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民族主义与民族爆发的原因分析&以前南斯拉夫民族主义与民族冲突为例_克罗地亚战争论文

冷战后民族主义与民族爆发的原因分析&以前南斯拉夫民族主义与民族冲突为例_克罗地亚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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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78X(2000)05—0048—05

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沉静了40多年的前南斯拉夫地区突然狼烟四起、冲突不断。用美国历史学家迈克尔·布朗的民族主义和种族冲突的分析架构来诠释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有许多惊人的应验之处。但是,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凸现出更为复杂、更为混沌的特征,决不是布朗分析民族冲突的12种远因和12种近因简单套用所能阐释清楚的。

1918年以前,前南斯拉夫的六个主体民族从未有过统一的历史,伴随历史演进的是不断加深的民族仇恨;欧亚每一次帝国的更替和大国的对抗,都使巴尔干半岛的各民族分属于不同的帝国或集团,即使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也是如此。二战后,南斯拉夫联邦的形成完全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人为组合,是一种“准国家”形式,一旦特殊条件消失,南斯拉夫解体在所难免。美国学者盖奇恩·吉尔,对前南斯拉夫的战争起源和塞尔维亚人的行为进行仔细考察,他认为:冲突不是由古老的种族怨恨或安全问题引发。相反,冲突是由国内政治,尤其是由塞尔维亚领导人之间竞争领导权引发。种族冲突是由国内秩序的未来变化极大地威胁到当权的塞尔维亚共产党成员挑起的。(注:Michael

E.Brown et al ed., 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 A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Reader,The MIT Press,1997,Pxiii.)这种仅通过表面现象,凭几条简单近因和因果逻辑关系,显然得不出巴尔干地区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冲突全面而客观的分析。美国政治学家、历史学家迈克尔·布朗根据冷战后全球范围内出现的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提出引发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冲突的12种基本因素,即12种远因。(注:迈克尔·布朗提出的4组共12种远因是:结构因素包括弱国、 国内安全问题、种族分布;政治因素包括歧视的政治制度、排外的民族思想、集团内政治、精英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包括经济问题、歧视的经济制度、经济发展与现代化;文化因素包括文化歧视模式、为定的集团史。)他认为:暴力冲突背后的驱动力是许多种族和宗教集团彼此之间的古老怨恨。这些根深蒂固的仇恨被专制统治控制多年。专制统治的崩溃,揭开了这些古老的对抗,使长期压制的不满凸现出来,逐步升级为武装冲突。(注: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3.)布朗从内部冲突远因入手,分析了包括前南斯拉夫在内的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要揭开前南斯拉夫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的原因,首先得从历史的远因开始。

南斯拉夫大多数民族,如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罗文尼亚、马其顿和黑山等,都是南部斯拉夫人,原居住在波罗地海和黑海之间的辽阔土地上。公元6至7世纪,在民族大迁徙中南部斯拉夫部落来到巴尔干半岛定居。当时,巴尔干地区已一分为二,西北部属神圣罗马帝国,东南部是拜占庭帝国的势力范围。来到西北部定居的斯洛文尼亚族和克罗地亚族信奉了天主教,接受了罗马文化;而定居东南部的塞尔维亚、马其顿和黑山3个民族信仰东正教,受拜占庭文化的影响较深。 尽管这些南部斯拉夫部落有着共同的族源,但却走了一条分化的道路。(注:穆立立:《欧洲民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5页。)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的穆斯林最初也是南部斯拉夫人,讲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他们既不信仰天主教,也不信仰东正教,而是信奉“鲍格米勒派”,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改为信奉伊斯兰教,二战后,穆斯林才被承认为一个民族。

从13世纪至1918年,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长期处于哈布斯堡王朝和奥匈帝国的统治之下;而塞尔维亚和马其顿等民族则处于奥斯曼帝国的统治长达400多年。 不同帝国的长期统治给南斯拉夫各民族的发展留下了不同轨迹。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两个民族在思想方法、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民族性格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差异。

问题不在于古老的怨恨就一定会引发冲突,因为几乎所有国家的民族构成都是由彼此怨恨的种族构成的(单一民族国家除外)。在特定地域里生活的民族,通过几个世纪的磨合,种族怨恨逐渐消解,民族认同不断加强。特别是在外力的挤压下,往往使他们集聚在一起,化干戈为玉帛,形成新的民族认同。问题在于前南斯拉夫各民族在历史的发展中,始终处于彼此对立的状况。民族怨恨没有随历史的发展而消解。相反,种族结怨越来越深,民族认同弱化。如果说,在近代以前,各个民族受自然力的限制,隔断了他们彼此间的交往、融合。但近代以来,民族交往日趋频繁,使特定环境内的民族整合越来越成为可能,滋生种族怨恨、仇杀的土壤逐渐失去效用。但是,这种民族发展论显然不能套用到前南斯拉夫各民族发展上。

从近代以来,前南斯拉夫各民族仍然没有整合的特征,他们继续受制于不同的集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民族站在以德、奥为首的同盟国一边,而塞尔维亚、黑山等民族加入英、法、俄协约国一边。直到1918年,南斯拉夫各民族才第一次组成形式上的统一国家,即“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和斯洛文尼亚人王国”,1929年改名为“南斯拉夫王国”。虽然南斯拉夫王国成立了,但这个国家中的各民族并未能形成一个多民族共同体。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能使南斯拉夫境内各民族结合在一起的内在因素和凝聚力实在太少、太微弱了。最具有联合愿望的塞尔维亚资产阶级有着一个总是造成事与愿违的致命弱点——大塞尔维亚主义。(注:穆立立:《欧洲民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页。)

人口居第二位的克罗地亚族对大塞尔维亚霸权主义尤为不满。他们认为,生活在南斯拉夫还不如生活在奥匈帝国。塞、克两族勾心斗角,甚至不惜采取恐怖手段。1928年,塞族议员在南斯拉夫议会中公然刺杀了克罗地亚农民党领导人拉迪奇兄弟。在拉迪奇兄弟遇刺后不久,克族人安特·帕韦利奇就建立了乌斯塔沙组织,而该组织的意识形态就是“无条件地仇恨塞尔维亚人”。1934年,乌斯塔沙分子和“马其顿内部革命组织”共同谋杀了正在法国马赛访问的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又引起了塞尔维亚人的强烈不满。(注:徐坤明:《南斯拉夫内战和解体》,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及其帮凶瓜分了南斯拉夫,扶植了傀儡政权“克罗地亚独立国”(其领土包括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色哥维那以及斯雷姆地区),竭力挑动南斯拉夫各民族自相残杀。乌斯塔沙分子扬言,要用一切手段使大克罗地亚“克罗地亚化”,即要消灭“克罗地亚独立国”境内的塞族人。他们对塞族人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到处建立集中营。塞尔维亚人对克罗地亚人迫害塞族立即作出反映。塞尔维亚的极端民族主义组织切特尼克分子也常常以血洗克罗地亚族聚居区进行报复。塞、克两族积怨甚深。南斯拉夫各民族再次分裂为不同的阵营,不和的情绪加深了各民族的仇恨,使刚形成的微弱的民族凝聚力荡然无存。

二战后,南斯拉夫联邦重新聚合的因素是那些使他们分离的外界力量,从反面促使他们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历史命运。在经济条件还没有成熟的时候,使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是异族的威胁和压迫。正是德、意法西斯屠杀和迫害,才促使南斯拉夫各民族聚集在一起,以获得一种安全感。在这种特殊的条件下,使背景各异、政治、经济、文化各异、积怨甚深的各民族组合在一起。这种组合与其说是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所决定的,还不如说是政治需要所决定的。虽然,历史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克罗地亚民族始终拒绝接受塞尔维亚人甚至在灾难中也始终保留着的东西:一个共同的民族命运。(注:〔德〕卡尔·吉斯塔夫.施特勒姆:《铁托与南斯拉夫》,商务印书馆出版,1979年版,第166页。)建立在这种十分脆弱基础上的“混合体”,是极易“散伙”或引发冲突的。

以上分析仅从民族怨恨引发国家解体或民族冲突的历史远因来考察显然是不够的。虽然,种族积怨、民族仇杀在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冲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单因素阐释不能说明内部冲突和种族冲突的明显量变。(注:Michael E.Brown et al ed., 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4.)只有把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放在一个多角度的制高点上来考察,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诠释。

长期以来,巴尔干半岛各民族大体上按各自民族的历史发展,很少出现民族融合或民族整合;由于受特定的地理环境影响,他们之间从未具备形成国家的三种基本要素,即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文化交往。他们除关心本民族的利益和安全外,无统一的国家意识。因此,要把政治、经济、文化及宗教各异的民族糅合在一起,迟早要走向解体与冲突。

从公元9世纪起,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马其顿等民族, 在反抗异族侵略的斗争中曾建立过自己的国家。克罗地亚人由部落发展到早期封建小国。并开始向较大的封建国家发展。塞尔维亚也在同一时期经历了同样的历史进程,先后建立了泽塔、拉什卡等国家。至12世纪末,发展为塞尔维亚帝国。马其顿在10世纪一度建立自己的萨穆伊尔国家。波斯尼亚也于12世纪末建立了库林王国,14世纪末一度强大,把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的部分土地纳入了自己的疆域。如果没有外来影响,这些小国是完全可能形成统一的国家。然而,大国的屡次入侵、分割,使他们失去融合的时间和整合的机会。

在不同帝国的影响下,南斯拉夫地区的各民族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圈。克罗地亚人接受拉丁文化;而塞尔维亚人使用基里尔文化。这种单元文化进一步加深了民族的分离。从表面上看,战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斯洛文尼亚语和马其顿语并列为南斯拉夫官方用语,体现了多元文化的特征。但实际上,三种文化彼此排斥,削弱了国家的凝集力。在思想领域,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激烈争夺,迫使波斯尼亚居民大批皈依伊斯兰教。这样,在前南斯拉夫地域上又分化出一个新的民族集团——穆斯林。因此,在前南斯拉夫,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新教并存。这种宗教并存以其说是宗教包容的结果,还不如说是宗教对立的结果。经济上,不同的文化圈形成了不同的经济交往。西北部的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和西方交往较为密切,经济发展较快;东南部的塞尔维亚、马其顿和黑山等民族深受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经济的影响,经济发展较落后。本来经济发展的快慢并不是构成分离的主要原因,而歧视的经济制度可能产生种族之间的不和。(注:Michael E. Brown et al ed.,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11.)由于南斯拉夫中部是山区,交通不便。因此东西南北之间在历史上为能形成传统的经济联系,各地区间经济互补的可能性也未变成客观存在的互补关系。再加上长期处于欧亚列强的政治分割下,各民族的经济大多属于不同强国的市场。(注:穆立立:《欧洲民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页。)

由于组成南斯拉夫联邦的结构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相差甚远,这些因素往往成为南斯拉夫解体和民族冲突的基本要素。按布朗的分析,

以上4 组因素比其他因素更趋向于暴力。

(注:Michael E.Brown et al ed.,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5.)他认为,有三种主要的结构因素,即弱国、 国家内部的安全问题和种族分布。从总体上看,前南斯拉夫的弱化来自国家内部的不和。各加盟共和国的争权夺力,内讧,加剧了国家的动荡,暴力冲突随之而来。当国家衰弱时,前南斯拉夫的各个集团不得不提供自我保护;他们担心是否其他集团构成安全威胁。因此,安全困境成为各加盟共和国相互猜疑、各自为阵的动因。

民族分布是前南斯拉夫种族冲突不可忽视的因素。南斯拉夫有6 个主体民族,共24个少数民族。6个共和国主要按民族分布划分, 即波黑、黑山、马其顿、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但仍然存在着民族杂居问题。目前,约有24%的塞族人生活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外,约有19%的克族人生活在克罗地亚共和国境外。同时,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内,非塞族人约占34.2%;而在克罗地亚共和国境内,非克族人约占22.1%。波黑共和国更是民族混居地区,穆斯林族占43.7%;塞尔维亚族占31.4%,克罗地亚族占17.3%。这种民族混居分布使南斯拉夫民族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某些种族分布比其他情况更成问题,种族分布往往产生种族歧视和种族隔阂,导致内部冲突。

跨境民族也是民族冲突的引发源。前南斯拉夫地区最典型的跨境民族是阿尔巴尼亚族,其分布在塞尔维亚的科索沃、马其顿的特托沃等西部地区以及黑山东部地区。南斯拉夫、马其顿的阿尔巴尼亚人问题的核心是成立大阿尔巴尼亚,即科索沃、马其顿和黑山的阿尔巴尼亚人地区脱离有关共和国独立,进而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合并成立大阿尔巴尼亚,完成民族国家的统一。(注:赵锦元:《欧洲民族主义发展新趋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4页。)科索沃危机演变为局部战争,引发源之一是塞族与阿尔巴尼亚族的冲突所致。

种族冲 突的另一组因素是歧视的政治制度、排外的民族思想、集团内部政治和精英政治。 (注:Michael E. Brown et al ed.,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8.)1918年底在奥匈帝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王国固然是多年来南斯拉夫各族人民长期斗争的结果,但它的组合过于仓促,不够成熟。因为大塞尔维亚主义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自1918年至1928年,97%的首相、92%的内务大臣和全部国防大臣均由塞尔维亚人担任。1941年时的165名高级军官中,有161名为塞尔维亚人,而克罗地亚人仅有2 名,斯洛文尼亚人也仅有2名,可见塞尔维亚人以胜利者自居, 旧南斯拉夫的军政大权几乎全部控制在他们手中。(注:金重远:《巴尔干:历史与现实》,载《复旦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

二战后,铁托企图改变这种歧视的政治制度,给各共和国以更多的自主权和参政权,以达到消除民族隔阂。但是,铁托走了极端。他承认各民族的存在和文化上的多元性,却不注意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不能通过促进各民族间在文化上的一体化进程来加强它们之间的凝聚力。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内只承认各民族的语言,而不规定官方用语,也未能形成共同的交际用语。这种语言状况和政治上的过度分权,经济上统一市场的分化结合在一起,更削弱了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增加了造成离心力的因素。

当然,用布朗提出的12种基本因素来解构前南斯拉夫的解体和民族冲突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些基本因素只能说明引发冲突的可能性,而不能说明冲突的必然性。何况,许多历史远因和近因是共生的,动态的,没有明显的界限。因此,采用布朗的分析法要谨防简单地套用。因为,他的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冲突的分析框架是以全球为基点,对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没有作个案研究。这就使以下的分析更为重要。

历史的远因和多层因素只是构成前南斯拉夫内部冲突的前提,而内部冲突的近因才是催生冲突的直接因素。正如癌细胞只是引发癌变的前提条件,没有近因的催化,癌变不会恶变。前南斯拉夫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的总爆发,是政治改革的失误加剧了离心力;经济的歧视政策激活了分离的因素;东欧解体的冲击、北约东扩的挤压,使前南斯拉夫失去安全感,三大合力引发了前南斯拉夫地区由来已久的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的总爆发。

如果说,布朗诠释内部冲突的12种基本因素,为我们认识巴尔干地区民族冲突起因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架构,那么,他进一步提出的12组近因就显得无力了。(注:布朗的12种近因是:国际资金援助锐减、商品价格暴跌、新的无能的领导、腐败蔓延、思想斗争、对国家主权的犯罪攻击、权力斗争等。)迈克尔·布朗分析近因的弱点在于,他没有划分出近因的主次,因此,分析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冲突决不可用开药方的办法来处理,而要找出发病的主要近因。就前南斯拉夫而言,引发民族冲突最致命的近因是政治改革的失误、经济发展中的歧视政策以及外部力量的强烈挤压。

政治方面的近因基于两点:第一,民族政策的因素。建国初期,铁托为了加强各民族的凝聚力作了许多努力,企图以削弱大塞尔维亚主义来“摆平”民族间的恩怨。但是,铁托走了极端,他把民族平等绝对化,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只有60万人口的黑山和拥有1000万人口的塞尔维亚共和国的进入领导层的人数相等,表面上是大小民族一律平等,实际上是对人口众多的塞尔维亚人的歧视。强调民族平等有余,强调民族团结不足;反对大塞尔维亚主义有余,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不够。(注:徐坤明:《南斯拉夫内战和解体》,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这不仅没有“摆平”民族间的关系,反而火上加油,造成新的不和。第二,权利下放的因素。应该承认,从1945—1950年,南斯拉夫采取中央集权的体制,使战后的恢复工作取得很大成就,为加强各民族地区经济上的互补关系,形成全南统一市场创造了可能实现的客观条件。然而,从50年代起,南斯拉夫联邦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开始由聚合走向分化。在1945—1947年间,由于外部的挤压,南斯拉夫不得不探索本国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提出了权利下放实行工人自治的做法。1950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颁布了关于工人自治的法令并付诸实施。南斯拉夫经过“工人自治”(1950—1963年)、“社会自治”(1963—1971年)、1971年开始的“联合劳动自治”和1974年的“主权下放”几个阶段的不断放权,权利分散的状况已超过合理的限度。这就使联邦中央失去了保证全南斯拉夫政治统一的力量,从而也失去了在经济上宏观调控和必要的局部微调功能。然而,在联邦中央权利下放,国家职能开始消亡的同时,六个共和国的国家职能不仅没有被消解,反而更为加强。按照1974年宪法的规定,六个共和国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塞尔维亚共和国中的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两个自治省也拥有“自己主权”,与六个共和国几乎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联邦国家的这些机构成为六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八方争吵不休议而不决的场所。即使作出决定,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也是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注:穆立立:《欧洲民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8~149页。)实际上南斯拉夫联邦国家已完全散架,1992年的解体只是把难于维系的躯壳敲碎而已。

经济上,不管经济结构和经济生活的形式如何,根源在于经济上的民族纠纷不容忽视。前南斯拉夫民族纠纷的经济基础是多方面的。但民族纠纷的重要经济基础在于:联邦国家集聚了大量的物质资金,并重新分配给各共和国。(注:〔南〕杜尚·比兰契奇:《南斯拉夫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实践》(1945~1973年),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79 页。)由于各民族地区之间缺乏传统经济联系,又没有统一市场中价值规律的客观调节作用。只好实行统一分配物质资金的办法。这种经济上的分配形式,使各共和国越来越为确保自己获得更多资金而奋斗。共和国之间冲突的紧张程度因转向经济改革而加剧。(注:《南斯拉夫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实践》(1945~1973年),第279页。)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工业发达地区和工业化刚刚开始的地区同时并存,这在欧洲并不是仅有的。但在地区间经济发展上的差异由于各个民族间文化、语言和宗教上的差异而更加严重这点上,南斯拉夫则是独一无二的。(注:〔英〕弗雷德·辛格尔顿:《二十世纪的南斯拉夫》,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第187页,第166页,第169~170页。)在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中,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经济最为发达,塞尔维亚本部和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居中上水平,而黑山、波黑和马其顿3 个共和国及科索沃自治省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多年来,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一直感到留在联邦内“吃亏”,被东部不发达地区“拖了后腿”。两国把援助不发达地区基金和上缴联邦的巨额税款看作沉重的负担。(注:郝时远主编:《旷日持久的波黑内战》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日趋尖锐。发达地区感到在联邦内受限制,背包袱,经济利益受损,孽生起民族分离主义;不发达地区也不满意。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之间的经济合作日益减少,8 个市场之间也逐渐走向相互隔绝,彼此封锁的状态。于是,南斯拉夫各民族之间在共同经济利益方面的凝聚力就逐渐消失,(注:穆立立:《欧洲民族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0页。)从而为90 年代前南斯拉夫联邦爆发大规模种族分离运动和民族冲突埋下了根由。民族主义现象,不是通过宣布各民族在法律上平等和确认各民族的兄弟关系和团结所能解决的。(注:〔英〕弗雷德·辛格尔顿:《二十世纪的南斯拉夫》,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第166页。 )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的产生不能仅仅基于经济上的争论。民族个性的意识是各种历史、语言、宗教、文化因素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但经济上的不平等加剧了业已存在于一个多民族国家内的紧张局势。(注:〔英〕弗雷德·辛格尔顿:《二十世纪的南斯拉夫》,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第169~170页。)由于政治改革出了问题,经济政策又无法改变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鸿沟,反而加深了地区间的矛盾,再加上其他因素的作用,冲突不可避免。

当然,布朗认为,12种近因并不能准确区分精英因素和总体因素。这种分析是不全面的,因为它没有考虑邻国和可能激化暴力的邻国的发展所起到的催化作用。在他看来,有两组主要的近因,即由内部坏的领导和坏的国内问题引发的冲突;由外部坏的邻国和坏的周边环境引发的冲突。(注:Michael E. Brown et al ed., Nationalism andEthnic Conflict,P15.)以上分析了前南斯拉夫坏的国内问题,而且是由来已久的问题。这里我们重点分析精英在引发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中的作用。虽然前南斯拉夫的政治改革使国家职能趋于消解,但铁托的个人威望勉强支撑了国家机器的运转;虽然联邦内的6个共和国和2个自治省对经济发展政策都不满,但他们还顾忌铁托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前南斯拉夫能维持46年,是铁托个人的作用。

实际上,在铁托时代,特别是在1974年颁布新宪法后,塞族领导及塞族对铁托执行“削弱塞尔维亚”的政策极为不满,要求改变塞族的不利地位。客观地说,反对大塞尔维亚主义是必要的,但不能走极端。过分扩大塞尔维亚境内的伏伊伏丁那和科索沃两个自治省的权力,使自治省几乎处于同共和国“平起平坐”的地位,结果使塞尔维亚共和国无法在其境内行使其职能。在科索沃自治省,不少塞尔维亚人受到阿尔巴尼亚民族主义势力的威胁,不得不大批迁离科索沃。塞族人对此状况十分不满。(注:徐坤明:《南斯拉夫内战和解体》,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1988年米洛舍维奇担任塞族领导后,强调“振兴”塞尔维亚以重新主宰南斯拉夫。他通过“动员群众”的办法,先后搞掉了两个自治省和黑山共和国的领导人,换上自己的亲信。他的行动遭到了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的反对,引起了波黑和马其顿的戒心。许多内部冲突中的近因是国内精英的决定和行动。但这些冲突不完全由相同的国内力量所驱动。有三种主要的变量:个人的思想信念引发的思想冲突;对国家安全的犯罪攻击;

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 (注:Nationalism and Ethnic Conflict,P17.)这三种量变在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中表现并不明显。相反,各共和国的精英在煽动民族分离主义情绪和种族冲突有不 可推卸的责任。

坏的邻国和坏的周边环境的作用也是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外部因素。前南斯拉夫解体和民族冲突的外部因素来自两方面的合力。

第一,东欧剧变的强大冲击波席卷南斯拉夫地区,加速了南斯拉夫联邦的解体和民族冲突的到来。前南斯拉夫联邦与7个国家毗邻。 即西北与意大利交界,北边与奥地利和匈牙利毗邻,东面与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接壤,南部是希腊和阿尔巴尼亚。1989年,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政局发生急剧变化,这股强大的冲击波直接从北部和东部席卷南斯拉夫地区。南斯拉夫地区立即作出反映。1990年1 月在南共盟十四大上,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共盟代表主张把南斯拉夫联邦变为邦联,把南共盟变为各共和国共盟的联盟,而塞尔维亚共盟以及黑山共盟代表不同意,结果导致南共盟的分裂。同年,南斯拉夫六个共和国进行了多党制选举,纷纷成立以民族为主体的政党。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的资产阶级右翼政党上台,于1991年底和1992年初先后宣布独立,随后马其顿也宣布独立。在这股独立之风的裹挟之下,波黑议会宣布波黑为主权国家。各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纷纷加强各自的武装力量,古老的种族仇恨往往成为现代战争的触发点。1992年4月南联盟解体后, 前南斯拉夫境内的各种民族矛盾和种族冲突全部揭开,先后引发了1991~1992年的克罗地亚内战和1992~1995年的波黑内战和1998年由科索沃危机引发的局部战争。

第二,西方大国长期对巴尔干地区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和平演变”对前南斯拉夫联邦的解体和民族冲突有不可小视的作用。在“和平演变”得手的情况下,北约趁火打劫,企图扩大战果,把南联盟作为最后战胜俄罗斯的东扩目标。因为东欧解体后,各国纷纷要求加入北约,惟有南联盟不买帐,这是西方大国所不能接受的。正是这两种坏的外部因素催发了民族冲突的到来。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说已完全诠释清楚了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分离主义和种族冲突的历史远因和近因,更不能说是最后的结论。因为该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冲突的复杂性是个动态的过程,有许多微小的量变都可能发展成为催化点。今后对以下因素还需进一步研究,如跨境民族、多元文化、民族认同、民族的出生率等对前南斯拉夫民族主义和民族冲突的作用。总之,冷战后,全球出现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和民族冲突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收稿日期:20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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