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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条”拂面春风“非公经济36条”出台始末
1月18日,记者与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联系,并在常修泽的家中采访了他。常修泽是天津南开大学著名经济学家谷书堂的学生,在首都经济界有着“进京三杰”之一的美称,与“京城四少”齐名。
常修泽参与了“非公经济36条”酝酿、研究,并认为“非公经济36条”重点是细化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国家未禁止进入的基础领域或其他产业领域。
因为我采访过他的老师谷书堂,并与他有过几次合作,也算是朋友。我本来想请他讲讲“36条”出台的整个过程。他笑着说:“经济学家只研究理论,在这个理论研究完了以后,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现在,‘非公经济36条’即将出台,我也算完成任务了。” ^但是,他还是热情地给我介绍了国发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陈延海先生,说陈先生对整个过程比较清楚,这样,他也就算“交差”了。随后,记者通过多方面采访和了解,终于弄清了“非公经济36条”出台的始末。
“非公经济36条”出台
追根溯源,这个文件从酝酿到出台,历时整整两年。2003年初,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确定当年的重点专题调研之一,就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调研,调研组组长由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担纲。通过对广东等地的广泛调研之后,厉以宁等人起草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报告。
报告历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诸多制约因素,首当其冲的是“贷款难,融资渠道不畅”;其它制约因素还包括“税收政策不公平,税负过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不够”等等。报告还提出了解决个体私营经济种种难题的建议。
2004年2月13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将这份调研报告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温家宝总理当天就做出重要批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似应有一个通盘考虑,要着手研究一些重大的政策性问题,形成一个指导性文件。”
另外,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也被列入了《国务院2004年工作要点》中,被列为下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自此,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牵头成立了促进非公经济重大政策专题研究小组,科技部、财政部等24个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修改。
2004年7月24日至25日,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
2004年8月28日,温家宝总理到浙江考察,邀请9位浙江民营企业家,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
2005年1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这份历经两年时间进行调研修改的“非公经济36条”,在各界热切期待的目光中,距离最终面世又走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
“非公经济36条”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健全服务,四是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提高企业的素质,六是加强监督管理,七是完善管理体制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共涉及36条若干内容。
“非公经济36条”是国务院的一个规章制度性文件,至于能不能提升到法律法规性质,这要看今年两会上人大如何定法。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原来只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浙江是“36条”的先行者
在中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浙江省,各个地方政府对非公经济发展的脉动觉察灵敏。丰沛的浙江民间资本在四处寻求落点的同时,政府的政策信号适时而出。
2004年2月25日,杭州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4号文就已经出台,这个共分七部分33条的文件竟与“非公经济36条”有着惊人的相似。
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说:“这33条充分体现了‘非禁即入’的导向和姿态。”杭州将全面清理、废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除国家特殊规定的以外,所有投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同样适用。
非公经济的各项扶持政策在浙江省已经屡见不鲜,中央起草组曾于2004年赴浙江各地调研,“对于36条而言,浙江经验应该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地方”。
在8.28温州座谈会之后,温州市政府也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1条”。
10月22日,在温州大会堂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温州800家重点企业、政府主要领导、机关干部共3000人与会。市委书记李强发言,主题为“努力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李强说,温州非公经济的发展,“最大的贡献在于创造了‘温州路子’”。
台下的企业家们忙着端详手中的会议文件——《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企业家们称之为“31条”。其中的“利用全国金融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在温州创办地区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温州民营银行。”“非公经济36条”中也被提及。
在此框架下,温州市经贸委、财政局起草的《温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扶植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等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温州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予以补助。
“政府提供的扶植资金是看得见的真金白银。”一位温州企业家评价说。这些扶植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比如创业扶植,被评定为创业扶持项目的单位,给予注册资金额4%的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80万元。被评定为扶优补助项目的单位,给予按扶优累计担保额0.5%的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温州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植政策与即将颁布的国务院36条不谋而合。”一位看过国务院征求意见稿的人士透露,其中有明确条款表述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我国第一个有关私营企业的地方行政性规定1987年出自温州——《温州私人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近两年来水利、风景开发、种业等原先的投资禁地也向温州民间资金开放,如温州国家级风景区雁荡山就有4个景点由私人及私人合资开发,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家抱怨开放范围过少。“31条”是地方政府首次在鼓励非公经济政策方向上发出具体声音。
在整个浙江,除了温州、杭州,包括宁波、台州等各地方政府在内,对于民营企业的促进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国务院36条明确了大体框架,地方政府便有了各显神通的空间。”
非公经济投资文化产业获支持
在“非公经济36条”酝酿之际,地方政府以浙江出台文件最早;在国务院各部委中,数文化部最为积极,动作最快。
10月26日,文化部制定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这是文化部首次公开明确支持非公经济投资文化产业。
《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坚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等待遇;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监督,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引导规范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等。
广东省文化厅相关人士表示,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在文化产业中发展十分迅猛,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宽是大势所趋,《意见》作为新的指导纲领,会使非公有制经济更加活跃地参与到文化大省的建设改造中来。
广东省首家从事综合类图书分销业务的最大规模民营图书批发企业——广东天林华翰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岿向记者表示,《意见》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这表明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的交流在加强,民营企业并不是不愿意按照条文行事,而是不能清楚获知规定内容,从而造成运作的不规范。而政府采取引导、支持政策后,能确知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发展状况,这对双方都有促进作用。”
李岿还表示,文化部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应该也是国际大环境的产物,在放开外资之前,必须有本身已经足够强大的民族产业与之相抗衡。同时,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入也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造起到很好的“鲶鱼效应”。
春天也有“倒春寒”
相对于各地政府的闻风而动,民营企业界由最初的跃跃欲试,目前似乎已经冷静下来,面对即将放开的众多领域,他们将进入市场。在“36条”涉及的部分市场准入领域中,已经有投石问路的民营企业先行一步,他们以及后继者们的命运会因《意见》的正式出台而改变么?
在竞争性生产领域,目前杭州已消除所有制性质歧视,基本不存在准入门槛,但市政、文化、传媒、卫生、教育、体育、养老等领域,因涉及传统利益格局的调整而遇到重重阻力,还没有一个在同样规则之下各类资本自由展开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无形屏障过多。
市场特征则主要体现在:“明宽暗管”现象严重。有些行业虽然没有规定限制民资进入,但市场无形壁垒森严,准入制度含混模糊。有的部门光说欢迎投资,但一涉及具体项目,哪些鼓励,哪些限制,就语焉不详,投资者无从了解市场准入门槛的高低和行业政策风险的大小。
此外,国有资本存在“与民争利”的现象。有人认为,尽管有些领域没有明文规定民资不得控股,但由于行政部门或国有企业垄断既得利益的存在,非公有资本的投资面临要么放弃控股权,要么收购承包权的痛苦抉择。
7月28日,在提到青岛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提出的问题都是“老问题”时,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分析说:“(政府)没有解决,人家当然还要提这些老问题了”。他的担心是文件究竟能为个私民营经济解决多少问题。
“在涉及到垄断部门的利益调整时,仅仅凭36条的一纸文件就可以协调么?”一位浙江的民营企业家也有此担心。
由于多年的积弊,“非公经济36条”只可能做出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若想真正落实,还需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比如“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规定,需要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政策,还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配套措施。如果涉及到法律的修改,还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批准;这些,恐怕就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
给予非公经济“国民待遇”,对于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而言,也需要一个转型的过程。在2002年初的中国企业家论坛第二届年会上,民营企业家们对政府“宁予外资、不予内资”式的资源不公平倾斜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而时至今日,一些地方的着眼点仍在“吸引外资”上。
2004年,浙江省400亿高速公路项目,当铁路建筑领域表示要向民营资本抛出“绣球”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一位权威的交通专家就指出:“不要寄予厚望,它们可以通过提高民营企业的资质门槛,把你挡在门外。”
把高速公路的经营权下放,本是一件好事。但政府方面对招投标的事情过于乐观,认为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民资将蜂拥而至。浙江省内尚缺乏把分散的民资聚集在一起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手段。一方面,企业自身不能发债,另一方面,银行融资的通道并不顺畅。在36条即将宣布放开的一些领域内,民资可能没有实力投资,抑或有投资实力却缺乏投资的渠道。
36条的大体框架在十六大已经明确,但垄断行业内强大的国有资本才是非公企业进入的最大障碍。在地方政府掌握的领域,各地政府的开放态度又有不同,这需要作不同层次的划分。
“非公经济36条”出台已为时不远,社会心理意识方面的准入障碍可能会因此而逐步消除。在政府主导型的市场中,处于国资和外资夹缝中的非公资本仅仅依靠“36条”还远不能披荆斩棘。现实中的障碍,需要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配套政策迅速跟进。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国家政策就将要出台了,”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也有人将此次扶持看做是“国家宏观调控后对民营企业的一种安慰和补偿”。
中国温州商会网CEO张仲对此事显得颇为冷静,“政策支持是好事,但毕竟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其中还有一个中央和地方政府思想统一的问题,地方政府不作为和执行力弱化,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
对这一文件将要带来的影响,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表示,民企投资本质上是用高效率参与竞争,但应当和国家整体的经济战略相一致,而国家的政策迟迟未出台,这让人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说归说,做归做,如果说了多少次,还是得不到落实的话,这对民营经济的影响很大。”
“如果这些政策真能落实,对于非公经济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飞跃集团一位老总难掩心中的兴奋之情,在他看来,“通过资金支持,形成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是非常值得期待。”
大部分企业家的眼里,这个文件更大意义上是一个“融资新政”。有人就把民营经济今后的发展比喻为“民营经济的春天”。 “36条”亮点在何处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等领域,允许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努力缓解民企融资难问题。
主要内容共有七个方面共36条,前言主要阐述了发展非公有制的重要战略意义,提出了问题,确定了今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其它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准入条件、信贷、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各类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第一部分是按照公平待遇的主体原则,非自然垄断业务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平等竞争,对自然垄断业务,允许非公有制资本的进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城市工业基础设施方面,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城镇供气、供热和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在社会事业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到科学、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在准入条件、信贷、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各类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允许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第二部分是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通过收购、控股、参股的方式参与国有制企业的改组、改制。拓宽融资渠道,改进金融服务,努力缓解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鼓励银行提高贷款比重。另外,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金融服务的创新,改进企业金融资金评估的制度,进行商标权、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试点、试行;大力发展管理咨询、筹资、融资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在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上面,享受同等的待遇。支持创业机制和机构。
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第三部分是对非公有制创新活动的支持。改革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改进政府采购,研究符合中小企业的发布制度,以及奖励、惩戒制度,加大财政资金中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扩大专项资金的规模,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5个方面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
第四部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企业合法的经营行为任何单位不得干预,三是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四是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缴纳保险金。五是企业有权建立工会组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合法权益。
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第五个部分是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素质,健康发展。第一是发挥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落实发展;第二是政府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队伍建设,就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人才问题制订一个发展的规划和培训大纲,成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是要依法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研究协调规范组织形式的政策意见;第四是企业必须符合土地使用、认证政策等方面许可;第五是推进企业专业化渠道,发展产业集群;第六是改进监督管理。
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此外,文件还强调,要加强对非公经济企业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的监管,完善管理机制,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规范行政事业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文件还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当地的发展规划,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提供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解读非公经济“36条”非公经济迎来发展新机遇
为帮助读者了解来自国务院的政策精神,记者特请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国务院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意见》是如何体现中央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
答: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但也应该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部门观念转变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当的限制,企业融资渠道窄;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管和服务不到位;部分企业行为不规范,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宪法修正案要求,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制定了这一《意见》。这个文件的出台,必将对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保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明确要求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提高自身素质;五是强调政策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准入、投资融资、财税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答:《意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公平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在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措施。
二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各类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三是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对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四是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五是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规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
六是改进政府监管。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七是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问:《意见》在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以下政策规定:一是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二是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三是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包括非营利性领域和营利性领域。四是在加强立法、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业。五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六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
问:当前,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是融资难、贷款难。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重在拓宽融资渠道,对此,《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政策意见: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方式,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发展。
三是鼓励金融创新。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改进保险机构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是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行业自律性组织。
问:非公有制企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意见》对中小企业有哪些支持?
答: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是非公有制企业,《意见》充分考虑了这一特点,对中小企业提出了相应政策措施。
比如,强调逐步扩大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研究改进和完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的会计、税收、统计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制度;支持建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为初创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加快建立适应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促进以中小企业积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制约因素
一是优势产业、行业与项目较少,抵抗风险、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大部分民营企业属于污染大、科技含量较低、市场占有率低的行业与项目,其产品寿命和市场份额的预期风险较高。
二是僵硬的经营管理体制造成基层银行不能结合实际灵活地进行创造性经营,缺乏应对市场变化风险的措施和能力。在信贷支持民营经济方面出现一家独撑而其它金融机构旁观的尴尬局面,上存资金出现持续增长势头;在贷款程序和手续方面过于繁琐复杂,信用评级、授信授权实行逐级层层报批制度,由基层分支-县支行-地市分行-省级分行逐级经各职能部门反复来回上报审批,影响了效率和增加了筹资成本。另外,未为民营企业开办票据融资业务,使之未能增加融资渠道而提高信誉和交易能力。
三是民营企业有效资产不多,符合抵押资产较少,难以达到抵押贷款条件,其大都是租用原乡镇企业的土地和厂房等的租赁经营性质的小型企业,其新增资产普遍不符合法定产权抵押要求。
对策及建议
(一)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由政府牵头成立“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为民营企业发展融资提供贷款保证。可试行民间资本独资或由民间资本控股、少量政府资金入股、完全由政府出面组建或官民合办、资金来源应该多元化的担保公司和基金,为引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要求、科技含量较高和带动效应较大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等扶持,发挥担保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并制定信用担保及其监督、风险预警机制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二)整治社会信用秩序与环境,加强对社会中介公信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执法行为和透明操作程序;督促职能部门进行市场秩序的整治,民营企业应享受的各项政策要公开、透明并到位,建立“违法违纪和三乱”检举揭发的网络化监督制度;严厉打击逃避金融债权行为,维护金融合法权益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营造一个全社会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依法创业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三)健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机制,整合资源优势迅速壮大实力和规模。首先是督促民营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快改制步伐,明晰产权,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加快技术改造与科技投入及其产品开发,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份额档次。其次是建立民营企业数据中心及资料库,收集、汇总和整理其相关经济指标、发展状况、潜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帮助范围等,以迅速提高地方知名度和企业品牌声誉。第三是成立民营企业专业协会组织,提高民营企业群体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强化其积极参议政能力,促使其按市场游戏的规律组成经济联合体,把有规模和相当实力的企业及其群体推进创业板块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等,使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支持和更大发展空间。
(四)金融机构必须积极进行创新机制建设,建立信贷产品开发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国民待遇的信贷支持和优质金融服务。一是创新金融服务机制,要改变目前单一的信贷支持而转变为企业提供从信贷、结算、账户、汇总、外汇、代理、理财、信息等等全套金融服务品种,加快电子结算系统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综合创新的配套服务体系。二是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探索企业抵(质)押贷款的管理实施办法,企业或个人拥有的有自主权如订单、海关报(提、仓)单、出口退税单、专业许可证、应收账款、保险权利等可依法转让的权利,应成为有效的信贷创新方式与品种;探索租赁经营企业的贷款发放创新方式,可实行异地担保贷款,也可督促其出让部分经营权或股份进行异地资产置换而担保贷款。三是尽快制订符合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完善信贷操作流程,应尽快制订信用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切合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加大对地方主导农产品的高附加值开发加工的一条龙产业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为“三农”发展作贡献。五是成立县级票据服务中心,鼓励企业在商品交易中广泛使用票据,加速票据在企业、银行间的转让、承兑、贴现、再贴现的流通速度,提升基层票据容量和资金吸纳能力。
“非公经济36条”应上升到法律层面
“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让民企离公用事业蛋糕又近了一步,但“玻璃门”的存在,原有垄断企业的势力过大,公益性与商业性的矛盾,投资金额门槛过高,都让民企对这个领域可望而不可及。针对这一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公用事业研究专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对以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石油业38号文件违宪
记者:“非公经济36条”已经明确了公用事业领域将向民营企业放开,但不少企业反映,目前这一领域存在“玻璃门”现象,即政策虽然放开,但真正操作起来还是困难重重,针对这一问题,“36条”还应作些什么完善?
盛洪:“36条”虽然明确公用事业可以放开,但还有很多过去制订的其他行政法规,这些法规如果不取消就会继续发生作用,而“36条”只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文件而已,它的法律级别还不够,比如石油行业有个38号文件,规定石油的开采、炼制、销售由中石油、中石化经营,这个文件如果不废止,一般的民营企业就没办法进入。38号文件实际上是原经贸委起草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一个通知,这是一个很低的法律级别,但它干的事情很大,保证了两个企业的垄断地位而禁止了其他所有企业进入,这样的规定在其他国家只有立法才能做到,而中国一纸行政文件就能做到。在我看来,38号文件本身就是违宪、越权的,但它就被执行了。
要真正彻底解决问题,应该在法律上,尤其是宪法上明确。比如规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说一般的原则、一般的状态下市场是竞争的,如果觉得某个领域需要垄断的话必须特殊说明,经过特定程序。也就是说,在宪法的原则下,所有的企业都有进入垄断行业的权利,如果有特殊性,必须拿出充分的理由通过非常严格的程序立一个法,才能禁止别人进入。倒过来说,不是说允许民营企业或其他企业进入这个行业,应该说是恢复他们的正当权利、合法权利,那些限制进入的做法才是不合法的。
可“技术拆分”垄断延伸
记者:但即使法律做了修改,有些领域民营企业还是进不去,比如铁路、电力、电信,他们的资源有特殊性。
盛洪:你说得对,一些行业的技术性特点使在位的企业可以阻止别的企业进入,因为它是网络型的产业。比如电信、电力,如果垄断企业不让后来的企业进入它的网络,这个企业就进不了市场,所以它会更难一些,而且它会更无形一些。
拿电信做例子,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对某一个环节进行垄断后,很容易把垄断延伸到上游或下游,比如地下电信管道可以一直通到小区,本来电话经营谁都可以竞争,但它如果不让别的企业使用自己的管道,它就能把管道的垄断延伸到家家户户。
这个问题可能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来解决。比如电信领域有个“泰龙模式”,泰龙公司开发了一套软件,在小区的驻地网使用,打进小区的电话通过这个软件可以区分不同的电信公司,可以在小区内自由选择,这就切断了垄断的延伸。
还有一些做法也可以借鉴,比如北京、上海成立了专门的电信管道公司,所有公司都能租或买它的管道,但它自己不经营电信,这样把电信产业环节拆分开来,每一个环节都能自由竞争。
《反垄断法》意义重大
记者:能不能通过立法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反垄断法》里规定某些资源不能垄断而必须共享?
盛洪:应该可以,但《垄断法》可能不能规定得这么细,很多是在具体部门的法里规定的。美国就把石油天然气的上中下游全部切开,拥有油气田的不能拥有管道,拥有管道只能运输,不能销售,下游买气可以购买不同气田的气,实现了上中下游的充分竞争。
而我们至今还没有实行这种做法是因为过去的体制问题,过去公用事业就是政府企业在做,比如石油天然气,上中下都是中石油中石化,近几年才开始在下游引进一些民营企业,但进入后逐渐出现问题,民营企业发现上游经常利用垄断地位来要挟他们,所以我们是建议中国是要朝这个方向去走。
中小企业可间接进入
记者:公用事业通常投资金额巨大,小企业根本投资不起,而大企业也要顾虑资金回笼慢的问题,怎样才能让企业真正享受到这块蛋糕?
盛洪:这其实是个金融制度问题,小企业可以进行金融投资,不见得一下子就去投资实业。比如有个企业进入公用事业领域,而它是个上市公司,可以去购买一部分股权,这就等于介入了。
还有就是怎么进行长线融资的问题,这需要金融制度的变革或金融工具的创新。应该说公用事业领域最适于金融创新,因为收益相对稳定,又属于自然垄断。比如管道燃气,提供的是基本服务,不能想象哪天市民不用了。而且如果一个地区谈下来,政府允许企业经营这个领域,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竞争了。公用事业虽然回报率不高,但它是非常稳定和可靠的一种资产,这种资产做金融工具是特别好做的,因为风险很小,可能比房屋贷款还低,因为那还有房价波动问题。前几年国家开发银行就提出一种公用事业经营特许权质押贷款,现在更可以进行各种金融工具创新了。
记者:公用事业常常具有公益性质,比如公园、公交等,政府必须保证市民的普遍福利,但企业是逐利的,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盛洪:商业性和公益性其实可以呈现混合状态。政府的公益性要体现在和企业之间合约的一些特殊条款中,政府要对这部分公益性服务提供补贴,让企业赚钱。相对而言,政府给企业的补贴肯定比以前自己经营的支出少,因为在提供同等产品或服务情况下,企业的效率肯定比国企或事业单位更高。
政府管制能力待提高
记者:据您的观察,除了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些问题,您认为目前民营企业投资公用事业领域还有些什么困难?
盛洪:第一、市场准入问题。比如石油。
第二、民企进入以后可能会碰到在位国有垄断企业对他们的打压。比如民办加油站,他们就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有时给他们的批发油价还高于零售油价,出现倒挂现象。
第三、政府违约。民企虽然进去投资了,但政府以各种理由改变当初提出的条件,公用事业通常投资都很大,一旦进入以后再有改变企业会很困难。
第四、政府的管制能力不够。公用事业领域是特殊领域,属于自然垄断或准公共物品领域,在这些领域里,市场是失灵的,所以必须有相应的政府管制,比如市场进入管制、价格管制、普遍服务管制、质量和安全管制、资源管制等。而公用事业市场化在中国是很新的,过去完全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所以政府部门根本不懂怎么进行管制。比如定价问题,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是门很深的学问,应该由政府来定,但政府不懂怎么定价,就可能定得很偏。政府如果管制不到位,民营企业进入这个行业就会出现些问题,包括民企本身的问题,比如提供不太好的质量,出现安全事故等等。
民企眼中的“中国非公经济”
民营企业家眼中的政府工作报告“关键词”
两会上民营企业家备受社会关注,他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关键词”的理解,预示着中国民营经济的走向。
“平等竞争”——迎来机遇
“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令我们更有信心。”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告诉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说,从2月2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到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迎来了最好的政策机遇期。今后三五年将是中国民营企业的关键发展期。WTO后过渡期正在过去,国内的公平待遇问题也基本解决,企业是在国际化、市场化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还是沉没下去,都将取决于自身发展。
“宏观调控”——助企业做强
“没有宏观调控就没有万向这棵‘常青树’。”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代表说。早在去年8月份,当一些企业为了土地和信贷紧缩而一筹莫展时,鲁冠球便公开“力挺”宏观调控政策。他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际上是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因为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模式不适应的企业在宏观调控中相继被淘汰,客观上为真正“大而强”的企业净化了市场,提供了市场。同时,大企业也意识到不断调整发展模式、走效益型、科学型发展的重要性,而这种认识才真正是“千金难买”。
“反哺农业”——大有可为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在两会一开始,便替农民“进了一言”:要让种粮成为富民产业。听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后,他再次建议,国家应有提高粮价的措施,以通过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反哺农业,民营企业大有可为。”鲁冠球说。万向集团从上世纪70年代起涉足农业,累计涉农投资已达9.6亿元,走出了一条从农村起家、壮大后反哺农业的道路,集团也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农业只要政策对头、重视科技、投资到位,将是一个大产业、好产业,效益不会比工业差。”
“服务型政府”——优化环境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民营企业家中的代表委员们感到振奋。鲁冠球说:“政府主动转变职能难能可贵,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将更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环境。”
“该管的事管好,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委员说:“政府的‘放权’之举,意味着公共资源将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意味着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对民营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落实“36条”:三大民企委员两会畅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将这个道理具体到我,我的理解是,力帆的财富如果不能让所有的力帆人共享,那力帆是没有前途的”,3月7日中午,刚刚结束十届政协三次会议小组讨论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还沉浸在讨论气氛中。
“如何通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建立和谐社会,是我们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代表们要思考的问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江西科瑞集团董事长郑跃文表示。
从事非公经济行业17年的郑跃文对“非公经济36条”深有感触。
“这是我国以一个正式的文件形式,向全世界承诺,要对本国公民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扫除了非公企业发展中的政策障碍”,郑跃文兴奋地对记者说到。
郑跃文认为,“36条”是在实行宏观调控一年后提出的,并且明确提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这为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的转型以及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实际的政策指导。
郑跃文还呼吁,要“设立国家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基金”,保障进一步落实“36条”。
“要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联的作用,全国工商联应积极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立法、管理和实践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助手作用”,郑跃文建议。
“36条是阳光雨露,关键就看怎样落实了”,郑跃文对记者说。
尹明善也深有同感。
他告诉记者,在“36条”颁布之后,力帆就积极参与了国企改革。到现在为止,力帆已经三次购买效益欠佳的国有企业:包括7000万现金购买重庆专用汽车总厂90%的股份,6000万现金购买万光电源45%的股份以及2000万增持万光电源股份。
但积极鼓励参与只是一个方面,合法规范仍然十分重要,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避免非公企业主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合谋”侵吞国有资产。
尹明善告诉记者,他本人就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曾经有一家大型国企,邀请力帆参与MBO,条件非常“诱人”,“但想来想去,最后觉得还是没有必要去发违法的财”,尹笑道。
在尹明善看来,非公经济参与国企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在于“非国民待遇”。
“内资和外资应该有平等待遇,允许和鼓励外资参与的行业,也应该对民资开放”,尹明善呼吁。
“36条是最权威、最完整、最实惠的政策”,“非公企业需要政策,还要善于用政策,要把政策用够”,尹明善表示,下一步他将按照“36条”中的规定,考虑参与国防工业,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四川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委员向记者表示,36条预示着今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将更宽松,发展空间更大,舞台更广阔,使民营企业能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
他指出,在去年全国人大会议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之后,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了基础的制度建立阶段,今后将进入在“36条”指导下,国家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进有关法律操作落实的新阶段。
但从根本上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有些政策不公平,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税赋较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刘汉元指出,事实上,在国有企业的迅速改革和进步面前,民营企业正逐渐失去资源优势、体制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不能寄望一个“36条”能够一下就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各种困难。毕竟这更多的只是一个基础性的文件,它的落实和操作,因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可以预见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一些地方和系统,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将有真准入和假准入的博弈;对民企的金融支持也将有真支持和口头支持之别。
政府转型 企业自律
从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至今,已经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高度关注,民营企业家们怎么看,想什么?3月8日,上海市工商联会同上海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邀请10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就《若干意见》举行座谈会。与会者纷纷就《若干意见》的出台发表感言,一致认为《若干意见》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修宪精神的具体体现,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转折意义,必将会极大地促进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上海中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钱建蓉对《若干意见》的出台企盼已久,“‘36条’下发对我来说可谓正逢其时。”——他言简意赅地将《若干意见》简称为“36条”。“‘36’条是有史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好政策。”也许是由于多年投资民办教育而深有感触,他对《若干意见》中关于“市场准入”最有兴趣,他说:“当前外资在很多领域都已经进入,但是,市场准入问题始终是困扰、阻碍非公经济更快发展的一大难题。这次36条的下发可以说是对民营经济彻底敞开了市场大门,必将促进民营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上海云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有毅认为,《若干意见》是党中央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精神的具体解释,许多内容在以前的文件中有所体现,但这次经过梳理,更加系统,同时因为明确了所能够进入的行业,因此,就更具有可操作性。
对参加本次座谈会,许多民营企业家显然是经过精心研读和思考,有备而来的。上海盛顺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政平说,《若干意见》体现了政府的与时俱进的精神,而其中的“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等内容,对民营企业来说,获得的将不仅仅是发展的巨大空间,还有民营企业要承担的相应责任,这是双向互动的,这也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的话博得了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季晓东的高度赞许。对此,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民也有同样的见解。这位从浙江起家来上海发展的温州老板,是上海海纳百川的胸怀吸引了他,又是上海海阔凭鱼跃的市场氛围再促进了他事业的壮大,他把上海政策的落实比喻为“要圆柱型”,即从上到下都是同样的,但是这要两方面共同努力,“政府要自律,企业要自律”,两者是不可缺少的。
而民营企业家们最关注的莫过于《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了。上海联合基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谢毅表示,“《若干意见》出台,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大局已经确立,但重在实行,这不但是对民营企业讲,更是需要政府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他建议政府“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采取量身定制的办法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碰到的某一类问题”。看来,作为高科技企业的负责人,谢毅更想以此为契机,追求一种“个性化”的服务。上海舜业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的民营钢铁贸易企业,足迹已经遍布全国,对于政府的作用显然感触颇深,董事长席劲松认为,《若干意见》出台对政府和民营经济来说都具有转折意义,一方面,通过《若干意见》的下发,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态度更加鲜明,另一方面,在经过了去年宏观调控对民营企业的“体检”后,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新起点。但如何在深层次上挖掘体现《若干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义,席劲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在立法上解决行政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待民营经济发展上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强化文化层面上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意识。”上海云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有毅就建议“召开一个与‘36条’有关的政府各部门的协调会,专门就如何切实贯彻这一重要文件进行专题探讨,因为贯彻落实‘36条’更需要政府转变观念,加强服务”。
其实,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何止是政府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的作用将更加得到施展。钱建蓉说,《若干意见》使民营经济发展站在了更高的平台上,这期间,“工商联在推动落实、营造舆论环境上可以进一步发挥商会作用,可以通过行业组织对政策以及本行业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帮助解决关键问题,以切实推动行业发展”。他的意见获得了企业家们赞同。
为“36条”叫好 为现实忧虑
在广州市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关于学习国家非公有制经济“36条”座谈会上,众多民营企业家纷纷为国家出台的这项意见叫好,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在学习“36条”的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和感受以及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
“36条”应往上走变成法规
座谈会上,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健率先说出了自己的心声:“36条确实很及时,它让我们民营企业又有了向前走的信心,但是36条光作为意见还不够,它应该向上走,成为法规,这样才更具法律性。”在谈到民营企业所遇到的现实困难时,信力健表示,目前在文教卫生方面关卡最多,民企进入也最困难,这种局面的形成不仅仅是因为法规方面的关卡,而是在政府部门中有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私自限制了他们的进入。他认为,行业内的垄断不仅让民营企业感到了深刻的压抑,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因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也牵涉到了社会的就业问题,如果民营企业一直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就业问题也自然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这也必将成为社会不和谐的一个因素。
天桥隧道应和商铺相结合
广州市金海域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春和说:“36条对我们民企来说是一个发展机会,它是一个战略性的决策。”结合广州的实际,他提了一条建议:目前广州市的一些人行天桥以及隧道的管理相当混乱,很多无业游民整天在那里呆着,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但是如果将人行天桥及隧道和商铺结合起来,让专门的人来进行管理,这样不但美化了城市,而且也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资质证成行业发展拦路虎
“看到国家颁布的这个36条我真的深受感动,国家是在实际的角度上开始关注我们民营企业了,对我们确实有很大的帮助,”广州市竣确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华这样表示了自己对“36条”的看法。紧接着,他谈到了在行业经营中所遇到的拦路虎,“从设计装饰这个行业的特点来说,这个行业需要很多的资质证,不论是要接受什么样的项目,对方总要求你拿出齐全的资质证,我们不是不想办,而是有关部门已经停办了,我们又能怎样?”他希望政府能够在办证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一些关卡,让他们这些需要大量资质证的企业前行得更为轻松些。
税收影响民企造品牌
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副会长谭广诺认为,“36条”颁布后,贯彻落实是关键,包括地方政府、工商联以及各民营企业家如何应对,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无论国有还是民营企业都要纳税,都是在为政府服务,彼此都能创造社会效益,繁荣经济,所以政府应该平等对待,政府部门的工作应该与“36条”规定相适应。此外,谭广诺还提到,政府要加强品牌意识,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完善,因为现在的税收是分三次征收,税制已经严重落后,这极大影响到了民营企业品牌的打造。
“凡事都有一个过程”
在座谈会上,很多民营企业家都谈到自己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都非常恳切希望政府能够更加好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多出台政策,多做实际的工作。记者对在到会的路上一位企业家的话印象深刻:“凡事都有一个过程,政府已经开始在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了,路还是要一步步走的,不能太急于求成。”这似乎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民营企业家的心态逐渐成熟了起来。
环境激活意识
沈文荣:实现平等待遇后,把精力更多投向国际竞争
沈文荣在2001年沙钢集团改制时获得了17.28%的股权,2003年,沙钢集团开始在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投资150亿元,兴建年产850万热轧板卷的项目。英国人胡润编纂的2004年《中国百富榜》上,沈文荣列66位。他的钢铁企业在中国民营钢铁企业中排第一位,在世界钢铁企业中排第17位。
记者:您认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会给民营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沈文荣:肯定是好事。现在有很多已经开放的领域,都没有做到公平待遇,新开放的领域要做到公平竞争,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记者:您认为这样的公平环境会很快形成吗?
沈文荣:政策上会宽松一些。社会形成的国营企业第一、国营优先、国营垄断的习惯,现在不会因为政策宽松了,就马上改变,但对民营企业总是有了一种说法,当然,真正做到平等,还有待时日。
记者:“非公36条”对您的企业意味着什么?
沈文荣:如果真的实现平等待遇,我们会把很多精力放在与国际企业竞争上!
韩伟:“非公经济36条”公布后
未来十年内达到2000万只蛋鸡
韩伟,大连韩伟企业集团董事长,得到这个消息很振奋,他表现出更多的是感叹和冷静。
记者:您怎么看待“非公36条”的颁布?
韩伟: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都是在党的政策当中体现,“非公36条”的颁布,是首次通过政府行为把它固定下来,而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这是非常有意义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很重要的一个层面上,体现了占80%的中小企业利益,对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影响很大。“非公36条”放宽了很多以前限制性领域,对大型的非公经济很有利,也激活了中小企业板块,对扩大就业,提高就业率都有很大作用。
记者:对“非公36条”的实施,您有什么期望?
韩伟: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一定重在落实。对温州为代表的苏浙一带不用去担心,因为这些地区是“非公36条”形成的实践者,需要担心的是西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相对单一的地区,其消化和吸收会不会有一定折扣。
记者:您的企业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韩伟:对我们自身来说,原来做了十年的规划——十年内蛋鸡规模要从目前的300万只达到1000万只。“非公36条”公布后,包括近期出台的一些政策,在来北京开会前,我们的董事会作出决定,调整了发展规划,准备在未来十年内达到2000万只。因为我们对未来十年的政策环境作了一个评估,预计未来十年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会出现井喷现象,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
艾欣:激活了民企公民意识
艾欣,三通集团公司董事长,其个人占60%股份的三通控股旗下拥有14家参控股公司。“1999年,艾欣以7000多万的代价借壳‘川金路’上市,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当这家公司的状况开始好转,当地的另一家大股东开始在地方政府的协助下,动用‘司法力量’,迫使艾欣和他的管理团队交出了控股权。”
自认为站在“理”字一边的艾欣没有选择较劲,“我只是想着如何让自己更安全,让自己的员工更安全。有时候顺势倒下也是一种智慧,放弃也是一种获得”。
其实这种放弃在当时是无可奈何的事。曾经因为进入垄断领域而吃尽苦头的艾欣,几天前从报纸上看到了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条消息,虽然还在为找不到完整的文件而苦恼,但他的内心已经充满阳光。在与记者沟通时,电话里艾欣足足畅快地大笑了一分钟。
记者:看到“非公36条”,您有什么体会?
艾欣:“非公36条”激活了民营企业“公平准入、公平待遇”的意识。过去没有条件,现在有了空间。当公众的这个意识被唤醒,也使企业家对社会责任有了更多的理解,他们会更有责任的处理,把私人投资变成了公民权益。
记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非公36条”意味着什么?
艾欣:“非公36条”所说的平等待遇,是公民待遇在投资领域的体现,是受法律保护的平等待遇。过去民营企业、私人投资,好像总是在体制和政策之外,现在对私人投资权益的保护已经提升到公民权益、《宪法》保护的高度,这是中国企业的幸运。有的民营企业过去没有经历过特别的灾难,他们还不能深刻体味“非公36条”的意义。这是国家经济实力提高的助推剂,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也是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
今年民营经济发展趋势
2004年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样,取得了可喜成绩。我们回顾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变化情况,充满信心地展望一下民营经济的发展未来。
2005年我国民营经济将面临良好的宏观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将会大为改善
今年我国第一部《物权法》可望颁布实施。该法将明确: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等内容,为民营企业在法律上成为真正平等市场主体铺平道路。
政府改革步伐会进一步深化,国务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很快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有望消除。除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国家将全面放开市场准入领域,采取更具可操作性的措施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对民营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大维护民营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同时改进对所有企业的监管,进一步理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体制。
2005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将逐步转向以市场化手段为主,有利于民营企业认识和把握国家宏观经济的方法、节奏和力度,从容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
2005年我国将开始编制“十一五”计划,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被历史性地正式列入发展规划,这将对民营经济发展,乃至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包括金融、军工、垄断行业等投资领域将进一步对民营企业开放。金融体制改革也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望得到缓解。
今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期基本结束,这将为我国民营经济更好的与国外投资者合作以及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2005年民营经济发展将保持持续、快速和协调发展态势
我国民营经济必将与国有经济实现相互协调、持续稳定的长期发展态势,并最终实现全社会各个领域协调、稳定、快速发展的格局。
在战略上保持与国有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民营企业自身将注重企业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民营企业将在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体制创新方面寻找新的增长点;成长性好的企业将加快改组步伐,股权式联合投资和重组将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新亮点;大型企业将利用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快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将成为民营企业的共识。在新的一年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在投资等方面更加理性,更加注重企业的发展战略,将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趋势。民营企业参与我国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力度将加大。民营企业在注重企业利益的同时,将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倡企业家的奉献精神。
民营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会加快,采取“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民营经济领域会出现两大变化:一是将由商品输出为主转向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并重;二是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各个领域内的合作步伐都将加快,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并购我国民营企业也将陆续出现。
实行“科教兴企”战略成为民营企业的新取向。这就要求民营企业:第一要高度重视企业内部培训机制的建立,为企业内部各层级职员定期进行有关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业务、专业技能等各方面的系统性培训;第二,要加大对研发方面的费用投入,高度重视研发,培养出较强的自我研发能力,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三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提高民营企业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力度: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建工作;第二,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第三,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第四,更加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有条件的要相应通过ISO9000、ISO14000、OH SAS18000等国际管理体系的认证。
完善企业工会制度,关爱员工、协调劳动关系将成为民营企业体现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职工权益维护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将逐步完善起来。
为实现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建立和完善的步伐会明显加快,使其发挥民营企业自卫性和自律性的作用。
未来民营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特点
在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不断改善的情况下,我们预测在未来5—10年内我国民营经济将在以下4个方面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第一,民营经济总量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保持60%以上;第二,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将保持15%左右的增长速度;第三,民营经济每年将吸纳1000万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第四,民营经济的出口将保持30%的增长速度。
未来5—10年内我国民营经济将呈现以下主要特点:第一,东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将向重化工业和高科技领域继续发展。第二,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将不断加快,民营企业数量也将不断增加。第三,民营经济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将加大,民营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将不断提高。在第二产业当中,民营经济将会加快进军重化工业和军用武器装备工业的步伐。在第三产业当中,民营经济除了将继续在传统的第三产业占据优势以外,还将逐步向物流和金融等新兴服务业领域迈进。在某些领域或某些行业范围内,将会形成更多的具有竞争实力的龙头民营企业,同时也将会出现一批极具成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第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合作形式会越来越多,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民营经济当中的比重也将会逐渐加大,预计未来5—10年内将会达到30%以上。
资料来源:
《中国经济信息》2005.3 李向阳
《半月谈》2005.6 赵承
刘铮
《民营经济报》2005.3.9、3.17、3.18 王素慧 叶红菱 施建 廖方 李进 李秀梅
《21世纪经济报道》2005.3.10 段晓燕
《现代工商》2005.3季凤文
《第一财经日报》2005.3.9 傅桦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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