。当时爱国民主人士中有不少人未能认识到中共对抗战的领导权问题,不足为怪。然而当时被称为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斯大林,只看到国民党的力量暂时大于共产党,始终不承认中共对抗日战争的领导权,这是为大量确凿的史实所证实的问题。学者们未用领导权问题作为政治思想标准去要求斯大林,却以这一标准要求早已被开除出共产党的陈独秀,岂不是弄错了标准与对象。
陈独秀在抗日时期,虽然对中共的某些理论、方针、政策误解而持反对意见,但是在抗日救国的大目标上以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上,与中共基本一致。他提出的十条抗日救国纲领中的第二条为“在野各党派及一般人民都应有政治的自由,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不自由的奴隶,很少有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奋斗的自动性。”②这就反映了人民大众的普遍要求,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要害问题,也是与国民党的专制独裁政策相对抗的。其第五条为“强迫富人购认救国公债,征收财产累进税和加重因战争事营业所得税,不把战费加在工人贫农及小商人小职员身上。”③第六条为“解除人民痛苦,如:‘减少工人工作时间,解决贫农耕地问题,限制高租高利,废除苛捐杂税和保甲制度,停止征工拉夫等,以提高民众抗战的热情和力量。”④这两条反映出陈独秀同情劳苦民众,也认识到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对抗战的重要意义。其第七条为“恢复由各业群众选举自己的工会,学生会,商民协会,农民协会。”⑤其第九条为“武装人民,尤其要武装工农民众,以肃清汉奸,巩固后方。组织训练前线失业工人的特殊军队,加入作战。”反映出陈主张发动广大民众,尤其是发动工农民众、武装工农民众,这又是抗战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陈的这十条抗日救国纲领,虽然与中共的《十大救国纲领》⑥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却是符合中共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精神的。
笔者认为,抗日战争时期,“顺”或是“逆”历史潮流的标准应当是主张抗日,还是主张投降日本侵略者的问题。凡是抗日者,都是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一员,总体上属于顺历史潮流而动的。当时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容纳各种赞成抗日的政派,各界人士,以至抗日的地主阶级、英美派大资产阶级。许多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爱国华侨、宗教界人士,他们未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对中共的抗日游击战的战略地位,也大都不甚理解,也不一定与中共的新民主主义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但是只要他们主张抗日救国,反对日本侵略者及汉奸,都是中共联合的对象,都不能列入“逆历史潮流”的范畴。如果都以中共党员的标准来要求之,都以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方针来衡量其政治思想,其中多不能达标。陈独秀的政治思想也是不能达标者之一。
正如对于许多主张抗日救国的宗教界人士,允许他们爱国爱教,不必要求他们放弃唯心主义,一律达到唯物主义标准一样,对于许多爱国的民主主义者,也要允许其在政治思想上与共产党人的差别。同样,早已被开除出共产党的陈独秀,早已从一位被称之为“不好的马克思主义者”,退到了爱国的民主主义者的行列,在研究其抗日救国的政治主张时,批评他在政治认识上未能和共产党人保持一致,离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似乎是过高的要求了。笔者认为,把陈独秀在抗日时期的政见,放在爱国的民主人士的政见的基点上,来评价其对于抗日救国、对于民主运动、对于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的价值,比较合适。
陈独秀的抗日救国精神和主张有大量史实为证。早在“九·一八”事变后,他当时身为托派领袖,却在抗日救国方面表现十分积极,连续发表文章宣传抗日救国反对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支持学生的抗日救国运动。从1931年9月到1932年7月,他在《火花》、《校内生活》、《热潮》杂志及传单上发表的宣传抗日救国的文章及执笔的有关宣言、决议等近40篇之多。1932年1月,他与彭述之、罗汉三人署名致中共中央函,提出:“合作抗日”的建议。⑦遭到王明的拒绝。此后,陈仍坚持宣传抗日救国主张。他被蒋介石囚禁于南京狱中时,写下《金粉泪五十六首》诗篇,⑧宣传抗日救国和反对蒋介石的反动统治,其中第一首为:“放弃燕云战马豪,胡儿醉梦倚天骄。此身犹未成衰骨,梦里寒霜夜渡辽。”即反映了他对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的不满,又表达了他愿献身于抗日战争的情怀。
陈独秀出狱后,于1937年10月到达武汉,他在一系列的演讲、文章、书信中大力宣传抗日救国。他从武汉到达四川江津后,也在一系列文章、书信中积极宣传抗日主张,仅收入《陈独秀著作选》中的陈晚年宣传抗日救国主张的文章、书信等即有60多篇。⑨表达了他的反对投降坚决抗战到底的抗日决心。⑩
总之,陈独秀在抗日战争期间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一员,坎坷而曲折地走着抗日救国之路。
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见解
陈独秀在抗日战争时期,在一系列文章、演讲、信函中,多有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言论,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陈独秀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的过程。他说:“在科学的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无论为功为罪,而毕竟是人类社会进化所必经的过程。没有它,小有产者的社会便没有发展生产力和生产集中之可能。”(11)他认为:“社会主义对于生产力之增高和人类幸福,都好过资本主义制”,“并非人类主观上故意要先采用较坏的资本主义制,后采用较好的社会主义制”,(12)而是社会发展规律决定的。他从中外国营工业发展的经验中指出:“即使国营工业普遍的成功,也不一定就是走出了资本主义范畴。”(13)他认为“十月革命本是政治的成熟,而非经济的成熟。”(14)他引用列宁说过的话:十月革命后的苏俄是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他认为苏俄虽变更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还不能说“已经走出了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制”。(15)那么,如果人们不敢断言中国此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制发展工业,这就必须毅然决然采用资本主义制来发展工业,只有工业发展,才能够清除“旧社会的落后性,才能开辟新社会的道路”。(16)他在文章结尾部分总结说,他并不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仍要走欧美循序进化的旧路,发展到尽头,“只认为资本主义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要来的东西让它快点来,不要怕它”。(17)可见陈独秀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性上考察问题,认为中国社会经济超越不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没有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阶段也就难以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前提。
毛泽东也曾有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之前,应“建立近代工业社会”(18)的思考。并且曾认为:中国工业化“只有通过自由企业和外资援助才能做到”。(19)毛泽东在1944年8月31日给博古的信中,明确指出中国“建立近代工业社会”的任务,应在包括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民主革命阶段完成,而且是“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20)可见,陈独秀与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思考有一致性,所不同的在于后者避免了“资本主义”这一名称,对于完成这一任务的途径,是通过包括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来完成。前者未有新民主主义社会之认识。
其二,陈独秀认为“资本主义比起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还是革命的,因为前者使生产力增高,后者使生产力停滞甚至萎缩。”(21)陈的着眼点在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在经济落后的旧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毫无疑问的属于进步的经济成份,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平均主义,经济上是反动的。陈独秀引证列宁的话:“俄国工人吃了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苦,而不是吃了资本主义发达的苦。”陈认为“在中国更是如此!”(22)其实,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也曾经从旧中国经济落后的实际情况考虑问题,重视发展资本主义,他曾指出:“蒋介石是半法西斯半封建的资本主义;我们是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23)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为社会主义创造物质和文化前提的资本主义。毛泽东还曾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是“新式资本主义的经济”,在城市,将着重发展私人经济,其次才是国营经济,私人经济占主体地位;在农村,农民中的自由竞争与阶级分化,是被许可的,富农经济也居于合法地位。(24)由此可见,抗日战争时间,陈独秀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方面,虽然没有毛泽东认识得那么深刻与全面,但在资本主义对于发展生产力的意义上,二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共性。
其三,陈独秀大力宣传“民族野心”。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产生民族竞争意识,才有民族的觉醒。他说:“资本主义的工业虽然造成滔天罪恶,同时却创造了较高的生产力,较高的武力,较高的道德与文化,扫荡了整个旧社会各方面的落后性,奠定了将来新的社会主义社会之物质的基础,是人类进化途中一次大飞跃。”(25)陈又列举出由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影响到“民族资产阶级昏儒可怜”,以至抗战一年来,“为抗战而尽力而牺牲的,只是一部分有民族意识的工业家、工人、军人和受过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洗礼的青年;所谓‘全民抗战’,不过是一句宣传口号。因工业不发展而民族野心不高昂,……至于军器、军事技术和交通工具之贫乏,更是铁一般的事实摆在我们眼前。”(26)陈独秀认为经济发展,关系到抗日战争的精神与物质两方面的力量。他希望中国以发展生产力,激发民族竞争意识即“民族野心”。
其四,陈独秀认为中日两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成为中日战争的经济根源。陈独秀强调“战争与革命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后果”。他认为此次中日战争,“两方面都因为工业有了发展才至于推动战争”。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业突飞发展,“原料和市场都不能与之相应”,为急于向中国掠夺原料和市场,于是发动侵华战争;就中国方面说,中国自第一次大战以来,资本主义经济“虽然因政府政策的错误建设得很缓慢”,但走向新兴国的企图是大部分靠着中国资源和市场的日本帝国主义所不能允许的。“日本帝国主义者,企图以工业的日本统治农业的中国,只有用战争来打破中国建立资本主义新兴国家之野心;中国不甘心受日本统治,要发展民族工业,自做主人,也只有努力抗战以打破敌人的企图。”(27)陈独秀在这里揭示出中日战争的经济因素。毛泽东于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说:“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中国独立,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就是中国的近代史”。(28)再从30年代中期,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较快发展的形势,使日本大为不安,急忙发动侵华战争的史实来看,陈独秀认为中日双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矛盾,为此次日本侵华战争之根源。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中国抗日战争的经济原因之一在于争取经济独立,所以他的文章的主题在于为资本主义而战。他是从争取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意义上看待抗日战争的。
对两种爱国运动的不同性质辨析
原日本的社会主义者川山均、佐野学、铃木茂三郎等人,面对日本侵华战争,放弃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转向了“爱国主义”,他们拥护日本政府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受到原中国朋友、同志批评后,提出了为自己辩护的理论是:既然中国社会主义者赞助中国的爱国运动,那么日本社会主义者也应该转向日本的爱国主义。针对这一情况,陈独秀于1938年8月21日写文章批评这些转向爱国主义的日本原社会主义者,于9月5日以《告日本社会主义者》为题,署陈独秀之名发表于《政论》旬刊第1卷,第22期。
陈独秀指出,这些原日本社会主义者,为自己转向“爱国主义”辩护的理由,是形式逻辑的观点,玩弄名辞,掩盖问题的实质。陈独秀指出:“被压迫民族的爱国运动是进步的,因为这一运动是给帝国主义者以打击;压迫国的民族主义和爱国运动是反动的,因为它是帮助自己的帝国主义政府,压迫侵略被压迫被侵略的民族;这是对于爱国运动之辩证的见解。山川、佐野、铃木诸人不至于不懂得这个,如果他们真来责问我们,这只是证明他们是自觉的背弃了前辈社会主义大师的遗教!”(29)
某些日本“社会主义者”,“藉口无产阶级利益来说谎话”,扬言“资源贫乏的日本,从中国夺取得资源,于日本无产阶级现在的生活和将来社会主义的建设,都是有益的,所以日本的无产阶级应该赞助对华战争。”(30)陈独秀在批驳这种言论时指出:“不把建设社会主义立足在革命的国家间分工互助上,而立足在预先占取资源的争胜,这是中国旧时大家庭各房媳妇抢着‘积私’的丑态,还配谈什么社会主义的建设!”(31)再者,将来日本也不可能是“自给自足的社会主义国家”。陈独秀又从日本这个后起来的帝国主义国家,对外扩张与对国内劳动人民压榨相辅相成的特点说明:“日本对外侵略战胜一次,即紧跟着军备扩张一次,工农平民生活亦即紧跟着降低一次”。(32)并指出:“拿分润掠夺品的余沥来鼓动工人阶级赞助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侵略战争,这本是欧洲资产阶级御用的所谓‘社会主义者’的背叛行为,日本的社会主义者也学会了!”(33)
陈独秀针对自称社会主义者的高素之责难胡适之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而亲近英、美帝国主义。表示自己无必要代胡适答辩,仅正告日本社会主义者:“中国的真正社会主义者,从来不曾企图在帝国主义者当中选择主人。我们认为中国的解放,必须脱离一切帝国主义的宰割,并不只是日本;可是事实上,近十年来日本帝国主义者对于中国公开的压迫之尖锐化,超过任何帝国主义者加于中国的横暴,因此只好集中我们可怜的力量,来和日本帝国主义者作殊死战,在抗日战争中,如果有人教导我们同时反对一切帝国主义者,我们只有认为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间谍。”(34)
陈独秀在文章中向日本平民说明,我们抗日“只在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财阀和军阀,而不是反对日本的平民”,“中国人中有大批汉奸,日本人中有不少同情于中国抗战的人,鹿地亘夫妇就是代表,……我们的纲领是,结合中国朝鲜日本三国的平民,共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者,不独中韩人民,即日本人民,也只有到这时才能够得到解放。”(35)
以上可看出陈独秀尖锐地批评日本转向“爱国运动”的“社会主义者”,十分清晰地阐明了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的“爱国运动”的不同的性质。陈独秀虽然被史学界大多数学者公认为早已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也已经背离了托洛茨基主义,但是,他在上述言论中却反映出,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政治思想武器,深刻地揭露、批判日本某些“社会主义者”背叛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背叛社会主义基本立场的行径。此外,有关国际间反法西斯统一战线,集中力量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理论与策略,陈独秀也表达得相当明确。陈独秀的这篇文章,不仅宣传了爱国主义,而且宣传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精神。
对民主问题的见解
陈独秀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文章、演讲和给友人的信函中,多涉及民主问题,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见解,反映在他于1940年9月《给西流的信》(36)和同年11月的文章《我的根本意见》(37)中。他在给西流的信中说:“我根据苏俄二十年来的经验,沉思熟虑了6、7年,始决定今天的意见”。他较系统地罗列了六项;他又在《我的根本意见》一文中进一步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后必须建设民主制度的问题。
陈独秀关于民主问题的见解,可归纳为如下几方面:
其一,陈独秀把斯大林模式的无产阶级专政与希特勒的法西专政相提并论,他还认为苏联是“首倡独裁制”者。陈的这种意见有明显的错误。斯大林模式的无产阶级专政虽然在民主与法制上很不健全,缺乏保障人民民主的许多措施,以致形成了斯大林个人独裁、个人崇拜,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但是,无论如何,它与德国的法西斯专政有本质的区别。它的出现与当时历史环境有关,它在相当一个历史阶段,保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模式,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都起了推进作用。陈独秀对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认识是比较片面的。
然而,陈独秀对斯大林模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系列批评,作为一个学术问题,却是值是研究的。陈独秀从民主主义的观念出发,对于“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38)践踏民主,十分反感。陈把斯大林的独裁与希特勒的独裁相提并论固然是错误的,但是,他对斯大林的批评并非无根据的恶意攻击。斯大林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确实令人惊讶。仅以1936-1938年苏联肃反运动而论,被捕的人“不少于400-500万人,其中被处决者至少达50万人”。30年代被迫害的知识分子“达几百万人”。(39)1922年俄共(布)11大(列宁最后一次参加的代表大会)选出的26名中央委员中,有17人(约3/5)在肃反期间被处决、暗杀和流放。……17大代表共1966人,其中1108人(1/2强)因‘反革命罪’遭到逮捕,而这些代表中有80%是十月革命前或国内战争期间入党的,60%是工人。17大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中,有83人即将近三分之二被逮捕和处决。”(40)在军队中被处决的高级军官令人震惊:“元帅5名中的3名,军区司令15名中的13名,军级干部85名中的57名,师级干部195名中的110名都被处决了。”(41)从这些事实看,陈独秀文章中认为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性质,违背了苏联工人阶级和人民的利益,虽有片面性却并非造谣诬蔑,也不宜简单化地说陈独秀恶意攻击斯大林。其实陈独秀对待斯大林的错误具有一定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他多次指出:斯大林所犯的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错误,“并非由于史(斯)大林的心术特别坏”,不应当把苏联的“一切坏事,都归罪于史大林”。(42)不应过多追究斯大林个人的责任,而应当从制度上找原因。陈独秀在其《我的根本意见》一文中再次提出:“不能一切归罪于史大林,例如无产阶级政权之下民主制的问题”。(43)陈的这种看法比较符合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的错误与制度、与历史环境都有关。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的秘密报告中把一切坏事都归咎于斯大林个人,过分追究个人责任,未能从制度上总结经验教训,相比较之下,陈独秀在数十年之前即能从制度上观察斯大林的错误根源,其见解有其高超之处。
邓小平在谈到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时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44)这一论断贯穿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于研究陈独秀的上述论点,也具有指导意义。
其二,陈独秀认为“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名词,有它的具体内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民主,其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实施的范围有广狭而已。”“民主之内容固然包含议会制度,而议会制度并不等于民主之全内容,许多年来,许多人,把民主和议会制度当做一件东西,排斥议会制度,同时便排斥民主,这正是苏俄堕落之最大原因”。“苏维埃制若没有民主内容,……比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还不如。”(45)陈独秀的这一部分见解,否认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的性质上的区别,只承认二者在范围上的狭与广的区别。也就是说,他认为无产阶级民主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继承和扩大,而不是抵制资产阶级民主,而不是完全废除资产阶级民主的基础上再创造出与资产阶级民主截然对立的无产阶级民主。陈独秀的这一见解,在政治思想史上是有研究价值的。
关于陈独秀认为“议会制度并不等于民主之全内容”,不应当在排斥议会制度时,同时排斥民主。这一见解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陈独秀认为,“民主是自从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今天、明天、后天,每个时代被压迫的大众反抗少数特权阶层的旗帜,并非仅仅是某一特殊时代历史现象,并非仅仅是过了时的一定时代中资产阶级统治形式”。(46)陈独秀还认为:“因为近代是资产阶级当权时代,我们便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其实此制不尽为资产阶级所欢迎,而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的。科学,近代民主制,社会主义,乃是近代人类社会三大天才的发明,至可宝贵”。(47)陈独秀在涉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民主时,往往引证到列宁的关于“民主是对官僚制的抗毒素”(48)的重要论断,说明忽视民主,必然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上述陈独秀的这些见解是比较深刻的,在肯定陈独秀有关民主问题的深刻见解的同时,还必须看到陈独秀基于历史环境的局限性,未能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对民主的理论是不断发展的,有关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有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等等基本原则,都是无产阶级民主实践中总结出的真理,是稳定社会主义秩序,保障人民民主权力的不可忽视的原则。
其三,陈独秀认为政治上的民主主义与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一致的。他认为:“政治上的民主主义与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相成而非相反的东西。”(49)有关经济发展与民主的关系,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曾认为:“只有一个工业的社会,才能是充分民主的社会。”(50)
陈独秀认为:“民主主义并非和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是不可分离的”(51),无产阶级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政权,如果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只能出现腐化、堕落,决不能保持社会主义。缺乏民主制的结果,必然出现“领袖独裁”。(52)陈独秀并不否认对敌人专政的必要性,他说:“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到反动派,我举双手赞成。但专政到人民,专政到党内,难道是马克思、列宁始料所及吗?此无他,贱视民主故也。”(53)可见,陈认为专政的对象“扩大化”的根源在于贱视民主。
陈十分强调民主的重要意义,固然有正确的一面,但也有局限性的一面。他未能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必须符合国情,并应有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还必须遵照具体情况决定民主的范围,不可不顾国情急于求成。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报告中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54)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并进,逐步提高民主化程度的正确的指导思想。
从以上陈独秀在抗日时期关于民主问题的理论来看,陈在其生命临终前的一段时间内,在民主问题上,仍提出了在政治思想史上,有相当价值的见解。这位在五四时期被毛泽东称为“思想界的明星”(55)的历史人物,在其生命的最后阶段,仍闪出了政治思想上的星光。
对社会主义的同情与关心
陈独秀虽然早已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他作为一位爱国民主人士却一直同情社会主义、关心社会主义,他始终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制,比资本主义生产制有更高度的发展,也能以清除资本主义的罪恶。”(56)他一直到死,对于俄国共产党,对于苏联十月革命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针所作出的成绩是肯定的。在他逝世前的最后一篇文章《被压迫民族之前途》(57)一文中讲到解放劳动人民和被压迫民族时说:“十月革命是全俄绝大多数人民集合在共产党‘解放劳动者’‘解放农民’‘解放小民族’三大旗帜之下成功的;革命胜利后,三样都一一实现了,并非是俄国共产党的空头支票,并且对国外把帝俄时代对被压迫国的不平等条约自动的宣告废除了。把它在被压迫国家的特殊权利如租界、领事裁判权等,一一宣告放弃了。所以当时全世界劳动人民,全世界的被压迫民族,都看着莫斯科是全世界被压迫者的灯塔,是全世界革命运动的总参谋部。”(58)他又指出:“如果有人根据近来苏联对于中日战争及此次大战之初对于波兰及希特勒之政策,而怀疑到社会主义国家对于被压迫民族解放斗争的态度,这乃是他自己不明了!”(59)可见陈独秀临终前不久,对十月革命的成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针、政策,仍然是赞扬的。至于他对于“后期苏联”“站在俄国民族利益的立场”的批评,虽然带有片面性,但却不是恶意攻击。对于苏联丧失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执行民族主义方针的某些弊端,以及斯大林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的问题,陈在批评时用了“痛惜”两个字。全方位地观察陈独秀对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某些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批评,似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陈独秀晚年困居四川江津鹤山坪山村,消息闭塞,影响到他晚年的政治视野,关系到他在某些政治见解上的片面性。但从其晚年一系列的文章、演讲、书信来看,他临终前仍是一个同情社会主义、关心社会主义的爱国民主人士。
注释:
①《陈独秀评论选编》(下),河南人民出版社,第261页。笔者目的在于讨论学术问题,不愿提出有关文章的篇名及作者姓名。
②陈独秀:《抗战中应有的纲领》,《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5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
③④⑤陈独秀:《抗战中应有的纲领》,《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59-46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
⑥《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26-329页,1966年7月横排本。
⑦罗汉致周恩来等的公开信,汉口《正报》,1938年4月24、25日。
⑧《党史资料》丛刊1983年第3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⑨⑩参见《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90-608、435、401、438、454-458页。
(11)(12)(13)(14)(15)(16)(17)陈独秀:《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17、515、518-519页。
(18)毛泽东:《致秦邦宪》(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7页。
(19)王占阳著《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页。
(20)毛泽东:《致秦邦宪》(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7页。
(21)(22)陈独秀:《资本主义在中国》,《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9页。
(23)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总结报告》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2-93页。
(24)参见《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6页。
(25)(26)陈独秀:《民族野心》,《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1、492页。
(27)陈独秀:《我们为什么而战?》,《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05-506页。
(28)《毛泽东选集》第2卷,1991年6月第2版,第679页。
(29)(30)(31)(32)(33)陈独秀《告日本社会主义者》,《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10-511页。
(34)陈独秀:《告日本社会主义者》。
(35)参见陈独秀:《告日本社会主义者》。
(36)(37)《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2、559、555、560页。
(3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333页。
(39)荣植等编著:《斯大林的肃反:人和事》,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1月版,第12、13页。
(40)(41)荣植等编著《斯大林的肃反:人和事》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1月版,第12、13页。
(42)(43)(45)(46)(47)《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5、560页。
(4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333页。
(48)(49)(51)转引自《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5-556页。
(50)1944年7月,毛泽东与根舍、斯坦因的谈话。许之桢编译:《毛泽东印象记》,东北书店1947年版,第26页。转引自《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页。
(52)《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60、607页。
(53)转引自《试论陈独秀与托派的关系》,《历史研究》1981年第6期,第149页。
(54)《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版,第322页。
(55)毛泽东:《陈独秀之被捕及营救》,《湘江评论》创刊号1919年7月14日。
(56)陈独秀:《资本主义在中国》,《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9页。
(57)陈独秀于1942年5月27日逝世,该文写于5月13日。
(58)(59)《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6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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