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共产品的战略面向:“一带一路”义利观新论
文/刘 毅
摘要: 当前关于国际公共产品的认知主要是基于“公益论”而非“战略化”视角,相对忽视霸权国及其他主要国家的能动意愿和具体实践。单纯从供给者角度分析“搭便车”行为,也存在一定误解。事实上,基于战略互动与供需转换等前提,公共产品的供给国已经考虑到其他国家“搭便车”的可能性,将其视为扩大对外战略规模效应与影响力的可行路径。从需求与供给关系角度看,新兴大国有可能且有必要在适当条件下扩大投入,基于“义利兼顾、有予有取”的新义利观,参与国际公共产品“经营”与治理。“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性质即体现在:通过创新国际公共产品具体领域供给形式,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出发,共同提高合作效率,进而实现合理有效的战略收益。
关键词: 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义利观;新兴大国
在当代全球治理以及国际战略研究领域,关于国际公共产品的讨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现今的全球热点问题越来越体现国际公共性质,涉及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等领域:通过大国协调合作维护和平秩序、应对区域冲突,开展全面经济合作、保证全球自由贸易和金融稳定,对外援助与发展合作,协作解决生态环境等问题,联合打击恐怖主义与跨国犯罪等,本质意义上都属于“公共产品”特征范畴。国际公共产品外延不断扩展,使其成为全球治理与广义国际合作领域的核心概念之一。另一方面,国际公共产品之所以广受瞩目,主要是由于其与“搭便车”(free-riding)问题的内在关联。在国内政治层面,一般认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non-exclusive)、“非竞争”(non-rival)等特点,其供给和维持需要公共权力统一组织并强制推行,但在国际关系互动中,由于缺乏国家之上的统一强制力,公共产品被认为可能面临需求供给不足、难以持续等困境,绝大多数国家倾向于“搭便车”而非主动提供公共产品,这将进一步加剧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难题。[1]
由此,本研究核心问题包括:公共产品供给国为何允许他国“搭便车”?如何认识某一公共产品供给国对其他公共产品的“消费”行为?所谓的“搭便车”现象是否构成国际公共品机制存续的必要条件?如何认识新兴大国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含义与理念基础?对供给国对外战略而言,公共产品消费国具有哪些关键意义?下面主要基于国际公共产品概念类型与基本原理,探索其可能的战略转向、发展趋势与“义利观”基础。
一 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溯源
围绕公共产品的早期研究多见于经济学领域。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共产品”概念由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1954年首先提出。萨缪尔森区分了私人物品与公共产品,认为后者具有如下特点:每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均不会导致其他人对此物品消费的减少,难以排除不付费者对该物品的消费。[2]此后讨论围绕国内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展开,得出以“非竞争”“非排他”为本质属性的解释框架,公共产品概念在国际关系领域得到推广。大致从20世纪70年代起,全球化研究者、环境论者、发展论者、国际组织与公民社会研究者以“全球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为中心,对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进行构述。其“公益视角”至今仍在影响这一领域的研究前提与知识背景。[3]
目前认可度较高的定义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与世界银行给出。前者强调国际公共产品的时空延展性,标准包括:(1)其益处有“强公共特性”,消费时非竞争、非排他;(2)其益处对所有国家、人民、世代有基本的普遍性,受益者包括整个人类。世界银行的定义主要强调国际集体协作,将全球公共产品认定为“具有实际跨国外部性的物品、资源、服务、规则系统或政策体制,对于发展和减少贫困非常重要,只有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合作与集体行动才能充分供给”。[4]
以2017年7月为分水岭实施风险管理,随机选取2017年1月~7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骨科患者136例作为对照组,另选取2017年8月~2018年9月我院骨科收治的患者136例作为对策组。其中,对照组男81例,女55例,年龄18~54岁,平均年龄(32.1±2.4)岁;对策组男79例,女57例,年龄22~46岁,平均年龄(31.6±1.7)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参与护理人员前后一致,4名护士,1名护师,2名护理主管,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以及自愿参与试验。
事实上,确有一部分全球产品,几乎完全属于公益性质(例如国际灾难救援、跨国传染病疫苗联合研制、统一各国度量单位等),它们多数由联合国体系及各类国际组织负责运作,其“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点相对突出。但还有为数众多的公共产品,不能完全归入公益范畴,确切而言它们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类似于布坎南分类中的“俱乐部物品”(排他而非竞争)或“共用资源”(竞争而非排他)。“国际准公共产品”作为当前主流的公共产品供给类型,具有其关键意义。
上述关于国际(准)公共产品“能动供给”的逻辑论述,主要基于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在当前大国竞争与国家间关系结构多元化背景下,公共产品多元化、多领域分别供给的趋势正在成为国际关系现实。一般认为,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国需要具备足够的实力、意愿以及恰当时机等充分条件,才能真正启动相应战略设计。新兴大国在实力和意愿等方面的体现备受关注。以中国为例,近年来,中国经济总量保持世界第二,在对外关系与交往密切度方面空前扩展,成为真正的“全球国家”。根据2018年6月发布的《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自2002年以来,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整体贡献率接近30%,2017年度贡献率达34%,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比重已达到15.3%,最终消费对世界消费总量的贡献也跃居全球首位。中国也在寻求可能的路径,争取合理运用既有经济动能,实现更有利的全球治理目标,即通过积极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实现国家实力效用的新发展。由于国家利益的国际化,以及巨大的外部关系需求,中国外交正在日益转向“战略化”与“外向化”,并体现出参与国际事务的积极意愿。
首先,根据有关的理论知识建立一个 “因果关系”的结构模型,绘制全模型的路径分析图 (The path diagram of full Model),找出模型中所有变量之间尽可能有的因果关系,然后用计算线性回归系数的方法求出路径系数[2]。
但是,对国际公共产品“公益”性质的过度强调,包括“供给不足”的认知定势,很可能忽视了一个事实,即当今大部分具有关键意义的国际公共产品处于“基本足够”或相对稳定的供给状态;各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改进供给现状,即“向上均衡”,而非相反。之所以没有变得“更好”,可能是受限于国际关系领域的供需情况与迫切度问题。这意味着当前国际公共产品处于“相对短缺”与动态调整过程中。对这一状况的确切理解,应该超越国际公共产品的最小定义,将受众国的需求要素纳入相应理论逻辑,特别是公共产品消费对供给的潜在激励,以及受众国在国际公共产品框架内可能受到的制约条件等。[6]明确“需求”要素的作用,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研究的基本前提。
在一般意义上,公共产品的“公益性”意味着:此项活动对外发挥有益影响,而未获得绝对的等值报偿。就这一点而言,产品的公益性质与私人性质之间,边界并不清晰;很多私人物品本身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公益性,也可能产生正向外部性外溢,实际的区别只在于公益程度大小。而且,产品公益性的确立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演进过程。“公益性”本身属于外部力量基于各种原因所作的一种“矫正”,意味着私人物品“公物化”。同等矫正力度下,公益强度的差别取决于物品的私人性质;公益强度等同则矫正力度不同。象征收费、跨期交换等一系列行为,也可能导致私人物品客观上具有某些公益性质。
一般认为,国际公共产品的“集体行动难题”是指:在缺乏全球统一强制力的国际关系情境中,基于公共产品非排他、非竞争特点,每个国家都清楚即使不付出代价(或付出较少代价),同样可以消费这些物品。故此,各国最优选项是:完全不付出成本或避免单独承担全部成本,这将导致供给国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难以充分实现其公益目标。[5]
在相反方向上,公共产品也存在“私物化”的可能性。由于资源稀缺是产品经济属性的总前提,绝大部分物品都具有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的竞争性。这表明,公共产品不等于免费产品,或者说不存在绝对免费产品,只存在“交换给付”“跨期付费”问题。实际上,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兼有公益性质(吸引他国参与,维持受众国群体)和公害性质(维持自身收益结构稳定性)。其他国家可以自由“搭便车”,但不能自由“脱身”,否则代价极大。例如,国际货币制度便于各国储蓄财富、开展交易,但这些国家也必须承担发行国货币政策可能的风险,类似于“人质”。可见,增加消费而边际成本不变的情况是有限度的,与纯粹公共产品相比,“准公共产品”更具典型意义。
准公共产品不同于私人物品相对清晰的权属状态,其特质在于消费权属的开放界定与调适状态。[7]基于“准国际公共产品”的理论逻辑,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非排他”,技术进步与具体国际机制安排总能排除一部分国家的消费资格,问题只在于这些技术或安排是否有用,能否实现供给国的战略意图。因此,只能将“完全纯粹的国际公共产品”设定为一种理想化状态,现实中绝大部分国际公共产品都可以归于“准公共产品”范畴。可以看出:非纯粹意义上的公共产品位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物品”之间。就国际公共产品而言,在特定情形或时段内接近公益方向可以吸引他国消费,接近供给国利益方向则有利于回收成本并获得必要的收益。
在此前研究中,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通常被明确加以区分,这一思路并不利于解释其全球供给状态的差异。本研究倾向于将国际公共产品视为连续的概念谱系,基于公益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私益物品”“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其中,“准公共产品”位于连续谱的中段,根据供给国具体战略需要,可以适时调整合作门槛与“优惠程度”,基于“竞争非排他”或“排他非竞争”的消费特点,展开战略交换,实现较高程度的多元化供给,从而有别于其他两种基本类型。
二 国际公共产品的战略转向
一般而言,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存在的问题至少包括:(1)供给不足。某些“纯公共产品”可能出现资源紧缺、影响基本消费的情形。(2)供给失调。公共产品的供给处于调整过程,尚未形成基本供需均衡。(3)供给过度。更接近“私物化”的公共产品容易出现供给积极性过高情形。例如集团化军备竞赛、区域合作的重叠制度框架等。[8]这在一方面能够证实:“纯公益”之外的公共产品仍具有可能性;供给国边际收益超过边际成本,就会产生相应的供给动力。另一方面表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国可能具有较强的“私物化”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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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瘤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多见于皮肤和皮下组织。在分类上,可按形态学分类为毛细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混合型血管瘤及蔓状血管瘤[1]。抽选我院收治的26例血管瘤患者为研究对象,以探究血管瘤的外科临床护理干预效果。报告如下。
朱熹就根据文理,推断“作‘之’为是”。不仅同一文的两种石本自相矛盾,而且,同一作者撰写同一墓主的碑文与墓志,亦有自相矛盾者。例如,韩愈既为刘昌裔撰写过《刘统军碑》,又为其撰写《刘统军墓志》。两文皆有石本,而叙述刘氏先世,却有不同。碑文中有“三世晋人”句,《考异》卷七云:
根据霸权稳定论的理解,稳定的国际体系有赖于霸权国提供必要的国际公共产品(例如安全秩序、经济组织、制度规则等),并容许一定程度的“搭便车”。[9]二战后,在国际关系秩序尤其是在世界经济领域,开放的自由贸易体制、稳定的货币流动体系、大规模国家间援助等关键公共产品的供给,基本上由霸权国承担或主导。为遏制苏联,美国长期容许西欧、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国家“搭便车”。另一方面,霸权稳定论强调,霸权治理的边际成本递增并有可能超过边际收益;“相对衰落”的霸权国将面临“增加资源”“减少成本”两种可能的思路。[10]后一种选择更常见,将导致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进而影响全球秩序可持续性。冷战后,美国提供“全球公益”的意愿被认为相对下降。约瑟夫·奈(Joseph Nye)曾指出,“在经济治理以及跨国关系层次,美国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须与其他国家合作”。[11]但在另一方面,根据奈的归纳,主要的全球公益包括:区域均势关系、开放的全球经济体系、国际公共领域(如网络空间)共享、国际制度与规则效力、发展援助、国际冲突调解等。美国在这些领域确实出现一些偏向性、选择性意向,在具体领域频繁“退群”。但到目前为止,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关键机制与合作态势并未根本改变,也未出现明显不可逆的“供给断崖”。本质上,大规模“退群”行为的进一步目标是重新启动谈判、修改原有机制以获得更多收益,完全拒绝或全面放弃现有机制的情况并不是主流。
关于霸权国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一些学者提出不同的解释。吉尔平(Robert Gilpin)曾指出,“霸权稳定论”并非决定论,而是带有条件性。对于公共产品供给而言,霸权是必要的(necessary),但不是充分条件(not sufficient)。[12]这表明,霸权相对衰落并不意味着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中断或终止。基欧汉(Robert Keohane)基于制度主义立场,认为在霸权之后维持相对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具有可能性,主要原因是国际关系权力的整体分布与具体领域内发挥作用的国际机制并不完全重合,宏观层面权力变动与“问题领域”的权力状态也存在不一致性。[13]这表明,国际公共产品具有某种“相对独立性”,有可能实现多元化、多领域的分别供给。
但是,霸权稳定论面临的主要争议还在于其“福利假设”(或公共利益观),即预设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主要是霸权国基于“道德”“良心”“善意”而施惠于全世界的一种“福利”。这与前述关于国际公共产品研究的“公益偏好”相呼应,且符合一种隐含的“意识形态正确”。但“公益论”并非问题的全部。事实上,通过提供带有“非中性”“偏向性”的国际公共产品,美国真正获得了丰富、可持续的全球收益,这些收益分布在国际政治、安全、经济、意识形态、世界领导权等多个层面。利用霸权地位率先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优势在于:可以提前进行战略化布局、形成机制优势;设定进入标准、确立“制度霸权”;全面主导公共产品供给的“收益结构”。目前这一供给收益局面仍在延续,而未结束,其重要原因在于:对霸权国而言,重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已经基本超越早期的“高成本、低收益”阶段,当前总体收益相对稳定,只需维持、调整或修正供给战略。国际公共产品大规模“私物化”情形可能面临具体限度。
从某种程度而言,如果青少年价值观与道德判断出现偏差,势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攻击行为。所谓的攻击行为主要是指个体存在伤害或者损害他人的行为,危害性较为严重。确切地说,攻击行为属于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暴力犯罪、轻生自杀以及恐怖主义等攻击行为都属于社会行为,并对社会安定有着较大的威胁。近些年来,研究人员表明,青少年受到不良舆论引导以及社会认知偏差的影响,攻击行为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已经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冷战后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呈现明显多元化趋势,原有霸权国主导的公共产品份额相对减少,垄断局面被打破。目前国际公共产品的主要形式包括:双边合作供给、国家集体供给、国际组织供给等。其中,双边或区域战略合作阻力较小,容易取得实质进展,成为“准公共产品”典型模式。各国联合提供的“俱乐部公共产品”之中,核心国家与其他参与国之间存在各种利益交换与偏好协调机制,维持自身收益与集体收益的均衡;广义的国际组织不仅包括各类实体,也包括国际规范与制度的多层次网络构架,它们是各种纯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同时也具有隐性或显性的“非纯粹”含义,反映出特定机制创设国或主导国利益偏好的“非中性”。
多元化供给局面反映出当前全球议题领域的复杂化、模糊化趋势,特别是国际社会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延展。这种需求不仅来自受众国,同样也来自供给国,成为一种国家战略。当前,主要大国都在尝试提供一些能力所及的“准公共产品”,很大程度上突破原有霸权国垄断供给的单一局面。
三 国际公共产品的能动供给
从本质上看,准公共产品仍具有不同程度的公益性质,主要源于其“权属开放化”“非均质消费”等特点,属于一种短期内不对等的交换行为。一般而言,它首先有利于消费国(搭便车),同时也有利于双方合作利益的实现,包括供给国战略目标的达成。此类不对等利益分布的“再调整”具有延时性质,体现出“关键群体”(critical mass)需求的激励作用。[14]准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前提条件是:承认世界各国拥有资源与利益偏好的差异;认识到多元化受众对公共产品消费的收益函数与成本敏感程度存在区别。相对而言,主要大国都存在某种“消费收益高、成本敏感度低”的特点。即使是在初始阶段,这些大国就有可能率先获得净收益(或收益增长率显著超过成本);对国际公共产品受众国而言,“搭便车”过程可能改变其收益函数的位置与“形状”,促使更多国家先后加入,形成必要的合作规模。
根据当前国际公共产品领域的供需转换态势(表1),受众国的态度与作用开始得到新的关注。本质上,各国围绕“准公共产品”展开不对称交换,属于一种“策略互动”,公共产品受众国的反应被纳入供给国的预期判断与决策。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行为者仍属于“目标导向”的理性国家,试图在相对有限的国际国内资源基础上,实现更好的权力利益目标,但也必须考虑其权力客体的差异需求与目标偏好,策略互动过程的可预测度有限,因此,供给国在设计其收益结构时,不只局限于自身选择,还应纳入其他参与者的策略行为。
表1 国际公共产品的供需转换
在历时维度上,“准公共产品”之所以具有可能性,主要源于供给国对“跨期因素”的考虑,即战略价值的延时回收。[15]围绕国际公共产品的行为选择本身也可能导致战略价值的关联变动,跨期交换则属于一种相对理性(相对满意)过程,边际收益与“总量收益”之间并非明确的直接对应关系。因此,围绕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与消费的策略互动更类似于一种以短期趋近长期的“投资”行为。
搭便车(消费)被视为国际公共产品机制的必要构成部分,受众国的需求本身具有不同程度的非均质特征。在既定条件下,不同国家对特定国际公共产品的需求层次不同,消费数量或消费品质要求也并不均等。而“纯公共产品”受众国的偏好差异相对较小,各国的受益更平均,公益度高于“准公共产品”。对后者而言,由于其消费需求层次与弹性较高(例如“一带一路”投资合作中的基础设施需求),受众国的支付意愿更强,公共产品本身的意义更突出,扩展了市场化、多元化供给的可能性。这一过程具有双向含义,可能出现消费不足与消费过度情形。
在消费不足的情形下,准公共产品供给国可能采取“质优价廉”的思路,增强公共产品的“公益性”或开放性,降低排他性,通过更多让利的行为方式,吸引和扩大受众国的数量。这样接近于“竞争而非排他”的“拥挤型物品”(共用资源)。[16]此类“拥挤”可能带有策略含义。如果受众国认为当前准公共产品在分配结构、价格区间、紧需程度等方面尚属适宜,就会在调整成本方面做出适当妥协,在相当程度上承认供给国家的适度权力利益,形成某种“不对称依赖”。此类“搭便车”行为具有当期的投入代价以及长期的机会成本,公共产品供给国本身也作为搭便车的“共同依赖者”。
[6]Inge Kaul,Providing Global Public Good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25-30.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人心,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特别是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激励下,广大农民加大了对购置农业机械的投入,农业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
但是,送走了父亲以后,回城的阿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也没回来过,往家里打的钱是越来越多,往家里的电话却是越来越少。
就实力、意愿与时机而言,观念及意愿因素十分关键。中国适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反映当前外交新理念的战略定位,即“正确义利观”。2014年中央外事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这一重要战略思想,明确指出: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切实落实好正确义利观,真正做到弘义融利”。在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面,中国更加注重义利融合、予取结合方式,以此作为可行的外交价值目标。“义”包括国际道义、全球正义,注重公共产品的国际利益相关性,提供可能的物质帮助,对接“受众国”实际需求;“利”则是在互惠共赢基础上,赢得本国在经济、外交等方面的战略利益。“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特色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尝试,体现出义利观维度的前瞻性、超越性与战略性。“一带一路”义利观以实践取向为基础,致力于国家利益目标与实现手段之间寻求恰当协调,体现价值的正当性与战略合理性。以“一带一路”义利观为基础,设计中国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战略,符合当前全球公共领域的供需转换趋势,能够体现新兴大国自身的战略能动性。
四 “一带一路”义利观的战略实践
国际公共产品的“供需转换”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为何“公共产品供给国长期允许他国搭便车”,并澄清关于国际公共产品“公益性”的简单化理解。新兴大国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确立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重点和优势方向,强调实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集中运用。基于义利观维度,可以进一步认识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战略的基本点:寻求超越狭隘利益的积极方式,提供更好的合作条件,既满足受众国实际需求,也在更大范围和更长时段内实现国家战略利益。新型义利观的核心仍在于:通过经济共赢,重塑关系秩序,基于务实合作,实现发展利益的相互嵌入,以利益因素为纽带,形成战略化协同的关系共同体。作为中国探索提供的“机制类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将国家利益有机融入公共产品设计,坚持“多予少取、先予后取、予取平衡”,意味着对国际合作观的有效更新。[17]总体而言,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战略的关键点可能包括:
其一,明确战略重点,将义利关系具体化和分层化。在不断增加国际公共产品投入力度时,明确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指向与优势领域,通过必要的成本投入,获得积极的外部关系反馈与战略合作前景。[18]本质上,一些领域的收益很难通过简单对等交易方式获得,为此必须做出某些让利行为,才能得到战略回馈。因此,关键问题是考虑如何将资源更有效地投入那些“既存在优势,又能够以此获得稳定国际支持、巩固外交友好关系、改进国家形象与亲和力、扩展积极全球影响”的诸多方面,通过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供给份额与受众国群体。
其二,开阔战略视野,创新国际公共产品具体形式。国际公共产品不只涉及捐赠、国际组织会费、无息贷款等,还包括国际公共领域的制度设计、技术规则设置、政治与外交人才培训、管理经验交流等多元化方式,也可以体现为政府牵头、社会承接的运作方式;可以适时考虑制定区域层次乃至全球范围的规则制度,进而创设可行的区域合作机制与金融组织,作为增强国际话语权的可能思路。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可以考虑提供保障方案与合作平台;设立各类专员、特使、特别代表等形式,参与国际事务斡旋与冲突解决;在国际能源供应、海上通道安全维护、国际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为友好国家提供技术合作项目,包括可行的共同开发方案等。[19]
分别由两位医师对CT和MRI诊断图像进行审阅,根据美国制定的危险度标准对肿瘤进行分级。直径小于2cm,核分裂小于5个/50 HPF属于极低度危险肿瘤;直径为2~5cm,核分裂小于5个/50HPF属于低度危险;直径小于5cm,核分裂为6~10/50HPF属于中度危险;直径超过5cm,核分裂大于5个/50HPF的肿瘤属于高度危险肿瘤。
其三,注重战略设计,强化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考虑针对“准公共产品”特点,增加可能的战略内涵,关注区域公共产品、领域公共产品、时效公共产品、操作形式的公共产品等多种组合形式,在具体的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考虑增强适当合理的“讨价还价资本”,克服某些短时利益干扰,赢得可持续战略收益。在具体问题领域,需要评估特定公共产品的供需状况、垄断局面与发展态势,进而确定可能的投入力度。总体而言,“一带一路”义利观对应国际公共产品供需转换趋势,成为新时代中国国际公共产品战略的关键理念基础。以此为前提,有利于突破当前全球公共领域的相对固化结构,提高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与有效度。
注释:
[1]Todd Sandler,“Donor Mechanisms for Financing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World Economy ,Vol.8,No.1 (2005),pp.1095-1117.
[2]Paul Samuelson,“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Vol.11 (1954),pp.387-398.
[3]Marco Ferroni,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Incentives,Measurement and Financing,World Bank Report,2002,pp.10-16.
[4]Inge Kaul,Global Public Good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5]John Conybeare,“Public Goods,Prisoners Dilemmas and IPE”,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28,No.2 (1984),pp.5-22.
[7]陈其林:《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定义、分类依据及其类别》,《经济学家》2010年第7期。
既然私益物品收益更明确、供给积极性最高,它能否取代“准公共产品”甚至全部国际公共产品?在现实中,这一问题应表述为:准公共产品为何没有全部转向私益物品,核心国家为何仍允许“搭便车”。在国内公共产品领域,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强制规定一些重要的公共产品不得完全交由市场供给;在国际公共产品领域内,这一理由并不充分。供给国可能基于道义、合法性或威望的需要,无偿提供某些“纯粹公共产品”。但是,重要的准公共产品供给仍然取决于主体间利益取向,而非公共产品本身的公益性质。之所以没有全部转变为私益物品,原因可能在于:“外部性”的内化存在诸多困难,许多利益只能从外部获得,或者通过公共产品与私益物品的“议题联系”(issue linkage)才能生效。因此,只有体现出某些公共产品性质(例如模糊交换以及战略让利行为等),才能吸引更多国家参与合作,保持其“规模效应”。与此类似,国际公共产品的“俱乐部化”也存在某些限度,难以持续推进。如果坚持排斥其他大国或关键国家,将会给本国带来更多利益损失或合作机会的缩减。
在消费国转向选择更优的“准公共产品”情况下,有可能形成某种垄断趋势。此时,供给国可能适度强化公共产品的“私益性”(排他性或竞争性),通过提高门槛或者升级消费档次、适度减少数量、增加其他条件等方式,增加本国收益。例如,“俱乐部物品”具有较强私益倾向:通过设定消费门槛,排除“零贡献”国家,从而呈现更明确的利益目标与政治面向。这种“抬高”本身面临某种限度。形成新的动态均衡后,来自受众国及其他供给国的竞争选择将迫使原有供给国再次调整。因此较优策略是:维持相对稳定的收益结构,使较多的受众国相对满意,适当改进“准公共产品”的质量与效能,节约总体供给成本,进而形成相对良性供给状态下的基本均衡。
首先,一经发现有生猪发病,则应当立即将病猪与其他猪群进行隔离,并针对猪舍进行严格、彻底的清理,消除疾病对其他生猪所产生的潜在威胁。倘若发现该疾病存在扩散、感染的趋势,则应当将产生类似症状的病猪进行严格隔离,并针对饲养环境、猪舍进行彻底的清洁与消毒,还要针对运输工具、饲养用具以及饲养服等进行全面消毒。此外,针对发病死亡的尸体、病猪排泄物以及饲养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弃物也要依照卫生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疫病的再次传播与蔓延。
(1)杭州港客货运输需求分析的科学性。港口最基本的服务功能是承载货物及旅客的水上运输服务,杭州港总体规划应在分析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杭州港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状及规划,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分析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杭州港的运输需求及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为杭州港性质功能分析和岸线及港区布置规模提供重要的依据。
[8]李巍:《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终结:制度过剩与经济整合的困境》,《当代亚太》2011年第4期。
而专业化,则是对下游印刷企业的要求,效率第一,品类无须繁多,越专越精,生产的产品质量越好,效率越高。有效利用了工厂的冗余产能,使其产能得到最合理、最优化的运用,同时阳光印网对环保意识好、环保资质更高的供应商予以优先提供订单的支持,使绿色环保渗透进生产链的每一环扣,真正实现阳光产业。
[9]Charles Kindleberger,The World in Depress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10]Robert Gilpin,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11]Joseph Nye,“The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 and Global Public Goods”,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78,No.3 (2002),pp.55-68.
[12]Robert Gilpin,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1,pp.17-24.
[13]Robert Keohane,After Hegemon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p.46-54.
[14]庞珣:《国际公共物品中集体行动困境的克服》,《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7期。
[15]David Lake,Strategic Choic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16]David Kapur,“The Common Pool Dilemma of Global Public Goods”,World Development ,Vol.91,No.3 (2002),pp.337-354.
[17]李景治:《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新兴大国外交》,《新视野》2016年第3期。
[18]刘毅:《当代中国新常态外交若干前瞻议题论析》,《新视野》2015年第4期。
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斜齿圆柱齿轮作为减速箱的传动齿轮,这是因为与直齿圆柱齿轮相比,在相同条件下斜齿齿轮的尺寸更小。表1所示为选用的斜齿齿轮的相关参数,设计中采用7级精度,初定螺旋角β=14°。
[19]王逸舟:《仁智大国:创造性介入概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中图分类号: D8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0138(2019)03-0115-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课题“新一届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经验与外交战略研究”(16ZZD02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课题“积极安全与合作治理:国际公共物品的战略转向研究”(3262019T57)
作者简介: 刘毅,国际关系学院国政系讲师,法学博士,北京市,100091。
责任编辑 刘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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