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风暴中的港元联系汇率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亚洲论文,港元论文,风暴论文,金融论文,汇率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35年之前,香港实行银本位制货币制度,1935年世界白银价格大幅上涨,引起内地白银外流,中国被迫放弃银本位制,实行以元为单位的纸币本位制。港英政府考虑到若香港继续维持银币本位制,势必导致香港白银大量流向中国内地,于是在1935年11月9日,港英政府宣布放弃银本位制,并于同年12月颁布《1935年货币条例》,确立了英镑汇兑本位制。
1972年6月23日英国宣布英镑自由浮动,同时将英镑区缩小到英伦三岛,港英政府随之于7月6日宣布港币和英镑脱离联系关系,决定和美元建立有条件的浮动汇率制,1美元=5.65港元。允许汇率在目标汇率上下2.25%幅度内浮动。但是其后由于美元不断贬值,港英政府于1974年11月取消港元和美元的挂钩,宣布港元自由浮动。
1977年第二季度以后,浮动汇率制不尽人意。由于汇率波动幅度超过预期幅度;货币量和信贷量失控,远远超过正常的货币需求量;贸易逆差出现恶化,通货膨胀趋向严重并激发港元不断贬值,港汇指数呈长期下跌趋势。更为严重的是1982年,中英双方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但到1983年夏天,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香港前景不甚明朗,使得港元下跌态势更加恶化。部分市民出现“信心危机”,纷纷抛售港币,抢购美元。港元比率从1982年7月至1983年9月16日,由5.91港元兑换1美元跌至7.89港元兑换1美元。1983年9月23日,中英谈判陷入僵局的消息传到香港后,港元汇率9月24日跌到1美元兑换9.6港元的历史最低点。当天市场上爆发了商品抢购风潮,部分商店以美元标价,拒收港元,香港金融市场几乎到了崩溃边缘。
为了挽救香港金融市场和香港经济,9月25日港英政府发表稳定港元的声明。10月15日港英政府正式宣布实行港元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并于10月17日正式开始实施。联汇制规定发钞行如要增发港元现钞,需以1美元=7.8港元向外汇基金缴纳全额的美元准备金,换取等值的港元负债证明书。尽管联汇制无法使港英政府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但是联汇制15年运作的事实已经证明,联汇制能够保证香港金融市场和香港经济的稳定和稳步发展。它成功地抵御了1987年全球股灾;1989年政治性挤提;1991年国商银行倒闭触发的银行挤提等重大投机冲击;1992年英镑危机和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以及近期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
一、联汇制的发钞安排具有内在稳定器作用
港元的发行机制和赎回机制,可以使港元汇率在某个区间内波动,乃至逐渐恢复到与美元的联系汇率。
1.港元发行机制
发钞行若要增发港元现钞,按1美元=7.8港元的汇率,向外汇基金缴纳全额的美元准备金,才能换取等值的港元负债证明书。这样,使得流通中的港元现钞和美元保持固定的汇率。控制港元现钞的发行量,也就控制作为组成基础货币的现钞,一方面间接控制了港元的供应量,为港元汇率的稳定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港元现钞的供应量。同时发钞行也以1美元=7.8港元的汇率向其他商业银行提供港元现钞,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创造货币供应量的能力。
2.赎回机制
发钞行可以用回笼的港元现钞以固定的汇率向外汇基金提交港元负债证明书,换取美元,这样就减少了现钞的供应量;发钞行也用相同方法向其它商业银行收回港元,提供美元,其结果减少了作为基础货币的现钞,对港元货币供应量起到了多倍收缩的作用。1994年1月之后,发钞行与其它商业银行的现钞和美元的兑换均用港元结算,这种结算方式也能起到上述相同的作用。
3.套利机制
发钞银行能用港元固定汇率向外汇基金换取美元或港元负债证明书,其它商业银行也能用同一汇率向发钞银行换取美元或港元,这种发钞安排决定了联汇制具有套利机制。套利机制的效果是促使港元汇率波动幅度减少并且逐渐接近港元与美元的联系汇率。比如,在外汇市场上,由于大量抛售港元,导致港元汇率下跌,如1美元=7.9港元,其他银行以1美元=7.9收回港元,然后以1美元=7.8港元向发钞行换回美元,随后以1美元=7.9港元抛售美元,大量的美元抛售促使港元向1美元=7.8港元趋势;反之,在外汇市场上有大量美元抛售致使美元下跌,如1美元=7.7港元,商业银行可以1美元=7.7港元换回美元,然后以1美元=7.8港元向发钞行换取港元,再以1美元=7.7港元抛售港元,大量的港元抛售促使港元下跌,使得港元向1美元=7.8港元趋动。套利机制能够自动调节外汇市场上美元和港元的供求关系,使得美元和港元的汇率在联系汇率上下波动。
二、货币政策工具保证了联汇制的顺利运作
联汇制的内在自动稳定机制限制港元汇率的波动幅度,保证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是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削弱了自由稳定机制的效果。因此,港英政府还采取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外汇市场,保证联汇制的稳定和顺利运行。
1.新会计安排(New Accounting Arrangement)
原先外汇基金在发钞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它们之间的买卖或拆借交易均通过这些帐户进行结算,外汇基金抛售美元或者借入港元并不会减少发钞行的港元储备,难以影响港元供应量和港元汇率。
鉴于此,1988年7月外汇基金与汇丰银行达成协议,实行新会计安排,改变以往的结算制度。新会计安排规定:(1)汇丰银行在外汇基金开设一个港元帐户,并在该帐户中保持一定余额;只有外汇基金才可以改变该帐户余额;(2)该帐户余额不得少于汇丰银行与银行体系中其它银行之间的结算净额;(3)外汇基金不必向该帐户余额超过银行体系净结算额的部分即该帐户净额支付利息;(4)如果银行体系净结算额超过汇丰银行帐户余额,汇丰银行要对差额部分向外汇基金给付罚息;(5)如果银行体系净结算额为负数,汇丰银行必须对该负数部分付罚息。所以,根据这一安排,汇丰银行必须使银行体系的净结算额不出现赤字,和使净结算额与其在外汇基金的结余额保持一致。这一安排的实质是不仅使外汇基金成为银行体系的最后结算行,而且能够通过调节汇丰银行帐户资金余额调节整个银行系统的资金供应水平,最终达到影响汇率水平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为外汇基金及1993年成立的金融管理局对货币市场的操作提供了条件。
外汇基金通过控制汇丰银行的帐户余额,可以调节整个银行体系的资金供应情况。以港元贬值为例,外汇基金决定向汇丰银行出售1亿美元,汇率是1美元=7.85港元,有关帐户变动情况是:(1)汇丰银行在外汇基金帐户余额减少7.85亿港元。(2)其它结算银行与次结算银行在汇丰的结算帐户余额减少7.85亿港元。这样,汇丰银行的帐户余额及其它银行的结算余额均减少了7.85亿港元,减少了银行系统的港元水平。一方面,减少了港元供应量,港元汇率相应上升,另一方面,港元供应量减少提高了港元利率,支持了港元汇率;同样道理,当港元处于升值时,外汇基金进行相反操作,可使港元汇率相应回落。新会计安排类似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政策。
2.外汇基金票据(Foreign Exchange Fund Notes)
为了稳定港元汇率,维持联汇制,香港政府于1990年3月13日首次推行外汇基金票据,外汇基金票据是港府以外汇基金名义,发行的短期无抵押票据,其性质与其他国家发行的短期国库券性质相同。首批外汇票据期限为91天,每周发行一次,每次发行额为3亿港元。由于该票据受到市场极力追棒,因此在首批票据到期日起(即1990年6月),外汇基金将发行额提高到4亿港元,1991年8月18日起又将每次发行额提高到5亿港元。
此外,从1990年10月30日和1991年2月26日起,港府又分别发行了期限为182天和364天的两种外汇基金票据。其中,182天期的票据每周发行一次,每次2亿港元;364天期的票据每四周发行一次,每次发行2亿港元。所有两种票据的面值均为50万港元。
外汇基金票据利率以贴现的形式标载,期满时外汇基金再以票面值赎回,差额即为投资者的利息收入。由于外汇票据系以港府本身的信用为基础,再之外汇基金票据交易可以豁免利得税和印花税,因此外汇基金票据利率较一般商业票据为低,有时甚至低于同业拆借水平。票据采用无纸化方式,所有参加票据交易投资者均在港府金融业务科开立帐户,通过电脑记载库存余额进行。票据认购以投标方式进行,通常在每星期二上午进行投标,次日发布投标结果。
外汇基金为了调节港元供应水平及维持港元联汇制,除了在发行市场发行外汇基金票据之外,也通过外汇基金票据市场庄家(Market-Makers)买卖外汇票据。外汇基金通过向银行同业买入(卖出)外汇基金票据,可适度放松(收紧)港元银根,降低(提高)港元利率,从而稳定港元汇率。其交易结算仍通过汇丰银行在外汇基金的帐户进行。发行外汇基金票据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具成本效益的金融政策工具,用在左右银行同业流动资金水平,达到维持汇率稳定的目的”。与新会计安排比较而言,外汇基金票据发行可避免市场的剧烈震荡和减少干预成本,可起到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效果。
3.流动资金调节机制(Liquidity Adjustment Facility LAF)
为了强化政府干预资金市场的能力,经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和调整后,港府于1992年6月又推出了维持联汇制的另一手段——流动资金调节机制,该机制规定:(1)在每天港元同业市场休市之后,银行公会会员单位发现资金头寸有多余,可将多余金额存入外汇基金,以拆入利率获取外汇基金支付的利息。(2)如果会员单位发现头寸不足,而结算帐户余额为负数时,可与外汇基金管理当局签订“售卖与回购规定”,会员单位可将其持有的外汇基金票据作为抵押物向外汇基金管理当局拆入资金。具体做法是会员单位将持有的外汇基金票据以某一价格出售给外汇基金,次日再以较高价格购回,出售价与购回价的差额就是外汇基金拆出资金的利率收入。外汇基金可凭此作为调节资金水平和利率的工具。(3)从1994年3月以后,外汇基金扩大可作为抵押品的合格票据的范围,从外汇票据扩大到香港一些法定机构发行的和获得一定评级的银行发行的港元债券。(4)外汇基金可根据市场情况、信贷风险和资信等级,向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但拆出利率较回购协定利率要高。(5)外汇基金每日公布拆出和拆入利率,并保留随时取消或者更改的权利。
流动资金调节机制首先改变过去香港同业资金受大银行操纵的局面,平抑了银行同业隔夜拆息的波动,有助于汇率的稳定;其次,取代了政府过去主要通过香港银行公会调整利息来反映官方利率意图的做法,使得官方利率政策更加迅速、及时和明确。最后,流动调节机制实质相当于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机制,通过该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外汇基金对银行同业资金市场的调控,对稳定港元汇率和金融市场体系起到很好的作用。
尽管香港采取货币发行局的制度,而不设立中央银行,但是香港政府采取的调节港元汇率的三大政策——新会计安排、外汇基金票据和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实质上是相当于中央银行的三大传统法宝——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三大政策为港元汇率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了保障。
三、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成立保证了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
1992年10月7日,港府正式宣布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1993年4月1日,外汇基金管理局和银监处合并,金管局正式成立。
在金管局成立之前,银监处负责对银行的监管,具体负责对申请银行牌照及银行资产状况的监管等管理事宜。外汇基金管理局承担港元汇率稳定和银行体系最后贷款人职能。对银行体系的分开管理削弱了外汇基金管理局的稳定港元汇率政策。同时,由于无法了解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无法在事先对银行进行调控,使外汇基金管理局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往往处于被动。因此,外汇基金局和银监处合而为一,从而将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功能纳入到同一个政府部门。在对银行进行日常和健全监管的基础上实施货币政策,有利于金管局稳定港元汇率和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市场。
香港原有三种结算支付:支票交收、CHATS(交换所自动转换专款系统)、CCASS(中央结算系统,集中处理股票的交收)和电子交换交易支付系统(casy payment system)。据1993年3月每天平均交易记录显示,以交易数计,支票占78%,CHATS占0.6%,CCASS占0.4%;若以交易量计算,CHATS占57%,支票占40%,CCASS占3.1%,由此可见,香港原支付系统基本上是以票据为主。香港银行公会结算所的管理银行由汇丰银行担任,每家结算银行和次结算银行均在汇丰银行开立帐户,银行系统的资金最后交收通过银行在汇丰银行开立的帐户进行,香港原支付系统只能达到翌日结算,而不是国际惯例的即日结算。因此,原支付系统无法有效地控制结算会员即日内信贷风险。鉴于此,金管局决定对原支付系统进行改革:1.将现有的清算系统更新换代,并在1996年实现即时全额结算系统(Real Time Cross Settlement,RDCS);2.建立一级结算体制替代原来的二级结算体制,规定所有银行在金管局开立结算帐户,取代汇丰银行成为最后结算银行;3.香港银行公会承担银行同业间支付与清算管理责任,新成立一家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运行和操作RTCS。1996年12月9日,香港正式启用RTCS。由于实行了新的支付系统,金管局可根据所有银行在其所开立的结算帐户,随时对银行的资金运作情况资金流向和资金余额进行监控。通过RTCS,可以实现对银行的实时监控,从而为实现货币目标提供了条件。
以泰国铢在1997年7月2日改行浮动汇率制为导火索,引发了席卷东南亚各国,继而影响到全球金融市场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港元也受到了投机力量的三次冲击:1997年7月18日,伦敦市场美元与港元比价突破1:7.75的心理大关;8月15日,在香港市场,美元一度飚升到被金管局认为是警戒线的7.75港元,后市收盘报收于1美元=7.7495港元;10月22日,纽约外汇市场上美元与港元比价冲击1:7.75警戒位,但仍收报于1美元=7.711港元。在这次港元冲击中,金管局通过RTCS,确定港元投机者身份和参与炒卖的银行,并及时提出警告,对经常向流动机构拆入港元的银行,将收取60厘至100厘的惩罚性高息。香港港元市场的四大港元庄家之一,英国国民西敏银行在8月中旬的港元沽空投机浪潮中,外汇资金全部按市场对价录得的交易损失达2000万美元。
金管局的成立,不仅使市场有了操作主体,尤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行使监管职能和调节港元汇率职能。RTCS的启用,使得金管局掌握了先进的监控手段,能够及时了解银行资金的流动情况和资金结构,迅速地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
综上所述,香港三位一体的调节体系保证了港元汇率的稳定即:调节主体——金管局,调节手段——新会计安排、外汇基金票据和流动资金调节机制,调节工具—RTCS,三者有机结合构成了香港维持港元联系汇率制的互相依赖的调节体系。金管局根据RTCS监视各银行的资金情况,利用三大调节手段,干预外汇市场,保证港元汇率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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