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的民族地理分布与民族冲突升级_石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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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二战以来,族群冲突爆发得越来越频繁,烈度越来越升级,以至族群冲突成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等学科共同关注的热门领域。在对族群冲突的研究中,有不少学者特别关注自然资源与族群冲突的关系,石油因其特殊的战略地位更是备受研究者瞩目。

      一些学者认为,包括石油、天然气在内的自然资源可能会加剧国内的武装冲突,譬如伊朗、苏丹、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安哥拉、哥伦比亚等国都存在这种情况。①争夺自然资源的控制权会增加冲突、暴力和战争的风险。在所有的自然资源中,石油被认为是诱发国内冲突的最大因素,因为它能够提供数额庞大的租金,对政府和国民经济的影响更为巨大。②还有研究发现,高油价会增加产油地区或输油管道地区的冲突风险。③但要准确地评估石油对族群冲突的因果效应是非常困难的。武装冲突的个案通常都是那些缺乏产权保护、合同执行不力、领导人不是由公平选举产生和更替的国家。④

      石油资源之所以会加剧族群冲突,主要有4种不同的解释路径:一是贪婪(greed)假说或分离主义激励机制(separatist incentive)假说,二是怨恨(grievance)假说,三是弱国家(weak state)假说,四是劫掠(looting)假说。

      贪婪假说认为,对自然资源的控制权会诱发叛乱和竞争,导致内战。也就是说,石油资源形成的财富会增加分离主义战争的风险,对产油地区民众建立独立国家的行为给予激励。因为大型油田会产生巨额的石油收入,给现任领导人或政权带来一笔意外之财,如果统治者不能令人信服地分配这笔财富,反对派就会动员民众向统治者发起挑战,从而导致武装冲突升级乃至爆发内战。⑤詹姆斯·费伦(James D.Fearon)和戴维·莱廷(David D.Laitin)也认为,资源战争有非常理性的根源,石油国家往往存在严重的收入不平等,贫穷有利于叛军的招募。⑥

      怨恨假说认为,对石油资源的开发会引发土地征用、环境退化、缺乏工作机会(石油产业之外的工业部门欠发达、失业率高企)、石油收入分配中的主观不平等。资源的发展会提高冲突的收益,历史事件背后的族群怨恨被激活。也就是说,资源发展的外部性会创造新的怨恨,进一步激化抗争。⑦

      弱国家假说提出,非洲的族群冲突往往是与弱国家联系在一起的。⑧突如其来的石油资源带来了巨大财富,极有可能削弱政府的能力,因为政府会过度依赖自然资源,成为一个食利国家(rentier state)。⑨食利国家不同于税收国家,税收国家必须建立一个财政体系向民众征税,这就需要与人民建立一种契约关系,向社会汲取资源的同时对民众负责;而食利国家直接从自然资源中获得资金,不需要对民众负责,相反,统治者可以利用财富的分配权建立庇护体系,这会导致国家的合法化能力贫弱、科层制效率低下,这都会诱发更多的族群冲突。⑩

      劫掠假说认为,若一个国家以石油等初级产品为主要出口商品,反叛群体可以通过直接提取和销售这些能源产品,或者对石油生产商进行敲诈勒索来获得收入。石油会拉大国内的贫富差距,这使得反叛者有了劫掠的对象;而能源行业不同于制造业企业,对产油地有绝对的依赖性,它们很难通过搬迁来逃避战乱。如此一来,国内冲突就会急剧增长。(11)

      本文认为,以上4种假说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贪婪假说和怨恨假说强调利益的重要性,只不过前者强调收益,后者强调损害,为少数族群的反叛提供了动机;弱国家假说强调族群叛乱的政治机会结构,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劫掠假说揭示了社会经济环境(经济不平等)对族群冲突的诱发作用。本文的解释会或多或少吸收以上四种假说的合理因素。

      基于一个关于族群冲突的广义理论,(12)本文认为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ethno-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r location of oil)才是决定石油是否导致族群冲突的核心变量。石油作为一种点源分布的自然资源,与水资源或森林资源相比,缺乏共享性,因此,油田的地理位置就特别重要。本文主要关注大型油田——最终可采储量达到1亿桶以上的油田——对于族群冲突烈度的影响。之所以强调大型油田,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大型油田涉及的利益足够大,才能构成一个足以改变力量对比的经济冲击;二是大型油田开采的时间足够长,可以为重要的政治行动者提供持续的激励。如果大型油田位于中央政府(多数族群)控制区,对族群冲突基本没有影响,因为它强化的是中央政府的经济权力,少数族群与多数族群的实力差距进一步拉大;而如果大型油田位于少数族群控制区,则会加剧族群冲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油田会加大族群竞争的赌注,石油会带来丰厚的财富,构成巨大的经济冲击,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少数族群都会受到激励——中央政府希望获得绝大部分石油收益,避免少数族群尾大不掉,少数族群则认为自己地盘上的石油财富应该属于本民族,而独立是获得财富的最佳途径;另一方面,油田一旦被少数族群控制,其产生的巨额财富可以用来购买武器,招募军队,从而提升少数族群的反抗能力,这会导致中央与地方、多数族群与少数族群的“安全困境”。(13)因此,在民族国家内部,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族群冲突,同样可能产生安全困境。中央政府害怕少数族群控制石油资源,变得强大,走向独立,于是加强对少数族群地区的全面控制,譬如中央集权、加强驻军、加大资源攫取力度,而这会损害少数族群特别是精英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少数族群更加缺乏安全感,对中央政府愈加失去信任,他们担心石油这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多数族群开采殆尽,本族群不仅在经济和生态上蒙受巨大损失(石油开采往往会造成环境污染和退化),而且将永远被多数族群统治和压迫,因此,对多数族群的反抗必须与时间竞赛,宜早不宜迟。

      二、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与族群冲突的理论建构

      本文试图建构一个更具整合性的族群冲突理论。这一理论更为强调要素的互动以及直接驱动力的作用,并将因果机制作为理解族群冲突的核心所在,从而一举克服上述两个在要素互动和直接驱动力方面的相互关联的缺陷。

      依据这一理论,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决定了石油与族群冲突的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石油资源位于一个聚居型少数族群的核心领地,这一少数族群更有可能反对由其他族群控制的中央政府。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类似于一个驱动族群冲突的扳机,或者恶化既有族群冲突的催化剂。因此,那些油田位于少数族群聚居区核心领地的国家,更有可能发生族群冲突,或者使原有的族群冲突进一步升级。而如果一个国家的油田位于多数族群的核心领地,或者该国的族群是均匀分布(混居)的,因而没有任何一个族群可以声称对石油的专属权,在这种情况下,石油就不大可能导致族群冲突。

      

      本文提出了三个相互关联的因果机制将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与族群冲突联系在一起(图1是对三个因果机制的形象展示)。一方面,当少数族群聚居区的核心地带发现了油田,被多数族群控制的中央政府必然要试图控制这些资源,原因有两个:一是单纯的经济利益,任何国家都倾向于控制更多的资源和财政;二是中央政府与少数族群抢占对资源和财政的控制权,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害怕少数族群借机寻求更大的独立性。如果各族群在历史上存在过紧张关系,特别是少数族群与主导中央政府的多数族群之间发生过冲突,那么中央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就更为严格。这两种动力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央政府加强对少数族群领地和石油的掌控,具体的做法包括:强化军事或准军事部署、强制或诱导多数族群移民少数族群聚居区,通常两者同步进行。由于石油生产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即便中央政府不进行鼓励,炼油工业也不可避免地需要从外地引进技术工人,而这些移民工人通常来自多数族群甚至其他国家,因为这些地区工业化程度更高,其工人具有技术和语言优势,与外部世界有更为密切的政治、商业联系。这就会导致多数族群对少数族群聚居区“内部殖民化(internal colonialization)”的问题,(14)进而引发谁才是“大地之子(sons of the soil)”的激烈冲突。(15)

      另一方面,即便历史上不存在族群紧张或冲突,少数族群也会对其他族群控制的中央政府心怀不满,因为它剥夺了少数族群对于其领地范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这就是所谓“大地之子”的观念。简言之,少数族群必然认为其核心领地所发现的油田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外族群移民工人不仅大量涌入,并且占据大部分高收入工作岗位,使得少数族群与多数族群的收入差距日益拉大(无论是事实上还是主观上的“拉大”),这都会令少数族群产生“相对剥夺感”,加剧他们的不满情绪。更糟糕的是,石油的开采和提炼过程中通常会带来环境的退化,而无论是跨国石油公司还是国有石油公司,几乎都不会对当地民众给予足够的补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来保护环境。这都会让土生土长的少数族群更加痛恨外来的多数族群。最后,一旦石油进入开采阶段,少数族群的精英就可以利用石油的潜在收益来宣扬自治或分裂的光明前景,并且可以通过抢掠和敲诈石油企业来资助少数族群的反叛活动。

      因此,石油位于少数族群核心领地,不仅会影响到少数族群的行动策略,也会影响到多数族群主导的国家策略。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建构族群冲突的广义理论,将少数族群与中央政府置于族群冲突直接驱动因素所交织的网络之中。具体而言,油田坐落在一个从属性少数族群的核心领地,会造成多数族群对于分裂的恐惧、少数族群对于掠夺的怨恨、双方的利益或贪婪以及少数族群潜在的能力提升。如果双方已有历史宿怨,在少数族群聚居区发现石油会影响到族群冲突7个直接驱动力中的5个因素,从而将少数族群与中央政府(多数族群)卷入一个紧张升级与互不信任的螺旋,并最终导致冲突。据此,在少数族群核心领地发现石油是族群冲突最为重要的预测指标之一。族群冲突发生的动力机制如图1所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理论假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少数族群聚居区的核心领地发现石油时,这一少数族群将会倾向于反抗由多数族群主导的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则会强化对少数族群的控制,由此导致族群冲突的升级。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论证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会导致族群冲突强度的升级。一方面,定性案例分析能够更加生动地展示冲突升级的动态;另一方面,能够捕捉冲突升级过程的一些重要指标(比如双方的伤亡人数、战事的频繁、军费开支),这是因为没有相对好且具有连续性的全球性数据集,现有的数据集都存在非常多的问题。(16)

      三、案例分析

      我们对全球125个国家的考察发现:在38个石油位于少数族群聚居区的国家中,有30个发生族群冲突,只有8个没有发生族群冲突;而在53个石油集中在多数族群聚居区的国家中,仅有6个发生了族群冲突,47个国家没有发生族群冲突。在34个非石油生产国中,16个发生了族群冲突,18个没有发生族群冲突。这就意味着是否盛产石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17)

      为了进一步检验理论假说,本文将用南北苏丹、尼日利亚尼日尔河三角洲、伊拉克库尔德自治区三个正面案例以及加蓬作为一个负面案例来对上述理论假说进行检验。前三个案例展示本文所提出的因果机制在现实世界是如何运作的。这三个案例所在国都属于多族群国家,在少数族群核心领地均有丰富的石油储备,在石油发现之前和之后都存在族群冲突,因而很适合用来检验理论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它们分布在非洲和中东地区,国家规模、族群结构、人口规模和地理环境存在较大差别,构成了最大差异案例(most different cases)。如果在差异如此之大的案例中还可以发现上述机制的存在,说明理论是强有力的。与理论预期相符,在三个正面案例中,一旦少数族群核心领地发现大量的石油资源,就很有可能导致族群冲突的升级,直至爆发大规模内战。在这些案例中,无论是少数族群的精英还是普通民众,都会称自己土地上发现的石油为“我们”的石油,他们怨恨中央政府对于石油资源的开采,称之为“新殖民主义的掠夺”,他们会要求更高程度的自治,分享更多的石油收入,甚至寻求民族独立。

      第四个案例是一个负面案例。根据以往的族群冲突理论,加蓬极有可能爆发族群之间的内战,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那里的各个族群相安无事。本文认为,加蓬这样一个存在族群多样性、经济上高度依赖石油的非民主国家,之所以维持了族群和平,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群体能够声称加蓬的石油是专属于自己的。那些将族群冲突归因于石油的生产、租金、收入、出口和依赖度的理论都经不起加蓬这一案例的检验,而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假说则得到了有力的反证:当油田不是位于少数族群核心领地时,即使有丰富的石油资源,族群冲突也不会因此爆发或升级。

      (一)南北苏丹内战(18)

      2005年,苏丹人口4020万人,阿拉伯人约占总人口的40%,集中在苏丹北部,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70%的人民信仰伊斯兰教,属于逊尼派。苏丹南部的600万人口多以务农为生,相比北方更为贫穷。南部主要的两大黑人族群为丁卡族(Dinka)和努尔族(Nuer)。丁卡族约100万人,信仰基督教,是苏丹境内最大的少数族群。南苏丹人民大多信仰非洲传统宗教和基督教。

      13世纪,阿拉伯人大规模移入苏丹,主要集中于苏丹北部,南部则以非洲黑人为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苏丹北部一直是埃及领土。1899年苏丹沦为“英埃共管”地区,实际成为英国殖民地。由于阿拉伯人在文明程度上较非洲黑人更高,所以在共管期间英埃统治者采用“以夷制夷”的策略,赋予阿拉伯人更高的政治地位。从1902年起英国当局就酝酿苏丹南北分治,二战后英国唆使南方亲英人士提出南北分治的要求,南苏丹问题由此而生。所谓南苏丹,是指苏丹南部10个省。这片地区自古就是黑人居住的地区,有努尔族、丁卡族等民族。英国为了自身的殖民利益,推行所谓的“南方政策(Southern Policy)”,试图削弱埃及对南苏丹的政治控制和文化影响,英国传教士在南苏丹传播基督教,使部分人口转而信奉基督教,从而阻止阿拉伯文化进入南苏丹,保持南苏丹的社会习俗、宗教信仰和说英语的习惯。英国政府还漠视北苏丹要求与南苏丹组成联邦制国家的诉求。(19)1956年苏丹摆脱英国和埃及的控制宣布独立之后,这种非阿分裂主张继续延续。南苏丹人民在苏丹犹如二等公民,在文化上和制度上受到北方的歧视;北苏丹具有文化优越感,试图用伊斯兰文明来“同化”南苏丹人民,建立一个宗教统一的苏丹社会,在全国实施伊斯兰法(Sharia)。以1955年苏丹寻求独立时成立的苏丹化委员会(Sudanization Committee)为例,800个席位中南苏丹仅占6席,完全成了点缀。苏丹南方人(southerners)自殖民期间即遭受不平等待遇,独立之后仍然受到歧视,还面临北方政府同化政策的威胁,因而在苏丹独立之后要求自治,并出现分离主义倾向。

      苏丹经济落后,但自然资源丰富,对外出口主要依赖石油。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2010年全球能源报告,苏丹石油储量为67亿桶,在非洲排名第5,而其中75%的储量分布于南苏丹。南部自治政府98%的财政收入来自石油。不过,炼油厂和石油出口基础设施基本在北方。苏丹的两家炼油厂分别位于首都喀土穆北部和苏丹港,南部必须依靠穿越北部的输油管道才能出口原油;没有来自南方的原油,北部输油管道只是摆设。

      1962年,南苏丹民族主义兴起,成立分离主义组织。1972年,“南苏丹解放运动”与北苏丹签署阿迪斯阿贝巴协定,北苏丹同意南苏丹自治,实现了10年左右的和平。1976-1979年,南苏丹先后发现多个大型油田,包括苏阿金(Suakin)天然气田、马拉卡(Malakal)油田、穆格莱德(Muglad)油田、班提乌(Bentiu)油田等。20世纪80年代初阿卜耶伊(Abyei)地区发现大型石油蕴藏,这一地区恰位于北苏丹的南科尔多瓦省和南苏丹的北加扎勒河省之间,居民则多为黑人丁卡族。

      南方发现石油后,中央政府决定南油北运,到北方提炼加工、出口,加大对南苏丹的资源开发。这就出现了“内部殖民化”的问题,导致南北经济差距拉大,南苏丹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加剧。为避免南苏丹借助石油的财富而与中央分庭抗礼,中央政府将南方自治区分解为三个由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收回了自治权,派北方军队驻扎南方。中央政府不断加强对少数族群地区的控制,引发南方少数族群精英的不满。

      1983年,北苏丹的喀土穆政权实施全国性的伊斯兰法,改税制为伊斯兰教的“天课(Zakat)”。(20)南方信仰基督教的黑人族群迅速做出反应,南苏丹精英进行广泛的族群政治动员,族群边界进一步显著。1983年5月,以约翰·加朗(John Garang)为首的部分南方官兵发动兵变,成立南苏丹的“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和“苏丹人民解放军(Sudan People's Liberation Movement/Army)”,开始反政府武装活动,南北苏丹第二次内战爆发。在内战的早期,南苏丹军队主要采取了传统的游击战术,发动小规模的袭击,并从中央政府的军队那里缴获武器。1986年苏丹人民解放军发展到12500人,1989年增至2万—3万人的规模。随着南苏丹军队实力的增强,双方很快爆发全面战争。

      1991年,苏丹人民解放军已拥有5万—6万兵力,在加朗的带领下,中央政府军队被驱逐出南苏丹。但是,此时南苏丹内部出现分裂,丁卡族的加朗与努尔族的里克·马沙尔(Riek Machar)展开内战。1994年,北苏丹利用努尔族的马恰需要武器援助,与其签署《和平协定》,努尔族军队加入政府军。北苏丹控制了西尼罗河油田,并与多国合建输油管道。

      1998年,苏丹的石油产量大幅提升。1998-2000年的产量依次为每天1.2万桶、6.3万桶、17.4万桶。这使得南北对峙背后的经济利益进一步加大。在石油的刺激下,1999年,苏丹的军费几乎翻番,达到12亿美元。中央政府为了垄断石油收益,通过屠杀部族居民、焚烧村庄等手段“清理”油田周边区域。石油的收入使得中央政府的军费进一步上涨至15.85亿美元。作为报复,南苏丹则将石油管道作为重要的军事打击目标,不断发动对油田和管道的攻击。南北苏丹均积极扩军备战,双方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升级。2001年,由于南苏丹军队的破坏行动,中央政府的收入锐减,军费也降至10亿美元以下。

      2002年,政府军南方产油中心克尼尔—迪据点被苏丹人民解放军攻陷。同年,中央政府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在肯尼亚的马查科斯签署协议,达成原则性框架,包括承认南苏丹的民族自决权,为和平协议奠定了基础,南北关系有所缓和。由于中央政府财政收入锐减,2003年的苏丹军费大大下降。2004-2006年,中央政府再度重整旗鼓,军费开支前所未有,高达年均22亿美元,以夺回南方油田的控制权,无奈战果不佳。苏丹人民解放军也在战争中进一步壮大,鼎盛时期军队人数多达18万人。

      2005年,南北双方签署《全面和平协定》,中央政府同意南方就独立举行公投,结束长达22年的内战。内战期间,南北苏丹一共有200万人丧生。在随后6年的过渡期中,南苏丹可以与北苏丹平分苏丹南部的石油和其他收入,中央政府也进行了重组。在新政府中,来自原苏丹政府的人员占52%,苏丹人民解放运动人员占28%,国内其他政治派别占20%;南苏丹领导人加朗担任副总统。2007年,因阿卜耶伊地区的归属、重新部署双方军队等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南苏丹(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宣布停止参与中央政府的工作,北南和平进程遭遇危机。双方通过协商最终就南部油田非军事化以及双方军队重新部署等问题达成一致。2011年,南苏丹就独立与否举行公民投票,公投结果显示98.83%的选民选择与北方分离,南苏丹正式宣告独立。

      南北苏丹内战期间,原油探明储量在不断增长。1981年,苏丹第一次探明的原油储量为2亿桶,2003年以前不到10亿桶,2010年则跃升至67亿桶。2010年苏丹的原油产量高达46.5万桶/天。这就为南苏丹的独立运动提供了持续的激励。苏丹历年的军费开支也说明了这一点,石油产量上升,军费开支随之上升,双方的军事冲突规模也随之升级(详见图2)。

      (二)尼日利亚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21)

      尼日利亚是撒哈拉以南非洲最大的产油国,曾为英国殖民地,现在是由36个州组成的联邦国家,官方语言为英语。尼日利亚北部的苏丹王和酋长系统与南部分散的政治社会组织大相径庭。英国殖民政府的间接统治政策维持了这些差异。尼日利亚有250多个民族,其中最大的是北部的豪萨一富拉尼族(占全国人口29%)、西部的约鲁巴族(占21%)和东部的伊博族(占18%)。尼日利亚人民主要信奉基督教及伊斯兰教,基督教占总人口的44.21%,伊斯兰教为52.61%,传统宗教约3%。然而,施行伊斯兰教法的北方12个州,相较于南方来说,普遍处于劣势。1960年,尼日利亚从英国治下获得独立,北方的穆斯林和南方的基督教徒为取得国家控制权而不断斗争。

      尼日利亚早在1956年就发现油田,到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规模生产。尼日利亚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358亿桶,位居全球第10位。

      尼日利亚的石油几乎全部蕴藏在尼日尔河三角洲的地下和海底,总储量占全国95%以上。尼日尔河三角洲位于尼日利亚南部,由尼日尔河冲积形成,面积7万平方公里,是非洲最大的湿地。20世纪50年代发现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后,迅速成为重要的石油产区。更重要的是,这里的石油属于“甜蜜原油”,含硫量低,能够轻易炼制出高标号油品,深受世界各地炼油商的青睐。石油主产地尼日尔河三角洲在国家中的经济地位与日俱增,所占国民经济比重从1959年的0.1%飙升至1967年的87%。尼日利亚外汇收入的95%、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80%均来自三角洲地区的石油开采。1990-1999年,尼日利亚新发现了5个大型油田,也全部位于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其中邦加(Bonga)油田的最终可采储量超过了10亿桶。

      1967年,南方基督教徒伊博族聚居的“东部地区(Eastern Region)”发现油田,石油带来的巨大经济冲击强化了少数族群的分离主义倾向。1967年5月,以伊博族为主的力量宣布“东部地区”独立,成立“比亚夫拉共和国(Republic of Biafra)”,由此开始为期31个月的内战。1970年,中央政府提出“3R(reconstruction,rehabilitation,reconciliation)”口号,即“重建、恢复、和解”,冲突暂时平息。三年的内战导致了7.5万人死亡。

      1970年,尼日利亚政府成立了管理全国石油资源的石油资源局和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的石油资源,主要由国家石油公司控股,外国公司作业,大量技术移民涌入三角洲地区,“内部殖民化”的进程进一步升级。

      

      自1956年以来,尼日利亚累积开采了1000亿桶原油,获利超过6000亿美元。然而,石油主产地尼日尔河三角洲却是尼日利亚最不发达的地区之一,贫困率高达74.8%,73%的人缺少安全饮用水,70%的家庭电力不足,大多数社区教育设施奇缺,小学的入学率低于40%。由于贫困,最基本的医疗仅能覆盖这里2%的人口,当地居民平均寿命只有46.8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高达20%。1970-2000年,尼日尔河三角洲一共发生了超过7000起原油渗漏事故。仅2008年上半年,漏油事故就多达418起。这不仅破坏了当地脆弱的生态系统,而且严重威胁到当地人民的健康。同时,尼日利亚的“内部殖民化”进一步加剧。由于缺乏技术和教育,当地居民无法成为石油公司的雇员,却不得不承受石油开采的负面后果,不少人失去土地和家园,深受环境污染、政治压迫之苦。(22)受移民、环境恶化等因素影响,三角洲地区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少数族群的被剥夺感越来越强烈,在地方精英的动员下,族群之间的边界趋于显著化,开始出现针对中央政府和油田的游击队行动。1998-2003年,每年有400起针对石油设施的破坏活动;1999-2008年,国家因各种冲突而导致的石油收入损失达168亿美元。这不仅造成尼日利亚国家财政几十亿美元的流失,同时还迫使近1/3的石油生产企业关闭停产,直接威胁到尼日利亚这个经济结构过分单一国家的经济命脉。

      从2005年年底开始,以“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Movement for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Niger Delta,简称MEND)”为首的反政府武装开始对尼南部产油区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进行袭击破坏,冲突升级。MEND通常破坏输油管道、与政府军开展游击战,绑架外国石油公司工人,目的是破坏外国在尼日尔三角洲的石油利益,与政府进行谈判,以获得石油开采权,分享石油工业的巨大经济收益。

      2008年1月,国际原油价格首次增长到100美元一桶,政府军与反政府武装的斗争更加白热化,双方都积极扩军备战。反政府武装对石油管道和设施的军事打击使得尼日利亚石油产量减半。这一年,尼日利亚的军费暴增至16亿美元,较前一年增长了40%。三年后更是飙升至22亿美元(详见图3)。

      2009年,奥马鲁·穆萨·亚拉杜瓦(Umaru Musa Yar'Adua)政府决定对尼南部产油区武装分子采取两手策略:一方面,派政府军对武装分子盘踞的地区进行围剿;另一方面,发布“政府特赦令”,对愿意放下武器、归降政府的人员予以特赦。MEND领导人亨利·奥卡(Henry Okah)在接受了特赦之后,被政府释放。同年,尼日利亚中央政府决定,尼日尔河三角洲产油区的各个社区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中获得国家石油收入10%的资金,即3.768亿美元,现金收益将通过信托式机制发放给社区居民。双方的冲突有所缓和。

      (三)伊拉克库尔德分离运动(23)

      截至2009年4月,伊拉克人口约3100万,大约75%的伊拉克居民为阿拉伯人,居住在北部山区和东北部的库尔德人是另一个主要民族,占总人口的15%—20%。阿拉伯语是国家的官方语言,库尔德语则在北方广泛使用。在伊拉克,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大部分都属于什叶派;大多数库尔德人是逊尼派穆斯林,他们的语言、服装、习俗都与阿拉伯人不同。

      

      伊拉克的库尔德人聚居在伊北部地区,包括杜胡克、苏莱曼尼亚和埃尔比勒省以及基尔库克、摩苏尔和迪亚拉省地区,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万。库尔德人有着强烈的民族独立愿望。早在20世纪20—30年代,库尔德人就长期进行反对英帝国主义和费萨尔王朝统治的武装斗争,当时主要以游击战为主。

      截至2010年年底,伊拉克原油探明可采储量1150亿桶,占世界的9.3%,排名中东地区第3位,世界第5位;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3.1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的1.7%,排名中东地区第5位,世界第11位。

      1930年前后,库尔德地区发现储量惊人的大油田。目前,库尔德地区的石油产量占伊拉克一半以上,石油储量估计在400亿至450亿桶,仅西库尔纳2号油田实际储量就高达240亿桶。此外,该地区农牧产品丰富,有“谷仓”之称。库尔德人主要以农牧业为生,随着石油工业的兴起,已有部分库尔德人成为石油工人。

      1946年,穆斯塔法·巴尔扎尼(Mustafa Barzani)成立伊拉克库尔德民主党(The Kurdistan Democratic Party),该党成为领导伊库尔德人斗争的主要力量。1958年,伊拉克共和国成立后,流亡海外的巴尔扎尼应伊拉克领导人阿卜)勒-卡里姆·卡塞姆(Abd alKarim Qasim)之邀回国。库尔德人同伊拉克政府进行过多次谈判,库尔德人区域自治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在1958年以后的10年里,库尔德人在伊拉克的高层行政管理人员中只占2%,在低级管理人员中占13%;而在君主制时期,库尔德人在政府高层和基层分别占15%和25%。伊拉克“内部殖民化”的局面逐步形成。

      1961年,巴尔扎尼挫败了内部的亲政府势力,将所有的伊拉克官员逐出库尔德境内,并向中央政府提出自治诉求,遭到卡塞姆拒绝。1961年9月,第一次伊拉克—库尔德内战爆发。中央政府出动4.8万军队,与6000名叙利亚援兵一道对库尔德地区发动进攻,并进行空袭,但在军事上并未取得优势。之后伊拉克政府经历了政变和领导人的意外死亡,内部出现分裂,外部则与伊朗剑拔弩张。

      1970年,在苏联的干预下,伊拉克政府与库尔德民主党签订和平协定,库尔德语作为库尔德人聚居区的正式语言(同时也是伊拉克的第二官方语言),发展库尔德人的教育文化;库尔德人参加政府,担任包括一名副总统在内的重要职务;库尔德人聚居区成立自治政府。协定规定4年内给予库尔德人自治,但库尔德人认为伊政府在4年中只给了他们有限的自治。1970-1974年,自治区获得的中央发展援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12%,中央政府150个发展项目,自治区只获得了4个。这一时期,伊拉克“内部殖民化”进一步深化,库尔德与中央政府控制区的经济差距持续扩大,库尔德人的被剥夺感增强,以族群认同为基础的库尔德民主党以此强化库尔德与伊拉克的族群边界。更为关键的是,库尔德自治区的疆域并没有确定,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歧就在于基尔库克油田的归属问题。基尔库克油田是世界第六大油田、伊拉克第二大油田,探明储量24.4亿吨,位于库尔德自治区边缘地带,周边地区库尔德人占一半左右,土库曼人和阿拉伯人各占1/4。根据协议,7年后根据人口统计来决定基尔库克油田的归属。

      1974年第二次伊拉克—库尔德内战爆发,库尔德民主党领导下的库尔德斯坦自由战士(Peshmerga)有5万兵力,而伊拉克政府派出了9万军队镇压,包括200架飞机、1200辆坦克和装甲车,由于力量悬殊,库尔德人军事失利,巴尔扎尼及其支持者20万人逃亡伊朗。战争期间,冲突双方各有2万人阵亡。战后伊拉克政府开始在库尔德地区推行阿拉伯化,“内部殖民化”达到一个新的阶段。1975年,另一个反政府组织库尔德斯坦爱国联盟(The Patriotic Union of Kurdistan)成立。该组织主张通过武装斗争和国际援助来实现库尔德自治,其游击队在伊拉克北部与政府军进行对抗。为了避免基尔库克油田落入库尔德人之手,萨达姆在基尔库克更改行政区划,鼓励南部阿拉伯人向基尔库克移民,大规模驱赶库尔德人和土库曼人,甚至强迫一部分库尔德人将民族归属改为“阿拉伯人”,60万库尔德人失去家园。1977年之后,在伊朗、美国和以色列的支持下,库尔德人采用游击战术与政府军周旋。1978-1979年,有大约600个库尔德村庄被焚毁,至少20万库尔德人被迫迁徙至别处。在中央政府的高压打击下,库尔德人的经济状况跌入谷底,族群身份的边界愈加显著,库尔德人与伊拉克政府之间的怨恨继续升级。

      1980年至1988年的两伊战争和1991年的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境内的库尔德人曾趁机举事试图脱离伊拉克,但相继遭到政府军的严厉弹压。1987-1988年,伊拉克对库尔德人的镇压达到顶峰。1988年3月16日,萨达姆·侯赛因使用生化武器攻击库尔德人的村庄,造成5000人死亡,3万人受伤,并令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在伊拉克政府与库尔德人长达24年的内战中,总计有4000个村庄被摧毁,25万库尔德人被杀害,库尔德武装也由巅峰时期的5万人减至3500人。(24)

      1991年,美、英等国以保护库尔德人为由,在伊领土北纬36度以北划出了一个面积为4.4万平方公里左右的“安全区”,禁止伊拉克飞机或军队进入。伊拉克政府因此失去了对北部库尔德人地区的控制。1992年,库尔德民主党和库尔德斯坦爱国联盟两大军事武装组织举行历史上首次选举,6月成立议会,7月组成政府,但未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也就是说,从1991年到2003年,库尔德人取得了事实上的自治。库尔德斯坦自由战士也不断发展壮大,兵力估计少则8万,多则25万。同期伊拉克军队为42万人,双方力量差距大大缩小。2003年萨达姆倒台之后,库尔德人在伊拉克北部建立了实质性的自治政权。2005年,库尔德自治得到了伊拉克官方的承认。

      根据伊拉克2005年宪法,应于2007年就基尔库克的归属进行公投。根据1997年的人口普查,基尔库克的阿拉伯人口高达72%,库尔德人则降至21%。基尔库克也一直掌握在萨达姆手中,油田的丰厚收入有力支持了他的对内统治和对外战争。在萨达姆时代,阿拉伯人是基尔库克的主导族群。萨达姆倒台后,之前被赶走的库尔德人又回来了,并使用武器强行驱赶阿拉伯家庭。石油的巨大收益再次让族群关系趋于紧张。伊拉克新政府担心再度发生种族屠杀悲剧,给予每户人家1.5万美元搬迁补贴和土地安置,劝说阿拉伯人回迁到南部地区。数年之间,基尔库克再度成为库尔德人为主的城市。只是在行政区划上,仍属于中央政府管辖。

      2013年中央政府和库尔德政府的对话有了进展,当年9月达成协议:中央政府支付至9月末尚未支付的、库尔德政府应得的石油货款;库尔德政府接受与中央政府的和解并正式开始向土耳其出口石油(此前是非法出口)。

      2014年,库尔德人趁政府军与极端组织伊拉克“伊斯兰国(ISIS)”激战之机,控制了基尔库克,以半价对外出售石油。(25)库尔德人武装接管基尔库克之后,库尔德自治区主席内奇尔万·巴尔扎尼(Nechervan Barzani)提出,要举行独立公投,成立库尔德斯坦国。这一转变说明:由于基尔库克油田原先并不属于库尔德人的核心领地,库尔德人更多的是要求自治而非独立;而当库尔德人取得基尔库克的实际控制权(即将其纳入核心领地)之后,他们开始要求独立了。

      在上述三个正面案例中,苏丹的案例最完整地展现了因素—机制,其族群冲突的烈度也最高,内战的规模最大;其他两个案例可能缺少某一个因素,但基本符合理论逻辑。萨达姆政权垮台后,伊拉克的库尔德地区获得事实上的高度自治,经济上反超其他地区,此后族群冲突逐步缓和。在获得对基尔库克油田的控制权之后,库尔德人再次将独立建国提上议事日程。这也从反面印证了理论逻辑。在利益与认同之间,本文优先考虑利益的重要性,族群的经济利益会影响族群精英的行为,进而通过政治动员强化族群认同和族群仇恨。正因为如此,大型油田的发现才会成为族群冲突升级的扳机。

      加蓬是非洲西部沿海国家,总人口约在150万至170万之间。加蓬是一个族群高度分化(highly fractionalized)的社会:方族(Fang)占28.6%,普努族(Punu)占10.2%,内比族(Nzebi)占8.9%,法兰西族(French)占6.7%,朋威族(Mpongwe)占4.1%。(26)同时,加蓬也不是一个民主国家,自1960年从法国独立以后,加蓬的政体得分(Polity Ⅳ scores)就一直在3分上下徘徊。(27)自1967年开始,直至2009年死亡,哈吉·奥马尔·邦戈(Omar Bongo Ondimha)一直担任加蓬总统,而且每个任期都长达7年。最近的三次总统选举都不具备最起码的公平竞争的特征。2009年,哈吉去世,他的儿子阿里·邦戈·翁丁巴(Ali Bongo Ondimha)继任总统。新总统和他的亲密盟友们都极其贪腐。(28)

      1929年,加蓬发现石油,但直到1957年才开始进行开采。在1973年以前,加蓬的经济是非常多元化的。1973年之后,石油开始成为该国经济的主导性产业。从2000年到2010年间,平均而言,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80%的政府财政收入和80%的出口都来自石油产业。(29)

      从上述情形来看,加蓬的族群冲突应该很严重才对。然而,加蓬的各个族群却和睦相处。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加蓬是最繁荣、最稳定的国家之一。若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2012年加蓬的人均GDP为20612美元,若按本国货币计算为13032美元。如果仅仅看石油收入与族群冲突的关系,加蓬是一个无法解释的案例,因为它高度依赖石油,同时族群的多元化、碎片化程度很高。然而,在本文的理论框架下,这个案例并不难解释。

      

      

      尽管加蓬是一个石油资源丰富的多民族国家,但由于以下三个因素的“庇佑”,得以从族群冲突中幸免:首先,加蓬大部分族群都相对均匀地分布在全国各地,跨族群婚姻较为常见,没有一个主要族群可以声称一个地区是其核心领地(core home territory)。其次,即便是加蓬最大的族群方族,也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6%—28.6%,并不构成多数,这可能使得他们难以寻求对国家的主导权。最后,加蓬的主要政治领导人都拒绝以族群分界线来进行政治动员。因此,尽管加蓬有一些要求民主化的内部斗争,但这些斗争从来都不是以族群为单位进行的。前任总统哈吉和现任总统阿里都没有尝试过打族群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来自一个少数族群。

      加蓬的案例不仅没有挑战反而进一步强化了本文的理论:如果没有油田区位因素,石油资源并不会导致族群冲突的发生或升级。

      假定一个国家业已存在族群仇恨,少数族群地区发现大型油田会加剧冲突的烈度,(30)这一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假说得到了上述案例的支持。南苏丹、尼日尔河三角洲、库尔德地区在油田发现之前就存在族群冲突,油田的发现使族群冲突的烈度增加。同时,该假说通过上述案例研究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石油探明储量增长会延长冲突的持续时间。在三个正面案例当中,均可以发现,新的油田被发现或石油探明储量增长,都会刺激少数族群与多数族群的冲突升级。负面案例则表明,如果没有油田区位因素,丰富的石油资源并不会成为族群冲突的“诅咒”。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案例比较研究,揭示了石油资源与族群冲突的关联机制,有效地说明了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对于族群冲突强度的影响。与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没有将族群冲突的动机(个体理性、族群认同与仇恨)、能力(资源、动员)和外部环境(地理、制度)孤立起来,而是用安全困境“因素一机制”的分析框架将上述因素整合起来,展现一个真正动态的广义理论。

      本文还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首先,对于多族群的石油国家而言,虽然少数族群地区发现大型油田可能会激化族群冲突,但分享型的制度安排(包括地方自治和资源共享)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少数族群的仇恨。譬如,库尔德的自治就有效地缓和了族群冲突。从苏丹、尼日利亚等国的悲剧中可以发现,族群冲突既存在资源竞争等利益诱因,又包含族群认同和仇恨等情感因素。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外资企业,在少数族群聚居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时候,都要顾及少数族群的情感,同时使他们分享石油资源带来的经济利益。

      其次,中国的资源型企业在非洲、拉美、中东等地进行投资的时候,必须尤其重视利益分配对族群冲突的影响,在创造利润的同时造福当地社会并尽可能规避政治风险。中国能源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事先对油田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内战)进行评估,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本研究表明,当一个油田成为潜在的投资对象时,必须谨慎考虑它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当地的族群关系;若油田位于少数族群聚居区,且该国族群关系紧张,也许应当放弃投资,不可心存侥幸。此外,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投资不仅要与对象国政府建立良好关系,也应该深入了解主要政党、民间团体、少数族群特别是反政府武装的立场。以南苏丹的石油投资为例,仅仅与当时的喀土穆中央政府达成协议还远远不够,因为在苏丹这样一个族群冲突频繁、宗教关系复杂,而且制度化程度又很低的国家,中资企业要顺利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还必须与各主要族群的精英进行沟通,取得当地居民的信任。在那些分离主义倾向较强的少数族群地区,无论是掠夺式的开发政策,还是输血式的援助政策,都很难获得当地民众的认可。只有深入扎根,与当地社群形成互惠关系,才能更好、更长远地实现“走出去”的目标。

      最后,中国的海外投资要兼顾经济利益与国家形象。中国在非洲和拉美的投资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是大国崛起的标志,另一方面也令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饱受争议。一些竞争对手趁机宣扬“中国威胁论”和新殖民主义论,给中国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中国的海外投资也经常受到经济民族主义和内战的冲击。(31)面对这种局面,中国需要“两手抓”:一是通过高质量的投资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二是通过经济外交和企业社会责任,确立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中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该在追求投资回报的同时,协助中国政府为缓和投资对象国的社会冲突、改善其投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研究助理李小千、王凯、张卫华的协助,也感谢包刚升、呼和那日松、景跃进、范勇鹏、李辉、李江春、刘骥、陆铭、潘姿、唐敏、唐睿、吴重庆、臧志军、周强、朱天飚的批评指正。感谢《世界经济与政治》匿名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文责自负。

      ①Paul Collier and Anke Hoeffler,"On Economic Causes of Civil War," Oxford Economic Papers,Vol.50,No.4,1998,pp.563-573; Macartan Humphreys,"Natural Resources,Conflict,and Conflict Resolution:Uncovering the Mechanisms,"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49,No.4,2005,pp.508-537.

      ②James D.Fearon,"Why Do Some Civil Wars Last So Much Longer than Others?"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41,No.3,2004,pp.275-301.

      ③Oeindrila Dube and Juan Vargas,"Commodity Price Shocks and Civil Conflict:Evidence from Colombia," Working Paper 2010,NYU.

      ④Christopher Blattman and Edward Miguel,"Civil War,"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48,No.1,2010,pp.3-57.

      ⑤Timothy Besle and Torsten Persson,"The Logic of Political Violenc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126,No.3,2011,pp.1411-1445; Paul Collier and Anke Hoeffler,"Greed and Grievance in Civil Wars," Oxford Economic Papers,Vol.56,2004,pp.663-695; Robert H.Bates,"Ethnic Competition and Modernization in Contemporary Africa,"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Vol.6,No.4,1974,pp.457-483; Michael Hechter,"Group Formation and the Cultural Division of Labo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84,No.2,1978,pp.293-318; Albert Breton,"The Economics of Nationalism,"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72,No.4,1964,pp.376-386; William Reno,"Shadow States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ivil Wars," in Mats Berdal and David Malone,eds.,Greed and Grievance:Economic Agendas in Civil Wars,Boulder:Lynne Rienner,2000,pp.43-68.

      ⑥James D.Fearon and David D.Laitin,"Ethnicity,Insurgency,and Civil Wa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7,No.1,2003,pp.75-90.

      ⑦Morten Boas,"‘Mend Me':The Movement for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Niger Delta and the Empowerment of Violence," in Cyril Obi and Siri Aas Rustad,eds.,Oil and Insurgency in the Niger Delta:Managing the Complex Politics of Petroviolence,London:Zed Books,2011,pp.115-124; Wumi Raji,Ayodele Ale and Eni Akinsola,Boiling Point:A CDHR Publication on the Crises in the Oil Producing Communities in Nigeria,Bloomington:Committee for the Defence of Human Rights,2000.

      ⑧Julian Wucherpfennig,Kristian Skrede Gleditsch,Nils Metternich and Lars-Erik Cederman,"Ethnicity,the State and the Duration of Civil War," World Politics,Vol.64,No.1,2012,pp.79-115; Ashley J.Tellis,Thomas S.Szayna and James A Winnefeld,Anticipating Ethnic Conflict,CA:RAND Corporation,1997.

      ⑨Daron Acemoglu and James Robinson,Why Nations Fail:The Origins of Power,Prosperity,and Poverty,New York:Crown Business,2012.

      ⑩Michael L.Ross,"Does Oil Hinder Democracy?" World Politics,Vol.53,No.3,2001,pp.325-361.

      (11)Jean-Paul Azam,"Looting and Conflict between Ethnoregional Groups:Lessons for State Formation in Africa,"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46,No.1,2002,pp.131-153.

      (12)Shiping Tang,"The Onset of Ethnic War:A General Theory," Sociological Theory,Vol.33,No.3,2015,forthcoming.

      (13)“安全困境”理论最初用于分析国际冲突,1993年波森(Barry Posen)率先将“安全困境”作为一个分析工具引入族群冲突研究领域。关于安全困境和族群冲突之间的更深入讨论,参见Shiping Tang,"The Security Dilemma and Ethnic Conflict:Toward a Dynamic and Integrative Theory of Ethnic Conflict,"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37,No.2,2011,pp.511-536。

      (14)Michael Hechter,Internal Colonialism:The Celtic Fringe in British National Development 1536-196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0; Anthony D.Smith,The Ethnic Reviva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15)Myron Weiner,Sons of the Soil:Migration and Ethnic Conflict in India,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8; James D.Fearon and David D.Laitin,"Sons of the Soil,Migrants,and Civil War," World Development,Vol.39,No.2,2011,pp.199-211.

      (16)比如,目前被经常使用的关于冲突烈度的数据集是战场死亡数据(Battle Deaths Data)。这个数据集主要采用“战场死亡人数”作为测量指标。但是,即便这些统计数字是准确的,也并不足以捕捉冲突的烈度和升级。原因在于,内战中平民的伤亡人数能够比士兵阵亡人数更准确地反映冲突的烈度和升级,但目前没有这方面的系统数据。参见Bethany Lacina,"Explaining the Severity of Civil Wars,"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50,No.2,2006,pp.276-289。

      (17)唐世平课题组主要应用了地理族群权力关系数据集(Geo-Ethnic Power Relations Dataset),该数据集实际上是席德曼(Lars-Erik Cederman)和威默(Andreas Wimmer)等人建立的族群权力关系数据集(Ethnic Power Relations Dataset)的GIS版本。该数据集涵盖了全世界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多族群国家(朝韩因不属于族群冲突的范畴而被排除在外),时间跨度为1945-2005年。详见唐世平和李辉的工作论文:"The Ethno-Geography of Oil and the Risk of Ethnic Conflict," Working Paper,2015。

      (18)资料来源:Andrew S.Natsios,Sudan,South Sudan and Darfur:What Everyone Needs to Know,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Johan Brosche and Daniel Rothbart,Violent Conflict and Peacebuilding:The Continuing Crisis in Dafur,London:Routledge,2013 。

      (19)Alexis Heraclides,"Janus or Sisyphus? The Southern Problem of the Sudan,"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Vol.25,No.2,1987,p.217.

      (20)“天课”又称“济贫税”,是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信条之一。伊斯兰教法规定,凡有合法收入的穆斯林家庭,须抽取家庭年度纯收入的2.5%用于赈济穷人或需要救助的人。

      (21)综合了以下文献的资料:Aderoju Oyefusi,"Oil-Dependence and Civil Conflict in Nigeria," http://www.economics.ox.ac.uk/Centre-for-the-Study-of-African-Economies-Series/oil-dependence-and-civil-conflict-in-nigeria,登录时间:2015年8月18日;Augustine Ikelegbe,"The Economy of Conflict in the Oil Rich Niger Delta Region of Nigeria," Nordic Journal of African Studies,Vol.14,No.2,2005,pp.208-234; Elias Courson,"Movement for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Niger Delta(MEND):Political Marginalization,Repression and Petro-Insurgency in the Niger Delta," The Nordic Africa Institute in Uppsala,2009,http://www.diva-portal.org/smash/get/diva2:280470/FULLTEXT01.pdf,登录时间:2015年8月26日。

      (22)Rotimi T.Suberu,Ethnic Minority and Governance in Nigeria,Ibadan:Spectrum Books Limited,1996; Augustine Ikelegbe,ed.,Oil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Conflicts in Nigeria,Berlin:LIT Verlag,2013.

      (23)Mahir A.Aziz,The Kurds of Iraq:Ethnonationalism and National Identity in Iraqi Kurdistan,London:I.B.Tauris & Co Ltd.,2011; Ofra Bengio,The Kurds of Iraq:Building a State within a State,Boulder:Lynne Rienner Publishers,Inc.,2012.

      (24)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world/para/kdp.htm,登录时间:2015年8月18日。

      (25)Tim Arango,"Iraqi Government and Kurds Reach Deal to Share Oil Revenues," The New York Times,December 2,2014.

      (26)David E.Gardiner and Douglas A.Yates,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Gabon,Lanham:Scarecrow Press,2006,pp.80-84.

      (27)http://www.systemicpeace.org/polity/gab2.htm,登录时间:2015年8月26日。

      (28)David E.Gardiner and Douglas A.Yates,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Gabon,pp.260-264.

      (29)Cheikh Gueye,"Gabon's Experience of Managing Oil Wealth," in Bernardin Akitoby and Sharmini Coorey,eds.,Oil Wealth in Central Africa:Policies for Inclusive Growth,Washington,D.C.: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2012,pp.197-212.

      (30)如果一个国家内的两个族群之前没有冲突的历史以及族群仇恨,少数族群地区发现了石油之后,一般不容易出现暴力性的族群冲突,但是会非常容易出现更加激烈的讨价还价。

      (31)Ching Kwan Lee,"The Specter of Global China," New Left Review,NLR.89,September-October 2014,pp.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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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的民族地理分布与民族冲突升级_石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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