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新体制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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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建设现代化的商品流通新体制,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第一阶段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回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适应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不断摸索前进,逐步深化,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回顾改革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2年)是把与有计划产品经济相适应的流通体制改革为与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流通体制;第二阶段(1992年至现在)是把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流通体制改革成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通体制。在改革第一阶段上,对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我们完成了经济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这就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就摒弃了长期视商品经济为社会主义异己力量的传统观念,规定了我国商品流通体制在这一阶段上的根本方向,是把过去那种与有计划产品经济相适应的旧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成与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商品流通体制。

(一)有计划产品经济下商品流通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

1.形成的原因。我国原有的有计划产品经济下的商品流通体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适应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形成的。形成的具体原因:(1)在理论上,接受了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影响。斯大林一方面正确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另一方面又有其理论上的局限性: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而生产资料只是具有商品的“外壳”;只承认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起调节作用,而在生产领域只有影响作用;否定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作用。建国初期,我们接受了斯大林的这一理论,并照搬了前苏联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相应的流通体制。(2)在思想上,党在探索我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左”倾指导思想。1957年以后“左”倾思想逐步占了上风,反映在经济生活中主要是急于求成,急于求纯。于是,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离开我国生产力的现状,企图过早地限制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并长期把商品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3)在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品流通的政策措施。如把建国之初因商品匮乏或因确保对私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等原因而必须采取的统购派购、统销包销等购销政策,一直长期沿用下来;在价格政策上,不尊重价值规律,从“计划第一,价格第二”进而发展到把计划调节同价值规律对立起来。

2.特点。在以上理论的、思想的、政策的基础上形成的有计划产品经济下的商品流通体制的特点,概括地说,是一种封闭式、行政式、分配式的商品流通体制。这具体表现在:(1)在商品范围上,排斥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2)在购销形式上,把越来越多的产品列入统购派购、统销包销,忽视市场调节作用,商品流通为名,产品分配是实;(3)在经济形式上,所有制单一,基本上是国有商业独家经营,包打天下;(4)在流通环节上,不是按经济区划,而是按行政区划,自上而下、纵向式组织商品流通;(5)在管理体制上,不承认商业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而被当成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物。

(二)有计划产品经济下商品流通体制的历史作用及其弊端

1.作用。有计划商品经济下商品流通体制在我国建国初期,特别是在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60年代初三年暂时经济困难等特定历史条件下曾经起过重要作用:(1)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对于确立国有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治理国民党留下的恶性通货膨胀,打击投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起了重要作用;(2)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原有的商品流通体制下,国、合商业在推动与确保对私改造任务的胜利完成方面起了重要作用;(3)在60年代初的三年暂时经济困难时期,原有的商品流通体制对促进生产、回笼货币、稳定市场、战胜困难、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等起了重要作用。

2.弊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的扩大,这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与有计划产品经济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便越来越暴露出其弊端:(1)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商业结构,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实践证明,过早地否定集体的、个体的、私营的商业的作用,对于扩大与搞活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是十分不利的;(2)国有商业的独家经营,造成流通渠道单一,经营方式呆板,滋长“官商”作风,人为地使许多商品此地积压、彼地脱销,城市积压、农村脱销;(3)按行政区划组织商品流通,以产品分配代替商品流通,造成了条块分割、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封闭式的流通格局和过多的流通环节,致使商品流转缓慢,流通费用增大,经济效益下降;(4)商业企业成为行政附属物,政企不分,在经营中既无外在压力,又无内在动力;(5)片面强调计划机制的作用,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发挥计划机制的作用中,又片面强调指令性计划,忽视指导性计划,致使生产部门往往不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商品生产,商业部门往往也不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商品流通。这既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三)我国商品流通体制第一阶段改革的具体内容及其成就

1978-1992年在改革的第一阶段,为了把适应有计划产品经济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商品流通体制,迈出了不小的步伐,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下列方面。

第一,按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改革了单一的商业所有制结构。这反映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结构变化上。经过第一阶段改革,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商业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下降,曾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几乎割光了的个体商业,比重上升,集市贸易得到了恢复与发展。

第二,按照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方向改革了旧的封闭式、单一渠道、多环节的商品购销体制。(1)从1983年开始改革了工业局一、二、三级的多层次的批发体制,将原商业部所属的19个工业品一级批发站下放给所在城市;将各省、自治区所属的517个工业品二级批发站下放给所在城市;打破了供应区域、供应对象和倒扣作价的“三固定”的办法;(2)改革了农副产品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统一收购和供应的批发体制;(3)从1982年开始把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按商品与城乡相结合的旧的分工体制改革为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新的分工体制,开始改变了商品中城乡割据的状况;(4)逐步减少了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如原商业部管理的计划品种,从1979年的180种逐步减少到1991年的24种;从1985年开始,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任务。

第三,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改革了国有流通企业的经营机制。1979-1980年以扩大流通企业的自主权为主;1981-1984年从扩权转向实行经营责任制;从1984年起流通企业进行股份制的试点;从1991年底至1992年初,推广了重庆的“四放开”即经营、价格、分配、用工放开的经验。

第四,按照合作社的原则改革了供销合作社的体制,使之变全民为集体,变“官办”为“民办”。这一改革是从1982年开始的。

第五,按照从产品分配型转向商品经营型的方向,改革了粮食流通体制。(1)1979年5月,中央决定,粮食情况转好的地区在完成征购任务后,可适当进行议购;(2)1985年1月,中央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起粮食的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自由上市;(3)相应地调整了粮食的销售政策,总的要求是提倡计划用粮、节约用粮,控制和压缩统销范围,缩小平价粮供应范围,做到国家平价粮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按照生产资料是商品、也要进入市场流通的理论原则,改革了旧的高度集权的产品分配式的物资流通体制。(1)1979-1984年,重点是赋予物资生产企业一定的产品自销权,改革物资计划分配的供应体制与供应方式;(2)1984-1988年,重点是压缩计划分配物资的品种、数量和范围,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增强物资企业的活力;(3)1988-1992年,中央确定了今后物资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在加强重要物资宏观平衡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积极促进短线物资的生产,主要用经济手段调节物资供求,依托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起有领导、有组织的生产资料市场。

我国商品流通体制第一阶段以上各项改革,都是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上有了重大理论突破的前提下进行的。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我国商品流通体制从有计划产品经济的轨道转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轨道,迈出了不小的步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城乡市场持续多年的活跃、繁荣与稳定。但在这一阶段,我们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上,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经济理论的束缚,从而使第一阶段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仍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框架中进行的。

二、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的商品流通新体制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了重要谈话,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勾画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就进一步指明了今后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是:把过去那种与社会主义计划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进一步改革成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以1992年底党的十四大为起点,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便进入了深化改革阶段(即第二阶段)。

(一)商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品流通及其体制改革。从1993年底至2000年初先后召开了七次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工作会议,为商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明确了基本思路。

1.正确的方向。江泽民同志为第四次全国商品流通工作会议的题词是:“商品流通要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这就为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明确了社会主义方向。

2.科学的定位。中央多次在以上会议期间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流通工作和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特殊重要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真正搞好,解决好流通问题最重要。只要把流通领域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正确地解决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就基本建成了。”

3.总体的格局。中央多次在以上会议期间肯定了通过改革来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这一格局。

4.鲜明的主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适应买方市场的新形势,使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二)商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与展望

1.在流通领域,初步建立了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体系。通过宏观调控搞好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棉、油、肉、菜、糖及若干重要生产资料的供需总量与结构的基本平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保持市场稳定与繁荣的重要条件。如在1994年初粮价暴涨(35个大中城市粮食零售价格上涨39.8%)为起点而爆发的严重通货膨胀期间,为了平抑粮价,国家动用了50亿斤专项储备粮,使粮价暴涨逐步减缓下来,取得了稳定粮食市场的良好效果。从而这也为1996年抑制住通货膨胀,成功地实现“软着陆”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从1997年10月开始,逐渐出现了某些通货紧缩的迹象,有效需求不足成为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首要问题。在这期间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仍需进一步发挥流通领域对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体系。这里包括完善中央与地方两级重要商品的储备;用好中央与地方两级风险基金;运用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调节国家供求;调整与完善重要商品的购销体制与购销政策;完善市场信息与监测系统等。

2.计划管理的商品进一步缩减,市场调节的商品大量增加,使绝大部分商品进入市场自由流通。到1999年,计划管理的生产资料不到总量的15%;工业消费品不到总量的5%;农副产品不到总量的15%。这一改革就使得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3.流通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有了新的突破。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了国、合流通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以国、合流通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的流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199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9153亿元,其中公有制流通企业的消费品零售额为11853亿元,所占比重下降到40.7%;非公有制流通企业的消费品零售额为17300亿元,所占比重上升到59.3%。而公有制流通企业仍承担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任务,并对这些重要商品的购销与储备仍处于支配地位。今后,国有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仍然是不能削弱,只能加强。从宏观上讲,国有流通企业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应积极实行“战略调整、退中有进”的方针,可以从国有小型流通企业退出,从国有企业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一般批发、零售、加工企业中退出,即使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流通领域,承担着国家市场调控职能的企业,也应发展多元化投资,适当减少国有经济的比重。从微观上讲,国有流通企业必须进一步摆脱传统体制和观念的束缚,尽快完善内部经营机制,苦练内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买方市场以及“入世”的要求,提高市场竞争力,迎接这一新的挑战。

4.积极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加大营销改革的力度。从1992年以来,连锁经营、代理制、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在我国逐步兴起,特别是近些年取得很大进展。我国的连锁企业,1999年已发展到18000多家,拥有26000个店铺,销售额达15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形成了以超市为主,向多业态扩展;以零售业为主,向多行业渗透,从中小城市向周边地区延伸的态势。代理制已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石油等几十个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物流配送发展迅速,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为了进一步促进其发展,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国家将在全国各大区的中心城市,建立30个现代化水平的物流配送中心示范项目,在此基础上培育和发展10个左右较大规模、具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专业化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坚持以“市场导向、企业运作、政府推动”为原则,引导企业把握机遇,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鼓励流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重点发展 B to B(企业之间)的交易模式,适度发展 B to C(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网上交易。以上种种新型营销方式的改革,对开拓市场、扩大内需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今后一个时期,将沿着以下思路继续加大改革的力度:倡导现代营销理念;构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推广现代营销技术与方法;扶持规模大、实力强、运作规范的骨干企业;完善政府对全社会营销改革的协调、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

5.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抓大放小”,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抓好大的,放活小的”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江泽民同志在这次全会闭幕时再次强调,“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集中力量抓好大型国有企业,对一般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放活。”在深化国有流通企业的改革中,贯彻落实了中央这一精神,在“抓大放小”方面迈出了不小的步伐。在“抓大”方面,近些年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建立了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具体形式有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流通企业集团、流通企业的连锁经营等。在“放小”方面,1996年1月和1997年1月召开的全国商品流通工作会议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提出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国有民营、出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型流通企业。这是一种“两线推进”的政策:第一条线是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条件下,放开搞活企业的经营权,其中的租赁、承包经营、联合经营、国有民营等均属于这一条线;第二条线是对企业所有权进行变革,其中的股份合作制、兼并、出售等均属于这一条线。通过这两条线,目前国有小型流通企业,90%以上已实现改制,大多数在改制后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同时,我们仍应重视国有流通企业如何走出困境的问题。目前全国内贸系统亏损情况仍比较严重,截至1999年底,国有商业企业已连续4年亏损,国有物资流通企业已连续6年亏损。全国内贸系统盈亏相抵后亏损额近百亿元。为了使国有流通企业大面积脱困,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是必要的,但主要靠企业自身努力,苦练内功,深化改革。同时,对那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进行兼并与关闭,债权转股权也可少量试点。总之,今后仍应继续加大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工作力度,并在实践中大胆创造新经验、新做法。

6.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1995年中央对粮食流通体制出台了两项重要举措:一是“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粮食工作;二是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两线运行。1996年,国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定购价格,粮食丰收后,粮食部门积极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1997年初的全国商品流通工作会议,在总结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粮食财务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在这总的原则下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今后,按照上述思路深化改革中需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粮改的相关政策,这主要是:(1)适当调整按保护价收购的范围,使一些质量差、不符合市场需要的粮食品种退出这个范围。如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从2000年新粮食上市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东部、河北北部、山西北部的春小麦和南方早籼稻、江南小麦、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的玉米,退出保护价范围,这是完全必要的;(2)粮食收购价格仍需进一步拉开品质差价、按质论价、优质优价;(3)改进与完善粮食的财政补贴办法,提高地方和粮食企业销售粮食的积极性;(4)允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饲料生产企业直接收购农民粮食;(5)为适应粮食市场的供需形势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今年8月中央决定组建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垂直管理,以提高调控效率,运用市场机制,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保值增值。

7.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改革。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生产资料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目前国家除了为保证重点需要只保持5种计划管理的品种外,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已进入市场流通;即使纳入计划分配的生产资料也改变了完全由国家定价的传统做法,实行了国家订货和投放制度,目前由国家定价的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已不到总量的5%。经过改革,国有物资流通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已被打破,地市以下生产企业所需物资的90%、重点大型企业所需物资的80%以上都可通过市场采购解决。现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国有物资流通企业的扭亏增盈问题。1999年1-11月份,共亏损总额为27.4亿元,虽然比上年同期减亏13.1亿元,减幅超过30%,但是扭亏增盈工作从总体上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就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扭亏增盈为中心,以加强管理为手段,以开拓市场为突破口,加强行业管理,整顿生产资料流通秩序,开创生产资料流通的新局面。

8.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的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于199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为此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这一个根本目标和三个坚持,就成为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阶段上深化改革的方向。按照这个方向在今后的改革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有:(1)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性质问题。在历史上,从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先后三次与国营商业合并,由“民办”变为“官办”,由集体变为全民,既割断了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也阻碍了供销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反复明确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此,我们既不能以改革之名把它收归国有或无偿平调其资产,也不能以改革之名用各种形式把社属企业量化到个人,化公为私。(2)关于转换机制,拓宽范围,全方位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服务的问题。这要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进入大市场。(3)社属企业面向市场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问题。199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比上年减亏27亿元,减幅为16.8%,已遏制了亏损增加的势头。现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重塑形象,背水一战,确保在2000年内实现扭亏为盈,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实现。否则连生存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为农服务了。总之,通过改革与发展,供销合作社将在建立“三个体系”(即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中为搞活与扩大农村商品流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世纪之交,回顾中国商品流通体制20多年来的改革历程,已经以矫健的步伐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为稳定与繁荣市场,扩大与搞活商品流通作出了重要贡献。展望它在新的世纪里,通过深化改革,必将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现代化的商品流通新体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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