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哲学的书面讲话_哲学论文

关于经济哲学的书面讲话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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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哲学在我国的缘起

近几年,经济哲学在我国越来越受到理论界的重视,其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实践的需要。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世纪之交,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向社会科学提出了一系列全球性的重大“热点”问题,如可持续性发展问题、知识经济问题等。我国正处于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世界大格局之中,更是在发生着最为深刻的社会转型,即从封闭停滞到改革开放、从传统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如何认识这种全方位的社会变化,逐步取得对历史必然性的真知,从而掌握主动权,这就成为我国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共同任务。满足这一实践需要,固然离不开分门别类的研究,但又不能停留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它尤其需要社会科学在新的坐标空间相互渗透和结成联盟,取长补短,进行协同研究。正是由于这种深刻的社会转型,要求社会科学的分析和综合走向系统化。于是经济哲学在我国应运而生,特别引人瞩目。

社会是一个复杂、统一的有机体。对于正确认识社会的整体发展和转型,经济学和哲学具有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方面,整个社会结构的最深厚的基础是经济,“历史之谜”的谜底蕴藏在经济学的研究之中;另一方面,真正的哲学作为“自己的时代精神的精华”,虽然不能直接给予人们具体的实证知识,却能给人们提供认识社会发展的真切的理解力、批判力和判断力。任何科学都不能摆脱哲学,蔑视辩证法就要受到惩罚。我国历史新时期的开端,就是以哲学上批判“两个凡是”、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为先导的。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就不可能有以后发生的一系列巨大变化。我国新时期社会的迅速发展,是以经济上的改革为基础的,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夭折。在当代中国,经济哲学之兴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经济学与哲学的结合,充分发挥这两门学科的优势,开展对我国社会经济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律,促进中国社会的转型。

马克思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他毕生将哲学和经济学的研究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他十分重视对经济学的研究,批判地阅读了大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作,留下了《巴黎笔记》、《曼彻斯特笔记》、《布鲁塞尔笔记》等札记,并且立足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需要,加以全新的审视,写出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名著。马克思通过对经济学的研究,使其哲学超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以创立唯物史观为标志,实现了哲学发展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哲学研究是经济学的。但是,同样的事实是,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又是哲学的。他批判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哲学观仍然囿于旧唯物主义,对社会的认识是唯心的,缺少辩证法的中介思维,不能从社会实践出发对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抽象,因而在科学上是不完备的,性质是资产阶级的。马克思从哲学的高度揭示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使他远远高出以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一代经济学家,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正是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两大发现,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科学。认真学习马克思的著作,可以发现他对一系列范畴的研究,如社会、实践、劳动、异化、需要、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等等,都是从经济学和哲学的结合上加以阐释。可以说,马克思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的创始人。我们在致力于新时期经济哲学的研究时,应当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的这个传统。

我国改革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都越来越带有综合性和整体性,它客观上要求加强经济学和哲学的联盟,携手开展经济哲学的研究。首先,哲学不能把经济学当做“形而下”予以排斥。因为,“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第121页。)。近几年来, 我国的哲学工作者逐步形成一种新的见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概念,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存在”,而是“社会存在”;经济活动是社会存在的最基本活动,因此,作为本体论的社会存在具有经济学的涵义。哲学如果不关心社会经济运动,就会脱离生活,失去生命力。这就要求哲学家关心社会经济运动,虚心向经济学家学习,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经济学知识。其次,经济学也不能把哲学当做“形而上”加以拒绝。目前我国改革涉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单凭经济的实证知识和手段是难以解决的,特别需要哲学的头脑,这就要求经济学家要有理论兴趣,提高自己的哲学素质。在经济哲学的研究中,哲学应是经济学的哲学,经济学应是哲学的经济学,应当通过对现实经济运动的基于实证又超越实证的研究,深入而理性地探究我国社会变迁的规律性。

经济哲学是一门跨学科的结合。法国学者博索特根据不同形式的结合,将跨学科的类型分成三类:一是线性跨学科,就是把某一学科的原理运用到另一门学科去;二是结构性跨学科,就是在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科结合中产生出新的学科;三是约束性跨学科,即在某一具体目标要求的约束下,实现多学科的协调和合作。经济哲学究竟属于哪一种类型,眼下存在不同的理解,进而导致不同的建构方式。有人认为经济哲学属于第一类,就是将哲学原理或方法移植到经济学领域中去。对此我存疑。因为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要求哲学理论的创新;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协同学、耗散结构等向哲学的广泛渗透,要求思维方式的更新。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把既成的哲学原理和方法移植到经济学,是有很大局限性的。经济哲学也不属于第三类,因为它不受制于某一实证的具体目标。我认为,经济哲学本质上更接近第二类跨学科的结合。它既不完全属于哲学,是哲学的分支;也不完全属于经济学,是经济学的分支。它是从哲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中产生的新学科。

开展经济哲学的研究,应当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主要弊端:

首先是从某种先验的哲学原则出发,去构建所谓经济学的哲学体系。蒲鲁东曾经企图运用这种方法建立一套经济哲学体系,他把现实的经济运动看做是人类平等观念的发展,主张研究社会经济的规律就是讨论理性规律的学说,就是创造哲学。他沉溺于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提出按所谓“组定律”构建“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体系”。这遭到马克思的批判,说他是“借软弱的黑格尔主义来把自己装扮成坚强的思想家”。因为他颠倒了现实和范畴的关系,使用的材料不是经济生活的现实内容,而是某种哲学教条。马克思同样重视黑格尔的辩证法,但他不是从先验的原则出发,进行逻辑的演绎,而是从现实的社会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的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但是经济学的巨著,而且如列宁所说为我们留下了“大写的逻辑”。我们在从事经济哲学研究时,必须杜绝庸俗的“贴标签”、用哲学原则剪裁经济现实的做法。

其次是经济学越来越“技术理性”化,缺乏人文精神。尽管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但传统经济学一直存在着将人的需要简单等同于物质追求、过多地把“人”定位于“物”的片面性。这就造成了经济学研究中“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偏离。马克思当年就批评被经济学家作为出发点的“纯理性”,实质上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与此相反,在马克思看来,“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经济学的数学化是一种科学进步,但也产生了把理性经济人归结成数学符号的简单化倾向,似乎用效率逻辑和数学计算就可以涵盖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部。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认为,现代西方社会由于“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紧张对立,造成了社会生活中“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人的本质遭到扭曲,是一种“形式上的合理性和实质上的非理性”。这种情况已经引起经济学家的注意,如英国的罗宾逊夫人在其所著《经济哲学》中就指出,对经济的研究不能不考虑意识形态的作用;美国的贝尔也指出:“为经济提供方向的最终还是养育经济于其中的文化价值系统”(注: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1页。)。经济学不能没有人文精神,即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和意义的思考;而对经济活动的人文价值基础之研究,必须与哲学相结合。

有哪些重大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我国经济哲学研究的重视呢?我想到如下几点:(一)现代化之研究。我国社会转型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底应该怎样认识现代化,不能简单地把它看成一系列的经济指标,只进行实证的量化的研究,而应当契合进价值判断的研究。为此,就要防止和反对两种倾向:“伦理社会主义”和“经济社会主义”。(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研究。为什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定位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光是在证券、股市、股分制、房地产等层面进行操作是不够的,而应当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形态(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和产品经济社会)的理论为指导,将对“物”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结合起来,进行深层次的社会本体论研究。只有将商品经济提高到社会发展形态的高度来认识,才能懂得我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的历史必然性。(三)公平与效率关系之研究。这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永恒主题,它们结合的性质和方式,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传统的思维模式是:哲学重视研究公平,经济学偏重研究效率。经济哲学则要求对两者进行辩证的综合。要从人们的实践活动和需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多角度地对公平与效率的内容以及二者的互激效应进行审视,以保证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四)可持续发展之研究。它是我国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粗一看,可持续发展是个经济问题,其实它的理论底蕴应到哲学深处去寻找。马克思说:“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6页。)。所谓可持续发展, 就是着眼于这种“未确定性”,促使世代相继的人类走向不断完善,防止中断或逆转。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意味着社会发展观的根本转变,它的实施需要有超前认识的指导。(五)抓住机遇之研究。邓小平解决中国的经济发展问题,特别强调“抓住机遇”。机遇是社会发展中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统一。自由离不开对机遇的自觉把握和利用。机遇所具有的非长驻性和共享性,要求人们把社会实践看做是时间的本质。在历史转折时期能否抓住机遇,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常常关系到其兴衰甚至存亡。抓住机遇要有世界历史眼光。

上述问题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得失。它们既是经济学的,又是哲学的,因此成为经济哲学研究的课题。开展这种研究需要建立两方面的联盟:一是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的联盟,二是经济学、哲学理论工作者与以企业家为代表的实际工作者的联盟。

经济学和哲学的内在联系

近年来经济哲学的研究引起了学界的关注。现在的问题是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方法才能使经济哲学的研究成为一门有明确研究对象、合乎学术规范的学科。以笔者之见,把握历史上和现实中经济学说与哲学思想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可行的切入点。

从历史上看,经济学和哲学之间是存在着内在联系的。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本来就是从广义的道德哲学中分化出来的。后来整个英国古典经济学与英国的经验论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英国的经验论哲学为古典经济学奠定了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对此有过许多明确的论述。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讨论洛克关于劳动的一般观点及利息与地租的起源的观点时,马克思指出:“洛克是同封建社会相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权观念的经典表达者;此外,洛克哲学成了以后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所以他的观点就更加重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93页。)在《资本论》中, 马克思考察了近代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前提,指出笛卡尔和培根的哲学,尤其是笛卡尔的哲学使经济研究摆脱了古代的神话和迷信。“但一般说来,英国早期的经济学家都把培根和霍布斯当作自己的哲学家,而后来洛克成了英国、法国、意大利的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的‘哲学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8页注。)在《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考察了近代经济思想和伦理思想之间的互动关系,对洛克、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边沁、穆勒的伦理思想与近代的经济学说之间的关系作了具体的分析,并指出:“我们在穆勒的学说里可以看到,功利论和政治经济学是完全结合在一起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3页。)。马克思的这些论断也为当代的经济思想史研究者所认可。如《经济思想流派》的作者惠特克就认为,霍布斯、洛克和休谟“为古典经济学奠定了哲学基础”(注:惠特克:《经济思想流派》,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5页。), 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则同黑格尔的哲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至于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同他的哲学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更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

新古典主义产生以后,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往往强调经济学是一门纯粹描述性的“实证科学”。这种主张是当时盛行的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影响的产物。为了论证把实证主义的科学观贯彻到经济学领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自19世纪70年代新古典主义的边际主义产生之时起,一些经济学家就围绕着经济学的方法论问题,同历史主义的经济学派展开争论,形成了三次影响较大的争论热潮。在争论中出现了“经济学的哲学”这一概念,提出了“经济学何以成为科学?”甚至提出了“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注:参见A.S.Eichner 主编《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这样尖锐的问题,向主流经济学及其方法论的霸权地位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学的哲学”这一概念下对经济学的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和争论,基本上是在实证主义思潮的范围内进行的,同实证论传统下的科学哲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其特点是强调经济哲学不直接面对世界本身,也不直接面对经济现象和经济生活本身,而是把知识论和科学方法论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这种“经济学的哲学”,事实上就成为广义的科学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学方法论的代表人物往往引用科学哲学中某一学派的观点来作为自己论证的出发点。比如19世纪的经济学方法论的一些代表人物,同当时的实证论哲学就比较接近,强调科学是对事实的观察。凯尔恩斯(J.E.Cairnes)在1875 年初版的《政治经济学的特征和逻辑方法》中就认为,政治经济学的前提的基础是“人的本质和世界的可归纳的事实”,诸如“以尽可能小的牺牲取得财富”等经济学的基本前提都是事实,是从观察中得出的(注: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7页。)。纳维利·凯恩斯(J.N.Keynes)在189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和方法》中,断言经济学必须“以观察开始以观察结束”(注: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3页。)。他们都把经济学看做是一种“价值中立”的事实科学。本世纪的经济学方法论受到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的深刻影响,而哈奇森则把卡尔·波普的可证伪性方法论标准作为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引入经济学方法论的论争之中。80年代的论争与对逻辑实证主义、证伪主义的科学哲学本身及其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表现密切相关。可见,新古典主义兴起之后,在“经济学的哲学”这一框架之内,以科学方法论,尤其是社会科学方法论为重点,形成了哲学与经济学沟通的桥梁。

对新古典主义持批评态度的经济学家,对于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说提出异议,把事实和价值的关系这一哲学问题引入了经济学的理论论争。其中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是一个突出的代表。她在《经济哲学》一书中指出:“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一套规则,需要一种意识形态来为它们辩护(justify), 需要一种个人的良知促使他去实践它们。”(注:Joan Robinson,Economic Philosophy,p.13.)“除非社会成员对如何处理事件的恰当方法有共同的看法,否则,社会将无法存在;而这些共同的看法是通过意识形态来表达的。”(注:JoanRobinson,Economic Philosophy,p.14.)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是指“提供人们追求的目标”,其中包括“道德标准”和“政治生活方案”。据此,她断言,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经济制度的学说,一方面作为科学研究的方法,具有实证的内容,另一方面总是“每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载体”(注:Joan Robinson,Economic Philosophy,p.1.)。在她看来,正是这些“道德标准”、价值观念构成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学说的“前提”和“基本假设”。这就是说,实证经济学由以出发的许多基本的假设,本身就蕴含着伦理的或价值方面的前提。因此各种经济学说,包括以“价值中立”自诩的经济学派在内,事实上都有哲学的前提蕴含其中,既包括方法论的前提,也包括伦理学的、价值论的和社会哲学的前提。这一思想也为80年代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提出批评的一些学者所认同,如《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的作者霍奇逊,《经济学的贫困》的作者威尔伯、詹姆森等认为,经济学不是价值中立的,将经济行为同道德标准过分地分离开来,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是有害的。主流经济学本身不但蕴含着一定的伦理假设,而且这些假设本身是成问题的,需要对主流经济学蕴含的经济伦理思想重新做出反思和评价,并且需要提出新的经济伦理。这样,在古典经济学时代已经提出的经济伦理的问题就又一次突显。

在当代,对于经济学说中蕴含的社会哲学、伦理学的前提的研究,不仅引起经济学家的兴趣,同样也引起哲学家的兴趣,从中引出了经济哲学的许多论题。有些学者指出,不仅科学方法论、伦理学和社会哲学等与经济学说有着内在的关联,甚至像宇宙论这样的哲学学科对经济学说也有深刻的影响。德国学者克斯洛夫斯基认为,西方经济学理论中两种最为典型的经济模型:“新古典主义理论中的普遍平衡的机械论模型”和“奥地利学派的行为间模型”,就其历史渊源来说同霍布士的机械论的宇宙观,甚至莱布尼茨的预定和谐说是密切相联的(注:参见克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24页。)。如果这一分析得以成立,那么哲学中最为古老的学科——本体论和宇宙论也与经济学说有不解之缘。

上述对经济学与哲学之间关系的粗略考察表明,尽管经济学早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当代已经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学科群,但是经济学同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学之间,仍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理论经济学的许多基本假设,仍然蕴含着哲学的前提。流派林立的经济学说之间不断发生的理论论争,不仅仅是经济理论的论争,而且往往涉及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论争,涉及社会哲学、伦理学以至宇宙论上的论争。我们如果不能从哲学和经济学的关系上去把握各种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说的哲学前提,及其在理论上的是非曲直,就很难把握各种经济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中,还有另一个方面的问题也值得引起重视。这就是,理论经济学不仅被动地受到当时的哲学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而且通过它所蕴含的哲学前提、所负载的价值观念也主动地对哲学产生影响。尤其是一些大经济学家本身就是一身兼二任的。卡尔布隆纳以《世界性的哲学家》为书名来评述一批有世界影响的大经济学家,其中有些经济学家直接地用某种哲学的观点来论证其经济理论,又通过经济理论来阐发其哲学思想。比如哈耶克,就是通过认识论的论证来证明其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同时阐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哲学思想。此外,有的经济学家在论述其经济思想时,实际上已经越出经济学的范围,直接地涉足于哲学和伦理学问题。如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贝克尔不仅把“经济人”的假设推广于说明家庭的经济行为,而且将其作为人性的基本假设,用以说明人类的伦理行为,甚至用以说明动物的行为。对于这些关于人的和社会的普遍性的理论,哲学无疑应当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回应。

以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为切入点,对于推进哲学自身的研究也有积极的意义。就哲学史的研究而言,以往我们对哲学史尤其是近现代的西方哲学史的研究,往往拘泥于哲学本身的逻辑发展,或者直接地考察其社会历史背景,或者仅仅考察其自然科学的背景,对于哲学如何通过经济学的中介对社会生活发生作用则较少研究。这样对于各种不同的哲学流派和哲学思潮在实际生活和整个社会思潮中的意义,就缺乏深切全面的了解。对于当代哲学中的一些重要的论争,比如普遍主义同共同体主义之间的论争,由于离开了经济哲学的中介,往往也难以理解其社会根源和社会意义。就哲学理论的研究而言,如果我们能够对当代经济学在其方法论和社会哲学、伦理学前提上进行的论争及其所提出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做出马克思主义的回答,必将使我们的哲学理论研究更加丰富和深入,更加贴近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代生活。

经济哲学的三个概念

近年来,关于经济哲学的讨论方兴未艾,但这些讨论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对“经济哲学”这一概念没有经过深入的反思而获得明晰的理解。本文认为,只有提出并厘清以下三个概念的含义与关系,关于经济哲学的讨论才能避免原地踏步的现象。

1.广义经济哲学(philosophy of economy in a broad sense)。凡是探讨经济、经济学(关于经济问题的系统的理论表述)与哲学关系的一切学问都从属于广义经济哲学。人们在讨论中自发地使用的经济哲学的概念实际上就是指广义经济哲学。虽然这个概念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但它只是向人们显示出一个各种素材和见解纷然杂陈的研究领域。只要人们停留在这个概念上,他们就很难在经济哲学的研究上获得真知灼见。

2.狭义经济哲学(philosophy of economy in a narrow sense )。它像历史哲学、道德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等一样,是从属于理论哲学的。它强调的不是哲学在经济和经济学领域中的应用,而是经济事实和经济学的观念在哲学领域里的引申。易言之,它的特点是运用现代经济和经济学的眼光重新审视哲学的基本概念。在这里,作为确定性的前提出现的是经济和经济学中的基本事实和概念,作为变数出现的则是哲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观念。这一联姻的结果是,经济事实和经济学中的一些重要观念也在哲学上获得了普遍的意义。狭义经济哲学的出发点是经济和经济学,落脚点是哲学。也就是说,狭义经济哲学关注的重点不是落在经济或经济学上,而是落在哲学上,作为理论哲学的一个分支,狭义经济哲学追求的是理论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经济的哲学(economic philosophy)。它像历史的哲学、 道德的哲学、政治的哲学等学科一样,是应用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狭义经济哲学相反,它强调的不是经济事实和经济学的观念在哲学领域里的引申,而是哲学理论在经济现象和经济学领域中的应用。在这里,作为确定性的前提出现的是某种哲学理论,作为变数出现的则是经济和经济学中的一些基本事实和观念。也就是说,当人们自觉地运用一定的哲学观念、哲学方法和价值观念去理解并解释经济现象或经济学中出现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时,他们从事的正是经济的哲学的研究。因为任何人在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学问题时,都不可能不受任何哲学理论影响。换言之,任何经济学的研究本质上都蕴含着一定的哲学维度。差别只在于,人们是自发地跟着某种哲学理论走,还是自觉地运用某种哲学理论来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与狭义经济哲学不同,经济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哲学,落脚点则是经济和经济学。作为应用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注重的不是哲学理论本身,而是这一理论对经济现象和经济学问题的说明。它注重的是经济领域里的实效,是一个个有效的解释结果,而不是去构建哲学上的理论体系。

在厘清了上述三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后,我们再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广义经济哲学的概念是最宽泛的,它既包含了狭义经济哲学的概念,也包含了经济的哲学的概念。通常,人们对经济哲学的理解不是停留在广义经济哲学这个混沌的概念上,就是下降到经济的哲学这个单向度的概念上,很少有人对我们上面提到的狭义经济哲学发生兴趣。同时,人们对经济的哲学的理解也存在着一些误解,有必要加以澄清。

狭义经济哲学是运用现代经济和经济学的眼光重新审视哲学的基本概念。在这方面,马克思的研究起着开创性的作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都是狭义经济哲学的典范之作。正是由于把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作为人类生存的根本性的维度引入到哲学思考之中,马克思扬弃了传统哲学,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中,表述了这种学说的基本特征:“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从恩格斯的论述可以看出,正是最基本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学观念的引入,导致了哲学领域里的一场划时代的革命。事实上,马克思所开创的狭义经济哲学的研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对传统哲学及其基本概念的理解。下面,我们不妨做一些具体的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实践概念。尽管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已谈论到实践的知识,并把人们的生产活动理解为一种实践,但长期以来,哲学家们更多地是从道德修养的角度去理解实践活动的。正是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对实践概念作出了新的理解,肯定了生产劳动在人类全部实践活动中的基础的和核心的作用。这看起来是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一种复归,然而却是一种深刻得多的复归和超越。马克思这样写道:“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页。 )正是通过生产劳动的概念,马克思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生存哲学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人类的生存活动是通过生产劳动而得以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生存也就是生产,而生产的最基本的形式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其他的形式则是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生产。所以我们不妨说,马克思的生存哲学实质上是一种广义生产理论。马克思还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分析和批判,更新了对传统哲学的历史观的理解,并由此而形成了以扬弃私有制(异化劳动的根源)为宗旨的社会革命理论。

其次,我们来看物质和物的概念。按照传统哲学的观念,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而物质的具体样态则是物,物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不以他们的意识或意志为转移。马克思把这样的物质观称之为“抽象的物质观”,认为它的谬误在于:它是离开人们须臾不可分离的经济生活来观察物质世界的。如果从经济生活,特别是商品经济生活的视角出发,我们就会发现,物质和物的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光芒突然消失了,它们表现为与我们的生存需要息息相关的商品世界。比如,从传统哲学的眼光看来,一张桌子只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之外的一个物体,它以抽象的方式与人的意志对峙着。但从马克思的狭义经济哲学的眼光看来,这个桌子乃是人类劳动的物化,是商品。马克思写道:“最初一看,商品好像是一种很简单很平凡的东西。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特得多的狂想。”(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7 页。)商品的奇特之处不在于它的使用价值(商品的自然属性),而在于它的交换价值(商品的社会属性),在于它以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马克思不以传统哲学的方式抽象地谈论物质和物,由于狭义经济哲学眼光的切入,他的物质观的核心是通过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揭示出物与物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再次,我们来看哲学基本问题。从传统哲学的眼光看来,哲学基本问题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其实,把思维与存在对立起来乃是以静观的方式思考外部世界的结果。从马克思的狭义经济哲学的眼光看来,人首先得通过生产劳动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然后才可能把世界作为沉思的对象。所以,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物)的关系,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只有把握住这两个方面,我们的哲学研究才不会陷入经院哲学式的争论中。

总之,当马克思把基本的经济事实和现代经济学的重要观念引入到哲学领域里的时候,人们关于哲学的传统的理念将发生多么大的变化。这正是狭义经济哲学所要探索的问题。因此,狭义经济哲学是理论哲学的最有发展前景的研究领域之一。

现在我们再来考察经济的哲学的概念。我们认为,经济的哲学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运用一定的哲学观念来反思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和基本概念;二是运用一定的哲学方法来分析经济现象和经济学中概念之间的关系;三是运用一定的价值概念,特别是伦理观念来阐释社会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经济行为规范。众所周知,第二个方面的研究已经铺张得很开了,特别是人们运用辩证法来说明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学中的问题,写下了大量论著,需要的倒是引入一些新方法,如现象学的方法、语言分析的方法、结构的方法、诠释学的方法等等来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学中的一些基本观念。第三个方面的研究如果涉及的只是普泛性的价值观念,人们探讨的还是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如果涉及的是伦理价值观念,那实际上就是在经济伦理学的领域里进行耕耘了。当然,按照传统的学科分类方法,伦理学仍然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所以关于经济伦理问题的讨论还是从属于经济的哲学。这个方面的研究属于比较具体的层面,而且也铺张得很开了。这类研究的关键在于不要以主观主义或自然主义的方式引入某些伦理观念去规范人们的经济活动,而是要先行地澄明市场经济本身所蕴含的客观价值观念,从而引申出与之相适应的伦理观念。

在经济的哲学的研究中,重要的是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第一个方面,因为这方面的研究涉及对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和基本概念的反思。下面,我们不妨做些具体分析。

第一,当人们谈到“经济学”、“经济学史”这些概念时,似乎存在着与这些概念相对应的、独立的研究领域,存在着纯粹的关于经济问题的学问。实际上,这样的研究领域和学问根本上是不存在的。世界(包括作为观察者和思考者的我们)不过是一个流动着的整体,人们是借助于人为的学科分类(如确定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社会学、经济学等概念)把活生生的世界切割开来的,由此而形成了所谓各自独立的研究领域和学问。所以,经济学的研究要借用哲学的眼光,深入地反思经济学与政治、伦理、法律等学科的关系。不把握这种普遍联系,人们必然会在所谓纯粹经济学的研究中迷失方向。

第二,经济学家常把理性的个人解释为全部经济生活的起点。其实,个人有理性,也有情感和意志,不能说他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处在理性的制约下,此其一;即使假定个人的经济行为都是理性的,但这些行为的总和并不一定就是理性的,例如当相互毗连的国家都理智地考虑到要保护本国的经济资源时,结果却导致了一场非理性的战争,此其二。这类理性的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他们不过是经济学家虚构出来的鲁滨逊式的人物。马克思早就指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1页。)可见,传统经济学赖以为出发点的这类理性的个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此,只有从哲学上深入反思这些基本的概念和问题,经济学的发展才能达到新的境界。

综上所述,经济哲学的研究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既不能停留在广义经济哲学的概念上,也不能局限在经济的哲学的概念上,而应当同时开展经济的哲学和狭义经济哲学这两个维度的研究。

道德:经济活动与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变量

近代经济学从亚当·斯密开始,特别是经过“边际革命”,逐步将其理论建立在了“经济人”或“理性”的基本假定上面。有了“理性”的假定,经济学家便致力于建立经济学(几乎是关于市场交易的学说)的更加简化也更加精美的数理体系。以阿罗和德布鲁为代表的经济学的现代体系便是一个例证,它不仅抽象掉了市场运作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结构,更重要的是,“经济人”的假定也使经济人的道德价值不再进入经济分析的范围,以致于我们今天往往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市场制度总是有效率的。其实,这个结论正在受到日益严重的挑战。近几十年来,西方经济学界兴起的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不满与批评,以及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复兴思潮,正在逐步改变人们对市场制度的认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教授曾说过,自由市场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除了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合作、公平、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

举一例来说。在一般均衡理论里,我们知道有一个赫赫有名的“拍卖人”,价格的调整就是靠这位中间商的手瞬时加以完成的。但是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位“拍卖人”的道德特性与经济学家关于“经济人”的理性假定完全相反。他每时每刻在买者与卖者中间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但自己却没有一点私心杂念,没有为自己谋取任何好处。是他的“利他主义”精神,而不是买者与卖者之间的竞争,使一般均衡体系得以维持和运作。但是,现实世界根本不存在这么一个“利他”的无形之手,相反,常常是企业家和官僚的有形之手在制定价格和操纵市场。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市场得以有效运转的条件不仅是经济人的“理性”,而且还有他的“人格”。理性当然是重要的,但理性只要求人们能将备选对象连续地进行排序并能从中择取最佳者,它并不一定要求人们自私和以邻为壑。如果人人自私,他们便难以相互信任,反而彼此欺骗。这不仅是无道德的,而且是无效率的。我们知道博弈论上有一个著名的“囚犯难题”的故事,这个“难题”说明,虽然诚实和合作并非总是一个自私者的最佳选择,但双方诚实与相互合作对整个社会来说比双方欺骗更有效率。其含义是,自由市场制度的产权安排如果没有经济人的道德基础作为保证便难以为继。一个自私的人虽然有足够的理由去声明自己的权利,但缺乏相应的激励去承认和尊重他人这种同样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制度里的产权便难以保护。或者说,这种产权制度的保护成本就会极高。而道德的作用恰恰就在于它能给人们提供承认并尊重他人权利的相应激励,降低产权的保护成本。

微观经济理论的现代发展已表明,没有相互的信任,交易中就会出现“履约问题”;没有多方当事人的长期合作,生产就难以进行。“团队生产理论”指出,一个企业虽生产“私人产品”,但企业的生产力却是个“公共产品”。单有自利动机并不能保证企业的效率,企业也需要自利以外的道德价值,如团队精神和企业文化等。在这里,道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经济的成功所需要的激励结构远比经济学家长期认为的利润最大化来得复杂。无私的工作态度和对企业的奉献精神是所有经济成功的重要因素。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常拿日本作例子。伦敦经济学院的森岛通夫在《日本何以成功?西方的技术和日本的民族精神》(1982)中把日本的民族精神特征放在日本以规则为基础的行为模式的历史长河中加以考察。R.多尔在《认真对待日本》(1987)、瓦德在《驾驭市场》(1990)中都强调了“儒家伦理”在日本商业精神中的作用。另一位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在《日本经济中的信息、激励和谈判》(1989)中用博弈论的逻辑解释了日本人的合作敬业精神和行为规范。这些文献无不提供了经济学家研究道德问题的丰富成果。另外,把道德问题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加以处理也是近年来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特别是,随着博弈论的进展,关于道德规范的起源和维系,已可以用博弈论来解释了。这方面值得一读的文献包括:A.迪克西特和B.纳莱布夫的《对策性地思考》(1991),D.克瑞普斯的《博弈论与经济模型》(1990),还有K.毕莫的未发表的论文《博弈、行为和道德》,P.L.萨可和S.萨马尼的《利他主义:一个进化论的方法》等。

对道德的经济学分析在解释当事人的行为方面,特别是在解释除自利动机之外的其他行为动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组织理论、制度理论、履约理论等很多方面都是很有潜力的一个领域。但是人们往往没有对它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因为当事人对某种共同规范的依赖往往是“隐含”的。正是这一点造成英国经济学家A.森所说的道德像氧气,当它存在的时候,人们往往忽视它,只有缺少它时,我们才会注意它。因此,在不少领域经济学家仍然是在未考虑道德准则的行为假定下处理问题的。产权经济学强调了权利界定对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它只研究了交换,未研究生产),但忽视了“履约”问题。威廉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虽把重点从“签约”阶段转到了“履约”阶段,但在他的分析框架内,对人做了“机会主义”的行为假定,也未考虑道德的因素。在“自我履约”理论或“合作团队理论”(TCT)中, 道德实际上被作为一个变量来解释合作社的成功与失败。

另一种对道德的忽视表现在对制度的简单强调上。在合约的履行问题上,一个有效的制度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只强调这一点而未能看到制度与道德的关系是失之偏颇的。制度是人们之间的人为安排,制度的发展以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准则(即道德规范)为基础。因此制度的有效维持需要人们相互信任,每个人对他人的行为规范有足够的把握,也就是A.森所谓的“确信”。森在《隔离、确信及社会贴现率》(1967)中研究过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应该看到,当市场道德的标准规范尚未建立起来,相互信任和确信尚未成为一种商业道德时,制度的建立自然不会一蹴而就。这个时候,法律虽可以超前制定,但由于缺乏道德基础,其作用和约束力极其有限,依赖国家的强制履行虽不可少,但成本高昂。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和认识某些禁而不止的不合法活动和一些所谓“有组织的犯罪”(如贿赂、回扣等)的存在基础是有帮助的。A.森在《道德规范与经济成功》(1993)中论述过他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一种经济观。他认为,在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和有效制度欠发达时,像黑社会这类的犯罪组织也会发挥着一个保障履约的功能性作用。他说:“显然,我的目的在这里不是为黑社会辩护。它在腐败、谋杀和其他犯罪方面扮演的角色使它成了意大利和其他地方的主要祸害之一。但是我们必须理解黑社会的影响的经济基础,既要认识到它的暴力的一面,也要理解它的某些经济活动使它成为在经济中发挥功能的一个相关部分了。”但是,动态地看,随着市场道德和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行为规则逐步确立以后,法律的约束力会逐步增强,以相互关系为特征的上述履约方式最终会变得多余。

推而广之,道德的作用还被作为解释经济史的重要变量。著有《商业文化经济学》(1991)一书的马克·卡森教授提出,道德问题甚至可用来解释日本和东亚新兴工业国的兴起与西方的相对衰落。东亚和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之差异也反映在人的道德观上。当西方社会经历道德多元化和道德相对主义时,东亚社会的伦理系统依然保留着传统的、具有社团色彩的“道德一致性”。道德的多元化使法律制度和合同的履行成本变得更加昂贵,而东方的道德一致性则使许多交易合同变得“自我履行”了,无需外部强制。所以,效率与传统的道德一致性保持着协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不过是道德一致性的法典化罢了,道德使法律变得可“自我履行”了。此外,道德一致性也保障了非正式交易的发育与发展,而这些交易在正式法律程序下往往是不值得进行的。其结果,多种多样的非正式制度如传统的家庭以及企业的“内部市场”得以存留与发展。这些非正式制度的发展以更低廉的交易成本大大促进了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

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道德是重要的!道德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表现为,道德能克服正规法律程序——即对守约和交易公平性的监督与保证——无法克服的问题。道德能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促进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经济的成功,也基于其成员的道德水准和文化素质。不仅社会人类学家持有这一观点,经济学家现在也赞同这一说法。在经济学家内,拉坦对“文化”的强调,波尔对东南亚国家的经济绩效差异所做的文化解释以及诺思所说的“意识形态”,其实都有道德的含义在里面。

但是,道德问题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却被弃置于经济学之外了。原因主要是,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区别就在于经济学要使用数学方法并依靠数学模型来进行“演绎”。结果经济学虽然逻辑结构更加精致,但由于过分地将人们的选择与交易问题加以抽象与简化,全然忽视了对人的本性的研究,与那些以研究人的本性为主的其他社会科学越来越疏远。本来,在“边际革命”之前,特别是在亚当·斯密时代,经济学并没有与其他社会科学有明显的分离,这可以从斯密的著作中得到证明。其实,斯密是第一位系统地论述道德问题的经济学家,早在1759年他写的《道德情操论》中就表达了他对道德的本质和科学知识增长的关心。

当今经济学家对道德和文化的高度重视与研究必将再次促成社会科学家之间的相互沟通。早在1962年,海根在《论社会变迁的理论:经济增长是怎么开始的?》一书中就表露过这么一种思想,他认为,人类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和经济学诸领域里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它使我们有可能对这些领域的发展进行综合以期形成一个关于社会和社会变迁的完整理论。1988年,拉坦在其论文《文化禀赋与经济发展:我们能从人类学中学到什么?》中把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纳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理论中,做了一次很有价值的尝试。可以预料,这种社会科学之间的综合趋势必将大大推动正统经济学的发展。

充分认识哲学对经济行为分析的积极效应

马歇尔认为,经济学不仅是一门关于财富的学问,更是一门关于人的学问。现实经济活动既属于经济学范畴,又属于哲学范畴。在许多经济学大师的著作中,经济学思维与哲学思维交融在一起。然而,本世纪西方主流经济学背离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传统,摒弃了对人的主体性及其全面发展的分析,专门着力于对经济生活现象层面的数量分析,使经济学成为“象牙塔”之中的“黑板经济学”(科斯语)。不少经济学家认为日趋数学化的经济学才是科学的经济学,包括斯密、马克思和哈耶克学说在内的经济学不是正宗的经济学,因而经济学的现代化就是数学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是对经济学家“滥用数学”的反思,它复活了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但并未提供系统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在体系、观点和方法上要取得革命性的突破,只借鉴现代西方经济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现代西方哲学那里借鉴其方法论。要像当年马克思那样,一方面批判性地汲取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科学成分,另一方面批判性地借鉴当时哲学界的前沿理论——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论。当然,我们现在所说的借鉴,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立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

倘若能在中国经济学的革新上获得上述共识,那么,尽快建立和发展一门经济哲学便是当务之急。在我看来,经济哲学是一门用哲学方法来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的学科,属于与经济学相交叉、相渗透的应用哲学。这种“经济的哲学”同“经济学—哲学”和“经济观+经济方法论”有差异,它不是一般地运用某些哲学观点去分析经济问题,或不分主次地同时运用经济学和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问题,而是全面系统地运用哲学方法去揭示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的规律和机制,并创造出新的范畴和原理来丰富和推进经济学和哲学理论。这需要经济学家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哲学的运用,从一个个重要的经济问题着手,逐渐增大科学研究的哲学含量。下面,对若干经济问题及其理论进行简略的哲学审视,以突显哲学在经济领域的认识意义。

(一)关于产权制度。西方学者在论述产权问题时,眼光停留在法权关系问题上,而尽量不触及终极所有制层面。他们在“产权—市场—效率”之间寻找逻辑联系,总是明显地或暗含着对私有产权制度和市场魔力的赞颂。由于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作指导,他们只注意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表层,而没有深究在产权关系的背后还有什么因素在操纵着社会经济动态长期的演进趋势。和西方产权理论不同,马克思的产权理论则显出厚重的历史感和深邃的哲学意识。他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阐明产权的起源和本质,将原始公有产权作为人类社会产权的最初形态,并把产权看成一个与生产力、经济和文化发展环境有关的历史性范畴。在他的产权制度变迁理论当中也隐含着制度变迁费用的比较,最终表现为是否推动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所强调的所有权在有效率的组织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现存所有权体系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紧张关系在发展的观点,堪称是一项重大贡献”(注: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 年版,第61页。)。实际上,马克思不仅贡献出深刻的产权理论,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产权理论研究的哲学基础——历史唯物主义。从历史唯物论出发,跳出资源私有制度给定的分析框架,重新确定“产权—市场—效率”的本质关联模型,私产制度的局限性便会“浮出水面”。

分析私有产权制度必然涉及“异化”问题。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弗洛姆在其To Have or To Be一书中认为,人类原本是作为一种“类”的存在(To Be),但后来则成为“所有”(To Have)的主体来认识,显然二者是存在矛盾的;“所有”是一种关系概念,私有制中的“所有”被界定为一组私人权利,这是人类“异化”的开始。马克思早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运用德国古典哲学的“异化”概念,对私有制造成的“人的异化”现象展开批判。他认为,私有制使人们变得愚蠢和片面,人的感觉(肉体和精神),都绝对地受私有财产这种“异化”的支配而贫困化,变成一种追求占有私有财产的感觉和欲望。这样,人不再是一个全面的人,对自己的生命本质全面占有的人。只有私有财产制度的废除,才意味着一切属于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马克思在对“异化”的批判中论述了私有产权制度的过渡性质:私有产权阻碍了人向自己的生命本质的全面复归,因此是必然被取代的制度形态。这种观点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深刻理解,对私有制度本质特征的哲学透视。此外,依据马克思的逻辑思路,还可以推论:如果承认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同时被博弈行为所决定,并承认经济权利上的阶级斗争对社会变迁的决定性作用,那么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也就不再是一种永恒的先验的安排。这些都是西方经济理论所不能企及的。

(二)关于自私的“经济人”公理或假设。国内外不少经济学者偏好于只把自私的“经济人”作为分析人类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的始点和基点。实际上,自私的“经济人”公理或假设不过是工具理性、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实证主义哲学思想的经济学用语。在这种假设下,经济人在手段和目的之间作出理性的最大化计算,而价值、信仰、道德和情感则被排除在经济分析的框架之外。从经济哲学的角度看,自私的经济人公理或假设将丰富的人性概括为自利的精明算计等,虽然在特定意义上有利于经济学家进行逻辑分析,但同时也使经济理论日益脱离现实经济生活,并且缺少应有的人文内涵,所以,即使是在经济学圈内也常常受到不同学派的指责。

利己主义是自私的经济人公理或假设所包含的一种哲学意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主张“自私人”,而在《道德情操论》中主张人性既不是完全利他,也不是完全利己,利己心和利他心都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不同侧面。某些当代经济学家认为人是天生的自私、完全的自私,将“自私人”绝对化和永恒化,陷入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潭。马克思曾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将利己主义看成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本身的发展在“物的依赖性”的社会背景下所表现出来的人的行为特征。马克思认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人的自我实现表现为三种历史形式: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个人从属于集体,人的自我实现表现为个人的自我牺牲;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人的自我实现表现为利己主义;三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人的依赖性”和“物的依赖性”消除,生产力高度发展,个人的自我实现表现为个人本身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和谐一致。马克思的分析表明,人的本性是不断变化的,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环境决定了经济活动中人的本性和本质。可见,自私的经济人公理或假设并没有把人性的全部内涵概括进去,也没有将人性看成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丰富的东西。它堵塞了科学分析社会经济系统演进规律的途径,是必须扬弃的一种理论。实际上,经济活动中的人不仅具有利己性,而且具有利他性。经济哲学从有别于纯经济学分析的新视角出发,更容易发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人”行为的多面特性。

(三)关于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效率和公平都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有的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要选择一个能够促进生产的制度,不管分配是否合理,私产制是惟一的选择。这就产生了一个经济高效率能否脱离合理分配或公平分配的问题。如果从经济哲学的角度深入到该领域进行探讨,就会摆脱所谓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狭隘眼界。应当看到:经济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它是指有关经济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把经济公平视为一般的永恒的范畴,否认在不同的经济制度和历史发展阶段有特定的内涵,是历史唯心论分析方法的思维表现。

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和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经济效率和经济公平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作用和互相制约,总体上表现为交错互补的关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并不必然提高效率,其刺激效应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便具有递减的趋势,甚至出现负效应。人们接受高收入刺激而产生的效率有着生理的和社会的限制,过大的财富和收入分配差距必定会损失社会总效率。有关公平和效率问题的一些极端观点,如二者对立论或替代论等等,容易误导各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国甚至全球的两极分化和低效率。

与西方保守派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囿于市场等价交换的机会公平观点相比,不少西方哲学家的见解颇为深刻。美国的罗尔斯反对由休谟、边沁、亚当·斯密和穆勒等人所传播的功利主义公平观和效率观,独特地提出“正义即公平”,主张自由权优先以及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德国的克斯洛夫斯基认为,降低经济活动中道德界限的情况,是一种违反经济上事实公平的越来越普遍的情况,而这种状况的普遍存在难以达到经济的最佳效果。诸如此类的哲学分析,均能激活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可以作出这么一个判断:经济活动中的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哲学大有可为的重要探究领域。

对经济个人主义的哲学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说,自亚当·斯密以来的整个西方主流经济学史,都可以被看做是经济个人主义理论的延伸和拓展。在今天,谁都不会怀疑这一事实:经济个人主义是古典经济学传统乃至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轴心。随着20世纪市场层面的非均衡、非对称、非理性现象的出现,经济个人主义的信仰和方法受到了质疑。人们不断追问:每个关于经济现象的陈述能否都可以直接还原为关于个人经济行为的陈述;经济行为本质上能否归属于单纯的个人理性的计算;在信息非对称的经济世界里,个人最大化目标能否完整的实现;个人的经济自由度的空间究竟有多大;在决定经济的各种因素中有无非经济因素的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单靠经济学本身是无法解决的,这里仅就经济个人主义的语义范围,哲学渊源和现代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作些哲学分析。

经济个人主义通常有三种语义范围:(1)作为一种学说, 它既包含着对经济自由的一种信念,又是对某种文化上的具体行为方式(如追求极大化的理性行为)所给予的制度证明。H.M.罗伯逊(Robertson )指出:“作为一种学说,个人主义在个人及其心理倾向中寻找社会经济组织的必要基础,它相信个人的行为乃是确立特定的社会经济组织的原则,并力求通过个人,只要可能,让个人得到自由化地自我发展的一切机会,以实现社会的进步。”(注:H.M.罗伯逊:《经济个人主义的产生诸方面》,剑桥,1933年,第34页。)(2)作为一种制度,经济个人主义指一种建立在私有制市场、生产契约和交换自由的基础上,以及建立在个人自由和自利基础上的自发经济制度。(3)作为一种方法论,其要义是:以个人经济行为为基本分析单位,并把全社会的经济和谐视为个人经济行为的社会加总的结果。如哈耶克指出的,“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注:A.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按照上述原理,经济个人主义的本质在于:它把经济世界的最终构成要素理解为“个别的人”,这些“个别的人”或多或少总是根据他们的意向和他们对自己的境况的了解来进行活动的。每一复杂的市场状况、经济组织和制度或事件,都是个人及其意向、境遇、信念,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具体组合的结果。用经济学家的话说,即最少的国家干预和个人最大的经济自由不但使社会效益提高,而且也是合乎需要的。

经济个人主义至少内含着四个方面的哲学理念:对个人存在的确认;从思维方法上把认识的“个别性”实体化并作为基本抽象单位;个体人的自主性原则;个体人的自利原则。这些理念为理解经济个人主义提供了有价值的概念性工具,同时也证明了经济个人主义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哲学渊源。

首先,对个人存在的确认可追溯到古代个人概念的发现。荷马时代的人还没有把“个人”当做一种内在的纯属自己的东西,还不能“自言自语”。可是,在古希腊哲学中个人概念有了多样性的内涵。赫拉克利特把个人理解为“寻找自己”和“认识自己”的抽象理念;德谟克利特强调个人灵魂和道德原则的自主性;苏格拉底把自己的哲学理解为个人内心对话的启示录;柏拉图把个人存在的本性理解为以大写字母印在国家的本性上。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个人到国家的发展,就是人的本性从不完全到完全的发展过程。个人概念的早期确认,为后期个人主义以及经济个人主义的形成注入了如此法则:在混沌的自然和社会中个体人是万物交互作用的价值中心。

其次,经济个人主义的“个体”抽象分析方法起源于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论。哈耶克曾转引了卡尔·普里巴拉姆的观点:“个人主义是哲学上唯名论的必然结果。”(注:A.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6页脚注。 )在中世纪唯名论和唯实论争论的基本问题是:个别先于一般,还是一般先于个别。唯实论强调理念的共相性,即“全体主义”分析方法,它把理念看成是先于个别存在的“总体”抽象形式。唯名论则强调唯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共相在理智之外实际上并不存在,但共相也非纯粹的想象物,它作为一种概念产生于个别事物中的某种“共同性”。唯名论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个别先于一般而存在,“个别”是一切分析方法的初始点。因此,人们的眼光应从虚幻的彼岸世界,转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重视个人对现世幸福的追求。唯名论的分析方法最后在霍布斯那里得到了更明确的表述。霍布斯认为,在我们能够认识整个复合物之前,我们必须先认识那些被复合的东西。因为只有通过它的组成要素,才能更好地了解每一件事物。作为社会复合体的组成要素,正是他的哲学理论中所说的人。

再次,经济个人主义的自主性原则发端于近代启蒙哲学。个人主义的自主性原则是启蒙哲学的基本价值准则之一。对个人主义的自主性思想进行系统的哲学思辨已成为当时一些哲学家们的时髦。如斯宾诺莎认为自由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自主性。自由概念包含着个体理智力量的积极运用:一个自由的人,就是一个积极的、自决的、思维着的人。自由的范例就是导致自明真理由内心决定的推理。康德把自由理解为自主性与自律的统一。他指出:“自律概念和自由概念不可分离地联系着,道德的普遍规律总是伴随着自律概念。”“在我们把自主想成自由的时候,就是把自身置于知性世界中,作为一个成员,并且认识了意志的自律性,连同它的结论——道德。”(注: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3—84、107—108页。)

最后,经济个人主义的自利原则与17—18世纪哲学家们热衷于讨论伦理唯我主义问题密切相关。斯宾诺莎率先提出了个人利益的客观性问题。他认为,个人利益的概念是客观的,因为利益不能根据人对利益的主观情感来加以表达,而是要根据客观的人性来加以表达。人只有一种真正的利益,即充分发展他自身的潜能,才能确认他的存在。因此,道德的本质应当是个人,而个人行为的惟一道德目标就是追求并维护个人的自身利益。他说:“一个人愈努力并且愈能够寻求他自己的利益或保持他自己的存在,则他愈具有德性,反之,只要一个人忽略他自己的利益或忽略他自己存在的保持,则他便算是软弱无能。”(注: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71页。)自斯宾诺莎之后,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进一步探讨了自利问题。爱尔维修明确指出:“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价值的唯一而普遍的标准。”(注: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47页。)霍尔巴赫也指出:“一个有感觉有理智的动物,在有生之日,他时时刻刻都不能不注意自己的保存和安乐;他应该为自己求得幸福。”(注: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5页。)由自利问题抽引出的哲学理念为亚当·斯密经济学理论假设的提出,即人类大多数的经济选择由利己思想支配,所有个人利己行为所产生的无预期结果将趋近于一种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审视经济个人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尤为重要。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深刻地指出:“利己主义是跟世界同样古老的一种恶习,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无涉。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26页。 )作为一种历史形态的象征性符号——个人主义,它是对资本主义制度所涉及的内在要素(所谓平等的个人权利、立宪政府、自由经营、公平机会和个人自由、个人尊严等)的观念提升和定位;而经济个人主义正是个人主义的历史抽象形式在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领域的延伸和拓展。经济个人主义植根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土壤,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精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意味着个人的权利、价值和尊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解放,但并不是最终意义上的全部解放。马克思在他的一系列经济学和哲学著作中对此作了透彻的分析和科学的说明。

经济个人主义在目前所遇到的最为突出的哲学问题是:抽象的个人与现实的个人的矛盾。首先,抽象的个人是经济个人主义的一种假定,经济个人主义把它叫做“经济人”,即最大化地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人。这种经济行为者具有完全的充分有序的偏好、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可是,经济人的抽象定位,随着当今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愈来愈显示出它远离现实的虚幻性。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学家不应当在单纯抽象和理想情形中进行分析,而应当把注意力直接指向经济活动和消费者实际遵循的程序上。确切地说,应该把经济人看成一个“有组织的人”,而不是抽象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任何现实的个人都具有双重性特征,即个人的行为,一方面有着寻求确定的标准,通过计算和注意细节,努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又有着不关心标准,不注意计算和细节,不努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的对立和并存,决定了经济个人主义假设的“经济人”只能是书本上的理想设计和现实人的个别情况。其次,经济个人主义假设的抽象的“个人”,只关注“个人利益”这个冷冰冰的领域,而把“个人”的社会性本质、制约个人的种种制度因素和文化因素等抛在一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唯物史观的前提应当是人,但这种人不是任意想象的、抽象化的人,而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页。)。这里特别指明了“现实的人”和抽象的人的区别。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而不是孤立的人,因此,他们总要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从而创造出相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一整套的社会制度、习俗和观念形态,也就是说,创造出了相应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被创造出来以后,又对现实的人发生着巨大的反作用。照此理解,经济行为的本质,不仅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交换,而且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交换,市场的买者和卖者、市场的中介人的决策与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因此,了解市场运行的状况,仅仅从商品交换的价格符号和个人利益进行推论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对人的社会关系以及各种社会综合因素给予充分的关注。

科学主义管理与企业人道主义管理

迄今为止,人们在制度改进、管理方法变革和管理理念创新方面的全部努力,从终极意义上说,都是为了解决管理学中的一个难题:勤勉是各种主流文化所共同崇尚的价值取向,但在现实中却往往比偷懒更为稀缺。科学主义和人道主义代表了两个不同时代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其突出的区别在于对企业中的人与人格价值的不同态度。

科学主义管理由两部分构成:技术与制度。美国的工程师F.W.泰罗为前者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国的工程师H.法约尔为后者作出了重要贡献。前者逐步发展为当代的“目标管理”,后者逐步发展为当代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对于投资人兼管理者的小业主制企业来说,推行科学主义的古典企业无疑是制度上的重要进步。

第一,程序化、非人格化的机械动作,将员工偷懒与懈怠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马克斯·韦伯用宗教革命之后所形成的“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效率本源和人的自我意识作出解释,其中不乏思想家精妙的智慧和令人诚服之处。但宗教伦理之强盛,是否足以让人们无条件地选择勤勉,而放弃乃致厌恶偷懒给自己带来的闲暇和愉悦,我们这些未曾受过洗礼的人就不得而知了,想必在基督教文化中生活久了的人也未必都能达到如此程度的宗教自觉。倒是科学主义者们从无数的经验事实中发现,科学的管理还是必要的,他们宁可相信人具有偷懒偏好,勤勉是有条件的。

第二,资本所有者的管理职能转移给了企业的技术官僚,使传统的劳资关系变得模糊了,员工直接与中间管理者发生关系,而不直接与资本所有者发生关系,资本雇佣劳动仿佛变成了企业雇佣劳动(这正是现代企业的制度特征之一),使资本与劳动、土地一样,作为生产要素而存在。这无论在多大程度上掩盖了真实的经济关系,起码在分配关系上,资本参与剩余分配,在法律和市场规则方面,在世俗的眼界范围之内,都似乎显得合理了。这种生产要素之间的和谐与共生,表面上看来自劳动者对资本价值的认同,而实质上导源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改变,即资本所有者退出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人格化的资本变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要素。这一切在科学主义的管理中以更直接明了的形式表现出来——是管理、企业把资本与劳动结合起来,而不是资本雇佣了劳动。这是一个被全然颠倒了的经济世界。问题在于,如果多数人把这个倒立着的世界视为正常,视为美与和谐,甚至不惜自己也倒立着看世界,以保持主体与客体的一致,那么,无论正义的力量如何鄙视世俗,也终究难以让倒立着的世界回复过来。科学主义管理的发明者和支持者未曾预料到一种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的传播竟会获得如此奇妙的社会效果。当然,这一效果的获得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西方人创立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精神,最后却落脚于生产要素分配论,这一现象本身就很耐人寻味。

第三,资本所有者从经营管理领域逐步退出,技术官僚作为日常管理者,其地位也逐渐上升,并随着经营管理的职业化而固定下来,这种职业化趋势逐步演变为相对独立的经理市场。经理与职业经理有很大区别。经理可能是随机的,可能是A,也可能是B;他可能今年是,明年就退出。但职业经理是一个具有职业独立性的要素,经营管理是他的职业,因而他不得不追求企业的长期目标,甚至不能容忍由经营绩效下降所导致的年薪收入的下降,因为这是影响其经理价值的显性指标。就此而言,职业经理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投资人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对企业负责而不是对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的财产负责的职业经理,成为企业中的生死攸关的要素,他的职业水准、职业道德和职业经历,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兴衰。科学主义者并没有刻意地要求投资人(业主)从经营管理者的地位退出,但科学主义管理本身使这些过去的管理内行成了外行,以致为了降低企业资产风险而不得不退出管理。这一过程对于科学主义者来说是不经意的,对于业主来说则是不得已的。可以说,这是一场静悄悄的“经理革命”的开端,其制度意义显然比创新者最初追求的提高生产效率和组织效率要重要得多。

科学主义者的创新努力,产生了一些他们未曾预设的积极效果,也使科学主义管理本身陷入了两种道德困境:科学主义否定了“天赋人权”,因而违背了法哲学意义上的道德准则;员工集体不合作、罢工或集体偷懒,否定了企业的效率原则,因而违背了崇尚效率和勤勉的所谓“新教伦理”。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道德困境”,在科学主义早期即已引起关注。科学管理创始人泰罗在为自己的科学主义作辩护和阐释时,就已经明确主张:应让每一个员工做他的能力和体力所允许的尽可能高级的工作;应要求每一个员工在不损害个人健康的情况下完成他所能完成的最大数量的产品;将工资的数量与具体的员工直接联系起来;让员工从高效的工作中感受到满足和愉快。如果真的像科学主义者所期望的那样,既注重工作效率,又兼顾员工从工作中所应获得的货币和精神的补偿,既关注企业的最大化产量,又考虑到员工的健康状况,那么科学主义无疑是最完美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但科学管理实践未能真正体现科学主义者的良好期望。

当科学与人道走向对立的时候,科学本身的价值就会受到怀疑。科学的终极价值就在于彻底地解放人,而古典企业管理由于把人隶属于物的关系推到了极致,从而把人推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科学的终极价值与“科学管理”方法之间的冲突,在管理学家的脑子里似乎并不存在,我们从众多的管理文献中都看不出他们对这一更抽象的层面有何理解。但他们对这种冲突在世俗生活中的诸多表现却是明白的。比如,科学主义者泰罗和哈·珀森都曾意识到员工的心理与“科学管理”方法是不统一的,要推行“科学管理”,必须深入研究人的因素,要进行一场心理革命,

让员工认识到他们与雇主之间利益的一致性(注:H.Munsterberg:《心理学与工业效率》,波斯顿,1913年,第308—309页。)。按此逻辑,不和谐的根源在于员工的心理不适应“科学管理”方法,而不在于“科学管理”方法本身背离了科学的终极价值。行为主义者的最初努力,正是为了找到适合于“科学管理”的最适宜的员工心态。

注重员工心理和行为研究的管理理论,本来是为了补充泰罗主义科学管理制度的不足,使之具有“人情味”,而实际上却获得了两个意外的制度性成果。一是凸现了企业中的人的因素,使人事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如果找不出更合乎实际的理由的话,我们可以认为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的管理理论,正是因为强调人事管理而被并入“科学管理”);二是在丰富科学管理思想的同时,将管理理论从机械式的不承认管理艺术,只承认管理制度的“科学”,引入了一个既承认管理制度,又强调管理艺术的新的境界。这两个收获,是我们理解科学主义何以逐步走向人道主义的关键。

科学主义管理是古典企业时代最适当的管理,它自身所包含的历史局限与它的历史进步性是同一回事。“企业人道主义”管理只是在抽象人格价值受到普遍关注,非人格化的管理导致员工人格扭曲乃至消极抵制的时候,才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适当形式。基于这一观念,并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形,为了避免认识和实践上的偏误,指出以下几点也许是必要的。

1.科学主义管理以自己并不完美的方式炼就了一种严格、守时、守则的职业精神,它是商业文明和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分工协作体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如果说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那么培养和发展上述职业精神,也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所必须经历的环节。中国没有必要复制古典企业时代的全部事实,但科学主义管理这一课非补不可。

2.“企业人道主义”管理理念包含了更多的文明信息,但在不明白上述职业精神为何物,或者将科学管理形式化的情况下奢谈尊重人、理解人、信任人,则是十分危险的。其可能的结果是,职工只愿意享受企业主人翁的一切权利,却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承担自己的岗位责任,以致于企业只有主人,而没有公仆。“企业人道主义”管理是以科学主义管理为基础的。中国应将两种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3.科学管理的精髓是严格、精确、自律,至于以何种具体形式达到这种状态,完全可以根据行业、生产的性质,做有效的选择,不可削足适履。“严格”是针对企业纪律而言的。企业实际上是一组非交易性的合同,松散的、标准不明确甚至可以任意伸缩的履约行为,会使合同本身全然失效,从而使企业失效。“精确”是针对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工作规程而言的,也是控制质量事故所必须遵从的基本准则。企业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交易的稳定性,绝非简单地来自拔苗助长的推销艺术,而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精确”。“自律”是针对行为主体与行为后果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制度必须让每一个人都明白履约是有成本的,但违约的成本更高;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费,而无法向社会转移成本。培养如此意义上的自律精神,不要太多地指望英雄示范和道德灌输,后者只是“他律”,难以转化为“自律”。“自律”是一种自为乃至自觉的境界,达到这一境界实非易事,需要能够持久地激发人的自我意识的制度环境。

科学主义者期望能够达到上述严格、精确、自律的境界,但事实上,只达到了严格、精确,而未能使自律成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自觉的状态。这就为“企业人道主义”和与之相近的“隐性激励”理论留下了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说得更直白一点,“企业人道主义”就是要在科学主义已经达到的严格、精确的基础上,通过放大抽象人格的价值,达到行为自律。由此看来,“企业人道主义”是以科学主义为立命之根的。如果这个逻辑本身没有错,那么,我们有理由为我国目前已成时尚的所谓“人本化管理”的宣传担心——它可能是无根的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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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哲学的书面讲话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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