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问题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讨会论文,金融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11月26日至28日,湖南省金融学会主办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专题研讨会在长沙举行。参加会议的有金融专家、教授、金融部门的领导与实际工作者共40人。会议就我国金融风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广泛的讨论,并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和程度
与会者对当前我国金融业在迅猛发展中潜伏着较大的风险,基本上取得了共识。风险主要表现为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差,近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资金流动无序,金融秩序比较混乱;一些金融部门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甚至亏损;少数金融部门处于高风险之中,社会乱办金融较为严重等。通过各类资料数据表明,我国当前各类风险指数远远超过国际金融业风险控制标准。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任务十分紧迫。
有的同志在分析我国金融风险的程度时,提出“三个转化”的观点: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多年积累的问题正逐渐转化为金融业的风险;潜在的金融风险正在转化为现实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正在从量变部分转化为质变。对如何正确估量我国当前金融风险的程度,与会人员之间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大家一致认为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必须有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决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后果将十分严重。
二、金融风险的成因和类型
针对我国金融资产质量恶化的现状,与会同志从不同的角度对不同金融机构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具体的深入的分析。有的同志认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高度积聚是经济、金融体制转轨过程中多种矛盾在金融领域的综合反映: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但人们的金融意识还难以与之相适应;银行要迈向商业化,但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尚不成熟;金融机构业务迅速扩张,但风险防范机制还很不健全;商业银行迅速发展,但人民银行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的同志根据银行信贷资金呆滞和沉淀的具体事例进行剖析,认为,这些资金之所以僵死是由于结构失衡,产品老化,占压了一块资金;决策失察,技改失败,陷死了一块资金;重复建设,盲目扩产,浪费了一块资金;经济过热,盲目投资,流失了一块资金,政府定项,银行出资,悬空了一块资金;无序竞争,违规经营,损失了一块资金。不少同志则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分析,指出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经营行为混乱、营运机制僵化、管理体制不顺以及外部社会与经济环境不良造成的。有的同志将我国当前金融风险的成因概括为“体制、市场、经营”三大项。在这次研讨会上,多数与会者都从分析社会各类因素的综合影响入手,寻找导致我国金融风险的本源。
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金融风险类型划分,意见不尽一致。有的同志将其归纳为十个类型,即从社会经济角度看有六种类型,即经济震荡型、行政干预型、社会冲击型、信用畸变型、金融投机型、治安影响型;从银行本身看,有4种类型,即:体制连带型、经营粗放型、 工作失误型、管理失控型。有的同志则根据古今中外的典型案例,从1903年我国清末“橡皮股票风潮”到1997年秋天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危机,归纳出因股票诈骗,通货膨胀、经济泡沫、产业统制、宏观失控、资源垄断、违规经营、国际收支、衍生工具、非法集资及汇市放任等原因引发的金融风险和危机,形形色色,引人深思。
三、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金融风险虽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不同国家各有其特殊性。过去我国理论界对其成因特点的研究偏重于共性的一面,较多地从经典著作的条文出发,对照实际加以演绎,而忽视了对我国金融风险个性的研究。此次研讨会上,一些同志着眼我国国情,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出发,提出要注重研究我国现阶段金融风险的特殊性。有的同志提出,我国金融风险并不纯粹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而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就开始形成并堆积。我国金融风险的产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流动性短缺”,而有着深层的体制方面的原因。计划金融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在现实金融运行中仍扮演着重要角色;新旧体制的磨擦和矛盾软化了金融风险产生的约束条件。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均衡,金融风险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层次。我国金融风险与西方国家的金融风险有着不尽相同的缘由和征兆,归纳起来可以称之为“六性”,即历史沉积性、根源体制性、分布非均衡性、承担非主体性、归属不确定性和周期扩张性。要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对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有正确的认识。
四、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对策
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对策来源于对其成因和特点的认识,多数同志认为必须综合治理。有的同志提出应从金融市场要素、金融运作环境以及金融内外监控三个方面入手。有的同志认为强调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自然是必要的;但是在当前政企不分、政银不分、产权不明、信用关系处于软约束的状态下,金融业内部缺乏强化风险意识的动因。因此,必须深化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真正实现金融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建立金融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才可能产生有效的约束机制,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来。有的同志强调,要建立一套市场准入、市场运作、市场退出的合理机制,用法律规范市场秩序。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制度的精髓,企业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平衡机制,金融企业也应无例外,有的同志主张成立独立的金融、经济法庭,也有的提出应该允许银行依法破产。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对于金融风险应立足于预防。总的思路是“三个结合”,即中央银行的外部监管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结合;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优化金融运行环境与转变自身运行机制相结合。在优化外部环境的同时,与会同志更多地分析了如何通过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来预防和抑制风险。很多同志指出抓住了金融机构有效的内部控制就是抓住了金融风险防范的核心。有的同志认为,金融业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一套行业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并要不断健全完善,为此必须抓好下面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包括完善和落实法人授权经营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等。二是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包括推行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统一的企业资信评估制度,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监测制度,贷款跟踪检查制度和贷款台帐制度,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包括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会计监督体系,监、理事会制度等。有的同志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仍很模糊,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的功能表现出极大的脆弱性,因此,提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的五大策略,即:一、重构内控主体。打破单一的内部稽核方式和制度,赋予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主体以相应的内控职责;二、整合内控客体。对内部控制对象(包括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设置五个基本原则:审慎性、有效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以强化相关客体之间的联系和不相容客体的分离,并保证内控客体的范畴与金融业发展相适应;三、优化内控环境。包括改善经营管理目标和思想、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人事政策、企业组织结构等;四、转移内控重心。重点放在能有效防范风险的权力制衡、岗位轮换和风险制约三大重要机制上,建立监测风险的预警系统,形成以预防控制为主的多级控制体系;五、强化内控手段。包括基本规章制度,程序设置,风险权责落实和计划目标规定等。
面对我国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大家一致认为必须设法化解。但要有效化解风险,决不是银行与企业两家所能解决得了的,只有通过政府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财政的、金融的、企业的手段,多管齐下,才有可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为了避免那种一窝蜂、一刀切的恶习,与会者认为首先要对信贷资产存量进行全面的认真的清理,切实模清底数,针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存量风险化解与增量风险防范的关系,努力优化增量结构,力争做到贷款时间结构合理化和贷款空间结构分散化。在当前企业的转制过程中,银行应积极参与,要落实债权的归属,可采取债权股份化、债权资本化等多种方式,盘活信贷资产。金融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在风险资产的清收上下功夫,在加强领导、宣传引导的同时,落实担保单位连带责任制度。要认真实行抵押资产拍卖收贷办法,努力做好依法治贷工作。有的同志提出可采用增资扩股、政府注资、借助保险机制以及实施最后援助等办法来化解金融风险。在讨论中,有的同志还提出可以进行银行债权变股权的试点,有条件地营造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型银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