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的学术史回顾与学术规范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论文,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术论文的学术史回顾,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述,它不仅反映了论文写作的科学依据,显示了作者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以及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尊重,还是编辑审稿、论文发表等学术规范所要求的重要内容。然而,在我国的学术期刊中,有一部分作者、编辑没有认识到学术史回顾在论文中的作用与价值,相当多的论文学术史回顾缺失。
古人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当下,学术规范是学术界、编辑出版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切合实际的编辑工作规范是编辑出版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学术期刊作为学术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是发表研究成果的主渠道,学术期刊编辑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把关,强化学术规范的执行。
所谓学术规范,南京大学教授叶继元认为,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把它上升到宪法的高度,认为学术规范,即学术共同体大致认同、应予遵循的基本学术原则与行为准则,即学术联邦宪法。②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则说得更具体,即:学术规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比如引文出处,对引用成果的说明,重要的文章应对学术史有所交代,等等;另一方面是高层次的规范,包括学术制度和学风。③毫无疑义,学术史回顾作为学术研究具体规则的一部分,应是学术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论文中有无学术史回顾,虽然只是论文形式的问题,但关系到学术规范,关系到“游戏的规则”。葛教授曾说过:“如果你参加学术交流,就要遵守这一规则,就像遵守足球比赛的规则一样。”(同上)也即作者要投稿,论文要发表,就应该有学术史回顾、参考文献等内容。“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同上)如果作者的论文中没有这些内容,即不遵守“游戏的规则”,不要说规范,比赛的资格恐怕也难以具备。在美国、日本、新加坡,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不要说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就连学位论文都有一个学术规范,即每篇论文的第一部分是评述该研究课题的前人研究成果,从第二部分开始才展开自己的论述。如果缺少第一部分,就不可能被通过。④
目前,国际通行的学术期刊的编辑原则包括:(1)学术期刊编辑有责任要求作者在提出自己的观点前,必须先整理归纳他人对该问题已有的研究;(2)引用别人的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3)编辑部收到作者论文后,必须邀请对该论文所讨论的问题有专门研究的学者进行评审,决定其论文是否采用或修改;(4)论文决定采用,必须由作者最后定稿或删改,编辑部不得随意裁删。⑤第一条开宗明义要求编辑看论文中的学术史回顾,足见其学术史回顾对编辑规范和论文发表规范的重要性。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几年了,对于学术期刊的规范化、国际化已有所重视,但学术期刊国际化,不只是改用国际通用的大16开版本,在印刷装帧上追求高档,还应该遵循国际公认的编辑程序和准则,包括要求作者在撰写论文投稿时,以这些规范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是否综述已有的研究成果,是否引用他人观点注明了出处,即有学术史回顾等,这些恐怕更为重要和必要。
可见,学术史回顾作为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的形式规范,在论文中是必要和必须的。但是,论文能不能发表,编辑不仅看形式,更重要的是看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价值或创新意义。学术论文作为科学研究的载体,体现了作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而作者在选题论证、调查研究和撰写论文时不可避免地要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怎样区分论文中哪些是作者自己的观点;哪些是引用他人的观点,哪些是作者对他人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学术史回顾功不可没。学术史回顾作为学术论文的一部分,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述,论文作者通过简要介绍,不仅体现了作者对前人劳动的尊重,也划清了知识产权的界限,既保护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也有效保护了自己和自己的学术创造,免去抄袭、剽窃的嫌疑。对于编辑而言,搞清楚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能使作者和编辑各自责、权、利明确,真正做到文责自负,而且更能区分论文的创新意义。
除此之外,学术史回顾还便于反映作者的写作经验和学术水平。论文中的学术史回顾主要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的研究状况两部分。作者论文中学术史回顾写得是否简练、准确、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写作经验和学术研究水平。作为编辑我们知道,一个经常从事学术研究并经常写稿、投稿的作者,必然熟悉本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状况,对包括学术史回顾的论文写作也应该在行;反之,如果作者论文中根本没有学术史回顾,或者是学术史回顾写得杂乱无章,不符合要求,可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他的写作经验欠缺,或者是缺乏科学研究的方法;特别是在编辑明确提出论文必须有学术史回顾的要求后,作者不愿写或者不会写,他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研究水平就不能不受到怀疑了。
显然,在这里编辑的职责不仅仅是看论文中有无学术史回顾以及表达、著录得是否全面,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之所以要这样做的作用和意义,进而透过学术史回顾来判断作者的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也即重视学术史回顾,不仅是编辑的审稿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学术问题。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吴国盛曾说,“重视学术出版特定规范的研究和制定,是编辑学非常迫切的课题。”⑥现在,编辑学会和许多编辑出版部门也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论文中参考文献的作用、功能以及怎样著录,编辑如何规范操作等,学界研究的就非常之多,但对学术史回顾的重视和学术规范的探讨则不够也不多。因此,为了使学术史回顾得到学者的践行,学术期刊一定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审稿中切实把关。
当前,学术期刊编辑对论文中的学术史回顾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思想上就是认为它只是论文形式上的要求,没有与学术期刊的编辑规范、著录规范以及文章的学术质量挂钩。表现在工作中就是不看论文有没有学术史回顾只管发表,有学术史回顾的也不去核查其中文献的真实性、准确性,导致学术史回顾文献失真⑤、质量偏低,不能发挥其作用。事实上,“从狭义上看,期刊编辑等规范似乎只与形式有关,但实际上它与研究内容规范有密切关系,即使是论文署名规范、引文与注释规范等偏重于形式的要求,也与反映内容有关。例如,引文与注释规范,就要求作者在论文中要有学术史的回顾,要简要交代他人的研究情况等”③。编辑只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才能在工作中改变现有的不规范的工作方式,也才能为推进我国学术规范化进程,提高学术质量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除了思想上重视,更重要的还是要在工作中积极实践。按常理来说,包括学术史回顾在内的论文形式规范,应是作者写作的基本功。但由于多年来我国的教育部门、编辑出版部门不太重视这方面的基本功训练和规范知识宣传,相当一部分作者这方面知识知之不多或根本不知,论文中缺失学术史回顾的现象比较常见。编辑积极实践,一是通过各种途径向作者进行宣传,比如稿约,比如接待作者的来电、来访以及结合论文具体指导怎样写等。从2006年起,《河南大学学报》就在“征稿启事”中明确提出“凡研究性论文,均应有学术史的回顾,在文中或注释中简要说明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的研究状况”。二是切实将学术史回顾列入审稿范围,缺失的要作者补充,不完善的要作者修补,对无法补充完善的或核查有误的要缓发或不发。早在1999年12月,《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当代中国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等7刊编辑部就曾发表《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凡专题研究论文,应就主要的研究内容,概括说明或介绍前人研究的主要成果或研究状况;此种说明或介绍,可以列入正文,亦可采用注释的形式;完全没有此种说明或注释的来稿,各刊编辑部将不予受理。”三是认真学习有关的法规、法则,比如《著作权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提高自身的规范意识和能力,以便在工作中正确地执行和运用这些法规、法则。
总之,总结国内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借鉴西方学术期刊的规范做法,完善编辑审稿、加工、校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反对学术腐败的“防火墙”,切实将学术史回顾列入审稿中去等,都是现阶段学术规范所要完善的内容。
注释:
①叶继元.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
②杨玉圣.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③李向军.关于“学术研究规范”的思考——访葛剑雄[N].光明日报,1999-4-20(2)
④朱栋霖.建立学术规范应从研究生教育做起[A].学术规范读本[C].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⑤蒋少龙.按国际惯例编学术期刊[N].光明日报,2003-3-27(书评周刊).
⑥吴国盛.学术作品不应忽视索引[N].中华读书报,2001-1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