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兴民营企业_家族企业论文

中国新兴民营企业_家族企业论文

崛起的中国私营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私营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私营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广义的私营企业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以私人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本文所研究的是狭义的私营企业。

我国私营企业的现状

我国私营企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

1998年,我国私营企业已达120.1万户,比上年底净增24万户,增长25.01%。从业人员1709.08万人,比上年底净增359.82万人,增长26.67%,其中:投资人数263.83万户,比上年底净增59.64万人,增长29.21%;雇工人数1445.26万人,比上年底净增300.18万人,增长26.21%。注册资本7198.06亿元,比上年底净增2057.94亿元,增长40.04%。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共创产值5853.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22%;实现营业收入5323.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9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59.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95%。1998年创汇私营企业6082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87.61亿元。这些数字说明我国私营企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

1.私营企业的经营规模。1998年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59.94万元,户均雇工12.0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2.04%和0.92%。虽然,私营企业的总体经营规模还比较小,但是,私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得以持续扩大。1998年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的私营企业10.78万户,比上年净增3.29万户,增长43.85%;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1.7万户,比上年底净增6973户,增长69.2%;私营企业集团1563户,净增564户,比上年底增长56.46%。这些大型私营企业以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企业为主,并实现了跨产业、跨行业经营发展,潜力巨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一些私营企业基本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并开始了以资产股份化、产业多元化、管理科学化和经营国际化为核心内容的企业第二次创业。

2.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变化具有以下特点: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有限责任公司增长速度最快,独资和合伙企业所占份额逐步减少。1998年,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51.76%,独资和合伙企业分别占36.78%和11.46%。

3.私营企业的产业公布。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具有如下特点:(1)以第三产业为主。至1998年底,从企业户数指标看,投资于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户数比例占总户数的55.74%,第一产业占2.05%,第二产业占42.21%;从投资人数指标看,第三产业比例占58.79%,第一产业占1.73%,第二产业占39.48%;从注册资金指标看,第三产业占62.53%,第一产业占1.69%,第二产业占35.77%。除雇工人数指标外,第三产业各项指标均居各产业之首。(2)第二产业雇工人数最多。从雇工人数指标看,第二产业占55.94%,第一产业占2.04%,第三产业占42.02%。第二产业中,制造业的雇工人数最多,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1998年,私营企业在制造业的雇工人数达715.62万人,占第二产业全部工人数808.42万人的88.52%。(3)第一产业发展最快。从1995~1998年的平均增长速度看,第一产业各项指标增长最快。从户数指标看,第一产业年均增长57.64%,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15.35%、28.17%;从投资人数指标看,第一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为50.14%,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16.97%、31.94%;从雇工人数指标看,第一产业年均增长56.79%,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15.82%、27.36%;从注册资金指标看,第一产业年均增长63.80%,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33.87%、43.58%。

4.私营企业的区域分布。我国的私营企业经济区域分布具有如下特点:(1)主要分布在东部。从1998年的户数指标看,64.52%的私营企业分布在东部,中、西部仅占22.25%、13.23%。从投资人数、雇工人数、注册资金指标看,东部私营企业分别占60.65%、62.22%、50.72%。各项指标均占全国的60%以上。(2)西部地区私营企业发展最快。90年代以来,东部、中部、西部的私营企业均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比较而言,西部发展最快。从户数指标看,西部私营企业户数每年平均增长37.53%,东部、中部年均增长32.83%、32.24%;从投资人数指标看,西部年均增长36.58%,东部、中部年均增长31.54%、31.50%;从雇工人数指标看,西部年均增长30.96%,东部、中部年均增长29.31%、28.61%。但是,从注册资金指标看,西部略慢于中部,年均增长69.80%,中部年均增长最快,为70.70%,东部为59.30%。(3)中部私营企业规模扩大最快。90年代以来,东、中、西部私营企业的年均注册资金增长快于户数增长,表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特点。比较而言,中部私营企业的年均注册资金增长幅度比户数增长幅度更大,经营规模扩大的趋势最明显。

我国私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提起私营经济,人们总是将其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

1.对私营企业的社会偏见还不能彻底消除,“左”的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私营企业的发展。几十年来,一提起私营经济,人们总是将其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对发展私营经济忧心忡忡。现在对私营经济的歧视性政策基本上已消除,但数十年“一大二公”所形成的对私有经济的社会偏见不可能在短期内根除,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在掌握政策中对私营企业“宁左勿右”、“宁紧勿松”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私营经济的发展。更有甚者,不少地方私营企业的资产、品牌,甚至投资者的人身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侵权案件不断发生。

2.现行政策体制中对私营企业还存在着一些不公平待遇,影响私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目前,私营企业在银行贷款、土地征用、税收和人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公平待遇。比如,在获得银行贷款上,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各专业银行不是以效益为标准,而是以所有制为标准确定贷款对象和贷款规模。按基本分工,其服务重点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企业基本不属于服务对象。至今,私营企业仍主要属于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但发展迅速的私营企业其资金需求量远远超过了信用社发放贷款的能力,致使私营企业在资金融通上出现困难。又如,在土地征用上,一些部门规定私营企业不能征地,使生产型私营企业发展受到限制。再如,在人才使用方面,私营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各有优势,充其量不过是打个平手,但是在城镇的私营企业由于受户口指标的限制,严重削弱了有潜力企业对高级管理人才的吸引力。此外,私营企业在营业范围、市场准入、对外合资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政策限制和不平等待遇。

产权不清往往使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短期化行为

3.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三乱”现象较为严重。我国私营企业管理体制是:国家不设私营企业主管机关,各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在各自的职责内对私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行业指导、帮助和管理。由于工商、税务、劳动、公安、环卫、交通、物价、城建等各个部门都分管私营企业的一部分业务,各成体系,纵向领导,政出多门,缺乏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特别是当企业需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各部门又相互推诿,难以解决,造成私营企业贷款难、征地难、经济核算难、出口出国难。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私营企业共同而强烈反映的问题,也是影响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的“三乱”加重了私营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产权不清,戴“假帽子”现象严重。一些私营企业利用挂靠经营,租用转借营业执照或产权转移等手法以集体企业、合作企业、校办工厂,甚至全民企业的名义登记注册,给自己戴上一顶“假帽子”。对于私营企业本身来说,戴“假帽子”的利益比较明显,如政策上的优惠、可担保的贷款、减少各方的摊派、获得良好的声誉和降低经营上的风险。但戴“假帽子”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也是明显的:它使原本清晰的产权关系变得混乱,产权不清往往使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短期化行为;它模糊了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界线,以及它们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地域和行业的分布状况,从而影响了国家的宏观决策。戴“假帽子”还使私营企业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那部分优惠政策,偷漏了国家税收和为某些干部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条件。产权不清还给私营企业进一步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产权融合、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带来障碍。

5.企业自身行为不规范。表现之一:不当的家族式管理。大多数私营企业经营权、管理权、决策权高度集中在投资者尤其是企业主手中,不少人存在着家长制作风,加上某些企业主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以经验决策为主,使企业的投资经营决策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把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和从基层培养出来的管理人员归入到能人集团,把亲友家人及其推荐人员归入家族势力的话,那么在私营企业管理层中,能人集团与家庭势力的比例大多为1∶4或2∶3,表明私营企业是以“家族势力”为核心的。这种管理模式在企业发展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家族式管理可能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表现之二: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践踏法律。如有的私营金融组织大搞非法集资,有的私营冶炼业、回收业成了盗窃销赃的地方,有的企业不建账册或建假账册,逃避监督管理,偷税漏税。一些企业采取损害竞争对象和消费者利益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如走私、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认证标志、行贿受贿、用非法手段推销或采购不合格产品等。

表现之三:生产经营缺乏长期规划。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用工无合同,劳动无保险,财务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生产经营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一些企业主素质偏低,生活挥霍,把辛苦挣来的钱用在斗富比阔上,而不是用在企业发展上。凡此种种短期行为,都有碍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

家族制管理的利弊

家族制企业的特征使其非常适合于创办初期

家庭制管理的企业或“家族企业”,是指由一群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筹设、创立及经营的企业;他们共同持有股份占全部股权的50%以上,或即使低于这一百分比但仍掌握有控制权;企业高层主管中,至少有两位属于上述家族成员,其中一般包括财务或人事主管在内。按照这一定义,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

家庭制企业具有如下特征:(1)董事会成为有名无实的机构,只是家族所做决定的橡皮图章。(2)在实际运作中,企业内的指挥系统可能依家族内的权威系统,而非企业对外公开之组织系统。(3)企业主家族以外的人员常不获得前者之信任,也难以升任企业内之高层职位。(4)对于企业发展与扩充的做法,可能基于其是否影响企业主这族的利益及控制权加以考虑。(5)企业组织及其运作倾向于简化及非正式化,不愿多设与业务无直接关系之部门,以节省开支及任用外人之需要。同时规模较小者,亦倾向于避免订有详尽的规章制度以免限制了家族成员之行动自由。

家族制企业的这些特征使其非常适合于创办时期:(1)由于中国人“成家立业”的传统价值观,以及“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之心理,创业精神特别强烈,愿意为创立家族拥有之事业吃苦患难而无怨言。(2)由于事业为家族所拥有,因此家族成员在家长之权威领导下,不分彼此,不计酬劳,努力工作,也不会见异思迁。(3)由于家族成员间之信任关系,使得个人在必须主动负责,做出具有风险之决策时,较不会畏首畏尾。(4)一般人多爱惜及重视家族之名声与信誉,因此,一企业与家族相结合后,可使外人对此企业产生较大的信任心理。(5)对于企业内非家族成员而言,具有企业主家族成员身份之主管,其权威地位较高,所做决定,产生较大影响力及信服力,常为专业经理人所不及。(6)家族企业对于事业经营较能采用长期观点,不致过分计较短期盈亏。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各项优点,常存在于创业的第一代,因为到了第二代以后,随着家族本身成员关系的复杂化以及可能产生的利害冲突,使得家族关系所带给企业的优点大多消失,种种负面影响反而产生。

然而,家族制管理也常常是企业发展的桎梏。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能够预测市场变化、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经理人员)和其他专门人才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企业家(经理人员)和其他专门人才的来源仅仅局限于家族内部,其整体素质就很难提高,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据浙江省对700家私营企业的调查发现,大多数经营者(占74.7%)对家族化管理持否定态度,认为“不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占55.4%);少数经营者(占25.2%)赞成家族制的主要理由是“比较放心”、“便于管理”。经营者们普遍感到家族制管理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是“缺乏科技、管理人才”(占65%),招不进、留不住是普遍现象。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私营企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从家族制管理平稳地向专业化管理过渡。

家族制管理和专业化管理可能是并行不悖的

什么是专业化管理?我们这里做一个狭隘的理解,即企业的管理人员是否由受过专门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专业训练的人士担任。基于这个概念,我们认为,家族制管理和专业化管理可能是并行不悖的。

从家族制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可以有三条途径:(1)使家族成员专业化;(2)将企业现有非家族专业人员家族化;(3)延揽外来专业经理人员。这三条专业化途径都是可以选择的。也就是说,一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不等于说,它必然由非家族成员担任经理。一企业是否采取专业化管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是否拥有管理能力和经验而定,因此,专业化管理与家族控制之间并不必然冲突。但是,由于家族人员的限制,一旦实行专业化管理,任用外人担任高层职位,参与重要决策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私营企业从家族制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还没有普遍到来,但是,若干年后,这个高潮一定会到来。据调查,有80%的企业主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大学、研究生,甚至出国留学,16%的人希望孩子能继承自己的事业,35%的人希望至少有一个孩子会留在自己企业里接班。这是准备走第一条道路的。现在,更多的私营企业把非家族成员,通过结亲、婚姻等“家族化”的办法,使他们变为“准家庭”、“家族式”的成员。这走的是第二条道路。最直截了当的是从外面招聘经理人员,据调查,在私营企业所有管理人员中,有44.2%是从社会上招聘而来,表明将来走第三条道路的企业最多。

由于家族企业是企业与家族的复合统一体,同时具备有经济性的组织关系与文化性的伦理关系两者特色,前者基于理性和功能性运作,而后者则诉诸辈分和情感;前者依据客观和普遍性法则,而后者则属于主观和特定性认知。在创业之初,两方面不但较少冲突与矛盾,甚至有互补作用,但是企业壮大以后,特别是转化为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两方面容易发生冲突和矛盾,第三条道路尤其为甚。

在家族制企业转为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家族方面愿意退让至何程度,视个案而定。但是一家族企业究竟应采取何种立场,一般基于下列因素而定:一家族主持人,尤其创业者,所持价值及境界,究竟以家族利益为重?或是以企业利益为重?

——企业所面临外在压力大小,如来自竞争和科技方面的压力较大,则为了谋求生存,家族可能愿意退让以配合环境需要。

——在业主心目中有无能干而可依赖之专业经理人,这将影响前者是否愿意授权以实施专业化管理之要求。

——实施专业管理是否将影响家族对企业的控制,这代表业主家族之基本考虑。因此,如果走向专业化能经由家族中具有良好资格条件之成员达成,则可两全其美。

进一步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党的政策来看,私营企业经历过一个从不承认到承认,从承认个体经济到承认私营经济,从限制其发展到鼓励其发展,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发展过程。为进一步促进私营企业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对私营企业来说,最好的政策就是能够获得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

1.把私营经济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中。国家应制定私营经济的总体发展规划,并把他们纳入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之中。按照国家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对西部的私营企业采取政策倾斜措施,帮助启动“造血”机制,使其快速起步。各地也要将私营经济发展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在立项审批、股份改造、户籍管理,以及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对一些大型私营企业鼓励其向资产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和经营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2.积极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是私营企业的普遍要求。对私营企业来说,最好的政策就是能够获得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这是私营企业的要求,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没有这样一个环境,非但伤害了私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不利于国有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对整个国民经济来讲都是有害无益的。政府应该摒弃过去沿用已久的按所有制为标准来制定法规的模式,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消除金融、税收、价格、征用土地、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所有制差别,真正做到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要形成一个有利于企业家发展的产权机制和相应的保护其权益的社会法制环境

3.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而对私营企业仅规定:“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可见,国家对私有财产缺乏与公有财产同等的宪法保护。多年的实践表明,私有财产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社会主义也难以巩固发展。因此,建议在宪法中增设“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占或者破坏”的条款。同时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完善有关私营企业、私营经济财产保护条款。只有这样,私营企业才能拒绝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督执法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侵权现象的发生,才能促使私营企业少戴或不戴“假帽子”。才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4.营造有利于(私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环境。对于什么是企业家,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企业家不是一种职务,而是一种素质。企业家素质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有眼光,能够发现别人不能发现的赚钱机会;二是要有胆量,敢于冒一定风险;三是要有组织能力,能够高效率地组合生产要素。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符合这三条,才可以称为真正的企业家。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家,还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主离企业家素质的要求还很远。对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和经营者来说,还存在着一些制约自身发展的问题,主要有:思想意识还有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地方;文化程度不高;满足现状,小富即安思想严重;管理水平低,未走出家族管理模式的藩篱;缺乏研究和驾驭市场的能力等等。

一方面,私营企业的发展需要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的发展又培育了一批企业家,可见,私营企业与企业家的成长是相互促进的。但是,要想使私营企业主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家,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有良好的使企业主自身不断地接受教育和再学习的社会环境,还要形成一个有利于企业家发展的产权机制和相应的保护其权益的社会法制环境。

5.改善和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宏观管理,不断提高私营企业的素质。当前对私营企业的管理最大弊病就是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指导和统一协调,造成在管理过程中,既有管得不力的一面,又有管得过死的一面。同时,对私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去协调、去研究。

为改善和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宏观管理,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私营经济的理论研究,逐渐探索出一条利用各种经济杠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路子。(2)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对私营企业鼓励和引导管理的合力。政府职能部门要树立资源配置市场化和服务对象社会化的观念,将私营经济与国有、集体等经济成分一视同仁,促进他们在市场上共同竞争。对私营企业应政治上关心,政策上给予支持,资金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指导。(3)积极发挥私营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商会、协会、同业公会、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这些组织具有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它们有利于促进私营企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利于倡导私营企业爱国、敬业、守法。

我国私营企业发展趋势展望

今后私营企业从事的行业将更为广泛、分布更为合理

1.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从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逐步上升。可以预见,私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这是因为:现在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改组,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政策,其中的一些国有企业将变为私营企业;一些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在实行改制过程中,其股权主要向经营者集中,“经营者持大股”,实质上是改制为私营企业;一些戴着国有、集体等“假帽子”的私营企业,纷纷摘掉“假帽子”,恢复其本来面目,将使私营企业在统计上增加得更多;还有作为私营企业后备队伍的个体工商户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加入到私营企业的行列。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我国私营企业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有人预计,私营企业总产值最终将占到国民经济的30%左右。

2.私营企业将进入更多的产业领域。首先,从私营企业产业结构来看。据统计,1992年从事第二产业的私营企业占65.3%,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4.7%,从事第一产业的几乎为0。1996年从事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第一次超过从事第二产业的私营企业。而1998年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私营企业分别为2.05%、42.21%和55.74%。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比重上升,以及从事第一产业的企业从无到有,说明私营企业进入了更多的产业领域。

其次,从私营企业从事的具体行业来看。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主要从事商业、饮食业和修理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文化教育事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农林牧渔业的企业逐渐增多。特别是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从事第一产业的私营企业迅速增加。1998年,从事农林牧渔业的私营企业已达2.77万户,比上年增长50.93%,占总户数的2.31%,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些私营企业还参加了道路、桥梁、车站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预见,今后私营企业从事的行业将更为广泛、分布更为合理。

再次,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经贸委表示将根据修订后宪法的精神“进一步放开产业限制,给私营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发展空间”。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赋予私营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使更多私营生产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这些都为私营企业进入更多的产业领域提供了政策条件。

最后,许多地方政府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把发展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地方经济新的生长点,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政策、法规,并提出鼓励、扶持私营经济发展的措施,从而使得私营企业进入更多的产业领域有了适宜的环境。

在城镇地区发展私营企业比在农村地区发展私营企业更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

3.私营企业地区分布将更加合理。首先,私营企业更加向城镇集中。私营企业发展初期主要分布在农村,以农村发展为主是90年代前私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特点。据统计,1990年底,农村中私营企业的比重为61.6%,占绝对多数。进入90年代,这种分布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城镇特别是大中城镇,由于其交通、信息、市场等诸多有利条件,私营企业发展速度一直快于农村,城镇户数比重呈上升趋势。1993年底,城镇私营企业户数首次超过农村,改变了私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城乡格局。之后,城镇私营企业发展速度继续快于农村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至1998年底,62.9%的私营企业分布在城镇,37.1%的私营企业分布在农村。这一趋势还将持续下去是不言而喻的。那么,为什么说私营企业向城镇集中是私营企业地区分布的优化呢?我们认为,在城镇地区发展私营企业比在农村地区发展私营企业更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

其次,私营经济已形成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渐次向内陆省份推进的态势。改革开放初期,东部地区由于其交通、信息、经商意识、政策倾斜、地理环境等有利因素,私营企业发展很快。东部私营企业无论在户数、产值方面都占绝对优势。进入9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私营企业发展速度相对放缓,而中西部私营企业发展速度相对加快。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户数比重由1990年的69.2%降到1998年的64.5%,而中西部则由1990年的30.8%上升到1997年的35.5%。预计这一趋势还将持续下去。因为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要进行西部地区大开发,必将带动中西部地区私营企业的大发展,此其一;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起步早,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私营企业为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纷纷向劳动力价格较为低廉,土地价格相对低,市场开发程度较低的内陆省份投资、设立分公司、整体迁移,与内地合资、合作办厂等等,也将大大促进中西部地区私营企业的发展,此其二。私营企业东中西地区分布的这种变化也被认为是地区分布的一种优化,这是因为中西部地区今后的更快发展还得依靠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大发展。

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对有限责任公司这种产权关系清晰,权利和义务有法律保障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了新的认可

4.公司制私营企业将进一步增多。按照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分,私营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1992年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者户数所占比重分别为55.3%、32.0%和12.7%,而1998年比重则为36.8%、11.5%和51.8%。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呈上升趋势,从1992年的17673户发展到1998年的62.2万户,年均增长181%。1998年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比重首次超过50%,成为私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预计这一趋势将进一步持续下去。这是因为,尽管有限责任公司开办时审查较为严格,但是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风险分散、管理规范的特点,与独资企业实力有限、起点低、过分依赖老板的经营能力和素质,合伙企业直接受到合伙契约不稳定的威胁,以及他们在法律上都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等特点相比具有优越性。特别是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对有限责任公司这种产权关系清晰,权利和义务有法律保障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了新的认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司制类型私营企业所占的比重还将进一步上升,是私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

5.私营企业素质将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素质欠佳,主要表现为:人才缺乏,设备陈旧落后,技术水平低,管理粗放,管理水平低,不注意树立企业、吕牌形象等。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特别是买方市场的形成,我国私营企业的素质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且这一趋势将持续下去。

首先,企业的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早期开办私营企业的多是来自体制之外的农民、个体户、其他无业人员和体制之内“低微”的企事业人员。1992年之后,开办私营企业的有相当一部分是那些原体制内地位较优越的“下海”人员,他们原是党政机关里的专业技术人员、干部、国营集体企事业的管理者、承租承包人,甚至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和大学教授,这些人文化层次较高,所从事的行业和产业也需要更多的专业技术知识,他们不仅仅从事传统产业,有的还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和保险金融业等。近几年来,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更多地来自于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校和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表明私营企业的人才状况得到改善。

其次,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发展初期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那时的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企业处于粗放式生产经营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一些私营企业实现了粗放式经营方式向集约式经营方式的转变,劳动手段不断改进,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1992年以来,私营企业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趋势是平均每户的注册资本金额逐年增加,而雇工人数则相应减少:1992年分别为15.9万元和14.50人,1996年为45.80万元和12.22人,而1998年则为59.94万元和12.03人。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

再次,企业的管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一些私营企业逐渐克服家族化管理的弊端,正在实现由“自然人产权制度”向“法人产权制度”,由“人治”向“制度治”的转变,建立起符合现代化生产的企业组织、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并把企业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最后,企业的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当今企业的竞争不仅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质量竞争,而且更是企业整体的服务竞争、品牌竞争、企业文化竞争。私营企业要有大发展,必将更加重视企业、品牌形象和商誉,注意无形资产和专利技术的保护,更加注重培育企业文化等。

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6.与公有制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获得更大发展。改革开放初期,私营经济基本上是在计划外领域发展,与公有制经济联系不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出现了融合的趋势。首先,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联营、合作逐渐增多,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据调查,资产在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与国有企业有联营关系的占30%,这些联营合作的企业普遍效益较好,具有“杂交”优势。其次,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私营企业大户通过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参股等形式,产权融合过程日益加快,出现了一批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了资本结构,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7.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提高主要表现为经济地位、社会生活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收入明显提高,也就是他们的经济地位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更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地位和社会生活地位的提高,私营企业主关心政治、提出政治要求,甚至参与政治的兴趣将越来越浓厚。当前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安排性参与,主要是指一些私营企业主经有关党政部门和组织的推荐,进入人大、政协,或在工商联、青年联合会等组织中任职,参加相关的政治社会活动。二是非安排性参与,主要指一些私营企业主自发地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自行参与地方领导职务选举,自办报纸和刊物等等。

今后,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将有更多的私营企业参加到“光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和安排下岗职工等活动之中;将有更多的私营企业经营者被评为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光彩之星和新长征突击手;将有更多的私营企业主参加到各级政协、人大和工商联组织,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组织,以及到各级政府部门任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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