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安排_国企论文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安排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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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走过了16年

我国自改革伊始,就开始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6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底—1984年9月):企业改革的起步阶段,基本思路是:放权让利,强化刺激。

第二阶段(1984年10月—1991年底):企业改革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实施了两步利改税,进而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其它改革思路(如股份制)也提出来了。

第三阶段(1992年春至今):企业改革的创新阶段。

自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和重点攻坚的关键阶段。一年多来。在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战略部署下,体制改革在全国各条战线上整体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重点突破。

一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分事基础上的分税制;二是实行企业新税法,即增值税;三是银行体制改革(去年组建了几家政策性银行;今年出台两个银行法,即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四是实行外汇的汇率并轨;五是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六是物价进一步放开,价格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七是住房改革进一步深化;八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九是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能够一下子推出这么多的方案,表明我国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成熟的、系统化的阶段。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现在的改革与早、中期相比,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从改革的宽度、幅度看:由单项突破进展到整体推进;

二是从改革的深度看:由政策调整进展到制度创新;

三是从改革的方式看:从政策推动进展到法律规范;

四是从改革的理论认识看:从必然王国过渡到自由王国;

五是从改革的理论认识看:从摸着石子过河过渡到顺着桥过河或者驾着船过河。

资产沉淀同样是流失

去年我国改革的重点是在宏观方面: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今年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心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

实行国有企业的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十多年来,我国企业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又不断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宏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找到企业改革的新路子。

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开始在理解这四句话的时候有些偏差,把四句话主要理解成第一句话:“产权明晰”。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从前年底到去年春季,一些人认为:国有企业搞不好还不如干脆卖掉。有的人甚至认为,好的国有企业也可以卖掉,因为可以卖大价钱。于是乎从前年底到去年春季,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一大批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大量变卖国有企业。当然,产权交易机构的建立对于搞活资本的流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规则不健全,规章不明确,因此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去年4月份国务院明传电报, 命令全国各地立即停止产权交易,这对于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国有资产在交易中的流失,只是流失的一种形式。如果使国有资产长期处于凝固、沉淀的状态,同样也发生流失,其流失量起码等于沉淀资产量与社会平均资产利润率的乘积。因此,我们应该在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法规基础上,把产权市场建设起来,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从而努力盘活国有资产。

国务院决定搞试点

经过一年多的理论准备和政策探索,并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选定100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3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1994年11月初,有国务院领导参加、经贸委和体改委共同召开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规范意见》和《关于选取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等几个文件,这标志着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开始。100家试点企业中上海有6家;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上海针织内衣总厂、上海无线电三厂、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厂。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试点工作由经贸委和体改委两家分工牵头进行,其中体改委分管30家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和1 家控股公司的试点,经贸委分管70家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和两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在国务院的领导和协调下,两部委制订的改革试点布置基本一致。除国务院推行103家国家级企业试点以外, 各省、市、自治区又选定了2000多家地方企业试点,这样,全国共有2000多家企业正式进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整个试点工作要求三年多完成,即从去年11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到1997年3月完成。

试点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994年11月—1995年6月):试点工作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1995年6月—1996年12月):试点的操作执行阶段;

第三阶段(1996年12月—1997年3月):试点的总结完善阶段。

第一阶段的任务是摸底并制订试点方案,即摸清企业的家底,搞好清产核资,搞清企业概况。在这个基础上,制订企业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企业职代会通过。

第二阶段是操作执行阶段。包括企业内部的改制工作和企业外部环境的配套工作。从这次国务院的要求来看,要求必须全面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句话不能只讲一句话,也不能少讲一句话,四句话都要讲,要把四句话全面地、系统地、有机地联系起来理解和操作。

为此,我们对试点工作提了很多要求,一是试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三法”、“两则”、“两条例”办事。“三法”是指1988年4 月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3年12月 29 日颁布的《公司法》和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劳动法》;“两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条例”是指1992年6月30 日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1994年7月 24日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二是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虽然我们要求明晰产权,但这不能代替企业的内部管理,因此,要实行“三改一加强”,三改是“改组、改制、改进”,“一加强”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今年4月份,国家体改委在成都召开企业改革的试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充实“三改一加强”为“五改一加强”,即“改组、改制、改造、改进、改善”和“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五改”的“改组”是指工业改组或行业改组,其内部是指企业内部结构性调整,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权结构、资产负债结构等;“改制”指企业转机建制,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公司制;“改造”的内容就是指企业的技术改造;“改进”指改进和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改善”指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保障制度、怎样安排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问题、怎样协调与政府的关系等。

企业改制面临五大困难

半年来,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从总体来看,企业改制的工作面对着五大困难。

第一个困难是企业的债务包袱严重。从去年国家体改委抽样调查的企业来看,负债率平均在75%以上,有些还超过80%。负债企业对历史债务有各种看法。一些企业认为,有的企业建成之后就没有很好地运转过,效益一直不高,这说明当时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就失误,所以,责任在政府部门,不在企业;有的现任领导认为,债务是前任领导造成,我有什么责任?债务本身的历史责任很难理清,现在只能立足于现实,寻找解决债务包袱的办法。

第二个困难是冗员过多。许多企业的富余人员超过四分之一。一些老国有企业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多,负担更为严重。

困难之三是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太重。国有企业办医院、办幼儿园、办中小学甚至还办大学,这些社会负担是相当重的。全国国有企业办的学校就有6万多所,有600多万学生,我们把这些学生往哪推啊?要把这些推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也不接受,因为各地方政府的教育经费本来就很紧张。

困难之四是企业破产难。我们在1986年就颁布了《企业破产法》。但企业破产是相当难的,由于近几年企业的亏损面越来越大,国务院有关领导强调要下决心破产一批长期资不抵债的企业。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一是职工反对,因为企业破产就意味着许多职工失业。尽管我们号召职工敢于下海,敢于闯天下,但大部分职工还是依靠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过日子。让职工失业或待业,起码得让职工有饭吃,那么就得给破产的企业职工发钱。有人建议给破产企业的职工发3—7万元破产费,虽然这样说,但操作起来非常难。如果有钱发,企业何必破产呢?如给每个企业职工发7万元,1000人的企业就要发7000万元,有钱发 7000万元,就根本不需破产;即使是每人3万元,则千人企业也得发3000 万元,也没有钱发。第二是许多企业领导也不赞成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领导何去何从呢?破产企业的领导的信誉是不好的,在就业市场上,破产企业的领导难以再找到优越的工作位置,所以许多企业领导不太接受破产问题。三是银行不赞成破产,因为企业破产,银行的资产就没了,还不如把帐挂起来。四是地方的公检法部门也不赞成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把许多人推向社会,地方治安就成问题,地方失业率越高,社会问题越多,犯罪率越高。当然也有一些企业积极破产,找路子破产或搞假破产,主要是企业领导急于转嫁债务危机,同时他自己已有了出路。多数企业对企业破产是不积极的。

企业改制的困难之五是产权明晰也比较难。不管现在理论界或政府对产权明晰怎么看法,但总体来说,产权明晰毕竟是现在企业的一个基本条件和基本特征,也是试点工作的一具基本要求。不能把产权明晰理解成私有化,我们可以说私有制产权是明晰的,但不能倒过来说,国有企业要产权明晰就必须私有化。那种夫妻店的企业形式产权是明晰的,但谁也不认为夫妻店就是现代企业制度。对产权明晰不能作简单地理解。有的人说,国有企业“国家所有”,产权怎么不明晰呢?固然是如此,但任何国家政府,特别是象中国这样的大国,是不可能对全部国有企业都包揽起来管理经营的。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经营是分层代理的,在分层式代理中,每一个国有企业,都应有明确的国有资产代表人。有许多企业是可以找到具体代表人,因为它们可以找到原始投资人。80年代初实行拨改贷后,许多企业全部实行贷款制,有些企业十多年以来,贷款全部还完了,它没有投资人了,也没有代表了,那么企业产权属于谁呢?国有企业实行拨改贷,是以政府的信誉和政府的权力为后盾的,否则贷款肯定贷不上,因此还要看企业是以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为信誉和后盾贷款的,由此确定资产代表人以明确产权关系。我们相信,通过摸索创造条件,可以解决这些困难,可以找到解决困难的路子。

还得有点新思路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过程中,企业改革的其它路子也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是一种路子而是多种路子,是以多元化的模式进行的。一方面全国2000多家企业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企业集团的组建试点也已经在进行,企业集团的组建试点工作已进行了3年,这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还早一些。 前两年在全国进行的56家企业集团的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配套落实工作已基本就位。其中有34家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有33家集团成立企业财务公司,有54家享有自营进出口权,有46家获得了外事审批权,有7 家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有22家集团按规定由集团公司实行“划治”。这些措施对贯彻转制条例,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理顺集团内部关系,规范政府对企业集团的管理,改善集团外部环境,均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还有一条新的思路,这就是抓500 —1000家关键少数优势企业。全国国有企业7万多家, 国家没有能力也不可能搞好全部的国有企业。全国最大的500多家国有企业, 仅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数的0.7%,但资产占全部资产的37%,税收占46%, 利润占63%,只要国家重点抓好500—1000家优势骨干企业, 就基本上把国有企业的大头抓住了。

怎样贯彻这些思路呢?步骤有三条:确定500—1000 家企业名单;对选定者要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对选定者进行重点改革、改组、改制、改造。

这个思路刚提出来,尚未具体操作。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集团试点和搞活关键少数骨干企业是相辅相成的,都是为了搞活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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