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制度经济学:传统与现代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传统论文,理论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制度经济理论在本世纪西方经济学研究领域中一直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具有相当的现实解释力和学术生命力,又可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沟通,因而存在广泛的发展前景。本文拟就新旧制度经济理论作些分析和比较。
一、制度主义的一般观点与方法
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School ), 又称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早期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的总称。早期制度主义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其早期代表人物有T ·凡勃伦(T.Veblen)、J ·R ·康芒斯(Commons )和W ·C ·米契尔(Mitchell)等。凡勃伦坚持社会进化论,特别是思想方法的进化的观点,反对传统经济学的抽象演绎方法,采用整体的和演进的方法,对社会学和经济学问题进行制度分析,其中特别注重技术和社会结构变迁的作用和制度的约束作用(塞缪尔斯,1996)。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强调社会进化过程给社会带来的有益结果,早期制度主义则强调时代的矛盾与冲突,对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批判精神和悲观情绪比较明显。他们认为,思想滞后于变化中的现实,新古典经济理论拒绝对广阔文化环境中的经济行为进行多视角探讨,那种没有滞后的、漏洞的和摩擦的即抽象掉制度等人文因素的市场价格静态模型,并不能完好地复制现实世界,因而主张强调非市场因素(如制度、法律、历史、社会和伦理因素等)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他们也基本不同意经济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国家调节经济。早期制度主义所提供的关于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可供替换的概念体系及其学派思想,长期处于异端思想地位,被视为离经叛道。不过,在新古典经济学受到经济现实严峻冲击的大萧条时期,凡勃伦主义的制度学派也为许多人赏识过,人们从制度主义对资本主义文明辛辣讽刺中找到了发泄对资本主义经济怀疑和不满的语言。
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间很难说有共同的独特观点。正如胡寄窗指出的,凡勃伦始终坚持运用社会学火炬去指引工商业者的工作信条,认为技术和制度决定实际经济成就;康芒斯则遵循方法论集体主义,更中立地看待作为集体行动方式的制度,并着重从作为社会基础的法律观点去分析经济体系的运行;米契尔热衷于搜集大量统计资料,认为分析制度因素作用要以经济统计资料为基础,其《经济周期论》就是一部以大量统计史料为依据,论证各周期阶段必然连续过程的系统著作(胡寄窗,1988)。他们的著作内容繁杂,只是在制度分析和重视对现实问题的考察上颇为相近。
早期制度主义在30、40年代颇为消沉。50年代起在J·K·加尔布雷斯(Galbraith )倡导下才重整旗鼓,并名为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该派著名人物尚有博尔丁(K.E.Boulding )、瓦尔德(B.Ward)、海尔布罗纳(R.L.Heilbroner)及缪尔达尔(G.Myrdal)。1958年,以格鲁奇(Gruchy)、盖姆茨(Gambs)和福斯特(Foster )等为核心成员的“沃德曼小组”(Wardman Group)非正式论坛集聚了一大批凡勃伦和康芒斯追随者,热衷于讨论传统经济学无法讨论的方法论和现实社会经济问题。此论坛1965年改名为“演进经济学会”(AFEE),1967年,AFEE开始出版会刊《经济问题杂志》(JEI )。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新制度主义与以科斯(Coase)、 诺斯(North )和威廉姆斯(Williamson )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有着明显的区别。 前者是凡勃伦和康芒斯传统的新发展,后者则热衷于考察制度非中性环境下如何实现制度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耦合。制度主义的理论主要在于其整体主义和社会进化主义方法论,遵此方法论,至少在如下五个方面制度学派作了先驱性阐述:
①制度的定义及制度变迁的人为因素和累积过程,风俗习惯以及隐藏在人和社会动态过程的先验概念中的实用主义和工具的价值,它们来自何处、怎样变迁及如何检验。②政府经济职能的社会过程及其形成和修正,政府、法律和权利系统对经济过程的内生影响。③制度的形成和运行及在社会控制和集体选择中的作用和交互影响。④技术这一经济结构变化和社会经济成就的重要力量,如何影响经济目标及现实的工业化理论。⑤市场与社会组织制度和权利结构的整合,社会、经济、技术结构的划分及矫正。
制度学派避免仅借助于方法论个人主义在制度中性假设下寻找纯粹竞争市场模型的均衡和最优,着重对现实世界的各类问题进行理论的和经验的分析。制度学派中承前启后的艾尔斯,根据技术进步和社会评价标准的变化分析工业化社会演进趋势。他认为,进步就是技术价值取代制度价值的过程,技术进步创造出工业生活方式,带来了富裕、知识和理性,技术的误用则是由于制度决定的目的的错误引导。技术行为与制度行为是相互矛盾的,科学和技术冲击倾向于缩小制度行为的范围,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财产的概念将会改变(傅殷才,1996)。1977年被英国《经济学家》杂志认为是“当今最著名的制度学派人物”加尔布雷斯,沿着凡勃伦——艾尔斯传统,分析社会经济组织中抗衡力量的存在和种种表现,国家对协调双方力量的作用,反映了应用政治模式处理经济问题的企图。此外,在劳动经济学、产业组织、经济发展、农业和自然资源经济学等领域,制度主义者引入权利结构和信仰体系,也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关于社会控制和变化的言论。
二、新制度学派的主要理论与特点
新制度学派(New Institutional School)指以产权和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将其称为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更为正式,此概念是由O·威廉姆森(O.E.Williamson)首先提出来的(科斯,1994)。
该学派主流是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与交易费用经济学和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绩效和变迁经济学。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基础性概念之一,现已延用到广泛的研究领域。经济史学家穿越时间,考察历史上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决定因素,揭示制度的不可或缺,即制度在经济过程和经济成就中的内生性,从而衍生出制度分析模型(诺斯,1992);发展经济学家穿越空间,考察不同增长和发展水平国家的经济中影响和制约经济成就的制度因素,继W·阿瑟·刘易斯(W.A.Lewis)和舒尔茨奠基性工作后,形成了发展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奥斯特罗姆等,1996)。
对待传统经济学的态度,新制度学派较制度学派要保守得多。他们认为,新古典理论虽然浮在空中不切实际,是交易费用为零的真空即科斯世界里才有的理论模型,但对其基本经济理论和方法论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不满,只是强调应离开科斯世界进入制度非中性和交易费用不为零的现实世界,即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追求制度分析与传统经济学的耦合, 使新制度经济学成为“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科斯,1994)。
对于遵循凡勃伦(Veblen)与康芒斯(Commons )传统的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家仍斥其没有提出实证的理论学说,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外,没有任何东西留传下来(科斯,1994)。新制度经济学家一反制度主义对传统经济理论及方法论的诋毁和主要运用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分析制度结构及运行的作法,志在建立一个涵盖资源、技术、偏好和制度即不遗漏任何重要经济变量的经济学分析体系。
新制度经济学现已涉及如下主要领域:
①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宽化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科斯对交易费用概念的贡献最具基础性意义,架起了制度、交易成本与新古典理论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②国家与产权理论。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社会福利最大化与使统治集团岁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从历史上看,国家的普遍趋势是产生低效率的所有权。没有国家(也就没有产权)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以致产权低效率),这种“诺斯悖论”在现实世界中是经常存在的,科斯定理由此得到某种现实的佐证。
③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1994)。
④制度变迁模型。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对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制度企业家们对制度创新的偏好要受到意识形态、社会知识结构等因素制约,在供给制度创新时着重考虑的是本身效用目标函数的增值。新制度经济学家还认为,国家握有暴力潜能,供给制度具有规模经济,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具有特别作用;制度的公共品性质以及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一致,自发诱致制度供给便有短缺的可能;受认知和组织等因素的限制,制度的发明、选择和执行均需耗费时间,制度实际供给滞后于潜在获利机会(戴维森和诺斯,1994)。
⑤制度供需及均衡。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成本、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制度供需两相适应,趋向于制度均衡状态,人们满意于这种状态,无意改变(菲尼,1996)。但此种情况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的制度常在非均衡状态下运行,制度变迁的诱因也正在于此。
上述研究领域尚有待继续深化和细化,新制度经济学的目标较业已涉足的领域要宽广高远得多,已有的成就只是聊补传统经济理论对制度结构、运行和变迁分析的极度不充分,是构建涵盖资源、技术、偏好和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体系的前奏。不仅如此,新制度经济学还着力探讨现实世界提出来的问题,强调不囿于“人是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正统经济学假设,从观察现实的组织和现实的人出发,注重实际效果,这种工作也有待全面持续展开。新制度经济学尚需要作进一步的大量修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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