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关于十七大以来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代表论文,发挥作用论文,为党论文,提供有力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后,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决定,并写入党章。2008年5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全国和地方各级党代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开展工作的方式、履行职责的保障及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等作出规定。为认真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情况,我们通过汇总各省区市情况,赴河北、辽宁、内蒙古、浙江、广东、湖南、四川、重庆等地实地调研,在辽宁省朝阳市、浙江丽水市和湖南岳阳市蹲点调研和问卷调查,以及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了解等,研究形成了这个调查报告。
基本做法
根据十七大精神和《暂行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代表任期制工作。
1.高度重视,代表任期制工作全面推进
中央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加强对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指导。运用党报、党刊、电视等媒体,对《暂行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对各地贯彻落实《暂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导,并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和研讨;在这次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中,对落实代表任期制工作特别是选好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抓好落实;总结推广辽宁、内蒙古、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典型经验,推动代表任期制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地方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大力推进代表任期制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具体办法。2008年9月至今,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二是探索建立配套制度。全国365个市州、2684个县市区探索建立了代表提案和提议、调查研究、列席党内重要会议、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工作配套制度。三是组建工作机构。截至目前,共有20个省区市和174个市州、780个县市区在党委组织部门成立了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分别占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总数的64.5%、46.5%、27.9%。
2.拓宽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各地严格遵循党章,认真落实代表的权利与职责,不断探索和完善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组织引导代表正确履职行权。
——开展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作用。各级党委普遍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一些地方还探索实行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做法,形成“党群联系链”,宣传讲解政策,掌握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十七大以来,全国省级党代表共联系党员群众7.85万人,市级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93.2万人,县级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398.9万人。上海市委要求每名市、区党代表联系一个居(村)委会,1名市代表与6-8名区县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并负责向市委及时反映了解到的情况。广东、浙江分别在全省建立了4278个、3972个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党员群众,畅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其利益诉求的渠道。广东还公推遴选100名工人、农民党代表到基层涉工、涉农和社会民生部门代理1年科级领导职务,使代表双向联系党政部门和群众。湖北组织开展党代表“进万家、结万户、解万难”活动,全省3.7万名县级以上党代表进村入户,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7.3万个。
——探索开展提案、提议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对党委决策的参谋作用。许多地方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联名或以代表团为单位,就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向大会提出提案。十七大以来,有7个省、175个市州、1436个县市区建立了代表提案制度,共收到省党代表提案493件、市党代表提案6391件、县党代表提案6.07万件。这次省级党委换届中,中组部对31个省区市建立代表提案工作预案提出明确要求。浙江、湖南、上海在这次省(市)党代会上开展了代表提案工作,党代表参与率分别达100%、77.8%、77%,浙江此前已在所有市、县开展了这项工作。不少市县也结合党委换届,在党代会期间开展代表提案工作。全国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行案工作。
各地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就同级党代会和党委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采取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提出提议。十七大以来,共收到省党代表提议3256件、市党代表提议9.43万件、县党代表提议近70万件,90%以上的提议得到同级党委的落实。
——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民意桥梁作用。各级党组织普遍在党代会、党委全委会、民主生活会和作出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座谈会、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十七大以来,中央率先垂范,历次全会决定均事先征求了十七大代表意见。此次地方党委换届中,各级党委在党代会召开前,普遍征求了同级本届代表和下一届代表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在党代会召开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并改进审议方式,保障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湖南在党代会召开前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三问”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对党委工作的意见。黑龙江就本省“十二五”规划征求35名省党代会代表的意见。上海、辽宁等地在党建网站开通“党代表直通车”,直接向党委领导反映情况。福建、重庆、贵州、青海、西藏等省区市党委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领域的代表参加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邀请参与干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评议监督作用。多数地方通过组织党代表参与干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民主评议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活动,进一步落实代表对干部工作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吉林长春市委邀请基层一线党代表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担任评委。安徽省在2010年全省公推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中,邀请25名省第八次党代会基层党代表参与面试工作。新疆温宿县组织党代表近400人次,对县委书记、县长进行民意调查和民主评议。
——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发挥代表对党委重要工作任务的推动促进作用。各级党委普遍组织本级和上级党代表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会和党委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开展调研,引导代表为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对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督导。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共组织省党代表调研835次,市党代表调研1.18万次,县党代表调研4.84万次。陕西每年确定一批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课题,组织党代表进行不少于1次的调研活动。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组织部分党代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访复查和创先争优活动督查工作。
——邀请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充分发挥代表对党内事务的参与作用。各级党委普遍邀请同级党代表列席党委全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有的地方还邀请一些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邀请了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基层一线代表列席会议,共计164人,占基层一线代表的26.03%;十七大以来列席同级党委各类会议的省党代表有4923人次,市党代表有8.95万人次,县级党代表有54.5万人次。
3.创新管理,确保任期制工作规范有序
各地立足增强党代表的主体意识和履职能力,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管理服务,努力提供工作保障,使代表任期制工作初步实现了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力量抓,有配套的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党委普遍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组织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增强代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各地结合代表履职行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章、《暂行条例》和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相关知识。同时,围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分类培训和普遍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对党代表的教育培训。浙江、广东在党代会前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代表如何在会议期间履职行权进行培训。上海在党代会召开前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新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履职培训。湖南专题培训省党代会代表中的基层一线代表。十七大以来,各地共举办省党代表培训班302期,培训9829人次;市党代表培训班3077期,培训21.4万人次;县党代表培训班2.1万期,培训167.3万人次。
——严格日常管理。各地按照《暂行条例》规定,强化代表党性意识,注重抓好代表的考核、激励和监督等,不断规范党代表履职行为,使代表日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一是开展代表考核。多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对党代表在思想政治、联系党员群众、提案提议、调研报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评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教育帮助。河北唐山市专门制定党代表活动记录本、党代表工作手册,详细记载每次党代表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成效以及代表出勤情况。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江西一些县(市、区)采取亮身份、定岗位,设立履职公开栏、开展优秀党代表评选等做法,激励党代表科学履职、有为履职、创新履职。青海一些县(市、区)每年组织20%的代表开展述职评议。三是及时做好代表资格管理。各级党组织对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会所属范围的代表,及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对一些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因出国出境停止党籍或丧失国籍、辞去代表职务的代表,及时终止代表资格。
——理顺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各地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责任。代表任期制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抓总,在组织部门成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纪委和党委办公厅(室)等部门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各地根据《暂行条例》,以制度形式进一步明确代表开展工作的途径和渠道。浙江制定出台了代表提案、代表提议、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和代表学习培训等5项具体制度。山西出台了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党内事项通报制度、党代表活动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代表质询制度、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等。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各地结合代表开展工作的特点,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程序,进一步推动代表任期制工作运行顺畅。广东、浙江、湖南等省探索试行了代表提案提议工作办理程序,四川、辽宁等省对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也进一步从方式方法上作出了规范。
——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大多数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暂行条例》关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目前,成立工作机构的有20个省区市。联络机构工作人员一般按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的1%左右配备。
——保障工作经费。多数地方参照同级人大代表工作经费标准,将党代表联络机构工作经费和党代表活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落实了代表任期制专项工作经费。
主要成效
从各地实行代表任期制工作情况看,各级党组织大力推动,党代表积极参与,党员群众和社会各方充分肯定。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实行代表任期制总体效果为“好”和“较好”的占93.3%。
1.增强了代表的主体意识
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改变了过去五年“只举一次手”的现象。党代会召开期间,组织代表审议“两委”工作报告,代表联名提出提案,选举“两委”委员;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向代表征询意见和建议活动、调研活动以及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等,为党代表作用发挥提供了舞台,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代表履职尽责的意识和动力。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党代表作用发挥“好”和“较好”的占91.1%;认为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占96.8%,认为参加党内活动经常化、作用发挥更好了的占87.5%。许多党代表表示,推行党代表任期制后,感觉自己时时刻刻都是代表,参加党内活动的次数更多了,了解党委中心工作的渠道更宽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2.密切了党群关系
各地通过建立健全代表定期接待走访和服务党员群众制度,构建起党代表与党员群众广泛联系的链条,既有利于党委各项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也有利于党委及时了解和化解基层矛盾,拉近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距离。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党代表说话管用、能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占86.5%;认为实行代表任期制更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占98.3%。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反映,原来“沉寂”的党代表活跃起来了,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党员群众的诉求也可以通过代表向党委反映了。
3.强化了党内监督
通过开展党代表民主评议党委工作和“两委”委员、调研、询问、质询等活动,强化了代表的民主监督意识,拓宽了党内监督渠道,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一些市县委书记反映,实行代表任期制后,代表的主体意识更强了,参与党内活动更多了,掌握信息的渠道更宽了,民主监督的作用和效果越来越明显,对党委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实行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占90.5%。
4.提高了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实行代表任期制后,广大代表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对党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拓宽了党委了解掌握基层情况的途径和渠道,有利于党委的意见主张和基层的客观实际实现有机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党委决策科学化水平。问卷调查显示,党代表中,表示参加了同级党委组织的征求意见活动的占86.7%;表示向同级党委就有关事项提出过意见建议的占68.9%;92.7%的领导干部认为代表的意见建议有助于党委制定决策、有利于推动决策落实。一些县委书记认为,实行代表任期制,代表一定程度参与党内事务,等于县委又多了一支工作力量,县委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强了。
5.健全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调研中多数人反映,在党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的背景下,实行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代表在任期内的经常性作用,特别是党代表民主评议和提案提议制度的具体实施,赋予了党代表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职权,极大地丰富了党的代表大会内涵。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代表任期制进一步拓展了党的代表大会功能的占93.8%,认为代表任期制有力推动了领导机关职权行使具体化的占92.6%。
几点思考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重大决策,对于激发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要意义。要更加注重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更加注重代表作用发挥,更加注重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1.要进一步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
针对各地不同情况、不同特点,重点抓好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一方面要全面推广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建立党代表工作室等典型做法,使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另一方面,要抓好党代表每年对常委会、全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工作,使代表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要进一步落实基层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重点抓好乡镇参照《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全面落实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开展民主监督、带头创先争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党委根据不同特点,推进代表任期制工作。
3.要进一步健全配套工作制度
全面总结一些地方代表任期制工作中的经验,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如提案提议、联系服务党员群众、调查研究、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学习培训等,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不断规范;对目标明确、方法上不够成熟的做法,努力探索,及时总结规范;对方向正确、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举措,深入调研、先行试点。要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力争形成内容完备、科学管用的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体系。
4.要进一步开展基层一线党代表培训
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党代表大会职权的行使,关系到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关系到党内民主建设的水平。要开展基层党代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行权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每名基层一线党代表在任期内参加一次培训。
5.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
认真落实《暂行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加强对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各地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不断健全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