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和谐的本质特征、根源与社会转型的理论边界_均衡生产论文

社会不和谐的本质特征、根源与社会转型的理论边界_均衡生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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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6)01—0005—11

一、不和谐社会现象的特征解析

和谐是自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均衡、协调、整体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然而,由于世界中非均衡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和谐与不和谐成为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矛盾。哲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伦理学中的“自我与对象”、社会学中的“个体与整体”、经济学中的“均衡与非均衡”、协同论中的“协同与冲突”等,均是围绕这一矛盾的解释与处理而展开的,并成为这些学科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可见和谐问题的基础性。如何从诸多的不和谐发展现象中归纳出不和谐社会现象的一般性、本质性特征,便成为追寻不和谐社会发展现象产生的根源、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理论环节。

1.狭义利益主体与狭义利益行为导向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在世界的主体性地位成就了世界的属人性质与世界的人化特征,而协调与均衡发展则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和要求。这样,我们考察现代“人类—社会”现象便有了两个重要的理论基点:一是所有不和谐社会现象的发生均与人类行为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寻找不和谐社会现象必须转向对人类自身行为的根究;二是所有的不和谐社会现象均是对均衡、协调、整体发展规律的偏离或破坏,而这个破坏的主体是人。基于这一理论逻辑,我们便可以从对人类行为的分析入手来解释不和谐社会现象形成的理论机理。

由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体的人始终受有限理性、有限信息和有限能力等有限性的局限,“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是人类行为的基本规律。在这一矛盾与规律支配下,使得“机会主义”与“短期行为”成为人类行为的重要特征。短期行为侧重于行为主体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从而导致对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忽视,形成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不和谐发展矛盾。由此,我们可以把根源于人类的短期行为引起的诸多不和谐社会现象归纳为如下三种基本型。

(1)在人与自然之间强调人的主体性利益,导致资源环境过度受损。 由于人在世界的主体性地位,人的“主体性+有限理性”导致了世界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天平斜向于人类一边。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必须以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为条件,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人类有限理性与有限能力的局限,则使得这种开发利用演化为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掠夺与过度损害。当这种损害超出了自然界的自我恢复能力时,损害便累积起来,形成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关系。传统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矛盾累积速度慢,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被察觉。如历史上我国北方及西部一些地区的宜人环境远胜于东部,然而,由于受有限理性支持的人类短期行为导致了对区域资源的滥用。今日西部一些地区的生态贫瘠与北方荒漠化现象加剧与秦皇汉武以来历朝历代的大肆砍伐与过度耕垦存在强相关性,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天府之国陕西关中地区成为今日的贫困地区即其典型案例。

问题并不止于此。由于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类的根本标志,是人类能够将自己的劳动以物化的形式累积起来传交给后代,使后代能够在前人成果(工具、知识与科技积累等)的基础上进行劳动。这是解释人与自然关系和人类行为本质方面的一个重要观点(陈惠雄,1999)。这一情形使人类最终确立了自己在世界的主体性地位。随着经验与知识积累,一定界点后的生产力发展必然出现加速现象,从而使得人与环境间的挑战与适应状况发生改变。随着这种改变,具有质变意义的生产力时代到来——以蒸汽机为代表的近代工业革命诞生,从应对自然界挑战中积累起来的人类经验加倍反作用于大自然,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速度显著加速了。然而,由于人类对自然的进步置于有限理性的前提之下,人的世界主体性地位与有限理性状况的结合使得这种工业化加速在取得日益巨大的国民财富的同时,给自然界以日益加重的损害。

与之而来,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地位日益强化。以文艺复兴人本主义思潮为起点,人类中心主义——一种被人们指称的近代主体性思想与个人本位价值理念,在欧洲逐渐上升为主流社会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主导下,“末端治理”型工业化,一种与人的主体性和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性质结合起来相一致的工业化路径模式由此形成了。这种工业化模式的典型特征是不顾生态承载力与资源承载力,行为意识上单向度地盯住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国民财富增长。由于近代工业化以人类利益为中心并不顾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的约束,其结果是工业增长大大超出了自然界对工业污染排放的自净能力和资源的可持续的利用率,大面积的生态失衡与资源紧张问题凸显于世,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矛盾逐渐加剧。1970—1999年,全球环境指数下降了约30%。这意味着在这短短30年间人类拥有的自然资源减少了30%。在过去20多年间,天空(大气层中的散逸层顶)下降了8公里, 北冰洋冰层厚度下降了近一半。在中国,2001年人均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已经高达2.0346公顷,而人均生态承载力(Ecological Carrying Capacity)仅为0.8033公顷,人均生态赤字高达1.2313公顷,远高于全球平均生态赤字0.4公顷的水平(陶在朴,2003)。目前,我国的水、石油、相关有色金属资源均面临较为严峻的短缺局面。由于过度强调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利益,已经引起了严重的生态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甚至日益严重地威胁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显示出人与自然不和谐发展的突出矛盾。

(2)在人与人之间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导致弱势群体利益过度受损。 生物世界中存在着普遍的个体发展差异现象,个体差异产生了强者占优与生物群体中的强势主体领导性质,在人类社会中则形成了强势主体与弱势群体等多个社会阶层与结构。这说明,人类群体的阶层存在态势符合生物学规则,有其客观必然性。然而,人类社会的问题并不在于强者占优的生物学规则与阶层结构态势,而是在于强势主体在有限理性状态下,利用其占优的资源配置权,进行有利于强势主体的资源配置,使得利益天平倾向于强势主体一边。当这种倾向达到一定程度,便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社会态势。贫富差距、阶级对立以及国际间的利益集团冲突由之发生。

进一步的问题是,与一般生物世界的强者占优情形不同,人类因具有劳动积累的独有特点,使得强者占优规则在人类社会发展路径上存在着沿着两种不同路径行进的独有可能性:一种是随着劳动积累过程中的知识增加,理性被逐渐改进,被改进的理性与知识主要用于“生产”(这很重要),从而使强势与弱势者共同分享社会进步的果实。无论是强势主体还是弱势群体,其利益的获得均逐渐向着依靠各主体自身的行为效率来获得,并通过税收与转移支付等公共财政手段来不断增强社会公平支持的力度,这样的社会发展路径比较平稳,人际比较和谐,发生社会冲突与动荡的概率就比较低。另一种是随着劳动积累过程中的知识增加,被增加的知识主要用于“分配”(这也很重要),从而使强势主体始终占有最大化的国民财富,弱势群体则难以同享社会进步的果实。这样的社会虽然看起来生产力也在进步,但这种基于科学技术自身进步规律的进步,并不等同于基于社会整体福祉改善的进步,同样也不一定能够导致民生状况的整体改善。这样的社会阶层区分明显,人际冲突较多,科技进步终会因社会不和谐、交易费用增大而受阻。当贫富差距的社会阶层分离达到一定界点,社会动荡自然加剧。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与欧洲社会的发展差距日益扩大,社会延伸路径的差异可能是根本性原因。在产权经济学上,前者叫“生产性努力”的社会路径,后者是“分配性努力”的社会路径。前者把增加的知识与理性主要用于生产,后者则更多地在分配(如何去分配别人生产出来的财富)上下功夫。一个过度偏向于强势主体利益的社会示范现象,会导致大家把各自的心思过多地耗在如何去分配利益方面(包括偷盗行为与侵吞公共资产等犯罪途径),这样必然要造成社会的无序化,并削弱科学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经验与技术不断积累的情况下,被增加的知识是用于生产还是用于分配,对社会状态与社会延伸路径的影响是巨大的。

(3)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强调当代人利益, 导致代际不公平和后代利益过度受损。强调当代人利益与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和在自然界面前强调人的利益的原因是相同的。强势主体主持世界与有限理性两者的结合加大了当代强势者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几率,使得完全处于弱势的后代人利益遭到损害。这种损害大多以过度透支资源环境的“吃子孙饭”形式表现出来。在一定限度内,这种损害虽可以通过自然界的自然再生能力与人类的技术进步去弥补,但可能已经给后代人(继任者)增加了生存与发展成本,对后续的社会进步构成累积性的不利影响。当这种损害超过一定限度,甚至会造成“现时报”,连当代人也难于幸免。沙尘暴、荒漠化、水土流失等大多是前人长期过度透支资源环境形成的累积性恶果,疯牛病、SARS、禽流感等恶性疾病则与当代人类的动物伦理行为失当直接相关。而由过度的空气污染、水污染造成的恶性疾病的大量增加与国民体质下降,则已经等不及把报应留给后代人,当代人就自食其果了。

综合上述,在人与自然之间强调人的利益,在人与人之间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强调当代人利益,这就是通贯古今而又相互联系、相互生成的三种不和谐现象。把这三种现象归结起来,即形成了社会利益收归于“当代强势主体”(当代是相对于后代而言,强势相对于弱势而言,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的“狭义利益主体”现象。显然,狭义利益主体的行为导向又是建立在注重物质利益、注重少数人利益、注重眼前利益三个利益基点之上的,这便是“狭义利益”现象。狭义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导向,这便是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一个主要方面。狭义利益现象使经济社会发展的受益主体主要集中于“当代强势主体”的物质利益和当期利益,受益的更加广泛与长期的对象被忽视。由于“强者占优”原则主要体现在资源配置权上,从而使得追求权利成为历代社会中实现强势者利益的最基本途径,金钱成为狭义利益主体追求狭义利益的最一般物质形式,权力阶层与资本阶层则是两大主要的狭义利益主体。

2.物质、精神、生态三重贫困:由狭义利益引致的广义贫困现象

由于强势主体的社会主宰性和社会主流性,他们的狭义利益行为导向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当强势主体行为基于“分配性努力”而不是“生产性努力”,并以追求物质利益、眼前利益和少数人利益的狭义利益为行为导向时,社会剩余就会主要集中于少数强势利益主体之手,社会的广义贫困现象自然生成。

(1)过度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导致社会的相对/绝对物质贫困现象。 过度强调强势主体利益的历史表现是“权力至上”的社会利益导向,近现代社会中则形成了“股东利益至上”的市场利益导向。过度突出强势主体利益的制度安排使得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的相对/绝对贫富差距扩大,引致基本民生矛盾突出。我国2004年人均GDP为1269美元,虽说以购买力平价计算,实际收入水准应高于此数, 但整体的国民收入状况、福利状况、社会保障状况欠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民收入低下,普通职工生活改善缓慢。2003年我国一些省份的(绝对)贫困人口出现反弹,2004年我国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在温饱线637元以下)较上年增加了80万(朱庆芳,2005)。一些地方普通工人、农民的温饱水平很低。“末端治理”型工业化增加了环境污染,2005年初,由瑞士达沃斯经济论坛公布的我国环境可持续指数(ESI)在世界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133位(袁铁成,2005)。环境污染引起老百姓疾病增加、体质下降。而低收入,高医疗费用,则使得一些农民看不起病,有病求神难求医,以便省下资源留给后面的日子。在医疗技术如此发达、市场供给如此丰富的今天,基本民生矛盾却如此突出,令人堪忧。从统计分析看,我国1979年的基尼系数为0.33,1988年为0.382,1994年为0.434,2000年为0.458。有关专家估计200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将逼近0.47(吴艳霞,2005)。强势主体利益导向下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导致我国相对贫困现象呈扩大之势,不和谐社会矛盾呈显性化。

(2)过度强调物质利益,导致社会的精神贫困现象。 由于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表现为对当期物质利益的追求,这种以单向度的物质利益增长、金融资产扩张为目标的行为导向,极易导致社会思维意识中的精神文化淡失。而弱势群体因受强势主体行为感染,绝对或相对的贫富差距扩大导致其社会地位下降与物质渴求增加。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的生存环境,弱势群体的行为思维同样会导向当期化与物质利益化。人情淡漠,心情浮躁,诚信丧失,金钱至上,成为物质利益单向度社会中人类行为的普遍现象,我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社会的精神贫困现象。精神贫困必然导致社会成员中精神与心理疾病增长,社会危害凸显。今天我国社会中精神疾病的大量增长与社会对物质利益的单向度强调以及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示范是不无关联的。

(3)过度强调人的主体性利益,导致生态贫困现象。 随着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开采、利用甚至征服力量的日益强大,文艺复兴人本主义哲学倡导的近代主体性意识也在日益增强。逐渐增加的理性在取得对神本主义蒙昧的觉悟之后,有限理性又把Humanism(人本主义)逐渐发展成为Anthropocentrism——“人类中心主义”或“唯人主义”,人与自然的关系思维发生了重大偏向。唯人主义把人类置于中心的位置,按照人的要求来安排世界,表面上看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的自由,但事实上,人与世界之自由关系的损害最终必将损害人自身的自由发展,因为自我创造的过程总是受制于人与世界的关系(吴国盛,2001)。而人类行为又受一些本能性的欲望特别是“官能欲、物质欲、追逐欲”三大基本欲望的影响(宋承先,1996)。行为的客观结果是因受这些本能影响而偏离有理性的基于社会本位的人本主义目标,近代工业化以来的这种偏离几乎存在于所有的行为方面和领域。以追求人的自由发展为开端的思想革命,在受本能驱策的经济发展实践中,伴随着科学对自然的进步和本能对理性的束缚的影响而交互发生,产生了一些有害人类自由和根本福祉的“物本主义”或唯“物”主义的社会后果。而对人的主体性利益的过度强调,则最终导致了生态贫困现象的发生与加剧。荒漠化,水危机,物种灭绝,环境污染,一系列日益严重的生态贫困现象,正在日益严重地威胁到人类自身的自由与安全。优质空气、优质水资源的稀缺和蓝天、白云、森林、绿地、清风、溪流等自由资源的严重损失,正在使人类普遍接受日益稀缺与贫困的生态条件。富人与穷人一样难以幸免,贫困的广义性日益地显露出来。

因此,狭义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现象不仅是贫富差距扩大和一般所理解的基于经济意义上的狭义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而且也成为由经济贫困、精神贫困与生态贫困共生的广义贫困现象产生的根源。这种广义贫困也不仅仅是相对于部分经济贫困人群而言,也是对包括富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而言的。因为,生态贫困与精神贫困涵盖了整个社会。只要这种狭义利益导向的社会发展态势不能够得到有效改善,无论GDP如何增长,社会都会陷于贫困。 这就是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本质特征——狭义利益与广义贫困社会现象。

二、产权侵犯: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根源诠释

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导向是广义贫困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狭义利益与广义贫困现象共生是不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假定社会由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两大集团组成,那么,由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引起的广义贫困现象又必然是通过强势主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而发生的。这样,解析强势主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及其各自产权权益实现情况,是解释不和谐社会现象形成的理论关键。

1.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两种不同的交易行为模式

产权是关于人们的权利如何受益、如何受损及其损益边界确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利益问题归根结底是产权问题,而不同主体的产权权益则通过相互间的交易活动而实现。产权交易是指组织内或组织间不同产权主体对让渡各自要素产权与对方达成的交易。① 由于受个体能力、要素稀缺度、政府倾向性、制度与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复杂影响,不同产权主体在同一组织或社会中的交易地位往往存在差异,这种交易地位差异与各交易主体之间的抗衡或相容状况,形成了两种主要的产权交易行为模式(陈惠雄,2003):

第一种是建立于公平(类似于“激励相容”条件)的交易合约基础之上,主要依靠发挥各要素效率亦即通过各要素所有者的“生产性努力”而形成各要素主体的产权收益。按照产权经济学的观点,这种交易行为模式主要通过在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所有者之间形成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交易机制和剩余权分享机制,以最大化地有利于货币资本积累、人力资本积累、资源利用、生态保护、技术与管理创新,从而构建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模式与和谐模式。此时各产权主体的最优利益是均衡意义下的最优利益,此时的均衡定然是包含了当代均衡与代际均衡、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而能够使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差距缩小到仅仅基于效率——要素贡献率差异的限度。各产权主体投入的资源与所获权益的比例相等,其利益思维符合“利益相关者”的均衡利益企业理论,其理论模型可以表达为:

T[,r]=r[,1]+r[,2]+…+r[,n]

 (1)

T[,R]+R[,1]+R[,2]+…+R[,n]

 (2)

R[,1]/r[,1]=R[,2]/r[,2]=…R[,n]/r[,n]  (3)

其中,r为资源,R为收益,T[,r]为一定时期内投入于企业的总资源,T[,R]为该时期内企业的总收益。r[,1]、r[,2]…r[,n]为各产权主体向企业所作的资源投入,R[,1]、R[,2]…R[,n]为各产权主体投入资源后获得的收益。R[,1]/r[,1]=R[,2]/r[,2]=…=R[,n]/r[,n],表明各产权主体从社会中获得的收益与其向社会提供的资源的比例关系,即各产权主体投入的资源与所获权益的比例相等。

第二种是主要通过压低弱要素使用价格、建立于不公平的要素产权交易合约基础之上的交易行为模式。如在资本与劳动之间的要素使用权交易中,通过压低普通劳工工资来形成或扩大资本收益,在企业与环境(公共产权)的交易中,通过少支付环境保护费用这种损害公共产权的交易行为来增加资本收益,从而造成人与人、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不公平产权交易的发生。理论证明,这种通过压低弱要素(普通劳工、生态环境等)价格形成的强势主体利益并非是该主体均衡的最优利益,而是转移分配了一部分弱要素的利益。这种强势主体收益并非是基于强要素主体的“生产性努力”而形成的“生产率”,而是基于其“分配性努力”而形成的“分配率”,由此而造成的对弱势群体和其他弱要素的产权侵犯,这就是所有不和谐社会现象发生的根源。在此种交易情形下,各产权主体投入的资源与所获权益不成比例,其交易伦理是个人本位主义价值观的,其利益思维屈从“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理论,其交易行为的理论模型可以表达为:

R[,1]/r[,1]>R[,2]/r[,2]

 (4)

其中,R[,1]/r[,1]为强势主体从社会中获得的收益与其向社会提供的资源之比,R[,2]/r[,2]为弱势主体从社会中获得的收益与其向社会提供的资源之比。(4)式表明了强势主体从社会中获得了比自身资源投入更大比例的收益,其差额部分则体现了弱要素的权益损失。这就是交易行为过程中强势主体对弱要素主体的产权侵犯和利益非均衡社会格局形成的基本理论机理。

在两种产权交易模式中,基于生产性努力的交易行为模式主要通过发挥各要素主体的创造性,包括劳动创造性、科技创造性、管理创造性、资本创造性、政府创造性等而获得效益。在这种交易行为基础上产生的个体效益、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才是真正的生产率,并因其建立于各要素共赢(Win—win)式的均衡利益机制基础之上而具有可持续性。而基于分配性努力的产权交易是以压低普通劳工工资(侵犯劳动力产权)与减少对环境保护费用的支付或侵吞公共资产(侵犯公共产权)为特征的,其收益并非是“生产率”而是“分配率”,是转移分配了一部分弱要素产权权益而产生的,并成为弱势群体利益过度受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生态资源快速耗竭的根源。长期观察,两种产权交易行为模式产生的社会后果是极其不同的。基于生产性努力的交易模式,将形成充分的产权激励与约束,使各要素的生产率充分发挥,使“搭便车”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由此导向基于效率的分配公平与组织粘性增强,形成和谐社会模式。而基于分配性努力的产权交易模式,因其强势主体利益建立于对弱要素产权权益侵犯的非均衡的利益基础之上,从而导致各产权主体间的离心力增大,组织粘性减弱,各要素主体之间长期存在非合作利益博弈,不和谐社会格局自然生成。

问题不止于此。深入分析,基于分配性努力的产权交易行为模式,因其建立于各要素主体非均衡的利益基础之上,产权受损、受益的不公平性导致各要素均难以把生产性努力的行为效率发挥到充分水平。即被削弱权益的要素因不能够实现充分权益而不会把生产性努力——要素效率发挥到“充分”水平,从而必然引起组织竞争力的降低。而权益被加强的要素,因其加强的收益并非来之于自身的生产性努力——要素效率的正常发挥,而是来之于对被削弱权益一方要素权益的转移性分配。在产权的约束力不足或排他性软弱的情况下,这种基于转移分配的“分配性努力”的收益往往比之基于要素创造的“生产性努力”有着更低的学习门槛以及更强的“当期”收益,有限理性控制下的强势主体行为受这种利益机制诱导,会形成基于“分配性努力”交易行为的竞争力路径依赖,使得其同样不会把生产性努力——要素效率发挥到“充分”水平。而这种产权交易行为导致的租值耗散与交易费用增大,使得各要素主体竞争力整体下降,微观组织与宏观社会中显示出系统的不和谐特征。

2.交易行为中的产权侵犯:社会不和谐发展的根源

由于基于强势主体狭义利益的交易行为以支付低工资与环境核算低价为重要特征,工资与利润的差距引起贫富差距扩大,基尼系数升高;而劳动收入低下则引起消费率下降,保守性储蓄增强。居民消费率低导致内需市场缩小,外贸依存度上升,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主动性减弱,国际贸易摩擦增加。而基于强势主体狭义利益的交易行为不仅直接包含着企业对资源环境过度使用的负外部性,而且作为弱要素的普通劳工为了化解其不利境遇,必然会将自身的产权损失进行转移,从而导向对更弱要素的损害(如牧民与牧草间的损害关系),造成弱要素之间的损害转移与循环恶报。强弱要素(资本主体与劳动主体)轮番损害更弱要素——生态环境的结果是大大地加剧了天人、物我、群己、劳逸矛盾的尖锐化,加剧了我国人与人、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矛盾,加剧了经济社会运行的系统风险,从根本上阻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可见,交易行为过程中强势主体对弱势群体的产权侵犯,是所有不和谐社会形成的实质性根源。

在我国,由于市场机制发育不全与产权制度改革不够充分,不仅企业内部的基于“等级”实施的交易大大超出了合理限度,过分扩大了“等级”差距,使得普通劳工的收入普遍偏低;而且在市场交易中同样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性,使得我国市场中的基于要素产权主体之间公平的“买卖交易”在相当程度上演化为不公平交易。典型的要素不公平交易情形可以以工农业两部门间产品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为例。1952—1990年,我国农业通过“剪刀差”方式为工业化提供了高达8708亿元的资金积累,平均每年223亿元(冯海发,李溦,1993)。这是一个不公平产权交易的结果。改革开放至2002年,我国相关部门少支付给农民土地征用款约为2万亿元(王新亚等,2003),这是我国要素不公平交易的典型事例。这种生产要素非公平交易成为我国城乡差距扩大和“三农”问题长期难以根本解决的重大根源。由于我国生产要素市场中存在的诸多不公平交易现象,而政府又在这种不公平交易中起制度安排作用,使得企业经营者过多地把精力配置在与政府交易方面。而由这种制度安排产生的整体社会环境效应,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和谐社会构建均为不利。由体制、意识形态等因素导致的企业内外部交易同时存在的大量“分配性努力”行为造成的对弱要素主体的产权权益侵犯,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性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明显落后于工业化阶段,居民收入增长率多数年份低于经济增长率以及劳动者报酬占收入法GDP的比重连年下降, 贫富差距就是在这种收入分配格局中形成的。由于过低的工资使得普通劳工对人力资本积累与培养失去能力与积极性,组织粘性与和谐性减弱,要素在组织间的被动重组和流动性增大,这对专门知识生产与专业化人力资本培养不利,从而反过来影响我国劳动生产率提高与能耗降低,由人与人的不和谐演化为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而许多企业通过压低普通劳工工资与损害环境取得的出口优势事实上并没有转化为利润优势,不断增多的反倾销诉讼和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接连遭遇的技术贸易壁垒,以及因不符合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要求而在国际贸易中摩擦不断增加。世界的整体联系性使得我国内部对弱要素的产权侵犯引起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不和谐矛盾进一步演化为国际贸易中不和谐因素的增长。

需要特别指出,基于强势主体狭义利益的不公平产权交易模式对我国资源、环境造成的累积性损害日益突出。由于这种交易模式以减少对环境资源的使用付费为特征,因而导致了公共环境资源滥用。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无理性破坏和生产的资源依赖,造成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危机,同时也造成了我国一些资源型工业城市在资源逐渐枯竭后面临的日益严重的就业与发展矛盾。2003年我国GDP增长9.1%,但是支撑这个增长我们付出了昂贵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22.9万公顷,灾毁耕地5.0万公顷,全年净减少耕地253.7万公顷(包括生态退耕面积)。2003年我们以占世界4%的GDP,消耗了世界1/4以上的钢产量、30%的煤和一半的水泥(孙文盛,2004)。我国万元GDP能耗水平是发达国家的3—11倍,单位GDP的环境成本居于世界前列。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有2/3是在对生态环境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中国的资源环境矛盾突出,而人对自然(公共产权)的不公平交易则是导致人与自然不和谐发展矛盾加剧的根源。不仅如此,高增长、低效率模式还隐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发达国家的投入产出比在1—2之间,即增加1—2元投资就可以增加1元GDP产出,而我国最近几年的投入产出比一直徘徊在5—7之间(朱卫东,2005)。增长质量不高的风险很大部分转移到了银行,使银行积累了系统性风险,不和谐社会因素扩展到金融领域。

因此,强势主体对弱要素主体的产权侵犯,成为广义贫困与社会过激现象频繁发生等社会不和谐现象产生的根源。水危机、生态恶化、低效率、高能耗、诚信缺乏、贸易摩擦增多、犯罪率上升,这些看似与产权交易行为无关的现象,恰是由这种不公平的产权交易模式导致各要素主体间的行为朝向利益互损方向恶性循环的结果。不公平的产权交易模式成为我国贫富差距扩大、诚信缺乏、生态恶化倾向加剧等一系列经济社会矛盾发生的根源。而在贫富悬殊和环境恶化背景下,人们的行为会进一步趋向短期化。从幼儿园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产权制度,纠正不公平的产权交易状况,坚决维护弱要素产权权益,最大可能减少与制止产权侵犯,将成为解决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手段。由于人类在脱离原初状态后,便具有了逐渐被培养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人类对弱要素侵害的情况有可能被改造、减轻并逐渐依靠自身力量(而不是靠损害他人、他物)满足自身需要的根据所在。这也是和谐社会发展状态最终能够被确立的根本依据。

综合上述,狭义利益与广义贫困是不和谐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各要素主体通过产权交易而实现其利益,交易过程中的产权侵犯成为不和谐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源。这种交易行为模式以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满足为社会导向,以对弱要素利益的转移分配为机制特征,从而导致弱要素利益过度受损,贫富差距扩大,广义贫困现象逐渐形成。而由于这种产权交易模式具有更低的仿造门槛,从而在微观方面形成分配型利益生成模式的路径依赖,导致微观组织长期竞争力的丧失;在宏观方面则成为引起居民消费率低、基尼系数高、外贸依存度大、竞争环境恶化、资源环境过度受损等不和谐社会现象的根源。这些现象相互加剧,并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精神紧张与生态恶化,使得经济、社会、区域、资源、环境等不和谐社会矛盾相互牵动而呈现复杂化。

三、和谐、不和谐与冲突:社会三态势与社会转型的理论界点

从系统论角度说,天人、物我、群己是一个整体,损人利己、损天利人的产权侵犯行为,其成本归根结底是要收敛到侵犯者自身的。因果报应也!那么,为什么还要侵犯呢?因为报应没有及时发生,短期的收益大于成本,一些人便愿意这么做。为什么有许多的报应没有发生呢?一是因为这种侵犯与损害没有“过分”,即没有到临界点,还能够承受,让彼此都有一个回旋、修复的余地;二是可能时间没有到,损害在累积中,达到一定界点报应才发生。这种报应就是社会冲突。由此引出一个关于社会态势与社会转型的理论问题。

1.和谐、不和谐与冲突:社会三态势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与无限欲望之间的矛盾,使得机会主义成为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主客观差异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发展差异,使得强势主体掌握社会成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也符合生物学法则的客观事实。在这两个重要的人类行为特性影响下,人类社会形成了以狭义(强势)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为导向的发展趋向,并由此产生了强调物质利益、强势主体利益、当前利益的三大狭义利益行为倾向,形成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三大不和谐社会现象,并由此导致了物质贫困、精神贫困、生态贫困三种贫困共生的广义贫困现象。由于人类行为受理性、科学与供需矛盾局限,这些矛盾仍然难以在短期内解决,不和谐发展可能仍然是人类社会演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要面对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这样,我们就必须认真研究社会存在态势及其转型问题。一般而言,当强势主体追求自身利益达到一定界点,广义贫困现象日益积重,弱势群体的痛苦承受力达于临界,社会将由不和谐转向冲突。历史上无数次的地方暴动、农民起义、改朝换代战争,均是冲突型社会的典型表现。当大型社会冲突结束,(新)朝廷或政府往往会吸取一些以往社会治理的教训,调整利益边界,让民休养生息,推行治理新政,社会由冲突型向和谐型社会征象演化。于是社会逐渐恢复生气,出现稳定与繁荣发展景象。然而,由于政权继承者生活的记忆效应不同于政权创立者的记忆效应,缺乏苦难经历与对于教训的忘却,常常会使根深蒂固的有限理性重占上风,使得其重新把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追求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先,甚至一再强化强势主体利益,于是社会再次转型到不和谐状态,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矛盾再度尖锐化,冲突型社会征象再度显现。

因此,和谐、不和谐与冲突是三种主要的人类社会态势,和谐—不和谐—冲突—社会重构,是中国历史上频繁演绎的社会现象。正是这样几种社会态势的轮换,使人类不能持久地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和谐度较高的社会环境中,并因社会内耗(耗散结构社会)而大大地减缓了科技进步的步伐与社会福祉水平的普遍性提高。其中的原因、机理与经验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2.社会转型的多视角理论界点

和谐、不和谐、冲突是人类社会的三种重要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与人类理性限制,不和谐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史上相当普遍。然而,我们已经知道,和谐社会更加符合全体国民福祉增长的要求,也更具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率。理论而言,根据今天的生产能力与过剩供给状况,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多数国家均能够较好地解决人民的幸福生活问题。之所以现在仍然问题成堆,归根结底在于强势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导向严重地妨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一些强势主体坚持对弱要素主体的产权侵犯,坚持既得的不义利益,这种行为惯性甚至可能将社会引向全面冲突。为此,必须探讨关于和谐、不和谐与冲突型社会之间的理论界点,以便于确切弄清与界定目前我国的社会态势,切实有利于和谐社会制度的构建与落实。

由于社会不和谐现象存在着向和谐社会与冲突型社会转型的双向可能性。即:和谐社会←不和谐社会→冲突型社会。因此,社会转型存在两个理论界点。以不和谐社会为中心现象,达到一个界点将进入和谐社会,达到另一个界点将进入冲突型社会。多视角探讨社会转型的这种理论界点(衡量指标),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与制度安排具有实际的意义。

(1)经济均衡标准。从经济学角度说, 和谐社会建立的经济均衡理论基础是各产权主体向社会提供的资源与其所获权益的比例相等,即如前文(3)式所示。 不和谐社会的情形是一部分人所获大于其向社会提供的资源,而另一部分人所获小于其向社会提供的资源,如前文(4)式所示。据此,当(4)式接近于(3)式的均衡条件时,社会趋向和谐;当(4)式背离于(3)式时,社会趋向冲突。这是关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表达式。从经济均衡与社会和谐的相关性角度分析,还可以包含许多分类指标,包括分配状况、就业率、消费率、通胀率、总供需状况、经济增长率等,这些指标均影响一般经济均衡,其指标过高或过低均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2)绝对贫困指标。绝对贫困指标可以检测社会弱势人群的生存状况、 社会承受力及是否存在发生社会冲突的临界可能性。最低生存线、贫困指数等是用以检测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的可用指标。绝对贫困人口意味着这些人群处于社会承受力临界的边缘,是否会演绎成为社会冲突行动,取决于三个条件: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由这种人口数量形成的社会力量与公共行政力量的对比程度;相对贫困状况。绝对贫困人口越多,相对贫困程度越大,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就越高。而经济高增长条件下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加上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增长,是一个不利的社会态势信号。

(3)相对贫困指标。基尼系数是检测相对贫困与财富集中度的有用指标。目前,运用基尼系数检测社会和谐度存在两个理论界点。一般认为,基尼系数0.4以上为社会不和谐度增大、容易产生社会动荡的贫富差距理论界点,基尼系数0.6为不和谐社会向冲突型社会转化的理论界点。可见,把基尼系数降低到0.4以下是一个重要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当然,基尼系数超过0.4或0.6是否就会产生社会动荡或社会冲突,还要参考绝对贫困以及广义贫困中的其他指标。但仍然可以推测的是,基尼系数达到一定界点,绝对贫困与广义贫困状况也可能是加剧的。在社会供给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的条件下,情形尤其如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防止不和谐社会现象向冲突型社会转型,需要全方位的社会努力与制度构建。

(4)社会均衡指标。社会均衡指标包括人口增长率,社会保障覆盖率, 公共卫生状况,犯罪率,婴儿死亡率,社会事故率,国民快乐指数,人类发展指数等。这些指标能够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状况,体现出社会和谐度。

(5)生态可持续性标准。可持续性标准是运用生态足迹(EF)、生态包袱(ER)、可持续经济福利指标(ISEW)等计算各国(区域)生态生产面积、生态承载力(EC)与可持续发展度的理论与方法。目前,从全球范围看,人均生态足迹为2.3公顷,地球人均生态承载能力为1.8公顷,人类的生态足迹已超过了地球生态承载力的30%,这一观点并且已经得到了理论物理学的证明。生态可持续性标准一般分为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绝对标准又可分为弱势可持续性标准与强势可持续性标准。理论上的弱势可持续性标准为:储蓄应超过人造和自然资本的折旧;强势可持续性标准为:“生态赤字为零,环境胁迫为零,经济—社会—自然协调能力超过临界约束概率为零”的自然资本保持不受损害的“三零目标”。“环境可持续指数”(ESI)等指标则可以作为可持续性比较的相对标准。目前,我国在国际上的环境可持续指数已经处于相当低的水平。另外,应用EF法进行生态承载力计算,在这一基础上,引入经济学的最大生产可能性边界原理并接受经济活动的生态承载力约束,分别计算基于实际生产能力的一般生产可能性边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生态承载力状况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循环发展模型,同样可以作为构建我国生态—经济和谐发展与生态社会的重要检测指标。

四、结论

(1)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 世界的属人性质与人的世界主体性地位决定了所有的不和谐社会现象均根源于人类自身的行为。由于有限生命、有限理性与无限欲望的矛盾,使得每个人均追求自身的快乐(包括利他的快乐)并期望最大化值。然而,行为经济学证明,人类行为往往具有“短视”性,对“当期”利益的偏好大于长期。尤其是当人们面对不确定性时存在“风险偏好”倾向,从而加大了主体行为选择的理性有限性。在短视性的风险行为博弈中,处于强势的一方因具有优先选择权,行为思维的约束性较小,容易把当期行为的收益视作可持续。在这种有限理性状况与行为规则下,使得短期行为成为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

(2)由于各种先天与后天原因, 生物世界中存在着普遍的生物体发展差异和强者占优现象,人类社会中则形成了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阶层区分。强势群体主持社会成为符合生物学法则的社会内生现象。强势主体控制社会和有限理性的人类行为特征两者形成了如此的相关性机理:在人与自然之间强调人的利益,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强调强势主体利益,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强调当代人利益,这便形成了“当代强势主体”这一狭义利益主体。狭义利益主体以追求物质利益、少数人利益和当代利益为主导行为倾向,构成了社会的狭义利益导向。由狭义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导向引起的物质、精神、生态三重贫困即广义贫困现象便是不和谐社会的本质征象。

(3)狭义利益主体追求自身的狭义利益以交易行为过程中的弱要素利益牺牲为代价。对弱要素主体的产权侵犯是不和谐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源。而社会利益越是单向度地倾向于狭义利益主体的狭义利益满足,对多数人和后代人的权益剥夺就越严重。今日西部一些地区的生态—经济贫困是秦皇汉武以来对该地区森林、土地资源长期滥用的结果,而今日我国一些地区“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严峻形势,则才是昨天工业化的结果。

(4)和谐、不和谐与社会冲突是社会存在的三种态势。 三种社会态势均存在一定的理论界点和理论数据区间。由于有限理性与无限欲望引起的稀缺性矛盾,不和谐发展成为历史上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不和谐社会现象存在向和谐社会与冲突型社会转化的双重可能性。通过相关理论和方法,可以使社会转型的理论界点或区间得到确定,这有助于提高我们对社会危机现象的认识。而如何使不和谐社会现象向和谐社会转型并防止发生社会冲突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现实任务。

(5)我国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发展现象, 均根源于强势主体对弱势群体的产权侵犯。15世纪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逐渐落后于欧洲并拉大差距,社会福祉状况提高缓慢,均根源于由这种行为引起的连续不断的社会冲突。无论是理论还是事实均证明,强势主体单向度的利益最大化“损人”交易行为机制,并不能导致“利己”的长期后果。超过一定界点而形成的社会动荡与社会冲突,将会使得即便是再强势的主体利益也会“前功尽弃”,因为个体追求自身最大化利益的自由发展终究不能背离整体约束的根本前置条件。如何减少强势主体的狭义利益行为及其对弱势群体的产权侵犯,建立基于公平交易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交往伦理的利益均衡机制,即基于所有要素所有者或当事人所付与所获相等的交易契约制度安排,将是导向改变当事人短期行为倾向,实现各交易主体效率、组织效率最大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路径。

(6)问题的根本:一是从基尼系数、环境可持续指数等指标分析, 我国社会的不和谐发展现象日益明显并有加重态势。这种社会状况已经从多个方面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潜在着产生社会冲突的局部危险。二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物质生产能力与科学技术力水平已经完全有能力使社会运行在和谐社会的理论区间内。三是现实的人类都是在一定制度安排下开展其活动的,人类理性(包括强势主体的理性有限性)存在着被制度改进的现实可能性。通过切实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与相关产权制度改革,相信可以使社会整体的理性状况得到改善,使基尼系数、环境可持续指数等指标趋近于和谐社会目标区间,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上述关于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本质特征与发生根源的理论讨论具有实际意义。

[收稿日期]2005—12—20

[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浙江不同人群快乐指数与我省和谐社会模式发展研究”(批准号Z03LJ9)。

注释:

①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等。产权交易可以是全权交易,也可以是部分权能交易。要素使用权交易是组织内部最基本的产权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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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不和谐的本质特征、根源与社会转型的理论边界_均衡生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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