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论文

试论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论文

试论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

徐博闻

摘 要 :城市社区治理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关键工作内容,能够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传统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当中,主要存在功能缺位的问题,比如,公共精神塑造主体缺位和理性沟通的缺失等,这都阻碍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目标的实现。为此,应该在共同体视域下,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进行有效整合,促进城市资源利用率的提升,满足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工作特点。文章将对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内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策略。

关键词 :共同体视域;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功能整合

在开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中,其主要目标就是体现社区的共同体特征。在当前城市化建设逐步推进的趋势下,对于社区治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转变传统管理理念,以现代化治理理念指导实践工作,才能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为人们的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加强社区治理不仅是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的有效措施,也是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途径。较强的行政化色彩,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基本特征。在工作开展中,政府部门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与此同时,“经验式”特点也是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逻辑的基本特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功能缺位问题的存在,是限制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一、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内涵

1.城市社区精神内核

非正式制度是中国城市社区精神内核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了传统习俗、生活习惯、道德情感和社会公约等。对于社会行为的引导主要依靠社会公德价值。由于传统习俗、生活习惯、道德情感和社会公约等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社区当中,非正式制度的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性。而对于一般性内容的挖掘,则是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内涵的关键,比如人类基本共识原则等。[1]非理性因素会对人类的行为产生影响。中国城市社区公共空间中的价值判断,则主要是以道德情感为依据。在封闭式的空间形态当中,社区行为会受到熟人社会体系制约,因此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当中对于居民行为的规制,还主要是依靠非正式制度。

管理上的复杂程度远远大于技术,而资源整合的难点恰恰可以通过BIM信息化技术来解决。充分考虑生产过程的要求,对构件的运输方案进行规划,如道路限高、桥梁荷载、施工堆场和构建转运做出合理的规划,及时传递信息,达到合理安排生产和施工工期,环环相扣,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效果。

2.城市社区自治结构

在城市社区自治结构的形成中,主要是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一是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结构具有服从性的特征。当前治理格局的形成主要受到行政权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城市社区行政化的消解存在困难。自治组织内卷化问题会随着行政因素的增加而越发严重,其直接控制的运行机理逐渐转变为间接控制,而实际控制强度并无明显削弱的迹象。这种状况会导致城市社区自治空间的构建存在困难,不能在公共事务当中体现居民的意愿。粘连状态呈现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当中,并在城市社区治理当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结构具有自主性的特征。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的确立,能够实现社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教育和监督。

蛋白质组(Proteome)是由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的Wilkins和Williams等人于1994年提出,广义上指由一个细胞或一个组织的基因组所表达的全部相应蛋白质。蛋白质组学以基因编码的所有蛋白质为研究对象,从整体水平研究蛋白质的组成及其变化规律,从而深入了解有机体的各种生理和病理过程。因此蛋白质组学的研究可能更好地帮助人们了解生命的本质,各器官的分子结构、功能及其行使该功能的机制等。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蛋白质组学是从整体角度分析细胞内动态变化的蛋白质组成、表达水平与修饰状态,了解蛋白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提示蛋白质的功能与细胞的活动规律。

3.城市社区网络空间

“经验式”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逻辑的基本特征,能够取得较为可观的治理绩效。但随着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在城市社区治理中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经验式”治理逻辑很难实现社区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只有不断更新行动逻辑、思维逻辑和方法逻辑,才能满足当下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要求,在合作治理理念的引导下打造城市社区的共治格局。[3]

4.城市社区生活状态

多元主体博弈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基本特质,组织形态逐渐稳定。业主委员会、行政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由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成员组成。不同成员之间的关系复杂,博弈侧重点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要确保参与主体诉求的平衡,就需要对其动机成分进行深入分析,促进治理绩效水平的提升。合作共治模式正在逐渐取代以往的行政主导模式。对于主体的讨论程度进行合理控制,这是增强城市社区治理效果的关键。

其他起源部位的室早更加罕见,如左室心尖部起源室早,其心电图呈右束支阻滞图形,除V1导联外,所有其他胸导联呈振幅较大的S波(rS或QS型),下壁导联QRS波倒置;右室心尖部起源室早,其心电图呈左束支阻滞图形,所有胸导联呈rS或QS型,下壁导联QRS波倒置。

二、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特点

1.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特质

理性基础是塑造城市社区公共精神的保障,与社区的政治参与质量密切相关。居民的切实利益都与社区公共事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淡薄,这就给治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邻里之间对于杂事的讨论,是当前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要形式。但这种方式由于缺乏规范性也会导致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不明显。在关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同时,居民应该提升自身的参与能力,这是塑造公共精神的关键。[4]社区的秩序混乱问题往往就是由参与素养不高引发的。因此,在培养公共精神时对于技术性的要求较高。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平衡,是塑造公共精神的有效方法。

在社区公共事务当中缺乏理性的沟通,也会导致治理工作存在较大的阻碍,这主要是由于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的不平衡引发的。为了营造温馨舒适的社区环境,在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时往往采用情感关怀的方式,利用情感因素对公共生活空间加以有效维系。而经济关系占比的增加,会给社区共同体的关系带来冲击,非正式制度因此在社区治理当中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制度模式只能满足道德情感的基本要求,缺乏强制作用,单纯依靠其引导作用很难解决社区公共事务中的所有问题。非正式制度下的治理模式稳定性不足,在长期运行中会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共领域争论则是由于多元价值的冲击而引发的。

2.城市社区治理组织的结构特质

政府部门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组织结构当中处于主导地位,行政力量较为强大,这也是决定其治理逻辑基本向度的主要因素。在提供治理资源的过程中,主要依靠行政力量,这也会增强其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牵制作用。以行政组织为核心建立其他组织形式,是保障其他治理主体能够获得最大资源支持的关键。长此以往,对于政府的依靠程度逐渐加强,其独立意识受到削弱,导致城市社区治理的创造性不足。行政化色彩会对其他参与力量造成干扰,等级意识也会更加显著,使得非行政组织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3.城市社区治理逻辑的选择特质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空间是在经济关系作用下形成的,而且受到地域差异的影响。公共行为空间与地理空间范围的联系较为紧密,社区关系网络分布样态主要体现在公共行为空间当中。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当下,城市社区作为后勤保障空间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导致其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地位下降。物业服务公司的出现,要求社区服务质量要得到进一步提升,这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关键。社区网络关系只有依靠经济利益才能得到维系,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在公共事务中的政治参与度。

4.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变特质

在传统共同体空间当中,主要是依靠家族血缘来体现其基本特质。而商品房经济模式的出现,使得其生活状态以原子化个体的形式存在。传统城市社区共同体的稳定性较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密切,成员行为受到熟人关系网络的规制,有利于充分发挥道德判断的价值。[2]社区成员的流动性加强,这也加快了原有城市共同体的破坏,彼此之间的关系愈发疏远。

三、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公共精神塑造主体缺位

强烈的行政化色彩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角色的主要特质。行政官僚层级结构被应用于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当中,符合行政权力单向度传递的要求,这就会导致在社区治理中无法完全获得民意反馈,削弱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实际效果。网络状是合作治理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特征,能够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分散。而在社区治理中,行政权力主体的参与则导致运作机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不利于社区网络结构的建立。

2.理性沟通困难

[63]《工农党征求民意大会上一致通过三项重要决议决支持该党国会提案》,(缅)《人民报》1951年2月27日。

3.公共空间制度不规范

构建有效的合作体系,能够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随治理工作面临的挑战增多,只有建立完善的合作网络平台才能增强治理效果。[5]但是,职能承接单位之前的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合作体系的构建仍旧有较长的路要走。运动式治理模式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社区的治理效果,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导致其持续性不足。行政内卷化问题的出现,限制了整合功能的有效发挥,打破了均衡性发展格局。

4.合作网络平台缺失

正式制度是促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这就需要将理性基础作为根据,加强定型化法律制度的运用,有效提升公共事务执行的规范性,制定统一的衡量尺度。但是,非正式制度依旧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起着主要作用,情感引导处理公共事务的方式,缺乏有效的强制作用。当社区成员出现违背道德标准的行为时,无法对其进行强制性处罚,导致社区秩序的失衡。只有通过法律制度才能对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这是保障共同体行为下线的有效方式。

四、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策略

1.城市社区制度资源的整合

受传统治理观念的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效果不佳。在开展社区事务的过程中,一般性经济关系是其主要动力,而且此类关系的基本前提是道德情感,这使得城市社区的治理依据就是非正式的制度设计。公约、风俗和生活习惯等作为一般性道德情感,在非正式制度设计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在特定时间段里,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其非理性成分较为繁杂多样,这也给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带来了挑战。非正式制度内容会受到多元价值体系的冲击,不利于在整合工作中体现连续性的特点。[6]为了增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规范性,应该加强正式制度的设计,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其定型化功能,确保居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在开展城市社区公共事务时,应该严格遵循相关程序与规范,防止治理问题的集中式爆发,缓解制度设计中的存量不足问题。

路过一所学校,记得前面有个街区,走上前、朝里拐,门牌号码却记不清了,因此返回原路,使劲儿默想。昨晚,陪外婆吃完饭后,又想起那个地方,在母亲允诺离席的情况下,我独自悄悄去那儿偷乐,看房屋是否有所变化,街坊邻居是否还住在那儿。我凭着记忆走向二十年前陪我度过童年时光的另一个角落——东安三村。

2.城市社区制度缺口的补全

在定型化制度设计与非正式制度设计当中,其基础分别为法律规则和道德情感。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转,离不开两者之间的协同配合。但是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缺乏对两种制度模式适用界限的有效区分,会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增加。比如,在社区事务的处理当中,未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应用“公事公办”和“法外情”的方式,就会导致城市社区治理的效果不佳。因此,应该在明确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的基础上,严格划分适用领域,确保上述两种制度模式的合理运用,确保社区公共事务的高效处理。这也是防治出现制度剩余现象的有效措施,避免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开展造成严重阻碍。平衡“法”与“情”之间的关系,防止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的越界问题,增强制度的适用性与针对性。在对正式制度设计的资源进行补充的同时,也要对非正式制度的权重进行合理调整,降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难度。

3.城市社区制度的创新

为了实现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还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不断创新,增强社区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在制度创新当中,应该消除形式化严重的弊端,摆脱传统管理理念的限制。对于制度剩余的清理以及制度缺口的弥补,是提升治理水平的关键点,能够对当前的制度渠道进行有效疏通,也能够对实际工作中的制度短板进行补齐。应该鼓励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中的各方参与,为制度的创新与实施提供保障,明确其主体意识,减少社区治理中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避免工作重心的偏移。[7]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会由于过多的行政干预而失效,单调的形式与内容也不利于增强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制度的创新,能够为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突破原有框架结构的束缚,增强社区事务治理的活力。

五、结语

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当中,应该以共同体视域为基础,实现功能的整合,为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提供保障。针对当前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体缺位、理性沟通困难、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合作网络平台缺失等问题,应该加强城市社区制度资源的整合、城市社区制度缺口的补全和城市社区制度的创新,从而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加快我国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李义波.从城市到社区: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治理的空间转换与治理创新[J].南京社会科学,2018(10):89-94.

[2]吴子靖,顾爱华.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J].行政论坛,2018,25(04):100-105.

[3]郑安兴.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逻辑分析与路径选择[D].长春:吉林大学,2018.

[4]张艺凡.城市社区治理碎片化现象及破解思路研究[D].青岛:青岛大学,2018.

[5]何威.治理共同体建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8.

[6]钱慧.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8.

[7]毕鸿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优化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18.

DOI: 10.16653/j.cnki.32-1034/f.2019.008.025

[基金项目 :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需要理论视角下新时代的社区教育与社区治理研究”(项目编号:L18CSH004]

(作者单位:沈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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