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农村建设纲要_基督教论文

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农村建设纲要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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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中国曾兴起一场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据时人统计,约有700个公私团体参与,创办的实验区多达1000余处,可谓盛极一时。在这其中,就有为数不少的基督教团体积极参与,创办的实验区多达百处。遗憾的是,大陆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缺乏,学者的兴趣大多还是集中在晏阳初及梁漱溟领导的乡建实验上。(注:目前为止,笔者所见大陆在这方面的著作仅见杨念群:《社会福音派与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的理论与组织基础》,载汉语基督教研究所编《道风汉语神学学刊》《第八期,1998年春季号,香港》,第253-302页。最近关于乡村建设的著作有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该书除了略为提及教会大学办理的三处实验区外,并没有注意到基督教会所从事的大量乡村建设活动。)相比之下,海外的研究倒是多一些,为我们了解基督教的乡村建设提供了大致的轮廓。(注:William A.Brown,"The Protestant Rural Movement in China,1920-1937",Papers on China,9:173-202(Harvard University,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1955);William J.Megginson,The Rural Work of American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in China,1911-1937(Mississippi College,1966,unpublished master's paper);卢孝齐:“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以华北地区为例”,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未刊),台北,1985年。)但已有的研究忽略了一些重要问题,如基督教乡村运动的起源,还有一些问题在笔者看来仍有商榷和探讨的必要,如基督教的乡村建设理论的形成等同题。本文将尝试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的梳理和阐发。

一、农业传教士与中国基督教乡村运动的兴起

基督教在中国的乡村建设活动源于世界范围内的农业传教活动。所谓“农业传教”(Agricultural Mission),按当时一位农业传教士的说法,是指由基督教会开展的内容广泛的农业和乡村服务活动。(注:Arthur L.Carson,Agricultural Missions:A Study Based Upon the Experience of 236 Missionaries and Other Rural Workers,Cornell University,1931,p.1.)William Carey是农业传教士的先驱,1793年他从英格兰来到印度,看到印度的农业和园艺技术非常落后,就在他的苗圃里引进英格兰的果树、蔬菜;谷物等,1820年他还组织了印度农艺学会。另一位倾心于农业的传教士是David Stewart,他在南非创办了农业学校,用科学知识培训当地人们,使这一地区完全换了一幅气象。(注:Benjamin H.Hunnicutt and William Watkins Reid,The Story of Agriculture Missions,Missionary Education Move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1931,pp.12,14,18.)但在整个十九世纪,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农业传教还不能象医学传教、教育传教那样普遍,大约只有50名来自北美、欧洲受过农业训练的传教士在这些地方。但这一状况到了二十世纪起了变化。

1907年是农业传教史上一个重要的年份,美国长老会派出了第一位到南美洲的农业传教士Benjamin H.Hunnicutt,他在巴西创办了一所农业学校;同年,高鲁甫(George Groff)来到广州岭南学堂(后来的岭南大学)任教,这是来华的第一位农业传教士,这标志着美国差会的农业传教工作正式启动。(注:Benjamin H.Hunnicutt and William Watkins Reid,The Story of Agriculture Missions,Missionary Education Move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1931,pp.12,14,18.)在二十世纪农业传教运动中,美国差会无论在人才、资源还是在知识经验方面,都占据主导地位,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的农业传教工作影响甚巨。美国教会界在二十世纪初期开始转向农业传教,一方面是由于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社会福音思潮的兴起,把基督教原则应用到社会生活中,“基督化社会”成为教会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是一些人士开始反思教会在美国乡村社会中所应发挥的作用,这其中以包德裴的影响最大。包德裴(Kenyon L.Butterfield,1868-1936),被誉为“美国农业之父”,他对美国教会最大的影响就是推动教会参与乡村建设。1911年他出版了《乡村教会与乡村问题》,认为教会不仅是宗教生活的管理者,也应在乡村建设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Country Church and the Rural Problem,Chicago,Illinoi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11,Preface,v-vii,93.)要求乡村牧师不仅需要知道医治灵魂,还应当成为当地社区领袖,接受诸如农业耕作、农场管理、农业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Country Church and the Rural Problem,Chicago,Illinoi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11,Preface,v-vii,93.)为推动包德裴提议的乡村运动,1915年12月8-10日,美国教会联合委员会下属的“教会与乡村生活委员会”在俄亥俄召集了第一次全国性的教会领袖会议,讨论在现代条件下乡村教会和乡村生活中的新问题,讨论如何加强教会的乡村工作。(注:Paul L.Vogt edited,The Church and Country Life,New York,Missionary Education Move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1916.)这次大会以后,美国乡村生活运动在全国逐渐兴起,农业传教士作为一类新型的传道群体业已形成,他们不仅活跃于国内,更开始被大量派到亚、非、拉等国家。1920年,美国和海外的一批农业传教士在纽约组成了农业传教国际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e Missions),预示着基督教乡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这是探讨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一个不可忽略的世界背景。

来华农业传教士的贡献之一是它创办了两所著名的农科大学,即金陵大学农林科和岭南大学农科(1930年后都改称农学院),他们把美国农业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推广体制引进到中国,为中国农业高等教育发展、人才培育、科技推广及综合性的乡村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金陵大学农科开办于1914年,是我国四年制农业本科教育的开端。农林科在来华第二位传教士芮思娄(John H.Reisner)任上(1917-1928)得到极大发展,到二十年代后期已经蜚声海内外。这一时期农业传教士不断来华,成为教学、科研和推广力量的骨干。到1924年,来华农业传教士已达27位,其中有15位任教于金大和岭南,其余在教会任职。(注:John H.Reisner,"The Church in Rural Work",The Chinese Recorder(Dec.1924),p.790.)金大、岭南农科并非专为传教而立,二十世纪初期的基督教高等教育已开始向世俗化和职业化转变,教育主要目标已转变成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和中国的“未来领导人”,而不是牧师,但金大和岭南作为基督教大学,为基督教运动服务的目标从来都是明确的。1919年芮思娄在一份声明中谈到:“认为我们的工作仅仅与中国农业相关,这是一个非常狭隘和错误的看法;我们最重要的贡献是使基督教传教工作更有效率,使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种他们能看见并能理解的需要”。(注:University of Nanking,College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 Report 1918-1919,p.27.)1920年岭南学堂校长晏文士(C.K.Edmunds)在一篇为岭南农科地位辩护的文章也谈到教会大学“通过培养农业领导人不仅仅是为改善农村经济,而且还能把基督教信仰的种子播进农民的心田,以此实现中华归主”。(注:C.K.Edmunds,"Agricultural Education in China:A Suggestion",Educational Review(Vol.XII,No.2,April 1920),pp.152,156.)

这一强烈的宗教关怀,使得农业传教士把目光从大学投向了为数众多的乡村教会,提出了“教会乡村化”的新主张。所谓教会乡村化,就是要求教会把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运用农业传教方法,使乡村教会成为为农民服务的教会。传教士提出这一主张,基于两点,第一,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只有基督化乡村社会,才能基督化中国,因此,传教重点必须从城市转向农村。芮思娄批评教会把最好的人才都送到城市,把教育和医疗事业都集中在城市,他认为“传教兴趣的钟摆现在应不可抗拒地转向乡村教会”,“整个基督教运动的资源必须更清醒、更明确地集中到乡村人口”。(注:J.H.Reisner,"The Church and China's Rural Population",The Chinese Recorder(Dec.1924),p.765.)第二,强调农业是乡村传教的钥匙,具有和医药、教育同样的价值。晏文士在1920年就明确提出“农业在中国的机会是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教会利用农业这把钥匙如同医药一样正确、有效”。(注:C.K.Edmunds,"Agricultural Education in China:A Suggestion",Educational Review(Vol.XII,No.2,April 1920),pp.152,156.)在二十年代早期,教会乡村化的重点放在增强教会服务乡村的功能上,主要以各地农业传教士为核心,特别是农业传教士最为集中的金陵大学,通过与各地教会、教会学校以及示范农民的合作,形成一个乡村工作的网络,这些农业教育与技术的推广工作,是以后基督教乡村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注:详见刘家峰:《基督教与近代农业科技传播》,《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这一时期的地方教会也开始尝试在新的领域开启乡村工作。最著名的是华北公理会的两位农业传教士,他们都是以后基督教乡建运动的领袖人物。一位是亨特(James A.Hunter)。亨特从1922年起就在河北通县(潞河)举办农产品展览会,每年举办暑期学校,使乡村工作者得补习之机会,在冬季举办平民夜校。另一位是胡本德(Hugh W.Hubbard),他在保定开创了乡村识字工作。从1923年冬天他开始用晏阳初在基督教青年会时编的千字课对农民进行识字教育,到1924年就有5000多人注册。(注:Heng-chíu Chang,The Rural Church of China Today,Shanghai,National Christian Council of China,1925,p.17.)1924年秋天晏阳初在火车上遇见胡本德,向他请教在农村推广识字教育的方法。胡给晏很多帮助,包括提供乡村工作人员、分析乡村的情形,晏阳初和傅葆真在保定挨村走访了三天,考察胡的平民学校。胡本德很具体地向晏阳初介绍了他的工作方法,晏阳初深受启发。(注:Charles W.Hayford,To The People:James Yen and Village Chin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0,pp.66-67.)识字及平民教育在三十年代成为全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教会不失创立之功。

以上分析了教会早期乡村工作的由来,可以看出农业传教士在这中间发挥了关键作用。由于农业传教士的努力,农业传教的价值才逐渐被教会所认识,教会的功能开始趋向多元,教堂也可以充当“农业展览室”或“农业知识讲习所”,牧师既是灵魂拯救者,也是乡村工作的指导者,由此开始了基督教的乡建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二十年代前半期)基督教的乡建工作在全国是领先的,晏阳初和梁漱溟的乡建工作要到二十年代末期才真正开始。

二、乡村牧区:基督教乡建的理论与方法

中国基督教的乡建活动,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基督教会对中国乡村危机的回应;另一方面,世界性的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在这一时期也有很大发展,作为一场普世性运动,它对中国基督教影响颇深,尤其是在乡建理论方面。这一点多被过往的研究者所忽视。

农业传教国际联合会自1920年成立后,逐渐成为一个乡村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的中心,并得到世界基督教协进会的支持。作为该会主席和青年会世界协会总干事的穆德(John Mott)1928年与在印度的38名农业传教士集会,号召教会发起一场世界性的乡村建设运动,因此,同年3月24日至4月8日在耶路撒冷召开的世界传教大会上,农村问题就成为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就乡村教会和乡村工作问题准备了两份报告。耶路撒冷大会特别安排的包德裴和其他6名农业传教士参加。包德裴做了“基督教与乡村文明”的演讲,对乡村事业的意义、指导原则、方法和手段等都做了阐述。他指出村庄和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单位是头等重要的,乡村文明要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基督化,要基督化乡村,“不能单靠劝东一个西一个的个人归主,也不是在社区里建个教会就可以的,除非教会努力使整个社区过着基督化的生活”。(注:Kenyon L.Butterfield etc.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Relation to Rural Problem,The Jerusalem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Vol.Ⅵ.New York and London,1928,pp.9-10.)这次大会明确了教会对乡村建设的责任,认为基督教应对此作出特别的贡献,会议提出的“建造基督教的乡村文明”、“基督教化乡村社会”被普遍接受,成为世界各地包括基督教乡村工作的哲学。

耶路撒冷会后不久,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就邀请包德裴来华指导乡村工作。他于1930年11月开始,从北向南依次考察了华北及江南的很多乡村以及教会,直到次年4月23日才离开中国前往日本。这次中国之行,包德裴重点在于与中国教会交流他关于乡村工作的一个基本理念,即“乡村牧区”(Rural Community Parish,有时也称“乡村教会服务区”)。他以中国乡村为例解释了乡村牧区的概念,从地域上讲,是指以市镇为中心的一个区域,包括周围与市镇联系密切的一组村庄(10到15个),村庄到市镇的距离不是太远(8到10里),通常人们可以步行走到镇中心,牧区之间的界限当然是因地而宜,人口也各不相同,大约在1万到1.5万之间。(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Rural Mission of the Church in East Asia: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1931,pp.48,48,50-51,67,344.)他认为这样一个区域很适合发展一个自立、并能服务当地社区的教会,这样的地区就被称做“牧区”(Parish)。(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Rural Mission of the Church in East Asia: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1931,pp.48,48,50-51,67,344.)之所以要提出乡村牧区的概念,他认为在人力和资源都有限的情况下,如果要使乡村工作有效率,就必须集中在一个适当的“单位”进行,这样,工作才能有影响,才能对建设社区有真正的作用,而过去那种到处撒种式的做法往往没什么效果。在他的设计中,每个乡村牧区应有一个服务社区的教会,它能满足当地农民生活的各种需要,发展出一个全面而且实际可行的计划,包括教育、卫生、生计、娱乐、家庭副业和领袖训练等。(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Rural Mission of the Church in East Asia: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1931,pp.48,48,50-51,67,344.)当然,任何一个教会团体都不可能有这么多各领域的专家,他建议一个地区或一个省份的教会团体应该联合起来,制定统一的计划,相互提供各类专家,交流信息和经验。(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Rural Mission of the Church in East Asia: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1931,pp.48,48,50-51,67,344.)在他看来,一个拥有自立教会的乡村牧区,用本土化的方法,在一位受过训练的牧师(不仅是个布道者,也是社区的领袖和建造者)领导下,在信徒和专家支持下,最大可能地服务社区,他认为这是把中国乡村生活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上唯一的方法。(注:Kenyon L.Butterfield,The Rural Mission of the Church in East Asia: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1931,pp.48,48,50-51,67,344.)

在包德裴来华期间,他就基督教乡村建设问题发表了大量演讲,在很多会议上,乡村牧区成为讨论的中心,在1931年4月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在杭州召开的第八次大会决议采纳了他的建议。这次会议后来被称为“包德裴会议”,被看作基督教“乡村运动新生活的起点”。(注:张福良:《农村教会》,《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33),壹,第63页。)从此,乡村牧区理念得到了教会广泛的认可,成为各地教会乡建工作的指导理论,特别是华北地区的教会,对此颇有兴趣,纷纷加以实验。根据包德裴的乡村牧区计划,由华北公理会、美以美等教会在1931底成立了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负责指导各地实施乡村牧区的理念。这一理念随着各地乡村建设的实践也在不断地被修改。华北农促会于1935年3月20日至4月3日在河北通县举办了乡村工作领袖训练会,这次会议的主要思想可以归结为“以村庄教会作为事工的中心,使整个的生活全盘基督化”,(注:A Report of the North China Institute for Supervisors of Rural Work,hel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North China Christian Rural Service Union,at the Lu Ho Rural Service Center,Tunghsien,Hopei,China,March 20-April 3,1935,pp.1,4-5.)强调了每个独立的村庄都应是一个基督教工作的单位,是一个中心,只要有15名受洗的教友就可以组成一个村庄教会。在大约一个县的范围内,如果有10到20个这样的村庄教会,不低于300名教友时,就可以组成一个牧区,其主要功能是指导和培训区内的村庄教会领袖,每个牧区至少要有一名男牧师和女工作者。(注:A Report of the North China Institute for Supervisors of Rural Work,hel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North China Christian Rural Service Union,at the Lu Ho Rural Service Center,Tunghsien,Hopei,China,March 20-April 3,1935,pp.1,4-5.)这次会议对包德裴牧区理念做了很大的修改,以村庄教会代替市镇教会作为乡村工作的中心,更符合中国乡村分布的实际情况。1937年4月1日到13日,华北农促会在河南安阳再次召开乡村工作会议,有来自14个教会团体的71名乡村工作者参加。这次会议除重申1935年通县会议确定的以村庄教会作为乡村工作的中心外,更强调了建立“更大牧区”的必要性,主张在牧区内的乡建工作不仅需要所有的教会机构如学校、医院等贡献专家和资源,也要与附近的政府机构合作。(注:A Report of the North China Institute for Supervisors of Rural Work,Anyang,Honan,1937,p.6.)虽然这两次会议都是针对华北的乡村教会,但教会领袖黎天锡(Samuel H.Leger)曾乐观地预言“南方的农村教会必定也要用这种组织计划”。(注:黎天锡:《充实中国教会基础的两年》,《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34-1936),壹,第6页。)

香港学者吴利明在一本研究中国基督徒知识分子的著作中提到:“教会在农村建设中的工作,显然是跟随着当时政府的建设途径而作出的努力”。(注:吴利明:《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变迁》,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277-278页。)这个观点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正如前面所讲到的,早在社会和政府注意乡村建设之前,基督教就已开始了乡村工作,基督教乡建不仅有它自己的来源与目标,而且在乡建理论方面也和政府及其他团体所从事的乡建活动有本质的差别。从耶路撒冷会议、包德裴来华以及华北两次乡村工作讨论会可以看出,基督教乡村建设理念的形成有其内在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受世界基督教乡村运动发展的影响,并非是在当时全国流行的乡村建设上加上基督教的名义。基督教乡村牧区的理念包含了乡村建设与教会建设两层含义,两者互为目标与手段,统一在基督教的乡建运动之中,这是基督教乡建运动与当时中国其他乡建运动在理论与方法上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的实践

基督教会一度是中国乡村建设的先驱,但在二十年代末晏阳初和粱漱溟发起大规模的乡建运动后,教会却明显落伍了。晏阳初曾向教会请教识字教育的方法,现在基督教要反过来向他们学习了。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在1930年4月召集各教会代表到定县学习平教会的乡村工作方法。同年基督教协进会发动了“五年奋兴布道运动”,使“教会对农村建设之事业益感加倍之兴趣”,特别是其六项事工之一的识字运动,参与教会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深,是教会以往任何运动所不及的。(注:张福良:《民国十九年的识字运动》,《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29-1930),肆,第86-91页。)可以说,基督教大规模的乡村建设是从“识字”开始的。到1933年,基督教界也已基本形成了有声有势的乡村建设运动,这年在定县召开的乡村建设讨论会可以作为一个标志。

1933年4月7-20日,共有14个省份、18个教会团体的186名代表在定县召开了乡村建设讨论会,主题是“基督教对乡村建设应当有何贡献?”。很多代表都是教会的高层领导,代表的高层次和广泛性说明教会对乡村建设的空前热情和重视。定县讨论会通过了关于平民教育、宗教教育、领袖训练、乡村服务、乡村牧区实验五个方面的决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基督教应该在全国乡村建设中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注:The Church and Rural Reconstruction:A Symposium on the Tinghsien Rural Institute 1933,Shanghai,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1933,p.13.)基督教协进会于1933年5月3-11日在凇江召开的双年大会重申了定县讨论会的决议,强调“要彻底加强教会的乡村工作,使基督徒在现阶段全国的乡村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注:National Christian Council of China,Report of 1933,pp.10-11.)这些会议激起了各地教会团体的热情,在世界基督教乡村运动和中国乡村建设两股潮流的裹挟下,中国基督教的乡村建设在抗战前也达到了鼎盛时期。

全国各地教会的乡建工作并不平衡,就大体论,以华北地区最为发达,华东、华中次之,华南、华西又次之。华北地区各教会注重乡村工作最早,特别是华北公理会的亨特在通县创办的潞河乡村服务部,成为华北乃至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的典范。保定在胡本德的领导下推广识字运动成绩最大,他主持的樊家庄实验区更名躁一时。此外,美以美会河北昌黎教区的安各庄也是很著名的乡村实验区。1931年成立的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在河北、山东、山西设立三个分会,成为华北地区基督教乡建事业的中枢。华北基督教工业改进社在推动乡村手工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由全国基督教协进会与华北教会合作于1932年成立的。华东地区最著名的乡建工作当属金陵神学院和南京中华基督教会在淳化镇开办的乡村教会实验区。该实验区从1930年开始,以教会为中心,以实现教会自立自养为目标,推展生计、教育、卫生、宗教等综合性的事工计划。(注:详见朱敬一:《一个实验的乡村教会》,成都:金陵神学院,1940年;香港圣书公会,1954年再版。)华中地区的乡村事业在数量上比之华东更不及,但从1933年江西的基督教乡建事业异军突起,由全国基督教协进会与国民政府及省政府合作成立江西基督教农村服务联合会,以黎川县为实验区,开始别具一格的乡建实验,一位负责宗教工作的乡建人员在政府的压力下担任了实验区所在地的区长。(注:James C.Thomson Jr.,While China Faced West:American Reformers in Nationalist China,1928-1937,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9,Chapter 4 and Chapter 5.)华南和华西就更弱一些。广东中华基督教协会在人和墟举办的乡村建设颇为知名。华西教会的乡建工作起步较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华西协合大学,在作物、水果和蔬菜品种改良方面贡献很大。抗战期间,由于很多教会机构西迁,华西的乡建才得到进一步发展。

基督教教育界参与乡村建设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对农业和乡村社会的科研、教育,给教会和全社会提供知识和人才;二是以农业推广或开办实验区的形式直接地服务乡村。在这两个方面,金陵大学都有杰出的贡献,在作物改良方面尤为突出。战前,金大共改良小麦、大豆、棉花、稻谷等8类作物的36个品种,其中有27种得到普遍推广,最有名的就是金大2905号小麦,比传统品种能高出20%,推广区内农民受益颇多。(注:John Reisner,China Report:Recommendations for China,p.2.Yale Divinity School Library.HR1000-9.)金大还在安徽乌江与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合作,成立“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注:详见蒋杰编著《乌江乡村建设研究》,南京朝报印刷所,1936年。)燕京大学在1930年开办了清河社会实验区,1935年又在山东汶上县建立起新的试验区,曾在清河试验区任主任的张鸿钧被任命为汶上县县长,开始了比清河更大规模和更深层次的乡建实验。齐鲁大学的文学院一度被要求改为“乡村建设学院”,并在1927年开始在济南附近的龙山镇建立实验区。福建协和大学的乡村服务始于1927年,并以附近以牛田村为中心开办了乡村实验区,到1936年大学董事会甚至同意成立“乡村建设学院”。一些基督教中学也都有明确的乡村建设计划,如河北通县的潞河中学、保定的同仁中学、山西铭贤学校、山东峄县实业中学等。基督教的男女青年会也在很多地方办理了实(试)验区。

卢孝齐在其论文中把基督教乡建运动分为两派,一派为教会人士,包括协进会、教会和神学院等团体,这派认为乡村教会才是基督教乡村工作的真正唯一中心;另一派为基督教教育界(教会大中学等)以及基督徒知识分子组成或发起的社会团体(男女青年会、中华平民教育总会等),卢认为这派的乡村建设工作是“为‘关怀社会’而服务社会”。(注:卢孝齐:“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以华北地区为例”,第26-27页。)杨念群在此基础上,把基督教乡村建设进一步阐述成两种不同的路向:第一种是基督教的同工以基督教会为核心展开的社会服务行动,认为这一路向仍以属灵福音为归宿;另一些乡建领袖认为这一路向“不能应付乡人的生活”,于是发展出了第二路向:“动员拥有基督信仰的人从世俗服务的角度渗入农村地区,以‘实验区’的形式从事相当具体的改善经济生活的工作”。杨把教会举办的乡村服务区(即乡村牧区)如淳化镇实验区等十余处列为第一路向,把晏阳初的平教运动、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华洋义赈会、教会大学等举办的乡村活动列为第二路向。他把这两种路向的差别归结为社会福音内部两派的神学立场不同所致的结果,并且以晏阳初的定县乡村建设为例,说明“第二路向比第一路向更卓有成效”。(注:杨念群:《“社会福音派”与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的理论与组织基础》,第277-280页。)

参与基督教乡建运动的团体果真有壁垒分明的两派,甚或由两种不同的神学立场而导致的不同乡建路向?遗憾的是,卢文和杨文都没有给出有力的事实或理论的证据来支持,相反,他们还误用了一些用来支持观点的关键证据,比如对乡建实验区性质的划分。晏阳初所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总会虽然其中很多人都有很深厚的基督教(包括晏本人)背景,但它是一个典型的世俗乡建机构,没有任何传教或建设教会的目的,无论当时或以后,无论晏阳初本人还是教会自身,从没有把定县的平教运动归为“基督教的乡村建设”,因此,杨把它列为第二路向的代表,并以此为例来说明第二个路向比第一个路向更有效就根本无从谈起了。华洋义赈会虽同样有着基督教的背景,但它从成立起就宣布是一个“非政治、非宗教”的社会组织,所以把它列为第二路向也名不副实。至于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它可以说是包德裴“乡村牧区”理念的产物,它所指导的华北各公会的乡建工作,都是以乡村教会为中心开展的,按照杨的区分标准,应属典型的第一路向,而不应被列为第二路向。无论哪一处的基督教乡村建设实验区,无不都在“从事相当具体的改善经济生活的工作”,这也是全国乡村建设工作的共同特征,用这一点作为界定两种不同路向的标准是无法成立的,事实上,在乡建实践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分野。基督教的乡村建设,其目标从来都是双重的:既能服务乡村、改善农民的生活,又能透过服务来展示基督教的精神,以期达至“基督化乡村社会”的目标。所谓“属灵”与“世俗”,在乡村建设中是结合在一体的,并不能一分为二。

基督教在各处的乡建实践活动的确存在着差别,但这种差别并非如卢文和杨文所说的立场或路向的不同,毋宁说是因为参与乡建的主体不同,因而各自所承担的角色也不同罢了。无论从参与的力量还是规模来看,教会界实际上是基督教乡村建设的主流。在三十年代,教会界所关注的问题,除了如何挽救中国乡村的衰敝之外,首当其冲是教会本身自养自立的问题,因此,教会在进行乡村建设时往往也是和教会建设结合在一起,比如上面提到的乡村牧区的建设理念。而基督教教育界,更多的关怀是如何通过教学、科研、乡村实验等环节,造就一批适用的人才,为基督教运动以及全国的乡村建设服务。和教会界不同,教育界的乡村建设往往和直接的宗教或教会建设工作联系甚少,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基督教教育界的宗教关怀。前面所论及的金陵大学和岭南大学在创办和发展农科方面都有为基督教运动服务的目标,另外,基督教教育作为中国基督教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中国基督化)和教会是一致的。首任金陵大学农林科中国籍科长过探先在1927年曾明确指出,农林科是根据国家农业教育需要而设立,同时也“以教会服务乡村之枢纽自任焉”。(注:过探先:《金陵大学农林科之发展及贡献》,《教育季刊》第3卷第1期,1927年3月,第19页。)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是,在基督教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教育界和教会界自始至终都是密切合作进行的,真有所谓的路线分歧,还会有如此普遍又和谐的合作吗?因此,把基督教乡建实践中的差别,解释成不同的建设主体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担当着不同的角色更为合理,所谓“分歧的路向”实际上夸大了角色分工的差异,也不符合历史事实。

四、乡建运动与社会福音神学的困境

基督教乡村建设作为中国近代乡村建设运动的一部分,它对中国乡村和农民的贡献是无可置疑的,在农业高等教育、防灾救灾、作物改良、信用合作、农民夜校、农村妇女教育等领域,在中国乡建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但这些被教会引以自豪的贡献,虽然很重要,但并非是基督教乡建的最终目标,基督教乡建的目标是要“建设基督化的农村社会”,要“把天国建在中国的乡村社会”。从本质上讲,基督教乡建运动是近代基督教社会福音神学思潮运动的一种实践,代表了一种新的宣教理念,因此,从宣教的角度来评论基督教乡建,也许更能准确地把握它对中国基督教运动的意义,同时,透过基督教乡建运动,也可以体认到社会福音神学在中国近代社会的困境。

从前面论述可以看出,乡建运动对中国近代基督教运动来说,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它改变了基督教以往重城市的传教战略,开始下移到乡村;第二,它开创了新的宣教理念,农业成为继布道、医疗、教育之后的又一重要宣教方法,乡村工作不同于以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单一宣教模式,它追求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基督化;第三,乡建运动促进了中国教会本色化的实践历程。乡建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乡村教会自身的自立自养问题,为中国教会的本色化寻求一条可行之路,这应该说是一次积极的有价值的尝试。

但必须看到,基督教乡建运动的理念与实践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如果以乡建运动所取得的实际成绩与所宣称的目标相比,可以说基督教乡建运动是失败的,即使在小范围区域内的实验,其成功的例子也不多见,尤其是在“基督化乡村社会”的目标方面。当然,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释。从教会外部来讲,基督教会和全国其他乡建组织一样,面临着恶劣的社会外部环境:土地制度的不合理,政府的苛捐杂税,日本入侵使大部分乡建运动嘎然而止。土地和苛捐等问题必须要用政治的方法来解决,而包括基督教在内的所有乡建工作者却只能提出非政治的解决方案,仅这一点就注定当时全国的乡建运动不太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然而,对教会而言,它本身亦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教会拥有的经济和人才资源并不能胜任乡村建设这样庞大的社会改造工程。在三十年代乡建初期,农业传教士贾尔森(Arthur L.Carson)就敏锐地觉察到,在教会对乡建兴趣增长的同时,也面临一个危险:用不充分的资源从事着复杂的建设计划。(注:Arthur L.Carson,Agricultural Missions,A Study Based upon the Experience of 236 Missionaries and Other Rural Workers,Cornell University,1933,pp.105-106.)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乡建运动作为由基督教社会福音神学引发的一种新的宣教实践,并不为基督教内保守的福音派(基要派)神学所认可,因此其合法性也一直受到福音派教会的质疑。福音派认为教会在世的唯一使命就是传福音,反对从事任何社会改良,更不赞成社会福音派“在地上建立天国”的理论,他们认为在世俗社会永远不可能建立天国,如基要派领袖王明道所言:“我们不相信在一日比一日坏的世界上凭人力能使理想的社会实现。我们信神在基督复临以后要建立他的国。我们不提倡人须努力改良社会好使天国实现的臆说。”(注:王明道:《人能建设天国吗?》,第11页,转引自吴利明《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变迁》,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1年,第153页。)福音派基督徒只追求属灵的幸福和对永生的盼望,对现实社会的改良毫无兴趣,神圣与世俗在他们的世界里是不可混淆的,他们批评社会福音派把基督“降为改良社会的工具”,教会成为改良社会的团体,削弱了本应传扬福音的功能。福音派的批评暗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基督教对社会、国家的贡献究竟应该是什么?”在福音派看来,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特殊的,拯救失丧的灵魂才是基督教对中国有可能的“特殊贡献”,社会福音派虽从未声言放弃对个人拯救和“中华归主”的终极关怀,但它更看重社会与国家的集体拯救。有教会人士问孙中山,“基督教怎样才能对中国尽其最大的贡献?”孙中山回答说“中国各地的基督徒倘能建设强有力的基督化社会,这便是基督教对中国的最大贡献。”(注:Stanley Lautenschlager,"Shantung Christian University and Rural Education",Educational Review(Vol.XXI,No.1,January 1929),p.7.)这个回答颇能代表社会福音派信徒的思想,他们希望能把福音与改造社会的美好理想紧密结合在一起,把神圣价值与世俗价值统一在“基督化社会”的理念之中,比如乡建运动。可以说,在基督教与社会改造的关系方面,教会内部一直持续着紧张的对立关系。

在二三十年代,为了能给乡建运动提供足够的神学支持,教会人士为耶稣塑造了一个新的形象:“农民的耶稣”。他们查考圣经,发现耶稣的历史背景完全是农村的,耶稣“在帕勒斯听(巴勒斯坦)的农村中,度过了他部分的生活。即使我们不能确实知道,耶稣是不是生长在农村中间,我们也可以从他说的话语中,考察得出来。”(注:党美瑞编,刘廷芳校订:《基督教与农村生活》,上海:广学会,1935年,第22页。)耶稣常用的比喻,如牧人、羊羔、阳光、雨露、撒种、收割、牧羊、亡羊、芥菜种等,也都为耶稣与乡村生活的联系提供了证据。而且,耶稣不仅具有乡村的背景,他更关怀农民、帮助农民解决饥饿、疾病、教育等问题。著名乡村教会领袖毕范宇(Frank W.Price)甚至直接把耶稣看成是一个木匠、一个农民,“我确信,他就象中国的木匠,在农忙季节到田里帮忙。”(注:Frank W.Price,"The Kingdom of God in a Rural Community",The Christian Rural Fellowship Bulletin(Number 33,June 1938),p.2.)曾领导江西黎川实验区的传教士牧恩波(G.W.Shepherd)认为,如果耶稣基督今日在世,一定会在某个村庄找到他。(注:The Church and Rural Reconstruction:A Symposium on the Tinghsien Rural Institute 1933,Shanghai,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1933,p.23.)吴雷川认为“耶稣专和平民接近,专做于平民有益的工作……现时要复兴中华民族,尤其是注重乡村建设,或说是复兴农村,所需要的领袖人才,当然不能效法孔孟从容大雅的态度,而要效法耶稣的刻苦耐劳,奋不顾身,这岂不是基督教特殊的贡献么?”(注:吴雷川:《基督教对于中华民族复兴能有什么贡献?》,《真理与生命》(第九卷第二期,1935年4月),第66页。)这样一来,基督徒从事的乡村建设工作也就具备了和耶稣同工的合法性。正如教会史家所言,“历代都在那里(圣经)找到自己的思想,这实际上是历代都使耶稣活在人们中间的唯一的方法”,而且“人们是依据自己的性格来创造他的。”(注:帕利坎:《历代耶稣形象》,杨德友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2页。)每个时代描绘耶稣的方式常常就是理解那个时代特质的一把钥匙,“农民的耶稣”就是教会为乡建运动寻找的“合法性”。

虽然教会的乡建工作者在理论上尚能自圆其说,但在实际事工中却往往难以实现,对此,乡建领袖徐宝谦深有体会,他说:“冶宗教与科学于一炉,在理论上已非易事,今想于农村改造实际的经验中,证明宗教与科学联合之可能性,更属谈何容易”?(注:徐宝谦:《我怎样决志参加农村工作》,载氏编《农村工作经验谈》,上海:青年协会书局,1936年,第75页。)基督教乡建工作者深信通过对农民和社区的服务,便能基督化乡村社会,但基督教的乡建活动怎么能保证一定会吸引并能皈依农民,或者加深他们的信仰理解呢?这一点连最早在中国提倡乡村建设的芮思娄在1947年远东之行后,也感到是个难题。的确,在基督教乡建过程中,不难发现大部分的乡村建设实验都没有明确的宗教工作计划,或虽有明确的宗教计划,但由于社会需要或政治环境的压力,或缺乏人才,福音事工往往被忽略,类似江西黎川实验区,最后连支持这一实验的人都开始批评它根本不是“基督教的事业”,“不是以教会为中心,而仅仅是社会服务的实验”。(注:James C.Thomson Jr.,While China Faced West:American Reformers in Nationalist China,1928-1937,p.119.)只有个别实验区(如樊家庄、淳化镇)在推进教会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就。因此福音派的批评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福音派与社会福音派的争论由来已久,本文无意做孰是孰非的判断。但是,如果考虑到中国近代社会救亡图存的时代处境,一批基督徒力图效仿耶稣的榜样,为满足社会的迫切需要,从中寻索乡村重建的方案,那么,社会福音派的立场不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肯定的,这总比把信仰和福音局限在口头上,只注重个人灵魂拯救上天堂,而漠视周围处在悲惨境地的农民要更慈善、更人道。但基督教的乡建实践表明,在理想与结果之间存在很大的距离,天国与人间、属灵与世俗等并不能完美地统合在一起,这两者之间持续着很大的张力,特别是乡建中的宗教与教会建设层面,受教内批评最多,加之中国恶劣的社会环境,最终使基督教乡建运动陷入一种非常尴尬而困难的境地。在一定程度上,基督教乡建的困境也代表了社会福音神学在近代中国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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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农村建设纲要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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