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分析是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负论文,税收征管论文,手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宏观税负分析与加强税收征管的关系
宏观税负是指一定时期特定地区的税收收入与其相应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在经济税源一定的情况下,征管水平越高,征收率就越高,相应的宏观税负也就会越高。反之,宏观税负低,税收征管水平也就越低。从这种意义上讲,宏观税负的高低体现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源日益呈现出多样性、流动性、复杂性的特点。探寻、总结经济税源的发展变化规律,把握好经济税源管理的重点,才能抓住税收征管的主动权。从这种工作需求来讲,宏观税负分析是加强税收征管的最佳切入点。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可以对一个地区的税收征管状况进行整体扫描,判断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并据此对收入形势是否正常作出评估,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的原因进行剖析,进一步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的因素,从而发现问题和疑点。通过行业税负分析、税种税负分析和企业税负分析,进一步从微观层面上判断出影响宏观税负水平的征管因素。利用上述分析成果,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就能够紧紧抓住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宏观税负分析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全新途径。
二、宏观税负分析对加强税收征管的实践意义
湖南省国税局从2005年10月开始,在全省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充分利用分析成果指导税收征管。通过宏观税负分析,摸清了经济税源和基层征管现状,对征管和税种管理方面存在的9类3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查增查补税款32亿元。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宏观税负分析对加强税收征管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宏观税负分析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具前瞻性。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分析,一般停留在任务完成进度、收入增减比例等浅表层次,较少关注纳税人应缴的税收是否如实申报,税收状况与经济水平是否相适应,自身税收征管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分析与税收征管处于割裂状态,税收征管往往陷入滞后和被动的境地。现阶段,通过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来指导和加强税收征管,就是在对税源分布、规模、特征、变化趋势进行总体把握和权衡的基础上,强化宏观税负分析的预警提示功能,使原来的死数据变为活数据,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与偏差。
2.宏观税负分析使税收征管工作更有针对性。过去,一些征管问题只有在各级税务机关排查中才能显山露水,征管措施很容易脱离经济税源实际。而通过宏观税负分析,可以对征管问题精确定位,有的放矢,进而在人力、物力上予以重点保障和适当倾斜。
3.宏观税负分析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富科学性。一是引导管理力量向税源管理主流程和关键点倾斜。针对基层税收管理员力量薄弱的现状,湖南省国税局规定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要占到全体人员的30%以上。在开展宏观税负分析专项活动中,各地打破岗位和部门界限,统一调配、集中使用各类人员,结合税源结构特点分组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和科学手段。湖南省各级国税机关制定了分税种、分行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具体评估方法,建立了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为纳税评估提供了数据和信息支持。三是在整合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注重人机结合。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集中处理和实时共享,最大限度地摄取和控制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突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宏观税负分析使税收征管机制更具长效性。实践中,各级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环节衔接不畅、协作不力、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近年来,湖南省国税局通过构建宏观税负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分工与合作,减少重复与交叉,细化责任,强化执行,形成了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税收征管的有利于部门间信息畅通和协调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对通过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强化税收征管的建议
1.构建完善的宏观税负分析体系。一是成立专门的宏观税负分析队伍。吸收和调整专业人员参加税收分析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税收分析专业人才库。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分析人员专业素质,确保税收分析的准确及时。二是优化宏观税负分析流程。税源管理部门和信息采集部门根据宏观税负分析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计统、税政和征管部门相应地进行地区、税种、行业分析,同时明确分析结果发布及运用办法,使各部门、各流程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快宏观税负分析软件开发。宏观税负分析的技术性较强,数据采集和运算的工作量非常繁重,单靠手工操作,难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开发宏观税负分析软件,以计算机操作代替手工操作,提高分析效率。四是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将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及实施互动协作情况纳入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子系统,对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各环节之间的互动情况进行过程监控,从制度上解决配合不好、沟通不畅、移送不多等问题。
2.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要依托内部网站,开发建立涉税数据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定期将收集的分地区GDP总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宏观税负、行业税负、预警指标以及增值税税负显著变化企业清单、“四种票”月申报抵扣税额显著变化企业清单等相关指标和信息及时进行发布,统一数据口径,统一数据来源,为基层开展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有效参考,形成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结果互通、协调顺畅、管理高效的内部信息共享体系。同时,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立市级、省级统一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共用交换平台,整合分散采集的各种数据信息,加强与工商、地税、质监、统计、商务、发改委、民政、海关、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换,逐步实施互通互联,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
3.优化宏观税负分析下的征管流程。根据近年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的情况,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健全互动机制,优化征管流程。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税源的日常动态管理,掌握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信息采集部门把要求采集的信息及时采集录入到位,集中处理,资源共享;税收分析部门对有关信息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设定科学的预警指标,对超过预警值的纳税人,提供给纳税评估部门重点分析、评估;评估部门对评估出的疑点问题进行约谈处理,将有偷逃税嫌疑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稽查部门根据税收分析部门反映的情况,认真组织稽查,加大查处力度。
4.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建议在基层县级局成立一个税源管理科专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对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实施重点评估,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工作仍由其所管辖的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完善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方法,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模型,并综合运用峰值异常、数据比对、存货测评、耗料耗电测算、资金流转率评估等方法,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开展分类评估和各税种综合评估,有效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