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审计局先审后离的“双赢”之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奉化市论文,审计局论文,浙江省论文,之举论文,先审后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视现状,改变离任审计的缺陷
以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离任后进行的。特别是2002年1月奉化市机构改革前后,审计部门一下子承担了34个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些领导干部任职时间
较长,审计时间跨度大,任务重,人手紧,审计成本较高,监督明显滞后,不但影响了审计部门的正常运作和审计工作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漏洞,没有真正体现从源头上、在过程中加以审计监督和规范。审计局党组班子深刻反思,统一认识,组织力量,利用近三个月时间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专题报告》,决定主动做好市委领导参谋,提议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实现事前、事中审计监督。
二、建立制度,全力推进“任中审计”制度
市审计局提出的一系列坚持任中审计制度为主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02年6月,经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研究同意出台了《奉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实行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期审计为主,离任必经审计的审计制度。”提出了“根据‘先审计,后讨论干部的任免’原则,力争每年‘先审后离’任免的正职领导干部达到30%以上”。这一制度为实行“任中审计”,做到“先审后离”在政策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操作之初,觉得难度较大。但是,在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支持下,积极加以推行。2002年,2003年一把手“先审后离”已达到或超过30%,至2004、2005年经济责任审计全部实行任中审计,做到“先审后离”,将事后监督变为事中、事前监督,较好发挥了审计的预警和规范作用。任中审计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尽可能减少损失,同时有效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集思广益,合理制订审计规划
实施“任中审计”制度,做到“先审后离”,必须有一个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划来支撑,使之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到位。为此,市审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切实制订长远规划、近期计划。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对领导干部出生年月、任职年限、历次审计时间、部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同时,广泛征求市纪委、监察、信访部门和市委、市府分管领导及被审计对象的分管领导的意见,积极吸纳审计人员的意见,制订“三年一审计、一次审三年”的周期性的滚动式的三年规划。根据三年审计规划,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上的要求、群众的反映和上级审计部门的任务等加以微调,使规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操作过程中,积极考虑减轻基层负担,如对镇(街道)党政领导审计做到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一起审;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大资金部门重点审;对有的部门结合专项资金、专题调查或同步项目专题监督审;对非重点部门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替代审;对个别项目视审计部门调查情况与市委组织部协商,调整为非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审计项目的合理统筹安排,既保证了全局任务的完成,又减轻了基层审计人员的工作负担。
四、健全制度,促成审计与被审计双赢
为巩固任中审计的成果,市审计局积极争取市委、市府的重视,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协调沟通,市委、市府两办先后出台了审前调查征询、离任交接、评价评分细则、审计结果公开、结果运用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构建起以审计评价办法为龙头、评分细则为关键、评价结果运用为落脚点,辅之以相关配套制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基本框架。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在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将审计结果直接纳入干部监督管理使用的程序,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免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出问题的领导干部在经济问题上犯错误,避免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力地制约和监督了领导干部的行为,保障了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完整,同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挽救和保护了领导干部,审、帮、促相结合,达到了审计与被审计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