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到互联网:符号斗争中的主体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联网论文,性问题论文,符号论文,主体论文,电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文化研究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已越来越具声势,各种各样的“文化”变成当今学术的关键词出现在各种著作的封面上,不仅充满对现实世界的眩惑的展示,同样也显示出强烈的批判和变革的激情。这种激情一方面与人所共知的对经济决定论的怀疑和批判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文化在变革中具有的重要作用紧密相关。西方“后”思潮尤其是后结构主义十分清楚地向人们展示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随着文化媒介形式多样化和大众化,媒介本身在文化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凸显出来。凯尔纳甚至认为,媒介已经“代替了家庭、学校和教堂作为趣味、价值和思维的仲裁者的地位”①。那么,在媒介文化这个“新的权力核心”中,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力量张力?它究竟是巩固了资本主义的现实秩序还是推进了这种秩序的改变?如果是反抗性的力量,其反抗是消极的抵制还是积极的替代?这些问题,实际上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媒介问题的开始就已经存在。例如,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媒介文化研究在整体上对媒介文化的变革就抱怀疑和批判态度,并且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有了更加深广的视野。媒介帝国主义、后殖民主义媒介文化以及女性主义的媒介文化批判等,成为新的领域而受到关注。
与此相反,英国的文化研究传统一直较为关注大众文化的反抗性质和民主色彩。例如威廉斯就在他的电视研究中认为,电视能够为民主的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发挥积极作用,并为后来的“积极的受众”观念打下基础②。后继者霍尔提出的“编码/解码”理论,把受众的电视接受行为看成是电视意义的主动“解码”过程,体现了电视受众对于统治意识形态的抵制③。随着媒介研究领域的扩大尤其是受众研究的出现,以及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英国马克思主义的乐观传统得到进一步展现,费斯克的看法较为突出,他从符号经济的角度认为,媒介的被支配群体能够“从主导文化那里取得有意义的表意行为和产品,利用这些产品达到不同的社会目标,并让他们以牙还牙,剥离其霸权力量”④。而威廉·J.米切尔在《比特之城》中则认为,互联网可以“大规模地支持实时的(或至少是非常快的)直接民主行为”⑤。尼葛洛庞帝(Negroponte)在其著名的《数字化生存》中甚至认为,数字媒介不止具有意识形态功能,而是可以直接导致现实变革,“使世界变得更加和谐”。
一
初看起来,西方马克思主义似乎因为媒介时代的到来而具有了更广阔的操作途径,前景似乎是乐观的,因为世界的改变可以有更艺术化和更温和的形式。不过,通过总结分析我们会注意到,对媒介反抗的乐观并不是因为媒介提供了某些特殊的、更具有变革性力量的方式,而是主要集中在媒介受众因媒介的大众化而产生的“主动能力”,即一种对于媒介文化产品的主动的“符号斗争”上面。那么,人们是如何通过“符号”进行“斗争”的?
在“符号斗争”论中,霍尔著名的“编码/解码”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反对过去的研究所认为的电视意义是直接传递的潜在假设,而把受众的电视接受行为看成是电视意义的主动“解码”过程。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潜在“接受者”在这里变成了“意义生产者”,因此观众实际上掌握着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主动权。霍尔进而指出,在三种解码模式中,除了顺应性质的“支配”解码方式外,还存在与电视编码相“协商”和“对立”的解码模式,后两种都体现了电视受众对于统治意识形态的抵制⑥。
费斯克从经济的角度进一步阐释了霍尔类似的观点,在详细分析意义生产问题的同时,大大强化了“符号斗争”的作用,成为媒介乐观主义观念的典型代表。费斯克区别了电视中存在的两种经济模式,即金融经济和文化经济,前者不仅包括了演播室对节目的制作和销售,也包括了节目作为生产者对“观众”的生产和广告商对“观众”这一特殊产品的消费。金融经济流通的是金钱,而“文化经济”则主要指观众对意义和快感的生产和对这些意义和快感的自我消费,其中流通的是意义和快感⑦。意义和快感是媒介受众自我生产的结果,他并不受金融经济的困扰,但是受众对“意义和快感”的生产何以成为一种“斗争”?费斯克首先承认资本主义文化商品中存在的“中心化的、规训性的、霸权式的、一体化的、商品化的(这类形容词几乎可以无限繁衍)力量”,同时也存在与之相抗衡的力量,这就是“大众的文化需要”:
这些大众的力量将文化商品转变成一种文化资源,还使文化商品提供的意义和快感多元化,它也规避或抵抗文化商品的规训努力,裂解文化商品的同质性和一致性,袭击或偷猎文化商品的地盘。所有的大众文化都是一场斗争过程,而这场斗争,发生在社会经验、人的个性及其与社会秩序的关系、该秩序的文本和商品的意义之上。⑧费斯克所认定的“符号斗争”的核心在于“裂解文化商品的同质性和一致性”,也就是大众对文化商品所进行的差异性的意义生产,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通过《新婚游戏》、《查理的天使》等电视剧的例证分析,费斯克具体指出了剧作的价值和意识形态期待与观众解读之间的背离,即观众对文化商品“同质性”的“裂解”。对这个问题,洪美恩从实证的角度为意义生产和受众主动性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支持。在《看〈达拉斯〉:电视剧和情节剧想象》中,她调查分析了《达拉斯》的电视观众,结论是,“大众的美学在本质上是多元的、随机的,文化对象的意义可以因人而异、因地而异”⑨。事实上,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电视剧作,在文本阅读上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从来就存在,其他的媒介产品在这一点上并无不同。霍尔著名的“结合”(articulation)概念可以看成是对这一问题的直接的理论表述。根据霍尔的解释,“articulation”既具有“连接”的意思,也具有“发出声音”、“表达”的含义,“articulation”因此刚好可以涵括文化消费的特性,即首先文化文本的意义是制造和表达出来的,其次这种意义的表达是同具体的语境相连接的,即根据不同情景而意义具有衍生性或者说生产性。正是与不同情景的“结合”,文化产品的意义不仅被创造出来,而且是被差异化地创造出来。据此,文化产品的那种预期的同一性才被受众“裂解”,由于文化商品附带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规训性质,这种裂解变成了一种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抵制。
我们依旧感到困惑的是,文化产品本身不是只有资本主义时代才有,它的“多义性”,至少是意义的非稳定性,多少已是公开的秘密。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文化产品消费者也并非必然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抵制者,“多义性”也很难直接等同于“抗争性”。那么,用什么来保证这种意义生产的“多义性”在方向上的抵抗性质呢?费斯克在《电视:多义性与大众化》一文中的解答较为明确:
意义如同经济和政党政治,这是抗争的场所,就像社会性的权威试图遏制对立的声音和策略,电视也试图以同样的方式控制意义。正是电视的多义性使意义的抗争成为可能,而且它在阶层建构的社会中的大众化也使意义的抗争成为必然。⑩
我们清楚地看到,“电视的多义性”只提供了意义抗争的可能性。使抗争成为必然的,不是电视本身,而是电视“在阶层建构的社会中的大众化”,也就是说,“抗争性”的保证在于“大众”这一集体性主体。照此推理,媒介文化作为大众文化,也由于“大众”这一主体的存在而必然成为“符号斗争”的场所。“大众”具有的这种对抗的必然性,霍尔认为超出了阶级之间的对抗:
与阶级之间的对抗相比,大众与权力集团之间的对立才是整个矛盾的主线,文化区域正是围绕着这一矛盾分化的。大众文化更是环绕着大众力量与权力集团的——对抗矛盾来加以组织的。(11)
也许正是这种“大众”主体观念,使费斯克得以显示出他“作为符号学家”的自信:“作为符号学家,我坚信意义是我们社会结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可能是改变社会结构的主要动力来源。”(12)
互联网的出现无疑为“大众”文化的乐观主义提供了更多的信心,因为相比于以单向传播为主的电视而言,网络为“大众”提供了更为直接的互动性和更加广阔的参与空间,因而比电视更具有民主实践的可能性。正如希瑟·萨维尼谈到的:“乐观主义者认为,互联网不仅是一种传播方式,也是一种彻底改革民主进程的工具。这种媒体的互动性鼓励更多的公民参与对公众舆论表达、政府治理和抉择中去。可以说,互联网代表了一种对抗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以及对抗政府、政党和传统媒体企图界定和保护现状的权力。”(13)
不过,对于“大众”如何利用互联网推进民主进程的研究,还远远不如电视受众的实证研究来得仔细。例如,由于互动性的增加和交流的便捷,认为“网络使压力团体运动者更有效地组织、宣传自己,吸纳新会员并且领导活动和斗争”,或者“网络可以创造一个政治论坛,通过争论达成共识,再推进政策的实施”(14)。这些说法都还较为抽象,其主要理由大多集中在网络提供的信息和交流的互动性上。难道“互动”的增加,“大众”的发言机会的增加就意味着民主的进步和反抗可能性的增加?它真的会成为一个“变革”的加速器吗?
不管是电视还是互联网,无论是意义的多义性生产还是网络的直接参与,我们都可以看到,其“斗争”的方式是通过符号进行的,网络只不过使得意义的生产和表达有了更加直接和明确的场所,其抗争的必然性保证除了“大众”之外,我们也很难设想一个其他的对抗者。不仅如此,与电视意义生产的私人化和家庭空间的局限相比,互联网显然由于其“集会”性质比电视更能凸显出“大众”的存在。在西方当代后马克思主义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进行批判之后,霍尔和费斯克的“大众”观念都透露出一种替代“阶级”概念的倾向,互联网似乎也强化了这一倾向,这与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在寻找社会变革的“新代理人”方面的努力是一致的。当然,本文并不涉及他们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要问的是,“大众”真的能够通过“符号斗争”与“权力集团”对抗、甚至成为“变革社会结构”的主要动力吗?其力量的主体根据是什么?
二
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一书中较为概要地梳理了“大众”(The Masses)一词的意义演变。总体上看,它是与“少数人”集群相对立的一个概念,这里的“少数”,可能是政治上的权力集团,也可以是文化上的精英阶层,抑或是其他有着某种共同性意识的集合体。在这个意义上,“大众”主要是指无法归类的所有人的集合。至于这一群人的看法,有褒有贬,在它最具有力量的时代里,它曾以“劳苦大众”的共同性而融合进了革命阶级。今天的“大众”概念复杂难辨,甚至有相互对立的使用(15)。尽管如此,在“大众传媒”以及“大众文化”中,“大众”的出现无疑主要是与市场化和文化消费主体的多样化扩展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与权力或者对抗相关的力量或者意识上的共同性相关。
不过,仅仅靠“符号斗争”的“大众”概念与市场扩展等经济问题的勾连,我们还无法解释其对抗性来源的问题,因此“大众”中的对抗性来源与资本主义经济诸要素必然有别,至少也要能够消除它在大众文化消费上的被动性。费斯克于是提出了“People”这一概念,与“The Masses”的“顺从”和“被愚弄”不同,它有一种“可感觉到的集体性”(people's felt collectivity),即一种“效忠从属关系”,它形成“大众层理”(people formations)。这些关系与“阶级”、“性别”、“年龄”、“种族”、“区域”等关系可能相符,但也不必然如此,“他们往往会抵触或忽视这些范畴”。但是不管怎样,费斯克多少已经看到“集体性”,即某种集合性的“从属关系”类别,这的确蕴含着某种力量的因素。不过,这些“类别”具体具有怎样的内涵和性质,其中的反抗性又与哪些类别和关系相关?费斯克认为:
在一个复杂且高度精密的社会结构中,与日常生活相协商的必要性,已经造就了“游牧式的主体性”(nomadic subjectivities),他们能够在这一社会机构的网络间穿梭往来,并根据当下的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社会效忠从属关系,进入不同的大众层理。所有这些重组过程,都是在种种权力关系的结构中进行的,而且所有的社会效忠从属关系,不仅仅有“同意谁”的意义,还有“反对谁”的意义:的确,我认为,对抗性和差异感,要比类似性与阶级认同,更有决定性,因为正是种种共享的对抗(shared antagonisms)造成了流动性,而流动性乃是复杂社会中大众(people)的特征。(16)
此段对于我们理解“符号斗争”的主体性力量的来源是至关重要的。很明确的是,费斯克并没有把对抗性力量确定到某种具有具体内涵的从属关系上,而是认为,所有的从属关系都自然地具有“同意”与“反抗”的含义。但让人稍感意外的是,费斯克强调的不是“反抗”的确定性和力量积累,而是主体的“游牧”性质,以及与此相关的立场和从属关系的不断调整,强调这一过程中存在的差异感和流动性,并认为“比类似性与阶级认同,更有决定性”。费斯克继续表明,“大众(People)还可以根据它的流动性加以描述。一个人,当他或她在社会层理中运动时,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社会群体,形成文化上的效忠从属关系”(17)。费斯克不仅强调这种“集体性”的游动性,同时把对抗性的来源建立在更为具体的个体主体性的分裂上:“一个既定的中产阶级的主体性可能有另一个完全对立的主体性,白人的主体性会有一个黑人的主体性。”社会的矛盾性恰恰就是通过主体性分裂产生的矛盾性而“自我复制”的,正是因为文本和主体的这种矛盾运作,把他们自身同社会矛盾联系起来,“使他们有能力可以是对立的和颠覆的”,从而具有了“破坏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毫无裂痕的同质性”的能力(18)。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理解电视的多义性与对抗性以及意义生产和“符号斗争”之间的关系了。也就是说,电视的多义性,网络的参与,不仅因为“从属关系”而提供了“对抗的可能性”,同时也因为“同意”与“反对”存在于任何选择之中而具有了“对抗的必然性”,成为“共享的对抗”。即使这些对抗都不存在,个体主体自身的分裂性和矛盾性也仍然能够保证对抗的必然性,因为这些“自我矛盾”与社会矛盾有着复制的关系。而贯穿这种必然性的,则是主体的游牧性、分裂性和矛盾性。如果没有这种性质,“多义性”的意义生产就不能进行,对抗也就不可能成为普遍必然的状况。
“符号斗争”的乐观主义主张受法国当代文化理论的影响是十分明确的。拉康主体观念、福柯的微观政治,布尔迪厄、德赛都和列斐伏尔等人的媒介政治和日常生活实践等等问题频繁出现在其论述中,其中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的影响可以说最为根本。福柯通过对“权力”的微观化解释,力图扩大权力斗争的领域,把微观的权力斗争作为“去阶级”时代的根本斗争方式。它将围绕所有发生权力关系的细微之地发生,无论在哪里,只要处于自身的能动性之中,都可以开始这种斗争:“大量的权力关系和权力形式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横断面,存在于各种生产机构、家庭、团体和制度中,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差异中,存在于差异性的两点中。”(19)不仅如此,福柯在权力问题上还极力强调其无主体特征:
权力关系既是有目的性的又是无主体性的……无论是统治阶层,国家机器的控制者,还是最重要的经济决定者,都不能操纵在一个社会中运转的整个权力网络(并使其得以运转)。(20)费斯克对“people”的看法可以看成是在大众文化领域中对福柯“微观权力”的一个较为具体的翻版。只不过“无主体性”用了主体的“分裂性”和“流动性”来进行替代描述。霍尔的“结合”概念也让我们很容易想到同样受法国后思潮影响的拉克劳和墨菲的“霸权结合”。其中的一个共同点,仍然是在主体问题上的“分裂性”观念。这种分裂性导致的是社会关系和政治认同的“不稳定”:
在我们的社会里,社会和政治的认同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问题并不完全在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斗争的基本代理人——阶级或社会运动——而是理解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这两者的特性所要隶属的那种特殊的不稳定性以及应对它们的妥当的政治战略。(21)立足于媒介的“意义”解读和符号参与的“符号斗争”中的“可感觉的集体性”在实质上并没有摆脱社会与政治认同的“非稳定”特征。相反,“符号斗争”看上去正是基于对“非稳定性”的理解而提出的一种“政治战略”。但是,我们不得不问,主体分裂性会使媒介研究领域中的这种“符号斗争”成为一种“妥当的政治战略”吗?
三
逻辑上讲,要评价一种“战略”手段的妥当性,我们首先要辨明其目标的明确性,其次是看它在实践上的有效性。对于目标,“符号斗争”是十分明确的,即对“权力集团”、“宰制力量”、“文化霸权”、“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等等的抵抗。在相关论述中,我们几乎可以随处见到这些“家族类似”的表述,而且费斯克还展望了“符号斗争”的前景,即一种“变革社会结构”的可能,这与威廉·J.米切尔在《比特之城》中说的网络“可以大规模地支持实时的(或至少是非常快的)直接民主行为”,以及与尼葛洛庞帝认为的数字化生存具有“赋予权力”的功能一样,听上去的确是令人振奋的,但流动性的、非稳定的“大众”主体和其中分裂的个体主体性在实践上能达成这些目标的实现吗?
首先,文化不可能单独成为社会事实,因此与“符号斗争”关联的那种权力关系不可能只局限于文化和符号意义领域而与经济和宏观政治因素分开。换句话说,“宰制力量”、“权力集团”,以及“民主参与”和“权力赋予”等问题都不可能只是一个文化问题,相反,文化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权力和经济问题的一种外化形式或合法化手段,形式和手段可以变化和协商但实质却不一定会改变。费斯克在对电视、“撕破牛仔裤”以及大众休闲娱乐等例证的解读中,其中的“反抗”实际上主要是这种文化意义上的协商。即使“撕破牛仔裤”可以看成是一种对“同质化”文化霸权的“颠覆”和“反抗”,那也很难把资本家不得不生产出“破牛仔裤”这一行为看成一种真正意义的退让和妥协。退一步说,即使这种文化协商性质的行为可以看成是权力的妥协,我们也很难在其中看到某种权力的“失败”,究竟谁在这种差异性蕴含的纷争中取得了胜利,实际上是十分明显的,因为资本家并不关心牛仔裤的“破”与“不破”的问题。“符号斗争”的惟一收获是福柯的“身体”和费斯克的“快感”,它们对于经济和权力没有任何触动。极有可能相反的是,越是强调差异性,主体越具有流动性和分裂性,经济和权力结构将会更加牢固。从这个意义上说,“快感”即便不是资本主义重要的意识形态之一,至少也不会是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有效抵抗。
其次,“大众”主体的流动性使它与社会意义上的被支配群体也很难说有直接的对等性。在各种“从属关系”中虽然存在“同意”和“反对”的支配与反抗关系,但是不同的关系轴相互抵触,这意味着人们在一个“关系轴”中成为被支配者时,他的“反抗”就会立即流动到另外的“关系轴”中成为支配者。但是这种支配权力是一种对自我身体和文化选择的支配,与经济和社会意义的支配完全不同,社会矛盾虽然可以被“复制”进来,但是“抵抗”并没有被“复制”到外部而具有社会意义,并不对经济和社会权力支配关系形成有效的影响。与此相反,“大众”的流动性使它更具有“全体”的性质,尤其是在“people”的意义上,在媒介文化领域中更是如此,因为媒介产品本身作为文化消费品不可能自主进行人群的政治和社会的划分,而是依据市场消费来划分,这对于经济和社会意义的支配结构来说,不是一种反抗力量而是一种储存库,因为明显的是,处于经济和权力支配底层的人群存在消费能力和“收视许可”的限制,这反而降低了其参与媒介消费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最有可能全方位接受电影、电视和网络等媒介消费的恰恰可能是社会主流阶层或者支配阶层,这不仅仅是因为其经济力,同时也因为闲暇时间、接受能力和参与能力的优势地位。这样来看,“大众”概念尽管有包括“所有人”的倾向,但经济和权力支配结构的客观存在却使其倾向于优势群体,而不是社会意义上的被支配群体。这种主体位移使“符号斗争”在实践上很难发挥其有效的社会意义。
再次,随着媒介的普及,受支配群体的参与逐渐增多并成为“大众”概念中的主流,这一趋势也是的确存在的,但是按照“后思潮”的个体主体性分裂的观念,“符号斗争”在实践上的有效性仍然是难以保证的。从共时的角度看,这一主体必然首先面临反抗力量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消解问题。虽然费斯克说的“一个白人的主体性会有一个黑人的主体性”,这可能强化了黑人作为受支配者的反抗力量,但同样,一个黑人也可能具有一个白人的主体性,而这就抵消了反抗力量中得到强化的部分。而从历时的角度看,“后思潮”中的主体同样具有流动性特征,这一方面是指谁都可能从支配者变成被支配者,反过来也一样,其结果是存在“被支配阶级(群体)”,但并不存在稳定的“被支配阶级(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抵抗”的意义就不在于消除支配而是在于让自己成为支配者。另一方面,即使我们纯粹地抵抗支配,主体的流动性也难以消除抵抗和顺从之间的位移。
不管怎样,主体的分裂和流动特征不仅使得作为整体的“大众”抵抗力量分解为方向不同的个人水平,同时使得个体的力量处于漂浮不定的碎片化状态,从而在群体效应上形成“天鹅拉车”的结局。与此相反的是,支配群体不仅因为制度和机构的保证而具有高度组织化特征,同时还因为同样的“阶级”的消失问题而处于隐匿状态。大众的反抗对象只能是处于前台的资本主义的组织规范、法律、制度以及大众深陷其中的生活方式,即资本主义霸权意识形态及其物质结构形式。而这一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核心恰恰由于社会主体的流动性而变得稳定,因为它虽然始终遭到反抗,但同时也始终得到维护。这意味着,零散而抽象的“符号斗争”面对的不仅是组织化的支配群体,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这一群体的隐匿而不得不首先面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及其物质结构这一强大的“无物之阵”。
这样来看,个体主体性的分裂和流动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的压力,“流水之兵”反而在某种意义上使得既有的霸权成为“铁打的营盘”,并且这既是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之义,同时也是其现实的结果。主体的分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抵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但也正因为这种分裂性,取消了自身的同一性,从而阻碍了抵抗力量的有效发挥。
当然,我们也可能退而求其次,设想这样一种可能,即虽然主体是分裂的和流动的,但是媒介形式的“符号斗争”会不会因为媒介本身的特征而自然地克服“天鹅拉车”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反抗的合力效果?韦伯斯特和法伦对此持肯定性的态度。他们认为大众不仅不是无力的,相反,其合力是强大的,因为“大众”就是“个体的集中”,通过把人们归类于受众,“某种新的强大的东西创造出来”,这就是“集体意见”。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力量,他们认为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媒介本身,即媒介不得不取悦于它的受众,二是大众受众作为一个集体能够激发反对倡导主导意识形态的政治行动(22)。韦伯斯特和法伦把“取悦于受众”看成是“强大的集体意见”出现的保证,但问题是,“取悦于受众”既可能以受众的一致性为基础,也可能以尽量满足不同胃口的意义的模糊性和趣味选择的多样性为基础。事实上“符号斗争”的依据正在于“多样性”而不是“一致性”;第二个原因也很难成立,因为大众作为“个体的集中”,与“集体”概念并不相同,后者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利益和政治的同一性,而前者没有必然的内在关联。
罗尔在对媒介的新形式结构进行分析后认为,今天的媒介尤其是电视节目的选择和信息内容急剧增多,观众的兴趣差异不是导致“集体意见”的产生,反而导致大众受众的碎片化,“更多的选择意味着观众将分化成愈来愈狭窄的观看群体”,并且“这种趋势适用于各种形式的媒介交际手段,包括因特网”。将来会出现的可能是,“这种媒介受众的碎片化导致任何社会中更少的共同经历,结果是共性的灾难性丧失以及产生社会两极分化的可能”(23)。彼得·达尔格伦也持相似的观点:“如果我们假设电视提供了集体感知的框架,充当着隐含的社会文化共识的生产者/再生产者,那么,这种立场必须面对一些正在发生变化的事实:现如今越来越多的频道和节目类型的混杂,在电视越来越去中心的情况下,集体的共识可能会变得更多元化、碎片化。”(24)
现实的情况是,媒介本身除了去适应受众的多样性需求外,不可能力图为具有不同倾向、立场和趣味的接受群体造就一个“共同意识”。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媒介的终极目标并不在此。如果有这么一个需要建设的“共同意识”,那也只能是建立在个性化和多元化基础上的消费意识和娱乐意识,而不是具有集体精神的“反抗意识”。在市场规则中媒介的文化职能不是其终极目的,而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方式完成它的经济职能和政治职能。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欧洲媒介的政治控制模式还是美国媒介的商业控制模式,都是如此。相反,正如霍尔和费斯克所认为的,这样的“共同意识”,正是以多义性解读为特征的“符号斗争”所力图抵抗的对象,而不是其本身应有的力量基础。
四
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媒介文化的受众研究实证性地指出了受众的积极性存在,这一点并无疑问。在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中,言论自由本身也潜在地内含了“符号斗争”的合法性,这种斗争本身也是一个既存的事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鼓励。所以,笔者认为,关键的不是这种斗争存在与否,而是其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必须建立在共同的方向和一定程度的力量基础之上,而资本主义不仅消除了反抗力量的“共同意识”,同时还把这种反抗强度限制在不触及其核心利益的范围。
葛兰西已经正确地指出,霸权的基本形式不是通过强制,而是通过驯化、妥协和认同的方式来实现的,“但是没有疑问的是,这些牺牲和妥协不能触及本质的东西。因为霸权虽然是伦理的政治的,它必然同样也是经济的,它的基础必然是领导集团在经济活动的关键内核中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功能”(25)。“符号斗争”作为批判可能促成霸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调整,但却不能触及其实质。凯尔纳曾经谈到:“显然电视允许对具体的政治家、公司和商业运作进行批评,但是它不同意以建设性选择(如社会主义)的言辞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也很少质疑资本主义价值观(比如无止境地积累财富和权力)。”(26)从另一个角度看,“符号斗争”不仅受其主体性设定的限制,而且可能因为其特殊的斗争形式而起到一种展示资本主义开明、民主形象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被许可的媒介形式的“符号斗争”不是强化了对抗力量,反而成为一种“泄愤”机制,消解了抵抗的张力,减小了力量聚集和替代性实践的可能性。
某种意义上说,“符号斗争”的乐观主张反映的是西方当代马克思主义媒介文化批评的一种更加深刻的悲观主义,在强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和权力结构面前,具有某种神话色彩。这种神话,在作为其理论根基的福柯微观政治论中就已经表现出来。齐泽克曾严厉地批评福柯权力观念的这种神话色彩:“因为人们永远也不能这样到达权力——将微观过程与权力幽灵分开的深渊依然处于未连接状态。”(27)由此,“符号斗争”的乐观主张可能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最欢迎的声音之一了,因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希望的就是让大众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尤其是只解决自己个人的问题。就此而言,后马克思主义的那种碎片化的方式,对于临时性的“连接”、“协商”的期望,在客观上即使不是自由主义的同谋,也只能是机会主义的一厢情愿。事情更为严重的是,大众中那些处于文化他者地位的人群,在媒介逐渐成为认识世界、判断世界的仲裁者的情况下,谁能够抵抗媒介讯息给那些未成年的、缺少判断力的、模仿性又极强的儿童和少年灌输的世界观念和强加的意识形态?他们如何自己抵抗?如何“悠闲自得”地进行意义生产、进行电视解码和“符号游击战”?当然,忽视未成年人的判断力是错误的,但是把未成年人的心智上升到有意识的抵抗和意义生产的高度,则的确是过于乐观的。莫顿和拉扎斯菲尔德清醒地指出:“个人与组织化的社会行为发生的联系过于疏远,就不能说明他有活力……他事事关心、信息灵通,并且有无数该这么做该那么做的主意。但是当他吃完晚饭,收听完自己喜爱的电台节目,然后阅读完第二份当天的报纸后,正好已经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从这种独特的角度上看,大众传播可以跻身为最受尊重也最为有效的社会麻醉剂之列。”(28)即便不是如此,微观意义的斗争也不能忽视其现实的有效性问题。正如巴德等学者指出的,即使我们找到抵抗式解读的例子,但是“我们仍然要问,它们对权力的关系有何影响?”(29)霍尔最终承认:“‘大众’这一术语与‘阶级’这个术语有着非常复杂的联系……十分明显,我所说的一切如果不与阶级的视角和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的话,将没有任何意义。”(30)
这让我们想起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论法国农民时的著名比喻:“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他们有共同的位置,但“彼此间并不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31)笔者认为,“符号斗争”的主体设定在这一点上也许并无区别。忽视“共同意识”问题,极有可能如赛义德所说,是一种抛弃知识分子责任的倒退(32)。最后,以默多克的一段评论结束本文也许是合适的:
正如马克思非常清楚地看到的,资本主义那种对市场永不停歇的探求推动着资本主义“遍及地球的所有的表面”……不仅仅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更是一张欲望的地图,迫使所有国家“把那个叫做文明的东西引介到自身中间”。写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19世纪40年代晚期的有关全球性颠覆(putsch)预言的所有条件终于现身了,再次证明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具有先见之明的分析。
批判的研究不能无视这种状况而只是陷身于文化的泥淖。批判的研究必须直面经济和政治认同的复杂性问题(33)。
注释:
①道格拉斯·凯尔纳:《媒体文化》,丁宁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1页。
②参见张亮《威廉斯的电视研究》,载《文艺研究》2008年第4期。
③⑥Stuart Hall,"Encoding/Decoding",in Stuart Hall,D.Hobson,A.Lowe et al.(eds.),Culture,Media,Language,London:Hutchimon,1996.
④⑩(12)约翰·费斯克:《电视:多义性与大众化》,罗杰·迪金森等编《受众研究读本》,单波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页,第209页,第217页。
⑤转引自梁刚《当代西方网络传播研究概观》,载《国外理论动态》2004年第9期。
⑦⑧(16)(17)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3页,第34页,第29-30页,第36页。
⑨转引自陆扬、王毅《文化研究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7页。
(11)Stuart Hall,"Notes on Deconstructing 'the Popular'",R.Samuel (ed.),Peope's History and Socialist Theory,London,Routledge,1981,p.238.
(13)希瑟·萨维尼:《公众舆论、政治传播与互联网》,载《国外理论动态》2004年第9期。
(14)斯蒂芬·拉克斯:《网络和民主》,戴维·冈特利特主编《网络研究》,彭兰等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69页。
(15)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81页。
(18)参见约翰·费斯克《电视:多义性与大众化》,罗杰·迪金森等编《受众研究读本》,第216-217页。
(19)转引自汪民安《福柯的界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0页。
(20)Foucault,History of Sexuality,Volume One,Penguin Books,1978,pp.94-95.
(21)欧内斯托·拉克劳:《阶级“战争”及其之后》,周凡、李惠斌主编《后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
(22)(23)詹姆斯·罗尔:《媒介、传播、文化——一个全球性的途径》,董洪川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34-135页,第138-140页。
(24)彼得·达尔格伦:《评论:难以揣摩的受众》,罗杰·迪金森等编《受众研究读本》,第325页。
(25)Gramsci,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of Antonio Gramsci,.eds.and tram.Quintin Hoare and Geoffery Nowell Snmith,London,:Lawrence And Wishart,1971,p.161.
(26)道格拉斯·凯尔纳:《关于电视批判理论》,罗杰·迪金森等编《受众研究读本》,第41页。
(27)斯拉沃热·齐泽克、泰奥德·阿多尔诺等著《图绘意识形态·导言》,方杰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28)(29)戴维·莫利:《电视、受众与文化研究》,史安斌主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294-295页,第36-37页。
(30)霍尔:《解构“大众”笔记》,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1版,第55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693页。
(32)Edward Said,The World,the Text,and the Critic,London:Faber and Faber Ltd.,1984,pp.246-247.
(33)格雷汉姆·默多克:《重建倾圮之塔:当代传播和阶级问题》,詹姆斯·库兰等编《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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