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周易”、“易”的占领_易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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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0)12-0210-09

一、孔子与《周易》

依据《史记》、《汉书》的记载,孔子与《周易》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尤其到了晚年,孔子特别喜欢《周易》。《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太史公曰:盖孔子晚而喜《易》,《易》之为术,幽明远矣,非通人达才,孰能注意焉。”因而在汉唐经学史中,孔子与《周易》的关系,无人怀疑。除了汉人史料外,人们往往引用《论语·述而》中孔子之“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为依据来论证孔子对《周易》的重视,且依传统的说法,解释《周易》经文的《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以及《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10篇文字皆为孔子所作,被先儒尊称为“十翼”。孔子作“十翼”的说法,宋以前基本无人怀疑,但宋代以降,人们从“十翼”的文字中看出些问题,先儒如欧阳修、赵汝楳、姚际恒、崔述等,皆对“十翼”中的某些篇章是否为孔子所写,已产生了怀疑。近代以来,尤其在20世纪,在西方学术思想影响下,由于历史观念的更新和研究方法的转换,学人们除去《周易》这部“天书”上的神圣光环,将其视为古代的经典文献之一,并从性质、年代、作者以至于起源上对《周易》经文及《易传》10篇进行了客观的研究与分析,经多方面考辨,学人们基本上形成如下共识:“十翼”之文虽然表达了孔子的思想,但并非“述而不作”的孔子亲手写成,其文字基本应成篇于战国时代,当为孔子弟子及其后学所撰。但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随着疑古风潮的涌起,人们对孔子与《周易》的关系又进一步提出了疑问。有人指出:《经典释文》记载了《鲁论》中“易”字作“亦”,于是将《论语》中的这段文字句读稍作变动,孔子在《论语》中的这句话就变成了:“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此见一出,这条孔子与《周易》有关的直接证据也很难存在了。很多疑古过勇者纷纷跟进,认为孔子作《易传》10篇的说法,因出自汉人,亦不足为凭。于是,孔子是否与《易》有关,竟也成了经学史上的一个悬疑。

幸赖近年来一大批考古易学文献资料出土,这些文献目前基本整理完成的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包括六十四卦经文和《二三子》、《系辞》、《衷》、《要》、《缪和》、《昭力》6篇传文;二是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简《周易》;三是1993年湖北江陵王家台出土的秦简“《归藏》”;四是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文物市场购进的战国楚竹书《周易》。这些资料中,尤以马王堆帛书《周易》资料最为完备可观,马王堆帛书资料以隶书写成,有经文亦有传文,其经文六十四卦之排列顺序与今本六十四卦顺序全然不同,其卦名及卦爻辞的文字亦多有与今本不同者。帛书的6篇传文,其《系辞》篇与今本《系辞》文字虽多有不同,但内容基本相同,其余5篇皆是两千年来古人未曾得见的文字,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这些简帛易学文献极大地推动了先秦两汉易学研究走向深入,展示出早期易学的丰富面貌与深邃的哲学文化内涵。尤其重要的是,这些资料解决了许多学术史上悬而未决的问题,如在前文所云孔子与《周易》的关系问题上,帛书传文《要》篇中清楚地记载了这样一段文字: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子赣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悳行亡者,神需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方也,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察亓要者,不亓福。尚书多令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予非安亓用也,予乐[亓辞也,予何]尤于此乎?”[子赣曰]:“如是,则君子已重过矣。赐闻诸夫子曰:‘孙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亓辞,则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赐!吾告女,《易》之道,良□□□□此百生之道□□《易》也。夫《易》,罔者使知瞿,柔者使知罔,愚人为而不忘,人为而去诈。文王仁,不得亓志,以成亓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辟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亓知之。□□□之自□□。予何□亓事纣乎?①

《要》篇所记“夫子老而好《易》”正与《史记·孔子世家》所记之“孔子晚而喜《易》”说相符,可证《史记》所记是可信的。以此亦可知,司马迁所说孔子“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亦是有据之言,《易传》10篇即便不是孔子亲笔所写,亦应如《要》篇所记,当是孔子与其弟子如子贡者论《易》时的言论,由其弟子记录整理而成,故这些文字绝不可能与“老而好《易》”、“读《易》韦编三绝”的孔子毫无关系。

当然,在马王堆帛书资料出土之前,学界许多人亦不同意所谓的“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之《论语》谬解,因为“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的孔子绝不可能说出“加我数年,五十以学”这样的话来,且夫“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正与《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说“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相合。故由《史记·孔子世家》所记孔子之言考之,知《论语》所记,显然应是“五十以学《易》”也。

由帛书《要》篇知,孔子晚年不仅喜《易》,更在读《易》研《易》上下了极大功夫,“居则在席,行则在橐”即其明证。且此篇文字揭示出许多过去从不为人所知的研《易》史事:如孔子与弟子子贡就研《易》问题进行了辩论,指出因“《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故孔子于《周易》“予非安亓用也,予乐[亓辞也,予何]尤于此乎?”正是孔子晚年持如此研《易》态度,故得意门生如子贡者,都对此提出了疑问,并与老师发生了辩论,但孔子仍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治《易》路数,甘冒“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要》)的风险,从而为后人开辟了一条以“德行”、“仁义”而求福求吉的儒学《周易》研究新途。这条新途在同意其说的弟子拥戴下,得到了传授。朱彝尊《经义考》云:“盖孔门自子夏兼通六艺而外,若子木之受《易》,子开之习《书》,子舆之述《孝经》,子贡之问《乐》,有若、仲弓、闵子骞、言游之撰《论语》,而传《士丧礼》者,实孺悲之功也。”② 由此资料可知,马王堆帛书《要》篇虽明确言及子贡曾从孔子学《易》,但依《经义考》所考孔门之传《易》名单中并无子贡,而是子木,“兼通六艺”之名单中只有子夏,亦无子贡。子夏“兼通六艺”是可信的,因为笔者依据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经文资料,已考证《子夏易传》绝非伪书。③ 估计子贡在治《易》路数上始终不同意其师孔子晚年“予非安亓用也,予乐亓辞也”的研《易》新途径,因而孔门弟子只承认子贡“问《乐》”而不承认其受《易》。由《史记》、《汉书》所记自孔子至汉代田何的传《易》名单中,亦只有子木而无子贡。但子贡从孔子受《易》是无可质疑的,此质诸《要》篇可知也。

幸赖帛书《易传》出土,我们方知,从孔子受《易》者,除子贡外,帛书《缪和》、《昭力》诸篇中还记有多人向孔子问《易》,如《缪和》篇中的缪和、吴孟(又称吴子,可知当时也是有影响的人)、吕昌、庄旦、张射,以及《昭力》篇的昭力等。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这些人在《史记》、《汉书》所列的传《易》名单中皆不见之,可知这些人是孔子传《易》系统中不被当时正统承认的另一派,恐他们的名字连同著作、事迹,先秦汉初尚有传。估计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得势一派儒生利用官学的身份、博士的地位所取得的话语权,压制不得势的一派,从而使他们不见于正史而只能在民间流传,从而渐渐湮没。

二、《子赣杂子候岁》辨析

今天,我们利用帛书所保存下来的资料,可以探讨那些虽不见于正史,然而先秦汉初人们尚知的传《易》资料,这对全面了解孔子当年传《易》的内容,大有助益。为此,我们先从了解、辨析《子赣杂子候岁》开始。

子贡当年跟孔子所学之《易》,其内容究竟是什么呢?今由“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悳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此段文字来看,孔子当年对卜筮也并不推崇,但这并不意味着孔子因此而否定《易》的卜筮功能,此意从下文孔子所说“《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予非安亓用也,予乐[亓辞也,予何]尤于此乎”可知。文中“予非安亓用也”,此“用”当然是指《周易》的卜筮之用,“予乐[亓辞也]”,此“辞”则是指《周易》所载的“古之遗言”。并且子贡也说“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亓辞”,可证子贡亦肯定《周易》的卜筮之用。《要》篇中孔子又亲口对子贡说“吾百占而七十当”,故而孔子当年对子贡等人所传《易》中应有占筮的内容。但是因为孔门后学弟子们已不承认子贡从孔子受《易》,故《汉书·艺文志》所载“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中,并无子贡的一席之地,而在“杂占十八家”中,记有“《子赣杂子候岁》二十六卷”,但因其书失传,故其内容已无从详察。然而《汉书·艺文志》之“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中却有“《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今由《要》之所言知,此《古杂》、《杂灾异》、《孟氏京房》、《灾异孟氏京房》及子贡之《子赣杂子候岁》等,恐皆体现出孔子当年所传《易》占之旨也。考之《汉书·艺文志》所载“杂占”十八家中,与《子赣杂子候岁》一书相邻者,多是与农业有关的占书。故《子赣杂子候岁》恐亦与此内容相近之占书也。

案《汉书·艺文志》释“杂占”曰:“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徵。《易》曰‘占事知来’。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而《诗》载熊罴虺蛇众鱼旐旟之梦,著明大人之占,以考吉凶,盖参卜筮。”此段文字向人们介绍了“杂占”的内容,其中有“梦占”,且“梦为大”,此类占书记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而在帛书《缪和》篇中曾记缪和问丰卦九四爻“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孔子答曰:“遇者,见也。见夷主者,亓始梦兆而亟见之者也。”《缪和》篇又载吕昌问孔子屯卦九五爻“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是指什么,孔子在回答中提到“物未梦兆而先知之者,(圣)人之志也,三代所以治亓国也。故《易》曰‘屯亓膏,小贞吉,大贞凶’,此之胃也。”由孔子以梦兆解丰、屯二卦观之,一种是凭梦兆而应验吉凶,即“亓始梦兆而亟见之者也”,如丰卦九四爻之例,因而爻辞称“吉”,《象》文称“吉行”;还有一种是未经梦兆启示而事先已知事物吉凶的,即“物未梦兆而先知之者”,这是一种更高的易学修养境界,唯能体现“圣人之志”者,能领悟到“三代所以治亓国者”,方能进入斯境,得览斯韵也。

今由“杂占”所包含的内容有梦兆之占,且“众占非一,而梦为大”,帛书《缪和》篇中又有孔子以梦兆解释卦爻辞的内容,以此考之,疑此类梦占亦属孔子当年传《易》言“占”的内容之一。“杂占”类的“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徵”于帛书《易传》中亦多有记载。所谓“纪百事之象”者,如帛书《系辞》言:“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变化,(圣)人效之;天垂马,见吉凶,而(圣)人马之;河出图,雒出书,而(圣)人则之。”所谓“候善恶之徵”者,如《二三子》中孔子曰:“(圣)人之立正(政)也,必尊天而敬众,理顺五行,天地橆菑,民[人]不伤,甘露时雨聚降,风苦雨不至,民悤相以寿,故曰‘番庶’。”等等。

那么,《子赣杂子候岁》一书所言,应是什么内容呢?我们以为,所谓“杂子候岁”之“杂”,即《汉书·艺文志》所载“凡《易》十三家”中之“《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之“杂”,其义同于《史记·天官书》中所说“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纵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淩杂米盐”之“杂”。《正义》云:“淩杂,交乱也。米盐,细碎也。言皋、唐、甘、石等因时务论其书传中灾异所记录者,故其占验交乱细碎也。”《汉书·天文志》中亦有与之相同的记载。

而“杂子候岁”之“子”,应是说十一月冬至一阳复生于“子”也。案《史记·律书》云:“十一月也,律中黄钟。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其于十二子为子。子者,滋也,言万物滋于下也。”“卦气”中有“初候”“次候”“末候”之分。案《史记·天官书》云:“[夫]雷电、蝦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春夏则发,秋冬则藏,故候者无不司之。”例如,冬至之初候为“丘蚓结”,次候乃“麋角解”,末候为“水泉动”;再如,春分之初候为“玄鸟至”,次候为“雷乃发声”,末候为“始电”等。“候岁”之义,应是《史记·天官书》所云“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之“候岁”,因“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既云“冬至日”故称“子”以示“产气始萌”也,亦孔子所谓“岁之义始于东北”(《衷》)也。《史记·天官书》说:“四始者,候之日。”《正义》释之曰:“谓正月旦,岁之始、时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始之日候岁之吉凶也。”故“杂占”之所谓“候善恶之徵”及《子赣杂子候岁》之“候岁”,亦应指此也。《史记·天官书》曾记汉人魏鲜“占候”的内容,可作为今天我们探寻《子赣杂子候岁》内容的参考:“而汉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小雨,趣兵;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至下餔,为菽;下餔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其)所宜。其雨雪若寒,岁恶。”“汉魏鲜”者,《集解》引孟康注:“人姓名,作占候者。”此人《史记·天官书》有记载:“夫自汉之为天数者,星则唐都,气则王朔,占岁则魏鲜。”可知,“占候”即“占岁”与“候岁”皆属“为天数者”,其大略则当为《史记·天官书》如上所引。

由如上引文可知,“候岁”有“上岁”、“中岁”、“岁恶”之分,各以其风从何方来及风、云、日、雨、雪之有无及是否“当时”而定其吉凶,即“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如“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总之,“占候”主要针对作为国家根本的农业耕种,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汉书·艺文志》“杂占”类所载与《子赣杂子候岁》一书相邻者,亦是与农业有关的占书,如《泰壹杂子候岁》二十二卷、《请雨止雨》二十六卷、《请祷致福》十九卷、《神农教田相土耕种》十四卷、《昭明子钓种生鱼鳖》八卷、《种树臧果相蚕》十三卷等。由此考知,《史记·天官书》所记魏鲜“占候”之内容,当与《子赣杂子候岁》大体相近,皆“各以其时”而“占种所宜”也。另外,同上文,“占候”中还有“听都邑人民之声”的内容:“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声宫,则岁善,吉;商,则有兵;徵,旱;羽,水;角,岁恶。”同时,统计一岁的降雨量,亦为“候岁”的内容:“或从正月旦比数雨。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极;过之,不占。数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为其环(城)[域]千里内占,则(其)为天下候,竟正月。月所离列宿,日、风、云,占其国。然必察太岁所在。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此其大经也。”又说:“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风从西方,若旦黄云,恶。”

通过对如上资料的考察,我们应略窥《子赣杂子候岁》一书的内容,其说当属“卦气”的范畴,是对一岁所作“纪象”“候徵”的占验记录,其大旨应与魏鲜所作“占候”之书相近。

三、孔子与《易》占

孔子虽然对研《易》重点作了“吾求其德”的改造,但当时多数传《易》者仍依传统方式传《易》,将《易》视为卜筮之书,《易》亦因此而逃过了秦火,故《汉书·艺文志》曰:“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迄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由这段文字可以考见,直至秦时,“《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秦离汉兴时间较短,故田何所传,当然也有“《易》为筮卜之事”的内容,而孔子“吾求其德”的内容,以阐发《易传》的方式,也必定列入同意其说的诸弟子的传《易》系统之中。然而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孔子虽曰“后其祝卜”而“观其德义”,但亦相信占筮并且在研究占筮上很下功夫。《要》篇曰:“子赣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这段文字清楚明白地记载了孔子信筮喜占:子贡问孔子相信占筮否,孔子说他占100次有70次能算中,但仍不如“周梁山”占得准确。“周梁山”,有的学者认为是地名,是周地梁山,此说颇有见地,但仍有可商榷之处。案《诗·大雅·绵》对这段史料亦有记载。据《诗》中所记,其“周原膲膲”,似非仅指梁山,“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显然其占是以龟卜而非“筮”。重要的是,《要》中孔子这段话是将自己与周梁山作对比而言之:“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由其上下文义思之,“周梁山”似亦有作为人名的可能,且由《诗》之文字思之,“爰契我龟”者,仅卜居而已,不可能反复卜之,且其用“卜”而非用“占”,“亦必从其多者而已”显系指“占”。当然,这只是本人的一管之见,书之仅供参考。

这段文字证明了孔子相信占筮,且经常占之,并对应验率有自己的统计,达到70%。像这样的资料,先秦肯定多有记载,且这些《易》卜资料汉初仍有流传。据《汉书·楚元王传》之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曰:“汉兴……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我以为此处称“《易》卜”,就如汉人引《孙子》称“兵法”一样。估计这些《易》卜书中,不可能没有如《要》篇那样记录孔子言占筮的资料或卦例。但是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生们因恐“后世之士疑丘”,尽量淡化孔子与占筮的关系。故而孔子在《要》篇与子贡讨论占筮及“吾百占而七十当”的内容,皆被删去,而子贡被排除在孔子传《易》系统之外,恐亦与此有关。即便有偶尔保存下来的孔子占筮资料,亦是经过了后世儒生的加工。如在《论衡·卜筮篇》中保留下的一条孔子与子贡讨论占筮的纪录:

鲁将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子贡占之以为“凶”,何则?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谓之“凶”。孔子占之以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谓之吉。”鲁伐越,果克之。④

文中筮例显示,子贡以鼎卦的卦爻辞的吉凶为标准,而孔子解此占,却以所问事物的自身条件是否与卦爻辞相符作为判断此占吉凶的标准,这样一来,所占卦爻辞的吉凶,对于占卦者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解卦之人愿说吉,就可以脱离所得之卦的卦爻辞及卦象(鼎卦之内外卦及互卦中皆无水象)而说出“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的话来,且越人之行皆以“舟”而“不用足”,显然于情、于理、于事实皆不通。故而此等卦例显然是经过了后世儒生的加工,从而体现出一种“乐其辞”的精神,绝非《要》篇子贡所言“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从而让子贡信服的“赐以为然”者。孔子当年所传“安亓用”的《易》占,即孔子自言“吾百占而七十当”者。在帛书《衷》篇中有记:

上卦九者,赞以德而占以义者也。《履》也者,德之基也;《嗛》也者,德之枋也;《复》也者,德之本也;《恒》也者,德之固也;《损》也者,德之修也;《益》[也者,德]之誉也;《困》也者,德之欲也;《井》者,德之地也;《涣》也者,德之制也。是故占曰:《履》,和而至;《嗛》,奠而光;《复》,少而辩于物;《恒》,久而弗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与;《宋(困)》,而达;《井》,居亓所而迁;[《涣》,称]而救。⑤

“上卦九者”指如上履、谦、复、恒、损、益、困、井、涣九卦,而“赞以德而占以义者也”,所谓“赞以德”者,即由“履也者,德之基也”至“涣也者,德制也”,此皆言“德”也。而“占以义”者,即由“是故占曰:履,和而至”至“[涣,称]而救”,此皆言义者。这些占辞皆被后儒编入今本《系辞》中,但其主旨则体现《衷》篇所言“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疑(拟)德占之,则《易》可用矣”。再考之《二三子》中释艮卦卦辞“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云:“亓占曰:能精能白,必为上客;能白能精,必为□□。以精白长众,难得也,故曰‘[行]亓庭,不见亓人。无咎。’”这些依据卦爻辞而生发的占辞,或古有所传,或孔子所作出的自我发挥,目前尚不便下结论。但有一点似可肯定,即由《二三子》和《衷》篇文字知,每一卦的卦爻辞后似皆有一段占辞,如《二三子》中另有一段记录:“亓占曰:丰,大□□□□□□□□□□□。”因缺字太多,已难见此占辞之旨。孔子当年讲《易》占时,恐怕正是这些“赞以德而占以义”的占辞,让子贡发出由衷赞叹:“孙(逊)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要》)另外,孔子当年所传有关《易》占的内容,还应该有其弟子子贡所著《子赣杂子候岁》的内容,此书大旨应与田王孙所传“《易》家候阴阳灾变书”略同。我们这样说的依据是:《要》篇在记录了孔子言“祝巫卜筮亓后乎”之后,紧接着讲了孔子对损益二卦之解:

孔子《易》至於损益一卦,未尚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厽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授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⑥

此段文字非常重要,因为它清楚地记录了孔子以“卦气”说解释损益二卦。依据传统说法,先儒多以为“卦气”说首见于《孟氏章句》,此书唐时尚存。据《新唐书·历三上》僧一行曰:“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据孟氏,自冬至初,中孚用事,……坎、震、离、兑,二十四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又《汉书·眭孟两夏侯京翼李列传》云:京房“事梁人焦延寿……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颜师古引孟康注曰:“分卦值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分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主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由这段对京房所传“卦气”的介绍及孟康注文视之,焦、京之学确实传自孟喜。先儒多认定此“卦气”说即孟喜自称得之田王孙的“易家候阴阳灾变书”,《新唐书·历四上》并载有二十四节气“卦气图”一幅,先儒以为“卦气”之说,其源早矣!鄙人于此曾作专门考证,认为“卦气”之说确由孔门弟子传之。《新唐书·历三上》载一行《卦候议》曰:“七十二候,原系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今由《要》篇载孔子以“卦气”说损益二卦,可证此说在春秋时代早已有传。今由《要》篇知,“卦气”说实为田何系统师承孔子所传而来。

依《新唐书》所载之“卦气图”,益卦当正月末候,立春之际,“蛰虫始振”“鱼上冰”之时。《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故孔子曰:“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要》)因孔子意在以损益二卦告诫门人弟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故以益卦泛指一年之春夏,以损卦泛指秋冬,孔子云“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长日”是指夏至日,因“夏至”日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日子。《礼记·月令》:“仲夏之月……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疏云:“太史漏刻,夏至昼漏六十五刻,夜漏三十五刻,是日长至也。”所谓“产之室也”之“产”,当指产气。案《史记·天官书》:“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始也。四始者,候之日。”此段文字,前文释“候岁”时已引,今再详论之:依此段文字,我们知道“产气始萌”于“岁始或冬至日”,所谓“岁始”者即“四时之始也”,亦“立春日”。《索隐》注“四时之始也”曰:“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产气”为何始萌于立春或冬至日呢?“产气”即冬至、立春后一阳复始的生发之气,在十二辟卦中,冬至居一阳复始的十一月复卦。《史记·律书》称:“音始于宫,穷于角;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因此,冬至日虽是一年中白昼最短的日子,但此时阴气盛极而衰,阳气衰极而复,故《史记·天官书》称:“冬至短极,县土炭,炭动,鹿解角,兰根出,泉水跃,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集解》引孟康注:“冬至日阳气至则炭重,夏至日阴气至则土重。”又引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故冬至后阳气日长而阴气日消,夏至后阴气日长而阳气日消。关于“产”,《礼记·乡饮酒义》亦言之:“东方者春,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疏曰:“东方产育万物。”由此可证,《要》中此“产”泛指春之产育万物的阳气,故而《史记·天官书》称之为“产气”。依“卦气”说,夏至虽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日子,是“长日之所至”,但夏至于时已进五月,五月在十二辟卦中居姤卦,姤卦乃是一阴生之卦,此时阳气的生发在十二辟卦中经历了四月乾卦全阳月的巅峰后,已转入五月姤卦一阴生的室止消弱期,故孔子称“产之室也”。案“室”字在此读“窒”,古“室”“窒”二字互通。《论语·阳货》:“恶果敢而窒者。”《释文》曰“鲁读窒为室”,是其证。邢《疏》释之曰:“窒谓窒塞。”此处孔子意在说明益卦在经历了“长日之所至也”后,“产”之生发万物的阳气将日渐窒塞,而肃杀万物的阴气将日渐增长,故言“益之始也吉,亓冬(终)也凶。”孔子接着释损卦之旨曰:“授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焉。”“授者”之“授”,当为“损”字之误。前文有“春以授夏之时也”,此处又言“秋以授冬之时也”,故抄书者于此误抄损卦之“损”字为“授”。冬至是一年中夜最长而昼最短的日子,故孔子称“长[夕]之所至也”。此处“长[夕]之所至也”缺一字,帛书整理者于此补为“夕”字或“夜”字,其义皆确。孔子讲完冬至“长[夕]之所至也”后,于此专门点出“故曰产”,其说与前文所引《史记·天官书》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若合符契。而“道穷焉而产,道□焉”,即《淮南子·天文训》之“日冬至则北斗中绳,阴气极,阳气萌,故曰冬至为德”。所谓“道穷焉而产”,即“阴气极,阳气萌”。而依“卦气”说冬至在十一月正值复卦,象征一阳复始,故此处“道□焉”之缺字应补作“复”字。正因其“道复焉”,故“损之始凶,亓冬(终)也吉”。此处孔子以“卦气”而释损益二卦之旨直至西汉仍有所传。案《淮南子·缪称训》曰:“动而有益,则损随之,故《易》曰:‘剥之不可遂尽也,故受之以复。’”其说损益二卦正与孔子相同:因为在“卦气”图中,由剥卦居九月“霜降”至益卦居正月“立春”,中间正差三个月,而由损卦居七月“处暑”至复卦居十一月“冬至”,中间亦差三个月。可见,孔子此说在西汉九师说中仍有所传,故于《淮南子》中得见其遗义也。

《要》篇又曰:“故《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细读《要》篇此段文字,我们方知《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言“《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确为有传之教。案,司马迁之父司马谈曾从武帝时的易学博士杨何学《易》,故此说必得之杨何也。由此而观之,从田何而传至杨何的西汉今文《易》旨,确由孔子传来也。而更为重要的是,《要》篇在如上文字之后紧接着说:“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此即前文孔子讲损益二卦之:“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授[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要》)其由损益二卦之风雷山泽亦即四个卦象,而解释由于阴阳二气之消长变化而生成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变化,此取“卦气”说也。而《衷》篇所谓“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此亦是孔子在《要》篇中以“卦气”讲损益二卦之大要也。所谓“岁之义始于东北”者,即《史记·律书第三》所指出的:“条风居东北,主出万物,条之言条治万物而出之,故曰条风。南至于箕,箕者,言万物根棋,故曰箕。正月也。律中泰蔟。泰蔟者,言万物蔟生也,故曰泰蔟。其于十二子为寅,寅言万物始生螾然也,故曰寅。”所谓“成于西南”者,即《史记·律书第三》所言“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沉夺万物气也,六月也,律中林钟。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由以上所考可知,孔子在帛书《易传》中所言者,汉时仍有所传,《史记》之《天官书》、《历书》等所言者,皆为于古有徵之言也。可见近代以来,一些疑古派学者或改字读经,或变更句读,以曲解古人经典,今观夫帛书文献,可证此等“新义”、“发明”大可休矣。

结语

综上所述,孔子当年所传易学应当有两方面内容:一是依传统而言《周易》占卜,即“幽赞而达乎数”,亦“《易》为卜筮之书”的内容;二是孔子晚年于《要》篇所言“《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的“明数而达乎德”的内容。晚年的孔子,因通过对内心的修养而臻至“天何言哉”的境界,故在《要》篇中孔子才会说出“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心,此谓《易》道”⑦ 的话语。正是通过“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这样的话语,才使我们知道孔子恰恰是知“时”知“宿”、知“日”知“月”、知“卜”知“筮”的。所谓“时”、“宿”、“日”、“月”者,皆古人观天变而占吉凶的术语。案,《史记·历书》:“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索隐》:“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伦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术,容成综此六术而著《调历》也。”故“时”“宿”“日”“月”者,皆《史记·天官书》之“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凡天变,过度乃占”的内容。而“不时不宿,不日不月”者,即“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史记·天官书》)中的“修德”与“修政”,亦即孔子之“顺于天地之心”(《要》)。故今天通过帛书《要》等诸篇传文所了解到的孔子传《易》内容,汉初人们尚知之。

案《史记·天官书》在作了有关“占候”内容的介绍后,在随后的一段文字中,透露出重要信息:“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禨祥不法。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正义》注曰:“自古以来所见天变,国皆异具,所说不同,及家占物怪,用合时应者书,其文并图籍,凶吉并不可法则。故孔子论六经,记异事而说其应,不书变见之踪也。”此段文字中的“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即上文我们所说“占候”。又注“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曰:“可传授之则传,其大旨微妙,自在天性,不待深告语也。”注“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曰:“言天道性命,告非其人,虽为言说,不得著明微妙,晓其意也。”据《史记》及《正义》之说,我们以为“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是建立在“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的基础上,且“其文图籍禨祥”已经了然于胸,故而“不法”,正因《史记》作者对此深为了解,故以“是以”明之。此文之“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者,再次说明孔子晚年对《易》占的态度。

正因孔子晚年传《易》时坚信德行求福、仁义求吉,《系辞》才会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文言》才会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此皆后学对孔子所言《易》旨的发挥,故孔子所传之《易》,当有如上两方面的内容,于二者中又将占筮放在后面,将“吾求其德”的内容放于首位,这种传《易》模式被其弟子一直遵从,此旨可由《汉书·艺文志》所列“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中略窥之:《汉书·艺文志》首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易传》周氏二篇”、“服氏二篇”、“杨氏二篇”等8篇释《易》之著,这些书皆源自田何系统,因而其言《易》皆应本着《彖》、《象》、《系》、《文言》诸篇的内容,展示“观其德义”的精神,对《易》作出德性求福、仁义求吉式的阐发。随后列“《古五子》十八篇”(注曰:“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淮南道训》二篇”(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法)[说]”),“《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神输》五篇,图一”,“《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等。《古杂》、《杂灾异》、《灾异孟氏京房》等,显然是“祝巫卜筮其后乎”的占卜之书。只有在当时之人皆知这些书亦为孔门传《易》系统诸弟子所传的情况下,此类占书才可列入《汉书·艺文志》之经部《易》类,像子贡这样孔门重量级大弟子,因其不属孔门传《易》系统而是被列入了“问《乐》”系统,故其研《易》之占书《子赣杂子候岁》只能被放入“杂占”类,而无缘进入列为卷首的经部《易》类之中,同样与之相近的占书,如《古杂》、《杂灾异》等却能堂而皇之的列于经部《易》类,即缘于如上理由。

通过以上探讨,我们明白了:孔子于《易》“吾求其德而已”实其多年精研《易》占及梦兆、占候、候星占术后的心得之语,故曰“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要》),这是孔子对自己从学《易》到精于《易》占所走心路历程所作的最简洁的文字归纳。在孔子看来,由“吾求其德”而臻至“顺于天地之心”,这才是一个真正精通《易》及《易》之象数者的精神境界。

注释:

①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8-389页。

② 朱彝尊:《经义考》卷281,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438页。

③ 刘大钧:《今、古文易学流变述略——兼论〈子夏易传〉真伪》,《周易研究》2006年第6期。

④ 黄晖:《论衡校释》,载《新编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005页。

⑤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5-386页。

⑥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9页。

⑦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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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周易”、“易”的占领_易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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